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起来就不管了。”
“………”觉得他越来越流氓了。
八十七
医生在外人面前虽然温文,但是比较矜持,就是那种隔着点距离的很深沉很礼貌的那种。(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到了家了,那就是为所欲为了。“几日不见想不想为夫?”之类的就冒出来了。
医生娘笑着拍他肩膀:“你看看你这个样子,像什么样子?”
医生:“我正常起来就是这个样子。”
合着您大部分时间都是不正常的…
八十八
娘亲刚工作那会儿,宿舍和家里隔了小半个城市,和林老师恋爱谈得不错,就回家告诉了外公外婆。
一次外婆去看我妈,等在她单位门卫室,那天刚好林老师下班去给我妈送东西,经过门卫的时候,被外婆看到了,当时外婆心里就想:“这个小伙子,要是给我当女婿就好了。”
后来娘亲带林老师回家,外婆一看,心里叹道“哎呀,真的是的!”遂对林老师特别亲切,现在两个人更是比亲母子都亲。
林老师第一次化疗完回家,大姨来串门,说着说着就说起我来:“校校还没找对象么?”
娘亲:“跟她爸一样,不开窍。”
大姨:“我前两天见到X家那个儿子了。”
娘亲摇头:“脾气不好。”
大姨:“那XX家的呢?”
娘亲摇头:“也不好。”
大姨:“那XXX家的呢?”
娘亲摇头:“看不上。”
大姨:“那你看哪个顺眼?”
娘亲:“老林的那个管床医生,人品相貌都不错。”
所以,带顾魏回家的时候,我妈第一反应“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凑在一起了——”随即想到之前和大姨的谈话,心叹:“丈母娘相女婿,当真是有眼缘的啊。”
八十九
我对于娘亲“既希望我找一个顾魏那样的,又最好不要找顾魏”的逻辑,感到非常不能理解。
娘亲一开始说:“你还小,不懂。”
后来就变成“唉,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儿孙自有儿孙福。”
到现在,我有时候问起她当初那个别扭劲来,她会潇洒地给我一个媚眼:“女人的心思女孩你别猜。”
我娘真的很奇葩…
九十
一次,林老师打电话来,我手是湿的,就叫顾魏帮我接一下,刚一接通。
“闺女啊你们千万不能去开房知不知道?”
顾魏:“……叔叔——”
林老师立刻:“顾魏啊,忙什么呢?”
我发现每次让医生帮我接电话,都能发生一点奇葩的事情。
九十一
林老师一天要吃六七顿,看电视玩手机玩电脑比较投入的时候,就坐在那一动不动不乖乖吃饭,有时候没办法,我们得把吃的端到他鼻子底下,甚至还要往他嘴里塞。
但是,只要顾魏在,说一句:“林老师,该吃饭了。”
林老师不论在干什么,都会乖乖去吃了。
病人对于医生,下意识的都是比较听话的。
前两天回家,饭后和林老师一起看电视,看着看着他突然冒了一句:“唉,顾魏还不回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愉快。
第 22 章
九十二
爷爷奶奶当年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到三十多岁才正式完婚,之后生了伯父和林老师。
爷爷看着家里两个调皮捣蛋的小子,特别希望能有一个女儿,日盼夜盼奶奶终于又有身孕了。当时爷爷刚被临时派调到另一个大区,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想了想,毅然决然地让奶奶跟着他走,两个儿子扔给了保姆。
奶奶那年已经40岁了,再加上战乱岁月留下的旧疾,孩子最后没能保住。
与此同时,爷爷收到消息,他的弟弟牺牲在了对印战场上,弟媳七个多月的身孕。
所以,小叔叔其实并不是我的亲叔叔。
