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那万里晴空的确可以感染人的心情。
余绍明用力握住我的手,生怕我走失似的。
人群中,穿白衬衫、牛仔裤的余绍明分外英俊逼人,自有一种过人的潇洒不羁的气质。
我发现很多人侧目看他。
其中也有不少人羡慕地看我,当然这些目光都是我的同性送给我的。
她们的目光里还有些别样的东西,这平凡女子如何吸引住这高大出色的男性?
我微笑。
我也不知道怎么吸引住他。
走出机场,一股热浪袭来,空气里有着浓厚的咸湿的腥味。
我情不自禁深吸一口气,碧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两旁热带风情的植物茂盛蓬勃。整个人立即有了放假的感觉,一下放松起来,心情也愉悦而轻盈了。
我和余绍明深深对望一眼。
他突然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柔软得让我即刻心跳加速。
他揽着我的腰上了出租车,直奔喜来登酒店。
我靠着他,他的肩膀宽阔厚实,十分舒服,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肩膀。
金色的阳光一缕缕透过树阴照下来,泛白的马路沿着碧蓝的海一直延伸,似乎海有多长,这马路便有多长,幸福似乎刹那间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而且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开车的司机不断从倒车镜里看我们。
这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一边嚼着槟榔一边嘿嘿地笑,终于他忍不住问我们:“你们是来度蜜月的吧!”
我们都没出声,不约而同对望了一眼。
是,我们都希望这个假期甜腻如蜂蜜,虽然不是“蜜月”,但也是个甜蜜周末吧!
从上车,到下车,余绍明一直紧紧将手扣在我腰际,我也紧紧搂着他的腰,我们看起来是那么亲密无间,如同所有前来享受爱情、阳光、海滩的情侣一样。
直到进入酒店。
酒店的花园异常美丽,全是热带植物,茂盛而浓密,绿叶滴翠,繁花似锦,姹紫嫣红。
花园里的游泳池内,有穿着艳丽比基尼的洋妞在戏水,笑声爽朗。
穿过酒店风情万种的落地长窗,我们走到酒店前台。
很自然,余绍明只定了一间客房,为避免我尴尬,他让我坐在大堂沙发里等待。
那沙发一坐人便陷下去,立即慵懒,不愿再思考任何问题。
此刻我心跳加速,也不能思考任何问题。
看着前台,余绍明挺拔颀长的背影,只觉姿势无比潇洒自然,连办理手续的小姐都送上最具亲和力的笑容,还不时斜过眼睛瞄我。
是,我如此幸运,竟然被如此英俊的男人垂青!
想到晚上住在一起,医院黑暗角落中种种缠绵景象,全都一股脑出现眼前。
我有刹那失神,但觉喉头发干,膝头发软,心里一阵阵心虚。
直到余绍明走过来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我还觉得脚步有点虚浮。
服务生将我们送进客房,便自动为我们关上门。
容不得我片刻思考,我的唇便被堵住,整个人被他的双臂用力箍住,紧紧压在怀中。
直吻得我大脑缺氧,全身虚脱地挂在他身上,余绍明才放开我,然后轻轻舔了舔嘴唇,坏坏地笑望着我。
我简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巫师的法器,可以瞬间让我放弃所有抵抗,陷入情欲当中。
我连忙左顾右盼,这才发现,房间的长窗正对着海,碧蓝的天空与纯净的海水融合在一起,雪白沙滩,在阳光下泛着银光。
我顿时心驰神往,开心地叫起来。
这一刻,成都所有的人、所有的烦恼都被我抛到脑后。
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起来,吵嚷着要换衣服去游泳。
余绍明温柔地欣然同意。
我赶紧冲到浴室换泳衣。
虽然曾经和他也无比亲密,就差冲破最后防线,甚至想像过无数次冲破最后防线的情景,但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在他面前宽衣解带。
我带了一套两截式泳衣,是无比娇艳的玫瑰色,衬得我久不见阳光的皮肤雪白,镜子里,我顾影自盼,居然也觉得肤如凝脂、细滑紧密。
穿两截式泳衣,最忌讳有小肚腩。
我仔细观察镜中的自己,小腹平滑而且紧致,双腿笔直修长。
我满足地叹口气,差点泪盈于睫,老天对我不薄,以我如此高龄,还能有如此身材,真是够眷顾我了,不然我怎敢与余君这样出色人才走在一起?
我再不敢怪老天不公了!
