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鸥看他一眼,嘿嘿一笑,像是着了魔般扔掉手里的刀子,走过来对着郝振新就是狠狠一刀!她要他慢慢失血而死,所以割的都是手臂大腿等肉多的地方。郝振新杀猪般的惨叫让郝鸥感到心旷神怡。
然后她对着郝夫人跟郝萌也是一阵拳打脚踢,这两人平时怎么欺负她的,她就千百倍的报复回来。郝萌还好些,毕竟她只是说些刻薄的话,偶尔打郝鸥几巴掌,脱她衣服等等恶作剧羞辱她。郝夫人却是真正的恶毒。岑宁在的时候她虐待岑宁,岑宁离开了,她也不觉得心虚,又开始虐待郝鸥。
哑巴样忍着的是岑宁,不是她岑鸥。
是的,迄今为止,郝鸥都不肯承认自己是郝鸥,而非岑鸥。在她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被人捧在手心,人人巴结讨好她的岑家小公主,这个落魄卑微被人欺负的要死的郝家私生女,不是她。
郝萌年纪才多大啊,被吓得尿了裤子,一路哭喊着求郝鸥饶了她。郝夫人倒是不怕死,可她怕自己的女儿死。她恨周秋蕊这个贱人生出来的小贱人,可她却是个非常溺爱女儿的妈妈,郝萌那就是她的命,谁动她跟谁急!
郝鸥却看准了这一点,哈哈大笑着用刀子在郝萌身上作画,郝萌哭号的有多凄厉,郝夫人就有多疯狂!她不住呜呜叫唤着,可是嘴里被堵了东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138章 第九碗汤(十四)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是千百年来谁都无法解答的难题。有的人在困境中也可以逆流直上,有的人生活优渥却仍然每天无病呻吟,坏人跟好人的定义从来不局限于他们的生存环境。郝鸥的扭曲程度远远超出了周秋蕊的预期,她到死也想不到,她心心念念着想的女儿,会是那个送她上西天的人。
郝鸥的前十二年过得太顺遂太舒服太奢侈,所以当她失去的时候,整个人就已经彻底失去了控制。她只想把生命中所有不确定的,不稳定的因素消除,任何让她陷入这样悲惨境地的人都是她的敌人,包括周秋蕊。
她对周秋蕊也是真没什么感情,如果她现在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岑家小公主的话,说不定她愿意跟周秋蕊演一场母女情深,但现在,她一无所有,她只想让这个给她的生活带来变故的人彻底消失。
但周秋蕊消失了,她就能回到过去了吗?
恐怕不见得。
当所有人都死了过后,郝鸥坐在地上,整个人都慌了神。她望着那满地蔓延的鲜血,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奇妙的是,最开始的慌张过后,她感到了说不出的快感与兴奋!
就好像这阵子所有的不安跟恐慌,都随着满地的鲜血消失了。
嘻嘻,她想,她找到减压的方法了。
她冷静的不像个十二岁的少女。她先是将郝家人的尸体搬运到地窖,然后把地窖封死,又回到屋子里,将房子上上下下打扫的干干净净——打扫的活儿她以前是不会做的,但在郝家这几个月,经过郝夫人的刻薄训练,她驾轻就熟。唔,她还得谢谢郝夫人,否则这活儿谁能替她干?
打扫完屋子,郝鸥找出了郝夫人的香水喷洒,房间里瞬间充满了甜美柔和的味道,没有人能看出来就在几个小时前这里还是一个人间地狱。然后郝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志得意满的笑了。
谁敢对不起她,她就要谁的命。谁敢欺负她,她就叫谁好看,谁都不能对她不好!
她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杀了,也不会在乎手头多出几条人命来。郝鸥抓起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咔嚓咬了一口,漂亮的小脸上露出诡异而又可怕的笑容,就好像在期待即将到来的大屠杀一样。
岑宁。
这个让她咬牙切齿的名字。
你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抢我的东西?你以为你是谁?岑家的小公主是我,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岑家小姐,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不过是被郝家人踩在脚底下的一只狗!以为回到了岑家,你的人生就能够彻底改变?做梦去吧!
郝鸥的思绪清晰而冷静,在杀死郝家人跟周秋蕊以后,她最想杀死的就是岑宁。如果没有岑宁,岑其不会挖出狸猫换太子的秘密,如果没有岑宁,周秋蕊不会出现在她的世界,如果没有岑宁,她一定还是那个骄傲美丽的岑家小公主!
