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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凌儿和李栋是姐弟,想想理法、家规都不可能,你们笨死了!”木顺乘机又把工人们打了一顿。
“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么你把事情调查出来给我们看看啊!”抱着头的工人反击道。木顺呵呵一笑,拍拍胸脯,说:“不是我吹,我木顺治水没什么天赋,包打听这种事情可没人比得上我。”
这有何难?只要偷偷跟着李栋去幽会不就得了?木顺心想。
很快,木顺明白自己有多天真。偷偷跟着李栋上山,他才知道李栋的脚程有多快,上下没几转,木顺就把李栋给丢了。蜀地山高水深,头顶是黑压压的天空呼呼地北风吹,脚下是波涛汹涌哗哗地岷江流,木顺不由缩了下身子。
丢了,真的丢了。算了,明天再追吧,也不迟于一时。倒是我上天下地独一无二的木顺爷,要是被山上夜里出来的什么东西给吃了,损失可就大了。木顺这么想着,转身要下山。冷不防眼前出现一个火把,他惨叫一声,向后一跳,定了下神,才撞起胆大叫:“什么人?”
“是我!”火把后面出现了万爷爷阴沉的脸。
木顺正想笑着打哈哈,被万爷爷揪起了耳朵。“痛痛痛,痛死了!!”木顺抱着万爷爷的手臂,大呼小叫起来。
“痛死了倒好,你夜半三更的不回家,到山上来干什么?要不是你娘叫我来找你,看你不被老虎吃了去!”
“好了,好了,我只是来看看李二郎和哪个姑娘在晚上幽会。”
万爷爷闻言松了手。木顺一屁股着地,又是一阵叫。
这时万爷爷竖起了耳朵。风声夹杂着水声,还有一些其他的声音。树木骚动着,水儿欢快着,连月亮也悄悄地躲到云里去了。
木顺也听到了那个声音,他住了口,轻轻地揉自己的屁股。
那是笑声。但是不同于人类的笑声。那像花儿绽放、像月亮升起、像春天大地复苏、像夏天清泉潺潺、像秋天松风阵阵,像冬天雪花飘飘的声音,那仿佛自然界欢声笑语的声音,没有任何人能够打造的声音,正穿过整座森林。
从森林的那头传来萤火的光芒,万爷爷一把抓着木顺朝光芒处摸去。光芒越来越亮,最终两人来到森林里的一条河边。那是岷江的一道支流。月亮又出现了,和河边的岩石上栖息着的各种会发光的小昆虫一起把整条小河照得亮堂堂的。李栋坐在河边的岩石上,望着河水。
河水中央站着一个女子。
一看到她,木顺的嘴巴就张大了,大到足可以放下一整个鹅蛋。
那是在蜀地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美人,恐怕这个世上都找不到可以和她相抗衡的人间国色。她就站在水里,长长的黑发一直淌到水面上。那头发好像有生命,随风轻轻地呼吸着,偶尔还会随着萤火欢乐地笑着,一如它的主人。她在笑,眼睛里似乎容得下一整个宇宙,然而她现在只看得到李栋。因为李栋也在看她。她用眼睛和李栋讲话,那种言语不能书写,也不能口授,那是从细胞深处传来和李栋的细胞之间颤动地吸引。无法解释的亲切和沟通。
她游向李栋,木顺意识到她没有穿衣服,正不知道该怎么做,万爷爷已经用手捂上了木顺的眼睛。木顺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不安起来。他的脸涨得红红地,想叫,不敢。他怎么能告诉万爷爷,他想看那个女子呢?
那个女子像水一样淌到李栋脚下,她用手扯着李栋的裤子,侧着头瞅着他。她的手湿湿的,更显得手指的纤细雪白。面对李栋的无动于衷,她似乎不太满意,一甩长发,荧光飞舞之后,她扑到李栋身上,坐到他怀里。这时万爷爷发现她的皮肤闪闪发光,根本不像人类的。万爷爷眉头紧蹙,一把拖着木顺扭头就往回走。
木顺见他松了手,忍不住回头看看那个美人,她正搂着李栋笑呢。
“万爷爷…”木顺想说什么。
“妖孽!绝对是妖孽!!”万爷爷斩钉截铁地说。“这事儿一定得向李大人禀告,不能让岷江的妖孽把小少爷的魂给勾了去。”说着,他大步流星地往李府走去,木顺不敢说什么,跟了上去。
星光落到了河上,李栋摸摸女子的头发,说:“我该走了。”女子摇摇头,不让他走。李栋坚持,女子扑通跳入水中,不一会儿她浮了上来,嘴里叼着一条鱼。她眨眨大眼睛,凑近李栋。
“我不是因为肚子饿才回去的。太晚了,我得回家,不然家人会担心的。”李栋接过她的鱼,蹲下身摸她的头。女子蹭蹭李栋的手,然后用舌头舔了舔。李栋凝视着她,说:“你真奇怪。明明话都不会说,和别人也不一样,为什么我对你有一种亲切感呢?”
