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菱说话间,双手互相合十,交叉紧握起来,开始释放精神。
红眼罩动弹不得且惊恐的发现,自己脑海思想已经不受控制,大量记忆不断被抽取出来,其中就包括很多自己都已经遗忘的事情。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只觉得记忆就好像是一本写满文字的书,直接呈现在对方面前,更被随意翻阅审视着。
红眼罩发出愤怒的怒吼,正竭尽全力抵抗这种侵入和渗透,只是这种抵抗仅仅是徒劳罢了,一股尖锐而又致命的力量瞬间就刺穿他的意志,让他的心灵防线轰然土崩瓦解,完全丧失自我思考能力,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中。
“可以开始了!”
紫菱抬起手掌按在完全散失抵抗能力的红眼罩左右太阳穴上,她决定这次要好好表现一番,争取让前辈看到自己的能力,这样说不定就能跟着他一起修行闯荡了。
紫菱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行侠仗义惩恶扬善的大侠客,而她苦于出生寒门,所以每一步都倍感艰辛,她希望能和云鹰这样的人成为伙伴。
金色小针开始发亮。
这是被精神所激发的迹象。
紫菱运气还算不错,非常顺利摧毁对方抵抗,却没有对对方精神意识以及大脑造成过于严重的伤害,所以读取成功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开始了!
拔出一根银针插在自己身上。
红眼罩悍匪大量记忆被抽取出来,全部犹如幻灯片般在紫菱眼前迅速闪过,非常完整,没有破损,紫菱也没想到会这么成功,立刻开始翻找起有价值的线索,不过就在这个过程中。
紫菱被吓得发出一声惊叫站起来,她瞪圆一双眼睛,满脸不敢置信摸样,犹如见到什么可怕的东西。
“前辈,你或许应该亲自看看。”紫菱从布包里取出一根银针递给云鹰:“这是心灵传输针,前辈将刺针插在身上任何部位,从读心针里抽取出来的东西,都会通过这根针传递过来。”
这个特殊类型神器是一整套。
金针读心,银针传输。
这件神器不仅能读取敌人思想,银针能起到思想灌输的效果,这用处可就很多了。比如在战场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一个战士身上都带着一根银针,那么他们的思想就会被串联起来,从而变成一个思想网络,几乎可以无视距离和空间进行交流,只要持主针的人精神力量没有耗尽,这样就能及时发出各种指挥和命令了。
云鹰把针插在身上。
从针里面释放出一股电流般的能量传到到神经网络,最终渗透到大脑里,大量信息就被主动传导过来。这种传递类似云鹰和小怪鸟之间的感应能力,小怪鸟就是通过类似心灵感应能力,所以能将它所看到的东西,全部传递到云鹰的脑海和记忆里。
“也给我一根试试呗。”
纱木旻觉得有趣就也讨来一根,她咬了咬牙,忍痛刺在胳膊上,只觉大段大段画面,骤然在脑海里播放起来,她从来都没有体验过这种奇妙的感觉,就好像能走进对方的记忆里面随便观光,这个人一生做过什么事情经历过什么,全部都呈现出来。
这就是神域里猎魔师的能力么?
纱木旻忍不住想起母亲临死前的话,母亲说她是一个生来就有猎魔师之力的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纱木旻希望这是真的,她这几天已经深刻认识到力量弱小的无奈,她不想当一个没有用的花瓶。
第十九章 荒野人生
天总算黑下来了,矿山点起几盏灯笼,守卫坐在篝火旁烤火煮酒,这寒冷的鬼天气让他们懒得巡逻,正是因为一时的松懈,让一群奴隶有了机会。
这是荒野的废墟营地,总共有一百多个奴隶在这里劳作,每天深入深不见底的矿洞,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之下劳作,几乎每周都有人死去,累死、病死,饿死,黑心老板从来不愿意为他们多付出哪怕一块干粮,甚至直接将死去的同伴剁碎制成廉价口粮。
这种环境里生存下来的矿奴,大多数吃着同伴血肉生存下来的,阴暗与绝望早就已经融进他们的血液里,然而,不隐忍中死亡,就在隐忍中爆发。
奴隶们筹备一个月,今晚正式进行正式实施。
他们决定以生命为筹码赌一个未来。
白发苍苍的老奴隶回头看向背后叫小草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名叫小草,其实一点都不像是小草,他的体格是所有奴隶里面最强壮的,虽然来到这个营地已经两年,但是都拒绝食用死去的同伴,这样的奴隶不是没有,但最终结果就是死掉以后沦为其他人口粮,而这个叫小草的壮实青年,因为力大体壮一个能顶十个,所以被主人所器重,多分发一点口粮,倒也勉强的活了下来。
“大家做好准备。”老奴隶压低声音说:“小草,我们缠住守卫,你冲到房子里,解决掉肥猪,拿到他的枪,射死箭塔里的人,我们就有希望了。”
小草年轻憨厚面庞露出胆怯,可想到依然等着自己回去的人,他的心里顿时被灌进某种力量,用力地点了点头。
“大伙儿,能不能活着,就看这次了!”
