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夫人进了寝宫,一路战战兢兢,跪下行礼的时候连抬头看清欢的勇气都没有。“臣妇拜见皇贵妃娘娘,娘娘千岁。”
“起来吧,金川,赐座。”
声音优雅恬淡。
傅夫人于是又哆哆嗦嗦的坐了,抬头瞟了清欢一眼又迅速低下,心头却遭受巨大的冲击:这还是那个唯唯诺诺畏畏缩缩的庶女傅薇么?瞧她那满身尊贵雍容的气质,和自己印象中连说句话都小心翼翼的傅薇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傅夫人突然不敢说出自己今日求见是想做什么的了,清欢却没有跟她客气,她伸出一只手,宫女在细细地为她修着指甲,然后用凤仙花的汁液涂染,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问道:“傅夫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前来求见本宫,不会专程是来叙旧的吧?”
傅夫人被她这语气说的心头一跳,想要解释说点好话,抬头却看见清欢那云淡风轻的表情,人家根本就没把自己搁在心上,今日召见她,怕也不是要帮忙,而是来看他们傅家笑话的。傅夫人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子硬气,直接站起来道:“臣妇今日入宫只是想看看娘娘过得好不好,并无他意,娘娘多虑了。”
语气仍然充满尊敬,但细听就会发现其中蕴藏着淡淡的不满。
“傅夫人不要意气用事啊,今儿个你一走,改明儿便是在宫外跪个三天三夜,本宫也不会见你了。”清欢淡淡地瞟了她一眼,女鬼傅薇对傅家人只有淡淡的怨,没有恨,所以她也不会多此一举。
傅夫人一听清欢这么说,浑身一僵,竟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正在这时,外头太监唱了句太子殿下到,一个小小的团子就出现在门口。他人小腿短,跨过门槛的时候有点吃力,但却拒绝了旁边太监的搀扶。然后整个人便像个小炮弹似的直直地冲进清欢怀里,仰起白白嫩嫩的小脸:“母妃!”
清欢捏了捏他胖嘟嘟的脸蛋:“今儿上课打瞌睡了没有?”昨天晚上他硬是要跟她睡,结果她同意后整个人都兴奋不已,直到半夜才睡着。结果皇帝心狠,早上仍然按时把他叫了起来。
“太傅夸了儿臣呢。”小太子大眼睛眨巴眨巴,分外可爱。“儿臣没打瞌睡。”
这样一张包子脸白嫩嫩圆润润的小娃娃实在是太可爱了,清欢被萌的肝儿颤,忍不住把小太子抱到了腿上,小太子扭动着肉身子拒绝:“不行……父皇说了,母妃身体不好,不可以让母妃抱我。”
“可是你如同再乱动的话,母妃用的力气更多,就更累了。”
听清欢这么一说,小太子立马乖乖不动了,小脸蛋儿看着她,又好奇地看向坐在几步之遥的傅夫人。“母妃,她是谁呀?”
清欢轻笑,让人把小太子带到偏殿去用点心,而后对傅夫人说道:“本宫知道你想求什么,本宫帮你这个忙,连带着,也可以帮你敲打一下国公府,让傅蓉的日子好过些。但本宫做这些不是为了你们,而是为了太子。”虽然她已与傅家断了关系,但却仍然希望傅家能成为太子的后盾。“你回去之后,且把本宫的话告知傅丞相,他知道该怎么做。”
没等傅夫人回过味儿来,清欢道:“你去吧,本宫乏了。”
傅夫人讷讷的行了礼,下去了,回到府中把清欢的话跟傅丞相一说,傅丞相立刻就懂了。皇贵妃今日这话不是说给傅夫人听的,而是说给他听的。虽然皇贵妃不再是傅家人,但小太子却没有跟傅家断了联系,他仍然是傅家的外孙,那么,只要小太子在位一日,他这外祖父的位子就不会有多大变动。只不过,要得到小太子的庇护,他应该知道自己效忠的是谁。
当然这一番计较傅丞相没有跟傅夫人说,虽然他和夫人恩爱,但朝政之事不能带到内宅来。
