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店员无奈耸耸肩对几位军人做一个手势:“真是抱歉,看来我们老大不太欢迎你们,为了不受不必要的麻烦,还请你们主动点出去。”
山海峰提起剑就要砍。
他只突觉手一轻,耳边响起脆响,几截断刃落地。
其中一截锋利尖端直接插进地板。
山海峰瞪大眼睛看着手里剑柄,他露出难以置信表情,他甚至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武器自己变成几截断开来一样,这个时候一阵疾风猛然靠近,这个看起来软弱的金发店员身如鬼魅袭来,一只手急速向着挂几层肉的粗脖子抓去。
这个店员出手速度又疾又刁钻,是山海峰平生所未见的。
不过,山海峰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慌忙用手挡了一下,拍开金发店员的锁喉,连忙退出数米远。
金发店员见这个军官能挡开自己擒拿而露出惊讶之色,毕竟底层军队中又这种本事的人可不多,看来这个胖子好像有些能耐。
山海峰连退好几步,他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其实谁强谁弱交手瞬间就已经知晓,他今天怕是提到铁板了,不过依然态度强硬的说:“我可是神域亲封的边缘监察长山海峰,你们贩卖禁品触犯法典,现在又袭击军官,你们知不知道自己后果是什么吗?”
金发店员摸摸鼻子:“你也别吓唬我,这里是边缘之地,神域一套在这里不管用,在这个地方说到底还是拳头说话,你好像稍微有两下子,再接我这一招试试。”
山海峰见这个深不可测的金发店员再次袭来,对方每一个动作都出现不同变化,让他完全看不透该如何出手,恐怕就要当场落败,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懒洋洋躺在藤椅老板忽然开口说话了。
“等一下,你说你叫什么?”
金发店员双指已经戳到眼前,如果对方说话打断再慢半秒,山海峰双眼多半是要被挖了下来。山海峰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的高手了,额头都冒出大量针尖大小的冷汗。
杂货铺老板挥手示意女店员推开,他缓缓地站起转过身来。
这张脸对山海峰而言完全陌生,黑色短发,黑色眸子,略泛麦色皮肤,表情有些轻佻,五官端正眉目清秀,二十岁上下,他的肩头站着一只圆头圆脑的金色怪鸟,他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气质,说高贵却又掺杂着草莽的野性,说低贱却有带有一种与生俱来如狼的孤傲,就像一只刚刚褪去稚嫩羽翼的雏鹰长大成年,无拘无束翱翔在天地间的自由之灵。
第二章 机密任务
时光会变,地方会变,景物会变,人也会变。
云鹰不知道自己具体年龄到底是几岁。
这一点不奇怪,荒野生活是不分岁月的,当年从废墟里爬出时,他看起来是十四五岁样子,不过长期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所以也可能比看起来稍大一岁两岁也说不定,随后从废墟到黑旗营地又到绿地营地,从绿地营一路走到现在共经历近四年时光。
这样计算下来的话。
大概二十岁左右样子。
四年时光足以改变很多。
二十岁是一个交界的年龄。
云鹰走过的路越来越多经历越来越多,他洗尽少年时期青涩懵懂,现在走进青年时期了,从这个青年身上早就没有半点拾荒者的影子,唯一不变的是那双漆黑如星的眼神,当随着阅历智慧与力量的不断成长,现在变得越来越明亮了。
山海峰面对云鹰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个年轻人看似波澜不惊甚至轻佻俏皮的外表,竟能对他造成某种压力与威慑。除此以外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可为什么会这么眼熟呢?这个人气质这么独特,如果真的见过对方不可能记不住,可无论怎么搜索记忆都想不起来了。
“你到底是谁?!”
山海峰变得谨慎起来,因为眼前年轻人处处头着古怪,当视线从云鹰似曾相识的眼睛转移,最后落到一件看起来简陋破旧的灰色斗篷上时,他感觉好像被人敲了一道闷棍,大脑顿时就是一片空拍。
山海峰忘不了这件斗篷的样子。
这不就是三年多前见过的那件斗篷吗?
