「喂。讶异吗?」一星期後,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
『你走时怎麽没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又不会跟我一起出国,那麽何必知道。」
『起码我可以去机场送你啊!搞不好我们可以在机场来个 泪而别。』
「少无聊了。快把笔拿出来,我念电话号码给你。」

  『May I speak to Cinderella?』这是我第一次打国际电话,我练了好久。
「This is Cinderella speaking… May I have your name,please?」
『You can call me Number one!』
「What do you 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说!」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你的英文那麽烂,谁听得出来!」

  虽然我们仍能很轻易听到彼此贴心的问候,但我们的距离,已经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和气候,甚至是心情。

  「我们真的离得好远,远到足以让你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吗?其实下雪时没想像中冷呢!」
「偷偷告诉你,这里的台湾同乡会会长好像很喜欢我喔!你该加油了。」
「我发觉我有梅花性格喔!梅花是愈冷愈开花,我则是愈冷愈兴奋。」

  与电话相比,我比较喜欢收到她的信件。不管是有贴邮票的信,还是E-mail。除了说些生活学业上的琐事外,她最常重复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号火车。因为她一直很怀念跟我同坐4:55火车的回忆。她还说她曾在纽约火车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车,不过是在第九月台。

  「管它的,我就上了车。反正在美国,到哪里都是陌生。So…Who care。」

  不知道为什麽,我总觉得只身在国外念书的女孩子,是不该没有眼泪的。起码在碰到端午节或中秋节之类的节日,总该象徵性地流下几滴眼泪意思一下。可是不管是在电话或信件中,我从未听见或看见她示弱。

  她总试图去"证明"她是快乐且不孤单,并尽可能炫耀异乡新鲜有趣的生活。即使述说她的车子在雪地里抛锚也是如此。有一句俗话是这麽说的:"帅哥跟美女一样,你愈证明你是,你就愈不是。"那麽,她愈证明她快乐,是否代表她愈不快乐呢?毕竟真正的帅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证明。

  「耶诞节有一个月的假期喔!我回台湾找你。」电话中的她兴奋地说着。
『好啊!需要我去接机吗?』
「不用了。我到家会CALL你。」
『嗯。』
「干嘛反应这麽平淡?你应该要雀跃万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兴到无尽头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湾的她,声音听起来是如此地近。
『嗯……』我有点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毕竟九个多月没见面了。
「明天出来见个面吧!」她没变,邀约总是用惊叹号,而不是用问号。
『When? and Where?』
「假装我们要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第一月台见!」
『我能认得出你来吗?』
「废话!你中华民国国民当假的吗?青天白日满地红总该认得吧!」

  我很轻易地认出她,即使火车站里仍然挤满了柠檬。但让她像苹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远远的微笑?还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装束?

  『你好像没变。』
「会吗?你不觉得我变漂亮了?」
『不,应该说变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
『去哪?』我也是没变,习惯让她当家。
「我特地出来让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10分钟。待会我爸妈要帮我洗尘。」
『我已经看到了,那麽?』
「那麽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还是没变。』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刚转身离开,火车汽笛声也响起。4:55的莒光号,还有她跟我,同时离开台南火车站的第一月台。

  「嗯。是我。」开场白没变,但声音哽咽了。
『你怎麽了?在哭吗?』
「难道笑会是这种声音吗?」
『为什麽哭呢?』
「我看到了一样东西。」
『什麽东西?』
「你很聪明的,应该知道。」

  这次我突然通了灵,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环。
『然後呢?』
「我在想我以前为什麽那麽傻?为什麽不让我先认识你?」
『於是?』
「於是我气自己的无能,连忘掉一个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气了,我把它丢到窗外。」
『然而?』
「我发觉我好心疼。」
『结论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国以後。」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她的哭声让我联想到杯子破碎的声音。
我想,已经破碎的杯子,再也无法盛水了吧!
耳畔彷佛又响起那班4:55火车离站的汽笛声……

  『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来听吧!』
「你现在要听?」
『嗯。请把CD音量开大声一点,我才听得到。』
「为什麽突然想听这首歌?」
我没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听。
就像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共用耳机来听"4:55"一样。