这一切都是谁带给她的?是谁抢走了她的一切?都是岑宁!她要岑宁把偷走她的东西都还回来!
郝鸥精心制定了一个计划。
下午,佣人们回来后,她流着眼泪告诉他们说自己一回来就发现没有人,他们房间的东西也都整理的整整齐齐,家里的现金和值钱的首饰全都没有了。佣人们一听,大概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阵子主人家被打压的腰都直不起来,想来是郝先生带着妻子女儿卷款跑路了。
真可怜,连小三都带走了,却根本不在乎这个女儿。最重要的是,还欠着他们三个月的工资没有发!
可逼郝鸥也没有用,因为郝鸥根本就没钱。
郝鸥的表现倒是出乎了他们的意料,第二天开始,她就认认真真地上学去了,学校里不管面对什么样的辱骂欺凌她都不在乎。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和岑宁比起来,这些欺负她的人真什么都不算。
她现在只想要岑宁的命。等岑宁死了,说不定她就能重新回到岑家,就算不能,死了一个岑宁,能换来那么多给他陪葬,郝鸥觉得也是值了!岑宁如果死了,岑夫人一定会很伤心吧?还有岑其跟岑加,他们都不喜欢她,喜欢岑宁,那她倒是要看看,死了的岑宁他们喜不喜欢!
当天中午放学,郝鸥特地在门口等候岑宁出来。经过小半年的调养,岑宁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灰蒙蒙可怜巴巴的小老鼠了。现在的她个子虽然娇小纤细,但却浓纤合度,尤其是皮肤细嫩白皙,小脸也长了些肉,显得格外可爱动人。即使是在人群中也是极其扎眼的。
郝鸥握了握袖子里的水果刀,盯紧了岑宁走过去。
清欢正四处张望着,今天据说是卫摄来接她,这人停车从来都很任性,每次都得劳烦她抻着个脖子像长颈鹿一样四下寻找。诶……这个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有点像……啊,也不是。
就在她看见卫摄的时候,却看见他脸色大变朝自己冲了过来,清欢愣了一下,不知道对方那焦急的表情和手势是在表达什么意思。真是好笑,万年面瘫卫摄露出这样的表情好好笑啊!
可是没等她笑出来,就觉得危险来临了。清欢身手何等敏捷,在察觉到有人攻击自己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蹲下去躲开来。郝鸥一击不中,杀红了眼,也不管周围还挤了很多同学,只要是挡到她的人,她全不放过,一时间惨叫声尖叫声响彻云霄。当鲜血遮盖住郝鸥眼睛的一瞬间,她感到了快意!
并不是只有杀死岑宁才能让她快乐!只要是血,只要杀人,她就很高兴!
郝鸥疯了!
清欢本想离她远些,懒得跟这疯子计较,可郝鸥完全不管不顾,对着人就挥刀,清欢皱了下眉,几步冲上前去,利落的一脚踢倒郝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踩住她手腕,又将刀子踢得远远的,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问:“你疯了吗?”
太、太帅了!
卫摄正狂奔到她面前,还没来得及英雄救美,美人就已经自救了,甚至还救了其他人。卫摄满头满脸的黑线,能不能给他一点表现的机会了?这丫头,哪来这么大的胆子,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
可是现在不是责备她的时候,还是要先解决郝鸥。
郝鸥躺在地上,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前一刻还享受得很,下一秒就天璇地转地躺到了地上。恍惚中,郝鸥看见了卫摄的脸,她立刻精神起来,想要过去,却被保安扭住了手臂反剪在身后。
一句摄哥还没叫出来,就看见卫摄揽住了清欢的肩膀转身离去,连看她一眼都不曾。
郝鸥终于明白,自己才是彻头彻尾的输家。
第二天中午午餐的时候,岑其在餐桌上感慨:“你说郝鸥是发了什么疯,原本以为她就是纯粹的心里不平衡,所以才想伤害宁宁,没想到她竟然把郝家人全杀了!连她亲妈都没剩下!”
“太可怕了。”岑加说,一想到这样的人曾经和她朝夕相处了十二年,她就浑身发抖。要是以前自己也欺负郝鸥的话,郝鸥会不会把她们也杀死啊?