大群奴隶停止匍匐前进,全部从地上爬起来,越过了高高的栅栏,正被篝火温暖裹得懒洋洋的护卫听到声音都惊呆了,纷纷拿起武器从地上站起来。只见上百奴隶就像蚁群般冲过来,他们手上大多带着镣铐,却像疯子般扑向这些守卫,瞬间就有好几个人被撞倒,奴隶搬起石头一拥而上,只听见凄厉惨叫从里面传出来。
箭塔发现异样,慌忙拉弓射杀,奴隶开始出现伤亡。
小草狂奔中感觉到羽箭尖啸着从身边飞过,不断有人在周围倒下去,有关系最好的石头,有照顾过他的小跳蚤,一旦倒下去,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让小草感觉被恐惧包裹。
主人居住的独栋小楼就在前面,他却仿佛没有了勇气。
又一支箭射过来。
这个时候一个白发苍苍的枯瘦,猛地一下把他给撞开,老奴隶胸口中间倒在地上,他紧紧地等着小草:“不要停,不要犹豫,活下去啊!”
小草红了眼,从壮实身体里爆发非凡力量,从地上爬起来低吼着不顾一切冲过去,只见他刚刚所站的位置,迅速**上好几支羽箭,那个倒在地上的老人又多出好几箭,他只能伸出一只手,朝向年轻人所逃跑的方向。
小草曾经无数次幻想过主人的住处到底是什么样子,当撞开门以后,真正见到这里面的样子时,他忍不住一阵失神,一罐罐干净的水被整整齐齐堆起来,墙上还挂着熏好的肉以及晒干的谷类粮食,五六个平时只是偶尔看到过一眼的女人,正被脱得一丝不挂,犹如五只光溜溜的白羊,肢体都缠绕或蜷缩在墙角。
主人光着屁股,他是在忙碌中被打断,现在一只手提着穿到一半的裤子,胯下玩意儿本来还斗志昂扬,可是一看到这个壮硕奴隶闯进来,立刻就蔫了下去,他那张丑恶的脸上充满愤怒和狂空:“干什么?你不要命了!”