女子望着李栋,用手去摸李栋的手臂,李栋握住她的手,说:“我明天再来,你还在这里等我吗?”
女子松开了手,点点头。李栋笑笑,“好,那么我们明天见。晚上凉,别忘了穿衣服。”李栋转身走了。女子看他走远,从水里爬了出来,她一脚踩到沙地上,沙地坚实的回应让她吃了一惊,她连忙缩回脚,她发现沙地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脚印。女子觉得好玩,又踩了一下。她很快对脚印失去兴趣,走到树林里。她悄悄跟上李栋的脚步,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二)
城里大多住户都熄了灯,上床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做生意的、上田的、唱戏的…当然还有治水的。治水和蜀地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只要是蜀地的男孩子都想在都江堰的工地上铲一铲土,运一袋沙,似乎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大群大群的蜀地男子从蜀地四面八方汇集到灌县来。为的是治水,当然还为了看看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李冰父子。当他们发现在工地中那两个被污泥染黑的男子居然就是李冰父子,人们傻了。什么英雄,什么男子汉,到了工地还想着这些真要被人骂成混蛋了。只要到了都江堰工地,无需安排,人们自然会找到自己的岗位。这里铲土的人少了,把自己的行李放一边,接过铲子就铲;那里运沙的人少了,叫着“我来了”,跑上去接过扁担就扛…万爷爷天天点工人人数,天天都会多一些人。有一些人有空就来帮忙,发工钱的时候就跑了,说是为了治水还拿工钱怕媳妇笑话。还有些人,也不要钱,只要万爷爷在本子上纪录:“XXXX,X月XX来都江堰工地”就乐得像中了状元。
都江堰对于蜀地人民到底算什么,没人能说个清楚明白。反正只要是为了都江堰,什么事都可以搁下,什么活儿也得让道。甚至有人说:大王到了都江堰,也得下轿走过去。
想到这,李冰忍不住在房里傻笑,李夫人笑他“中了英雄的毒了”。李冰也不反驳,轻轻笑着解释:“终于有什么把蜀地的人们唤醒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吗?如果现在还有人对我说,蜀地这水治不好,我就把他扔到都江堰工地去看看!”
“看你得意的!”李夫人轻轻地说,她编草鞋的手不曾停过。李冰抱着妻子,像个孩子般地笑着:“接着就该操心凌儿的婚事啦,你说这丫头,怎么到现在都没人提亲呢?我们凌儿长得也不差啊。”
“你现在才来关心凌儿,晚了!不如好好关心一下栋儿吧!”李夫人扎好一双鞋,从李冰的怀里站了起来。
“栋儿?栋儿怎么了?”
李夫人摇摇头,“对男人还能要求什么呢?他们永远是孩子。”
“你说栋儿怎么了?”
