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天下
作者:半袖妖妖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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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男强,女生子,一对一,先婚后爱,假戏真做。
一睁眼,就到了女尊天下。
天生的生育能力,与越来越少的母体资源造就了这个时代。
可这并非就是女人的天堂,
每个姑娘及笄以后都会有备案,她们早婚早育以生子为荣。
成家生子?哦不不不不…
沈未央束胸束发女扮男装,开启了她的奸商之旅。
用一句话说,那就是她一直坑着别人,最后终于坑了自己,掉入他的掌心里。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近水楼台 乔装改扮 女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未央 ┃ 配角:顾链城陈惜然, ┃ 其它:
第1章 沈未央
第一章
葫芦山之所以叫葫芦山,就因为地形像个葫芦。
到了瓶颈山口处,只容一辆车缓缓走过,这运粮的队伍立即就抖起精神来了。
这一带正是黑山雕的地盘,这老家伙已经年过五十,最近几年都没出来蹦跶了,所以这十几个护卫也在走过大半个山道的时候,松了口气。
可这口气刚松下,山道两侧忽起哨响。
山顶黑松林后面,一个少年迎风而立,看着涌下山去的土匪笑道:“六爷果然信守诺言,现在这些粮食归你了,车里还有个小白脸也随你处置,只拖延半日时间即可。”
身边的粗壮男子,也不搭言,咔咔地吃着瓜籽,背后的大刀被风吹嗡嗡直响。
少年瞥着他,见他大有下山的意思,赶紧拿出黑巾蒙住了脸,又戴上了帽兜,紧随其后。
他本意是要这就离开,可正是这个时候,山下车队当中前面的那辆车车帘一掀开,下车一人。
那人玄色长衫,一头乌黑的长发尽束脑后,全身上上下下都半分饰物没有,一如既往的干干净净。整个大兴王朝,男儿女儿都喜欢佩戴饰品,尤其玉器,更是华贵的象征,远远看着,他肤白貌美,真真的就是山东郡府这一带有名的沈小善人。
哼,小白脸!
这个少年恨恨盯着他,忽然改变了这就离开的主意。
酒色微醺,沈未央还有点头疼,马车忽然停下,她听着土匪的哨声犹自皱眉。
小铃铛在外面急道:“公子不好了,有劫匪!”
劫匪?
她抬眼,几名护院已经到了身前,葫芦山山形陡峭,多年前她曾经进山一次,真是麻烦啊!
天上能见只有一朵白云,自由自在地飘着。她最是讨厌麻烦的事情,可偏偏总是遇见麻烦。
这个天杀的古代啊…
十二年前,她一睁眼就到了这个鬼地方,从未听说过的时代,这里女娇女贵女子为尊,起初她以为这样也不错,优哉游哉能再活一世,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她发现再强势的女人,也会因为律法在十六岁成亲,早婚早育是绝大部分女人的一生写照。
她们甚至还会相比较,谁生的孩子多,以此为荣。
她这个身体的爹,早年没少受苦,二人流浪了三年多,等她习惯了这里的一切时候,再忍不了他低头做小乞讨的模样,发奋起来。
沈未央如今双九年华,吃穿不愁。
从一根竹签子开始,从能吃饱饭开始,她最终以一个男儿的身份,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并且十分的满足于现状。她最后带着爹爹定居在了山东,并且还是这山东郡府有名的小善人…
看着涌过来的劫匪,她对旁边急的跳脚的小铃铛叹气道:“我有一种预感,一种很强烈的不好预感。”
小铃铛抓着她的袖子直摇:“还用得着公子你预感嘛,现在真的是不好啦!”
她的预感当然不是这个:“我感觉以后都会麻烦不断了。”
话毕,劫匪已到眼前。
“哈哟,看看这么多的粮食,够咱们吃上半年的了!”
“喂喂喂!这谁家小哥儿啊,长得可不错,可惜咱们山上没有娘们只有爷们诶哈哈哈!”
“…”
沈未央扫视一圈:“黑山雕几年不出,怕是病不大好了还是怎么的呢?”