小叔叔出生后,爷爷和奶奶商量:“弟媳还年轻,孩子我们养吧。”
就这样,襁褓中的小叔叔被过继过来。
爷爷奶奶回X市的时候,伯父11岁,林老师8岁,兄弟俩兴高采烈镇日围着1岁多的弟弟打转。
爷爷奶奶是完全把小叔叔当做自己亲生孩子待的。这么多年,一碗水端平,三个儿子一视同仁。一直到小仁出生那一年,爷爷奶奶才说出真相。爷爷认为,男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就真正成熟了,能够为家庭担得起任何事情。
他对小叔叔说:“不求成大器,但要成人成才,不要愧对你的父亲和儿子。”
所以我喜欢和老人聊天,因为他们走过我们不曾走过的路,经历过我们不曾经历过的故事。那些岁月在他们身上沉淀下来的东西,能够给人一种质朴而安心的力量。
九十三
从小,小仁就被小叔叔灌输了这样一个思想:“姐姐是咱们家唯一的女孩子,你要保护她。”
小仁从小对我就有些愣头愣脑的好,话都说不清的时候,就揪着我的衣角“姐姐姐姐”地跟在我后面。
相对而言,大哥和我们的接触非常少,他大了我八岁,大学又离家非常远,他走的时候,我小学还没毕业,小仁刚背上书包。
那时候真的是艰苦岁月。我父母忙,一个轮一个的出差,学习,开会,一年里两个人一同在家的时间不超过半年。叔叔婶婶就更不用说了,经常跨省跑。所以我和小仁就处得很有些相依为命的味道。
他的姨妈受托照顾他,但是他不喜欢那个“浑身一股香味的女人”,于是跑到我家:“姐姐我跟你住吧?”眼睛圆溜溜的。
那时候房子小,两室一厅,让他睡父母的房间,他不愿意,宁愿睡沙发,然后晚上把我的房间门打开正对着他。后来我又搬了一条被子,一人一床,晚上两人一头一脚地睡,他睡着睡着,一只手就跑出来搭在我的被角上。
现在回想起来,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他是多没有安全感。
九十四
小仁说:“我姐做的馄饨无人能敌。”
那个时候,午饭晚饭可以在家属院的食堂解决,但是早饭是没有的。我实在不喜欢大清早冷冰冰的牛奶加上甜腻腻的面包,又觉得外面买的不干净,于是周末就拎着小仁去超市买了各种各样的速冻汤圆速冻水饺速冻面速冻包子,然后回来一天换一种吃,好歹是热乎乎的,还有味道。
后来,看到楼下的奶奶坐在院子里包馄饨,两个人回来就琢磨,要么我们也包吧。
现在想想,真的是什么也不懂两个人就敢揣着钱包上菜市。先去买肉,告诉老板“我们两个人包馄饨,要吃一个礼拜,大概要多少肉?”
估计老板看两个孩子都一点点小(小仁是真的小,我是个子长得晚),一边问“喜欢吃肥一点还是瘦一点?”一边热心帮忙挑了肉,搅了馅。我到现在都记得小仁握着我的手,仰着脑袋脆生生地说:“瘦一点,我们要瘦一点的。”
然后拎着肉去买菜,“我们这么多的肉包馄饨,大概要多少菜?”
买好了菜再去买馄饨皮,“我们这么多的肉和菜,要多少馄饨皮?”
一路买过来,没有被骗也没有被宰。
回到家洗菜切菜,和肉馅一起放到最大的汤碗里,发愁…不知道怎么拌才好。然后两个人一人一双筷子开始搅合。搅不动了也不知道加色拉油,就加鸡蛋。不知道要加多少盐,就一小勺一小勺的加,加一次尝一次,小仁放在舌尖上试一下,再赶快吐掉。
小仁是不会包的,其实我也不大会。他举着个不锈钢小勺子站在我旁边,我把馄饨皮摊在手上放到他面前,他就舀一勺馅放进来。包了几个下来,渐渐也摸出门道了。小仁说我们第一次包了有两百多个。包好已经下午了,下了一些当午饭。其实想想第一次包味道肯定不怎么样,但是当时吃完只觉得,人间美味。
从那之后,就一发而不可收拾,每个周末都去菜市。菜市场里很多人都认识我们了。
两个人也越来越有经验,尝试各种馅料,不亦乐乎。后来被叔叔婶婶接回家,周末小仁还惦记着:“我要去和姐姐包馄饨。”
一直到现在,小仁回国还会说:“姐,给我做顿馄饨吧?”