“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万爷爷忽然闯进了门厅,跟在后面的木顺对着李冰夫妇一阵傻笑。
“万六?”李冰吃了一惊,万爷爷接过李夫人递来的茶,一口饮尽,再次肯定地说:“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
她从没有离家这么远。走了半里路,她开始不安了,她回头瞅瞅山上,确定还能听到岷江的波涛声,这才壮着胆,跟上前面那个矫健的身影。李栋的脚步如飞,但是她的速度也不差。不知道为什么,偷偷跟着自己的心上人,让她禁不住心口一阵跃动,血液一直上了脸颊。
她是在七天前遇到李栋的。那座山很高,森林里的树也长得好,到了夜里,月光都照不进来。城里人天黑不敢独自上山,她就在太阳下山后顺江而上,游到森林里去玩。她喜欢和那些树打招呼,虽然它们只能用唰唰的声音来回应她;她喜欢和林子里的小昆虫玩耍,每次它们都跟着她到处飞,直到筋疲力尽。她还喜欢那些河边的石头,被河水冲刷得冷冷的,圆圆的,大大的,让她想起她一个失踪很久的亲人。她会抱着那些冰冷的石头,就像当年抱着他,那种湿湿的、冰冷的感觉,每次都惹得她大笑。不过她有一段时间没有抱那些大石头了,她找到了更好的东西。
抱着李栋比抱石头更舒服。李栋的皮肤也是冷冷的,虽然他的衣服很碍事,不过她不敢去扯那件衣服。她曾经打过那衣服的主意,乘李栋不注意,把衣服剥下来,谁知李栋立刻变了脸色,吓得她又把衣服穿回到李栋身上。她明明看到他那坚实的胸膛,差一点她就可以触摸他心脏上的肌肤,差一点她就可以和他心灵相通。但是李栋…却觉得那件破衣服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宝物。对了,她第一次看到李栋时,李栋就穿着那件衣裳。黑色的衣裳,让她误会那是他的鳞片。她从不曾认错人,但是看到李栋独自在漆黑的森林里走着,一霎那,她以为那个离开很久的亲人又回来了。如果不是月光正好打在李栋身上,她一定会扑到李栋身上。
偏偏这时李栋走到了河边。月光打在他的身上,慢慢滑过他坚毅的眉角、高挺的鼻梁,还有坚实的嘴唇。接着是他的手、他的脚。月光无私地让她看清了这个人类的身体,高挺健壮帅气的青年男子的身体。
失望让她忘记了移动,李栋也看到了她。令人无法忘怀的黑色长发,光滑如水的肌肤,还有那双执着的眼睛。
一瞬间,两人没有说话。
只有树木骚动起来,不是惊恐的声音,不是痛苦的挣扎。为什么树木发出了欣慰的喜悦之声?发光的小昆虫们不顾自己的疲劳,飞到他的身边,纷纷张起自己的灯笼,好让她看清这个少年英俊。那天晚上,森林里过起了节日。那天晚上,她恋爱了。
她忘了应该去看着那些危险的人类在江边干的事情;她忘了人类对于她是多么危险的生物;她忘了她要找的亲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她每天晚上游到森林里,在石头上唱歌,只是为了等一个人类。为什么她会这么快乐呢?为什么大家都为她祝福呢?因为是好事吧,她爱上李栋是一件好事!大家都爱他,他又高又强;大家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曾伤害这里的一草一木;只有他会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森林里的一切,虽然这双眼睛现在只能看到她;只有他会用有力的手掌抚摸大树的沧桑,而这双手现在只抚摸她;只有他会说出那么美的话,而现在他只对她诉说…
她是森林的公主,而他是上天送给公主的天神。
所以,她是最幸福的。
哪怕她不会说话,只要她听得懂他的话;即使她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上天下地他只爱她。
她一直这么觉得。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不满。她只能在晚上看到他,然后他总会在一个固定的时刻回家。家是什么,她不明白。但是家是把他从她这里夺走的罪魁祸首。她讨厌家!可是她不能挽留他,他不要她的食物,他不要她的温暖,他要的只是回家。她急了,第一次急了。血液窜上她的心口,她想抓住他,想锁住他,想把他拉到岷江深处,只让自己抱着他,只让自己亲吻他,只让自己看到他!
可是她不能够。她抚摸着他,同样冰冷的肌肤,同样光滑的肌肤,她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把他拉到岷江里,他会不会死?”她问石爬鱼伯伯。
“他是人类,当然会死。”
“人死了会怎么样呢?”
“会腐烂,和所有的生物一样。”
石爬鱼伯伯已经很老了,老到只能趴在河岸上吐泡泡。它恳求她把它带到江水深处。
“可是这样你会找不到食物饿死的。”
“没关系,总比被人吃掉,将骨头随处扔的好!”
