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想给你生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宝宝,小放是我们的孩子,再生一个,法律也是允许的,没关系,我想,最好生一个漂亮的女儿,还是有点遗传你的混血血统,那该是多么美丽的小公主呢。”我靠在他怀里,和他说着,越说越觉得美好,手指在他胸膛前无意识的划写着。
划着划着,他笑着说:“你为什么写这么多遍我的名字呢。”
“是吗,我无意识的,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你别自恋了,你是个坏蛋。”我轻轻捶打了他一下,他反倒握住了我的手臂,放在心口贴着。
“我把你和孩子,放在这里,此后,这里再也装不下别的人了。”他眼神澄澈,明眸动人,嘴角有些迷人的温柔。
那是让我迷失又清醒的温柔。
“不,还有一个地方,我要给你生一个女儿,当然,我希望是在度蜜月的时候,怀上你的孩子,这样,小放也就会有一个伴了,你的基因这么好,错过了岂不是太可惜。”我玩笑着和他说。
“那现在就生,好吗?”他微烫的唇又贴了过来。
很想很想和之放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宝贝,有着之放的模样和笑容,坐在沙发上,是之放的缩小版。如果是儿子,会和小放是好兄弟,如果是女儿,之放一定会是好哥哥。
四口之家,会变得更有趣更有爱。
“不要,不是刚要过的吗,还要吗——”我有些羞涩。
“你说呢。”
“我听你的......”
和之放在一起,我生怕时间过得太快,我们相爱的太晚,现在想想,如果不是因为和温安年闹离婚,程朗不放心我独自去丽江,我也不会和之放相遇相识,仍记得他跳入湖水里为我捞起手袋的那一幕,男人味十足。
第二百四十八章:蜗婚(248)【12月1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爱上他,好像是一刹那间的事,到最后,变得非常渴望一生一世的爱。其实一生又何尝不是短暂呢,匆匆一生,我看着他,眼里都是留恋和依恋,我说我舍不得,甚至连一小时看不到他,都会非常舍不得。他如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块,不能缺失,缺失后就会失去平衡,变得紊乱。
他总让我迷失,迷失过后,又害怕了起来,他那样的好,好的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幸福。
他开车回南京的那天上午,我早早的就起来,给他做了早餐,他吃过早餐,穿着我给他熨烫好的衣服,我抱着孩子到小区楼下送他上车,他抱了抱我和孩子,说唱片发行的时候就回来,歌手是新人,他多带带,以后就不会事事都需要他亲力亲为了。
我忍不住还是掉下了眼泪,明知道他只是离开一段日子,很快就会回到我和小放身边,却止不住离别的伤感,抱着孩子站在那里,和他又依依不舍地说了好些话,说到后来,他也不想去南京了。
我擦掉眼泪,对他笑着说:“你放心去吧,我和孩子在我妈这里会很好的,你不用担心的,每天晚上我们都通个电话,发短信,你要是想我们了,就聊聊语音,不就是半个月嘛,我等你回来,处理好这些,就可以松懈了。”
他宽厚的怀抱温暖着我,他保证着说:“我向你保证,事情处理好,我就回来,我会有一段长长的假期,我们用来准备我们的婚期,好不好,你的任务呢,就是在这段时间,每天要教小放喊爸爸,防止爸爸不在他身边的这十几天,这小家伙把我给忘记了。”
我笑着点点头,送他上车,他的车驶出了还没有十米远,他停车,下车,又回到我身边,叮嘱着说:“我不在你身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等我回来商量,不许自己一个人扛,你有我,我可以随时为你回来。”
我笑了,又把他送上车,他在小放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我说:“你放心吧,一切都等你回来。”
看着他的车驶出小区驶远了,我才抱着孩子回到了家里。
日子开始变得很简单很安宁,回归到了最初的那份宁静,带着孩子,听听音乐看看杂志,偶尔会去养生馆做做形体保养,生活很幸福。每天都会和之放通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也会向我说他的工作进程,会隔着电话喊儿子,喊宝贝,也会说他的音乐策划执行的怎么样了,MV的主题呀,录音棚里发生的趣事,我听着他的话,觉得他离我并不是遥远的。
他去南京后的第五天,我看孩子的身体康复差不多了,皮肤很红润,不再像原先那样病态的苍白了,去医院检查,白细胞已经是正常的数量,血小板数量也很正常,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我和戒毒所通了电话,贤芝在做最后的疗养,如果不出状况,贤芝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戒毒所了,我觉得天一下就明媚了,鸟语花香,这么多值得庆祝和开心的事一起到来。我做了一个漂亮的发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容光焕发,是个美丽的妈妈,我要去看望贤芝,把孩子康复的好消息告诉她,再给贤芝一些鼓励。
临出门的时候,之放打电话给我,平时他都是在晚上打电话回来的,不会在中午打电话来,妈妈带着孩子,我接了电话,兴高采烈地问之放:“之放,怎么想着中午给我打电话呀,我正准备出去,去戒毒看望贤芝。”我看了一眼在客厅逗孩子的妈妈,小声地说:“从实招来,是不是想我了?”
