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避重就轻,我实在不知道。如果真有什么阴暗的秘密怨恨,恐怕也不至于耿耿于怀至今日。
临毕业前她遇到了一些麻烦,毕业典礼都没参加,就飞去英国了。
我没有告诉过她,为她这点麻烦,我也去做过努力。我们之间没那么肉麻恶心。
L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是,毕业快乐。
如果你觉得
这个故事的结尾断得莫名其妙,那我想你明白了我的感受。校园女生需要朋友更像是草原上的动物需要族群,并非渴求友情,只是
不想被孤立,所以哪怕不喜欢这个朋友也忍让着过日子,久而久之有了点感情,回忆时候一抹眼泪,都能拥抱着说友谊万岁。
我一直说我和L是不同的。我们没有凑合。就像美羽气急败坏地强调,她们是至交,至交。
于是连人家的十年重聚首,朋友一生一起走都无法拥有。
当我离开了校园,也就没有了寻找族群的需求。成年人不必总是掏心掏肺,也没有人想要抚摸你的肚皮,天大的委屈只要睡一觉就能过去,咬牙走呗,走到后来即使谁问起都懒得梳理前因后果了。
谢天谢地,毕业时我才失去她,这样会好受很多。福岛地震的那天,我终于收到她的邮件,她以为我又回到日本留学去了,
问我是否安全。
她是多不关心我才能记错我的去向,又是多记挂才会这么急切。
千言万语哽在胸口。我们聊了几句,早已没有当年的默契。太多话需要背景介绍,我们都懒得说太多。
这次,两只狗都没有露出她们的肚皮。
昨天走在路上又听到这首歌。
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L,你有吗?
“千佳,我们是至交吗?是吗是吗,是吗?”反正在动画片里,千佳最后被烦得不行,斜着眼睛看美羽说。
“算吧。”
水晶
我和她这样的女生,都不曾拥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我从小妒忌世界上所有数学好的人。
被奥数折磨过的小孩往往都经历过一个自我怀疑的时期。成年人总是喜欢用“人人生而平等”来哄骗小孩子,小孩子又把这句本来用于阐释人权的名言理解到了天赋方面。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原来大家并不“平等”。同样圆圆的脑壳里发生着不同的风暴,我绞尽脑汁无法理解的鸡兔同笼,在某些人眼中像解开鞋带一样容易。
我第一次想要问“凭什么”,差点忘记了曾经我自己春风得意时,也一定有人对着天空默默地问,凭什么。
以前有个朋友说过,她觉得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值得被妒忌:智商和美貌。因为这是老天给的,出生前无法选择。大富之家会落魄,爱你的人会离去,只有与身体有关的资本一直完全属于你。
在学生时代,我们在审美上往往是蒙昧的,所以更容易引起注意的是成绩。但做过尖子生的人都知道,在尖子生的世界里,也有等级划分。你见过的所有“假装自己并不努力”的尖子生,内心都有一个最深沉的向往,那就是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努力本是可贵的优点,但是在肤浅的年纪里,它是我们伪装天才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伪装天才曾经是我的好戏码,甚至一度骗倒了真正的天才。
初二的时候我渐渐
和班里的一对好朋友玩到了一起,两人结伴变成三人同行。那时候《流星花园》风靡全校,大家给这对姐妹花分别起名为大S和小S。