一番搏杀。
小草没有想到,主人看起来肥胖而迟钝,可实际上非常厉害,他以断了两根肋骨为代价,最终活活用将主人脖子给拗断,小草找到主人的枪,射杀尖塔上的弓箭手,这场战斗是奴隶胜利了。
夜色之下。
活着守卫被五花大绑,每个奴隶都要上去割一块肉生吞,而光溜溜的女人尖叫着,被脏兮兮的奴隶从房子里拽着头发给拖出来,一群人围上去只剩人们疯狂的低吼和女人惨叫,奴隶一个接一个扑上去,就像饿极了的狼一样。
小草只是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也是他决定一辈子保护的女人,正是在跟女人在一起以后的第二年,小草在外出打裂时候被奴隶贩子给抓住。
两年了。
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正因为想见她所以努力活着。正是因为想要见她所以爆发出潜能,让他在这两年发现自己进化体质的天赋。正是因为满脑子都是她,她刚刚与主人拼死搏杀时,落入下风生死一线时,他才能反败为胜,现在这种念头更加强烈了。
也因为她。
小草不像其他奴隶一样,他决不碰这些女奴隶,只带着一点干粮和水上路了。
他根本记不起来以前生活的营地在哪里,只能凭着记忆一路打听着前进。他在荒野里遭遇过人群,他遇到过荒野里的杀人狂肉贩子,他也遭遇过沙暴之类的天灾。一次次磨砺中,年轻人身体并没有消瘦反而愈加强壮。
困难没有磨灭斗志。
思念反而越来越强烈了。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以前的家,也一定能够找到她的。
可荒野容不下的思念,当小草历经千幸万苦,终于回到熟悉的地方以后,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整整四年,这个地方早就物非人已非。
毕竟四年时间对于荒野人而言实在是太奢侈了,他并没有找到梦牵魂绕的那个女人。因为小草被抓走不到两个月,女人就主动投进一个男人的怀抱,只是当被被玩腻以后被丢进妓馆并且被病死在里面,现在连尸体埋在哪里都不知道。
这个打击让他几乎癫狂,他发疯似冲向妓馆,将嫖客妓女杀得一干二净,血洗妓馆以后又找到那个男人,准备将这个害死了她的人千刀万剐。
一招。
只用了一招。
小草惨败,瞎眼一只,被投进了斗兽场。
斗兽场生活是血色的,这里远要比黑矿更加残酷,每一天都要与人或变异兽厮杀,以血淋淋的表演来换取观众的一场娱乐。
斗兽场比黑矿更加没有未来,矿坑里至少还能策划反抗逃走,斗兽场里他是那么的弱小渺小,几乎不可能从这些人眼皮子底下逃走,更不要说进行反抗了。而那个该死的男人,每天都来欣赏,他的浴血厮杀、痛苦挣扎、遍体鳞伤,都变成为他取乐的方式。
他不甘心。
所以他努力活着。
只想着有一天能复仇。
绝大多数人在竞技场都撑不过半年,这个年轻人却硬生生坚持一整年,当年的小草有一个更加生动的外号:独眼。
无论再强的竞技场斗士,终究有倒下的一天,独眼也没能逃脱这个命运,他还是倒在竞技场上,重伤垂死,奄奄一息。竞技场主人已经在他身上赚够了,这种没有用的废物,随便扔到了外面,让他自生自灭。
“你想活着吗?”
独眼气若游丝就像一条丧家犬,他倒在垃圾成堆的地方,肉贩子已经开始磨刀霍霍,这时一个穿着锦袍的男子出现在面前。独眼睁开仅有一只眼睛抬头看向他,这个人有着乌黑的皮肤,英武强壮,他身上衣服材质非常精细,这是荒野里所不常见到的,后来他才知道这是神域里的材料。
这个黑皮肤的英武男人,他叫黑煞。
“荒野是残酷的,只有够狠才能活,你想活得比别人更好,那就要比别人更狠。”
独眼康复以后就成为黑煞手下,这个时候像他这样的人,黑煞身边已经聚集差不多二十个,独眼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他的身手已经相当不错,而黑煞作为神域叛将,更是荒野里一等一的强者。
荒野从来就没有道理可以讲。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奴役几百个奴隶为你干活。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亲手杀死自己主人重新住在命运。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掠夺别人女人并且肆意蹂躏折磨。
独眼最喜欢颜色就是血色,所以戴上一个血红色眼罩,纹上红色团为主的夸张图腾,连头发都染成夸张的红色,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成为流窜在边缘地带的一个悍匪。这些年杀人、抢掠、强奸、虐待,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他不知道,究竟是堕落使人快乐,还是追求痛快结果就是堕落,这种欲望失去枷锁的感觉确实会上瘾,他终于明白以前主人的心情,终于明白抢走自己女人那个人的乐趣,更明白把别人苦难当成表演来欣赏是一件多么好玩的事情。