难道说这个人就是三年前的…不可能,体型不一样,三年前那位大人身材瘦小,只有一米七出头的个头,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身体结实,他的身高也接近一米八了。
山海峰转念又一想,自己是三年前见过对方,此人看起来二十岁的样子,如果对方真是那位大人,三年他顶多十六七岁,这个年纪身材样貌发生改变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胖子,几年不见,你认不出我来了吗?”云鹰变魔术般掏出一个面具戴在脸上,当再次出声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变得粗重而沙哑:“现在你混得好像不错嘛。”
“真的是你!”
山海峰见到面具的时候,立刻就确信无疑,哐当丢掉手里剑柄,几百斤重的身体扑通跪在地上,让整个地板都震动一下。
“卑职山海峰拜见大人!”
几个队长见此都惊呆了。
天云神域有着非常严格礼仪标准,下官面对上官通常都以行礼敬礼为主,除非是面对高出自己等级太多,身份特别尊贵的对象才行跪礼。这跪拜通常都是单膝跪地,哪怕是面对城主也是如此,只有在拜神的时候才能双膝跪地。
监察长大人是说一不二雷厉风行的家伙,虽然军职不算高,但是一亩三分地,绝对是土皇帝般的存在,再有能量的势力,现在都不得不卖他几分薄面,此时此刻居然对一个罪犯表现的如此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这与他的身份根本不相符啊。
山海峰满脸谄媚说:“哪里哪里,多亏大人提拔,否则小人哪有今天?只是一别三年,大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云鹰怀里掏出两块令牌,其中一块是猎魔师令牌,说明云鹰有着正式登记的猎魔师身份,另外一块是总帅府直属的神鹰特种部队特派使者的身份令牌,“我在执行一项总帅大人亲自委托的机密任务,我有直接向总帅本人汇报工作的权利,另外边缘之地,所有监察基地,全都无条件听从我的调遣。”
山海峰脸色大变。
三年前就知道大人不简单,万万没有想到的如此尊贵!
神鹰兵团是仅次影子兵团的特种部队,云鹰更是一个直接由全军总帅大人派遣的神鹰调查使,权利绝不逊色低级将军职位,而身份可能比中低级将军更高。
山海峰无法理解的是:“大人既然是为执行任务而来,为什么要在这里…”
“你少管闲事,我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难道老子做什么事还要向你汇报原因吗?”山海峰连连说不敢,云鹰直接翻翻搪塞过去:“总之,任务很重要,你必须无条件配合我,如果出现什么差池,不是你能当担的起的。”
山海峰无奈的点点头,他眼珠子忽然一转,突然说道:“大人执行机密任务,卑职自然不会僭越多问,只是想知道能否为大人尽微薄之力?”
山海峰梦想是当个将军。
现在山海峰军功以及攒的差不多,只差完成一件足够分量的事情,这件事情又必须要引起一个足够分量的人注意,唯有如此才能顺利晋升。此时此刻大好机会不是摆在眼前吗?
云鹰嘴角挂起耐人寻味的笑容,哪里看不透这死肥猪心思,但是倒也不会太在意,本就打算找他办事,所以直言了当就问:“你对红一教会知道多少?”
山海峰毕恭毕敬回答说:“红一教会自称审判教会,因为教会创始人叫红一,所以也被边缘之地的人称之为红一教会,这个教会在边缘和荒野都非常活跃,四处布道传播信仰,同时惩戒着对神灵不敬的人,他们势力近几年越发庞大,倒为我在管理沙洲营的时候带来不小帮助。”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这次任务内容吗?我就告诉你吧。”云鹰先顿了顿,金色怪鸟拍打翅膀飞出窗户,对周围巡视一番避免隔墙有耳,这才继续说道:“总帅任务指示飞出明确,我的任务就是调查这个所谓的审判教会。”
山海峰大惊:“调查审判教会?为什么!”