我连忙往身上涂60倍的高效防水防晒霜。
女人真是矛盾,期望沐浴阳光,又害怕阳光带来的负面效果,喑哑皮肤、褐色的雀斑、细密的皱纹。
简直如同对待爱情一般,渴望爱情的美好,又害怕恋爱带来的伤害。
所以,一开始,女人总是对爱情抱观望态度,自以为小心翼翼,精密保护自己,可是时间一长,还是会一头栽进去,迷了方向,不知进退。就像使用防晒霜,刚开始还能与阳光抗衡,可是时间一长,效用自然减半甚至消失,轻则晒黑,重则晒伤。
嘿嘿,多么相似。
穿上白色宽身浴袍,我走出浴室。余绍明已经在等我。他也换过衣服,与我穿同款浴袍。
他走过来,很自然牵住我的手,轻轻在我额角印一个吻,我知道这个吻纯洁没有杂念。
我拉着他,兴冲冲奔出酒店。
五星级酒店最大好处便是有私家海滩。
雪白海滩,细细的沙,软得似情人的心,时刻会沦陷。
我们赤脚走上去,海风清爽,海浪一层一层涌上来,雪白泡沫,细腻温柔。
呵,是善良的小美人鱼幻化的吧,也许每个细小泡沫全都是得不到爱的心!
顾不得多想,水蓝色大海清澈迷人,连浅滩处,半掩在沙里的贝壳都清晰可见,简直是个浩瀚的诱惑。
我们将浴袍脱下,扔在沙滩上的躺椅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甚至有点拘泥。
是,遇到余君,成都正是冬季,大家都裹得如同一只只肉粽。
这一刻,褪掉衣服,突然看见双方半裸肉身,都忍不住相互打量。
我不敢仔细看,只得埋着头,用眼睛余光悄悄偷看。
呵,果然余君与黑暗中我用手触摸的感觉一样,结实而匀称,身材好得没话说,连腰线也一流。
天天坐班的医生,能保持如此,真是让人诧异。
看得出来,他经常进行户外运动,皮肤是浅古铜色,很性感,尤其是他笑起来,牙齿雪白,俊朗得让人不忍把眼睛移开。
远处沙滩边,几名女子全都回头看他。
余绍明也肆无忌惮看我,目光灼灼,看着自己雪白皮肤,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那么苍白无力的肉身,一定让余君失望。
可是他伸出手,轻轻摸摸我的肩膀,有酥麻电流窜过:“锦诗!”
我白痴似的看着他:“嗯?”
“你有好精致的锁骨!好小的腰,不盈一握。真性感!”他低声在我耳边呢喃。
我面孔一下涨红,赶紧低下头。
他见我不好意思,笑得更肆无忌惮。
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拖着我奔到海边。
水面被太阳烤得温暖极了,但是淌进去,才发现内里是冰凉的,浅水处,虽然不至于刺骨,但是也让人从皮肤表层凉到心里,我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那深不可测的海底想必冰冷如噩梦吧。
也许,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个温暖的诱惑,非寻到最最核心处才知道真相。
可是真相,也许永远深不可测,是大海的深处,月亮的背后,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探得。
余绍明见我冷得发抖了,连忙将我揽进怀里,他的体温立即通过皮肤传递到我心里,与海水的寒意对抗。
我们站在水中,紧紧抱着彼此。
他低下头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感情。
我忍不住长长叹口气,我也说不出这声叹息是满足还是惆怅,不等我自己辨别,他已经将我叹息的尾巴堵住,用他火热的唇。
他毫不顾忌地吻我,让我头晕目眩,我甚至连思索和害羞的本能都被他的吻剥夺了,只知道虚弱地回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松开我,我的呼吸急促地似个心律不齐的病人。
“不冷了吗?”他的嘴角邪邪地上扬。
我害羞地将头深深埋下。
奇怪,竟然真的不冷了,不知道是他的吻撩拨起了我身体深处的热情和温度,还是我的身体逐渐麻木,开始习惯水的温度。
再冷,再热,时间一长,也就麻木习惯了,再有变化也体会不到。
有个试验说,把一只青蛙扔进沸水里,它受到刺激会立即跳出来。
可是将青蛙扔进冷水中逐渐加温至沸腾,它因为习惯了水温的变化,直到被烫死,也不能察觉。
也许,面对余绍明,我就是猛然被扔进沸水里的青蛙,他对我做的一切我都觉得新鲜刺激;而和志谦在一起,我就是那被逐渐烹煮的青蛙,早就麻木到没有任何感觉。
不,我怎么又想起了志谦,如此旖旎风光,我怎么自倒胃口?自讨没趣?自寻烦恼?自找苦吃?