果然,第二日皇帝便召了他入宫,待到傅丞相归来,又是领了些赏赐,证明皇家仍然对他十分看重。
傅蓉的日子也的确是好过了些,国公府再也不敢提给嫡次子纳妾的事儿了,傅夫人知道这是皇贵妃帮的忙,她心里又感激又不堪,那个女人的孩子,竟然最后成了傅家的救命符。
皇帝一直想要清欢陪他一生,他觉得自己比她大那么多,怎么说也该是他先驾崩,然后她还能当几十年太后享享清福,让瑞哥儿孝顺。可谁知道,最后还是她走的早。
其实这具身体该在小太子十岁那年就彻底死掉的,但皇家别的不多,灵丹妙药不少,竟生生的给提了几年的命,直到太子弱冠,身体才开始彻底腐败,吐血停不下来。
皇帝仍然精神矍铄,他鬓边甚至连一根白发都没有,只是眼角多了淡淡的皱纹,仍旧丰神俊朗,只是清欢却不行了,他握着清欢的手,对着太医们发脾气,威胁要砍了他们的脑袋,却被清欢轻轻扯了扯。“陛下,你可要照顾好太子啊。”
“胡说什么呢,太子是你我的儿子,不能只朕一人照顾,你别想推卸责任!”皇帝的眼眶发红发热,嘴上却是不饶人的。
清欢笑容更大:“我要先走一步啦,陛下。”
太子跪在她床边,半大少年虽然早熟懂事,又是出了名的天才,但当母亲临终,也是泪流满面。清欢又把太子招到身边,叮嘱了几句,要他好好听父皇的话,将来做个好皇帝。太子一一都应下了,清欢笑了笑,望着这个孩子,这是傅薇身体里生出的孩子,上一世他的宿命是夭折,但这一世他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
她又看了看皇帝,皇帝眼中的泪水和痛苦那么明显,清欢却笑意更深。“陛下日后不要再追求长生不死了,会很寂寞的啊……”
说着,慢慢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皇帝抱住了她,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心好像被撕碎了,抱着她的时候,那种绝望的痛苦是如此清晰而熟悉,好像千百年前便是这样,抱着她的尸身,做着白头偕老的美梦。
一次又一次的失去,一次又一次的忘记。
他疼的受不了,甚至无法呼吸。
然后他猛地向后倒去,倒在一片惊呼尖叫还有呼喊声中。
再也没有醒来。
第239章 第十八碗汤(一)
“原来,我的一生也能这样过。”
这句痴痴的话出自离开醴忘台的女鬼傅薇,她还记得睡梦中看到的一切,那些情感她仿佛都感同身受,于是她向着清欢拜了下去:“多谢姑娘。”
清欢把她扶起来:“无需谢我,我用了你的身体,过的是另外一种人生,不过是想你放下执念。”
女鬼傅薇此刻眼神柔和,显然对她而言,那是一个美梦。她没有再多说话,端起汤水饮了下去,便慢慢地朝桥那头走了。
她消失没多久,忘川河突然不平静起来。清欢隐隐听到鬼魂嚎叫声,走到桥边去看,发现那泥淖般的河面上,百鬼齐鸣,却是有一个鬼魂在不住地朝岸边爬。
忘川河里的鬼魂全是不肯喝汤又不肯提出未了心愿之人,它们当年跳下奈何桥,便做了这忘川河里的孤魂野鬼。从此神智全失,再也不会醒来,除非有一天,它们能看到奈何桥上走过它们想见想等的人,而那个人还能看到它们,把它们认出来,否则便要永远在河里受尽折磨。
据说也有鬼魂能够恢复神智,感到后悔,再从河里爬出来。那样的话,孟婆洗净它一切功德,便可送它入轮回。
但是清欢从未见过。便是她在忘川河里苦修无数载,也不曾见过一个有神智能沟通的鬼魂。但现下那个正在爬的,显然不是神智全失,至少有点理智,否则它不可能想要离开。对这些只剩下痛苦嚎叫本能的鬼魂来说,忘川河就是它们的根,它们不会主动走出来。
可是一旦有一个不一样了,它就会成为其他鬼魂的敌人。
想走吗,想逃吗,想离开吗?
那怎么行呢。
一入忘川,往事尽断,遥遥无期。
墨泽扑棱着小短腿直蹦哒,想看看主人到底在看什么。明明河面风平浪静,为什么她看得如此入神?
