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270章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起点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
“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271章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粉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炽焰只觉面前一阵掌风,他侧身躲开,竟连对方的招式都没看清楚,更别提还手了。他力气大,下盘稳,一拳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揍出好几丈远,是天生的神力,可这股神力比起对方柔和若风的手掌就完全不够看了,不仅如此,炽焰甚至觉得自己好像被压制了。
这怎么可能!
清欢虽然力气不及他,但灵活度和柔软度却是熊一样的炽焰所望尘莫及的,尤其她还非常熟悉人体关节,别看那只是柔柔的手指,可若是点在了哪里,却足以令人痛不欲生。
好在大堂足够大,两人突如其来的交手让掌柜的都看傻了,赶紧让所有人退后,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两个城主突然间就大打出手了,不是刚成亲没几个月听说感情还好的如胶似漆吗?那现在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
炽焰清欢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都是厉害的人物,对方对自己来说都是棋逢敌手,这会儿打的兴起,炽焰胜在拳头重抗打击能力强,清欢则胜在敏捷优雅身形极快,她从不和炽焰正面对上,对他挥过来的拳头也是能避则避,实在是避不了便借力打力以此化开,然后以此攻击他身上的穴道与关节。初时炽焰并未察觉,只感到有时候她的手指和掌心会拂过自己身上,他不以为意,所以当他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原本威力极大的拳头逐渐失去了力气,明明他滴酒未沾,但整个人却突然像是醉了一样对不准,拳头挥出去的方向和心中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炽焰觉得只是陪新婚妻子玩耍,清欢就是会武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几招后他收起玩乐之心变得格外认真,但却逐渐力不从心起来,而清欢脸上连汗都没有一滴。
看她打架是一种享受,每一招每一式不仅都击在要害,而且非常美观优雅,和炽焰完全是天差地别,一刚一柔,一黑一白,最后竟是以柔克刚,完全将炽焰拿捏在了手里。
毕竟身边还有人,在外人面前不能让炽焰输得太难看,所以清欢最后只是反剪了炽焰手臂,这时候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她轻轻一踢他膝盖,他便整个人扑在了身旁用来给客人休息的椅子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
炽焰也是目瞪口呆,比起被打败的羞耻,震惊更夸张的写满了他的脸。
这时候,赢了的清欢却又变回了那个柔情万千体贴温和的妻子:“城主,承让了。”走过来在他身上几处穴道轻点。“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城主可不能食言。”
炽焰的脸色五彩缤纷分外精彩。他想瞪清欢,却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毕竟之前都说好了,而且他也不是因为轻敌才输,是的的确身手不如她。想到这里,炽焰虽然脸色不好看,但却仍然道:“愿赌服输,回去之后我就安排。”
“那就多谢城主了。”清欢对他微微一笑,像是没看见他脸色般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么现在,咱们找家酒楼用膳吧?”
