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你不喜欢,我就不去了,反正家里也有健身器材,等孩子出世了,我就带着你,走遍我的世界我的圈子,然后让我身边所有人,都了解你,喜欢你。”杨之放说。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蜗婚(170)
子晚和我一一地说着,嫂子长嫂子短的念着,我心里甜得像蜜一样,车缓缓开动的时候,温安年正好抱着一个大纸箱出来,他独自一个人收拾着东西,我看到他过早苍老的脸上的不堪与疲惫,我想,是啊,别了,温安年,终于要和你说别了。
之放先说要安排我去住花园别墅那边,我推辞着不去,说还是先住他和子晚住的那个套房,我自己原有我自己的打算。
其一是我和之放并没有结婚,这样就贸然地住进他爷爷留给他结婚的房子,这样也不好。其二是我也害怕孤单,那么大的一个院落和房子,就我和之放,多寂寞,有子晚在,倒不错。
子晚高兴极了,说:“我就说我这个嫂子好,我还真怕你和我哥双宿双飞把我给丢下了。”
“所以你得也赶快找个女朋友,好来帮我带儿子。”之放笑着对子晚说。
车开到了小区里面,我打量了一下小区的环境,比我住的小区是高档多了,下车之放搀扶着我。子晚从后备箱里将几个箱子拖出来,小区里的保安见东西多很快就过来,询问需不需要帮忙。
是一个一百二十平米的套房,一进门,就感觉了这是一个男人的时间,里面的陈设主要是黑白灰三种颜色,屋内的设计我一看就看出是出自杨之放,那些摆设都是他的喜好。
客厅里还有一个篮球筐悬在墙壁上,橱阁上摆了各种篮球和足球的纪念品和工艺品,旁边还有吧台,上面摆满了各式调酒的杯子器皿,想必这就是子晚的家庭工作装备了。
之放带着我进了我的房间,推开房间门的那一刻,我就闻到了一股不同于这个房子的清香,我看到的,是一个粉色的天地。衣橱,大大的梳妆镜,还有小圆桌,电脑,清一色,都是粉嫩粉嫩的。
莫非把我当成小女孩吗?我是喜欢粉色,也曾幻想过,拥有一个粉色的小天地,和温安年在一起,房间的装饰倒全是按照温安年的喜好来的,我并没有按照自己的喜欢来。
书架上放的书,都是粉色的装帧。
只见小圆桌上,放着一个双耳青铜狮兽头的小香炉,那里面焚着香,香气袅袅地飘来,刚推门闻到的清香就是从这个香炉里传来的。
“怎么,你也喜欢焚香?”我指着香炉,问之放。
“这个香炉,是我在古玩市场淘到的,是清初的一个香炉,我猜你说不定喜欢呢。昨天我又去了一趟中医药房,买了一些老中医说的可以安胎静心的药材,说在香炉里,细细的焚香,会对孕妇很好。”他站在门口,倚着门,慵慵懒懒,但极迷人的笑。
这时光啊,一下就让我醉了,闻着这带着清淡草药香,沁人心脾,细细的嗅,觉得有薄荷的气息,我赞扬着之放,说:“但就看这一件香炉,就看出你对我的真心,谢谢你,给我安排了房间,床也布置的十分舒适,我是不是给你和子晚添麻烦了?”