大S数学很好,小S人缘很好。我自然是先和小S成为朋友的,即使后来变成了三人行,中心人物也永远是小S。没有她,我和大S就只能围绕着边角料说些不咸不淡的话,但是如果小S在场,我和大S就能互开玩笑,聊天打闹,像是真的朋友一样。
回头想想,真是奇怪的关系。
在我几乎快把初中同学忘光了的今天,一闭上眼睛,仍然能清晰记得大S的样子。我们初中的校服难看得无以复加,肥大的藏蓝色上衣,红棕色西服领,难以想象的撞色,丧心病狂的款式,穿在她身上,却丑得很柔和。她并不算美人,却连这种校服都能够驯服。也许因为她总是脸色苍白,下巴尖尖,狭长的丹凤眼没有过多情绪,开怀的时候也不会流露笑意;鼻翼两侧有些淡淡的雀斑,却因此透着一股机灵劲,像刻板化的美国青少年电影里最聪明的那个,总是长着一点雀斑,仿佛智商满溢,洇透了面皮。
记忆里比她的外貌更清晰的是一个画面。我们三个前一秒刚因为一个八卦而哈哈大笑,小S忽然说要去买只水笔,转身跑进了文具店,而我和大S就这样默默地站在原地等她。一阵风吹过来,笑声被吹散,我们并排站
着,看向不同的方向,中间总是隔着一大段距离。
学生时代我远没有现在这样自我,所以很害怕冷场,在各种朋友圈子里都尽职地扮演着谐星,从不曾像面对大S一样,别扭、尴尬、无言以对。
大S拥有很聪明很冷静的头脑,写一手漂亮的连笔字,数学成绩总徘徊在满分档。她是个腼腆的人,我不是,所以这沉默多半是我的错。
时至今日我终于能轻松地承认,我妒忌她。
这看上去是没道理的。在学生时代最简单粗暴的比较体系里,我是班里的第一名,比也是和紧咬着我的第二名去比较,还轮不到大S;性格上我比她开朗活泼,人缘也更好;如果我说我羡慕乃至妒忌她,连大S自己也会和其他同学一起说,我这只是在假谦虚,不地道。
所以这反倒给了我一个机会轻轻松松地掩饰自己的妒忌和敌意——我干吗眼红你呢?我没必要嘛。
可是妒忌还是滋生了。在数学课的教室里,在老师抛出一道高难几何题并殷殷期待地巡视全班时,在我担惊受怕地低下头而大S被点名时,在她随随便便用了几种解法时……妒忌就这样生根。
然后每天每天汲取营养茁壮成长——有时候用她的聪慧,有时候用我的笨拙。
数学老师总是喜欢拿我们作比较,当着班级同学的面、办公室里只有我和她的情况下,无时不刻。她被夸奖了很多方面,而我只得
一个字,稳。
稳就是笨,细心的笨。
我的虚荣心总是以各种面目搅乱我的生活,它时常伪装成上进心,在耳边悄悄地、不怀好意地提醒我:大家都觉得你只是努力,其实你不如她,你可怎么办?
我原应是个春风得意、心高气傲的第一名,却在内心被一个隐藏的黑马追赶得灰头土脸。
更糟糕的是,我短暂地喜欢过一个高高的男生,皮肤很白,笑起来带着一股邪气,对谁都嬉皮笑脸吊儿郎当,对谁都薄情寡义翻脸不认账,女朋友众多,从未长久,唯独对着大S,有种奇怪的耐心和温柔。
他们是同桌。你看,我有这么多理由恨她。
但是我“良知未泯”,所以我有更多的理由,告诉自己,你这是在无理取闹。
所以我把所有燃着暗火的情绪都摁灭在了道德的海洋里,逼迫自己好好面对她,不敢流露一丝真实的阴霾。
朋友就这样以奇怪的方式做了下去。也有过短暂温馨的瞬间。
初二下学期的春季运动会,我们一起跑400米,我们两个都是小组倒数,但好歹没有垫底。小S体贴地拉着我们在跑圈散步至心跳平稳,之后我们三
个就再也没回到班级方阵去,而是偷偷溜到体育场外的花坛边,坐在树荫下聊天。中途小S又跑去买水,就这么剩下了我和大S。
沉默中,她突然没头没脑地开口,说:“一起唱歌吧。”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开