好在炽焰戴着面具,否则一定会有人看到他涨红的脸,以及内心的泪:嘤,他输了……


第272章 第二十碗汤(十)
因为打架输给自己媳妇这事儿,炽焰难过了一整天,不过到了晚上他就龙精虎猛了,拳脚上输了就输了吧,反正他在床上能赢就行!于是愈发折腾起清欢来,非要她承认他厉害她比不上他才行——当然是另外一个方面。
男人嘛,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在床上的尊严守住了才行。
炽焰的觉悟是如此飞快的增长着,完全没有一点适应期。
女人们对于炽焰突然吃错药一样昭告天下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从军或是参加科考做官一事集体欢呼,虽然都在心里寻思这位一直对女人很冷淡的城主是不是又吃错药或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但是——管他呢!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清欢也是用心良苦,她其实早就想跟炽焰打一场了,这么久温温柔柔每天绣花看书,她的筋骨都觉得酸。但是有一点她没告诉炽焰,即使在床上,她也是可以翻身的,不过是让着他,看他可怜而已。
既然女人被放出了权力,那么不仅是金城,其他四城也皆是如此。然而炽焰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女人们都约束起来,如今想要再放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将其他六名男性城主和四名女性城主都召集到了金城进行商讨。
他们商讨的内容清欢不得而知,她是相信炽焰的,这男人说话算话,绝对算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所以她不用担心。而且就目前她的观察而言,没有人比炽焰更适合做城主,即使锦幽活过来也得承认,这个男人虽然粗鲁不文又爱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的是一个很有担当也很有本事的人。把五行城交给他完全不会出岔子。
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这家伙竟然给人做媒。
要不是水城的阿妙城主来找她,她还不知道摇光城的魏冥想要娶阿妙为妻。虽然清欢不打算参与这些改革,但是有关女人的事情,她受锦幽所托不得不插手。
故事挺简单的,阿妙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也不想成亲,但魏冥却对阿妙一见钟情,在攻下水城后就自动请缨留在那里,因为他喜欢阿妙,所以对水城的女人们也非常宽松,没有诸多限制,女人重回军营一事,从水城开始实施的话会最省时间。
但问题就在这里,魏冥喜欢阿妙,喜欢的简直要疯了,可阿妙却不喜欢魏冥,在她眼里,男人都是不可爱的,她很确定而且肯定她对魏冥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但是魏冥却不肯相信,这一次商议结束之后竟然当着其他城主的面求炽焰为他做主!最令阿妙不敢相信的就是,离炽焰说男女平等不到半个时辰,他就不问她的意见自顾自给把她许给了魏冥!
没错,她们女人的确是男性大陆的手下败将,但这也不代表炽焰可以随意羞辱她!阿妙是一城之主,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不能勉强!
可是她刚拒绝就被炽焰吼了回来,那个坏脾气的男人真真是没法用语言沟通,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阿妙斯文,哪里做得来那么无礼的事情,本想以死明志,却又想起能改变炽焰想法的清欢城主。
虽然这位金城的新城主她从未见过,但关于她的事情阿妙却都听说了,尤其是在胭脂铺子把那头熊打败的事。
清欢问:“你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
“绝对没有!”阿妙斩钉截铁的说。“我的心愿就是让女性大陆变得强大,至少不能让女性成为被男性碾压的存在,我们要的自由平等以及独立,在男性大陆没有攻击我们之前,这些我们是拥有的!他们过来了,用的是两方和好的名义,却把女人们都逼回了家里不准她们外出,我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合理,并且非常的侮辱人。武力上我们的确是输给了男性大陆,但要是他们脸皮不那么厚我们能输吗?!”
清欢看她愤怒的样子就知道她是还在为输了战役不高兴呢,想到那个没心没肺的女鬼锦幽,清欢叹了口气,这都叫什么事儿啊,这个大陆的人也好,事也好,很多都已经超出了她的下限。
反正就是个不靠谱的地方,充满了不靠谱的人,所以自然也得用不靠谱的法子。
她应了阿妙,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放任阿妙不管,要是真像炽焰说的那样把阿妙嫁给魏冥,那这场所谓的男女平等根本就是个笑话。连最尊贵的那个人,提出这四个字的本尊都做不到,上梁不正还是指望下梁别歪?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清欢没想到炽焰的反应会那么大。
他到底是好面子的,虽然愿赌服输为人坦荡,但已经答应下属的事,现在你告诉他不能这么做,要他反悔,要他出尔反尔,那炽焰肯定不乐意。正因为他信守承诺,所以绝对不会轻易被说服。
清欢刚提他就拉下了脸:“这事儿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允了魏冥,等府里给挑个良辰吉日就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清欢却说:“城主,你不能这么做,阿妙没有告诉你她不愿意吗?”