天地不仁,这是荒野,不要自作多情以为是命运辜负你,因为命运从来就不屑多看你一眼,收起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吧,你的苦难对世界而言一分不值,不过却能成为别人一场乐子。
第二十章 草寇的崛起
黑煞自称是神域军队里一个叛将,犯下重罪惹怒大人物,不得不来到荒野,但是大家都能隐隐约约感觉出来,黑煞的身份恐怕没有想象这么简单。
将军叛逃并且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神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谁都知道神域治军极其严苛,所以将领带头背弃信仰而叛逃,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幅无所谓的态度才对。
虽然有这方面的疑问,但是人人都有往事与经历,这并不妨碍黑煞成为这群人的领袖。黑煞率领红眼罩一伙人开始谋生,从开始就以杀人抢掠为主,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意识到游兵散勇,永远无法成就气候的。
因此集结起更多人,从此组建起强盗团,被称之为莽夫团。
红眼罩曾经嫌弃这个名字太难听,倒不如改成黑煞团,听起来多有气势啊。
黑煞并不觉得,莽夫莽夫有什么不好?如果能当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夫也是不错的。
他倒是觉得如果名号太响亮,反而会太过引人注意,正应了那句树大招风的话,现在这莽夫团一听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野心大志的强盗团,神域也就不会过早的关注了,在荒野里面子不重要,好好活着才是第一位。
全团从开始二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发展到上百人,又迅速发展到几百人,最终增长到千人左右,终于成为边缘地带最有名的强盗团伙之一。红眼罩因为资历足够老而且骁勇善战,因此成为莽夫团的头目之一,能率领一两百个悍匪参加行动。
红眼罩现在都非常清楚的记得。
两年前的傍晚,众人结束一票大买卖,总共掠夺价值七八百金币的货物,更虏获奴隶一百多名,美貌而年轻的女人也有几十名之多,莽夫团上上下下都在庆祝的时候,黑煞忽然将所有头目叫到他面前。
黑煞二十年来基本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天神黑而发亮的皮肤,还有壮硕身体与当年一样,只是嘴角灰白胡渣说明他已经是近五十岁的年龄,而脸上以及手臂上几道疤痕,是这些年与其他盗贼团火并时留下来的。
黑煞日渐老了,谁都不敢产生半点不敬,更别说篡位的念头了。
莽夫团之所以能够维持到今天,全都是有这位首领在,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精神领袖,红眼罩在内的兄弟都跟他出生入死很多年,而黑煞本身就是将军出生,精于练军通晓战略,这支队伍虽然是草莽流寇,但是只要黑煞一句话,哪怕是刀山火海也未必去不得,这支部队经过多年打磨,或许比不上神域的军队,但是在荒野里面却已经非常正规。
黑煞给部下倒一杯酒:“我要离开一阵子。”
大家早就养成习惯,绝对不会问为什么。
如果黑煞愿意说,他自然会说,如果黑煞不说,他们没必要问。
黑煞将酒碗端起来看着众人,他说出一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三十天以后,如果我回来了,莽夫团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谁愿意离去的可以不用打招呼自行离去。如果我没有回来,莽夫团从此解散。”
三十天后。
黑煞没有回来。
莽夫团却没有因此解散。
红眼罩等人不相信黑煞会抛弃这么多年兄弟离开。
终于,五十天以后,黑煞果然回来了,只是回到莽夫团以后,他的性情发生很大变化,自称已经获取荒野赐福,做出一系列让人震惊的事情。比如尤其喜欢幼童之血,更具备各种神秘的能力,不久就宣布一件重要的事情
莽夫团对边缘之地另一支大型强盗势力狮虎团发出挑战!
虽然都在边缘之地谋生,两方实力差不多,素来井水不犯河水,黑煞忽然转变态度,无疑是非常反常的做法。强盗蛮子各个性情火爆,狮虎团二话不说,带人要跟莽夫团一决雌雄。
战斗一开始。
红眼罩等人都没出手。
黑煞孤身一人杀进狮虎团的老巢,生撕了三四十人,独自杀人过百,被乱枪扫射而不死,被乱刀劈砍而不倒,在箭雨里面穿梭自如。狮虎团的老大甚至一刀几乎斩断了黑煞的脖子,但是黑煞只是将脑袋轻轻一扶就还原了。
所有伤口瞬间愈合。
几乎就是不死之身!