“这个红衣教士自称是审判与惩戒之神信徒,打着布道名义在荒野和边缘之地大肆活跃发展信徒,最近声势已经越来越大了,这引起天云城的特别关注。总帅有证据表明这些红衣教士布道传教的信仰并不单纯,所以派我到这里来调查真相,特别是调查他们的主教红一的身份。”
山海峰呆了呆。
居然是为调查主教?
这个主教在边缘之地威望极高,几乎就是神恩神威的代名词,想要调查这样一个人,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用说肯定是件足以轰动天云城的大事,如果山海峰能够成为眼前这位大人的助手,协助这位大人调查出事件的真相,岂不是直接就能被提拔晋升到更高地位?
云鹰斜睨一眼说:“你要是怕了,我可找别人了。”
“不,不,不!”山海峰连忙一脸谄媚说:“我干,大人的事情,就是我山海峰的事情,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不就是调查那些红衣家伙么?我这就安排人查去!”
云鹰哼一声:“既然如此,你就着手开始吧,不过千万要记住了,调查必须保密,即使败露也不能透露我的身份,否则军法处置。”
胖子满脸雀跃的离开。
几个队长有点没看懂,一个个欲言又止,难道就这么放过这家店铺?这怎么解释呢,毕竟这里面都是不合理的东西啊。
山海峰面对属下质问,他直接吼道:“你们有没有脑子和眼睛,这店里摆着那么多军需用品能是普通人运的出来的吗?这明显就是神域专门建立在边缘地外,为外出执行任务人员提供的补给处,今后谁也不准在这附近找麻烦,听见了没有?”
“可是,这里面有禁品。”
“这些禁品肯定也有理由,是大人用来钓鱼的诱饵,今后谁买了东西谁卖了这些东西,全部都是重要的情报,你们这些猪头怎么能理解大人的用心?还不快干活去!”
这些军官都不是愚笨之人,从监察长大人的表现,哪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沙洲营山海峰都觉得棘手的地方不多,能让他睁只眼闭只眼就更难了。
从开始到现在,只有一个叫蝰蛇的家伙能做到。
这个蝰蛇背景神秘而且来历不简单,山海峰也不太敢轻举妄动,现在又冒出这小子,不过这个小子跟蝰蛇明显不一样,山海峰对除忌惮以外,更是多出几分谄媚和敬畏。
监察长大人别看长得一副肥头大耳,可作为神域军人,基本尊严操守是具备的,若对方真是来历不明的奸贼,监察长大人绝不会摆出这样的态度,所以说此人只有可能是来自神域的大人物。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
胖军官带着其他人离开。
金白一边擦拭着桌台一边说:“这种事让他调查能靠谱么?”
云鹰摆弄着心爱的留声机,先闭着眼睛听着从里面缓慢流淌出来的音乐,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淡淡地说道:“你别小看这个胖子,他多少还是有点能耐的,何况地头蛇做事会方便的多,有时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让他探探虚实,总好过刚开始就亲自介入。好了,不说这个,我们还剩多少钱?”