我用力甩头,将他甩到脑后。
我将目光投到余绍明英俊的面孔上,在心里反复对自己说:“别做那自找死路的青蛙,明是火坑,是苦海,就要速速跳出,余绍明是最好的跳板和救命稻草!”
整个下午,我们都泡在水里,余绍明泳技奇佳,精力充沛,体力过人,我几乎每天都能发现他的优点,就像我每天都能发现志谦的缺点一样。
又是志谦,我又用力甩头。
直到手脚被水泡得起了皱纹,我们才依依不舍,筋疲力尽地上岸。
裹着浴袍,我们趟在躺椅上休息。
不时的,有当地农妇,裹着色彩浓烈的头巾,挑着一筐筐便宜得让人咋舌的热带水果,前来兜售。
一不小心,我们竟然买了一大堆。
小米蕉绵软湿糯,小芒果甜腻芬芳,山竹唇齿留香,红毛丹爽滑可口,吃得我忘乎所以,两手无空。
余绍明,在一旁细心伺候着,让我觉得自己像公主一样被人娇宠着,心情明朗得似头顶无云的天空。
然后我们牵着手,回房间各自沐浴。
洗澡时,我才发觉,皮肤不知道被阳光灼伤了,还是被海水刺激了,十分温和的水,淋在上面都生痛,像被无数细针密密地刺着。
看,再美好的事物,都有负面效果。
也许再甜美的爱情,都会带给你伤害,只是这伤害也许暂时隐形了。
幸亏带了乳液,我将全身抹了一遍,稍微觉得好受点。
在房间里休息片刻,太阳开始西斜。
我们打车到市区海鲜大排档去吃海鲜,这里本来是本地人吃海鲜的地方,价格十分便宜,但是渐渐不甘心被宰的外地人也闻风而至。
一走进去,简直人声鼎沸,浓烈的腥味混合着各种爆炒海鲜的香味扑面而来。
我竟然在吃了一大堆水果后,开始觉得饥肠辘辘。
我们点了一小份的鲍鱼涮火锅,然后要了清蒸扇贝、蒜蓉美人腿、爆炒海蟹、白灼虾、椒盐濑尿虾,然后配了两个当地特产的青菜煮汤…
配上海南特有的辣椒黄灯笼做的酱,引得口水与鼻涕同流,口水是被馋出来的,鼻涕是被辣出来的。
我们挥汗如雨,大块朵颐。
难怪民以食为天,美食才是真正性感的尤物,任何人都喜欢,天底下有不爱美女的人,但没有不爱美食的人。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伤心欲绝时,会变得暴饮暴食,食物是填补寂寞的良方,是忘忧草、解闷散…
我一边感叹着,一边埋头苦吃。
一顿饭,吃得我们俩都撑不下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我真是佩服我们俩,竟然把这一大桌子菜全都吃光了。
最后,我们俩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必须相互搀扶着,才能走出春园。
我觉得整个人因着这顿饭变得异常有“分量”,似乎每走一步,大地都要颤抖一下。
我摸着填得满满的肚子,满足地叹气。
回到酒店,我们吃了两片帮助消化的药,决定到海边散散步。
天已经尽黑,余绍明牵牢我的手,与我并肩而行。
我们脱了鞋,拎在手中,脚踏着细软的沙滩,走在浅浅的波浪中。我们留下的足迹,全都被随后涌上来的海水冲刷,蚀落,然后消失。
墨蓝色大海与天穹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清哪里才是交接处。半空挂着一轮浑圆的月亮,橙黄,皎洁晶莹,有柔和的光晕绕在四周。再远些,有稀落的星星,碎钻一般,闪烁着暧昧的光。
海面上漆黑一片,但是再远些,又有点点亮光,是什么东西在闪烁?我不得而知,也许是渔火?