“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清欢夹了块劲道十足的牛腩咀嚼,吃了一口香喷喷的白米饭。“她就算有天大的理由,杀人也是不对的,她自己选了这条路,就应该受到惩罚。”
杀人犯背后的故事没人想知道,反正她是连听都懒得听,既然有胆子犯错,自然也得有胆子受罚。郝鸥身上背了那么多条人命,但她却还没满十八周岁。
说来也奇怪,未成年人保护法没能保护那些没到十八岁就遭受过严重伤害的孩子们,却保护了这些恶魔一般的未成年人渣,真是本末倒置。
不过没关系,郝鸥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对劲,就算不进劳改所,也得在精神病院待个几年。
既然要疯,那就真疯好了。
既之前的换女儿事件后,岑家再次火了一把。也不知道是谁,郝鸥在学校门口乱砍乱杀那天,竟然有人用手机录了像。视频里清欢帅气利落的一踢让广大群主纷纷竖起大拇指,这妹子看着娇娇软软可爱的要命,没想到还是个高手!那一脚踢的,太帅太带劲儿了!
清欢又火了。
虽然命运坎坷,但好在最后结局圆满,除此之外,她也别无所求了。
将郝鸥送去了精神病院以后,她重新回到了学校,这一次的世界让她对数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么高深莫测的东西,她一定要钻研透彻才可以。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清欢一直沉浸于学业中,她以全国第一的成绩考上了最高学府,后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数学家,在国际上都享有盛誉。
而卫摄也在她二十五岁拿到某数学奖的那天向她表白了。
清欢对卫摄的感觉还不错,她也很久没人陪伴,卫摄很疼她,跟他在一起的话,家长放心,兄姐放心,她自己也放心。
第139章 第十碗汤(一)
睁开眼睛后,女鬼岑宁眼中流出两行血泪,她痴痴地望着清欢,半晌,道了一句谢谢,而后捧起桌上汤水一饮而尽,单薄身影消失在奈何桥那头。
清欢送走女鬼岑宁后,轻声笑了。墨泽不知道她为何发笑,却见她朝桥头走去。胖嘟嘟的小朋友考虑了几秒钟,也扭着屁股追了上去。清欢知道墨泽跟在后头,也照顾到了他的小短腿,所以速度并不快。
墨泽跟在清欢后头,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望着那个坐在桥头几乎已经和石头化为一体的男人。身上的龙袍早已变了颜色,摧枯拉朽般的青灰,仿佛只要稍微触碰便会灰飞烟灭。唯有那还看得出几分霸气的五爪金龙,尚且彰显着他活着时的荣耀与地位。
“想去见她么?”清欢问。
男人似乎没有听懂她话里的意思,没有回话。
“之前我就告诉过你,她永远都不会到这里来。”清欢懒洋洋地在男人旁边坐下,抬头仰望——那里黑蒙蒙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虚无。“不是任何人都有机会到这里来的,像是你爱的人,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便是死了,没有大功德,生前任凭有千般冤屈百般执念,都没有资格来奈何桥。”
“所以说,你这三千年白等了。”
男人神色呆滞,他在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等到奈何桥的主人都换了,也没能等到那个人来。也不是没有怀疑过,怀疑她是不是知道他在这里,不敢见他,不愿见他,所以才不出现,却没想过她是不能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待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
“就算你现在去投胎,也找不到她。”清欢无情地又给了男子一刀。“你前世是修过功德的,本有机会完成心愿,可惜你不肯踏上奈何桥,而如今,时间早已过去,她也无迹可寻。”
男人怔怔地听着,一副不知清欢在说什么的模样,唯有他自己才知道,三千年来郁积的痛苦、绝望、疑惑,以及想要得到一个答案的恳求,有多么令他心酸。他什么都不想要,就想问问她,可曾有一天,一个时辰,半刻钟,真心地对过他?
