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身战栗了一下。
正文 第九十六章:蜗婚(96)
车里面的小男孩从车上下来时,我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个可爱的小超人打扮,然后这小超人在杨之放的教导下,就开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楼下叫:“素素素素,下来我们出去玩!”
为了避免小区更多人围观他们,我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和季飒打了招呼,出现在两个超人的面前。我拎着包,看着杨之放,说:“你哪弄的甲壳虫车,哪拐来的孩子,哪弄的这身超人衣服!”
站在杨之放身边的小男人抢着回答说:“甲壳虫车是我妈妈的,我也是我妈妈的,超人的衣服是哥哥去剧院租的。”
我蹲下来,伸手摸摸小男孩的肩膀,他长得好可爱,圆圆的脸配上西瓜头,粉嘟嘟的嘴,黑亮亮的眼睛,真是聪明的孩子,一笑还有单边的小酒窝。穿着超人的衣服,看起来比杨之放穿要可爱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啦?”我牵起他的小手问。
他抓了抓小脑袋,想了想说:“我叫童语皓,我今年……妈妈说,年龄是秘密。”
真逗的小屁孩,装的像个小大人,我说:“你四岁吧?在上幼儿园了吧?”
咎“哇,阿姨你真聪明,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童语皓天真的睁大眼睛崇拜地说。
为什么叫我阿姨,却叫杨之放哥哥,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像阿姨吗,童言无忌,我微笑的拧拧他的小脸蛋,我问杨之放:“大超人,这是你朋友的孩子吗?”
杨之放把童语皓抱到车上,让我上车,说:“这孩子是我前女友的,分手好多年了,瞧她儿子都这么大了,我至今还单身。”
这个孩子竟然是他前女友和别人结婚生的孩子,我将信将疑地问:“你前女友和别人生的孩子,你难道没有一点点的介怀吗?”
他爽朗地笑着摇头,说:“这有什么呢,有什么要介怀的,她有选择和谁在一起的权利,分手之后,她结婚生子我都是祝福她,况且小语皓这么可爱,我要教他跆拳道教他变超人。”
童语皓小脑袋探了过来,用手遮着在我耳边嘿嘿笑着悄悄说:“我妈妈告诉我,要是她嫁给的是杨哥哥的话,那他就是我爸爸了。”
杨之放笑着在童语皓的后脑勺上揉了一下,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童语皓。我却无法理解,除非是他对前女友没有真正的爱过,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大度呢?换了是我,也是做不到的,我不天天欺负这个孩子就算是善良了。
两个超人告诉我,今天去珍珠泉游乐场玩,我看着他们俩的穿着,我犹豫着,一会到了珍珠泉风景区,和两个超人在一起走我会不会也被连累当成异类来观看。
刚开始还有好多人都来找两个超人合影,慢慢的,我觉得身边有两个这样的超人实在是幸福,有人给我们拍照,问我们是不是一家三口,我忙说不是,我说这是我朋友的孩子。
杨之放带着童语皓坐过山车,我就坐在一个凉亭边,看着他们坐在过山车上,超人衣服的红披风在空中飘舞着,勇敢的童语皓比那些成年人胆子还大,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杨之放吓的脸往童语皓的肩上靠。
玩了一天,基本上都是他俩在动,我被杨之放安排是坐船,坐船多没意思,我也想坐过山车,可他硬说我现在不可以。
四岁的小童语皓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我望着童语皓,自言自语的说,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打掉,那么是不是四年后,他也会如童语皓一般的可爱,要是个女孩子,也会是漂亮的小公主。
杨之放就坐在旁边,他听到了我的话,便说:“你不差一点也有个孩子了吗,我劝你那么多遍,你不听,现在后悔了吧?”