那只想要离开忘川的鬼魂,好不容易一只手巴到了岸边,却又被旁边的鬼魂拉了下去。起起伏伏,若隐若现,最后没了声息。清欢叹了口气:“原以为能出来呢。”也叫她看一看,能从忘川河百鬼里逃出来的鬼,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
然后她就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她经手的女鬼不肯饮汤投胎,主动跳下了忘川河。清欢打量了一番河面,看不出那些面容腐烂形容可鄙的鬼魂们到底哪一只是她见过的。那女鬼就算还没有被吞噬,也绝对不再是从前的她了,莫说她心爱的人来不了奈何桥,便是来了又能如何,不开天眼,不经清欢允许便看不到忘川河的鬼魂,看到了,那黑压压一片,又怎能认得出来?
清欢弯下腰,折断了一株彼岸花,丢入河中。
彼岸花的精气立刻被鬼魂分食殆尽,那一簇簇的花好像也感受到了疼痛,正轻轻抖动着。墨泽发现了这一点,好奇地看了清欢一眼,见她仍旧凝视着平静的河面,便好奇地蹦过去,伸手扯了扯一株开得正绚烂的彼岸花。
真奇怪。主人离开的时候,这些花就不开只长叶子;主人回来了,叶子便全部脱落开始开花……而且非常一致,没有一朵不一样。
清欢正要转身,突然发觉有异动。她猛地回头一瞧,发现那先前被拉入河底的鬼魂竟然爬上来了!虽然魂体单薄几近透明,虽然缺胳膊少腿还丢了一只眼球不能看,但的的确确是出来了。
墨泽一抬头就看到自家主人露出了笑容,除了在世间,他还没见过主人这样笑呢!于是他立刻巴住清欢大腿:“主人主人!你看见了什么!”
引魂铃清脆响起,清欢惊喜地看着那鬼魂一步一步走上奈何桥,虽然它没了力气,也看不出是男是女,浑身上下没个形状,只是乌糟糟黑漆漆的一团,但那仅剩的一颗眼珠子却在发亮。
“你、你不是孟婆……”
“你见过的上一任孟婆,已经投胎去啦。”清欢蹲下来,尽量保持和鬼魂视线齐平,仔细望着它,“我是新任孟婆。”
“我、我有心愿未了……”那一颗眼珠子渐渐汇聚了水汽。“上一任孟婆无法完成我的心愿,我又不肯更改,更不肯去投胎,便跳了下去,她说,若是我能再从这河里爬起来,心愿再违逆天道,也能实现,是不是真的?”
清欢点头:“……是。”
“帮我!帮我问她一句话!”鬼魂似乎是想要伸手来抓清欢,然而那单薄的魂体从何谈手的存在,只在空中颤巍巍的抖了两下,便又掉了下去。“问她!为何!为何我不能封神!”
清欢微微一怔:“你……叫什么名字?”
“九尾狐。”鬼魂那仅剩的眼珠子扑簌簌落下泪来。“我叫九尾狐。”
有鬼魂出现在奈何桥的时候,墨泽是不敢出现的,他化作眉间花钿,此刻清欢眉间红光微闪,她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你不是人类呀?”除了修仙又阳寿未尽最后被她送回去的惟寅之外,九尾狐是唯一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但即便是仙君惟寅,本体也是人类。她好奇地伸手拂过九尾狐身体,那一团乱七八糟的魂体便渐渐显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即便只是一只狐狸,也是美的惊人。
“说吧,你的心愿。”
“我只要你帮我问一句,为何我不能封神!为何我不能封神!”九尾狐虚弱地趴在地上,神情却充满倔强。“女娲娘娘让我去祸害成汤江山,我按照她说的做了,制炮烙虿盆,酒池肉林,修建鹿台为祸朝歌……我全是按照她的命令在做!她要我蛊惑纣王,要我毁灭大商,言明封神榜上会有我名,让我得道成仙!可为何到最后,阐教也好,截教也好,人人封神,便是纣王都得封天喜星君!为何我却要魂飞魄散湮灭在世间?我不服!我不服!”
它连连叫着我不服,神情当真是恨到了极点。“说我杀生无数,说我血债累累,可她心胸狭隘,只因纣王题诗一首,便言明商汤气数已尽,明君西起,要我毁灭成汤江山,最后却将一切罪责归咎于我!我冤枉!我不服!若是不死人,百姓如何怨怼纣王,若是不民不聊生,如何揭竿而起?若非挖比干心剖孕妇肚,灭妻杀子,纣王如何被称为昏君!他周武王如何兵起西岐天下归心!我要问问她,为何我不能封神!反而要将我斩首,让我魂飞魄散!”
