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混沌兽极其弱小,哪怕是一个人类稚童都能将它举起摔死,没有五系魔兽的庇佑,它活不过最脆弱的幼儿期。
那时有实力强悍的贤者们从变化的天机中得知混沌兽出世,蜂拥至摩洛克山脉中想要捡便宜,却被五系魔兽联合起来一一打退…大贤者们多有死伤,魔兽们也是损失惨重元气打伤。那时候还没有银狼王,五系王者也不是今日的五兽,最后大贤者们陆续陨落,五系王者却也换了好几批。
这是魔兽与人类结仇的最初原因,才有了后来每隔几年魔兽都要攻略人类城池的“兽潮”。这种兽潮从千年前开始发生变化,近百年摩洛克山脉更是特别低调,除了小规律兽潮会在摩洛克山脉外围发生,整个山脉已然显得特别祥和。
这一切当然不是因为随着时间推移魔兽们已然忘记当初的血仇,而是千年前大陆发生了巨大变故,让魔兽们也不得不低调行事…同时,五系王者一直拱卫保护的混沌兽,已迫近了化形期。
近百年来,混沌兽传来的元素波动越发强烈,五兽丝毫不敢擅自离开自己的山头,齐心协力苦苦镇压着那些剧烈的元素波动,才没有让山脉中央的异常引起人类强者的注意。
虽然现在的人类强者,早就不像万年前那样实力强悍人数众多,吃过了苦头的魔兽们也不愿意多一事。
十年前,混沌兽终于开始化形,就在两年多前,混沌池狂躁的波动终于开始渐渐平息。五系魔兽每年都会因为压制不住的狂躁而失去理智,所以混沌池的状态与它们息息相关,最能直观感受。
如此最关键的时刻,银狼王却要为了一个小小的人类前往危险重重的圣地港,在同伴们看来这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
这日,四兽齐聚在混沌池外。
穿山兽腰部披着兽皮,一身古铜色皮肤,肌肉精壮,化形看上去是个壮年猎人。而火兽则是一个扎着小辫喜穿红衣的女孩儿,她神情孤傲,却又拥有着和孤傲表象完全不符的火爆脾气。
金兽则化形为一个胖胖的年轻人,身上的袍子金灿灿耀眼,整个人笑呵呵好似一尊大肚弥勒,然而容易令人小看的眯眯眼开合间,却任有不容置疑的锐金之气溢出。
他喜爱一切贵重的金属,贪财却不好色,是五兽中实力排名第三的存在。
第四是一个纤腰长腿的年轻女子,她是木之王者,本体是木系的碧眼短尾狐,幼年时侥幸食用过精灵一族的至宝,所以虽然不爱修炼,在五兽中实力依旧比火兽烧强。
四个外形迥异,性格更无半点相同的兽族王者静静站在混沌池外,脾气最火爆的火兽最先皱眉:“银狼王呢?你说看住他,怎么还不见他到来。”
金兽笑眯眯驳斥:“小火,你对大哥太不礼貌了。”
土兽为尊,他的性格也是五系魔兽中最温和敦厚的,对其余四兽来说都是一个合格的长辈,所以皆心甘情愿称呼他为大哥。
此时火兽质问,金兽首先就不高兴了。
眼见两兽剑拔弩张就要吵起来,土兽还未调解,混沌池中传来一个男女不辨的声音:“波塞冬已与本王商议过,他要营救的人类对他特别重要,诸位也不愿让银狼痛失所爱吧?这世间有许多事都可以迟点在做,但有些遗憾一旦发生,却终生都无法再弥补,本王能理解银狼,诸位也不要怪罪他才好…这时候,他可能刚离开山脉地域吧。”
鲜花围绕,藤蔓遮天,雾气翻滚中又带有五色霞光,说实话四兽都没有见过混沌兽化形后的面貌,但他却从不以兽族至尊的身份强迫他们听从命令。
这种娓娓道来的解释,反而更让四兽心服口服。
火兽乍闻银狼王已不告而别,心中实在惊怒,但听得混沌兽解释,好像也不是那么无可接受…在山脉中开启了灵智的魔兽,的确都深知银狼很看重他养的那个“小人儿”。
小姑娘是理解不了什么是“爱情”,但她也有自己的担忧:“可是圣地港,那里是教廷的权力中心,银狼王孤身前去,会不会有危险?”
