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鹰看着这对爷孙。
他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
现在这种场面仿佛又让他回到多年前,那是云鹰刚刚前往天云神域的时候,他当时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然而在边缘地带遇到一支叫荆棘花的平凡商队。
那年云鹰还是少年。
那年流离风也是少年。
谁曾想过几年时间过去以后,两个人命运居然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彼岸花。
夏的全名叫景夏,他的爷爷叫景岩,景岩听到孙子的话,他只是摇摇头说:“我知道你做梦都想去王城,可是想去王城哪有真么容易?这不仅仅需要足够能力,还要有足够强的实力,我们现在还差远了。”
夏忍不住撇了撇嘴有些不服气:“反正我早晚会变强的。”
“你这小子也就会动嘴皮子。”景岩摇摇头抬头看一眼天空说:“未来几天气候可能有变,如果你们不想被晒死或者冻死,那就赶紧加快速度。”
荒野冰原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这里一方面靠近远古战场,从而常年被冰封覆盖温度极低,另一方面要是面对太阳只晒的话,那强烈光纤可以直接灼瞎人的眼睛,特别是在这样雪白的世界里,光线的威力会被放大数倍,而且强烈紫外线还能直接灼伤皮肤甚至引发变异。
虽然根本感觉不到热。
但是走着走着可能就被晒死了。
云鹰这一路谨言慎行,主要以刺探情报为主,当结合永夜之王给他的情报,以及少年夏嘴里得到一些模糊描述后,他对这个失落的神域有了一些了解。
若非亲自来到这里。
他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会存在这种地方。
云鹰跟小商队前进几天,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当云鹰站在高高悬崖眺望远方时,他不由自主的愣在了原地,因为冰雪的世界戛然而止,前面出现一大片稀疏冻土草原,至于草原的尽头赫然是一片雪中森林。
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大树与山脉,都笼罩在一片朦朦胧胧的雪雾当中,从荒芜的世界里一下子呈现在眼前,冰凌在半空折射出七彩红光,所有光芒仿佛都是为衬托这个世界。
这就是被遗忘的地方,那个失落的牧神神域…当然了,一千多年前的事情,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记得了,现在原住民更喜欢把他们居住地方称之为——银色王国。
第七十一章 红叶城
云鹰眼里面的银色王国。
其实就是一个超大型的聚居地。
整个王国具有人口数百万,其中散落分布着十几二十个大小不一的小城镇,正中间有一个被称之为王城的地方。
何为王城?顾名思义,是王国之王所居住的地方。
传说,这位以王自居的家伙,已经整整活了一千五百年了。
它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正因小王国里面有这样一位强大的王者守护,所以才会使得附近凶猛无比的怪物,以及禁地里面邪恶的暗夜城不会轻易对此发起袭击。
这是有明显疑点的。
暗夜城实力,云鹰见识过,真可谓不是一般强,其魔族长老烛阴,更是野心勃勃想要获得更多人口来扩大自己的势力,银色王国就算只是一个超大型荒野聚居地,其规模最起码也有天云神域的十分之一了。
烛阴为什么不先吞并掉这个地方呢?
从这里能够获得收编更多的高手与军队,那个时候再对天云城发起进攻,胜算岂不是大很多?虽然银色王国土著把他们口中的王,描述成为一个强大无比不可战胜,堪比神魔的存在,但是云鹰不相信就这么一个断了传承的失落神域,其中的高手会比天云城更多。
这个占山为王的家伙,能比烛阴、星光还强大?