“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她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吗?”炽焰理直气壮地说。“魏冥长得好,性格也好,对她更是一往情深,她有什么不乐意的?别以为我在金城就不知道,水城那儿根本就没什么变化,我不是说让女人们都回家不许抛头露面吗?其他城都按照我说的做了,水城却没有,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魏冥喜欢那个阿妙才事事顺着她,她现在是要过河拆桥?”
“阿妙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今天你跟她也是第一次见面。”炽焰口气很冲。“反正老子决定的事情天王老子也别想更改!”
鼻孔朝天,雄赳赳气昂昂,很厉害的样子,那表情就是在说你私心吧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请求的!
清欢看他一眼:“即使你知道阿妙不愿意,还是要撮合他们,万一最后成了怨偶呢?”
“你开口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也不愿意啊!”炽焰开始作死,话到了嘴边想也不想张嘴就来,也不想想他跟阿妙能一样么,阿妙对魏冥是完全没想法,他可是看了清欢的脸后就心动了,与其说是清欢求的,倒不如说是他半推半就心里还在窃喜,能娶到这么漂亮又温柔的媳妇,他也很开心好吗?“可是咱俩现在不过得挺好啊?”
“哦?城主觉得咱们现在过得挺好?”
炽焰想当然:“那是!”晚上和谐白天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好?平时他空闲的时候还会一起出去逛逛,有什么不好?当然,要是没有那个小胖子总是搅局的话才是真的完美。
“也就是说城主不肯收回成命,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
那笑容甜美至极,和平日一样也很是温柔,但炽焰突然觉得脖子后头冒凉气,但他为了面子拼了,非要跟清欢犟嘴:“反正我跟你说了,就是不行,我都答应魏冥了,你也不好让我反悔吧?再说了,咱俩都能过,他们怎么就不能过?不是我说,女人离了男人怎么能活?那个阿妙早晚都得嫁人生孩子吧,现在大陆上人口逐渐在减少,女人要是不肯繁衍后代,那我们早晚是要灭绝的,这怎么能行!”
他很有理的样子,但这话却让清欢不高兴了:“女人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了?”
“那当然!”炽焰可自信了,也不知是谁给他的。“你离了我能活吗?肯定不能吧,所以我说——”
“试试好了。”
“??”炽焰满头雾水的望着清欢,试试?什么试试?
清欢对着他嫣然一笑:“既然城主说我离了你就不能活,那咱们再打个赌,看看我离了你到底能不能活。”说完对他嫣然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美了,美的炽焰完全没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就看见她起身,捞起一直在边上啃苹果津津有味看着他们吵架的小胖子,婀娜的背影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吉光不知什么时候都在那等着了。
直到清欢上了马,人不见了,炽焰才反应过来,他猛地拍了把大腿,赶紧去马厩牵马,可是——要往哪里追?清欢的人影已经不见了啊?!
炽焰傻了。他不就是说了句话吗?怎么脾气这么大?这、这说走就走啊?他该去哪里找她?炽焰一直想问清欢从哪里来家住何方还有亲人没有这些问题,可是他老是忘记,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问了。
因为她说走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
来的时候带的什么,走的时候就带的什么,不过一匹马一只小胖子。炽焰四下打听一路到了城门口,轮班守城的小队长刚好是那天迎清欢入城的那个,此刻他看着怒不可遏的城主,战战兢兢的走过来,把手上的东西呈上。


第273章 第二十一碗汤(一)
讲真,清欢是个不喜欢跟人争斗的……“人”,但事实表明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斗就能不斗,比如说这个世界里,一个叫做余青薇的姑娘,外表是十四岁的少女,骨子里却是三十岁最爱看宫斗宅斗剧以及小说的两千年后的现代人。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看历史言情小说,就是那种类似野史,穿越女或是重生女亦或是本地土著和皇帝王爷等等历史名人所发生的爱恨纠葛。其内容必然是争权斗势勾心斗角陷阱无数你来我往,泪伴随着虐,无厘头的爱夹杂着没理由的恨,虐虐虐然后圆满大结局,或是带着皇帝王爷回现代,soe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