始哼起来了。是徐怀钰和任贤齐的《水晶》,很老的歌曲,旋律和歌词都很清新甜蜜。大S自己一个人唱对唱,万分认真。她的嗓音和徐怀钰不同,是一种略带清冷的沙哑,所以一首甜蜜到腻人的歌被她唱得很清新,很温柔。
我大概知道她为什么忽然这么开心。跑400米时,她的同桌溜了出来,站在跑道内的草坪上为她喊加油。
她唱完就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我心虚不已。我龌龊的心思像是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曝晒得干干净净。我也朝她笑了,说:“唱得真好听。”
从今天开始,也许能够真的做朋友了吧,我想。
然而就在几天之后,我们一起被数学老师抓去参加希望杯奥林匹克竞赛,考点在外校。
我放下了包袱,倒是很轻松,心知自己注定是重在参与了。数学老师的希望在大S身上,我们都知道。
进考场前,大S说她紧张,我笑着鼓励她,说:“你没问题,你很有天分的,
聪明得让我妒忌。”
不知道是不是紧张情绪让她崩盘,这句十二万分真诚的、剖白内心的话,竟被她冷冷地打了回来。
她从来都对我客客气气的,那天却讥讽地笑着说:“我爸说过,有些人就是放屁带沙子,连挖苦带讽刺。”
说完之后她自己也尴尬了。我没有还击,但也没有解释或者圆场。我们就肩并肩,僵硬地随着人潮涌入考场
。
谁也没进复赛。但只有她让数学老师失望了。
小S听说了事情的经过,觉得不可思议,两边说和了很久。对我,她说大S绝对不是故意的,而你也不要因为她口不择言而生这么大的气。
我说:“问题根本不在这简单的一件事上。”
小S沉默了很长时间,才坐到我旁边说:“你都感觉到了?大S的确和我说过,她很讨厌你。她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妒忌你,可她就是讨厌你。”
原来她们竟然都被我伪装出来的“从不努力学习的永远笑嘻嘻的第一名”的样子骗住了。大S觉得我说自己妒忌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漂亮话,不过又是在假谦虚,骗取好感而已。
多有趣。我那么讨厌她的时候,行为无可指摘,放下了妒忌心后想要靠近她,却暴露了自己的丑恶嘴脸。
而真正让我释然的,却是小S说,她一直很讨厌你。
我无比感谢她的讨厌,她给了我一枚“被天才视为对手”的荣誉勋章,又给了我一面可以从此光明正大讨厌她的挡箭牌。
我很高兴,我们再也不必做朋友。
韩剧《大长今》里面有个我很喜欢的坏女配,她喜欢了男主角一辈子,男主角喜欢了女主角一辈子。坏女配拥有不输给女主角的天赋和远见,却命运不济,被家族使命紧紧捆绑,做了许多坏事。在大结局里,坏女配被赶出皇宫前,特意向女主角道别,一生的对手就此成
王败寇尘埃落定。
我本以为她会说,“如果我是你,我得到了×××的爱,我师从
×××,我也会拥有和你一样的命运,所以凭什么!”
然而她只是说:“这就是我。我不能完整地做一个崔家人,也没有能够坚持自己的想法;没有完整的自信,也没有完整的自卑;没有完整的才能,也没有完整的野心;没有完整的爱,也没有完整的被爱。”
一半拼搏进取,一半乏力回天。对于自己落败的一生,她没有埋怨,只是诚实地说,我输在不纯粹。然而这世界上哪里有真正纯粹的人。
当时我那位言情剧爱好者的美国室友看着《大长今》的结局,无比艳羡地说她喜欢女主角长今——clearascrystal。
她拥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那么我们呢?我和大S这样的女生,拥有的又是怎样的一颗心?
