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是被他们祖师封住的。这小姑娘刚才说……
孟大仙刷刷刷的冒冷汗,孟婆一脉中人都知晓,祖师也许还活在这世上某个角落,这件事代代相传,可迄今几千年过去,从不曾再见祖师,因此他们只当这是个传说。可如果是真的……卧槽,他是不是曾经骂过祖师是个抢他饭碗的小神棍?还蹭过人家的串儿?
“你、你是谁?!”冯燃吓坏了,他向来对自己充满自信,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厉害的人,整个师门都没有他的对手,他甚至觉得孟婆一脉被糟蹋了,倘若交给他,何愁不能发扬光大,举世皆知?
“孟婆一脉是我创立,可将它传承下来的是我的弟子们。既然你们称我为祖师,那我自然得担得起这个名号。”清欢笑了笑,将冯燃像是拎死狗一样拎在手里,“自家孩子,哪能叫外人欺负呢。”
冯燃自然不算她的徒子徒孙,她才看不上这样的货色。
“你师父应该给你算过吧?”清欢问。“短命之相,活不过五十五,这大概也是你铤而走险的原因。不过,你师父的本事不够大,和我第一个徒儿可差远了。每人都有两个命运,这两种命运是可供选择的,天道也好,法则也好,都不会强行遏制人心。就比如说你,若是你孝顺师父善待师弟妹,一生虽然仅有五十五岁,却能青史留名受后人敬仰。然而你却想些邪门歪道,生生将这好命给改了。别说是五十五,我看你连五十二都活不过。”
“今年,你也差不多五十二了吧?”
“你既然想成仙,也不必费那么多事,我直接送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只是那里是不是如你想象的美好,就不得而知了。”
她一手拎着冯燃,一手在他眉心点了一下,冯燃便立刻凭空消失了。
清欢转过身,打了个响指,这一层楼都恢复了原样,包括孟大仙等人身上的符咒与伤痕,“人的命运并非一成不变,可是改变的契机可遇不可求,窥伺天机改变的命运,无论如何都会走上应有的轨道。你们几人本应葬身于此,却因我得了转机,时也命也,不必在意。”
“你……你真的是……”孟大仙舌头都捋不直了。
“我是。”
“可是……你、啊不,是您,您、您怎么会……”
“这个你不必问,知道的太多也没什么好的。”清欢扭头看向吴凡,“对于被你害死的几个孩子,你有话说吗?”
吴凡早就被这超出现实的一切吓呆了,孟星枕走过去把他捆了起来,连眼睛都不敢抬。他真的是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以为根本不存在的人,竟然突然出现在了面前……老天,他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师祖,冯燃——”孟星花还有些不明白。“他不会再回来了吗?”
“不会。”怕是想回也回不来哦,仙君都死绝的话,他会活活饿死在里头,仙君没死……那就只能作为一顿美餐被人食用了。“你们都很好,我很欣慰。”
明明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模样,眉眼笑意甚至还带些天真,却没来由的让这些已经上了年纪的师兄弟们眼眶泛红。他们都是知道的,曾经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让每一代的弟子心中都藏有的这个传说,并非空穴来风。
“我还会在这里待几天,从还有月女的时候到现在,这个世界沧海桑田,我当初流传下来的东西怕是也只剩个大概了。你们的本事,比起我的徒弟们,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清欢将从冯燃手中夺回的水火伞拿了回来。“这把水火伞是我当初离开时传给徒弟的,如今我要带走它,作为补偿,我会每人赠你们一件法器,并教授你们修炼本命神兽的道法,望有朝一日,我再回尘世,尚能听说孟婆一脉的美名。”
她的徒弟们都不在了,这把伞也就没有继续传承下去的必要了。
曾经是她的师兄精心为她打造煅炼而成,她又将它传给了自己的弟子,如今回到她身边,就好像那些记忆仍旧栩栩如生。
听闻她要亲自传道,众人欣喜不已,想跪却发现跪不下去。
“不稀得这些繁文缛节。”清欢轻叹。“你们先回去梳洗一番,我又不会走,星枕,你将吴凡送到警察局去。”
“你们没有证据!不能抓我!”吴凡大叫,“我是无辜的!我要告你们诽谤!你知道我爸是谁吗?!”