“不多了,只剩几十金币。”
“走,喝两杯,再顺便挑几个漂亮小妞找找乐子。”
云鹰叫几个女店员看店,自作主张带着金白,找到一个挂着熟悉招牌的酒馆喝酒,当望着这架酒馆的时候,云鹰陷入短暂的沉思中,这家酒馆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啊,不知道里面的人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第三章 酒馆
沙洲营的酒馆,一如既往风格,十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陪酒侍女,浑身上下就挂着几条布料,露出丰满胸脯和修长美腿,以铜盘端着酒水穿梭在酒客们中央,偶尔被人摸摸大腿或屁股,她们也只是一笑置之,甚至抛媚眼以鼓励挑逗,陪酒侍女本也是做兼职的,前提是客人们给得起价钱,可以让她们做任何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延伸服务。
神域监察沙洲营以后,电灯类科技照明物品基本是不用了,不过酒馆里却添置几盏神灯,外加巨大烛台,倒也足以将酒馆你照得明亮。酒馆空间非常大,除酒客喝酒吃肉的地方,正中央还有一个巨大舞池,数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正在大跳脱衣艳舞,左右各有一个擂台,男人在忘情的搏杀打斗。
烟草、酒水、呐喊,这里是一个荷尔蒙爆发的欲望宣泄场所。
两个与众不同的客人走了进来,非但年轻而且相貌气质出众,远甩过其他酒客一大截,陪酒侍女眼前一亮急忙前去迎接,她脸上发自内心露出真诚的微笑,毕竟这样的客人倒也不多见,哪怕不要钱让他们白睡几晚也甘心啊。
金白就不用说,这小子天生一副好皮囊,金发碧眼、皮肤白净,外表又斯斯文文,给人温文尔雅的感觉,犹如饱读诗书的青年学者,又像一个生来好脾气的暖心大哥,当然前提是没有见过他的黑暗面。
云鹰现在也不差。
虽说论身材相貌跟冬归雪、金白这种万里挑一的俊男是没得比,可相比刚刚爬出荒野废墟已经判若两人了,当时瘦骨嶙峋身材矮小的拾荒少年,现在不仅仅身体结实了许多,更是长高了好几个脑袋,眉清目秀,身高尚可,身材勉强凑合,万里挑一谈不上,千里挑一可能也差点,最起码百里挑一还是具备的。
侍女娇笑着顶着两颗沉甸甸的硕大雪球凑过来:“两位帅哥想要点什么呢?烟酒还是女人,我们这里都有哦。”
金白自幼在神域长大,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当闻到对方身上香水,看到两颗白花花大球,他顿时露出窘迫不知所措的表情,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云鹰这个小子真他妈不靠谱,喝酒难道就不能找个正常点的地方吗?
这不是天云城。
荒野里,这家酒吧已经是模范酒吧了,他是没见过现场宰人,吃人肉喝人血的地方。
“去去去,快收起你那两个吓唬人的大锤。”云鹰想比就自然多了,他直接在女人又圆又翘的臀部拍一巴掌,“吓坏我的老处男朋友怎么办,有没有安静点好些的位置?”
金白的脸顿时涨得更红了。
他只觉得这种女人实在脏得很。
虽然云鹰已经尽量收力,但是还是打得侍女吃痛,她咯咯笑了几声,胸前沉甸甸白兔一阵乱颤。别看这些女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一个个可鬼精鬼精着呢,她一眼就看出两个人的不同,金白显然是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而且他眼神带着抗拒和厌恶,估计是看不起他们这些半妓半陪酒女,反倒是云鹰看她们眼神是完全平等的。
神域人对荒野人终究是讨厌恶心居多。
又有几个能正眼看他们呢?
云鹰相貌是略逊金白一点点的,不过清秀温和外表,略带轻佻的气质,反而更容易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一年长途跋涉的经历,三年来随波逐流的心态,让他渐渐养成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实力见识逐渐增长,让他看起来变得开朗自信了很多,没事就喜欢插科打诨。
这可都是从荒野佣兵那儿学来的。
云鹰觉得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冬归雪、星光大师那样的英雄人物,也注定融不进神域的世界了,既然如此何必强求呢,该怎么就怎么样,自自然然是最好。
金白皱皱眉低声说:“这种女人实在脏脏下贱。”
“你就醒醒吧,还当在神域里呢?”云鹰一脸坦然不以为耻,“神域那到城墙外面的人都是被抛弃的,如果能吃得饱饭活得好穿得暖,谁喜欢卖笑卖肉的?这都是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倒是不觉得她们肮脏,反倒与神域某些女人相比,她们倒是真情,如果你在荒野里住久了就会明白,谁都没有权利嘲笑一个努力想要活着的生灵。”
金白浑身不自在,“你有没有觉得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有吗?”云鹰四处环视,两人走进热闹酒馆,自然引起到足够的关注,只是周围投来目光太炙热,有女人仰慕,有男人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带刺儿的目光,“哦,忘记告诉你了,这荒野里喜欢玩弄男人屁股的人不在少数。你这样细皮嫩肉金发碧眼一身贵族气的家伙,我看肯定很受欢迎,相信会交到很多朋友的。”
金白脸色一沉,“他们想做玄水第二,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云鹰哈哈笑几声,想起有趣的事情,那是进地狱谷第二年,玄水那个兔爷对金白算是日久生情,有天夜里按耐不住就爬上金白的床,企图行不轨之事。
结果就悲剧了。
那是金白三年来第一次被动释放出了阴罗。
玄水整整躺了半个月差点没有挂掉,自从那次以后,谁都不敢惹金白,而玄水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鬼一样。
“这里最好的酒,最好的肉,最好的美女,都送上来吧!”
