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忽然觉得难过,练散打还是因为简瑞峰的要求,他说他的女儿,不能软弱到谁都可以欺负,看看,多自大!
简书瑶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虽然程阳也相信她的确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可到底…不忍心。
他跟了上去,助理开着保姆车在街道上慢悠悠地跟着,幸好这里是不限速,不然助理真的想骂人了。
那两个人是在干嘛?女人果然是个麻烦…
简书瑶余光瞥见他,皱起了眉头,“让你滚蛋啊,怎么,亲过了,还想泡我?我一副丧家犬的样子,真是承蒙厚爱了!”
听她这样说,他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拉住她的手腕,“先上车,你去哪儿我送你,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外面晃不安全。”
到底她的力气没程阳大,程阳直接拖着她进了保姆车,助理从后视镜上偷偷看了眼那个女人,面容还算精致,就是眉眼看起来太强势,这样的女人…不省心啊!我的哥,您真是找了个好对象!
“既然你这么滥好心,就帮我开间房吧!我没带身份证。”她声音没那么硬了,而且她真的没地方可去。
程阳叫了句:“阿东!”
助理有些无奈,“哥,出来的急,身份证也没带!要不用你的?”
程阳骂了句,“滚蛋!”带个女人,除非他疯了。
他自己还好,带着一个女人,明天绝对是头条。
男星深夜带醉酒女开房,疑似约~炮?大概标题会是这画风。
头疼!
“我送你回去吧,或者送你去朋友家?”
简书瑶扯了下衣服,“那算了,前面路口放我下来。”
“你这脾气,能不能改改?”程阳皱着眉,刚刚酒喝得多,本来就头疼,这会儿更疼了。
这女人,嘴里一句好听话都没有,态度真是恶劣至极。
“得,带你去我家?”
“好啊!”简书瑶挑眉,反正也没地方去,拒绝是猪啊!
程阳也意外,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爽快。
助理开着车,默默地吐槽,哥,你完蛋了!被人吃得死死的。
手机又响了,简书瑶拿起来看,是简瑞峰,难得今天他愿意打第三次电话,然而她已经找到了去处,所以…她果断地又挂了电话,有些疲惫地闭上眼,她想,如果再早那么一会儿,说不定她就答应回去了…
可是,这世上最没用的就是如果,如果个头啊,她只知道,因为她爸的自大自负,自私自利,妈妈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车子在小区停车场停下的时候,简书瑶已经睡着了,喝醉酒的人,睡的格外沉,程阳没办法,只能抱她下来。
她个子挺高的,将近一米七,穿上高跟鞋大概只比他低一点点,抱起来重量却很轻,闭上眼的时候,没了眼神里的锋利,整个人显得柔和了不少。
开门的时候,她醒了,猛地从他身上跳下来,摇摇晃晃地往里走,那背影,显得有些狼狈。
就算她再强势,可也是个感情白痴,恋爱史几乎为零。
程阳作为时下当红的小鲜肉,皮相自然是不用说的,几乎是行走的荷尔蒙,他身上太浓烈的男性气息,让她难以招架。
她有点后悔跟他过来了,早知道露宿街头也好。
他煮了点醒酒汤,拿去给她喝,她一副死不配合的样子。
到最后他的脾气也上来,直接按着她喂她喝,“你说你别扭不别扭?”两个人别上了,谁也不服软,最后汤撒出来,弄了两个人一身。
程阳一身郁气,直接扯了衬衣。
简书瑶也气呼呼的,这男人真是滥好心,离她远点不行吗?
他三两步走回主卧,拿了一件新的衬衣给她,“没睡衣,你勉强用一下吧,去洗个澡。”他指了指主卧,“客房浴室没东西,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去主卧。”
简书瑶盯着他看了一瞬,别过头,一动不动,程阳简直想敲爆她的头,直接扯了她往浴室去。
把浴巾衬衣一股脑塞到了她怀里,“要不要我帮你脱衣服?”
简书瑶有点懵,闻言更是生气,直接一把扯了衣服,回过头跟他嚷,“出去啊,不出去你准备看我洗澡?”
程阳气得差点吐血,没见过脾气这么硬的女人。
她衣服脱了一半,露出素色的bra,直接放冷水浇,他皱了皱眉,走过去关了开关,“你疯了?”