初中毕业之后,班级同学一起出去溜旱冰,大S中考失利,只过来和班主任打了个招呼,没有参加后面的活动。
我进门的时候她正离开,我们在校门口相遇,都停下了脚步。
和以前无数次单独相处时一样,只有沉默。她用那双冷淡又冷静的眼睛看着我,正午的阳光下,苍白的面孔依旧像一捧清雪。
她对我来说至今是一个谜,正如我对她。
我武断地猜测,我们的存在对彼此来说又都是幸运的吧。成长终归是孤独的,然而在漫长的、和自己
较劲的岁月里,幸而我们还有对方,这让那些自怜、自恋、妒忌和困惑,忽然都有了安放的位置。所有的得不到和为什么,都化为了一张具体的脸。
我们有天赋却不安心,够努力却不甘心,永远在担忧,永远在寻找。就像两只井底的蛤蟆,困在小小的格局里,以为只要弄死对方,就是这世界的王。
直到跳出去,淹没在广阔的天地间,时隔多年,突然怀念起那种以为只要赢了一个人就能永远开心的年纪。
然而最好的事情是,我们长大了,我们跳出去了。我和她这样的女生,都不曾拥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最爱演唱会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和我一起吃过火锅的好朋友都知道,我最喜欢吃的是青笋条。
一定要切成条,青笋片我是不吃的,觉得破坏了纹理和口感。我并不是在饮食方面十分讲究的人,凡事差不多就好,饭菜里挑出头发丝也能平静地扔在一旁继续吃,却曾经为了青笋而一遍遍叮嘱店家务必改刀。
莴苣、莴笋、青笋,是一回事。二三十年前,东北的冬季漫长而单调,家家户户很早就开始储秋菜,在楼下划分出一块块小阵地,晾晒着土豆、白菜、白萝卜和大葱。绿叶菜要去很高档的菜市场买,种类很少,价格贵得令人咋舌。
小时候我就是一边吃着酸菜炒肉一边读《长发公主》的故事。
她并不是公主,只是一对普通夫妇的女儿,母亲怀着她的时候,发疯一
般地想要吃莴苣,自家没有,便指使丈夫去巫婆家里偷。几次三番,丈夫到底还是被巫婆抓到了。巫婆说愿意让他把莴苣带走,交换条件是,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必须送给巫婆。丈夫无奈答应了,每天去巫婆家里拿莴苣给妻子,新生的女儿毫无商量地被巫婆锁进了高塔。
身为物资贫乏地带长大的人,我一直是通过书籍和电视汲取二手经验来认识大多数食物的,但看过那么多讲美食的文章,没有一篇比得上这个古老的童话。
莴苣到底有多好吃,让人
愿意用亲生女儿来交换。人生中你会遇见很多朋友,大部分只适合吃吃火锅唱唱歌;很少一部分,
会让你想要安静下来,给他们讲讲长发公主的故事。更少的那几个,和你读的是同样版本,和你一样想知道究竟多好吃的莴苣会让人用女儿来换。
大约八年前的深冬,大学南门外一家叫“半分利”的小火锅店,一个广东男生问我要不要吃青笋条。
“涮火锅很好吃的,你是东北的,应该没吃过吧?我小时候读《莴苣姑娘》,她妈为了吃莴笋,连女儿都可以拿出去换——怎么了,你笑什么?”
笑是觉得我们可以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然而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第一次见到“莴苣姑娘”是在大二深秋的午夜。
宿舍熄灯早,教学楼关门更早,期中考试前抱佛脚的学生将校园周边关门较晚的餐厅统统挤成了自习室,店家们早就习惯了,索性一过10点钟就变
身水吧,进门收费15块,自己找座,可乐畅饮。
一个高中同学拉着我选了同一门通选课,我们连着三天晚上在餐厅刷夜写小组报告,回宿舍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北京少有这样湿漉漉的天气,冷清的路灯下能嗅到露水的味道。同学忽然用肩膀顶了我一下,努努嘴示意我看前面。
两个男生走在七八米远的前方,一个目测一米八五,另一个和我差不多高,两人都穿着连帽外套,高
个子戴着帽子,好像并不想理会身边人。
矮个子浑然不觉,时不时侧过脸和高个子讲话,得不到回应便赌气似的用肩膀去撞他,高个子也不反抗,任由他将自己从左侧人行道推到马路右侧的花坛边,才快走几步拉开距离。
矮个子欢快地小跑几步,再次和他并肩。整套动作重复。“怎么了?”我问。“你看不出来那是谁吗?”同学指着高个子。
我依稀认出来他是高中理科班的校友Z。一个白净的男孩,爱打篮球,和我们选了同一门课,但之前并不认识,一个星期前我刚刚通过了他的校内网好友申请。
眼前的状况一目了然。我们心存不轨,远远跟着他俩在宿舍区穿行,眼见Z把同伴送到了28楼,不断招手道别,催促男生回去。
那个男孩走了几步,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赤名莉香一样再次转身,没料到Z已经大步离开了。腿长的人走路快,他们忽然就隔得非常远。
我第一次见到“莴苣姑娘”的正脸。橙色路灯下,十分平凡的五官,十分生动的失落,很快被他用帽子统统拢在阴影里。
我自己走回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收到了一条短信。“你们跟踪我?”