他只想知道这个,所以在这桥头足足坐了三千年。
这三千年来,他看着无数人从桥上走过,奈何桥一日,人间千年,他这三千年,人间又过了多久?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清欢撑着下巴,用手指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划圈圈儿,说来也是奇怪,地面本是漆黑一片,但她手指经过的地方,都显出极强的光来。“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但是有一个条件。”
男人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而迟钝,如同迟缓的机器嘶鸣:“你,说。”
“你在这里待了三千年,扰乱了命数,要受到天道责罚,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责罚越重,所以,我可以给你一世去有她的世界等待,但是,也就只有这么一世。”
有功德的人来世投胎非富即贵,定能青史留名,但男子在这里等了太久了,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以前的小女孩可能能力不够,所以读不出真龙天子的命数,但清欢看得到。
这个人,不能再在奈何桥逗留。
“我知道你不想跳进忘川,那里是没有希望的鬼魂所待之地,因此这一世……就只有一世。”
随后,男子缓慢地站了起来,对着清欢深深拜下去。清欢微微一笑,水袖一划,便捧出一碗汤来:“饮尽此汤,向前行吧。”
男子毫不犹豫地饮下。
清欢看着男子消失在奈何桥头,嘴角的笑意渐渐消失。墨泽仰着小脸问道:“主人,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表情不对劲,难道你刚才说的都是骗那个人的吗?”
“我可不骗人。”清欢摇头。“那女子的确永远都来不了奈何桥。”
“啊?”
“小笨蛋,你是不懂的。”清欢弯下腰来把肥嘟嘟的小朋友抱到怀里,慢慢地又踱步回去。“他的鬼魂在奈何桥等那女子前来投胎,那女子生前后他而死,怕自己赶不上来寻他,死后鬼魂游荡于世间,早已跳脱生死簿外,不过一缕执念支撑。待到二人心愿完成,便是魂飞魄散之日。”
墨泽一听,小脸白了一下,显然是有些不忍:“难道就没有办法帮帮他们吗……”
“世上之事,自有定数,你我跳脱三界之外,即便是在三界中,这法力也不能胡乱使用,因为有的时候,一点点小小的存在,都可能影响整个世界。你难道忘了么?先前,你不还说要成立个什么……穿越者猎杀小组?”清欢的神情语气尽皆淡然。“天道有别,人定又岂能胜天。”
“那主人先前为何不与那人言明?”
“若与他言明,他心中知晓,不过平添一份苦楚。”清欢叹了口气。“那女子怕是顶多还剩百年时间,我心中怜她,才放此人离去,否则,他在奈何桥一坐三千年,早该被天道抹杀了。”
如果世界没有规则没有约束,那便称不上世界,无法成形。个人造业个人担,那两人到底是何故事,都是他们本身的事。
虽然只得一世,但对二人来说,若能有一世相守,应该也不枉这千年等待了。
墨泽这小东西自打跟因果石合二为一后,便多了许多人才有的感情来,尤其是同情心特别泛滥,正想再扒着主人再问一问呢,引魂铃便清脆地响了起来。清欢探头一瞧,果不其然,锅里的汤水又满了。
远处施施然走来一名妙龄的红衣女子。身段妩媚,凹凸有致,只是胸口处蔓延着大片血迹,不过倒是与红衣相得益彰。若非她苍白如雪的脸色,倒真是要认为她还活着了。
清欢轻轻拍了拍桌面,对那女鬼道:“姑娘请坐。”
女鬼失魂落魄地坐了下来,她面上尽是一片哀戚,似乎无法想象自己的遭遇是为什么。墨泽瞧了瞧女鬼的脸色,赶紧趁着对方没注意溜下清欢的膝盖,一闪身,变作生死簿摊开到桌上。
这女鬼生前名唤海棠,乃是魔教左护法,武功高强,杀人如麻,手头沾染的鲜血怕是能盛满一条河。与她结仇的人家不计可数,不知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她的首级,在江湖是人人忌讳的妖女,武林正道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但妖女呀,往往心系那高岭之花,越是修佛修道的正人君子,越是让她们心动。
女鬼海棠爱上的便是佛家高僧,名唤玄寂。玄寂幼年出家,慈悲为怀,极有天分,悲天悯人,是人人称赞的得道高僧。更是生得面如冠玉俊秀无双,平生己任,便是普度众生。
而海棠爱上这样一个人,又如何能得善终。
自古正邪两立,她在武林大会上对玄寂高僧一见情钟,遂化作普通人家姑娘接近于他,奈何玄寂高风亮节,道貌岸然,始终与她保持距离。后来身份被拆穿,玄寂自言不再见她,海棠自惭形秽,从此消失于他面前。
但她终究是那个高傲的魔教妖女。教主将她从小养大,教她武功,极其器重于她,她如何能不为教主效命?