“她不是早就回答你了么?”清欢摸了摸九尾狐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颇好。“说你血债累累呀。”
“我不服,我不服啊……”九尾狐哀哀哭起来。“纣王待我十分之好,可我为了成仙残害于他,他本性格暴虐,我更是引诱他成日寻欢作乐,我将女娲大神的法旨恪守于心,待到朝歌被攻,我满心欢喜以为能够封神,却得到这么个下场。她算出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便要我去败坏,我哪里不是按照她的法旨在做,为何最后如此对我!”
清欢瞧着它这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轻轻一叹:“所以你待如何?”
“我知道我不能重来一次,可是你可以!你是孟婆,你可以帮我的!”九尾狐急切地看着清欢。“这一次我不要再害纣王,我要看看,我帮助纣王巩固成汤江山,这二十八年气运还能不能到头!”
“你未免太过执着,女娲命你迷惑纣王,曾与你说过,不可残害众生,如此事成之后,方得正果,你可还记得?”
九尾狐一愣。
清欢又继续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残害众生,伤及他人性命,又如何助纣为虐,湮灭江山,兴起大周。罢了,你既然想再重来一次,我便满足你这个心愿,你且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她弯腰将九尾狐轻轻捧起,送入了醴忘台。
九尾狐很快便陷入梦中,墨泽抱着清欢大腿仰望:“主人要去么?”
“不去。”
“啊?”墨泽不明白了。“这是为何?”
“从忘川河里爬出来,便该洗净功德送入轮回,哪还有机会完成心愿。这九尾狐是哪里来的,她修行千年,不曾攒下功德,又非人类,不知是怎么到的这奈何桥。如今把她放入醴忘台,不过是给她一场梦,她想要如何,梦中皆能度化成真,无需在意。”
“那……就当是听了一个故事?”
清欢莞尔:“是呀,好在是个好听的故事,我看上一任孟婆不是完成不了这个心愿,而是不愿完成。亦或者是……”
“或者是什么?”墨泽好奇地问。
“没什么,等到九尾狐醒了就知道了。”清欢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牵着他走到汤水前,没有汤水出现,但引魂铃却的确是响了,清欢思前想后,都觉得此事颇有意思。既然九尾狐想从她这里获得一场美梦,那她便给,待到九尾狐清醒以后,再另作结论。
第240章 第十八碗汤(二)
到底是等来了新人……不,新鬼。
清欢搅着逐渐升温的汤水,然后不在意地看向那个自从走到她面前就一句话没说的女鬼,不知道她在闹个什么劲儿,“都站这么久了,你不累,我可累了。”
女鬼闻言看向她,清欢嘴角微微扬起:“有什么心事放不下呀,现在你都死啦,还拘泥于过去,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都瞧不起我。”女鬼突然这么说。
清欢放下勺子,指头点了点椅子:“请坐。”
女鬼慢慢地挪了过来,沉默地坐下。清欢从醴忘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她从远处逐渐走来,一步一步,失魂落魄,也不知生前是受了什么委屈。“谁瞧不起你呀?”