“管你屁事!”她爱怎么洗怎么洗。
下一刻,程阳堵住了她的嘴,狠狠地吻她。
据说接吻是让一个女人最快闭嘴的方法,效果…似乎还不错。
可是…事情好像有点不受控制了,当她回吻他,开始剥他衣服的时候,他知道,箭在弦上,收不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什么可说的,给你们笑一下~\(≧▽≦)/~
第五十四章
满盘皆输
阿桑死在初冬的一场雨夹雪里。
那天天很冷,头顶灰蒙蒙的,临出门的时候,母亲的身子从厨房的窗台里探出来,“桑,记得带雨衣呐!”
她“哦”了一声,不耐地说:“记得啦!”
红色的雨衣,因为用得久了,布满斑驳的黑块,阿桑嫌弃地皱了皱眉,把它胡乱折起来,塞进了书包里,她想,她宁愿淋着,也不愿意穿这样的雨衣。
她讨厌一切旧得颓败的东西,讨厌家里永远混着发霉的味道,讨厌自己总是灰溜溜的没有光彩。
那种迫切的想要改变现状的感觉时刻充斥着心脏,让她憋闷。
她总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种现状就会改变,可是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就比如她想买一个新书包,配小姨从广州给她带回来的白色羽绒服,想了又想,等了又等,熬过了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为此不惜把羽绒服折放在柜子里。
她不愿意穿着崭新的羽绒服配她那个洗的发毛的帆布书包。
可是好不容易等到书包旧的脱线,母亲却告诉她,再坚持一年。
她觉得自己像是受了欺骗,那种在脑海里反复描摹的期待和巨大的失望交织起来的落差感让她愤怒又委屈,但却无可奈何。
雏鸟只能躺在巢中等待哺养,所有人都羡慕它可以没有负罪感的不劳而获,可只有雏鸟自己清楚,等待自由的过程到底有多漫长。
下午有室外活动课,两个多小时,阿桑从操场上悄悄的溜了出去,去了学校附近的网吧一条街。她不是去上网,她没有多余的钱。那里有一家米粉店,她在那里帮工,她刷一个小时的盘子,店家太太会给她五块钱,她想买一个新书包,她已经存了三十块钱了,再有二十块钱,她就可以把看中的那个米色印花书包买回来了。
今天人很多,盘子一叠一叠的往她面前摞,她十五岁瘦弱的胳膊已经快要不堪重负了,她忙的连抬头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赵老师在她面前站了一分钟了,她都没有注意。
直到赵老师的声音响起,“阿桑,你要跟老师解释一下吗?”他来抓两个逃课上网的男同学,阿桑是被“出卖”的。
她一惊,手里的盘子脱落在地,滚了一圈,然后掉下台阶,噼里啪啦碎了一地。
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完了!
她逃课了,还是在网吧一条街,学校知道会记大过的,严重的可能勒令退学。即使不退学,请家长也是必须的,那么母亲一定会知道。即便她告诉母亲自己只是在洗盘子也无济于事,母亲会抽打她,重复那句会让她全身细胞竖起反抗情绪的话——我对不起你死去的爸爸,是我没有教好你,我让你养成了这种爱慕虚荣的性格,我缺你吃短你穿了吗?我哪一点委屈你了?
这样的话比直接骂她一句更来得难堪,她很讨厌,但无法反驳。
“老师,我知道错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请您不要告诉学校,我马上回去,好吗?”她可怜巴巴的看着赵老师,希望老师能发善心,饶了她这一次。
她知道希望不大,因为赵老师太严苛了,他三天两头的叫同学去他办公室谈话,即便是女生他也不会留情,那些女同学从他办公室或家里出来,总是眼眶发红,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所以阿桑是有些怕他的。
没想到最后赵老师点了头,但要求亲自带她回去。
“如果我不能安全带你回去,那就是老师的失职,阿桑,逃课是很严重的事,尤其是在这里,你知道这里有多乱吗?前几天还有一个女同学大白天被人强拉进了网吧的厕所,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的语气太严厉,阿桑渐渐的红了眼眶,“老师我错了!”
“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这次幸亏你遇到我,如果是教务主任,直接就让你回家不用回学校了。”
“谢谢老师!”