孟大仙想到吴凡的母亲,眼睛闭了起来。
孟星枕踹了他一脚:“谁说没证据?你真以为冯燃是真心帮你?最后一名死者抓了你一把你记得吗?他的指甲缝里存了你的皮肉组织,而且每一个受害者身上都有你的体液,真是个傻逼,真以为我们查不到你身上?只要提取你的DNA做对比,你凶手的身份就跑不了!你爸就是天王老子也没用!”
有钱就想一手遮天?也不问问别人答不答应。
清欢叮嘱他:“记得去医院告诉钟勋这个消息,另外也记得告诉他,活在当下。”
“是,师祖。”
孟星枕之前还敢跟清欢开玩笑,现在一口一个师祖恭恭敬敬。毕竟他还想讨好一下她老人家再学点本事,以后也好多救些人。
“对了。”清欢想起来一件事。“你们的传承到底是什么?一代一代传下来,应该是从我的徒弟们开始的吧?他们说了什么?”
众人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古怪。
第911章 第九十四碗汤(一)
第九十四碗汤(一)
师父,你这个老混蛋!
……
清欢已经从钟勋的世界离开了,但她直到现在都还处于一种懵逼的状态中。她满心欢喜雀跃,心想徒弟们会跟自己说什么呢,大概是些啊师父你到底去哪里了我们好想你,啊师父你好厉害我们永远崇拜你,啊师父不管你身在何处我们都会找到你……之类的,但是万万没想到,那群兔崽子临死前传承下来的,被外界传为孟婆一脉最神秘力量的玩意儿,就是这么一句话。
竟然骂她老混蛋!
混蛋还不行,非加个老字是什么意思????
清欢觉得自己心肝脾肺肾都疼了,那群死孩子依赖她,要是知道她准备离开非胡搅蛮缠不可,她不告而别也是一种历练,修道之人本就应该看淡人生,他们可倒好???
幸好现在这群孩子们可爱多了,她教了他们几天后就消失了,虽然消失,但因为有第一次被骂老混蛋的经验,清欢选择了暗中观察,这次不仅没被骂,还被崇拜夸赞了!
每人都有每人的活法,契机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命运既是不能改变的,也是能改变的,可究竟要如何,还是要看人的本身。大部分人都是一生平庸,逆天改命,只会招来严重且连环的后果。迄今为止,来到过奈何桥的人,都有这么个共同点。
有些人本来能够到达奈何,最终却失之交臂;有些人命中注定与奈何无缘,最终却踏上黄泉路。
时也命也。
钟勋有句话说的不错,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命运属于每个人。
只希望他日后还能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继续活下去。清欢并不担心,钟勋不是脆弱的人,经历过那样的事,只会磨砺他的心性,也许日后会有奇遇也差不多。
可是大部分人啊,世界上的大部分人,仍然在既定的命运里。
她从钟勋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钟勋却浑然不知。
清欢看着掌心散发出温润光芒的光团,微微有些出神,这是钟勋身上多余的东西,一直蛰伏在他灵魂中,几乎要融为一体。直到钟勋意识到这个世界并非他想象那样简单,清欢才有了剥离的机会。她正在沉思,突然察觉有异物靠近,才手掌一翻将光团收起,而后一抓——
冰凉凉轻飘飘,是个游魂。
她本不想在意,这些游魂都是新死之人,在尸身处徘徊,只待引魂人将其引去投胎便可。可是这一个好像有点不对劲,明明是新死之人,怎么却像是个生魂?
生魂是指离体之魂,也就是身体还活着,魂魄却不在了。可清欢手中这只生魂却偏偏有着死相,这两相矛盾,怎么可能?
她松开手,问那生魂:“你怎么回事?”
生魂一脸茫然,清欢本以为它是普通游魂,谁知它往她身上飘来,才让她一把抓住,抓住后才发觉并非游魂而是生魂,这就奇怪了,也是这生魂有造化,才遇着她。
似乎是不记得生前事了。
这个世界怕是没有鬼魂之说,清欢想了想,取脚下一把泥土,又凭空取来忘川河中水,暂且捏了个小泥人做她肉身,将生魂打了进去。
生魂进入泥人中后,瞬间像是有了灵气。“我、我在哪儿?你、你又是谁?”