我猜测着。
海风徐徐,清爽而腥咸。
我闭上眼睛,那海风似情人的手,温柔地抚过我的面颊,轻轻将我的发丝撩起。
我沉醉在这一刻的静谧里。
余绍明的吻,像清风一样拂过我的嘴唇,轻轻的厮磨,然后离去,缱绻得让人心醉。
我唇上余温还在,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突然听到“砰砰砰”几声闷响。
夜的平和被打破,我慌忙睁开眼睛,却再一次被惊呆。
远处的天空中,竟然是一朵朵缤纷绚烂的烟花,那明亮而夺目的烟花,盛放在天幕中,半个天空被衬映得流光溢彩…连浓黑的海也被照得微微冷亮。
可是只是瞬间,那烟花坠入海中,跌进黑暗里,天空那仅剩的几条余光,挣扎着,似不甘心,却还是被吞噬。
天空因为适才那刹那的光辉,而变得更加沉寂静默,似一个寂寞的黑洞,要把所有仰望着它的人吸进去一般。
我看得呆过去…
世上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如一场场盛大的烟火,拼尽全力绽放,然后瞬间陨落,只留下无尽的、绵长恒久的寂寞。
也许,我和志谦,和余绍明的爱情,也只是一场场烟火,绚烂美丽。最终,也如烟花般寂寞,陨落至消失,不留痕迹。
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小声在我耳边说:“要不要买烟花来放?很浪漫不是吗?”
我望向他手指的方向,几名当地妇女正挎着篮子,兜售着烟花。
二三十元钱一枚烟花,并不贵。
难怪这么多情侣,争相购买,燃放。
一个个短暂的、刻意的、廉价的浪漫,绽放在天空,多么轻而易举。
那烟花的余烬,黑糊糊,带着浓烈的硫磺味道,散落在雪白的沙地上,大煞风景。
我摇头,故意对着余绍明做惆怅状:“我没有少女情怀,我不觉得烟花浪漫,只觉得凄惶悲凉,它让我想起我的青春,虽然美丽,但是过于短暂。我已经过了追求刹那辉煌的年纪,我渴望天长地久…”
余绍明忍不住哈哈哈笑,用力捏我的鼻子:“你别伤春悲秋,故意做怨妇状。”
我瞪他一眼:“怨妇好过怨男,再英俊的男人,一旦怨起来,保准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
“可我眼前只有个怨妇!”他对我龇牙咧嘴地笑。
我跳起来打他,他飞快躲开,我穷追不舍。
他故意逗我,放慢速度,待我追上去,又猛地提速,拉开距离。
终于我抓住他,用力在他手臂上咬了一大口,他怪叫一声,扑上来反击。
我速速躲开,然后改他追我。
我们像所有最恶俗的电影情节一样,在海滩上追打。
似乎情侣在海边不追打就不成戏。
但是确实有乐趣,恶俗一点又怕什么呢?
余绍明一把抓住我,然后,紧紧箍住我,他的眼睛亮若寒星,直直看牢我,直看得我心里发慌,接着他毫不客气地吻我,吻到我喘不过气,还用力噬咬我的下唇。
我痛得大叫躲开,然后笑着凑到他面前,出其不意地猛咬了他的鼻尖一口。
他继续回敬我,咬我的耳垂,我也礼尚往来咬他的面颊…
我们像两头最原始的兽,以轻轻撕咬对方表示着亲昵和嬉戏…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但是这海岸线还是绵长而没有尽头。
我希望此刻我的快乐也可以像这海岸线一般没有尽头,我承认我是贪婪的,但贪婪是人的本性,我怎么可能免俗?
我本俗女!