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雨,阿桑脏脏旧旧的雨衣被她藏在书包里放在了学校。
赵老师替她撑着伞,两个人靠的很近,她更加不安了。
两个人同撑一把伞,她只能跟着赵老师走。
“先跟老师回趟家,不然你淋湿了怎么办!”
好像无法反驳,她只能答应下来。
那是她做过最错误的决定,当她的衣服被哄骗着脱掉的时候,一切都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赵老师在她耳边说:“阿桑,听话,如果你不想所有的人都知道的话,尤其是你妈妈。”
那天她哭的险些断了气,那种天塌下来的感觉让她崩溃又绝望,回家的时候脚步都是虚浮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害怕母亲失望的眼神。
她到家没多久赵老师就跟了过来,那时候她正扑在母亲的怀里哭,母亲一遍又一遍的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老师对她母亲说:“阿桑这次的月考很不理想,在学校就一直哭,您好好劝劝她,成绩只能代表过去。”
阿桑恨死了,恨得浑身颤抖,终于冲口而出:“妈,他是□□犯!”
赵老师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她,然后露出失望的表情来,“阿桑,你这样诋毁老师,让老师很失望。”
母亲的脸色变幻了几下,然后结结实实的给了她一个耳光,“混账,给老师道歉!当初如果不是赵老师帮你垫学费,你连学都上不了,你这个白眼儿狼。”
阿桑痛哭出声,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最后冲出家门。
雨水混着雪粒钻进脖子里,寒意直达脚底。
她爬上大坝的桥,纵身跃了下去。
这盘棋,已经成了满盘皆输的死局,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错了,或许是从想要一个书包开始,也或许是从更早之前,父亲下葬时的谢客宴上,她想吃一口牛肉,被母亲打了一个耳光,说她没良心,她不再和母亲说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开始。
阿桑下葬的时候,赵老师也来了,他说:“阿桑妈妈,对不起,如果我没有把阿桑考试失败的消息告诉您,或许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阿桑的妈妈抹了一把泪,“不,赵老师,不能怪您,是我没有把女儿教好,让您看笑话了。”
赵老师塞了五百块钱给阿桑的妈妈,“您节哀,一点心意,请不要推辞。”
“谢谢,您真是一个好人。”
——重复——
满盘皆输
阿桑死在初冬的一场雨夹雪里。
那天天很冷,头顶灰蒙蒙的,临出门的时候,母亲的身子从厨房的窗台里探出来,“桑,记得带雨衣呐!”
她“哦”了一声,不耐地说:“记得啦!”
红色的雨衣,因为用得久了,布满斑驳的黑块,阿桑嫌弃地皱了皱眉,把它胡乱折起来,塞进了书包里,她想,她宁愿淋着,也不愿意穿这样的雨衣。
她讨厌一切旧得颓败的东西,讨厌家里永远混着发霉的味道,讨厌自己总是灰溜溜的没有光彩。
那种迫切的想要改变现状的感觉时刻充斥着心脏,让她憋闷。
她总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种现状就会改变,可是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就比如她想买一个新书包,配小姨从广州给她带回来的白色羽绒服,想了又想,等了又等,熬过了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为此不惜把羽绒服折放在柜子里。
她不愿意穿着崭新的羽绒服配她那个洗的发毛的帆布书包。
可是好不容易等到书包旧的脱线,母亲却告诉她,再坚持一年。
她觉得自己像是受了欺骗,那种在脑海里反复描摹的期待和巨大的失望交织起来的落差感让她愤怒又委屈,但却无可奈何。
雏鸟只能躺在巢中等待哺养,所有人都羡慕它可以没有负罪感的不劳而获,可只有雏鸟自己清楚,等待自由的过程到底有多漫长。
下午有室外活动课,两个多小时,阿桑从操场上悄悄的溜了出去,去了学校附近的网吧一条街。她不是去上网,她没有多余的钱。那里有一家米粉店,她在那里帮工,她刷一个小时的盘子,店家太太会给她五块钱,她想买一个新书包,她已经存了三十块钱了,再有二十块钱,她就可以把看中的那个米色印花书包买回来了。
今天人很多,盘子一叠一叠的往她面前摞,她十五岁瘦弱的胳膊已经快要不堪重负了,她忙的连抬头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赵老师在她面前站了一分钟了,她都没有注意。
直到赵老师的声音响起,“阿桑,你要跟老师解释一下吗?”他来抓两个逃课上网的男同学,阿桑是被“出卖”的。
她一惊,手里的盘子脱落在地,滚了一圈,然后掉下台阶,噼里啪啦碎了一地。
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完了!