这场战斗中,无论受到多么严重的伤害,无论身体被刺穿多少次,总能在短时间内就恢复过来,几乎以一人之力撕碎狮虎团的防线,最后一拳头将狮虎团首领半边身体震成肉泥。
谁都不知道黑煞离开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奇遇。
但这次战斗彻底震惊所有目睹这场战斗的悍匪。
莽夫团吞并狮虎团,从千人盗贼团变成一千五百,接连打败并且吞并附近数个势力,不断地招兵买马扩张势力,人数越来越多力量越来越强,黑煞渐渐停止边缘地带抢掠普通商队的行为,以避免在成气候前,过早引起神域注意,又暗中从荒野里面招兵买马积攒力量。
黑煞的个人地位与声望在一场场战斗里变得越来越高,从一个精神领袖变成一尊神邸,让所有莽夫团成员都对他崇拜到极点。而黑煞也越来越神秘,让人们感到畏惧,莽夫团从一个单纯的盗贼团,突然间就变成一个好像邪教团体的阻止。
红眼罩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红眼罩看着莽夫团一天天壮大,他感到非常的震惊也感到非常兴奋,他觉得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超越大名鼎鼎的暗核会只是时间问题,莽夫团早晚会一统荒野,而黑煞将成为这个地方的王!
紫菱缓缓收回手顺手把金针给拔出来。
红眼罩翻着白眼倒在地上抽搐起了来。
因为记忆提取过程非常野蛮,红眼罩又极不配合并且强行抵抗的关系,现在已经遭受到重创,当读取完毕以后,他的记忆已经千穿百孔一片混乱,就算能活下来,多半也变成废人一个了。
红眼罩在地上抽出,四肢不停地挥舞。
他现在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
三人刚刚几本把红眼罩一生经历大概看了一遍,这是一段在普通不过的荒野人生,有迷茫、有痛苦、有绝望,但更多的是鲜血、杀戮,以及罪恶。
“这件神器确实不错。”云鹰没有杀红眼罩,因为看他这样子,十有八九是疯了,就算能活下来也废了,所以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可惜这副作用也太大了。”
“这不重要,现在的问题是荒野里出现了这么厉害的存在,我们居然完全都不知道,真是太叫人震惊了。我敢说,这个黑煞以后说不定会像狼剑一样,对神域造成巨大的威胁。”紫菱满脸凝重,有必要把这件事情尽快向神域汇报,而且这个情报在神域里肯定非常有价值,“难道前辈就是为了调查黑煞而来?现在能查出莽夫团的真相,我想对神域有着巨大价值,我们这就回去报告吧!”
云鹰摇了摇头不置可否。
这让紫菱感到很困惑,这样的重要情报,难道前辈都没兴趣吗?
“你该不会真觉得神域会不知道黑煞的存在吧?”云鹰看着紫菱:“你太低估神域里面的那些大人物了,我想神域不仅仅知道这件事情,而且说不定还有所关系。没有调查清楚这背后的关系前,你就这样傻愣愣的跑到天云城去,说不定在半路就被人灭口了。”
紫菱瞪大眼睛,云鹰这番话对她就像天方夜谭:“神域怎么可能允许这种罪恶存在!”
所以说紫菱还是太年轻了。
云鹰可是亲身经历过一次的。
“虽然我的任务并不在此,不过既然是顺路的话,我们就到莽夫城看看吧。”
纱木旻和紫菱都被吓一跳。
纱木旻下意识说:“你该不会是疯了吧?”
紫菱通过读取红眼罩记忆来看,黑煞的可怕已经超乎想象,这个家伙搞不好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魔物,最好是能从天云城请几位高阶猎魔师来解决,要么就出动一整支军队前来围剿,否则虽然前辈的实力很强,但是想对付已经不知道变成什么怪物的黑煞还是很难做到的。
“放心,只是去看看,不跟黑煞动手,不会有事的。”云鹰目光扫二人一眼:“这种事情由我去就可以了,你们两个就不要跟着了。”
“这怎么可以?我也要去!”紫菱想都没想就说,生怕被云鹰给看扁了:“这种邪恶的老巢,我偏要进去看看,我紫菱可是要成为一个猎魔大侠客的人,如果连区区一群废物都怕,那还当个屁猎魔师。”
纱木旻本来是不想节外生枝的。
她更不想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现在问题是,如果不去的话,就意味着要跟云鹰分开,哪怕是暂时的分开,她也会感到强烈的危机感,跟在云鹰身边去莽夫城,与孤身呆在荒野里面,她宁愿选择前者。
反正云鹰也说了,去看看,不打架。
云鹰看了一眼纱木旻,从红眼罩的近期记忆里得知,黑煞之所以会对纱木旻这么关心,是因为纱木旻很有可能从一个古遗迹里走出来的。那个古遗迹里面有一座埋藏千年的宝藏,谁能得到这座宝藏就能拥有数之不尽的能源和财富。
荒野为什么无法与神域抗衡?