  与其说是她不能挣开那副水晶耳环的枷锁,
倒不如说是我无法忍受水晶耳环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见了,欣蕊。
不,你说过我仍然可以说英文的。
【So bye-bye Cinder Cinderella Everything just has to change……】
你也是很聪明,应该会知道这句"4:55"歌词的意思。

阿妹

  阿妹也者,not张惠妹是也。
她只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便这麽叫她,到现在一直改不了口。
她长得瘦瘦黑黑的。
弯弯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略小却清澈的眼睛。
如果让她挽上发髻,拿把扇子,倒有点像是古装美女身旁的ㄚ环。

  她小我两岁,笑起来很天真。换言之,即一付智商不高的样子。
从小我们便形影不离,共骑一辆单车,共用一张书桌,共睡一张床。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另一种解读?

  我一直觉得她很笨,尤其当我发觉我的智商竟是全校第一的时候。
不过,感情和智商是两回事。
君不见愚蠢迟钝的郭靖和聪明慧黠的黄蓉仍是一对令人称羡的神仙伴侣。
所以,黄蓉哥哥和郭靖妹妹的相处倒是没有隔阂。

  我们在海边长大,海边什麽最美?大概是夜晚的星空吧!
我和阿妹常爬到屋顶上去看星星和渔船的灯火,并让清柔的海风吹过耳畔。
过没多久,她便沉沉睡去,然後我总会背着她,慢慢地爬下屋顶。
到了床上,我再轻轻地摇醒她,因为我们还得再聊一下天,才会甘心睡觉。

  阿妹跟我其实一点也不相像,我聪明她笨;我皮肤白她黑;我安静她野。
但我们都是天蝎座,一个善於隐藏住自己的星座。
不过我在阿妹身上并没有发觉这种特质,她比较像是迷糊的射手。
大概是她笨到连隐瞒自己的愚昧也不会吧!

  记得我国一时,有次她考完试後跑来问我:
「哥,一只鸡有几只脚?」
『两只脚嘛!连这也不会?』
「ㄚ头!我给它写四只脚的!」
『笨死了!你什麽时候看过一只鸡有四只脚?』
「我怎麽知道?我又不喜欢吃鸡腿,所以吃鸡肉时也没在意。」
『那你为什麽猜四只脚?』
「我以为跟我们家的小白一样ㄚ!」
把鸡当做狗,难怪我一直怀疑她不是我的亲妹妹。

  国中时候的我,成绩一直保持在全校前叁名。
每次月考过後,学校总会有很多原子笔和铅笔盒等文具送给我当做奖品。
我都会转送给阿妹。没贴红色"奖"字的文具,她会拿去变卖;
贴着"奖"字的,她则自己用,而且用的心安理得。

  国中毕业後,我只身跑到台南考高中,也顺利考上第一志愿。
虽然阿妹不说,但我知道她一直以有我这个很会念书的哥哥为荣。
从此,我一个人远离家乡,过着缴房租的岁月。
也从此,我和阿妹便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

  要升高叁的那个暑假,阿妹也该参加高中联考了。
她那种成绩,考高中大概是凶多吉少。
不过我还是希望她至少能混上一所高中来念。
『阿妹,快联考了,漫画少看,多念点书。』
「哥,我不去考联考了。」
『你说什麽!国中毕业不参加联考还能干嘛?你真是不知长进!』
阿妹被我突如其来的严厉口吻吓到,委屈地哭了起来。

  『哭什麽!你不念书还能做什麽?要去工厂当女工吗?』
「哥…家里没钱,你还得念书,我想我应该要出去工作比较好。」
阿妹抽抽噎噎地说完了这句话,然後用袖子擦拭满脸的泪水。
而我则跑进浴室里,继续阿妹未流完的泪水。

  阿妹果然到桃园当纺织工厂女工,但晚上仍会去补校上课。
那一年,她还未满15岁。
她的生活不再充满偶像歌星的悦耳音乐,而是纺织机器轧轧的刺耳噪音。
从此,我和阿妹不再算是聚少离多,而是一年内难得碰上两次。

  高中毕业後,原本希望考上北部的学校,这样我和阿妹的距离便可以缩短。
以机率学来说,到北部念书的机率是比较高的。
不过人生不是机率,我还是宿命般地被绑在台南。
而阿妹的宿命则仍然在纺织工厂里。