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
从云鹰的经验来看,师出反常必有妖,他觉得这个地方,有可能没有自己想象中这么简单。当云鹰跟着少年夏等人来到银色国度以后,又整整行进五天才到达他们口中的红叶城。
这是小国度里一个普通的城市。
红叶城的环境很特别,正是一个巨大盆地里面,因为盆地有丰富地热资源,让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云蒸霞蔚的雾气之中,这里的湿度非常大,而气温也相对很高,因此漫山遍野都生长出枫树一样的高大乔木。
这些双子叶植物的叶子四季常红。
所以,整个小城市看起来,全都笼罩在红色叶片中,因此才会叫做红叶城。
另外由于丰富地热资源与水资源、优质无害的土壤岩层,让这座小城市里出现很多温泉,故而。红叶城又被叫做温泉城。
或许曾经是神域关系。
这个小国度污染情况远没有外界这么大,其环境很适合繁衍与生存,若非距离禁地太近的关系,所以经常有怪物从禁地跑出来,这里说成是人间天堂也不为过。
夏坐在笨重的科多兽背上,十分兴奋地说道:“这就是我的家乡,是不是非常美丽。”
云鹰没有说话
“云鹰大哥,你待会儿一定要尝尝我们这里酿造的果酒、再试试我们这里的温泉,我觉得天底下除了王城以外,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了。”
宁静小城,云雾缥缈。
云鹰心里却产生一种很不安的感觉。
这种不安并非是说这里有什么东西可以威胁到他,而是云鹰发自内心感觉到格格不入,更准确的来说,他似乎并不适合来到这里。
红叶城确实是一个很美丽很和谐的地方。
现在这个世界上像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少了。
若是五年十年前的云鹰,他看到眼前这幅景象,他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的。
现在随着经历越来越多,云鹰心态也发生了变化,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不详的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总会伴随着动乱与毁灭,正因为如此云鹰觉得自己或许确实不该来这里的,他担心因为自己的关系,让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美好的地方毁于一旦。
夏最近几天一直观察着这个陌生人。
这个叫云鹰的陌生人似乎不太喜欢说话。
云鹰大多数时候总是沉默的在思考着什么,他的年龄应该并不是很大,但是从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却总流露出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疲惫与沧桑感。
他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他一定去过很多地方。
他一定有过很多传奇经历。
这种奇特的气质,最能吸引夏这样的少年,所以虽然云鹰表现的很冷淡,但是夏总是有事没事就会找话题跟他闲聊。
老人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只是微笑着看着两人,虽然陌生人云鹰并不太说话,但是以老人的阅历,大概能够看出来,他并非邪恶之人,他也并不讨厌自己的孙子。
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让他们好好交流呢?
夏从小到大理想就是变强,然后成为一个出色的冒险家。
至于老人自己也并非毫无心机,坦白说把一个陌生人带回自己的家乡,这是有一定风险在里面的,但是他知道这个陌生人多半是天选战士身份,而他的商会里面正好缺一个天选者坐镇,无论在什么地方实力都是很重要的,只有拥有足够实力才能获得更多。
红叶城。
夏秋商会总部。
夏秋商会这个名字是老人景岩亲自取的。
因为老人有一对一胞双胎的孙子孙女,其中孙子叫夏,孙女则叫秋。
他当初创建这个商会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希望能利用这个商会给亲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因此商会名字就是从孙子孙女的名字夏秋为名,希望能够带来好运。
秋是是夏的姐姐。
两人虽然是兄妹,但是性格差别很大。
少年夏性格跳脱乐观好像火热的夏季,少女秋的性格则就好秋季一样,深沉内敛富有内涵,所以秋大多数时间都留在红叶城,为商会打理经营几个店铺,她小小年纪就表现出惊人生意头脑,所以小小的生意硬是被做得有声有色。
“姐!我回来了!”
秋穿着红叶城的传统风俗宽袖长衣,有着一头亚麻色略卷的长发,皮肤呈现健康的麦色,更有一双非常清澈明亮的碧绿双眸,亭亭玉立,内敛稳重,虽然外表是一个少女,但给人感觉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
秋一眼就看见跟在人群中的云鹰。
没办法,云鹰的打扮,相对其他人来说,实在是有些古怪。
这种人一看就并非红叶城本地人,秋见此有些不太高兴,一双秀气眉毛立刻皱起来,“你们怎么可以随便带外人回来?”