“我想你,在南京和子晚在一起开口闭口说的都是你。”他说。
“噢,不错,这才是好样的,值得表扬——不对呀,之放,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啊?怎么觉得你不对劲呢。”我觉察到了一丝不对,他平时说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沉默等着我问一句说一句的,他会主动向我说很多事的,他怎么像是有难言之隐,吞吞吐吐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但我还是请示你,你同意的事我才去做,你不答应,我就回绝。”他说着。
“到底什么事啊,什么答应不答应的,你说的事,我都答应,我有那么的霸权主义吗。”我还笑着打趣说。
他想了想,说:“你记得我和你说的新歌单曲MV拍摄的事吧,本来约好的MV男主角,突然在横店片场有事来不了,可是唱片发行策划都安排好了,公司临时决定,要让我来演MV里的男主。”
“哈哈,就这么件事啊,这有什么不同意的呢,这是好事呢,你放心去演好你的男主角,在生活中,你是我的男主角,我不会连演戏这码事都吃醋的,放心吧。”我在心里还为他高兴。
“可是——可是需要***上身。”他好不容易挤出来了话。
“是借位吗?***上身,男人的话,也不算是大尺度,没事,我同意,你放手去演好,那女主角是谁呢,是唱这首单曲的吗?”我总算想起来这首歌还有个女歌手。
“嗯,是我以前和你提起过的那个什么也不会的新人女歌手。很多事情都要亲自教她,新人都需要带。”他说。
“我想起来了,就是你说的原生态女歌手,声音很纯粹很磁性的女低音,我听过你录的她的歌,很好听呢,我想这次她要是红了,那就成了我的偶像了,你可帮我多拍点她的照片回来呀。”我开心地说。
PS:三更啊三更,码完了佟少,就赶来蜗婚,我爱你们真的爱你们,深夜奉上三更,在十二点之前,希望你们也爱我。
第二百四十九章:蜗婚(249)【12月1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你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之放强调着说。
“知道啦,时间不早了,我要去看贤芝啦,先挂了噢。”我看了一下手表,怕错过了探视的时间。
“好的,我爱你。”
“等一下——亲爱的,我为你感到骄傲。”我说。
我是由衷的为自己的他感到骄傲,他越来越棒了,也是,他那么出色的外型,拍MV他比那个男演员还适合呢,他在新街口还常被一些星探递名片,他倒可以试试拍戏,写歌哪有拍戏生动呢。
他越来越时我的骄傲了,他这么完美,我想我也不能落后,我至少要做一个美丽妈妈。
心情极佳,又要见到贤芝,我更觉得快乐,买了一些水果和贤芝爱吃的熟食带着,她就快要出来了,真为她高兴,阴霾过去,我们的日子都将变得美好起来。
到了戒毒所,贤芝的主治医生先在办公室等我,我给医生包了一个小红包,算是小小意思,感谢他一直一来对贤芝戒毒路上付出的努力,他对贤芝的戒毒状态也很满意,他说只要贤芝出去一段时间不要接触毒品和吸毒的那些人员,会很快好起来的,最好是找一份工作,安定下来,以免闲来无事就会想起复吸,最重要的是,要隔离她和过去吸毒有关的人,刚戒掉毒瘾的人,意志还不是很坚定,千万不能再看到毒品,否则又将一发不可收拾。
不能去泡吧夜总会,不能和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游手好闲。
我听着医生说的,一句句记下。
见到贤芝的时候,她正在乖乖地坐在餐桌上吃午饭,一见到我就高兴的迎了上面,我看她的饮食还不错,将我给她带的熟食打开给她吃,她则拉着我坐在她身边,唠唠叨叨絮叨着她是多么的想念我。
听到孩子完全康复的消息,她点点头说温安年这混蛋还算有一点良心。
我觉得她开朗了很多,也胖了不少,居然都长出了双下巴,胸部也变得更丰盈了,比以前刚隆胸的效果还好,头发也恢复了光泽和柔顺,看起来健健康康的,笑起来还是有点坏。