  为了养活自己,也不想让阿妹有加班的理由,我开始打工赚钱。
其实所谓的打工,也不过是一个星期有六天家教,
外加寒暑假帮老师做点实验;或到补习班当老师;或到贸易公司打杂。
曾想过到加油站打工,但怕因为吸入太多油气以致老景凄凉,
而且一小时70元的价码太低。虽然这种薪水已比7-11略高。
也曾想过当兼差牛郎,但身体不够壮;
而不到KTV当少爷的原因则是长相不够帅。

  所以,我和阿妹都很忙碌。
别人忙着念书把马子搞社团,我和阿妹则忙着赚钱。
我们从不通电话,因为没办法。
至於信件,当我写信给阿妹时,常常是下笔叁四字,泪已五六行。
而且我收到她的信时,通常也会使我垂泪到天明。
我只好选择眼不见为净。

  大二那年,阿妹因工作疲累而在工厂昏倒,我才发觉她有贫血的毛病。
当然,我是辗转得知的,阿妹绝不会告诉我。
就像我也绝不会告诉她我因忙碌而导致肝功能失调的道理一样。
所以,我们都很希望知道对方的近况,但却又害怕知道。

  大叁那年,阿妹完成补校的学业,专职做个女工。
那一年,阿爸终於在台北租了间房子,我才有理由"回家"。
但我很少到台北,阿妹也是。
唯一的例外,大概只有过年。

  不过很可惜,我初二早上就得回台南,而那时阿妹才刚来台北。
临走时,我趁阿妹不注意,偷偷塞了张千元钞票在她的皮包里。
因为阿爸说,阿妹很想要一台随身听。
虽然并不是了不起的数目,但我可能得因此而吃上一星期的泡面。

  挤上了火车,仍然为刚刚的举动觉得兴奋。
打开书包,想拿只笔来写点东西,却看到一张字条和一张千元钞票。
「哥,这1000元给你买台随身听。阿妹留。」
握着那张钞票,突然想起了那个古老的故事:
先生卖掉表给妻子买发饰,而妻子却剪去长发换钱来帮先生买表带。
原来因为贫贱而百事哀的,不仅是夫妻,还有我和阿妹。

  南下的列车上,为了我和阿妹的这种可悲的默契,
我的眼泪由台北经过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嘉义而到台南。
那次的眼泪,流光了我念大学叁年来因不如意所累积的存量。

  大四那年,我叫阿妹到台北补习考夜二专。
「补习费呢?」阿妹问。
『我想办法。』我说。
阿妹後来还是到台北,但我却没机会替她想办法。
因为她到成衣店当店员。

  大学毕业後,我直升上研究所。偷个空,我到台北去找老爸。
那晚,我一个人看着电视,身後的铁门开启。
『阿爸,你回来了。』我头也不回地应着。
「我不是你阿爸,我是你阿妹。」阿妹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我回过头,惊讶地望着微笑的她。
然後我们同时大笑了起来。

  『阿妹,好久不见。』
「哥,下次千万不要再半路认老爸了。」
『嗯。』
「放假吗?不用做实验了?」
『仪器送修,两天後才会好。』
「嗯。」
就像突然在路上遇见许多年未曾谋面的不太熟朋友一样,
我和阿妹的对话简洁地近乎应酬。

  我打量着阿妹,她的头发变得好长,也涂上口红,穿起了高跟鞋。
眼前的这个有点时髦的女孩,是那个说一只鸡有四只脚的笨蛋吗?
我脑海中关於她的档案,竟然已有好几年未曾更新!
原来老天不仅抢走我们相聚的时间,也剥夺我们本来可以共同成长的机会。
我在台南努力成为一个好学生,她却偷偷地长成一个成熟的女子。
那一年,我22岁,阿妹20岁,她不再是小孩。

  那天深夜,我仍然独自看着电视。
也许是吵醒了阿妹,也许她一直不曾睡着。她揉了揉眼睛走出房间:
「哥,肚子饿吗?我炒个饭给你吃?」
『不用了,我待会就睡觉了。』
「没关系,很快的。」