混沌兽宽和而笑:“无妨,大家都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太久,银狼此行,正好能探查下圣地港的虚实。”
火兽即刻不语,混沌兽既然同意了银狼王外出,那必然有着他的考虑——混沌兽虽然在两年前刚化形,但在刚孕育出世时就开启了灵智,他的实力如何火兽还没有直观感受过,但大家都深知他比五兽加起来要聪明得多。
密林深深,混沌兽与四兽又交流了什么无从得知,银发如月的狼王波塞冬却正如混沌兽所言已经到达了摩洛克山脉的边界。
与刘慈离开摩洛克山脉的出口不同,波塞冬选择的出口是瑞兰帝国的领土,从这里离开森林,距离圣地港教区直线距离最短,他能够最快到达刘慈身边。
一想到那个小人儿会陷入危险中,他胸腔的起伏就不禁加快,时间越是耽搁,他心脏越是紧缩成一团,猛然爆发时几乎要脱离胸膛的限制飞出体外。
波塞冬不了解人类的爱情,他所知道的一切不过从吟游诗人嘴里故事提取。咕咕鸟说葵花有自己的“花语”,叫“沉默的爱”…波塞冬一开始认为这是刘慈在对他表白,后来细想,以刘慈的性格,如果爱上他,又怎么会沉默呢?
所以这只能是个美妙的误会。但波塞冬却无法忘记,从咕咕鸟口中得知葵花花语时内心的激动,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想自己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魔兽修炼是为了化形,而变成人,自然要拥有人类的情感,这样想来或许爱情也不是特别可怕的东西?
不,鄂尔多伦峰顶,刘慈一头栽下,那种刻骨铭心的担忧和焦虑让波塞冬明白,人类的爱情除了甜蜜和相思,大概也时时充满着会失去对方的担忧。
没错,波塞冬害怕失去刘慈。
虽然此时的刘慈还不能以相同的情感回应他,但波塞冬坚信,在整个大陆上,她不会再遇见比他还要契合的精神伴侣。
他懂她,她易懂他,如果这都不是爱,难道人类那种只为了肉体愉悦的交合才算?!
哼,人类短短百来年的一生中,可能会遇见无数一见钟情的对象,而魔兽长达万年的寿命中只会有一个命定的伴侣。就算刘慈的寿命很短,他也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余下的几千年里他只能独自一人…人族的城郭远远出现在波塞冬的视野中,他不得不停下了飞行的举动降落到树林中。
混沌兽说得对,大张旗鼓向教廷宣战并不能帮助他找到刘慈,或许还没有赶到圣地港他就会在各方强者的围攻下力竭而死。
波塞冬当然不怕死,魔兽是好战的种族,最高荣誉正是不畏惧战死。但他害怕自己死后,刘慈会孤立无援…她那么高傲的性格,带短短的两年中,又会认识多少愿意为她去死的朋友呢。
波塞冬徒步走出森林,在山脉边缘,他甚至遇到了好几波人类冒险者。此时离冬天还久,正是冒险者们眼中进入摩洛克山脉的黄金季节,波塞冬忍住将这些人一一杀死的想法,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下飞快往森林外走去。
每一个进入山脉的入口处,必然有应运而生的市集,波塞冬一头长发衣服干净从摩洛克山脉走出,小镇上的人们都对他侧目。僵化的思维导致没有人能猜到这是九阶化形的魔兽,见波塞冬能在森林中保持衣饰清爽,他们也知道这是一个强者。
强者就会得到尊重,再加上强者出手很大方,一株罕见的魔药,足以从集市商贩手中换取不菲金币,何况波塞冬只需要一匹脚力出众的骏马。
“先生,这匹马运到大城中价值上千金币,它是…”商贩手指着马群中的一匹头马,竭力鼓吹自己马匹的价值,望着波塞冬拿出的魔药,他双眼中有极力掩饰的贪婪。
“行了,我们都知道这株魔药的价值,此时我急需要好马才用来交换,你不要再用这些马敷衍我,我需要真正的好马。”
波塞冬的声音如流淌的清泉,虽然悦耳,却也充满冷意。商贩尴尬而笑,知道自己遇见了行家,也不在卖弄他的“头马”,而将波塞冬领到了一间马棚中。