“我这次不仅把毒瘾给戒掉了,我连烟酒都戒掉了呢,这里的伙食还不错,我每天就看看书散散步,有时会有心理医生给我们上课,其实除了想念你和爸妈以外,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她说着,一脸的幸福感。
我悄悄趴在她耳边对她说:“你知道吗,你丰满了好多噢,胸部越来越有料了,你和我说话,都晃着呢。”
“是吗是吗?哈哈,早知道我就别花那几万块钱搞这硅胶放里面了,白瞎了钱,到头来,男人还是被他前妻夺走了,我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有了些失落。
本来想让她开心的,她居然这么能够联想,从胸围上也可以联想到郑兆和。
“不过我告诉你,我现在想想,我一点也不难过了,不是我的呢,就不是我的,是我的呢,比如你,就是我的。在这里面,我学到了很多外面学不到的道理,看开了,我这一生前半生,风风光光,什么奢侈什么荣华富贵我都享尽了,十几万的爱马仕包我背了几天我就丢一旁了,几百万的名车我也开了,山珍海味我都吃的嘴软了,钱是什么鸟东西,就是啊呸!我想过几年素日子的。”她说着,仿佛对失去的那些毫不在乎了。
以前的贤芝,是百分之百的拜金女,从来不会说这样的一番话,在她的口中,只有钱是上帝,钱是万能,没米没水没事,没钱没男人那事可就大了。
那时贤芝的心里,排第一的是钱,第二的是男色,第三的是父母,第四的是朋友。
听贤芝现在的意思,第一是父母,第二是朋友了,果然道德水平提高了不少,这是否也意味着她出狱后生活水平将会直线下降。
她并没有一点怨言,我还准备了好多思想工作想给她做,就怕她想不开,她爱过郑兆和的,其实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否则当初那么多有钱人追她,她怎么就偏偏看上了郑兆和呢,虽然她对我说,郑兆和是房地产生,跟着他不愁没房子住。
这让我想起了她以前极有趣的一件事情,她以前被很多暴发户追求过,其中有一个就是卖知名品牌卫生巾的,当时这个卫生巾企业的老总和郑兆和是追求她最猛烈的。
两个男人的势力是旗鼓相当的,她举棋不定,起初贤芝不知道该跟着哪个男人好,为此她特意约我喝咖啡,那天下午在咖啡馆里坐了一下午,就是在分析嫁给卖房子的好还是嫁给买卫生巾的好。
我把这件事提出来说给贤芝听,她倒饶有兴趣,一个劲地笑,说:“是啊,当年还真的是有意思,被那么多有钱男人追捧的感觉还真他妈的好。”
当时我就比较赞同她和卖卫生巾的好,这样我这辈子的卫生巾估计都可以免费了,可房子不是小东西,是不能随便要人家的,但卫生巾啊,福利无边啊,至少要福利到我四十八岁的时候,多好,源远流长的福利啊。
而且卖卫生巾的男人了解女人啊,体贴啊,关怀啊,呵护啊,会像卫生棉一样保护你,防渗漏,越想越觉得好。
贤芝则偏向房地产商郑兆和,贤芝当时说那话的语气我还记得,说得是雷人又惊人,但是这些言论是贤芝一贯的风格,用那句很有名气的话响当当的来说叫——语不惊人死不休。
PS:为了表示本人的更新诚意,章节名上表明了每日三更的日期,大家监督我哈。
第二百五十章:蜗婚(250)【12月1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娘的我想想,房子是可以住一辈子的,那卫生巾那玩意,大姨妈一月来一次,来一次也就用那么几包,到四五十岁绝经了我也就用不着了,再说呢,这样算我还不如嫁给买卫生纸的,至少天天要大小便擦屁股!”贤芝说的这番话,都过了这些年,我至今都还犹在耳边如雷贯耳。
粗俗的女人啊,粗鄙的言论啊,可就这样的粗俗粗鄙的贤芝,穿起大牌衣服,真是够有范,引得无数男人大方一掷千金为博她笑。如果她是出生在三四十年代,她去上海百乐门的话,一定会是百乐门里最红的交际花。
贤芝的偶像就是老上海青帮老大杜月笙,据说杜月笙是个从小瘪三开始混于十里洋场的,最后成为上海最大黑帮的帮主,黑道头目,贤芝觉得如果能做杜月笙的女人话,那真是死也甘心了。
我和她聊得有些扯远了,她聊起杜月笙来还是像以前那样的激动兴奋,其实别说杜月笙死了,就是在世,也能做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了。