  阿妹熟练地炒了盘蛋炒饭,端到我面前。
「哥,趁热吃。吃完早点睡。」说完後,阿妹转身进了房间。
我用汤匙吃了一口,突然觉得喉间乾涩,怎麽也不下那口饭。
刚刚忘了告诉阿妹少放点盐,因为我的眼泪已经够咸了。

  研究所毕业後,我继续念博士班。
因为我总觉得我该念两人份的书。
而我的学业就如同阿妹的工作一样,都变得更为繁重。
不变的是,我和阿妹依旧南北相隔。

  几年前,卫视中文台播放【东京仙履奇缘】(日剧原名:【妹啊】)。
当我看到岸谷五朗为了和久井映见的幸福而向唐泽寿明下跪时,
虽然我不喜欢这种狗血的剧情,却也被骗走了眼泪。
因为换做是我,我相信我也会像岸谷五朗一样的冲动和愚蠢。
那晚,我突然好想念阿妹。
隔天,我跑到台北。

  阿妹带着她的男友,请我吃日本料理。
在餐桌上,看着她们之间亲密的小动作,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觉得阿妹好像被抢走了,她最引以为傲的人似乎不再是我。
她的微笑,已经不是我的专利。
於是那家餐馆的生鱼片,吃起来特别不新鲜。

  今年到台北参加一个研讨会,到阿妹住处过了一夜。
「哥,你就穿这样去开会?」阿妹端详着有点邋遢的我。
然後阿妹拉着我,到SOGO买了叁件衬衫和两条领带。
隔天早上,阿妹帮我打好了领带,在桌上放了早餐,留张字条後才去上班。
「哥,上台时别紧张。晚上等你吃饭。阿妹。」

  我可不想再吃不新鲜的生鱼片,所以我告诉阿妹要赶回台南。
「哥,我男友有车,我们送你。」
阿妹说了我"们",但这个"们",是他不是我。
在车上,阿妹常常拍着她男友放在排档的手,偶尔才转过头来跟我聊天。
我开始埋怨起台北市的交通。

  到了承德路,阿妹坚持陪我等车。
「我陪我哥,你在附近绕一绕再来接我。」阿妹对他说。
我终於有了扳回一城的喜悦。
阿妹帮我买了车票,并买个便当还有一罐咖啡。
原来阿妹也知道我喜欢喝咖啡。

  还有20分钟,车子才会到。我很想跟阿妹聊些什麽,却找不到共通的话题。
「哥,我要结婚了。」阿妹反倒先开了口。
『嗯。恭喜你了。』阿妹27岁了,是该恭喜。
「我目前正努力存钱,打算和他在台北买栋公寓。」
『还是住台北?』
「嗯。我习惯台北了。」
也许就像我已经习惯台南的感觉,阿妹也终於习惯台北。
而我们也将更习惯南北相隔。

  上统联客运前,我问她:
『阿妹,一只鸡有几只脚?』
「呵呵…当然是四只ㄚ!」
很好,虽然阿妹即将结婚,未来也会儿女成群。
但她仍然是我的阿妹。

  『祝你幸福』的声音,淹没在车子起动的声音中。


jht 于 1998/10/21

【谨以此文,在阿妹结婚前夕,祝福我的阿妹。】

 

再见了 我的爱

  再见了 我的爱
我去当兵 两年後回来
离别的台南火车站第二月台
你的甜美笑容不再
而你哭泣的样子 像个迷路的小孩
因为我的肩膀 将失去你的依赖
握着你的手 我祈祷重逢的日子早点到来
马祖的岁月里 我天天看海
海上的风浪 是我托寄相思的信差
低飞的鸥鸟 却不曾将你的音讯带来
我好想离开
我好想紧拥你入怀
我好想向你诉说 这锥心刺骨的思念难捱
但肩上的五七步枪 是我挣脱不掉的阻碍

  脱下迷彩装 晒黑的皮肤是我唯一的更改
穿上高跟鞋 你有着更加轻盈窈窕的体态
我的心跳 只因你的身影而迅速加快
你的眼眸 却染上了一丝愧疚的神采
你说你不是寂寞难耐
你的爱也没有随风摇摆
只是老天故意捉弄安排
他的出现 逐渐使你放弃等待