“没有,怎么会添麻烦呢,你去悄悄,子晚都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说要给你这个嫂子最满汉全席呢!”之放朝厨房看了一眼,对我笑着指指厨房,又对子晚说道:“子晚,做饭要少油少辣少蒜,做点清淡的,不要做太多菜,你嫂子说,做十个菜就够了。”
我在之放的肩膀上轻轻掐了一下,说:“再叫你拿我做挡箭牌,明明是你自己要吃许多菜,还说是我说的,看我不打你。”
他倒一下就捉住了我的手,怀抱就凑了过来,我不禁向后退。退到了门口,他脚将门关上,手撑着墙,把我牢牢的封锁在他的怀里。
之放用手勾起我的下巴,轻佻地说:“还躲不躲,还打我不成,你打我一下,我就十倍的给你亲回来,把你的小嘴亲成香肠唇。”
我躲避着他的手,我用脚在他的脚背上踩了一下,我说:“不许闹,子晚在做饭,还不去帮忙。别以为你是哥哥就可以偷懒,还有,以后我不许你去健身房了,免得你把练得壮壮的就知道欺负我。”
“我不敢了,以后可再也不敢了,你晚上吃三碗饭,我就什么都听你的,成不?”之放求饶着说。
“行啊,三碗饭没问题,我现在,就像要去你的房间,仔细地瞧瞧,别有什么原生态的东西落下了。”谁叫他那次在我面前说那个原生态嗓音的女歌手,弄得我醋坛子打翻了酸了一地。
“去我的房间可以,但是——万一我要是不想让你出来,你可就得乖乖地从了我,还有,不许拿杨小放生气来吓我这个爸爸。”之放讲着条件,他的嘴唇湿润而性感,这张嘴唇要是生在一个女人的脸上,不倒也风情了。
偏生长在之放的脸上,那么的让女人见了都嫉妒。
“哼,和我讲条件,那我就不去了,我待会晚上悄悄和杨小放讲,就说他的爸爸啊,老是欺负他妈妈,等他出生了,要他帮着妈妈挠他爸爸的痒痒。”我扬起嘴角,倔强地说。
恋爱中的女人是不是都这么的白痴且不分年龄的幼稚起来呢,我发现我在之放的面前,会娇嗔的像一个孩子,我感觉我自己年轻好多,虽然是要做妈妈了,但被之放宠的,就还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我迷恋他这种肆无忌惮的宠溺。
他让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老,还来得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盛世恋。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蜗婚(171)
渐渐融入了这个两个男人的家庭里,不过是两天的时间,我觉得我把这里俨然是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他们不管谁先回家,都会和我说说话,然后就洗手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做的菜口味,都是严格的按照孕妇来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样子实在是像个老学究,过于严谨,他捧着一本孕妇食谱大全,高高的个子,系着花围裙,像个孩子一样边炒菜边解说着哪盘菜对胎儿哪里发育比较好。
他说,要生一个极聪明的宝宝,要有音乐细胞。
他夹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里,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总是会告诉他超赞的。
爵我故意刁难他,问他:“那么,什么菜可以培养宝宝的音乐细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里找着,一会又在厨房忙活开来,他说如果不是我在,这套崭新的厨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我算是没猜到,他炒出来的菜,竟然还真是有理由来说服我,这是为增强宝宝的音乐细胞的。
他端上了两个菜,一盘红,一盘绿,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样,好不好看?”他骄傲地解着围裙炫耀说。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这做的是什么菜啊?”我反问,很认真的样子反问他。
他坐下,手托着下巴,说:“你不会真不认识了吧,太打击我的厨艺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吗?”说着他指着红色丝状的那盘菜,说道:“这盘菜呢,我给它取名叫——二胡,因为我用了两根胡萝卜做的。”
我吐血,竟然说两根胡萝卜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看在你这么笨蛋的份上,我给要给你个榧子吃!这个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给它取名叫——双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双琴,不就是给杨小放补充音乐细胞了吗?”他专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认真表情。
这就是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杨之放,我强烈怀疑,以后有天杨小放长大了,杨之放都不会长大,也许创作音乐的人,总是有用不完不会枯竭的想象力,他总能从小事上想到让我开心的事。
没事的时候,若我不和他说话,他就会耐不住寂寞的,找话题说,他只有在创作的时候才会静下来,否则,他喜欢和我说话,就是为了逗我乐。
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看子晚将调着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我讨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对子晚说,千万别给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疯,那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我的酒品,还算不错的,比贤芝好多了,贤芝一喝酒,就有将衣服一件件脱离身体,然后肆意奔跑的念头,她说那样特别的轻松舒畅,特别的真实。
又想到了贤芝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联系了。
我用脚踢踢之放,我说:“以后的一个月,每当杨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债父偿吗?”他抱着我的脚,放在怀里,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么的迷恋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虽然有时我会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般完美的男子吗,而他恰恰还属于我和我的孩子,总是会怕,到最后不过是梦一场。
但在另一个场景里,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离我,那么近,那么得近,近得我闭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睁开眼睛,他就在我身边,我唤出他的名字,他会很快就来到我身边。
这样的住了几天后,我提出要回家一趟,还有二十几天就是预产期了,也许还会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妈妈在身边,坐月子什么的,总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顾些。
之放坚持要陪着我一个月,我问他音乐怎么办,公司新出的专辑MV还没有制作出来,他的那张原生态大碟,还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吗?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摇头,还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当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后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动手机电话薄里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给歌手的经纪人,给他音乐室的乐手,还有制片人,足足打了将近十个号码。
所说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话。
他说他要休产假四十天,他说他要当爸爸了,世界上没什么比当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爱的音乐,也必须要排队等着他的杨小放出生再说了。
MV制作的事,他可以附带着帮制片人出出创意的策划,他不会去全盘负责的,他说那样事无巨细他若都亲自策划,那他除非是有三头六臂。
他说,就算是有六臂,也要两个臂抱季素,两个臂抱杨小放,剩下的一个臂工作,一个臂来处理琐事。
他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他说你别笑我俗,其实我就想过一个小老百姓的生活,钱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尽还复来,不会刻意追逐。
这样的一个完美时而儒雅时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一句话,要了我的泪。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蜗婚(172)
我总会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结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认识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过,半年的相识,难道就可以去托付吗?