云鹰坐下来弹弹手指,两枚亮闪闪金币脱手而出,亮闪闪光芒腾空三米,最终排成一条直线精准落在这个侍女饱满的双峰中央。
“多余的算小费了。”
侍女露出狂喜的表情,这可是整整两枚金币啊,其中小费足够她辛辛苦苦干三五年了。这个看起来穿得并不华丽的小哥,竟然出手如此阔绰,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啊。
云鹰抛金币手法无疑叫其他人都瞪大眼睛。
这个小子明明是背对着侍女,却能将两枚硬币高高弹起,非常精准的掉进那个女人乳沟里,这足以说明这个看起来清清秀秀白白净净的小子身手肯定不简单。既然能随手把硬币弹进别人胸脯里,自然也能随手将飞刀插进敌人心脏,周围觊觎的目光顿时少了很多。
酒水好肉都送来了。
几个陪酒女分别坐在身边。
云鹰从盘子里拿起一支自制烟卷,立刻就有侍女主动给他点上,深深地狠狠地吸一口,劣质烟草辛辣感觉顿时像辣椒水般灌进肺里,让云鹰恍惚间又回到三四年前第一次吸烟的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是跟着荒野佣兵第一次出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浮生若梦,世事难料。
谁又会想到会有今天呢?
云鹰兜一大圈才发现,荒野自由的颓废,或许更适合他。
金白好奇地问:“你以后打算做什么?总不可能一直帮北辰大人做事吧。”
云鹰把烟缓缓地吐出来,漆黑眼睛里泛起迷茫,不过随后就恢复正常:“老头子多少帮过我,我帮他做一两次事情也是应该的,还过人情以后,我可能就在沙洲营住下来吧。天云城那种地方,繁华是繁华的了,不过每个人就像吃错药一样不正常,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融不进去的。”
金白缓缓点点头。
地狱谷出来以后,云鹰就被带回天云城总帅府被任命为神鹰调查使,北辰天直接给安排一项机密任务,正是调查审判教会自称的红一教大主教身份的任务。
总帅说,这是城主大人都非常关注的重要任务,如果云鹰能够完成,那么必然会得到重大封赏。对云鹰来说,封赏不封赏,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离开地狱谷以后,其实力就算在荒野也能混得不错,所以没有必要呆在神域里了。
这三年在地狱谷里见识的事情太多。
云鹰可以面对残忍嗜杀的扫荡者,也可以面对强大凶暴的变异兽,但是没有信心应付天云城里那帮高深莫测的阴谋家,更有信心面对高高在上的圣殿,在神域爬得越高未来就可能摔得越惨,他对权势地位荣誉毫无兴趣。
未来就算不回茫茫荒野,也不会呆在天云城里,或许会在边缘之地生活,又或者找个神域的小城隐居。不过总帅确实对云鹰有恩,云鹰于情于理还是要帮忙做一两次事,当该还的都还清了就会离开。
现在的云鹰,别的不敢说。
最起码在逃跑方面,他有着绝对自信。
云鹰想躲起来的话,没有人能把他找出来。
这个调查任务是在边缘之地进行,这正合他心意,山高皇帝远的,云鹰在这里坐什么,神域里的人管得着么?总帅大人允许调派神鹰特种兵团的精锐,但是云鹰对这支部队的人一个都没有用,只要了一个人,就是同样地狱谷出身,又背负重犯身份的金白。
金白曾经杀过一位神官,所以同样在天云神域里呆不下去,此举刚好能将他从里面拽出来。云鹰跟金白也算朝夕相处三年,这个家伙除了不太稳定经常释放黑暗人格外,其他方面不管是实力还是为人都是靠得住的。
昔日地狱谷军团的成员中,战龙被家族高度器重,所以出来以后,年纪轻轻提拔为长城军团的副军团长,黎小猫加入了影子部队变成这支神秘部队的高级成员,灵月云回去以后被空降到猎魔师部队任职,现在管理一支猎魔人小队,让灵月家族地位大涨,那个死胖子的目的达到了,估计睡觉都要笑出声吧。
其他人各自回到家族,要么高升重用,担任重要职位稳固家族,要么当成秘密武器,全部藏了起来继续培养。地狱谷三年训练不是白训的。从这里面走出来的人,哪个不被打造成顶尖兵器?