偌大的马棚中,孤零零关着一匹四蹄乌黑,身白如雪的骏马。单看外表它已然是不凡,商贩将它留在马棚,一是等待真正能出得起金币的买主,二来次马桀骜不驯,若将它与其他普通马关在一起它定然会弄伤它们。
“这是血统纯正的母马和魔兽森林中的天马所孕育的后代,它…”
“好了,魔药归你,它归我。”
打断了商贩的卖弄吹嘘,波塞冬已经上前解开了马绳。是不是与天马杂交的后代他自然能看出,此马体内拥有淡淡的元素波动,就算不是天马的后代也相去不远,的确是他此时能找到的最佳代步对象。
波塞冬骑着白马离开了小镇,性格乖僻暴躁的白马在他身下乖如小羊,让留在原地的商贩嗔目结舌。
…刘慈,你要等我来救你。
第两百三十六章 安全之所
波塞冬一骑绝尘千里奔袭,从瑞兰帝国的边界赶往圣地港准备营救他的心上人,那么在教廷布下了天罗地网想要抓捕的刘慈,此时又在何方呢。
她此时正重游故地。
在老康尼经营奢侈礼品的店铺后,有一个整理的很清雅的小院。这里是老康尼平日里休息的场所,他在院子里移植了葡萄,木头搭成的葡萄架下自成一片阴凉,有一张木头躺椅。顺着墙角又种了一丛月季,花期久经不衰,此时正深深浅浅怒放成一片。
不亲眼看见,肯定无法将小院和暮气沉沉的老康尼联系起来。但刘慈偏偏就看见了,只能很快接受老康尼先生的品味,并在心中调整对老康尼的看法。
她和凡勃伦老祭司能相处融洽不是没有原因,老祭司很单纯相信双眸清澈的人大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刘慈也潜意识觉得一个人的生活环境与他的心境有关。
老康尼的内心显然不如他暮气沉沉的外表般苍老,不仅如此,他性格中还带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柔软。这种“软”藏得很深,很多时候连老康尼本人都会忽略,但的的确确又真是存在着。
“说吧,你怎么会想到,躲在我这里来。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和教廷有很深的牵连。”
老康尼出声询问,将刘慈从怒发的月季花中扯回神智,她下意识回到:“没错,您说过自己和教廷有很深的牵扯,可您也说过教廷并不足以指挥您的行动…您对我的态度虽然算不上友好,但似乎也不想让我就此死去…在旅店里我请您吃了蚕豆喝了酒,难道这些理由加起来还不够?”
没错,教廷在追捕她,刘慈利用土遁符消失在裁缝店后院,引着追兵们到城外绕了一圈,她又从城门光明正大返回杜阿拉城。她进程后不久,杜阿拉城方才戒严,然后她去了气味最糟糕的农贸集市——这种环境就算是警犬来了,都只能跪地认输,她早在埃姆斯特城和斯图尔合伙开店时就亲自体验过——从农贸集市沾染上了一身奇奇怪怪的味道,刘慈就径直来到了神职人员整日出没的小街,找到了老康尼先生请求收留。
老康尼黑着脸将她领到后院,追问她哪来的狗胆自投罗网,不得不说刘慈给出的理由足够无耻,请他吃过蚕豆喝过酒,能和她的一条命相比吗?
震惊于刘慈的无耻,老康尼压根儿不愿意再搭理刘慈,他开始专心烹煮起自己面前的茶汤。
捣碎的茶叶被水煮沸,色若金汤。茶香四溢时,老康尼开始依次加入肉桂,花椒,橘皮,干姜片以及少许食盐。
这下换做刘慈若有所悟,“怪不得您会出现在城里那家旅店,您和旅店的煮茶方法真是如出一辙。”
老康尼停下搅动的茶棍,搭怂的眼皮费力睁开,面无表情盯着刘慈:“那家旅店也有我的份额,你想表达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在千多年前,茶刚在大陆流行起来就是这种煮茶法吗,后来才发展成不知所谓的冲泡法!简直是暴遣天物!”
刘慈瞠目结舌,完全没有抓到老康尼语气中的重点,“您是旅店的股东,还让我给您出钱吃盘蚕豆?不要嫌弃我无耻,咱们不分上下啊!”