【介绍一下杜月笙,不认识杜月笙的女人赶紧去查查看,够男人啊,也许你会和贤芝一样迷上。不过长得不是很英俊哈,但是有味道。杜月笙是20世纪上半叶上海滩上最富有传奇性的一个人物他从一个小瘪三混进十里洋场,成为上海最大的黑帮帮主;他文质彬彬,却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他为虎作伥,却又有着鲜明的爱国心;他狡猾、奸诈,却又很讲义气,他出身贫民窟却又成为涉足娱乐、文化、教育、金融、新闻各业的财富大亨,他出入于红道、黑道,游刃于商界、政界,他是上海滩黑社会里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有着传奇人生】(此段字数与收费字数无关哈宝贝们)
话题重新回到嫁给卖卫生巾的还是嫁给卖房子的,贤芝说嫁给卖卫生巾的,就是为大姨妈服务的,让大姨妈更舒适,嫁给买房子的,是让自己住的更舒适,思来想去,她最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卖卫生巾的,她要买卫生巾的送她一栋别墅,而且要每年都免费向她周围的女性朋友提供免费的卫生巾服务。
对方却说了这样的一番话:给你买别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免费给你所有的女性朋友提供终生的卫生巾服务,你想想啊,我卖卫生巾不容易啊,我得把它生产出去做出来让女人把血流上去我才能挣到钱啊。
尚于是,贤芝嫁给了地产大亨郑兆和。
现在回忆,觉得还真的是很有趣,虽然和郑兆和分开了,但贤芝好像并没有敌意,她输了,输给了郑兆和的前妻,她甘心情愿,因为她觉得她在失去中也懂得了很多,比如生命中最重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爱情,而是亲情,她亏欠父母的太多,父母也渐渐老了,自己还让父母担心,她觉得自己不够孝。
我们渐渐又聊到了她出去有何打算,这时贤芝眼中放着光芒说:“我想出去做一份简单的工作,不管薪水高不高,就是想过安逸平静无波无澜的工作,哪怕是粗茶端饭,素衣素裤,平淡就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你有没有——有没有想过和季飒在一起?”我鼓起勇气,提起了季飒。
贤芝起初有些惊异,她一直都觉得我是坚决反对她和季飒扯上关系的,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倒像是我吃错了药一样,难以置信的样子。
“没有什么难以置信的,我见到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你变了,你变得让我放心了,让我觉得你值得季飒去拥有,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喜欢现在的你,保留了你以前最好的率真,也戒掉了你原先最不好的拜金和滥情。也许我说的很直接,可是贤芝,我的意思是,我——支持你和季飒在一起,我也会做好我妈妈的思想工作,我们都可以接纳你。”我拍拍贤芝的手背说。
“我做了那些对不起你的事,你还是对我这么好,我犯糊涂,连宝宝都送给温安年差点害你母子分开,你还能这样想着我,素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这二十年来,都白活了,辜负了大好时光,辜负了父母,流连于奢华的生活里,纸迷金醉,可我唯一没有白活的,就是交了你季素这么朋友,你对我始终都不离不弃。”贤芝说着,喉咙哽咽。
“贤芝,你怎么说的呢,你越来越煽情了你知道吗,还掉眼泪,傻芝姐,你以前对我怎么样你难道都忘记了吗,我可忘不了,我忘不了曾有个女人和我好得让周围人误会我们是拉拉,我们的友情曾想爱情一样夺目,你比我漂亮,我比你安静,那时的你,每次有好处,总不会落下我,我和温安年从结婚到离婚,你一路都在帮助我,失意的时候你陪我喝酒,你给我的,都是最美好的友谊,你知道吗?”我看着贤芝的样子,像是看到了多年前我们在大学里的那段时光。