三年朝夕相处大家多少是有感情的,只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以后能不能再见面就难说了,而即使再见面,各有身份立场,是敌是友也不熬说。
反正唯一能跟云鹰同路的,反倒是这个金白了。
现实真是叫人唏嘘不已啊。
第四章 重逢
“来,喝一杯!”
两个人重重碰杯。
云鹰端起满杯的麦酒一饮而尽,他擦了擦嘴巴,将酒杯放在桌上,陪酒女一边谄媚夸着大人好酒量,一边非常自觉的拿起酒瓶给两人满上。
云鹰稍微沾点酒就会出现熏醉迹象,不过跟云鹰喝过酒的人都会有深刻印象,这只是骗人的假象罢了,想要把云鹰灌醉比搬山卸岭难度还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我们的任务期限长达半年之久,所以来到沙洲营以后有的是时间。”云鹰又举起酒杯:“这任务的事情根本不用急,杂货店必须要尽快开起来,赚到大钱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情。”
金白喝光一杯酒,脸也微微潮红,在酒精刺激之下,让他松开很多戒备,身边陪酒女身上香水味也没有刚刚这样让人觉得讨厌了。事实证明,人果然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只要在荒野里生活一段时间,别说是金白就算是银月还不一样适应?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还债,这笔债你也有份,所以休想逃!”
云鹰会选择在沙洲营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除本身比较喜欢沙洲营未来不排除在这里定居这个额原因外,最重要的是云鹰现在需要大笔大笔钱去还债,他欠北辰大小姐多达三四万金币。
这是什么概念?
猎魔师公会的竞宝拍卖会上面,购买一件完整性极高的神器,也就在一千金币左右。这笔钱大到足以让天云城任何一个小家族砸锅卖铁都拿不出来,哪怕对灵月家族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也是一笔相当沉重的负担。
现在每天都在利滚利,犹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滚成十几万?
幸亏北辰曦出关以后就被派到其他地方执行任务,云鹰出地狱谷刚好没有遇到她,否则很难想象她提着大地使者,满世界追着向云鹰讨债的样子有多么可怕。这笔巨债不是云鹰一个人的,金白也有分,而且占相当不少。
地狱谷三年时间里,云鹰受刑次数本就不多,而以云鹰体质以及恢复能力,即使挨打也完全可以自己挺过来,绝大多数疗伤药物都被金白用掉了。其他人背后都有家族举族鼎力支持,金白是一个背叛冬归雪的叛徒,他哪有这些资源支持啊?三年里吃喝好不都是欠云鹰的?所以休想逃掉。
金白一个头两个大:“以你的本事还债还不容易吗?直接偷几件稀世珍宝不就行了。”
现在店铺是已经开起来了,只是商品种类却不多,除荒野人倒卖来的零零碎碎外,绝大多数物品是神域里面带出来的,比如崭新的多功能士兵剑,比如精良的猎魔师盔甲、甚至有几把驱魔弓驱魔棍,各种疗伤药品之类的东西,云鹰离开神域时顺手牵羊带来不少东西。
云鹰偷窃本事倒是天云城一绝。
“我倒是想偷几件稀世珍宝,可问题是哪里有又该上那里偷?这些烫手东西又该怎么脱手?我可不想被神域通缉追杀。”云鹰翻了翻白眼,“一个地方作案太多很容易出事的,所以就老老实实赚钱吧。今天别说这些让人郁闷的事情,继续喝!”