  你是我的呼吸 我的喘息 我的欢笑 我的悲哀
我对你没有怨恨与责怪
只有深情与无奈
你对我的爱
虽然已被时间的洪流所掩埋
但我对你的爱
却依然停留在台南火车站的第二月台


孤寂是我的朋友

  你是我最亲近的朋友 你说你叫做孤寂
快乐是 Happy 生气是 Angry
你的英文名字叫 Lonely
你都会跟我在一起
不管何时与何地
翻开流力课本 你安静地躺在偏微分方程式里
跑到安平海边 溅起的浪花是你的叹息
我上 BBS 你默默地注视着我 用这台老旧的 486PC
走在校园 你随着秋天的落叶 轻轻飘进我的心坎底

  叁个多月前 有个女孩将我的心占据 并赶走了你
她的轻声细语 填满了你不在时的空虚
我已经忘了你 我甚至不知道你跑到哪里?
今晚回到家 你突然又来与我相聚
你说你并未离去 你只是暂时躲起

  原来我虽然可以忘掉孤寂
但孤寂一直没有把我忘记


水中的孤坟

 Dear 慧姗:
哥又来看你了,你还好吗?

  去年来看你时,海水只稍微浸湿你的墓头;如今海水却几乎要淹没你的墓顶。泡在海水中的你,想必不好受吧!

  如果你还活着,今年已经25岁,属虎的你,今年是你的本命年。只可惜,你并没有安太岁的必要了。

  卷起裤管…唉!…不卷也罢。及腰的海水,裤管卷或不卷,同样都会弄湿。拨开你墓顶上随海水漂来的垃圾,拔除你墓顶上稀疏的几株杂草,再压上几张五颜六色的墓纸,你的坟墓就算清扫完毕。不然还能如何呢?

  一个人,一只鬼,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我想起李白"月下独酌"的诗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叁人」。看似热闹,但终究也只是孤独的一个人而已。吹来一阵海风。慧珊,你会冷吗?

  关於你的事,哥能记得的,已经不多了。不过哥当然还记得你是多麽地依赖我。因此在你动手术的前几天,哥还特地坐火车到台大医院去陪你。其实那时哥也还小,第一次坐火车的兴奋到现在还有记忆。还有就是你出殡那天,妈拿根竹子,敲打你的棺木两下。因为你让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你的不孝。妈那凄厉的哭声,你听了後是否也跟哥一样同感不忍?

  点燃了两柱香,伴随着两行清泪,轻轻地滴在你的墓顶上。我突然想起宋人高菊卿的那首名叫"清明"的七律: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连一滴美酒都无法让你品,那麽哥滴给你的眼泪,想必你也无法收到吧!?其实你收不到也好,因为哥情愿你早已投胎转世。只是你千万要张大眼睛,要找一个家境好一点的人家,要生在一个稍微文明一点的地方,才不至於让你这辈子的悲剧重演。

  也许最令哥感到悲哀的,不是悲哀的记忆一直不曾抹去;而是当我想到你时,竟然已经没有丝毫悲哀的感觉。没想到逝去的,不只是这20年的光阴,还有曾经痛彻心扉的所有记忆。

  哥也该走了,哥还得继续在红尘里打滚。喜怒哀乐、是非对错,哥还有好多的事未曾勘破。也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哥真的走了,明年再来看你。只是哥不知道,明年你的坟墓,是否已经完全沉没在海水里。

  嘉义布袋东石沿海的低洼地区,由於地层下陷导致海水入侵,很多墓地已被海水所包围,造成民众在水中扫墓的奇特景观……

Beauty and Beast

  你是我十年的好朋友兼老同学,你下个月要结婚了,我很为你高兴。
我不得不想起大一时的你,那时你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当然现在我仍然无法恭维你。
这成了你常遭女孩放鸽子的理由,除此之外,
你实在是个幽默风趣的人,人也很善良。
只可惜习惯你的长相需要时间,发掘你的优点也需要时间,
而你通常是碰到没有耐性的女孩。

  唯一的例外,就是你那个笔友。
也许她无法看到你,所以反而更能了解你。
只可惜在你们即将见面前夕,她却出车祸死了。
我还记得你搭火车去台中殡仪馆的情形,你埋葬的,好像不只是她,
还有你内心的情感。
因为从此以後,就没听说你对任何女孩感到兴趣了。