因为荒野太贫瘠,而神域能源却是无穷的,所以荒野人根本不可能杀进神域,除非能找到一个能源供给地,这样才有那么一线希望面前抗衡,也就是说稍微有点野心的人,在猜测到纱木旻的来历以后,都会将她视作开启那宝藏的钥匙。
这可真是一件麻烦事儿啊。
云鹰感觉到一个头两个大,正所谓最危险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先带她到莽夫城躲一躲,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三人简单收拾一下就要出发,纱木旻临行前回头看一眼。
红眼罩跪在地上,口鼻还在淌血,眼睛里都是茫然,双手凭空比划着,好像想抓住什么,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他是彻底疯掉了。
纱木旻心中泛起一丝怅然。
这个世界并没有天生的坏人,他要是保持着十八岁以前,那个叫小草的年轻人时性格,没有与恋人分离,安安静静居住在边缘的营地里,那么生活会和现在不同吗?不知道,这里是荒野,谁都无法猜测明天会遇到什么。
第二十一章 莽夫城
荒野废墟无数多数没名,但莽夫城所在的废墟倒是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雷鸣废墟。
雷鸣废墟会叫雷鸣废墟自然是有故事的,传闻在二十多年前,星光大师在这个地方对战过一个强劲的对手,有人说是一个魔族,有人说是一个强大变异怪物,也有人说是一整支荒野军团,总之这里爆发过一场大战。
星光大师一举借天雷三千道,携大神威而至,一举轰下结束战斗。从此一战成名天下之,天云神域第一猎魔师的名头就是这么来的。从那以后星光大师就很少全力出手,猎魔师不像寻常武者,其力量并不会随年龄而衰弱,反而依然会不断的精进,如今已经接近六十岁的他,肯定是老而弥坚越来越强,至于到底有多强大已经无人得知。
这个年代能逼得星光大师出手的存在已经不多了。有人说惜云星光大师要是生在神魔大战的年代,他说不定会成为一代伟大的传奇猎魔师。
莽夫城在雷鸣废墟里的位置不固定,莽夫城早些年总共就一千多悍匪,即使加上掳掠来的奴隶女人,总共数量从来不会超过三千,因此就像游牧民族一样,他们把所有家当都放在马背牛背上,随时随刻,快速转移,非常的灵活。
现在莽夫城跟几年前莽夫城不同,全城总人口已经超过万人了,除最近两年吸收其他成员以外,还有大量掠夺来的奴隶和女人,而随着人口数量越来越多,莽夫城已经不像以前一样灵活游动了。
虽说如此莽夫城依然保持着风格,整个聚居地都是没有围墙的,哪怕连一点点简单的栅栏都没有,就这样**裸的出现在空旷地区,其中饲养着数量惊人的荒野兽,从偏小型的荒野狼、荒野蜥蜴,到中大型的蛮牛、巨蜥,甚至还有几头堪比大象的巨兽,零零碎碎加起来恐怕有两三千头。
莽夫城居住地点普遍都以兽皮帐篷为主。
荒野里面这样大规模的营地以及大规模驯兽,其补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若非莽夫团以掠夺为生,恐怕早就因为生存资源紧缺而崩溃了吧。
说这支势力虽然比不上老牌势力暗核会,但是论野蛮程度却远非暗核会可以媲美,当走进营地以后,除了赌博喝酒吃肉之类荒野聚居地非常常见的画面外,更充斥着粗鲁野蛮甚至血腥的画面,比如不听话的奴隶被处死剁碎,随便丢在外面喂狼,比如将人当成狗一样拴起来丢在门口,又或者当街抽打折磨战俘奴隶取乐,甚至能看到一个人骑着战马,直接将一个人活活拖死,周围的人则纷纷喝彩。
莽夫城里的人打扮普遍充满强烈的荒野风,纹身、面具、铁头盔,义肢,这些装饰是非常普遍的,甚至还有好几个身高接近三米的丑陋食人魔在城里来回走动。
这种变异人在荒野深处非常普遍,可在天云神域附近荒野地区,就属于比较稀罕的东西,这很有可能是黑煞已经把手伸到荒野深处,从很远地方招募来的超强战斗力。
叮叮当当。
几个光膀子大汉在露天地方烧火打铁。