老人赶紧让人带着云鹰去屋里休息,他亲自走到秋面前对秋说道:“秋,你不要对谁都这么戒备,这是我们在禁地里遇到的人,因为受创而失去一部分记忆,他与蝙蝠龙遭遇而不死,必然是个天选战士。”
“我亲眼看见蝙蝠龙被打成重伤逃跑了!”夏十分肯定的说:“云鹰大哥不仅是天选战士,更是一个御兽师,他有一只神兽!”
天选者是最强的战士。
夏秋商会以前供奉着一个天选者,每个月几乎把商会近半利润都交给了他,谁知道最后花费高昂代价,这个天选者却又被其他商会以更高价格给挖走了,这让秋对这此感到非常生气却有无可奈何。
“蝙蝠龙是最可怕的凶兽之一,哪怕是红叶城最顶尖最厉害的天选战士也不是对手,他怎么可能从这种怪物面前活下来?你们难道亲眼看到了他与蝙蝠龙战斗过程吗?”
夏愣了一下。
这倒是没有。
他虽然问过云鹰与蝙蝠龙战斗的经过,但是对云鹰来说被一个怪兽打倒,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更何况他是从暗夜城出发来到这里,对于银色国度的人来说,暗夜城是隐藏在禁地里面的邪恶王国,所以对于这些事情云鹰能不说就不说。
老人景岩走过来说:“不管怎么说,这位必是个天选者,我们商会想要获得更多资源和商路资格,是不可能离开天选者的帮忙的,所以以后对他最好还是恭敬一点。
天选者之所以被称之为天选者。
因为这些人具备与生俱来的特殊天赋,他们可以拥有神兽成为御兽师,也可以获得法器成为具有超能力的强大战士。银色国度有明确的法律,不像是荒野里那么直接,所以不同势力之间竞争,通常都不会太过直白血腥。
因此在这个地方。
他们有一种很特别的竞争方式。
那就是各大势力都会供养自己的天选战士,通过这些天选战士比斗来分胜负,最终来进行资源调配,夏秋商会曾经供奉的天选战士已经离开的关系,所以他们不得不选择重新招募一个。
每一个天选战士的身价都高的吓人。
现在只好碰碰运气能不能招募到这个天选战士了。
至于云鹰实力到底怎么样?爷孙俩都没有太大把握。
哪怕是最弱的天选者,对一个毫无依靠的商会来说,都像是救命稻草一样。
云鹰坐在屋里隔着很远的距离,他依然可以听到这些人的讲话。他觉得这个地方很奇怪,猎魔师在天云城是高高在上的,而商人在天云城地位非常低,哪怕在灵月家族最辉煌的时期,这个家族里面的猎魔师也寥寥无几。
因为高傲的猎魔师怎么肯为商人卖命?
要知道,灵月家族当初是天云城最大的商业家族,几乎大部分常见生意全部都被灵月家族给垄断了,哪怕是这样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他们尚且招募不到一两个猎魔师,最终只能将家族内的成员努力培养成猎魔师以缓解家族窘境。
猎魔师在天运神域地位之高就可想而知了。
现在在这个银色国度,虽然天选者地位依然很高,但是却没有到高不可攀的程度,他们与普通人之间,完全以另一种方式连接在一起。
每一个小势力都可以根据自己能力来供养不同水平的天选者。
天选者为这些势力争取利益,这些势力又给天选者提供修炼所需要的资源,当天选者地位渐渐超过所在的势力,他们就会脱离这个实力以谋求更优待的供奉。
这是一条纯粹而又合理的利益关系。
当然,这里毕竟是失落的神域,神族影响力早就在漫长时间被遗忘,所以天选者并没有被过度神圣化,只是一群有着特殊能力的超能者而已。
傍晚时分。
天色暗了下来。
云鹰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
突然从门外面传来一个声音:“你看来进展还不错。”
门被推开,一个全身套在黑色铠甲的人走出来,漆黑如夜的斗篷在背后飘扬——永夜之王!