运动了这么久,总算把一肚子海鲜勉强消化了,我们找了一个小酒吧坐下。
这是个直接建立在沙地上的酒吧,十分简易质朴,酒吧用简单的棕树树干搭建而成,即便在夜里也极具热带风情,海潮声就在耳畔,清爽的海风一阵阵吹过来,皓月正对着桌子,最妙的是,整个酒吧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
我们一坐下,立即发现,酒吧里播放的是我最喜欢的Norah Jones的歌,这个女歌手把爵士演绎得超凡脱俗,非常特别,她有十分暧昧而温暖的嗓音,让人很容易慵懒沉醉在她的歌声里。
果然,就着红酒,我和余绍明都在这歌声里找到了醉意。
我眼睛蒙眬了,Norah Jones还在吟唱:“Will you think of times you’ve told me,That you knew the reason,Why we had to each be lonely,It was just the season…”歌声里,余绍明的脸庞笼着一层柔和的光,整个人显得异常温柔,那双眼睛,脉脉的,温和而动人。
我不知道我是因为红酒、歌声,还是这月光,抑或只是眼前男人的眼波,总之我觉得自己醉了,整个人松弛下来,嘴角不由自主上扬。
我对着余绍明频频举杯,身体半靠着桌子,姿态异常懒散舒适,但是看在旁人眼里,一定觉得我不正经,颇有醉态。
我突然想起了玺彤,忍不住突然大笑起来。
玺彤在成都这美女如云的第一红粉城里,也算首屈一指的佳丽。
不过美女都有特殊嗜好,玺彤也不例外。她失恋那段时间,夜夜流连灯红酒绿,且无酒不欢。每每熏然薄醉,必双颊微酡、红粉菲菲、双眼似能滴出水来,眼波流转如流星划过,分外风情娇艳。
此时身边众英豪无不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而玺彤亦越战越勇,喝芝华士如可乐,尽数倒入口中。
无奈酒精并不给美女薄面。
别的美女在所有情态下都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连醉酒时也不例外。古有史湘云醉卧花间豪气万千;杨贵妃醉酒更是千娇百媚、名流千古。
可摩登美女原玺彤小姐的醉态却着实令人不敢恭维。
一次我到“红色年代”找玺彤,四处找寻皆不见她倩影,只好准备独自闪人。突然,见一女子在门口扶着扶梯,张大口狂吐不止。奇臭难当,我当即欲掩鼻而逃。
突然那女子抬起头对着我咧嘴一笑,笑完又自顾自埋头狂呕,片刻又抬头对我笑。
所谓边吐边笑就是这个样子了。
这失态之极的女子竟然就是我要找的玺彤。
我惊异不已。
事后我常常将这一幕当作笑柄用来威胁她、讥讽她。
为此玺彤甚至戒酒了颇长一段时间。
见她戒酒,我明白此刻维护自己美女形象的愿望已经胜过她发泄失恋的情绪,能顾忌自己的形象了,感情的伤害也就距离痊愈不远了。
我把此事将给余绍明听,他果然笑得前俯后仰。
要是玺彤知道了,一定挥舞菜刀与我拼命。
可是,朋友就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啊,拿她的糗事换我心仪男子一笑,很值得啊。
我暗自想笑,玺彤常说可为我两肋插刀,比起插两刀,破坏她形象简直是小菜一碟。
熏熏然,我们俩都有些情难自己,彼此在对方眼中,都无比可爱。
我们聊到夜深,连酒吧都要打烊了,才不舍得地相互拥抱着离开。
我甚至觉得步履有点蹒跚,连走直线都很困难。
余绍明低下头看着我,我也仰起头看他,不由自主,我们吻了对方。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吻着,晃晃悠悠地回到房间。
门一关,余绍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我压在墙壁上,用身体死死钳制住我,一只手捧着我的脸,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里,将我头微微往后扯,让我仰起脸迎接他的吻。
他的唇火烫,他的呼吸急促,只一瞬间将我降服,我毫无反抗之力,也毫无反抗之心,只知道迫切地回应他。
我们吻得如火如荼。
这一刻,我们什么都顾不得,房间里,连灯都没开,我紧紧贴在墙上,伸手不见五指,恍惚中,又回到了那个黑暗而暧昧的楼梯间角落里。
整个房间里,静得只听见两个饥渴的人沉重急促而迫切的呼吸,这呼吸里全是满满的火热、赤裸的欲望。
我整个人都酥软无力,全身依在他身上,我醉了,醉在他夺人魂魄的吻里。
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游走,肆意探进我衣服里,他的指尖所到处,酥麻难耐,我禁不住浑身战栗,我多么渴望他的手能够自由无阻地在我身上抚摸撩拨。
这一刻,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像世上所有最微妙尴尬的人际关系,半遮半掩,进退两难,成为最累赘的障碍物,牵牵绊绊,纠缠不清。
我们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仿佛心有灵犀,余绍明开始解除我身上的衣服。
我轻轻摇晃身体,躲开他的手,并低哼出一个“不”字。
这个“不”字,是那么的虚弱无力。
天知道我多么渴望将这些碍事的衣服全部扯掉,可是我却不得不做出一副犹抱琵琶的样子。
好在余绍明深谙:女人说不,还不是半推半就的道理。
我就这样半推半就,扭捏着,成了余绍明的帮凶,将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清除了。
所有的障碍都消除了,我们终于赤诚相见。
尽管以前我们也异常亲密,可是这样赤裸相对,还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