老康尼瞥了她一眼,深感自己在胡搅蛮缠上不是刘慈的对手,很干脆不再搭理刘慈。
他开始专注与手下的茶汤。
无人搭理自己,然老康尼也没将忽然上门的自己赶出去,刘慈也心安理得呆在了院子中。想到此时杜阿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教廷人马在搜查自己的下落,刘慈难免有些心浮气躁。
她的视线从墙角怒放的月季花丛,转移到凉风习习的葡萄架上,葡萄青涩,颗粒又小,进入了果熟期也不过是青紫交加,不用品尝就知道一定很酸,种植它的人显然也不是为了口腹之欲。
最后还是老康尼煮茶的动作,让刘慈浮躁的心慢慢静下。
茶汤开始沸腾,老康尼用茶具盛出一盏递给刘慈。隔着陶杯,茶汤的热度温暖了开始秋凉的季节。
等茶汤凉了一会儿,刘慈轻轻抿了一口,小口的茶汤中有淡淡的咸味,那是食盐;有淡淡的辛辣,那是姜片;有淡淡的麻辣,那是放了花椒粒;有淡淡的甜直冲气管,那是因为汤中有肉桂;也有淡淡的酸,那是橘皮所特有的果酸;最后才有淡淡的苦味,又涩口,却又香气扑鼻,这方是茶叶的原味。
一盏茶汤中,竟蕴含了“酸甜苦辣咸”的人生五味,刘慈此刻终于能理解一部人为何对煮茶有执念,这种复杂的五味不是冲泡法能体现出来的。明白归明白,刘慈喝了一口茶汤还是放下了陶杯:“不好喝。”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喜恶分明,永远不会随大流而妥协。
老康尼低声嘟囔了一句“浅薄”,倒也没有勉强刘慈将他的劳动成果喝光。
不过一起静静等待过茶水三沸,两人之间似乎变得熟谙些许。直到茶汤喝完,老康尼也没将自动上门的刘慈赶出去。
当然,他也没有将刘慈留在自己的小院,而是为刘慈指引了出路:“我的店铺后面不远处有一个半荒废的小院子,在哪里使用魔法并不会被人发现,如果教廷派出的人查到小院,我不介意你临时来我这里躲躲,但你不能一直呆在我的院子里…我可不喜欢与人同住,特别是生机勃勃的年轻人!”
生机勃勃的年轻人只会让老康尼感受到时光的恶意,刘慈很体贴表示理解,又追问了一句:“那也是您名下的院子?”
老康尼没好气回到:“你真以为整个杜阿拉城都在我名下?那个院子虽然不是我的,可它的主人一时半会儿估计不会突然返回,你可以安心躲上几天!”
老康尼没说几天之后怎么办,刘慈前来也只是寻求个过度期限,几天之后教廷早将杜阿拉城翻了个底朝天,她若有幸躲过天罗地网,几天之后自然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诺,这顶假发,收你一百个金币不贵吧?”不是每一个贵族小姐或是女魔法都拥有浓密的秀发,为了佩戴华丽的珠宝,假发也应运而生。老康尼将一顶褐色的假发塞给刘慈,从她手中夺过一百金币,才将她扫地出门。
转过街角,刘慈很快找到了老康尼所说的荒废小院。
院门虚掩着,院子里长满了膝盖深的杂草,奇怪的是这样的地段,这样的小院,主人竟然外出时也不关门,不仅房主心大,他的邻居们也挺自觉,街上的流浪汉更是眼瞎,居然没有趁机占据这一窝点。
手握着门扉上生锈的门环轻轻叩响,刘慈确认了院子无人,才推开们走了进去。
她所不知道的是,在她一脚踏入大门时,放在胸口的翠羽曾微微一闪。不过就算她发现了大概也不会引起重视,谁让克丽丝町的精灵之羽最近几天就没有正常过呢。
这院子闹中取静,院子中栽了樟树,树旁就是一口水井。厨房中炊具齐全,只是蒙了厚厚一层灰能看出主人离开的时间不短。一间房门被铁锁锁住,另有一间卧室没有被褥,刘慈也丝毫不觉得条件艰苦。
随手将老康尼推销给她的假发套扯下,她从厨房里摸出一个木盆,端到井边将木盆洗净,就着冰凉的井水刘慈好好洗了个脸。
使用过土遁符,刘慈总有一股灰头土脸的感觉。洗过脸她并不忙着整理卧室,她发现那些没过膝盖深的杂草还挺有韧性,刘慈便扯了许多草去掉根部开始编东西。
洗净的青草在她指尖穿梭,按照她的意愿交叉成形,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将一个蒲团编好了大半…在摩洛克山脉中刘慈还要自己织布做衣服,区区一个草编蒲团又怎会难住她?只是这两年都有人服侍,让她手上的技艺生疏不少。
编好了蒲团,刘慈挺满意自己的手艺。她看小院中杂草还剩下许多,干脆将它们全部清理掉,又用剩下的材料编了草席。
将犹散发着青草余香的草席铺到房间中,又将蒲团扔在上面,刘慈觉得晚上不管是睡觉还是打坐修炼都有了着落。
解决了住所,她终于开始操心自己的伙食。
清洗了炊具,刘慈将陶罐吊起,樟树下有不少枯枝落叶,这就是她的柴火。陶罐里煮的仍旧是山芋红薯肉粒羹,这东西虽然营养不错,吃起来口感还是单一。
空间中不缺面粉,刘慈干脆借用主人的厨房揉面蒸了酸笋馅儿的包子。食物的香气很快充盈在小院子里,刘慈正要开动,就有敲门声传来。
她从门缝里望去,发现老康尼站在门前,便开门让他进来。
老康尼见她将桌子摆在了樟树下,浑浊的眼神微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刘慈恍若未见,招呼着对方:“康尼先生还没有吃晚餐吧,不妨尝尝我的手艺。”
老康尼眼皮一掀,“吃了你的东西,我怕用老命都还不清。”
刘慈嘿嘿笑了两声,脸皮厚得无知无觉。虽然这样说着,老康尼却依言坐下,刘慈给他盛了一碗山芋羹。简陋的餐具并没有让老康尼动容,但第一口山芋羹下肚,却让老康尼肩头一僵。
他沉着冷静,又尝了一小口面包。面包松软蓬松,口感决绝,老康尼的注意力却不在味道上。
他神色复杂看了刘慈一眼,对方正埋头用餐,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
吃到一半,刘慈猛然一顿,“晚餐是挺简陋的,为了感谢您替我找这么一个安全之所,我怎能不请您喝一杯呢?”