她年纪不大,竟然口呼老太爷名号,这群喽啰笑脸顿收,一个魁梧的汉子从山腰而下,他后背带刀,嘴里还叼着一根草根。
正是黑山雕的义子六儿,他一口吐出草根,伸手指向了沈未央:“给这个小白脸,带山上去,其他人押在山下,天黑再放。”
护院本来就是幌子,三脚猫的武艺自然完败。
沈未央靠着马车,她皮肤较白,又杨柳细腰,只往那一站就显得够柔弱的了。
黑山雕就是这葫芦山的禁忌,她出言不逊,自然会被‘请’上山。
山下一阵哀嚎,这些劫匪运粮的运粮,开路的开路。
多年前她真的上过这葫芦山,也不叫人押着,她积极配合着脚步轻快。
不多时,上山的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人,那被称为六爷的壮汉提着个不断挣扎的少年,扔进了喽啰堆里面:“给他家人送个口信,叫他们拿钱来赎人!”
沈未央回头,少年正是扭着身体不断挣扎:“胡老六你个混蛋王八蛋!我爹对你有恩你敢动我一根指头你忘恩负义!”
胡老六,就是黑山雕的义子,更是在后面一脚踢在他后腰上面:“六爷我最讨厌你这种罗里吧嗦的人,你老爹叫我帮的忙我已经帮了,现在两清!”
少年更恼,可已经有人给他口中塞了布条,呜呜出声。
沈未央差点失笑,对着他眨了眨眼,见他更是瞪大双眼对她一份气愤模样,连忙低头已免笑出声来。
她认出他了,是山东郡府周大人之幼女周常在的未婚夫,姚廖。
她平日懒于与官府打交道,可这周常在却是机缘巧合才认识的,两个人一见如故,可谓好友。她倒是不拘小节,在外人眼里一看,却是流言蜚语常说二人有一腿的事,姚廖一十六岁,最不待见她。
跟她想的一样,上山先把她和姚廖扔进了大狱里。
大间里还有六七个人,有原来山上触了六爷霉头的,有以前圈在里面的,黑漆漆的,沈未央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半刻功夫立即适应了这片黑暗,轻松解开了绑在手腕处的绳索。
姚廖就在她的身边,他还堵着嘴嗯嗯的不知哽咽着什么。
她往里走,四下寻找,不多时在这大间的里侧发现了两个男子。
一个孩童模样的随侍,一个双十年华,仔细一看,他们装扮都和周常在描述的一模一样,沈未央松了口气。
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脸,她站了他的面前,见那男子靠在孩童身上坐着不动,伸脚踢了踢他鞋尖:“死了?还是活着?京城来的顾大公子?”
她声音略沉,难辨雌雄。
男子动也不动:“你是谁?”
她是谁?
这话从何说起呢?
沈未央从怀里拿出藏好的信物玉佩交由他的手上,微微叹了口气。
就说讨厌麻烦,偏偏就遇见麻烦,前些日子就听周常在提及招标一事,民以食为天,她自十四岁开始就屯粮倒粮,做了一名粮商,本来在山东这一片已经小有名气,心满意足。可一打听说京城有大商人想要招标做次大的,她麻烦就没断过。
先是姚廖误会,来找麻烦,再是死对头陈家抢她的生意,紧接着这位京城来的什么大公子半路被劫,悄无声息的消失。
周常在为她老娘担忧,求她上山一探。
本来还担心运粮车不能够吸引黑山雕的义子动手,没想到姚缪为了拦住她不去竞标,竟然‘帮’了大忙,他和陈家公子算是表兄好友,几样加起来,自然恨她之极。
歪打正着,其实她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再扩大自己的家业了。
左右也没有人注意到她,她抽出袖口薄薄的刀刃,低头划开他后背绳子,以及那个孩童的。
男子起身:“周知府叫你来救我?就你一个人?”
沈未央刚要走,发现他还未起身:“喂,走啊?”
男子淡淡道:“我动不了,你需得背着我。”
他以为他是谁啊,他以为这是在哪里啊!
她没有时间与他费口舌,那孩童却是抓住了她的袖口:“大公子有热,受不住这么折腾呜呜…”
一个是你爱背不背,爱救不救的样子,一个可怜兮兮的孩童…
她十分无语,回头再走几步摸了姚廖面前,一把抓出他口中的布条,少年立即出声:“你个…”
话未说完,她已然捂住了他的口舌:“不想活了?也不看是什么地方?敢和土匪做买卖你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一会跟我走,想留着性命嫁进周家就听话!”