她将石爬鱼伯伯送到江水深处,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想大概要在很久很久之后,她才会去那里吧,因为龙的寿命很长,比一千年,一万年还要长。等到她需要去那里的时候,石爬鱼伯伯的骨骸也许早已化为河中的沙泥。想到李栋也会变成这样,一股寒气逼上了她的心头。
“如果李栋不能来岷江,我去城里会不会好?”她问森林。森林刷拉刷拉地发出一片反对之声。
“为什么?反正李栋很快就会死,我那时候就回来。”
她自以为很有道理的话,遭遇了一阵悲哀的叹息。小昆虫们发出哀伤的光芒。她不解地摇摇头,哪怕它们反对也无所谓。它们不就是些不会说话的树木和昆虫吗?只要李栋在我身边就好了,有了李栋就不用他们了。
这么想着,她心口热乎乎地决定--她要跟李栋去城里。
(三)
偷偷地跟去…她忍不住笑了。
不知道李栋看到她时会是怎样的表情?他会高兴吗?还是吃惊?他会欢迎她吗?一定会的,没有人比李栋更了解她,说不定李栋已经在准备欢迎她了。
可是就在她偷偷溜进城里之后,她发现一个麻烦的问题。她原以为城里只有男人才穿那讨厌的衣服,一进城才发现城里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劳什子。为什么人类要穿衣服?多不舒服,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如果想和自己心爱的人肌肤相亲,岂不是很麻烦?
不过既然所有的人类都要穿衣服,她想自己也勉为其难地穿一下好了。她偷偷在城里走了一圈,发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晾着几件衣服。她挑了自己最喜欢的颜色,依葫芦画瓢地穿在身上。穿好衣服,她转了一圈,麻布的衣服罩在身上,有点痒,她笑了起来。声响引起了打更者的注意,发现他们朝着她来了,她慌忙跑开了。
她还是有点怕人。虽然人类那么渺小,但是在人类的城里,她还是有点惧怕。确切说在她溜进城门的一瞬间,她就觉得不舒服。脚步不像在山里那么灵巧,呼吸也不顺畅了。为什么人类会喜欢住在城里呢?在她看来城镇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盒子,而人们挤在一个更小的盒子里睡觉。
打更者没有找到骚动的源泉,其中一个对着另一个说:“差不多到换班时间了,我回家睡觉了。”另一个招呼:“路上小心!”
她警觉地竖起耳朵,目光立刻跟上了那个男子。那男子转了几个圈,走进了一家很小的屋子。屋子里亮起灯来,有人在欢迎他。
她在门口看得真切,哪里有李栋的身影?这不是家吗?她刚才的确听到他说了那个字。为什么李栋不在里面?李栋不是要回“家”的吗?
难道说自己把李栋跟丢了?
这么一想,她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把李栋给弄丢了。这一吓可不得了。她把他丢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人类的城市里?想到李栋可能没注意到自己跟来这件事,想到李栋可能不在这个城市里,她心慌极了。
讨厌,一种无法排遣的讨厌涌了上来。
她不要呆在没有李栋的城市里,她不要呆在李栋看不到的地方。就在她慌乱得不知该怎么办时,一只手搭上了她的肩头。她猛地汗毛倒竖,飞起一脚踢中来人面门。
“啊……李…栋…?”看清来人的面目后,她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干涩的声音,慢慢把脚从对方面门上移了下来。
被不幸击中的李栋正用手摸着自己红红的鼻子。
“啊…啊…”她不知该怎么说对不起,只有上去舔他的鼻子。李栋乘机用双臂搂住她的双肩,紧紧地抱起她,靠在她的肩头大笑。
她停止动作,一动不动地站着。
李栋低着头笑,好久才抬起头望向她。
“我好像知道你会来,刚才一直定不下心,你说奇不奇怪?”
她伸手紧紧搂着他。李栋的肩膀还是那么有力,她像猫那样快乐地蹭着。李栋抚摸着她的后背,想到了什么,放开了她。她疑惑地望着李栋。李栋瞅瞅她的全身。
“这身衣服挺好看的,哪里弄来的?”
她身上是一套白色的麻布衣裳,衬着长长的黑发,雪白的皮肤,让人误以为是一位落难的公主。
“好…看…?”她学着李栋的话,李栋点点头。她乐得差点跳起来,连忙指手画脚地向李栋解释自己是这样那样得到这件衣裳的。不过她过于兴奋,手势做得飞快,李栋压根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和所有恋爱中的男子一样,李栋装作听懂了她的话。
“真的很好看呢。你没有名字,称呼起来不方便,干脆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吧。就姓白怎么样?叫什么呢?”