“怎么说呢,也不能说后悔,是有些遗憾吧,我这辈子,也许很难再有个孩子了。先不说我身体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再轻易动和谁结婚生子的念头了。”我凄凄然地说,很快我就换了乐观的语气,深吸一口气,说:“也许吧,也许我会遇到对的那个人呢。”
离开珍珠泉时,童语皓还睡在我怀里,他妈妈打电话来了,杨之放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童语皓,你妈妈来电话了。
他很快就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妈妈,他接过电话,意识还有些刚从睡眠中没过渡过来,小声地叫了一声妈妈,然后就一一的告诉他妈妈他今天和一个很漂亮的阿姨一起在游乐场玩了,他还穿成了小超人。
童语皓乖巧的听着电话里妈妈的叮嘱,点着头,认真地说:“嗯,妈妈我记住了。”
挂了电话,童语皓仰着头对我说:“素素阿姨,我妈妈说你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她叫我要听话,不许乱说话惹你生气。”
我脸红,这回他是叫杨之放杨叔叔,可能他觉得叔叔阿姨才比较是一对的吧。
我揉揉他的头发,说:“我和你杨叔叔就只是好朋友,小孩子,不可以说大人的感情问题哦。”
“你就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啊,是他找我商量要扮成超人让你开心的。”没等杨之放的手伸过来堵住童语皓的嘴,他已经把话都说出来了。
我暗暗窃喜,杨之放啊,原来是这样,是为了哄我开心,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呢。
“不是,那个我嘛,就是,哎,你别听小孩子说的话,他是逗你玩呢,对吧,小语皓?”杨之放故意装出凶相咬牙切齿的对语皓说。
“嗯嗯,是的,我说着玩的。”语皓低下头,使劲的点头,那样子,真是让我忍俊不禁。
正文 第九十七章:蜗婚(97)
在马路的一边,站着一个温婉的女子,提着一个乳白色的小坤包,静静地站在树下,童语皓指着那个女子,骄傲地对我说:“素素阿姨,瞧,那就是我妈妈,漂亮吧。”
我看看杨之放的脸,肯定地说:“嗯!真漂亮,相当的漂亮,你之放叔叔没有娶到你妈妈真是可惜了,不过这话你可别让你爸爸听到。”
童语皓对我眨了一下左眼,鬼灵精怪的说:“我当然知道,之放叔叔,车就停在路边吧,我自己下车和我妈妈回去,你和素素阿姨去拍拖吧。”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知道拍拖一次,我和杨之放面面相觑,我扶着小语皓下车,朝路边的语皓妈妈微微笑,她也对我报以微笑。真是美丽的女子啊,杨之放你小子没福气啊。
看着语皓牵着妈妈的手连蹦带跳的走着,我幻想,母性又开始泛滥了我,要是我有这么可爱聪明勇敢的儿子,该是多么的幸福,这辈子就有这么儿子都知足了我。
杨之放拿走在我眼前晃晃,说:“别看了,那到底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你的,你要是喜欢,就生一个呗!”
我白了他一眼,说:“跟谁生?难道跟你生啊!”
咎他顺水推舟地说:“行啊,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杨小放!”
我握起拳头假装要打他,想想他可是散打高手,我还是避免伤亡和平解决,我说:“你先回去把这身衣服换了吧,晚上我请你吃饭。”
“我觉得挺好看的,需要换吗?”他说这话的样子像极了梁朝伟和周星驰的结合版。
“不需要吗?!”我没好气的反问。
他乖乖的换了衣服,我请他吃的火锅,其实也是我自己馋了,可是一个人吃火锅实在是没有意思,就算是他给我陪吃吧。
我想吃超辣的,可他硬是要点了鸳鸯的,还三令五申不许我吃辣的,让我吃三鲜的那一半。我和他边吃边聊,和他说话,是非常有意思的过程,他总是能逗得我笑。
到底是作词人,他总是有那么多有创意的想法,偶尔还会特别的像文艺青年,我问他为什么童语皓的妈妈菲琳会和他分手,我觉得,他们站在一起,真的是很郎才女貌,而杨之放也是经济条件不错的,还有才气,菲琳为什么没有选择他呢?