“我叫清欢,你呢?你怎么会到在这儿?”
“我……”泥人眉目生动的皱了起来,“我……”大量的记忆冲入她的脑海,可是一点也不疼,因为她现在只是个小泥人。虽然这个泥人很可爱,但也不过是个泥人,而且只有清欢手掌心那么大一丁点儿。
“师父……”
“嗯?”清欢愣了一下,难道是钟勋那个世界的后遗症?她现在浑身充斥着师父的光芒吗,让一个生魂见了都想拜师?
“师父……师父……师父!”泥人声音凄厉,竟然哭了起来,“师父……师父……”
……估计不是在叫她。这语气这哭声,不像是在叫师父,倒像是在叫情郎。
“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任性不听话了,师父不要丢下我,师父……”泥人不停地哭,清欢怕她一会儿把狼招来,就先封闭了四周空间。她到这个世界不久,还没来得及去找要找的东西,就遇到这么个冒失鬼。
伸手摸了摸泥人的脑袋,安慰道:“莫要再哭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的身体呢?”
泥人被这温柔的语气安抚,才恍惚道:“我的身体……不是我的了……”
“嗯?”
天已经黑了,清欢不介意在荒郊野外露宿,但并不想让小泥人再哭下去,真的,哭的那样可怜,而且哭的她耳朵都疼。“你要先跟我说清楚,我才知道要怎样帮你呀。”这只生魂命不该绝,为何却有了死相,这才是让清欢不解的地方。
再没人会疼她宠她了,她以为自己只能这样做个孤魂野鬼,没人看得见,也没人听得见,可是在这么一个凄冷的夜晚,有一双温柔的手将她捧了起来,关心她遭遇了什么。可是她要如何启齿呢?那样的记忆,她恨不得不要想起来,便死个透彻,也能叫自己再做一场美梦。
她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丢弃在乱葬岗,是一个善心的老乞丐捡到了她,将她带着养大。
老乞丐自己讨饭吃都困难,为了养她更是辛苦,他上了年纪了,总是抢不过其他身强力壮的乞丐,只能讨些残羹剩饭,也是她命大,才将将活了下来。
老乞丐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就管她叫丫头,丫头管他叫爷爷,祖孙俩相依为命,一直到丫头五岁的那个冬天。
他们在一个破庙里过夜,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不管丫头怎么叫,爷爷都不理她了。她也不懂什么叫死亡,只知道爷爷一直在说:“我死了,我们丫头可怎么办呢?”
什么是死呢?
可是爷爷突然不动了,她怎么哭他也不理,以前不会这样的,以前她一哭,爷爷就心疼的来哄她了。丫头哭啊哭啊,在凄寒的冬夜,将嗓子都哭哑了,大雪纷飞,寒风呼啸,根本没有人知道一个小丫头,在破庙里失去了她唯一的亲人。
但就在这个时候,驶来一辆马车。冰雪之中,白色的马车仿若神仙下凡,停在了破庙之前。
丫头虽然五岁了,但因为吃不饱穿不暖,瘦的皮包骨头,就那么小小一只。丫头很乖很孝顺,其实几个月之前爷爷就很虚弱了,有时候一睡就要睡好几天,丫头每天出去要饭,想方设法找草药给爷爷治病,昨天爷爷还说等他醒了给她讲故事,可是爷爷说话不算话。
她就坐在爷爷的尸体边放声大哭,破庙夹杂着咆哮的冷风,她露在破烂棉袄外头的小胳膊已经冻得青紫肿胀了。
然后,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是丫头第一次见到师父。
他好像神仙啊,又干净,又好看,还很温柔。
他不在乎她身上的脏污,只弯腰将她抱了起来,将她头上的草给拿下去,怜悯地看了地上死去的老人一眼,对身边跟着的小厮说:“将老人家厚葬。”
而后问丫头:“虽然你爷爷不在了,可是以后有我陪着你,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丫头不懂什么叫师父,她眼巴巴地看着爷爷,哭个不停。师父仍旧温柔的哄她,将她抱到了马车里。马车里好暖和呀,还有许多好吃的,师父用了好几张帕子才将她脏兮兮的小手擦干净,拿起一块软糕。丫头饿的狠了,犹豫了几秒钟,就抱着软糕啃起来。
这是她几年来第一次吃饱,爷爷总是把吃的留给她,她担心爷爷,又塞给爷爷,结果爷孙俩谁都吃不饱。
师父带她去了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地方,那里不是外头的冰天雪地,而是盛开着许多娇艳的花,蝴蝶满天飞舞,香气弥漫。师父抱着她进了一个大大的宅子,一个坐在椅子上的人看到了她,问:“就是她吗?你找到了?”