她逃课了,还是在网吧一条街,学校知道会记大过的,严重的可能勒令退学。即使不退学,请家长也是必须的,那么母亲一定会知道。即便她告诉母亲自己只是在洗盘子也无济于事,母亲会抽打她,重复那句会让她全身细胞竖起反抗情绪的话——我对不起你死去的爸爸,是我没有教好你,我让你养成了这种爱慕虚荣的性格,我缺你吃短你穿了吗?我哪一点委屈你了?
第五十五章
皇城是权力和财富的集中地,自然也是是非的中心,最近酒楼茶肆那叫一个热闹,话题绕着皇帝那一家子聊的热火朝天,全然忘记了什么叫做避讳。
原因是这样的,雎芒山一战,扛帅旗的是皇帝那个最小的皇叔,大将军王——卫枭,人送称号大魔王那个,然而一向“孤独求败”找不到对手的大魔王,这次却在一次小小的戍边之战中光荣负伤,据说抬回皇城的时候浑身都是血,身上插了不下六支断箭,眼睛面部都被锐器所伤,那叫一个凄惨。
以下节选一段酒楼无聊官二代的们的侃大山。
“大魔王还没醒,据说伤的不轻。”
“那叫不轻?那简直惨绝人寰,不知道谁干的,这胆子贼肥啊!我父亲前日去拜访,闭门谢客呢,估计是不能看了。”
“还能是谁,不是皇帝,就是皇帝那几个儿子,总之就那一家人窝里斗呗,不稀奇不稀奇~”
“怎么可能,皇帝那一家子要是能斗得过大魔王也不会让他独领风骚这么多年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皇帝转运了呢,老虎还有打盹儿的时候,更何况皇上盯大魔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谁知道呢,反正不过权力两个字,生在帝王家,身不由己呐!就是可怜那个被赐婚的姑娘了。”
“哈哈哈,那什么土坷垃里扒拉出来的靖北侯外甥女?据说还是个不到十六岁的女娃娃,这真是卫国今年最大的笑话。”
“这要是大魔王清醒着,这婚绝对是赐不了的,皇帝这是摆明了趁虚而入啊!卫国律法第十一卷,除非七出之罪,否则皇室不得休妻,这招真是绝了。”
“不过你确定一个十六岁的女娃娃能对大魔王有杀伤力?”
“额,也是,大概皇上是治不了他也要可着劲恶心他?”
“幼稚…”
诶诶诶,大兄弟,歪楼啦~酒楼的二楼,作为那什么土坷垃里扒拉出来的靖北侯外甥女,宁莞尔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刚刚到皇城,那点子兴奋劲儿还没过,就被人泼了一大盆冷水,她问身边的孟大人,“隔壁说的是我吗?”
孟晏扯了一个笑,又温柔又欠揍的回她,“是的,三姑娘。”可不就是你吗?要被送到魔窟去的倒霉小闺女。
宁莞尔呵呵地笑,“我现在还可以反悔吗?”
孟晏又扯了一个笑,比刚刚更加温柔地回她,“当然…不行。侯爷可是花了三百两黄金给令尊的,你别忘了,你爹可把钱拿去还债了,你有钱还侯爷吗?”
宁莞尔乖巧地摇了摇头。孟晏笑了,“那就乖乖听话嘛!”于是莞尔又乖巧地点了点头。
她又啃了会儿鸡爪子,那边歪楼严重的公子哥儿们还在高谈阔论,从政事到历史,又从打猎聊到美女,最后兴冲冲地跑去凤鸣楼喝花酒去了。
莞尔轻轻地笑,凤鸣楼啊,上辈子在那里呆了四年,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死的凄凄惨惨的,这辈子再不济,也不会更糟糕了吧!