手头沾满某正道人士全家鲜血的那晚,玄寂及时赶到,只来得及从她手上救下一名稚子。海棠知道,自己若是完不成任务教主会给予何等惩罚,可要她对玄寂出手却是万万不能。
于是她负伤而去,仓皇奔逃,满心都是玄寂平静如古井般的眼神。
从头到尾,都是她自己一厢情愿,他不曾喜欢过她,甚至不曾对她另眼相待过。她满手血腥,欠了无数条人命,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需要救赎的一个普通人。
直到正邪大战,魔教与正道两败俱伤,教主因而闭关,玄寂也身受重伤,唯有血丹方能救他性命。
海棠杀惯了人,再杀几条又有何不可?为了给玄寂炼制解药,她足足杀了九九八十一名童男童女,只为救他一命。妖女不知道什么叫做正义,从没有人教过她,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么为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玄寂得知此事后,却狠狠地掌掴了她,说她毫无人性。海棠茫然地站在原地,什么是人性,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她感念教主养育之恩,便为教主殚精竭虑,她喜爱玄寂,便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她没有对不起任何对她好过的人,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
她狼狈离去,只敢在暗处守候,直到玄寂伤愈,她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为她心动。
原以为,这悲天悯人的和尚,当真是只爱世人,原来不过是因为她不是他心动的那人!
是个小尼姑。
海棠简直想笑了。
原来玄寂也能那么温柔,原来他的眸子里也可以透出情意,原来他早有了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原来他们两人都苦苦压抑着彼此的情感,只因为一生都献给了佛祖。他们两人互相救赎,那么,她算什么呢?
海棠只想杀了那小尼姑。
却没想到,一生不开杀戒的玄寂,却为了那小尼姑杀了她。
原来到了最后,惟独她,是渡不了的魔。
第140章 第十碗汤(二)
将女鬼海棠引入醴忘台的房间,让她做一场好梦,清欢煮起了汤水,有些犯愁。
墨泽扭着胖身子跑过来:“主人,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出发?”
清欢用长勺子搅了搅汤水,然后尝了一口——每个鬼尝到的汤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用他们的七情六欲以及一生血泪熬制而成,清欢尝起来就是白水,带着淡淡的腥味儿。她把勺子放下,盯着汤水出神,半晌,才如梦初醒回答墨泽的问题:“怎么说呢,女鬼海棠想要得到高僧玄寂的心,但是我并不想让一个和尚动凡心,虽然他已经动了。”
墨泽惊奇不已:“主人真是有恻隐之心!”
“……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并不是在夸我?”
“嘿嘿嘿……”墨泽嘿嘿一笑,心虚不已。
“不过没关系,既然这是她的心愿,我为她完成也就是了。”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过是以妖女身份得到和尚的心,小胖蛋,走了。”
墨泽觉得自己被天雷劈了,主人刚才……叫他啥?小胖蛋?!他有那么胖?!低头看了一眼凸出来的小肚肚,墨泽险些掉下眼泪,主人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肉身,要把他变成小孩子?搞得现在他连智商也向小孩看齐……啊他好想哭。
因为错手杀了海棠,高僧玄寂遁入深山苦修,他并无取海棠性命之意,佛陀不会放弃世间任何一个魔,身为出家人,便是要度他人劫难,可他非但没有成功度了海棠,反而失手杀了她。海棠死后,玄寂音讯全无,隐于深山。直到魔教再次蠢蠢欲动,才又现身。
自此,少林与魔教算是彻底结了梁子,不死不休。魔教失了左护法,自然需要有人补上,这个人选便是教主的女儿簪花。簪花本应在满一周岁时死去,如此也不算违背天道。
可清欢在心底鄙视这个名字。又不是正统的少数民族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给自己女儿取名叫簪花,魔教教主难道是个取名废?但用了簪花的身体有个好处,在这之前,清欢从未接触过巫蛊之术,主要是她很不喜欢虫子,但这一回……人世间有那么多东西等着她去一点一点学习,就当这是用了这个名字的赔礼好了。
簪花自小在苗疆长大,母亲乃是苗疆圣女,说起来这又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身为中原剑客的教主爱上了苗疆圣女,结果两人却遭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中原武林忌惮苗疆,苗疆厌恶中原人,于是这对苦命鸳鸯的结尾就是簪花的娘身死,临死前将本命蛊传给了刚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教主恨极,走入邪道,自此成立魔教,令中原武林闻风丧胆。
对于苗疆,他不亲近,却也并不拒绝,因为那是妻子的族人,所以他甚至让女儿留在那里做圣女,直到左护法海棠已死,簪花也满了十六岁,他才修书一封,让她回到身边。
清欢把时间点选在了簪花娘亲身死之后,当时簪花才三个月,从此就开始了留在苗疆学习巫蛊的生涯,而中原那边,她就安静等待着事情的发生。海棠未死,她就不会离开苗疆。
反正就是完成心愿为辅,想学巫蛊是真。墨泽很不懂她这么做的意义,要知道到了清欢这个境界,这世上的东西哪里还需要去学,她已经是可以与天道并肩的存在,巫蛊这种东西会与不会又有什么要紧?