师父嗯了一声。
很久很久以后,丫头才知道,那句话代表了什么。
她在师父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师父对她很好很好,教她读书写字,弹琴画画,下棋作诗,还给她改名字叫桃桃。
在桃桃心里,师父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什么都会,又那么温柔,还对她那么好,她真想永远跟师父在一起!
她喜欢师父,非常非常喜欢,如果可以,她想永远都不嫁人,留在师父身边。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要让她知道那不堪的真相呢?
师父的书房里有一幅画,从来不让人打开。
师父有一套已经褪色的衣服,从来不穿,也从来不让人碰。
师父会吹很好听的笛子,可他从来不教桃桃,也不吹给她听。
师父总是若有所思。
师父总是会在一片竹林里孤独的吹笛子。
师父总是看向远方。
那代表了什么,少女桃桃不懂,她就像是一只扑火的飞蛾,不顾一切的焚身燃烧。
第912章 第九十四碗汤(二)
第九十四碗汤(二)
秋日一到,天气逐渐转凉,每日早晨醒来的时候都觉得寒意刺骨,有那怕寒之人,厚衣大氅都已经裹上了,唯独在这一方幽谷,无论外面如何寒冷燥热,里头也仍旧四季如春。
“公子,是个姑娘,好像受了伤。”
“将人带进来吧。”
“是。”
……
清欢的目的地跟桃桃竟然一样,只可惜桃桃除了记得那些美好的记忆之外,只剩下了自己的身体不属于自己这一件事。清欢本以为她的身体是所谓的“师父”养的药人,偏偏这丫头却不同意,明明很多东西都不大记得了——她成为生魂后四处漂泊,大部分记忆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唯独老乞丐和“师父”,成了她仅存记忆中最珍贵的东西。
“师父不是那样的人,师父……师父对我很好很好,他不会将我养成药人的,也不会将我的身体送给别人!”
“清欢姐姐,求求你,送我回去好吗?”
“不管怎么样,我都想亲自再见一次师父,只要再见他一次就好了。”
桃桃坚信师父不会是那等残酷无情之人,既然她愿意相信,清欢自然不会泼她冷水,这世上能潜心信任他人的已经凤毛麟角,倘若桃桃相信,她就送她再去见那人一次,无论结果如何,总算也是无怨无悔。
不过在桃桃残存的记忆中,四方谷不是那么好近的,所幸她还记得师父每个月都会下一次山给百姓看诊,清欢便决定来个守株待兔。她倒在出谷的必经之路,不怕没有人发现。桃桃认为四方谷里都是好人,她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清欢愿意相信她。
即使她见过人间污秽肮脏,也愿意相信世上还有温柔美好。
为了取信于人,她真的让自己昏了过去,结果睁开眼却看见一根插在自己人中的金针,心下吃惊,美目圆睁。
正为她时针的正是桃桃的师父时云,见清欢醒了,温声道:“姑娘莫要惊慌,在下并非恶人,而是大夫,姑娘身患奇疾,还请让在下为你看诊。”
清欢沉默了两秒钟说:“……我没有钱啊。”
“无妨。”时云被她逗笑了,他生的并非一等一的美男子,却是眉目清秀,只笑的时候叫人惊艳,宛若林中绿竹,清冷却又温和。“在下并不贪财。”
清欢便躺着不动了。“……我的小泥人呢?”
“姑娘可是说这个?”