一群俘虏和女人被作为货币来交换商品。
当三个陌生人走进莽夫城的时候,立刻引起一些人的侧目,三个人两女一男,男的戴着鬼脸面具,穿着不起眼的灰色斗篷走在前面,手里牵着一根绳子,而绳子绑着两个女人,犹如拉着两只宠物狗般走进犬牙交错的帐篷。
“站住!”一个缺门牙扛着大刀的悍匪拦住去路,他用眼神打量这个人几眼说:“从哪里来的,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面具男子抬起头看他一眼,不卑不亢的回答说:“我是荒野的,前来投奔莽夫团,两个女人是我给莽夫团老大献上的见面礼。”
“就两个女人也太寒酸了吧,你以为我们莽夫团是这么好进的吗?到底是哪个没眼光的孙子推荐你来这里的!”这个缺门牙悍匪口气极大,草草扫两个女人一眼,只见其中一个女人满脸都是烧伤的疤痕,另外一个女人更是疑似满脸变异产生的肉芽肉瘤,简直能把人给看吐,“你看看你带来的都是什么货色,我们莽夫团可不缺几个歪瓜裂枣。”
“这位老哥,你可不能光看脸啊,你看看这腿。”这个面具男见对方有些不高兴,他连忙掀起身边一个女人破烂粗布的长裙,露出一截好像筷子般笔挺的长腿,女人似乎很生气,立刻将裙摆放下来,还恶狠狠地等着他,面具男不管这女人怒目斜视,反而又在她又圆又翘屁股拍一下,“你瞧瞧这屁股,都是上等货色,荒野里的女人都是瘦不拉几的排骨,哪能跟这种比?现在这年头谁还看脸啊。”
这个缺门牙悍匪被两人奇丑面庞吸引大部分注意,现在被他一说才留意到两个女人的身材,虽然穿得十分宽松,但果然前凸后翘,特别是直挺挺的胸脯,他几乎忍不住就要上去摸一把。
“有点意思,倒是没看出来,这两个女人还蛮有料的吧。这样吧,你也别这么麻烦,直接孝敬给我。”缺门牙的悍匪一点不知客气为何物,“放心,不会白收你东西,今后在莽夫城里报我的名字,最起码在新人里面没有人敢欺负你。”
两个女人脸色都微微一变。
“这恐怕不太好吧。”
“你在说什么?带女人不就是孝敬我们的吗,我要反倒不想给了,你不会别有用心吧!”缺门牙的悍匪露出威胁之色:“你最好想清楚再说话,莽夫城对你们的规矩从来都是只许进不准出。”
“老哥误会了,不是我不愿意给,而是这两个女人已经被一位老大预定了,那位老大叫独眼,戴着一个红眼罩的,你看这是他的信物。”
“你早说是独眼的不就得了,操,浪费时间,快滚进去,自己找地方住,过几天自然会有人给你安排。”
当走进这个地方,莽夫城人口渐渐多起来,而且有在极速扩张中,正在不断的招兵买马,所以有不认识的生面孔出现是很正常的,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式云鹰在内的几人,云鹰带着千幻面具看不清脸,紫菱和纱木旻则都做了些伪装。
不得不说紫菱在这方面显然早就轻车熟路,她给纱木旻和自己各准备一张人皮面具,现在看起来满脸疤痕歪瓜裂枣,所以从外形来看,倒不会轻易的露出破绽。
莽夫城里多数都是奴隶,女奴数量稍多,男奴数量较少,毕竟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控制,而且身材姿色上好的女人在荒野里是硬通货,随时可以到各个聚居地的黒市脱手换取钱财,后者主要是一些长相清秀的少男,或者是一些有技术的专业人才。
这些悍匪眼里,奴隶数量的多寡,就代表实力、能力、财富的高低。人要吃喝拉撒,养人成本很高,所以养的奴隶越多越能彰显能力,所以有很多悍匪收入明明不够养大量奴隶,却仍然硬着头皮去跟别人比数量。
奴隶过得战战兢兢,因为毫无地位可言。
他们不仅仅要害怕主人,走外面时时刻刻都要小心,因为被谁掳了去或者一刀杀了,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在莽夫城奴隶太卑贱。另外奴隶生存斗争不仅仅来自外部,更来自内部,每次主人狩猎都可能带回来新的奴隶。
一个悍匪能提供生活资源总共也就这么点。
所能养活的人数总是有限,那该怎么办呢?