刘慈回到屋里假装搬酒,老康尼也忍不住期待,吃了山芋羹和面包后,刘慈又会拿出什么样的酒水。
——就算难喝得像马尿他都认了,刘慈这里的食物,味道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其中所蕴含的…
第两百三十七章 他不好惹...
刘慈借口回屋搬酒,其实不过从空间中取出存在竹筒中的酒。她恐烈酒老康尼喝不惯,还忍痛取出了在摩洛克山脉中酿的山葡萄酒。
唯有被灵泉浇灌长大的植物才能被收入莲池空间,刘慈曾用老竹做了许多大小不同的桶用来储物,她出山时将大部分存货都留给了狼神,随身携带的山葡萄酒实在不多了,此时又被教廷追捕,她若找不到一处地方定居无法种植就得不到酿酒的原料,补充存货的日子看起来也遥遥无期。
选了最小的一个竹筒,去掉木塞子,满满的一筒酒挥发了三分之一,虽然总量变少,颜色和香味却更加纯正。
琥珀色的酒液,山葡萄的微酸酒味,老康尼仔细品尝完面前的一杯酒,味道出乎他意料,就算是大陆那些有名酒庄所酿造的葡萄酒也不过如此了。非要挑出点缺点,和名酒庄的珍品比起来也是年头不足而已。
再说,味道也不是最重要的一点,而是…老康尼酒水下肚,忍不住赞了句“不错”。
刘慈顿时很有成就感。她再要为老康尼续杯,对方却摆手制止,“再好的东西也不能一次喝完,人总要给自己留点余地,才会有更大的福气。”
特别简单的一句话,出自老康尼口中就别有意味,刘慈不过一走神,等她醒味过来对方已经离开了小院。
老康尼神出鬼没,刘慈也不是很忸怩的人,任他来去随心,自己收拾了餐具见天色已暗,她连蜡烛都懒得去寻,自去房间中打坐修炼。
这一夜,杜阿拉城气氛严肃,城主不知道教廷要抓什么样的凶犯,但那恶徒在杜阿拉城中光天化日不加掩饰就杀了个大贵族,兔死狐悲,虽因靠近圣地港教区杜阿拉城城主的权利被压制得极低,城主仍旧和副官们商议了许久。
驻守在杜阿拉城中的光明祭司也没能睡着,光明骑士和黑衣僧侣都出动了,若是在城里抓不到刘慈,杜阿拉城的光明祭司也很难向教皇交待。让祭司睡不着的原因还有,来自圣地港的光明骑士们和黑衣僧侣们,显然不会接受他这个杜阿拉城光明祭司的指挥,双方现在不能及时交流信息,祭司认为这对抓捕行动很不利——不管如何,明日清晨,他一定要解决这个首要问题。
除了这些人,睡不着的还有许多人…光明骑士们,裁缝店老板,部分胆小的城市居民,还有几乎就不睡觉的黑衣僧侣们。
十几个黑衣僧侣盘席地而坐,这是杜阿拉城中最大的教堂。夜半无人,不会有信徒前来做祷告,黑衣僧侣们暂时占据了这一地方。冰凉的大理石地面让他们能保持清醒的思维,他们是苦行僧,却不是神,到了特定的时刻每个人同样会产生睡意,但他们的修炼要旨就是克服人的本能欲望。
只有在夜半无人时,城中大部分都进入梦乡,街上没有行人也不会有牲畜。那种白日里复杂的混合气息也渐渐消散于天地间,刘慈那种不同于常人的勃勃生机就会显露,他们很快就能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