一个半大的看起来极为机灵的小厮走了进来,手中正捧着个可爱的小泥人。“姑娘的包裹小的也拿来了,只是不小心将这小泥人滑了出来,幸好小的眼尖,否则可糟了。”
旁人自然听不见,清欢却听的清清楚楚,小泥人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时云,还哭鼻子了。若不是魂魄无法离开泥人,一离开便要化作生魂,桃桃可能已经扑了过来。
时云也看了小泥人一眼,只见小泥人通体雪白,上了色的五官极其清晰可爱,两颊的粉晕竟如同春日桃花。他只看了一眼便将视线移开了:“既是姑娘的东西,便好好抱着,若是弄坏了我可不管你。”
“是。”小厮吐了吐舌头,把小泥人放到了桌上。“小的去看药煎好了没。”说完一溜烟的跑了。
“姑娘这个病患了多久了?”时云目露担忧,“在下竟从未见过这般奇疾。天下的疑难杂症在下医过不少,可如姑娘这般脉象还是第一次见。”
清欢轻轻一叹,分外凄婉:“不劳公子费心了,我孤身一人,又患有奇疾,只走到哪儿便是哪儿,若是活不过了,便死在那儿,公子不必管我。”
“身为医者岂能弃病患于不顾,姑娘便在这儿安心住下来,在下略懂歧黄之术,说不定能为姑娘解去奇疾之苦。”说罢,时云看了下时间道,“在下尚有要事,待会儿姑娘服了药便好好歇息,明日一早我再来为姑娘诊脉。”
说着对她露出带有歉意的微笑,便起身离开了。
屋里只剩下清欢一人,她立刻便生龙活虎起来,指头一勾,小泥人就到了她手中。虽然看不见桃桃模样,却也能从她雀跃的语气中得知她有多么开心:“清欢姐姐你看,我师父不是坏人吧!他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我变成这样一定跟他没有关系!我相信他!”
“你说的对,他确实是个大好人。”清欢莞尔。“不仅免费给穷苦百姓看诊,还发放粮食草药,这样的人可不多见。”
“嗯嗯!”桃桃开心极了。“师父就是这样的好人!”
清欢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待在泥人里是不是很不舒服?”
“有点儿,不过没有关系,清欢姐姐陪着我,我又见着师父了,就是一直待在泥人里也没关系哒。”
简直乐天过了头,清欢又摸摸泥人小脑袋,“等等看,也许能有转机也说不定。按照你的记忆,你的身体应该没有损坏才是,只是不知如今怎样了,还得想个法子。”
桃桃说:“清欢姐姐,你带我回来见师父,我已经很开心啦,不要再为我烦心了,我已经死啦。”
讨人喜欢的孩子,谁能不怜惜几分呢。在她能力范围内,若是能为桃桃做点什么自然再好不过。“桃桃啊,听你所言,你师父很是风雅,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觉得我跟他交个朋友怎么样?”
“好啊好啊!不过师父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没法陪着他,若是清欢姐姐能同他说说话就再好不过啦。”桃桃欣喜不已,然后突然沮丧起来。“可惜我脑子笨,又爱偷懒,师父教我的东西,总是忘的七七八八,这个会一点那个会一点,却哪一个都不精通。”她想起自己平日同师父下棋还耍赖,真是羞愧难当。
清欢笑了笑,她现在是陌生人,不好直接询问桃桃的事。可如果能做个朋友,旁敲侧击一下,兴许能知道点什么也说不定。
既然是这样的好人,那么桃桃的身体一事,应当另有隐情。不过桃桃魂魄离体,时云是用什么方法保存的呢?还是说……像桃桃说的那样,里头已经住了另外一个人?
肉身就像是一个容器,却不是什么东西都装得下,一定要天时地利人和,不仅命格相同时辰相同,还要看老天成不成全。桃桃明明是生魂,阳寿未尽,却从身体中被赶出来,若说是离魂之症也勉强说得过去,但桃桃自己说了,身体不再是自己的了,可如何不是的,如今又是谁的,她却记不清楚了。
难道其中没有什么人在搞鬼?