他怎么来了?
云鹰面对出现在眼前的这个人感到很吃惊:“你跟踪我?”
永夜之王淡淡的说:“我说过,我们会在暗中辅助你,否则光凭你的能力,根本不可能从这个地方拿到魔王的血晶。”
“话说回来,你们给我的情报根本不够,现在这个地方这么大,我甚至不知道血晶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城有神魔的大战期间留下的强大结界,其强度比牧神树谷还要高很多,哪怕是烛阴的力量也无法打开这层结界,而血晶就在他们的王城里面。所以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融入这些普通人中,然后再通过他们进入王城,从内部打开结界。”
“然后呢?”
“我们联手,杀掉这的王,从他的手里夺回血晶。”
永夜之王淡淡的说道,他的口气依然很冷淡,犹如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第七十二章 惹上事了
永夜一动不动。
简直不像是个大活人。
反而更像默默伫立在黑夜里的死亡雕塑。
他的头盔遮住面孔,双眼红芒,闪烁不停,异常冰冷,让人不寒而栗。
云鹰漆黑眸子里的目光无比冰冷:“你们说到底还是想利用我破坏掉这里的防御,好让你们实现占领这个地方的野心,但你不觉得把我当枪来用的做法太明显了吗?”
“不,你对烛阴的价值,其实远比这个地方几百万人口加起来还要多,最起码在血晶这件事情上,烛阴确实没有欺骗你,找到魔王之血凝成的结晶,非但能够修复你所受到的所有伤势,还可因祸得福完全掌握魔王的传承力量。”
云鹰淡然说:“我讨厌被利用,凭什么做这种事。”
“你难道不想活下去?你难道不想打败星光?你难道不想保护绿洲?你难道不想挽救你那些朋友的性命?”永夜转身离开留下最后一句话:“人在任何别无选择的处境之下,其实都仍有选择的余地,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人性是自私的。
落水的人会拼尽一切抓住身边的东西,从来不管会不会把别人也拖下水。
人性是贪婪的。
若能够获得巨大的权利、财富或地位,又有谁会在乎这个过程中是否会伤害到别人。
这种时刻不管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毫无意义,正如同永夜所说的一样,人在任何别无选择处境之下,其实都是有其他选择的,问题是会不会做出这些选择。
烛阴必另有所图。
这个家伙是一个野心家。
他不可能会无缘无故帮云鹰。
可是明知道是这样又能怎样?
这次似乎连阴谋都懒得用,直接是*裸的阳谋啊。
永夜也看能看出来,云鹰有太多事情没有做完,他渴望打败星光,他还想保护同伴,他还想继续建设绿洲,他还想与大家见面,他想知道一切背后的真相,他不可能甘心默默无声无缘无故死在这里。
现在背靠不断坍塌的万丈悬崖。
云鹰眼前有两条不同的路,只是这些路所通往的方向,或许都与自己的终点背道而驰,无论踏上任何一条,都将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鹰大哥,红叶城有一个云中酒馆,我们过去喝两杯怎么样?!”