九十五
爷爷过世那年,小仁上初三。
举行完葬礼后,我回到学校。
一天,小仁给我打电话:“爷爷不是我亲爷爷。”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姐,你不会嫌弃我吧?”
十五岁的少年,有的时候敏感起来很敏感。
我说:“爷爷是爷爷,姐姐是姐姐。我们俩名字就差一个字,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呢?”
小仁初中毕业就出去了,那时候问他为什么选德国。因为那时候大部分孩子是选择去英语国家,德国毕竟语言关难过。
十五岁的少年答:“我是军人的后代,我要选个有军人气质的国家。”
九十六
小仁那么小就出国,语言又不通,我是很舍不得的。大哥也觉得不好,不过他的理由是“从小就是个少爷,自理能力过关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总是不对盘,大约是差了整整十二岁了,实在是太远了。
我告诉大哥,一个一年级就敢背着书包从姨妈家转公交来我家,就敢不要大人打理,就敢每天自己坐车去上学并且从来没抱怨过也没出过事的男孩子,他的骨子里是独立而坚强的。这需要多么小心谨慎,想想都很心疼。
大哥遗传了爷爷严谨方正的性格,有过之而无不及。严于律己,也严于律身边的人。他对我的态度是“女孩子也应当能够雷厉风行独当一面”,所以对我总是比较严格,甚至会有些苛刻。
高考前的那个寒假,他来辅导我的数学,忘了当时是个什么题,做错了,大哥拿笔点着我的草稿纸:“这道题不是前面有过类似的么?怎么同一个类型的你错两遍?”
趴在旁边的小仁一下子就毛了:“你对我姐那么凶干吗!错两遍怎么了?凶什么凶!”
那时候他的个头刚到大哥下巴。
这两个人从来就不在一个频率上,见面就炸,我就负责和稀泥。
小仁出国前严肃认真地警告大哥:“我不在的时候你不准欺负我姐!”
我抱着发飙的小伙子,眼泪就那样落了下来。
今天写了很多关于小仁的东西,写得自己眼睛发酸。这个小了我4岁的弟弟,我亲眼看着他从一点点大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现在已经俨然一副男人的模样了。昨天他去柏林,给了顾魏一大盒东西:“给我姐的。”临走前警告顾魏:“我们林家就这么一个女孩,宝贝着呢,你要对她好一点。”
我问顾魏,盒子里是什么,顾魏说,是四十三国的明信片,还有邮票,一沓一沓的码得整整齐齐。
小仁知道我喜欢集风景明信片。
“姐,你快来旅游吧,我线路都给你设计好了。”
我一直很想告诉他,亲爱的弟弟,我一直很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其实真的很琐碎。但是生活就是在这些琐琐碎碎里构建起来的。谢谢你们有耐心一直看下来。
看文愉快。
第 23 章
九十七
订婚那天。
表姐说:“当初顾魏怎么都不肯去相亲,我们还以为他准备出家了。后来去问他,他跟我说‘我为什么要去相亲?相好了请你来喝喜酒么?’,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威逼利诱之下,这先生招供了,‘我有喜欢的人了…还在追。’”
听得我无比黑线,先生,您哪里追了?
后来问医生,为什么空窗那么长时间都不接受相亲?
顾魏说:“人一辈子不过几十年,两个没什么感情基础的人,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对方。”想了想笑道,“你看,守株待兔这不也就等到了么。”
九十八
大学期间,虽然也有个别人追,但是绝大部分时间是无人问津的,所以日子寡淡惯了。遇到医生之后,突然桃花运就起来了,还都是一些非常态的桃花…
医生:“所有权在我这里。”
然后就淡定地想怎么收拾战场就怎么收拾战场。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他是介意还是不介意。
三三:“你长得就一副招人调戏的样子。”
我惊:“啊?我长得这么不严肃?!”