说着也划开了他的绳索。
大间里黑漆漆的,一边几个人歪歪着显然已经习惯了这里来人去人。
沈未央扯着姚廖到那孩童面前:“你俩人扶着他,千万别跟丢了。”
少年虽然恨他,但也咬牙挺住了,和孩童扶起了那人。
这葫芦山沈未央可是来过的,她让几个人靠后,这才从鞋里拿出火药雷丸来,拉了线火往墙角一扔,只听咣地一声巨响,整个墙面都炸开了,也顾不得多看,她拉了身后人就往出跑:“快走!晚了就走不了了!”
“山上闹那么大动静,常在会来救我们的!”
沈未央只管拉扯着这几人,这就一口气往柴房处冲了过去:“你当这葫芦山是你说走就走得了的?等她来了咱们还能有命在?”
说着给身后人一个个都塞了进去,轻轻关上房门,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周常在也是这么说的,以炮为号,她立即攻山。
但是事情哪有她们想的那样容易,她做事向来讨厌被动,黑山雕久病在床,这六儿是出了名的孝道,她计上心来,薄刃在手这就要走。
沈未央身子往前一倾,又想到后面几人还需安顿立即回头,不想那人也到,眉眼唇鼻之间,差点贴在一起,只吓得两个人都后仰分了开来。
刚才在那黑漆漆的大间也看不清人长什么模样,此时天尚未黑,看他一眼这就怔了一怔。
她本是女子,面有柔姿,即使做了这男儿装扮也是俊秀之美,今生前世都见过太多美男子,却不想这一个能让她也不由赞叹。
若讲在这大兴王朝,男儿兴的是肤白颜美,正是她这样的。
可在她眼里,这位姓顾的什么大公子,可谓完美,剑眉凤目,俊美的脸上线条犹如画中所出,简直是多一分俊则刚,少一分美则妖…
见她目光在他脸上,他眸色顿冷。
别说是个男子,就是女人,他也最厌恶这样的看着他的人。
沈未央想起周常在说过的玩笑话来,她说这京里来的大公子有断袖之好,大兴王朝男多女少,断袖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还让她务必夺了陈家的标,必要时候不如牺牲下色相以身相许云云…
他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顾链城。
“看够了么?”
“够了。”
四目相对,沈未央站起身来:“你们最好祈祷我能抓到黑山雕,不然的话…”
她狡黠一笑:“半个时辰未回,我就是自己溜了。”
第2章 顾链城
第二章
真是麻烦死了。
一天到晚操不完的心,她为了周常在,冒险来了这葫芦山,为了以绝后患,又怕黑山雕日后报复粮食都送了他,一腔热血劫持了黑山雕在山上给他们讲了大道理,说了顾链城的身份,也给了这些人台阶下,拍着胸脯保证官府也不会找他们麻烦,这才算了。
至于周常在与她娘周知府带着人到山下准备攻山的时候,六儿已经恭恭敬敬把人都送了山下来。
小铃铛早已哭得嗓子都哑了,没想到自家主子在土匪窝里也这么吃得开,更是喜笑开颜,像个小疯子一样。
粮食没有了,顾链城等人都被周大人接了车上去,眼看就快黑天了,沈未央与周常在耳语几句,嘱咐了种种,这就回还。
她不担心周大人会来找黑山雕的麻烦,多少年的匪窝,官府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既然和周常在说了,看她面子上也不会为难他们的,这样他们也就不会惦记着她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折损点粮食也…好心痛…
小铃铛扑在他的身上还叽叽喳喳没完没了,沈未央刚要拖着他上车,周常在传过话又跑了回来。她在车前,这女人是一如既往地爱脸红,到了他跟前说话就结巴:“那那个未未央啊,实在实在实实在对不住的啦,姚姚廖不懂事的啦,差差点…”
她一听开头就知道这人要说什么:“没关系,没有他也不能顺利上山。”
周常在说话的时候,后面总习惯加重语气:“真是抱歉的啦。”
未央笑:“好了好了,你的忙我帮完了,回去了。”
周常在见她仍要上车,立即抓住了她的袖子:“诶诶诶,还有,大公子叫你过去说话,我说未央你你你可要把握机会,救救救命之恩呢,一定要拿到这次进京的资格。”
进京的资格?