清欢是万万不信的。
但这人是不是时云,又和时云有没有关系,这一点才叫她在意。桃桃喜欢时云,小姑娘不说她也看得出来,然而时云心中有人,从桃桃的叙述中也能听得出来。这二人是神女有情襄王无梦,又有师徒之名,只为人伦,怕是时云也不会接受桃桃,更何况他比桃桃足足打大了快二十岁。
不过这些话清欢没有对桃桃讲,这小姑娘傻乎乎的又一根筋,她并不想让她难过,更何况这些都是自己的猜测,做不得真。
第二日时云就又来了,他换了一身青袍,看起来更像是挺拔苍翠的绿竹,当真是应了面如冠玉谦谦君子这两个词。与清欢把脉后,他有些苦恼,盖因这病他着实是没有头绪——有头绪才怪呢,她压根儿就没有生病,不过是故意弄乱自己的脉象迷惑他好留在四方谷罢了。
四方谷种了许多药草,下人们每日都要照料,也正是这些药草救了天底下许许多多人的命。清欢现在跟时云的小厮——那个叫十七的小伙子关系挺好,她长得美又会说话,不过是给她送药聊了会儿,十七就差没给她掏心窝子了。所以清欢知道了时云是有名的神医公子,人人都说他妙手仁心菩萨心肠,待人接物也温润有礼尔雅柔和,总之是完全挑不出毛病的人。
十七这个话唠子,清欢可喜欢了。
所以当时云面带歉意的告诉清欢不要灰心,他一定会治好她后,她笑了笑:“我自然相信公子的医术,不过我这病早习惯了,也无需在床上躺着,只是虚弱了些,公子若是闲来无事,不如同我下盘棋解解闷如何?”
十七在一旁偷笑:“嘻嘻,清欢姐姐,你要同我们家公子下棋?输了可不能哭哦,我家公子厉害着呢!”
嘴上这么说,已经麻溜的把棋盘拿来了。
清欢哦了一声,询问时云:“不知公子可否赏脸?”
时云有些犹豫,他做人总是为他人着想,考虑着别人,清欢看起来年岁比十六大不了多少,他却老了,那下棋的话要不要让着呢?桃桃那丫头就总是嚷嚷着他太认真不知道哄她……“当然,姑娘请。”
罢了,就陪她下一盘吧。
第913章 第九十四碗汤(三)
第九十四碗汤(三)
一盏茶后,时云放下手里黑子,心服口服:“姑娘棋艺精湛,是在下不能及也。”
他向来风雅,才高八斗,如今第一次输给旁人,感觉倒也新奇,只是又忍不住升起不服之心,但想着清欢身子不好,再下一盘怕是没有精力了……
“啊呀,我忘记了,应该让公子几个子儿才是。”清欢懊恼地说。“不如再来一局?”
时云是心动的,只是身为医者,忍不住要去考虑病人的身体是否撑得住。
清欢似是看出了他在想什么,摆摆手:“无妨无妨,我一个人这么久也活过来了,不也没死?只是一盘棋而已,你我切磋,又没什么杀气。”
时云苦笑,切磋?分明是他被吊打……可不得不否认,就因为这一盘棋,清欢便和其他病人有了明显区分。时云总觉得这世上自己孤单了些,天底下能与他匹敌之人寥寥无几,如今遇到个棋艺超绝的,就忍不住想多下几盘,谁叫他是个棋痴呢。这诊疗费是万万不会收的,清欢跟留下来跟他下几盘棋就行,要求真的特别低。
然与高手下棋,也不失为磨练自己棋艺的机会。
两人又下了几盘,都以时云大败告终——能不赢么,清欢可一点都没打算让着他,因为性别不同,要做朋友其实并不简单,她若是示弱了,反倒是叫时云觉得她是个柔弱女子,如今将他吊打,才叫他高看她一眼,哪怕是女子,也不输给天下任何一男儿。
十七悄悄给清欢比了好几次大拇哥儿,不是他胳膊肘往外拐,实在是公子无事便拉他下棋,他就是一臭棋篓子,盘盘皆输,公子还要唉声叹气,可那也不是他乐意的呀,他就是不喜欢下棋也不擅长下棋嘛!