她笑得像花一样,在他四周蹦跳着,发出类似“快想!快想!”的奇怪声音。她转得李栋头晕,他拉住她,让她看着自己。
“就叫白玉娇怎么样?”
刚才还像个小孩子的白玉娇听到自己的新名字,忽然一愣,之后露出狡黠的笑容,凑上前舔了舔李栋的嘴唇。
“我说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也不推开她,李栋继续问。
“我想你喜欢这个名字。”白玉娇吃掉了李栋最后一个台词,她的舌尖凉得让人惊惧,可就是这样的温度,无来由地让他兴奋。
良久,李栋松开紧紧拥抱她的双臂,摸了摸她的头发。她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他的眼睛,他也还以温柔的目光。
“我们不会就这么你看我我看你,看到天亮吧。”李栋笑了。
白玉娇牵着他的手,似乎并不反对。
“不行,我还是得回家。”
看到白玉娇露出难过的神情,李栋故意顿了一下,俯下身,用自己的额头顶着她的额头,“不过,我会带你一起回去。”
“我们一起回家去。”李栋轻轻地吻着白玉娇的耳尖。当他重新和她面对面时,他敢发誓,白玉娇给了他世界上最幸福的笑容。
然而下一刻,白玉娇却要把他往一户陌生人家里拖,一边拖一边还指着那家人家的大门,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重复着:“家!家!”
等李栋醒悟是怎么回事时,他又大笑起来。“不是,你搞错了,那是别人的家,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可要比这个大。我的家是太守府。”李栋耐心地向白玉娇解释。
“家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也是他最终留下的地方。”
白玉娇好像有点明白了。她指着自己,“我的家,在岷江!”
“是么?”
“我的家很大很大,但是我不能带你去。”
“那太遗憾了,不过没关系,只要我能带你去我的家就行了。我要带你去看看父亲、母亲,还有姐姐…”
“姐姐是什么?”
“就是在家里比自己早出生的人。”
白玉娇再次指着自己,“我有,我有姐姐!”
李栋看着她,觉得有点不安,他更加详细地说明,“如果是女的,才是姐姐;如果是男的,就是哥哥了。”果然白玉娇想了想,改变了自己的叫法:“哥哥哥哥!”
我就猜到…李栋心想。
“待会儿我把你介绍给父亲母亲,还有姐姐,我想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李栋牵着白玉娇的手,自信地说。白玉娇点了点头,跟着李栋往太守府走去。
“你以为我们会欢迎她,就大错特错了!”从街口传来的声音让两人停了下来。
“姐姐…”李栋辨认出眼前的身影。
凌儿,叉着双手一脸阴沉地站在他们面前。她恶狠狠地盯着李栋身边的白玉娇,白玉娇毫无畏惧地瞅着她。“李栋,你放开她,到我这边来!”
“为什么?我要带她去见父亲母亲!”
凌儿冷笑几声,变成苦笑,“你给他们看什么?看你带回来的这条龙?”
李栋一愣,发现凌儿毫无玩笑的意思,这才扭头望着白玉娇,白玉娇并不怕拆穿身份,但是她不喜欢李栋看着自己的表情。
“你想给他们看这个岷江水患的元凶吗?或者你想把她送给父亲,以报答两年的养育之恩?”
李栋看着白玉娇的眼神像是要把她看穿似的,白玉娇有点慌了。她不明白眼前这个人类女子是谁,但是李栋显然相信了她的话。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要把她送给谁?
“那可就要谢谢你了,这样岷江治水用不了一年,不,只要三个月就能把岷江掏空,把里面那些讨厌的东西全都弄干净了。”听着凌儿咬牙切齿说出来的话,白玉娇感到体内的血液瞬间冻结了。下一刻又像是着了火。她不安地看看凌儿,再望望李栋。
“这样,你就能安心做你的人类了,不是吗,李栋?我可要好好谢谢你呢。”
白玉娇甩开李栋的手,她从没有感到这样的痛苦,浑身的血液一直涌到了头顶。她死死盯着李栋,一直盯到眼睛发疼,但是这种危险的感觉,没有消失一点点。
她在期待什么?是让李栋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假的?他没有想要伤害岷江,伤害岷江里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