其实她根本就不在乎好吧。
沈未央笑,见那边马车停着,慢慢走了过去。
夜幕降临,她这会已经完全想起了这位叫做顾链城的大公子是何许人也了,大兴国姓凤,自来女子为尊,京城中女权更是为上,较之别的地方会对男儿束缚得重些,一些大家公子甚至争做闺中子,足不出户,以柔为美。顾链城出生在就在皇宫当中,无父无母却有名姓,又因他与太女样貌相似有六七分,传为女皇在外的私生子。
不过这样的流言不攻自破,因为女皇虽然风流,但膝下儿女甚少,除去夭折的,和与凤君所出的太女翕然,还有皇女欣然,幼子悠然。
尤其小皇子最受女皇宠爱,多次为只此一子而遗憾,若是当真是自己的儿子岂有不认之礼?
因为顾链城一直是凤君养大,后来才说他身世其实是凤君顾家的表亲之后,这样讲来他与表亲的姐妹长得相像也就不足为奇了。
扯远了,太女自小体弱轻易不露面,而顾链城长大以后一直周游列国,他为太女做事,又行商做了许多京城男儿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人称第一公子,大公子。
而这位大公子,这时候就在马车当中等着她。
沈未央到了跟前重重咳了两声,窗帘掀起了一角,露出顾链城的半张脸来:“周知府说你就是陈家的竞争者?也有做皇粮的意愿?”
做皇粮,就意味着开启了皇商的大门,周常在自然是一心帮着她。
她坦然笑道:“是,也不是。”
顾链城瞥了她一眼,脸色木然:“我最讨厌别人说话绕弯子,是就是就,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做是,也不是?”
他狭长的凤目当中,厌恶一闪而过,未央尽收眼底:“我的确是周知府举荐的,陈家竞争者,但却没有做皇粮的意愿。”
他微微扯了扯唇,嘲讽之意更浓:“你于我,有救命之恩,说吧,但凡你能想到的,给你就是。”
好大的口气,沈未央一身武艺在身,只轻轻一点脚尖,就已经站了车轱辘的轴上面。
她扒着车窗,从怀中拿出一物举到他的面前,笑得极为开心:“看看大公子现在模样,半分也瞧不起人,我若说想要什么,即使是救命之恩,也让你看不起。可我若不要,那就是傻得可以呢!”
顾链城微恼,她举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一面小镜子。
这小镜子说也奇怪,就连皇宫当中也没有这样清晰的,他清清楚楚看见自己脸上的不耐,一时间竟然怔住了。
沈未央又笑,他回过神来,别过脸去:“啰嗦,想要做皇粮的么?”
一看就是半分不等人的家伙,她晃了晃手中的小镜子:“大公子错了,未央是真不想去做皇粮,当然了,既然是救命之恩,大公子不得不报,那未央这就放肆了,我想看…大公子笑一下。”
说着已然跳下了马车:“像大公子这样好看的个人,笑起来一定好看。”
若是女儿家装扮,这就叫耍流氓了,不过他说得一本正经,倒真像是好奇一样。徐徐晚风吹过他干干净净的脸上,竟有淡淡的馨香,若有若无,就像是刚才在山上,他鼻尖处萦绕着的味道,这让夜夜难眠的他,只那么一会儿竟然昏昏欲睡。
“玩笑话,大公子别在意了,未央告辞!”
“…”
顾链城眼角微挑,那人却已然走远,边走还边照了照镜子,伸手抿着头发的模样,和一般小公子无异。
就像姚廖背地里喊的那声,他听见了是小白脸三个字。
虽不妖媚,但足够风流之姿,当之无愧。
他眯眼,随即放下窗帘。
沈未央,她笑容浅浅,分明就未到眼底,他嘲讽,瞧她不起,难道他就看不出来,她也是装模作样看似救命之意,可分明就未把他放在眼里的么?
表里不一,城府极深。
这样的个人,他下意识地厌恶至极。
…
等沈未央上了马车,那人车已走远,小铃铛还在心疼那点粮食,在她身边唉声叹气。
他是几年前在外省捡到的孤儿,亲人一样,她拿着小镜子轻轻敲了他的头,见他瞪着圆圆的大眼睛,失笑不已:“你应该庆幸你家公子我,把那点粮食送出去了。”
小铃铛自然不解,揉着脑瓜门扁嘴:“公子竟胡说!”