云鹰目光环视四周,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陪酒女眼明心快问:“大人是在找熟人么?”
云鹰现在非常纳闷,为什么没看见那个丫头呢,他灵机一动,掏出几枚金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几个陪酒女都被晃得眼睛发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这家伙身上就没有铜币银币吗?每次一拿出来就是金币,他知不知道就这一枚金币,足够在边缘之地找十几条大汉为他卖命,足够找十几个姿色上乘的女人陪他夜夜笙歌。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云鹰笑眯眯的说:“我问问题,你们回答,谁能答得又快又好,我就奖励她一个金币,你们谁想玩?”
“我我我!”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
金白纳闷他又像干什么。
云鹰点点头说:“好了,告诉我,你们穿什么颜色内裤?”
金白一口酒喷出来。
这个家伙真是没有底线了吗?
这在荒野算是很小清新的事情了,只是对金白来说还是无法接受。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回答,其中一个干脆直接脱下来,以证明自己说的话。云鹰非常爽快,果然给了她一枚金币。
“不错,不错。”云鹰又接着问:“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叫莎的女孩?”
“有有有!”一个水蛇腰女人连忙说:“她全名叫露莎,不过她跟我们不一样,因为是老板蝰蛇的养女,所以是不接客人也不陪酒的,只负责在柜台那边给客人调酒。”
云鹰丢一个金币给她:“你们老板对她很照顾吗?”
另一个大胸女人连忙回答:“岂止是好,完全当成养女呢,老板在沙洲营很低调,但是真正在沙洲营混的,谁不要卖他一个面子?那个神域来的监察长,绰号海爷的胖子都不敢来这里砸场!”
云鹰非常满意。
蝰蛇还算讲信用。
若让云鹰知道蝰蛇对阿莎不好,他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虽然蝰蛇深不可测,但是云鹰手段也不简单,最起码如果云鹰想要动手,蝰蛇密室里收藏品一件都别想幸免,既然没有怠慢,这次就放过他了。
“好,你们继续玩,我突然想拉屎了。”云鹰言辞丝毫不雅致,站起来前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你们好好伺候对面这位金大爷,他是个老处男,谁要是能帮他破了处,我给十个金币。”
金白再次被云鹰呛着,一个个陪酒女眼睛里都冒出绿光,犹如饿狼看见肥美的鲜肉一样。
云鹰作为始作俑者,不道德大笑几声,抛一个眼神示意他加油,自顾自哼着小曲走开了。当然不是去拉屎,而是绕到酒吧的吧台位置,他偷偷向铁吧台里瞥几眼,三年前来到酒吧时,站在里面的应该是那个穿着黑色大风衣的深沉男子,此时此刻却是一个看起来清瘦秀丽的女孩站在其中。
女孩一袭洁白的衣裙,天生卷曲长发劈在肩头,没有化妆,没涂香水,这点与酒馆里到处都是的陪酒女形成鲜明对比。她长得非常漂亮,但是谈不上绝美,却有一种耐看的感觉,天生较弱的气质像是一朵容易受伤的花,让人忍不住就产生要保护的念头。
云鹰难得挂起一丝温馨的微笑。
荒野里生活十几年,老头子、狡狐、疯狗、丽,绝大多数身影来了又走,算得上朋友的人都死了,而神秘的螳螂、尊贵的血腥女王,他们都有着不简单来历,与云鹰注定是有隔阂的,现在也不知身在何方。
所以蓦然回首,荒野记忆随风飘去,只剩这个不算绝色的女孩一个故人。
此刻露莎以非常熟练手法调好两杯酒送到吧台,不过就在她准备把手缩回去的时候,却忽然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给揪住了。
是几个没见过的生面孔。
每个人都是满脸横肉且挂着淫秽的笑容,他们与女孩间顿时发生一些拉扯和争执,几个丑陋大汉一看就是新来的,大概是吃惯普通荤腥,所以想尝尝鲜果滋味,而几个人显然已经喝得半醉,所以认知能力出现很大的问题,否则不会发现不了,其他酒客都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这几个新来的。
如果这个女人真能吃的话,哪里还轮得到他们?