夏又来找云鹰了。
少年自己都对邀请没有什么把握。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云鹰居然同意了。
云鹰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性格,他这一路所装出来的冷漠与冷淡,其实纯粹是为掩饰自己而已,未来会发生什么谁又知,既然来到这里就先融入这里吧。
云中酒馆十分出名。
这是一个极具本土特色的温泉酒馆。
这也可以说是这座小城市标志性地方。
商人、旅人、冒险者,大多数人结束旅途以后,都会来这里放松身心。
云中酒馆四周有大量温泉的关系,整个酒馆有一种水波浩渺的感觉,当走进其中就犹如来到一个模糊的云中仙境,所以才会取名为云中。
大概没有死板信仰与条例束缚,也没有生存的压力与艰辛,红叶城处处流露出与神域和荒野都截然不同的活力,有歌女唱颂本地民俗风情的歌谣,十几个舞女天然水雾舞台翩翩起舞,美酒美食不断地送到面前,任何旅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之下感到放松。
“先尝尝我们的特产果酒吧。”
云鹰浅尝一口,酒怎么样不清楚,因为唱不出味道来。
他近乎丧失味觉,其实不只是味觉,大难不死醒来以后,他感觉浑身都变得麻木迟钝。
夏见云鹰微微皱着眉,以为他又在为自己失忆的事情而烦恼:“红叶城大部分人都是很好客的,你在恢复记忆以前,大可以留在红叶城。”
若非小命只剩一年多。
若非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去做。
云鹰倒还真愿意住在这么个地方。
“敬你一杯!”夏满脸振奋说道:“我最羡慕你这样的天选战士,我希望有一天也能拥有像你们这样强大的力量,那时候我要永远的离开这个小地方,去这个世界其他地方去探险,我也要打下自己的名声和传奇。”
云鹰问:“为什么想离开,这个地方不好吗?”
夏哈哈一笑,满脸坚定说:“红叶城是家乡,我喜欢这个地方,但我是一个堂堂男子汉啊!男人一辈子躲在家乡也太窝囊了,人这一辈子就几十年,我必须去外面闯一闯,活在这个世界,就要活出个样子,男人就是要有一番作为!”
夏觉有些尴尬挠挠头:“你也觉得我是痴心妄想吗?”
“不,每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而有野心、有梦想、有欲望,也都不是坏事。但一个真正的战士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因为只有当对自己所做事情真正充满信心时,才可以有百死不悔的激情与魄力,否则必被自己手上的武器所反噬。”
云鹰看着杯中嫣红的果酒低声说着。
他看起来是说给眼前少年听得。
可却更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你记住,任何追逐都不一定会有结果,人所能承载东西总是有限的,当你得到某些渴望得到的东西的同时,首先会先失去一些东西,正如你选择闯荡漂泊就注定会失去的安逸与舒适,正如你选择遥远的远方,就注定一路上风雨兼程。”
“你太年轻,所以不知道追梦也是有代价,也许有一天,你真的可以实现自己最终梦想,但蓦然回首却会发现,这一路上丢失太多东西,所以在决定出发之前,你必须好好问问自己,究竟什么东西对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把最珍贵的东西遗忘在了路上。”
夏完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他的意思是追求梦想过程是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么?
云鹰大哥年龄应该还不到三十,为什么给人一种这样的沧桑感呢。
“我说得太多了,你也不用太过于放在心上。”云鹰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只是真正生活像杯中的酒一样,是暖是冷,是苦是甜,是寡淡是浓烈,每个人只有自己亲自尝过才知道,我所说的只是自己的一点感悟。”
“鹰大哥果然是经历丰富的人。”
夏更加确定这个人来历肯定不简单。
云鹰接下来听到的一句话,差点没有让他把酒喷出来。
“你有没有见过王?”
“怎么可能?”夏直接瞪大眼睛:“王是高高在上的守护者,只有每几年进行的一次朝圣,各城的子民才有机会到王城去进贡,可是一般人就算能到王城进贡,也不一定有机会见到王,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更是连去王城机会都没有。”
云鹰若有所思起来。
若是按照永夜的说法。
魔王之血是在王城之中。
云鹰不知道这件东西到底长什么样子。
可为什么非要杀掉王才能拿到血晶呢?
云鹰完全能想潜进王城里面,兵不血刃偷走魔王血晶。
若烛阴欺骗了他,他直接还回血晶,顺便倒戈一击,以报复被骗。
若烛阴真的没有骗他,当等恢复身体掌握魔王全部力量以后,烛阴还能奈何的了他?