三三:“就是长得太严肃了,有种禁/欲美,才招人犯贱想挑战一下。”
我真的不想把这句话理解为表扬,而且总有种逻辑混乱的感觉。
医生:“你们专业不同,思维不在一个逻辑线上。”(我和你专业也不同吧?)
医生对于两个人身边的桃花的态度一向是:“随他们去,他们会知难而退的。”
在这件事上,他自信心爆棚。
九十九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假期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参加婚礼。用路人甲的话说:“跟大姨妈一样,每个月都要让人放点血。”(这男人就是个极品…)
一次参加完婚礼回顾魏那,一边翻手机一边说:“啊,下个月还有两场。”
顾魏当时坐在书桌边玩电脑:“我是先看着师兄结婚,再看着同学结婚,现在是看着师弟结婚。”
我抬起头来:“你想结婚?”
顾魏立刻转过头,小狗一样睁圆了眼睛,很有神地点头点头点点头。
我说:“哦。”就进去洗澡了。
等我出来,他还保持着撑着腮帮的姿势,看了我一眼,又一脸恹恹地转回去对着电脑。
他身上极偶尔地会出现这种类似小动物的状态,让我觉得可爱的不行。
想想,我让他内伤过多少次啊…
一百
我算不上是一个很柔情的人,或者说,我觉得自己很柔情的时候,在别人眼里还是凉冰冰的样子。平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即使有,别人也看不大出来。
加上我又比较健忘,很多事即使当时被感动了,回头没两天我也就忘了。我妈说,我这是对什么都不上心。但我总觉得,忘性大其实没什么不好,快乐的事情我同样经历着,不快乐的事情也不会怎么太大地影响我,这样人生能简单很多,当然我这个观点是没几个人苟同的。
路人甲说,林之校这个人只能谈公事不能谈私事,当同事很好,当情人能把人活活闷死。
所以有时候我忍不住会想,顾魏是怎么受得了我这个性格,然后数年如一日地对我那么好。
他只说:“我们在一起闷么?”好像是不怎么闷。
直到有一次和朋友出去旅游,泡温泉,旺季,一路大大小小的池子或多或少都有人,却有一个池子非常冷清,引导员说,那是山泉池,基本就用于观赏了。
我走近看,水很清很凉,里面一块挺大的天然石窝在池心。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医生,他的性格真的像山泉,看上去文质彬彬又清冽冽的,但是捧到手里,会生出形容不上来的开怀。那么在他怀里,做个石头也是很幸福的。
印玺怀孕之后我们去看她,她说:“你们两个也忒慢,照你们这个速度,什么时候把我儿媳妇给生出来?”
顾魏当时对印玺说:“她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
转过头来却小声在我耳边说:“但是也不要太晚,最迟也得在我四十岁之前吧。”
当时就觉得,这个男人对我,其实真的是没什么要求亦没什么下限的。
我想,除了陪在他身边,对他再好一点,我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给他。
前两天看了篇文章,大概叫做“优雅地老去”。都说女人25岁之后开始衰老,可能现在的我,只能做到坦然地老去,却做不到优雅地老去,所以,对于衰老的到来,我欣然接受,但难免会害怕。我想,如果有医生在我身边,我可能会安然很多,因为知道,有个人会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老。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两天…
就先不更了…
看文愉快。
第 24 章
一零一
路人甲不靠谱到什么程度呢?
他会在买彩票的时候和彩票站的工作人员理论:“人民币贬值得这么厉害,为什么奖金还是500万呢,啊?”
同去的路人乙简直想装作不认识他:“大哥,反正你又中不了,你较这个真干嘛?”
路人甲:“明明知道大家都中不了,它还不把奖金抬高一点?看着过瘾也好啊!”
他的逻辑永远只有他自己能懂…
对于路人甲每个礼拜两次风雨无阻跑两条街买彩票这么个行为,我们都是不大理解的。
小草:“这不是汗衫短裤拖拉板的大叔们的最爱么?”