他摇摇头,英朗的面庞不管怎么样的表情都是那么的帅,我们周围桌子的女士皆不停地往我们桌子这边看,花痴是越来越多了,这年头,能在大街上碰到一个超级帅哥真是不容易,何况是在火锅店。
杨之放高大深情五官很立体,中葡混血的他,加上作词人作曲人这职业的熏陶,特别有贵族气质,特别像美剧里面的男主,纯属招蜂引蝶型。我想菲琳一定是受不了他这一点才离开他的。
我想起来他还没有把菲琳的甲壳虫车还给菲琳,我说:“你忘记把车还她了。”
他又是摇摇头,说:“是她还给我了。这车是以前她做我女朋友时,我买给她的,这些天,她硬要把车还给我,还说……”
“她还说什么?”我好奇心可真严重。
“她说让我把这车物归原主,把车应该交给我身边爱我的女人。”杨之放说着将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推到我面前。
我紧张的忙把钥匙又推回到他面前,我心跳加速,慌了,哎呀,这是在间接向我表白吗,可这也不是场所啊,我说:“还是别给我,我哪承受的起,我都是离过婚的人了,我怎么可以接受你呢!你还是再多找找别的更好的女孩子吧。”
心脏那是一个小小的波动啊,我双手叠交放在腿上,低头不好意思看他了。
他还是摇摇头,用那张迷人的嘴,对我说:“这车我想先放你那,一是呢,这车我没地方停,我看你小区里免费的车位还是蛮多的。二是,我可能没经过你同意,就私自决定了一件事,还是主要关于你的事,我怕你以后会生气怪责我,我想,先贿赂贿赂你,你要是生我气了,下手就别那么狠。”
我瞪大了眼睛凶巴巴地说:“怎么,你做了什么伤害我的事,你不要吓我啊,你快点老实招来,做了什么对不住我的坏事?”
“这个现在说还不是时候,待会我带你去个地方,我自然就会告诉你是什么事的,前提是,这事还真不是伤害你的事,是对你好的事,我想帮你,真的,季素,我不想看到有天难过。我私自做了决定,我可以负责到底。”他眼睛望向我,坚定地目光。
他一只手拉过我的手放在桌子上,将我的手指扳开,然后将车钥匙放在我手心里,再把我手指合上,说:“如果想让我安安心心度过这几天,你就先收着车,你很快也就不方便走路和挤公交上班了,有辆车还是方便些。”
既然这么有诚意,那么我恭敬不如从命,暂且收下,我主要是想听他到底是做了什么主意,把他吓成这样,好像我怒了就会跳出来灭了他一样,既然出发点是为了我好,我又怎么会蛮不讲理呢。
我说:“那钥匙我先给你保管着,车就停在我家楼下,不过待会你可必须告诉我究竟是瞒着我做了什么事,不然我非急死。”
他答应了。
然后他主动地告诉我,菲琳为什么会跟他分手。
原来菲琳和他分手后,不久就结婚了,菲琳的丈夫没有杨之放高大帅气也没有杨之放多金,可菲琳就是深爱着她现在的丈夫。
她给杨之放说的分手理由,就是和杨之放谈恋爱,太缺乏烟火味了。
正文 第九十八章:蜗婚(98)
我反问:“什么叫缺乏烟火味?是像我和温安年那样的天天打仗的火药味吗?”
杨之放喝了口绿茶,说:“她说和我这种职业的男人谈恋爱,没有过日子的感觉,我只会为她写歌,写诗,唱动人的情歌给她听,会制造一些浪漫和惊喜。可她丈夫虽然温温吞吞,却很踏实,能在生活中的琐事中照顾她,做拿手菜给她吃,她生病了就在医院跑前跑后,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但是,他能给她有人间烟火味的爱情,而我给她的,只是纸上谈兵的爱情。”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随意地说了句:“嗯,我大概都能理解菲琳了,毕竟写诗歌谈情山盟海誓是不能过日子的,爱情过后,终归还是要回归到尘世,或者更恰当是俗世。婚姻,本身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不俗的婚姻,是不长久的。比如我和温安年,相爱的时候惊天动地,一点也不凡俗,所以婚姻的寿命经不起俗世了。”
“是的,我没能带给她安全感,那时候我灵感来了,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歌,有时几天都不能陪她,她还不敢打扰我,生怕把我的创作灵感都打跑了,她应该是孤独的吧。她现在丈夫对她很好,宠着她,样子很实在的男人,话不多,但说出来都是让人很踏实。”杨之放是自叹不如,被这样的实力派对手打败,他是甘拜下风了。
女人总是能遇到这两类男人,一类是偶像派,外表帅气,才情出众,温柔款款。一类是实力派,外表不出众,总是默默的替你想到你没想到的事,温暖踏实。
一个是温柔,一个是温暖,你会选哪一个?