那个时候想做什么事情,还不是云鹰自己说了算。
这或许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
“你来到红叶城就一定要泡温泉,云中酒馆的温泉是最好的,这简直就是天底最舒服的享受,其他地方可没有这种好事,我这就带你去体验体验。”
坦白说。
温泉这种东西。
云鹰也是第一次见。
水一直都是非常宝贵的!
云鹰从来没有想过地下会源源不断冒出温热舒适的水,让人可以舒舒服服的浸泡在其中,这种事情要是再荒野里说出来,别人多半会以为他是不是疯了。
夏就要走进温泉区域。
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酒馆服务员站出来拦住他。
“非常抱歉,这里刚刚已经被人预定了,您现在不能进去。”
夏听到这句话,立刻大怒,不满叫道:“什么?我先来的,你居然让给别人!”
服务员苦笑着说:“夏少,真是非常抱歉,我们愿意退还费用并酒水全免,就当给您赔罪了。”
鬼要什么退款。
夏今天可是带着贵客来的。
现在出了这种事情,他的脸皮往哪里放?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进夏的耳朵里:“我当是谁这么大声,原来是你这个没用东西,一个快要倒闭的小小商会而已,居然有闲钱出入这种场合,这么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法真让人感到惊讶。”
一个中年人被几个大汉簇拥走过来。
夏脸顿时就涨红,双眼流露出怒火,几乎下意识的喊道:“是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叛徒!”
中年人身材偏瘦,颧骨突起,两眼凹陷,一条黑蛇盘绕在手臂之上。
这个家伙气息很怪,给人阴鸷阴险的感觉,当听到这个少年这样说话时,他也只是冷冷的一笑:“叛徒?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你又知不知道对我说出这样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夏的脸色一白。
咬牙切齿一阵子。
他最终走到云鹰身边说:“鹰大哥,真是抱歉,今天可能招待不周…”
云鹰摇摇头:“没关系,我们走吧。”
夏显然惹不起这个中年人。
“慢着!”中年人冰冷声音从背后传来:“你冒犯了一个天选者,以为就可以这样随随便便离开吗?景老怎么说也是我的老主顾,我也不想让他太伤心,你就把你的两条腿给我留下吧。”
全场皆惊。
这个家伙居然这么嚣张,开口就要这个少年两条腿。
少年还这么年轻,要是失去一双腿,这一辈子就算是毁了。
夏听到这句话露出惊恐之色,他知道自己进闯祸了,他也知道对方出现在这,十有八九是刻意而为之,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恐怕难以善后。
这个家伙也是在太过分。
夏连忙说:“你非要过河拆桥不可吗?夏秋商会供奉你多年,现在却要反过来对付我们,你这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你错了,夏秋商会能够供奉我这样的人,你们应该好好感谢我才对,所以说是你们欠我,而不是我欠你们,给我打断他的腿。”
酒馆里面噤若寒蝉。
所有人都不敢插嘴。
中年人的背景非同小可,现场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
夏不知所措把目光看向旁边的云鹰,他这个时候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本来带云鹰出来是想好好招待招待他,谁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他根本惹不起这个家伙,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叫天天不应,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来路不明的鹰大哥可以帮他了。
可云鹰会出手吗?
对方可是有名的地头蛇。
更是一个厉害的天选战士!
云鹰轻轻叹息,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总会有这种龌龊事情。
他伸出手指轻轻一弹,大汉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好像被雷击中一样,连续倒退好几步,手臂酸麻毫无感觉,就连武器都掉在了地上。
周围的人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
“你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臭虫。”中年人打量着这个装束怪异的陌生人,“居然连我巴蛇的闲事也敢管,我看你真是活腻了!”
云鹰打量着这个人。
几乎一点威胁气息都没有。
这个水平最多也就是猎魔师学院刚毕业的那种。
这样的货色,云鹰一只手都能吊打十个,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狂妄的,难道红叶城的猎魔师水平就只有这种程度吗?