卫枭?印象中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穿一身重铠,一把长剑斜挎在腰间,眼神冷的能把人冻成冰坨,每次打胜仗凯旋的时候会从凤鸣楼后经过,她惯常开着窗,十回有八回都能正好碰见,偶尔他抬头,那双眼穿透力太强,明明冷漠到寂然,却跟藏了无尽煞气似的,仿佛一把有实质性的剑,泛着骇人的冷光。
她死的时候是昭平十三年,重生在昭平七年,那一年是个多事之秋…
——重复——
皇城是权力和财富的集中地,自然也是是非的中心,最近酒楼茶肆那叫一个热闹,话题绕着皇帝那一家子聊的热火朝天,全然忘记了什么叫做避讳。
原因是这样的,雎芒山一战,扛帅旗的是皇帝那个最小的皇叔,大将军王——卫枭,人送称号大魔王那个,然而一向“孤独求败”找不到对手的大魔王,这次却在一次小小的戍边之战中光荣负伤,据说抬回皇城的时候浑身都是血,身上插了不下六支断箭,眼睛面部都被锐器所伤,那叫一个凄惨。
以下节选一段酒楼无聊官二代的们的侃大山。
“大魔王还没醒,据说伤的不轻。”
“那叫不轻?那简直惨绝人寰,不知道谁干的,这胆子贼肥啊!我父亲前日去拜访,闭门谢客呢,估计是不能看了。”
“还能是谁,不是皇帝,就是皇帝那几个儿子,总之就那一家人窝里斗呗,不稀奇不稀奇~”
“怎么可能,皇帝那一家子要是能斗得过大魔王也不会让他独领风骚这么多年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皇帝转运了呢,老虎还有打盹儿的时候,更何况皇上盯大魔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谁知道呢,反正不过权力两个字,生在帝王家,身不由己呐!就是可怜那个被赐婚的姑娘了。”
“哈哈哈,那什么土坷垃里扒拉出来的靖北侯外甥女?据说还是个不到十六岁的女娃娃,这真是卫国今年最大的笑话。”
“这要是大魔王清醒着,这婚绝对是赐不了的,皇帝这是摆明了趁虚而入啊!卫国律法第十一卷,除非七出之罪,否则皇室不得休妻,这招真是绝了。”
“不过你确定一个十六岁的女娃娃能对大魔王有杀伤力?”
“额,也是,大概皇上是治不了他也要可着劲恶心他?”
“幼稚…”
诶诶诶,大兄弟,歪楼啦~酒楼的二楼,作为那什么土坷垃里扒拉出来的靖北侯外甥女,宁莞尔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刚刚到皇城,那点子兴奋劲儿还没过,就被人泼了一大盆冷水,她问身边的孟大人,“隔壁说的是我吗?”
孟晏扯了一个笑,又温柔又欠揍的回她,“是的,三姑娘。”可不就是你吗?要被送到魔窟去的倒霉小闺女。
宁莞尔呵呵地笑,“我现在还可以反悔吗?”
孟晏又扯了一个笑,比刚刚更加温柔地回她,“当然…不行。侯爷可是花了三百两黄金给令尊的,你别忘了,你爹可把钱拿去还债了,你有钱还侯爷吗?”
宁莞尔乖巧地摇了摇头。孟晏笑了,“那就乖乖听话嘛!”于是莞尔又乖巧地点了点头。
她又啃了会儿鸡爪子,那边歪楼严重的公子哥儿们还在高谈阔论,从政事到历史,又从打猎聊到美女,最后兴冲冲地跑去凤鸣楼喝花酒去了。
莞尔轻轻地笑,凤鸣楼啊,上辈子在那里呆了四年,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死的凄凄惨惨的,这辈子再不济,也不会更糟糕了吧!
卫枭?印象中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穿一身重铠,一把长剑斜挎在腰间,眼神冷的能把人冻成冰坨,每次打胜仗凯旋的时候会从凤鸣楼后经过,她惯常开着窗,十回有八回都能正好碰见,偶尔他抬头,那双眼穿透力太强,明明冷漠到寂然,却跟藏了无尽煞气似的,仿佛一把有实质性的剑,泛着骇人的冷光。
她死的时候是昭平十三年,重生在昭平七年,那一年是个多事之秋…
——重复——
皇城是权力和财富的集中地,自然也是是非的中心,最近酒楼茶肆那叫一个热闹,话题绕着皇帝那一家子聊的热火朝天,全然忘记了什么叫做避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