路人甲一脸猥琐:“小妹妹,你还太年轻,不懂。” (那时候还没恋爱)
路人乙:“中彩票的概率相当于两天之内连续被雷劈50次。”
路人甲:“我愿意被劈!”
我:“你又不缺钱。”(路人甲有房子)
路人甲:“谁说我不缺钱?爷还要买个N克拉的钻戒出去骗小姑娘呢!”
众:…
一零二
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出国。周围那么多人,一个接一个地,飞去世界各地。我总会问他们一句,出国做什么?
最疼痛的理由来自伦敦:“离她远一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她。”
最美的理由来自尼泊尔:“我就想看看,看看这里的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然后过一过他们的日子。”
最正统的理由来自多伦多:“安身立命,养家糊口。”
最哭笑不得的理由来自名古屋:“等那个迟钝的家伙反应过来之前,我总得先躲过我妈的逼婚吧?”
最无语的理由来自法兰克福:“为什么?我现在也想知道当初我怎么脑子就进水了答应出来了!”
听到的最多的回答是:“其实我也不知道。大家都出来,我就出来了。”
抱着盲从的心理去走自己的人生路,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对。
大学毕业那年,家人极力撺掇我出国。我没同意,一是专业问题,二是,我一走,这么多人在国内的根据地就没了。
现在想想,幸好没走。
医生上学期间在国外待了一年就回来了,这次被派出去半年。一次打电话问他:“这次出去感觉如何?”
他说:“不好也不坏。”(完全不是什么“思念如斯,身在地狱”之类的)
我问:“哪里不好?”
答:“这个时差实在比较缺德。”
(这个倒是真的,我起床的时候他在深睡眠,我午休的时候,他还没醒来,他起来的时候我正在忙,他下班的时候,我在深睡眠,真的是很抓狂。打电话基本是他午休的时候。)
继续问:“哪里不坏?”
答:“很多。风景不坏人也不坏。”
我悲凉:“乐不思蜀了乐不思蜀了…”
医生笑:“六个月的时间,刚好够你认认真真地体会一下我不在你身边的感觉,但又来不及发展个第二春什么的。”
我:“…”
一零三
肖君养了一只狗。
然后他活生生地把一直哈士奇养成了一只增肥版的比熊。要不是看脸,我真的认不出来这是一只哈士奇。这是多么有难度的一件事情!
“老肖,你究竟喂了他什么?”
“狗粮。”
“哪家产的?没有激素吧?”这么圆…
“狗粮没问题,萧珊有问题,她一天喂6顿,狗就吃6顿,还不算加餐的。”
“三三,你当喂猪么?”
“嘿嘿嘿~”三三憨憨一笑,“养肥了杀肉吃么。”
也就肖君能扛得住她。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愉快。
第 25 章
一零四
大概前年的时候,有阵子我和三三两个人的状态都不是很好。她是工作上了轨道但孤家寡人,我是恋情日渐明朗但实验处处碰壁。
一次她来找我,我刚从超市拎着一袋子东西出来,于是就一起回了医生公寓。三三抱着茶杯半天不做声,开口第一句就是:“校校,你打算留在X市了?”
我想了想,嗯了一声。
“明年7月我就有三年的工作经验了。”三三笑了笑,“我想回家。回Y市。”
三三不论在同学圈还是朋友圈里,工作都是让人羡慕的。从事着本专业,做着自己喜欢的职业,前景看好,工作上再苦,她一向都甘之如饴,所以工作必然不会是她想离开的原因。
“很多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城市。每天下了班走在路上,脑子里都是空空的,然后回公寓,随便凑合一口,上上网,洗澡,睡觉。眼睛一睁,又是一天。过得好像机器一样。我这个工作,哪里不能做呢?如果我没能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家…留在这里又做什么呢?”
我的很多同学,尤其是女同学,似乎都是这样,毕业的时候,拿着优异的成绩想尽方法留在X市,几年后却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辞去已上轨道的工作,回到家乡结婚生子。
年轻的时候,总认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赚钱自己花的单身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却在年龄逐渐长起来的时候发现,家庭和婚姻对于女性始终有种难言的诱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