“一言不和而已,就要断刃双腿,是不是太过分了?”云鹰不想惹事生非:“你走吧,我不想惹事情,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巴蛇好歹也算是一号人物,这个家伙居然如此不把他放在眼里,若是今天从这里离开了,他以后还怎么混,因此顿时当场勃然大怒:“你们去给我把他的四肢全部打断!我要让他下半辈子做个废人!”
第七十三章 得罪了地头蛇
巴蛇在红叶城尚未跻身一流高手。
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二流高手而已。
不过,天选者地位超然,他大小也是一个名人了。
巴蛇原本是夏秋商会的供奉,为人极其贪婪又好色,对夏秋商会索取越来越多,又屡次企图对景秋不轨的关系,最终导致二者关系走向破灭。
当巴蛇离开夏秋商会。
他立刻就加盟了红旗会。
红旗会是红叶城数一数二的大势力,仅仅是供奉的天选者就多达四十三个。
巴蛇为能够获得红旗会的重用,他前脚刚刚踏进红旗会大门,立刻就准备把黑手伸向自己的老东家,毕竟巴蛇在夏秋商会呆过几年时间,所以知道夏秋商会还算有点潜力,今天在这里借机生事,就是准备夏来威胁夏秋商会,达到自己的目的。
那个老头子早该去死了。
至于秋?哼!若是没有商会,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女人,那个时候想把她弄上床还不是轻而易举?当彻底掌握夏秋商会以后,他在红旗会多多少少算是立一个大功,他的地位与待遇肯定会因此而大大提高的。
狮子要对绵羊出手,绵羊能有抵抗能力吗?
谁曾想就在这个时候冒出这么一个不长眼的东西!
巴蛇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他要么是无名之辈,要么就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外来者,对付这种人就算当场杀掉又能产生什么后果?
四个大汉直接走出来。
这是红旗会的精英战士,其实力相比普通人来说非常不错,大概可以媲美天云城普通部队的正规士兵,只是只有区区四个人而已,云鹰的身体状况就是再糟糕,他还不至于会落魄到连这种货色都对付不了。
“你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吧?”
“真是眼睛长在屁股上,也不去打听打听红旗是什么来历!”
“你这样的小角色,竟敢得罪巴蛇老大,你要是现在对我们跪地求饶,说不定我们下手还会利索点,否则哼哼…”
夏露出惊恐之色。
他没有想到巴蛇会这么明目张胆。
现在夏秋商会没有天选者供奉,也就没有人能为他们出头了。
若巴蛇在这个时候对夏秋商会出手,夏秋商会甚至连对抗的余地都没有。
按银色王国的规定,任何势力之间,不可直接厮杀,否则都将触犯王国法律,双方都会受到来自王城的怒火与惩戒。所以王城制定一个规则,两个势力因为利益纠葛而发生争斗,双方可以选择约战来解决问题。
这里约战的意思就是双方各自推选出一位自己供奉的天选者。
天选者作为代表展开决斗,若能战胜对方的天选者,所在势力就无条件获胜。
这种制度非常简单粗暴,却有效避免势力之间直接厮杀,从而保障银色王国的人口水平,最终又可以把天选者地位推到一个非常崇高的位置,让天选者可以获得大量资源与修炼,久而久之就能为王城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强大战士。
夏秋商会已经没有天选者了。
如果找借口挑事端,夏秋商会甚至没有招架余地。
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绝对是有备而来,正是为故意惹事。
夏又一次把目光落在这个来历不明的云鹰身上,虽然他相信云鹰有着不弱的实力,但是云鹰终究只是一个外来者,他怎么可能对抗强大无比的红旗会?如果云鹰不出手的话,他今天肯定难以全而退,如果云鹰真的出手了的话,无论输赢都会因此招惹红旗会的。
“别浪费时间,快废了他!”