有这样好学的主人,墨泽自然也是好奇心十足。很多时候他也在想,主人到底是神还是仙,是佛还是魔?但他也得不到答案,总觉得她都是,却又都不是。大概是自己的境界不够,所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这种存在吧?
时间一晃而过,清欢在苗疆度过了近十六年,终于可以启程回去中原了。
簪花的娘,也就是上一任圣女,是不苟言笑的人,终年冷若冰霜,除了面对她爹,不曾对任何人有片刻温情。族人都说,那是因为圣女修习巫蛊,断绝七情六欲,所以才会那样,倘若不是簪花父亲的出现,簪花的娘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女!大巫们每每想起,都会忍不住叹气。
但清欢却有让他们的遗憾得到了缓解,因为她较之其母更有天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不仅如此,人还甜美可爱,人缘也特别好,明明是身份高贵的圣女,但和族人相处的时候却一点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受欢迎。
当清欢接到父亲的信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向严肃的大巫们都哭了!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六年,但清欢很喜欢这群虽然古板保守但却又淳朴可亲的苗人,尤其是她上马离开的时候,胡子最长头发最白的大巫还偷偷抹眼泪了呢,别以为她没瞧见。
跟真诚的人在一起,是清欢最喜欢的。若这世间一切都返璞归真,那就再好不过了。
啊,最重要的是她要先回魔教去见见簪花的爹也就是教主大人,闯出点名号来再说。
可能她的打扮很奇特,所以一踏进中原武林的地界就被盯上了。没办法,人家江湖侠女都打扮的或英姿飒爽或庄严威仪或仙气飘飘,惟独她乌黑的长发束成马尾,穿着极具苗疆特色的服饰,手脚还带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一走路呀,那清脆的响声格外引人注目。
她又长得非常漂亮,高鼻深目,五官较之中原人更加立体深邃,皮肤也更白些,因此就更扎眼了。
而清欢本身也很注重这个角色的扮演,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她突然笑了。本来想找个客栈住宿的,但这一路客栈太多,简直不知道挑哪个,但看到这一家,她二话没说就决定住下来。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这家客栈名叫“出去打客栈”。
一踏进大堂,所有人的目光就都看了过来,友善的、好奇的、邪恶的、心怀不轨的、戒备森严的……总之,应有尽有。清欢却像是浑然未觉,迎面而来的小二像是没注意到她打扮奇怪,很有职业道德的热情招呼:“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呀?”
“当然是住店啦,你这上房给我来一间。”她笑眯眯地说。
她笑起来特别的可爱甜美,有种奇特的感染力,小二笑着应道:“好嘞!上好客房来一间!”
清欢踩着脚步跟在小二身后,一手轻轻摇着,清脆的铃铛声就在大堂里清脆的响起来。临走的时候大巫给她塞了好多奇花异草药材珠宝,她一进中原就找了当铺当掉了些,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银子多~有钱才可以任性住上好客房,否则只能在荒山野岭凑合过。
她才不委屈自己呢。
蹦蹦跳跳地跟着小二到房间去了,又点了几道菜让小二送到房里,清欢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只竹筒,从里头倒出一只软绵绵胖嘟嘟且七彩斑斓的小虫子。
她真的不喜欢虫子,但这十六年下来,再讨厌虫子也习惯了,而且巫蛊之术学久了,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些虫子很可爱!