未央一指头又戳在他的脑门上面,叫他躲不开:“公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那姓顾的太过多疑,现在他定然厌恶咱们,皇粮会落在陈家脑门上的,你还不偷着笑?”
小铃铛更是要哭出来了:“都到陈家脑门上了,我为什么还要偷笑?”
她收好宝贝镜子,只是瞥着他:“自古以来,与朝廷做生意的,哪有好下场?就这次皇粮而言,指不定就是有去无回,给个欠条就不错了。”
小铃铛灵光一闪:“公子你是说?”
沈未央白了她一眼:“不出半年,这粮草先行,定是要打仗了,姓顾的掩人耳目,我看是要征粮,就叫陈家去吧。”
小铃铛刚是欣喜,却又忧愁:“那也可惜了这几车粮,白白给了黑山雕。”
话音刚落,旁边人指头又到:“出息,不就是那几车粮么?虽然不想去做皇粮,但借此机会大捞一笔还是可以的。”
小铃铛立即两眼冒光,一脸的崇拜模样:“公子!”
沈未央喊了自家车夫一声,这就靠在了车壁之上。
生意人嘛,自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管他什么大公子还小公子,能挣钱的机会,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啦,这叫商人的本性,
嘿嘿。
第3章 陈子邯
第三章
车一停下,沈未央就连忙跳了下来。
五月的天,一到晚上还很凉,她发迹之后也没换宅院,门口连个看门的都没有,小铃铛肿着一双大眼睛跑了门前去一脚踢了开来。
车夫赶车去了后院拴马,未央无奈地看着他已经冲进去了。
小铃铛还抱着半路买的糖炒栗子,进院子就开始喊上了:“爹爹!爹爹!”
一路冲进了东厢房,沈未央走得很慢,等她进了屋子时候,他已经在分糖炒栗子了。
屋里七八个孩子都围着他转,一边男人坐在木制轮椅上面,看着这一幕笑意吟吟,他才过四十,两鬓已白,正是她那个菩萨心肠的爹,沈君玉。
自打她在这个身体里面醒过来,他就没过过好日子。
因为腿筋已断,他曾带着她要过两三年的饭,不管怎么苦,他都小心翼翼地护着她,教她认字识字,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对她讲从前在京过的好日子。
但他从未提过他的妻子,也不说为何沦落至此。
父女二人相依为命,沈未央性子凉薄,九岁刚过,见了他被人驱逐辱骂,实在忍受不了,用一根木签开始,巧言挣到了第一文钱,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了名商人。
起初,钱也都是爹爹在管,可他心肠太软,家财如粪土,哗哗地转眼就能撒出去,美其名曰为她积福,后来她不得不努力挣更多的钱,成了粮商。
她爹陆陆续续捡了不少弃儿,这些人长大送走的有几个,还养着的还有七八个,小铃铛今年十五岁,在他们当中算是最大的了。由于她爹这些善行,倒是给她招来了一个沈小善人的名号。
她记不住名字,以数字为名。
她爹爹高兴就好了,每个孩子对于他来说,都很重要。
沈君玉从前就很有学识,教起孩子来也绰绰有余,他们就一直住在这个大院子里面,三餐由救来的独眼大叔做,日子虽然富足,但也都过得很节俭,也算其乐融融。
“未央回来了?”
“嗯,”她走到爹爹面前,对着他笑:“今天都干什么了?”
“今天啊,”沈君玉放下手中的书,合在膝头上面:“教十五认字啊,她很聪明呢,现在都能写大字了。”
“是么?”沈未央回头对着那个眼巴巴等着她夸赞的女娃娃笑了下:“真厉害。”
那小姑娘才六岁,见她面露笑容,这才巴巴跑了过来:“哥哥。”
她揉了揉她的脸:“好好和爹爹学写大字,知道吗?”
小姑娘连连点头:“嗯嗯。”
小铃铛到底是知道她没什么耐性的,赶紧给孩子们都叫了过去,一个个安排了,沈君玉看着他们眉眼弯弯。
“未央,我以前都没想过,还会过这样的生活,现在你有这么多的姐妹兄弟,你高兴吗?”
“额…你高兴就好。”
她亲自推着他往里间走:“今天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