转念又一想,这算是闪婚吗?那我和温安年是谈了那么多年,才结婚的,可后来呢?后来是怎样的呢,我苦笑着问我自己,也许,我不应该用时间去衡量之放对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经不起一场过错的婚姻了,同时,也经不起一场错过了,我害怕会错过,对的那个人。
虽然,并不能说,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是错的话,那么定是双方都有错。季素,原并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过错的,不过温安年是先迈出了这一步。
和之放的感情里,我尝试让自己从过去的那一段婚姻里反省,学会怎样做一个永远都能保鲜的妻子,少些猜疑刻薄慵懒,多一些信任宽容精致。
我想,我应该做一个精致的女人,精致的妈妈。
等杨小放大一点,我也会去工作,继续我的导游职业,我喜欢这个职业,把我心里关于美丽和迷人的景点传达给游客,是幸福而美好的职业。
之放请完假,并安排好了他不在工作室时的具体事宜,他准备关机好好陪着我的时候,电话又响了,他看着电话,对我说:“瞧,是那个歌手打来的,估计是问我MV拍摄的事的。”
我心里明白,是那个原生态的女歌手打来的。
“亲爱的,你接电话吧,我把电视声音弄小点。”我温柔且大度地说。
我看着电视上的字幕,我没有刻意去听他的电话,我相信他,他的职业是这样的,要求他和那些女歌手打交道,我想,我能理解并支持他的工作的。
这张原生态的大碟,是他经历了一年多才写出来的十几首歌,跑遍了很多城市,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村寨,他将复古与民俗还有摇滚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他所在的传媒公司签了一个很原生态嗓音的女歌手,是来自台南的,正好适合之放的新歌。
他们打电话,我想我应该不需要猜疑什么,工作上的事,之前的温安年就说是我的不信任毁了婚姻,好吧,那我以后,就要好好的信任。
之放,是不会辜负我的信任的。
他挂了电话,便关了机,坐到沙发边,抱着我,嗅着我发间的香味,他说:“怎么办,一闻到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好像找到了归宿感,我就想睡觉。”
“那你还不快去睡觉去,早点睡吧,我也要睡了。”我说。
他抱得更紧了,呼出的气息就吹在我的脖子边,痒痒的,暖暖的,他说:“我不,我想抱你一会儿,或者,我晚上跟你睡好不好,你带我睡觉。”他撒娇了起来。
“难道你是杨小放吗,要是让杨小放看到你和他妈妈撒娇,可是会吃醋并笑话你的,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要我带着你睡觉吗?”我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杨小放要是笑话我的话,那我就不给他奶喝了。”他手摸着我的腹部,起身趴在我腿间,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听着,我伸手轻抚着他的面庞。
我心里,有些隐隐的痛,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杨之放的,多好,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会是杨之放的缩小版,我想象着他们俩都坐在我一左一右沙发上,那么的可爱,大可爱和小可爱,会都是我的宝贝。
“小东西,你出世了以后,不可以抢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妈妈,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抢光光她对我的爱,否则,嘿嘿,我就不给你喝。”之放说完,马上又抬起脸,对我说:“素素,不得了,这孩子脾气比我还大,我就说不给他奶喝,他马上就一脚踹在我的脸上。”
我笑了,说:“你活该,不给他奶喝,难道给你喝不成!”我话一说出口,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让人听了有别的意思了,我低下头,不说话了。
他挤坐到我身边,说:“你给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臭家伙,我望望吧台那边的子晚,我说:“之放,你说声音小一点,子晚在客厅吧台那呢,要是被他听到,岂不是要在心里笑话我们。”
“不管,反正杨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个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将头贴在我的腿上,看起来,他是那么的乖。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小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说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说说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说,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说:“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小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说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