一般没有什么用或者玩腻的旧奴隶,运气好可以转给其他人继续苟活一阵子,如果运气不好就是直接被杀掉做野兽饲料,悍匪对这些奴隶从来都不会手下留情。
求生是生物本能。
卑贱如奴隶也是如此。
人们为能活着,自然想尽办法,也使劲浑身解数,除了讨主人欢心外,就是尽可能让自己变得有用,比如帮助饲养战兽,帮助保养武器,女人则想出各种花样把主人服侍舒服,甚至私底跟其他条件好些的奴隶进行交易换取资源、至于有一技之长的可以自给自足,或者是协助主人在莽夫城做起小买卖。
这就是这个荒野之城的气象。
满目犬牙交错的帐篷,到处都是兽栏并且关着驯化过的野兽,悍匪经常三五成群赌博喝酒吃肉,奴隶则一个个面黄肌瘦在旁边服侍着。
“你们是新来的吗?”一个身材普通满脸苦色的妇女走过来:“要不要帐篷,很便宜的,可暂住一段时间,最近来投奔的人很多,你们可能要等好一阵子。”
这帐篷是妇女平时捡骨头以及破布兽皮攒到一定数量以后,一块块拼接缝补做起来的,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但是无疑耗费巨大的心血,住一天仅仅只要一块干粮,云鹰没有干粮,也不太方便拿钱给他,就掏出一把匕首送给他。
妇女把匕首检验一番,非常惊讶的说:“神域货?”
云鹰对一个奴隶有这么好眼里也很惊讶:“你一眼就能认出神域东西,看来你不简单啊。”
“我在几年前是神域一个边缘商队的队长。”妇女面黄肌瘦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这件武器够你们住好几天了。”
紫菱愣愣的望着妇女离开。
两个孩子从旁边帐篷里走出来抱住她的脚,她弯腰将这两个三四岁大的孩子抱起来,然后又回到自己破破烂烂的帐篷里,她第一次觉得神域人与荒野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接触
纱木旻来到这里以后,一双小腿就哆嗦不停,难怪云鹰老是交她胆小虫,她确实是够胆小的,但是这也不能怪她啊。
周围行走的各个是恶贯满盈的大坏人,如果三个身份在暴露了,结果肯定是不堪设想的。纱木旻不像云鹰这么天不怕地不怕神通广大,她也没有紫菱这样有过数年冒险经验而且实力不差最起码有自保余地。
纱木旻一旦被捉住会是什么后果?
她简直连想都不敢想,同时纱木旻感到非常气愤,云鹰明明是受她雇佣要护送她去吞鱼城的,结果莫名其妙来到这个贼窝,更让她感到愤怒不已的是,云鹰居然对她做了那种事,所以一走进帐篷,纱木旻就爆发。
“你敢打我的屁股!”
“谁让你不老实,演戏就要演得像一点嘛,你太没专业精神,害得我们差点穿帮,这只是略施惩戒而已。”云鹰说到这里,又补充一句:“手感不错,就是还不够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