“我嫁了一个非常完美的丈夫。”女鬼看向清欢,眼底有着淡淡的失落,也许这种失落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是从何而来。“他英俊,富有,受人爱戴,男人们想要讨好他,女人们想要虏获他,他却偏偏挑中了我做他的妻子。”
“我有什么好,父母双亡,亲戚都是一群吸血鬼,我在他的集团里只是一名小小的员工,可是他却看上我,娶了我。可是……”女鬼低下头。“我自卑又胆怯,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他的朋友看不上我,就连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我能攀上他,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他对你不好吗?”清欢问。
“我们不怎么说话,如果从物质生活上来讲的话,他是个非常合格的丈夫,管家和下人会把我照顾的非常体贴,甚至完美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可是我就像他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不不,是麻雀,我没有那么金贵。他和我几乎没有交流,而我……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不敢跟他说话,受了委屈也只能忍着。所有人都觉得他看上我我就应该高兴,应该感恩,可是我不喜欢他呀。他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矗立在云端,他甚至都不曾碰过我,我们结婚两年还是分房睡的。说他喜欢我,我自己都不信。”
“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遥不可及,太无法想象了。我只想嫁个老实男人,结婚生子,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和他在一起,我不能去工作,因为我的工作让人瞧不上,所有人羡慕嫉妒我,我连朋友都没有。他总是有事情做,我就成了一个摆设。很多出身好的女人都希望我能主动退位让贤,就连他身边的人都觉得我配不上他。”
“可是从头到尾,他连问都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他只是看上了,就决定了,然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他书房里摆着的装饰,被他放在那栋房子里,哪里都去不了。”
女鬼眼中失落更甚:“如果他没有出现的话,我会和久别重逢的大学同学在一起,他是个很好的男人,虽然比不上我的丈夫有权有势,但为人真诚正直,我喜欢的是他。而我的丈夫……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神祗,我只想逃离他,不想沾他一点光。”
“那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女鬼无措地看向清欢。“我是出了车祸死的,那个人肯定是故意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我又想不起来……”
清欢笑笑,“虽然你的身体死掉了,但是你阳寿未尽。”
“啊?!”
望着女鬼震惊的面孔,清欢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翻出生死簿来,挑到有女鬼名字的这一页,上头写着:谢依依,应享阳寿八十五载。“你现在二十五岁,还有六十年可以活呢。”
“那、那怎么办?!”谢依依猛地跳了起来,也不失落也不悲伤了,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团团转。“可是、可是我的身体已经没了啊!”她浑浑噩噩的时候看见了,那都碎成一滩肉泥了啊!
“没关系,我让人把你送回去,嗯……就送到你刚进集团那会儿好了。你说行吗?不过为了避免你篡改那两年发生的事情,我要将你记忆抹去,让你完完全全回到两年前。”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再遇到他怎么办?难道要我再一次嫁给他吗?”谢依依吓得鬼脸一白!
那逗趣的模样让清欢莞尔:“根据规矩,你到了这里,我便要为你完成心愿,待到以后你阳寿已尽,即使还有心愿,也没有完成的机会了。你这二十五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没有遇到陈冷之前,是想有个家。遇到陈冷之后,是想不要再被人瞧不起。”谢依依喃喃地说。“我不偷不抢,自己养活自己,过得简单又快乐,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我是没有他们有钱,没有他们长得好,可是我很知足很满意,我问心无愧,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陈冷的母亲看我的眼神我永远都忘不掉,好像我是一只死巴着他们家的蝼蚁一样!”
“我知道了。”清欢笑笑,轻轻点了下谢依依的额头,谢必安从桥面上浮现,接住了谢依依的鬼魂,清欢对他点了下头:“送回去吧。”
“是。”
等到桥面上没有人了,清欢才回头去看那一锅汤。真奇怪,谢依依阳寿未尽,引魂铃又没有响,招魂幡也没有动静,那这锅汤水是熬给谁的?水浅且清,只是温热,一直没有再扬起热度,估计离滚沸还需要很长时间。
红光一闪,墨泽跳了出来,他也好奇的跟着清欢的视线看着汤水,然后抬起大眼睛疑惑不已:“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刚从那个鬼不是没死透吗?”
“是啊。”清欢也觉得有趣。“这就有意思了。你留在这儿时刻帮我看着这锅汤,我很快就回来。”
墨泽一听,小脸一垮:“主人又不带我去吗?”
“乖,这一次你不适合去。”
“为什么?”
“哪里来这么多为什么,喂你什么你吃什么。”清欢戳了戳他胖嘟嘟的脸颊,弯腰轻轻摸了摸一朵开得艳丽的花:“记得除了汤水以外,还要帮我盯着这些花。”
“为什——哦。”
小家伙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清欢笑笑,给了个保证:“下次带你,我保证。”
“那好吧,主人你走吧。”墨泽一屁股坐了下去,可怜巴巴地说。
清欢笑了笑,将手中拈起的一片花瓣轻轻抛向了忘川河面。
谢依依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快要迟到了!