如果我还年轻,我还没有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我当然会选择温柔,如今,我更需要的是温暖的,踏实的,我一眼望去他,我就能肯定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在那儿,一直都在那儿,对我不离不弃。
“为什么我身边就没有这样的踏实温暖的敦厚男人呢?”我抱怨着说。
杨之放说:“有啊,程朗就是啊,上次你去丽江带团,他也是不放心你,所以才拜托我跟着你的,他就是那种会默默关心人,想你之所想的男人。”
“可惜,可惜我不是二十岁的我,如果我要是回到最初,我会考虑接受他。现在,我不想以一个离异女人的身份来闯入他的生活,他可以找到比我好比我年轻的女孩,我会把他当兄长当上司来看。”我说。
杨之放他抬眼用很专情的目光看我,说:“抛开这些,如果我和程朗让你选一个跟着过日子,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几乎是想都没想的就回答,说:“当然是程朗咯,连菲琳那样的美丽女人都没有自信和你这个音乐大才子在一起,何况是我呢,那些女歌手都抢着要你写的歌,你的歌是那么的炙手可热,你天天和一大帮明星美女有钱人呆在一起,我多没安全感。”
他点点头,将杯子里剩下的绿茶一饮而尽。
其实,如果是程朗问我,我就会回答我会选择杨之放。这两个男人,都是那么的优秀,我要是痴心妄想,那就有母癞蛤蟆想吃雄天鹅肉的嫌疑了。
我以后,也会考虑再婚,但我会很慎重,也要考虑自己的情况,不能高估自己,也不能低估对方。这是以后的事情了,暂时我还没有想到要开始新一段恋情,我就想快乐的调整好自己的心情,然后努力工作存钱,买一个大房子,和弟弟还有妈妈在一起生活。
“其实,我没你想像的那么有女人缘,那么的花心哄女人开心,菲琳结婚后,我也就把感情放一边了,我对那些主动和我搭讪的女人都一概轰走。我也很少再写歌了,一年也就写几首歌,剩下的时间,我就去教孩子跆拳道,游泳,这样也挺好的,我很快乐。”他说。
“快乐就好!”我说。
吃完了火锅,我乖乖地跟着他,他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然后就会坦白告诉我究竟背着我给我做了什么决定。我见他辣的有些吃不消,喝了好多绿茶,我暗暗庆幸我吃的是三鲜。
车竟是开到了一家不孕不育医院,我纳闷地说:“你带我来这里干嘛,是你要看不孕不育吗?”
他说:“你跟着我来就清楚了。”
我跟着他,进了该家不孕不育医院,这时门诊部还有一些患者在长椅上坐着。都是一些年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杨之放把我安排在一个座位上坐下,我身边坐着两个拿着病历卡的女人,然后杨之放说他有事先去接个电话,一会就过来找我。
坐在我右边的妇女,身上还披着一件男士的外套,一定是她丈夫怕她凉到给她披上的,她扭过头问我:“你也是来求子的吗?”