巴蛇命令之下,一个大汉快速出手,犹如闪电般扣住云鹰的肩膀,准备随手将其胳膊给卸掉的时候。突然云鹰反手一抓扣住对方的胳膊,这个人还没反应过来,耳边之听见咔嚓一声骨头爆裂的脆想。
大汉粗壮手臂出现诡异的扭曲。
其他三个人见此情况尚未反应过来。
云鹰轻轻地踢在一个大汉小腿,整个小腿扭曲成九十度,白色骨头碎块从伤口里都能肉眼可见,其他两个人发现不对劲,正准备扭头逃跑。
没有人能看清楚出拳速度。
两个大汉胸口同时凹陷的拳印,整个人就好像被抛弃的破麻袋,几乎在瞬息间被击退十几米远,哪怕大难不死,一年半载也下不了床,而且以后再没办法耀武扬威了。
这个家伙真的是人吗?
这个看起来并不高大的家伙怎么会拥有这样的速度与力量?
云鹰解决四个大汉花费时间总共不到两秒钟,最重要的是,他的每一个动作,全都看起来软绵绵没有什么威力,可当作用到这些人身上的时候,几乎是打哪断哪儿,这种诡异的情况,更是增添一分神秘色彩。
“你真的要与红旗会为敌?你知不知道红旗会是什么样的存在!”
巴蛇缠在手臂的黑蛇仿佛被唤醒,犹如黑色闪电般弹跳而起,黑蛇身体出现十分诡异的变化,居然迅速分裂开来,变成更多数量的毒蛇,几乎在眨眼间就形成近百只毒蛇组成的蛇群,这些蛇群把巴蛇包围在其中。
会分裂的毒蛇?
这果然也是一只神兽啊!
天云神域十分罕见的东西,没有想到在这里这么普遍。
毒蛇各方面比较普通,但具备不断分裂的能力,所以数量能够在极端时间内倍增,它们的毒液毒性非常剧烈,哪怕只要有一只能咬住目标,哪怕是一头象都会瞬间被解决掉的。
“我不知道什么红旗会。”云鹰面对巴蛇平静的说:“但依我看,连你这种水平都能成为红旗会的供奉,这个势力多半也不怎么样。”
“等你尝过死亡之蛇的滋味以后,我倒想看你的嘴巴还有没有这么硬”
巴蛇脸色狰狞,双手抬起来,毒蛇发起围攻,简直像是一波黑色流水,正准备对云鹰发起进攻时候。
突然有一道金光掠过地面。
小怪鸟不晓得什么时候变成大怪鸟。
它张开嘴巴一把将其中一条黑蛇给叼起来,然后所有人的面一点点吞金肚子里,黑蛇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它的身体明明比精钢还坚固,现在却当着所有人的面被活吞了。
巴蛇的神兽被吃掉了?
本体都已经被干掉了。
其他分裂体更不用说,自然是当场失去作用。
云鹰不等其他人做出反应,他向前跨出一步,横跨十几米的距离,竟直接出现在巴蛇面前,两人眼睛对视的距离甚至都不超过二尺,
巴蛇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睛。
这双漆黑冰冷仿佛一个深邃的黑洞,目光里甚至没有流露出一丝情感或者是杀意,因为当狮子决定踩死一只蚂蚁的时候,根本不会出现任何情绪波动,他知道这个时候才彻底明白自己有多愚蠢了。
这个人,绝对是他有生以来,所见过最恐怖的一个。
巴蛇还没有来得及说些什么。
云鹰一巴掌抽过去。
巴蛇脑袋直接选装七百二十度,整个脖子扭成了麻花,整个颈椎骨断裂成碎片,没有人可以从这样的伤势之下活下来。
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家伙怎么会拥有如此恐怖的力量?
难道不这个家伙不知道,每一个天选者背后都站着一股势力吗?
这巴蛇背后,所笼罩的,那是无比恐怖的红旗会,直接杀死红旗会一个供奉,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向红旗会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