这是她到l集团上班的第一天啊啊啊!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终于成功找到工作,她千万不可以迟到!第一天要是给上司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可就完蛋了!她嘴里叼着一块吐司,下了地铁就朝出口一路狂奔。沿途的人都在看着疯癫的她,有的人没注意一抬头就觉得一阵妖风刮过,然后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从身边擦了过去,但是仔细一瞧又什么都没有。
谢依依从小就是短跑好手,一百米赛跑她每次运动会都是第一。今天怕迟到,更是发挥出了全部潜能,她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之前公司那脑满肠肥的老板竟然想要潜规则她,被她痛骂并且踢了一脚后很不客气的开除了她,要是再丢掉这份新工作,她就真的要喝风了!
眼看胜利即将在望,只要拐个弯立马就到,谢依依握紧拳头,冲——“啊!!!!!”
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人头晕眼花,眼冒金星。但谢依依身强体壮,甩了甩头就赶紧去看那个倒霉被她撞到的人,急忙道歉:“对不起啊,都怪我跑的太快了,你没事儿吧?来来来,我扶你起来。”心里还有点小忧伤,自己铜墙铁壁般,结果人家却摔在地上,唉,她也想当个林黛玉。
结果这一扶起可不得了,这妹子也太太太太太好看了!
谢依依险些口水流下来,清欢望着她这可爱的样子,实在是没法把奈何桥上那个失魂落魄的姑娘和她联系在一起,于是对她说道:“你还不快点儿么,已经八点五十五分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叫谢依依,我、我……”谢依依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纸笔,“我给你写个号码,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联系我!”
“不用了。”清欢轻轻推开她的手。“我就在你们公司旁边大厦一楼,我开了家咖啡厅,今天刚开张,你有空的话可以来坐坐。”
谢依依感激不尽:“好的那我先走了!”
说完也没等清欢回话,已如同一阵风般瞬间刮走,腿脚之利索令清欢叹为观止。
她没想到谢依依的性子这么好玩,本来是打算看看谢依依过得怎么样的,顺便也再帮她一把,原以为是个腼腆内向的姑娘,没想到像个小炮仗一样活力四射。这样的性格,也难怪会觉得豪门生活压抑,其实谁比谁高贵呀。
想着,她对着光滑的墙面看了看自己,也不枉她专门到相邻大厦一楼开店了。清欢弯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朝自己的咖啡厅走去。
第241章 第十八碗汤(三)
中午下班的点儿,谢依依真的来了,她一进咖啡厅就发出“哇!”的一声,看到正在吧台摆弄花瓶的清欢时,赶紧小跑过来,嘿嘿一笑,特朴实的样子:“你好啊,我是早上撞了你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
“当然。”清欢回以友好的笑容。“我请你喝杯咖啡吧。”
谢依依羞愧道:“那怎么好意思呢,是我撞了你,怎么说都应该我请客啊。”
“没关系的,我们是朋友嘛。”清欢柔柔一笑,她在面对妹子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谢依依也就不客气了,笑眯了一双大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很快,清欢就给她端上了一杯咖啡。谢依依喝了一口,顿时瞪大了眼:“好好喝!”对比起来,她喝的速溶咖啡简直都是shi!
“好喝也要慢点喝,你午饭吃了么?”
谢依依摇摇头:“我惦记着你呢,怕你有哪里被我撞伤,哪能先去吃饭啊。”
清欢提出邀请:“那不如在我这里吃吧,尝尝我的手艺。”
谢依依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走好运了,见鬼了啊……她先撞的人,结果人家不仅不怪她,还请她喝咖啡,还要请她吃午饭!见她这副不安的样子,清欢笑的更加亲和更加温柔更加如沐春风:“我只有一个人,你就当陪陪我这个新朋友,好不好?”
美人软绵绵地询问好不好,那当然好啊!谢依依点头如捣蒜。但是她又不好吃白食,于是眼巴巴地跟在清欢后头,寻思着给她打下手。厨房是透明的,待在里头也能看见外头是什么样子,谢依依也会做饭,但水平一般,顶多就是饿不死,可清欢做事利索又不拖泥带水,最后她也就只帮了拿个蒜洗个菜。清欢还很贴心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有没有忌口,对葱姜蒜等调味有什么意见。谢依依死命摇头,没意见没意见,有的吃她就很开心了,还挑,哪有那个条件挑。
只是说来也奇怪,明明她俩认识还不到一天,谢依依就是觉得清欢身上有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接近的感觉呢。她跟在清欢后头,好奇地问:“你今天才开张呀?怎么不放个鞭炮买个花篮?”如此默默无闻的开张……
清欢莞尔:“我只是想开家咖啡厅而已,这里白领很多,开了,他们自然就会来的。”
谢依依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可是这里的房价简直贵到离谱啊,我们集团总部就在隔壁大厦,我滴个乖乖,我就是在总务部打打杂,结果竞争都那么大!竟然有留洋硕士也要干打杂的活儿!你说她们是不是疯了?”