这只小胖虫是她采药时无意发现的,因为好玩就带回去孵化,谁知道孵出来这么个肥东西。苗疆之物大多含有剧毒,但小胖虫却一点毒性都没有,非但没有,它还能克制天下奇毒!清欢早在它身上试过了,这家伙不怕任何毒,就连大巫的本命蛊它都不怕,也不知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没有任何人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于是清欢做主给它取名就叫小胖虫。
听到这个名字的墨泽嘿嘿冷笑两声,难道是用了簪花的身体,而簪花流着教主大人的血,就连着主人也成了取名废?
小胖虫的出现是个谜,而且清欢这些年来都没再见过与它相似的同类,想来是仅此一只了,中原武林人才济济,也许有认识它的也说不定。但这世上生物无数,谁能保证自己就能全部认识呢?
而且像小胖虫这样逆天的小东西,还是少一点比较好。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
小胖虫什么都吃,最喜欢的就是青菜,有时候清欢觉得它像是一只没进化完全的菜青虫。
正在喂小胖虫吃东西,突然,外面传来一阵骚动。清欢好奇地开门露出个脑袋去看,原来是一群身着粉白道袍的尼姑。那道袍也不知是什么布料,格外飘逸轻薄,一群妙龄尼姑站在一起,虽然是光头,但因为带着僧帽,也并不违和。反倒是因为她们的青春美丽,显得格外吸引人。
客栈里都是群江湖人士,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这一群小尼姑个个生得是花容月貌身娇体柔,能不让他们看得激动么?只是为首的那个中年女尼神色冷然,面无表情,满身的煞气,是以无人敢惹。
“师父,咱们今日便在这里留宿一宿,明日再赶路吧!”中年女尼身边一个貌美女尼道。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不是高僧玄寂心头的白月光么!
第141章 第十碗汤(三)
说白月光,那可是真的,因为这妹子名字就叫白月。那为首的女尼乃是南海派的掌门人,道号唤作慈心师太。只不过她和这名字格外不搭,武林中人都知道,慈心师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据说在她幼时全家为响马所杀,她侥幸得一散尼相救,于是便剃度出家,后来师父圆寂,她便接任了掌门,武功自然是深不可测,但也嫉恶如仇,曾经放言,说是要杀尽天下恶人。
她身着灰色僧袍,神情严肃冷凝,身后年轻的女弟子们也都不敢大声说话,但看得出来,慈心师太对白月是非常看重的。
可不是么,要是不被师父看重,白月又怎会不肯还俗?到现在清欢还没见过玄寂,但对于白月,她的第一印象还是挺好的,活到她这把年纪,面对任何人都是一副老祖宗看孩子的心情。对女鬼海棠来说,白月是仇人,但对清欢来说,不过是个可爱娇俏的年轻姑娘罢了。
她看了几眼就回到了屋子里,也难怪教主大人飞鸽传书要她回来,连慈心师太这样的人物都出现了,更别提其他有名望的人士,魔教虽然高手众多,可若是被正道人士围攻,即便以一敌百也打不过啊。
累也累死了。教中倒是也有擅使毒的,但那又如何,难道能比得过四川唐门?清欢叹了口气,看来这位教主爹爹,心中对正道人士是恨之入骨啊,否则又如何舍得让亡妻留下的女儿也踏入江湖,经历这一场血雨腥风。
七日后的武林大会,指不定要发生什么大事呢。清欢心里想着,手指头却戳了戳小胖虫,小胖虫抬起肥脑袋“看”了她一眼——如果那两粒黑芝麻样的东西是眼睛的话,有点小委屈,蹭了蹭她指头,又继续埋头吃起来。
有了尼姑们的入住,这家客栈瞬间就客满了。半夜里清欢睡不着觉,她听力极好,几乎只是一瞬间就听见那轻微的呼吸声。如果她想,她甚至可以听到那人的心跳,以及血管里头鲜血流动的声音。
这大晚上的没事儿做,走亲戚么?
嘿,最有意思的是,竟然还盯上了她。
迷烟吹进来之后,清欢很给面子的趴在了桌子上做熟睡状。
房门被匕首别开,两个轻盈利落的黑影瞬间闪入房间,见清欢趴在桌子上仿佛睡熟了,其中一个声音粗犷点的男人难掩惊喜:“嘿!大哥!这小娘儿们真的晕过去了!这迷烟真他娘的好用!”
“嘘!那么大声音,怕没人听见吗?去,把门栓上。”另一个较低沉的声音如是说,两人都压低了嗓子,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