  研究所毕业旅行,我没钱参加。
没想到当初一念之仁,造成今日你的姻缘。
更没想到那个女孩,四肢俱在,五官健全,
身材外貌均属一流,竟会倾心於你,造成班上同学满地的眼镜碎片。
你居然被倒追。天啊!
这真是现实生活版里的"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beast)。
你是beast,我是best,少了你一个a,只好看你坐拥美人归。
每思及此,莫不扼腕感叹矣。

  你终於决定要接受她的求婚了,我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新婚之夜,你要当心,大家一定会报夺妻之恨。
尤其是我,"我不追大嫂,大嫂却因我不追而嫁你",我们算是有过节。
我会在新房外,打一整夜麻将,而且你得来插花。

  你惨了!

 

小桃子的六年之约

  一袭白衫裹着纤纤玉手
昏暗灯光下 只看到你清澈的眼眸
我怀里的身躯细微地颤抖
你的双唇有着冰冷的温柔
原来你说你决定要离开我
就在耶诞舞会的最後一支慢舞後
凄风夜雨的光复校区门口。
你说你很想等我
两年研究所
两年军中数馒头
两年社会中奋斗
但青春却无法重新染黑你的白头
因为六年後你已叁十多!

  幸好我们不算是祝英台与梁山伯
勉强可算是小龙女与杨过
杨过与小龙女重逢在十六年後
而你却只让我等了五年多
我觉得好久好久
只剩半年的寂寞
时光怎不加快脚步地奔走?

  如果你记得当初的承诺
在1997耶诞夜的光复校区门口
你我即将再次聚首
彼时香港也已回归祖国
而我
是否能重新拥有你的温柔?


白痴,笨蛋,神经病之差异

  白痴也者,白无义,重点在痴这个字。
医学上有定义智商低於某一标准,谓之白痴,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般人习惯以聪不聪明,来判断白不白痴,这点可以接受。
笨蛋也者,蛋无义,重点在笨这个字。
一般认为白痴与笨蛋是同义词,我却不这麽认为。
我认为应以是否具有智慧,来判断是否是笨蛋。

  神经病也者,不正常的人是也。
而所谓正常与否,只是多寡之分而已,不代表对或错。
大家都喜欢黑色,那喜欢黑色的就是正常,而喜欢白色的便成了神经病。

  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1)吴叁桂引清兵入关,只为陈圆圆。正常人不作这种事,所以他是神经病。为了女人,背上不忠之名,引来唾骂,并不聪明,所以他也是白痴。然而他断送的是朱姓江山,得到的是吴姓老婆,何损失之有?而且降清後,贵为亲王,帮崇祯拼死拼活,顶多只能混到公侯而已。以这点而论,他绝不是笨蛋。

  (2) 孙文十一次革命,正常人不会干,所以他是神经病。冒着抄家灭族危险, 四海奔波,换得劳累困苦的一生以及不到六十的寿命,并不聪明,所以也是白痴。但他判断正确,认为非革命不足以救中国,先知卓见,可见他绝不是笨蛋。

  (3) 在十字路口上碰到黄灯,十个人中有八个人会冲过去,所以剩下的那两人是神经病。明明可以过却不过,还得多等几分钟,白白浪费时间,并不聪明,所以也是白痴。但他们宁可牺牲数分钟,却少承担了一点发生意外的风险,所失者寡,所得者众,所以他们反而不是笨蛋。

  (4) 一般男人喜欢外表美 ,身材窈窕的女孩,但 jht 却不这麽认为,所以他是神经病。明明忙得要死,後天还得开个研讨会,不准备论文,却post一些有的没的,很不聪明,所以是白痴。但他认真灌Ladytalk板的水,也许有些美女心里一高兴,赏他一顿饭吃,岂不得偿所愿?以此观之, jht 也绝不会是笨蛋。

  至於高低之分,神经病不用分,因为只代表不正常而已,无所谓高低。而白痴与笨蛋孰高孰低?笨蛋们当然认为笨蛋高,不然他们也不会被白痴们叫做笨蛋。至於白痴们,根本不care谁高谁低,因为高低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考20分,你考30分就很高;
大家都考90分,你考80分就很低。

  我讲完了,好累哦!我真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