“那你是怎么得到职位的?”清欢好奇地问。
“嘿嘿,我有个学姐,就是总务部的,很优秀,她挺照顾我,然后我又对整理之类的工作特别拿手。我们集团不注重学历,只注重能力。”
清欢顺理成章的赞美她:“那你一定也很厉害。”
“没有啦!嘿嘿嘿。”谢依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真的很率真很可爱,清欢的眼神非常柔和,“我刚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以后,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多和我见见面吗?我可以负责你的一日三餐还有饮料。”
谢依依连忙摆手:“你别这么说,千万别这么说,我们是朋友嘛,只要我有空,我一定会来找你玩的!顺便给你打打杂……诶,你没雇人啊?”
“不需要,我每天只煮一百杯咖啡,卖完了就打烊。”
好任性!谢依依崇拜地望着清欢:“你一定是个土豪!求包养!”说完她才发现自己这样太没气质了,在这么漂亮的妹子面前未免有点不搭调。可是眼角余光瞄到清欢只是笑,没有一丝鄙夷或是不屑,谢依依才松了口气。她是个品味不怎么好长得不漂亮身材不好也不懂得穿衣打扮的女人,在容貌美丽气质出众的清欢面前难免有点憋着,这下一露出原形就怕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没了,看清欢没在意,这次啊放心。
“好啊,哪天你不想工作了,就来陪陪我,我会养着你的。”清欢笑了笑,弯腰抱起一只白猫。
白猫?!谢依依瞪大眼,什么时候厨房里有了只猫?!
“这是我养的猫,叫吉光。”清欢抓起猫咪的小爪子跟谢依依打了个招呼,吉光很给面子的喵呜一声,那雪白的皮毛闪闪发亮的美瞳还有高颜值,让猫咪控的谢依依狼嚎一声:“太可爱辣!”
可惜吉光不爱被除了清欢之外的人抱,但谢依依光是看小猫趴在那儿就已经被萌的肝儿颤了。
午餐很简单,三菜一汤,但味道却好的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谢依依下午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舍不得温柔的妹子,也舍不得萌出血的猫咪,啊啊她觉得前途一片美好!就算工作再累再苦她也觉得人生有了意义!
她刻意帮清欢做广告,再加上咖啡是真的好喝,很快的,清欢每天一百杯的咖啡就开始供不应求了。多少有咖啡瘾的上班族跪求她多煮,他们愿意免费打杂,端茶送水拖地都可以!可是清欢固执得很,每天就卖一百杯,剩余的时间她会做点吃的,当然也有果汁牛奶什么的,但毕竟没有她亲手煮的咖啡美味。
然而不管是小饼干还是蛋糕,都好吃的让人落泪,最让人感动的是价格还非常实惠!所以每天早晨开店之前,咖啡厅门口都围了个水泄不通。l集团的几千名员工,还有附近商业区的其他人,早早就开始排队了,就算只有一百杯可以卖,每天看看悠然自得过着神仙般日子的老板娘,他们心里也高兴啊!
秀色可餐,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可惜老板娘除了谢依依不跟任何人交朋友。连带着谢依依的人缘也水涨船高,人类果然是见到吃的就可以不要命的存在。
商业区的上班生活是非常紧凑而忙碌的,可是清欢永远那样惬意自由,不急不慢。有时候从窗户朝外看,看到她给花浇水,逗猫,看书……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咖啡厅虽然不大,但因为生意好,座位基本上是爆满,奇异的是只要有老板娘在的地方,所有人都轻言细语,仿佛大声说话都是一种亵渎。
谢依依每天享用的饮料和三餐都是无偿的,一开始她很不好意思,也不愿意接受,直到清欢柔和地望着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仿佛能滴出水来,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好不容易交了你这个朋友,你不要嫌弃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