我忙摆手摇头说:“不是,我是陪朋友过来看看的。”
“哦,那就是你朋友身体有问题了。唉,我们都是这样的人,我知道这求子的苦啊。”她一声叹息,她很消瘦,脸色看起来也很蜡黄,颧骨瘦得高高的凸起着。
“你怎么了,怀不上孩子吗?”我关切地问,又联想到自己的身体状况,我担心的想有天我想要孩子了,会不会也像她这般求子心切而无奈。
她又叹了更重的一口气,手指在病历卡上弹了一下,说:“为了怀个孩子,十年啊,我们夫妻整整盼了十年。说来不怕你笑话,我们跑了全国各个治不孕不育的医院,这辈子就是为了生个孩子在奔波,看到别人怀里抱着孩子,我真心酸,怨自己肚子不争气。我和我老公每晚睡觉,有点力气都努力在造人行动上,开始是我有问题不怀孕,可能是他压力大又紧张,总是带着任务同房一般,现在我老公也有问题了。你说说,这多悲哀啊。”
正文 第九十九章:蜗婚(99)
十年的时间,全国各个城市的奔波求医,就是为了怀上一个孩子,可以看出她是多么的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我安慰着她说:“你也别太愁了,我听说这家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很有成果的,好多你们这样的夫妻都怀上了孩子,就等着好消息吧。”
她这才略微地一笑,说:“是啊,我也是慕名来的,要是这次再怀不上,我们就真的死心了。我就去领养个孩子,就当是亲身的来养。我现在走在路上,只要看见是挺着肚子的孕妇,我就羡慕,为什么我肚子就挺不起来。有些女人不想要孩子,还轻易的怀了孕,特意去医院将孩子打掉,像我这样的,要一个孩子多难啊。”
确实是的,在妇产科医院,每天都有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在做人流,在那些女孩子看来,怀孕是既简单而轻率的事情,没有一点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己身体的尊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腹部,不久前这里也孕育着一个小生命,而我仅因为对温安年的仇恨,我拿掉了这个孩子,在我的内心是多么渴望有个孩子叫我妈妈,我陪伴着照顾着他成长。
我低下头,陷入了沉思,我会不会有天想要孩子的时候,也会像身边这么女人一样痛苦而艰难,一个不能做母亲的女人,该是多么的不完整。
一个女人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传来,她双手捧着脸,往一个男人身边走,那该是她丈夫吧,这么年轻的女人,哭得如此伤心,难道也是因为怀不上孩子。
咎看着他们夫妻抱在一起,男人脸上强忍着悲伤,女人在男人怀里哭泣了一会,冷静下来对男人说:“要不我们离婚吧,你去和别的女人结婚生子,我不想再拖累你了。”
男人将她搂地更紧了,爱怜地说:“说的什么话,我们是夫妻,有什么事我们一起承担。”
默默地看着这一幕,我心里五味杂陈,既被他们感动,也想到了我自己。我害怕会有一天我和她们一样,想要一个孩子那么难那么苦。杨之放,你跑到哪里去了,你是故意想让我后悔打掉孩子是吧,就算是我后悔了那又能怎么样,只会让我更痛苦。
孩子已经没有了,这一切都晚了,如果早让我看到这一幕幕,我或许不会那么坚决的打掉孩子,就为了惩罚温安年,可伤害的损失的还是我自己。
我对坐在我旁边的妇女说:“前几天,我刚刚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孩子三个月大了,我把他引产了,我的身体状况也很不好,属于怀了第一胎后,就很难能再怀上第二胎了。”
她有些激动地拉住我的手,问:“你怎么这么糊涂啊,这是老天赐给你的孩子啊,如果是我,就算医生说生下这孩子会有性命之忧,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生下。我们这样的女人要一个孩子多难啊,你怎么就不珍惜呢?”
我看着她急切地目光,我有些内疚,在这个求子心切的女人面前,我轻率而冲动的堕胎,可我真想听听这个陌生妇女,对我选择引产的看法。
“我是在离婚之后的两个月,才得知我怀孕了,怀孕三个月,还是我前夫的,而我前夫,有了新欢。所以,我把孩子打掉了,你觉得,我这么做,值得吗?”我问她。
她叹息一声,直摇头,说:“你太糊涂了,你何必总想着你前夫对你的所作所为,而把这些罪责都加在孩子身上,它多么无辜,而你自己,也错过了当母亲的机会。而你前夫,他没有任何损失,他照样可以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延续香火。可你呢,你自己值得吗?”
我想着她说的话,颇有道理,也是啊,孩子是无罪过的,我要一个孩子也是无可厚非的,我不该太在意这个孩子的父亲犯下的错,当时心里想的都是对温安年的恨,现在想想,有什么比当母亲更幸福的事呢?孩子我可以独立抚养,可以给他找一个新爸爸,一样爱他。
只要我努力,我真心的好好的去生活,幸福总会是公平的。
只可惜太迟了,当我醒悟我放下仇恨,想开展属于自己美好的人生时,这个孩子,已经注定从我人生中擦肩而过了,他只做了我三个月的孩子。
他那么乖,也不闹,我这三个月过的是多么苦的日子,泪水泡着,怒火烧着,和秦汤汤打架对骂,他都顽强的存活在我的子宫里。
我想着就难过了起来,自己过了几天开心的日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现在想,是我心里根本都没有放下引产的阴影,我的心,还是牵挂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