“清欢姐姐好厉害,我第一次看到师父下棋输给别人呢。”小泥人很兴奋。“嘿嘿嘿,这种感觉就好像神仙也会拉屎放屁一样,感觉师父一下就坠落凡尘跟我亲近了。”因为以往下棋都是她想方设法耍赖皮呀。
“这也得谢谢你,若非你告诉我时云是个棋痴,我也没有这殊荣叫他一声名字。”里里外外都叫公子,因为几盘棋她就能跟对方互称姓名了,一招鲜吃遍天啊,有个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
刚吃过晚饭,清欢带着小泥人出来散步消食,四方谷很大,景色也很宜人,府邸后面便是一片小森林,清欢抱着小泥人,如今已是秋季,黄叶满地,夕阳透过林间照射进来,层层叠叠的金光很是动人。踩着绣鞋的小脚踩在一地落叶里,便不觉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正走着呢,突然啪嗒一下,从天而降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摔在了清欢眼前。
是只小松鼠,只是身上血淋淋的,眼睛也没什么力气的半合着。小泥人惊叫了一声,清欢却抬起头,果不其然,正有一双绿油油的招子盯着她。
“蛇!!!清欢姐姐快跑!是蛇啊啊啊啊!!!”小泥人在她手里剧烈抖动,清欢差点没捧住摔到地上去,真摔下去可就美了,再变一次生魂,怕是连自己的名字都要忘掉。
“我超怕蛇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
然而叫的再大声,她也还是个小泥人,除了清欢没人听得见她的声音。
“别怕。”清欢安抚道,看了蛇一眼,那蛇本来吐着信子睁着眼想扑下来,不知为何却突然转身溜走了。碗口大的一条长虫,被清欢看了一眼,就如同老鼠遇到猫一样,头都不敢回。
清欢弯下腰摸了摸地上毛茸茸的棕色小松鼠,已经死了,脖子上两个血洞分外鲜明,只是身子还温热着,她想了想,将小泥人摔在了地上。
桃桃惨叫一声还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睁开眼后发现自己竟然能动了!
她变成了一只小松鼠……还趴在清欢姐姐的怀里……
“吱吱!”
“总比待在泥人里头好,能跑能跳能吃能喝,只是不能说话而已。”清欢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桃桃好乖好乖地趴在清欢怀里,感觉自己身上的血浸湿了她的衣裳,心里有些急,就想挣扎,结果被清欢姐姐掐了尾巴根一把,那酸爽~~
清欢调整了一下情绪,再次发挥出她传说中的影后的实力,找到了时云所在的院子。
十七正在门口守着,见她来了还很开心:“清欢姐姐!”看到她身上有血,顿时吓了一跳,“你、你受伤了?我去找公子!”
没等清欢开始表演,十七已经火烧屁股的跑走了。
清欢:“……”天灵灵地灵灵,给个面子行不行。
别看十七生了双小短腿,跑起来却跟踩了风火轮一样飞快,正在书房里查阅典籍的时云一听有人受伤,立刻就要去找药箱,结果清欢已经到了门口:“你们不要担心,不是我,是这个小家伙。”
“咦?松鼠?”十七眼睛一亮,他虽然跟在公子身边办差很久了,但到底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小动物没什么抵抗力。“好小一只哦。”
“我去后山散步的时候捡到的。”
一抬头,主仆俩都是一脸不赞同。
“你正生病,实在不该到处乱走。”时云作为一个大夫,苦口婆心的说。
“清欢姐姐真是孩子气。”这是十七。
清欢:“……快看看这小家伙怎么样了,它被蛇给咬了。”说着就放到了时云手中。
时云察觉到了小松鼠突然浑身僵硬,不过他以为只是换了个陌生的怀抱小家伙害怕,便摸了摸柔软的毛发,“乖,别怕。”
桃桃刚到四方谷的时候,晚上睡觉做噩梦害怕的哭,他就是这样安慰她的,乖,别怕。
师父,我不怕。
不怕疼不怕穷也不怕没饭吃。
可我怕你忘了我。
小松鼠很乖的任由时云帮它处理伤口。十七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啊……好可爱啊,小小一只,是不是刚断奶啊。”
“大概是。”清欢苦恼地请求。“我没养过小动物,也不大喜欢它们,时云,能麻烦你帮我暂时照料一下它吗?等到它伤好了就放它回森林去。”
时云点点头:“没问题。”他倒是很喜欢小动物。
此时此刻,奈何桥上的几只清欢“不喜欢”的“小动物”,都齐齐打了个喷嚏,奇怪的对视一眼后,就各做各的的了。
桃桃终于能留在师父身边,简直开心到飞起!时云也奇怪这个小家伙怎么那么亲他,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他救了它吧,小动物都是很通人性的。他摸着包扎好的小脖子,问清欢:“给它取个名字?”
“公子公子!我!我!!”十七举手,“看它毛色,就叫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