那真是太让人怀念的时光。
“是呀,我还记得我每次出去和男人约会,都要带着你,你就像个村霸一样,不会吃西餐,见到那些男人你就吓得躲在一边,我和别人约会,你就坐在旁边的村桌上,找服务生要筷子,然后我偷瞄你一眼,你用筷子夹着牛排大快朵颐,吃得我看了都想笑,那时的你,被那群男人称作是小尾巴,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独自出去,怕我被揩油嘛,你一定不是冲着要去蹭吃蹭喝的,对吧。”贤芝说着,忍不住捂着嘴笑。
“哎呀,贤芝你果然是纯洁了,现在你笑都捂着嘴了,我记得我第一次吃西餐是你教我的,第一次在舞池里跳贴面舞跳慢四也是你教我的,第一次泡吧你是带我的,还有你带着我去了好多高级会所,说真的,我主要不是为了保护你,我是为了蹭吃蹭喝,最重要是要见见世面去的。”我故意这么说,引得贤芝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刚才还哽咽,一会又笑得花枝乱颤,从她身上看不到一点瘾君子的样子,看起来比我还健康多了。
PS:三更完毕,大家过不过瘾呢?月票每天每增加十张,就加更一章节哈,后面的情节更好看,推荐一首歌哈,张柏芝的《忘了忘不了》。明天见!
第二百五十一章:蜗婚(251)【12月2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和贤芝共有的那些回忆,占满了我整个的大学生活,如今回忆大学时代,除了贤芝,也没有别的了,包括温安年,那是我不能想的痛。虽然现在很幸福,生活稳定而宁静,一切顺利,可是毕竟是爱过的,他曾经也是这样让我想过要一生一世的。到最后,他怎么就会变成了一头洪水猛兽呢。
记得大学时,刚认识温安年,他还带着一点腼腆,贤芝当时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校花呀,人人都说学校里的校花最后没一个是幸福的,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温安年那时偏偏就猛烈地对我展开攻势,说实话,起初,对温安年并不是一见倾心的那种,他长得属于很文质彬彬的样子,所谓青年才俊,还戴着一副眼镜。
斯文败类吧,这就是后来的温安年,当上领导后,特意去医院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花了七千多快钱,想想,他那时开始分外的注重起外表起,也许他就开始有外心了。
贤芝那时还总劝我,说温安年有什么好,整天骑着一个破自行车,那自行车还是买的二手的,除了铃铛不响以外哪里都响,放在路边不上锁也没人偷。
我说我喜欢他有上进心啊,他那个时候,总是骑着车带着我去南湖散散步,在湖旁坐着聊天,晚上南湖后的一条街有烧烤和小吃,我们俩就一人买一份五块钱的小吃坐在长椅上吃,他总是对我承诺,总有一天他会挣很多很多的钱,给我最好的生活。
稀里糊涂的,就和他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何止啊素素,你记不记得,你和温安年的第一次,ML,都是我教你的呢,你和温安年不是试了好几次都不能成功吗,两个人都是处可真他妈的烦人,我那晚和你睡在一起,足足给你上了一个晚上的生理课,第二天之后,你就含羞带***的对我说成功了,哈哈。”贤芝说着哈哈大笑。
“是吗?我有那么逊吗?亏你形容的出来,含羞带***,含羞带***是什么表情啊,可真够复杂的表情。”我靠在贤芝的肩上,和她回忆着过去,其实那段过去,真的又激越又率真,大学时代,是那么让人怀念,即使和温安年最后分道扬镳,但回忆,真的是有很多美好的,想想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虽然苦,却相聚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