我自己都不记得究竟什么时候和Z交换过电话号码,十分窘迫,刚刚编辑好一段解释和道歉的话,一回头发现Z就站在我背后不远处,笑着问我要不要聊聊天。
毕竟我们是校友,
有很多共同认识的朋友可以讲,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午夜静谧的校园里有无数分岔路可以兜圈子,Z尴尬笨拙地澄清自己并不喜欢男生,我微笑听着,倒映着灯火的湖面被风吹起涟漪。
很自然就熟络起来,渐渐地在课堂上帮彼此占座,偶尔约着一起吃饭。Z和我说起过“莴苣”,用词十分中立克制,说他是广东人,军训时候分到一个宿舍。“莴苣”很健谈,待他友善热情,甚至拉着他参加他们社团的长途旅行,大家为了省钱,标间的两张床拼到一起挤五个人住,在城楼上玩“真心话大冒险”直到太阳升起来……
“他有点,有点……怪。”Z谨慎地说。
那时候校内网初创,每个用户都是实名。我回到宿舍,忍不住在搜索框输入了“莴苣”的名字,意外地发现他早就向我发出过加好友的申请,差不
多就在我通过Z的好友申请的当天夜里。
我大概猜到了是为什么。我通过了他的申请,一觉醒来,“莴苣”给我的每一篇日志都留了言。
大学二年级的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专职写作,过剩的表达欲都倾泻到了校内日志里,但碍于看日志的都是生活中的同学,我实在羞于描摹自己的真情实感,所以大部分文章都是搞笑的日常段子,偶有伤感也妥当藏好,至多在某些句子里露出一个线头。
“莴苣”准确拽出了每一个线头。
表达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于是没洗脸也没刷牙,也没有故作矜持,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回复他的留言。
和“莴苣”的笔谈很舒服。他敏感却不酸腐,体察得到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却并不会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欢讲自己的事,细细碎碎,有时候乍一看和日志的内容毫无关联,读着读着,我突然就回忆起在写下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经历了怎样沮丧的心情。
我从前往后一条一条地读,最后一条,自言自语似的,他说,出来唱K吧。就在这时候Z给我发短信说有朋友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来。
我学生时代一直对KTV喜欢不起来,大多数情况都坐在角落给别人鼓掌,一旦被指着说“去点歌啊”就头皮发麻。后来工作了才渐渐明白KTV的好玩之处原来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当时我痛快地答应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里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莴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过来坐在我身边,好像我是他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极大地缓解了我的尴尬。包房里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莴苣催促他们点歌,和他们开玩笑,偶尔因为切了他们的歌而被满场追着打,但最后,一定会坐回我的身边。
他上一秒钟朝唱歌的人喊话“跑调啦”,下一秒突然转过来和我讲,“你初中时候很受
欢迎啊”,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朝着场中某个姑娘大喊,“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为觉得他唱周杰伦很好听。屏幕上出现的是一首粤语歌,谢霆锋的《游乐场》。“莴苣”是广东人,
大家自然起哄让他和Z合唱。他推脱再三,Z不理他,拿起一只话筒自顾自唱了起来,大家跟着拍手,也不再关心“莴苣”的推辞。我在沙发角落找到了另一只话筒,放到了有些落寞的“莴苣”腿上,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我看过你高中在地理杂志上发表的小论文。”
又一次赶在我发问之前,“莴苣”拿起话筒,接上Z开始唱第二段。他唱歌并不算好听,勉强不走调而已,何况,他还那么紧张。
他们一人唱一段,没和声,磕磕巴巴将整首歌唱完,“莴苣”自言自语地说:“我们第一次合唱。”
Z诧异地看着我们,中途偷偷问我:“你们认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和“莴苣”甚至都没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无论在
网络上还是面对面。然而他已经知道了初中时有追求者给我建了一个专门的、
令人羞耻的百度贴吧并在里面写了很多封情书;也知道高中时候我给《地理教育》杂志写过一本正经的小论文。而我,根本不需要问他为什么在万千校内网友中挑中我的日志来回复,因为我什么都明白。
我想我不是被特别关
注的那一个。Z的每一个细微动态所牵连到的女生,“莴苣”应该全部都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