这个女人自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以后,不晓得多少人打过她主意,最后的下场往往都非常凄惨,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再敢抱有这种念头了,所以大家都是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样子。
一个大汉伸手想向女孩坚挺胸脯摸过去。
谁料,旁边冷不丁伸出一只手,握住手腕轻轻一折,只听见咔嚓一声断裂脆响,轻描淡写的态度就像折断一截枯枝,直接将这个人手腕折成反方向直角,然后一个巴掌将面颊骨拍的粉碎,直接倒在地上失去意识。
其他两个大汉脸色大变。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子是什么来历,可是看对方好像玩一样就制服自己同伴,他就知道肯定是遇到前所未见的狠角色了,所以连想都没想就要逃跑。青年随手抛出两根筷子,筷子就像子弹般穿过两个人后背,最后钉在柱子上。
哪里是筷子?
简直不逊色飞针了!
云鹰解决掉三个碍手碍脚家伙,就像拍死三只苍蝇一样轻描淡写。
这个时候就酒馆里的打手匆匆刚来,当看见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时,他们都以为是打架闹事,在酒馆里打架杀人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几个人都露出恼怒之色,正准备围上来的时候。
“住手!”露莎盯着云鹰的脸,她陷入恍惚和呆滞,这样足足过了三四秒,这才慢慢的说:“云…云鹰大哥?”
云鹰微微勾勾嘴角:“亏你还能认得我?”
露莎眼泪顿时就流出来:“你变化好大。”
云鹰点点头,他伸出手,摸了摸女孩头发,犹如哥哥抚摸妹妹,目光没有丝毫邪念,画面充满温情,他的声音变得温吞而低沉:“人总是会变得,你不也是么?你现在可比以前好看多了,最近几年过的还好么!”
第五章 史前武器
三个闹事者被抬走了。
这种无名小卒被剁碎喂狗也不会有人管的,云鹰坐在铁板和铆钉铸造的铁吧台上,与露莎聊起了往事。
云鹰从灯塔营地里带出露莎以后,两人相互扶持在荒野里走了近一个月,最终共同来到这边缘之地,这样的经历里产生一种类似兄妹的情感。对露莎而言,云鹰在最困难无助时候拉了她一把,让她感到非常感激和感动。而对云鹰来说,他从来就没有亲人,更不知道亲情是什么滋味,阿莎这个荒野里难得的纯洁女孩出现,让他稍微弥补这种缺憾,所以云鹰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露莎觉得一切就像在做梦。
三年多时,云鹰哥哥渺无音信,谁知会这样突然的出现在眼前?她这几年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在挂念这个倔强而又带着善良本质的荒野少年,现在云鹰就这样出现在眼前,只是再看不见当年稚气。他更像一个长度跋涉以后卸掉重物的旅人,看起来轻松又豁达,熟悉中带着一点陌生,三年多时间里到底经历过什么呢?
“一言难尽啊!”
云鹰不晓得该从哪里说起,他端起一杯鸡尾酒,全部一饮而尽。
露莎压低声音说:“流离风哥哥跟我说过一点天云城里发生的事情。”
云鹰闻言非常吃惊:“你见过流离风?”
露莎点点头说:“流离风哥哥这些年来看过我好几次,不过他总是来去匆匆,好像很忙碌的样子,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
云鹰脑海渐渐浮现出一个随和少年的身影。
若非露莎在这里提到他,几乎都快忘记这个名字了。
流离风果然在地下通道里活下来了吗?当年发生的事情对他打击肯定很大,估计他也是历经艰辛才挺下来的,只是失去合法身份以后,他到底是怎么在天云神域生活的?从露莎口气来看,流离风出入神域不止一次,想要翻越长城军团住手的神域长城,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