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清欢的表情很凝重,她回头看了房间一眼,对着连爷爷膝盖上的小鬼说:“我说到做到,一定会帮你捡骨安葬,但是你也得说话算话,不然你知道我的本事。”
然后她带上了门,再看连一家的时候,眼神带着怜悯与悲哀。连父问道:“怎么样了,我父亲能治好吗?”
清欢说:“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我需要你们跟我去一个地方。”
连家人不明所以,清欢又说:“想救连爷爷的话,只有这一个方法。我不想让里头那只鬼魂飞魄散,活人迁就着点死人吧,毕竟这是你们家欠他的。”
她是个心肠很软的姑娘,这一点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现在这个心肠柔软的姑娘在提到一个下半身瘫痪的痴呆老人时,却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连忍不住去想爷爷究竟做了什么,会让清欢这样的人都如此不屑。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半晌,叹了口气,道:“爸妈,听清欢的吧,她不会骗我们的。”
其实清欢在连家也住了快一个月了,这段时间里她对除了连爷爷之外的连家人都知之甚深,和连爷爷比起来,其他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基因突变了。
她把道袍脱了下来抱在怀里,说:“我们去h市。”
h市是很偏远的一个县级市,也是连家祖籍所在地。如今的连家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h市的好招牌。不过连家发迹后就搬到首都去了,留在h市的只有一个很老的宅子。就这么所老宅子,成天大门紧锁没有人出入,连爷爷雇了人看守,却不让人进去,更不许人靠近。连父接管家业后遵循父亲的叮嘱也一直这样做——他一直以为父亲会这样要求是因为他对老家十分眷恋。
可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肯定有什么他们都不知道的事情。
连爷爷的妻子去世的早,连父小时候基本上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也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到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那会儿他还在读书,连家到他这一辈就他一个读书人,学习成绩好,自幼深受师长喜爱。那时候还是工头的连爷爷对他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所以高考完后连父就去深造了,接下来得到的就是连家一飞冲天的消息。
那时陪在连爷爷身边的只有他的妻子,也就是连的奶奶,可惜这位老人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所以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到底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明明是第一次来连家老宅,可清欢熟悉的仿佛在自家后山一样。连问她:“你怎么知道这里怎么走?你以前来过这儿?”
“没有。”清欢摇摇头,“那个傻子告诉我的。”
“傻子?”
“哦,就是缠着你爷爷的那只小鬼。”清欢皱着眉头在院子中央的一棵大槐树前面停下,看了眼这棵长得遮天蔽日,这么炎热的天气都让人感到阴凉的槐树,轻轻叹了口气,手指甲在树皮上轻轻一抠,大槐树立刻抖了一下叶子,树皮下竟然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那血鲜红中泛着黑气,散发着浓浓的臭味。
拿过早就准备好的镐头铁锨等工具,清欢把他们交给了连和他的父亲,然后将连母拉到一边,对父子俩说:“开始挖吧。”
“我也来……”
“伯母不可以,伯母身上没有流着连家人的血,你来挖的话会惹怒小鬼的。”
连不知道清欢要自己挖什么,所以每一下都很小心,可随着他越挖越深,槐树的枝干也抖动的越来越厉害,这奇怪的一幕让父子俩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去看。清欢站在一边喊着:“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能不能快点,一会儿到了正晌午你们是想出事吗?”
于是又挖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槐树根挖了出来,这时候清欢叫了一声停,让他们父子俩上来,因为树坑里传来阵阵黑气,普通人如果吸了一口至少得病个大半年。她念了几句清心咒,把自己的道袍铺开,伸手下去,到树根的地方一点点地掏。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根已经泛黄的人骨。
找到了。
清欢松了口气,连却震惊不已:“这个是……”
“你们还不知道。”清欢看了他们一眼,“跪下来磕三个头。”
说话的同时她还在往外面取骨,一点一点将其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连与父亲依言磕了三个响头后清欢问他们:“你们真的想救连爷爷吗?”
“想。”
“那我还有一件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办。”
“只要你能救我父亲,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千百件我也愿意办!”
清欢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严重了伯父,不需要的。不过这个要求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了,你也可以看着情况答应。今天晚上咱们不会去了,你们父子俩得在这棵树下面守七天的灵,否则那个怨鬼不会轻易放过连爷爷。”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鬼到底是谁?跟我爷爷又有什么关系?”连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可是清欢什么也不说。
因为清欢不说,因此他又问了几遍,直到清欢叹了口气:“你真的很想知道吗?伯父伯母呢?”
“想!”
清欢又叹了一口气,她发现最近几天自己叹气的频率直线上升。这一点她跟师父不一样,师父总是恨不得自己知道的告诉所有人,可清欢却觉得,如果隐瞒某些东西可以让善良的人们过得更幸福的话,那又有什么不好呢?尤其是这种根本不应该轮到连来背负的罪孽,应该找真正的罪魁祸首才是。
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是一种幸福呀。
她伸了个懒腰,“先这样吧,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告诉你们,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着她又在白骨天灵盖处点了一根引魂香,然后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文——当然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效果。
第720章 第七十七碗汤(六)
第七十七碗汤(六)
这个世界上什么最可怕?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人害怕贫穷,有人害怕失败,还有些人怕一只小小的虫子。
可清欢最怕的是贪婪。
她怕自己变得贪婪,更害怕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变得贪婪。如果被这种东西咬住脖子,那就永远都不能再挣脱了。因为人心会被贪婪越撑越大、越撑越大。
大牛跟二虎是村子里一起长大的,两个都死了爹妈,所以就相依为命的住在一起。今天东家吃两口,明天西家给碗饭,日子就这样艰辛的一日一日过了下来。
可是二虎的脑子有点问题。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大家都说如果他有机会上学的话一定会是好学生。但他当然没有权利上学,所以在小学毕业的时候精神恍惚摔进了水沟里,醒过来脑子就坏了。
话说不清楚,总是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倒也有正常的时候,但毕竟少,总之看起来就像个傻子,大家都习惯了叫他二虎,后来干脆就叫他二傻子。二虎性格温厚,也不在意大家怎么叫他,每日仍然是乐乐呵呵的。
他是知足的人,如果没有饭吃,野菜也可以很健康,如果没有新衣服穿,刚好可以省钱,如果能够有机会上学,就一定要好好学习——二虎是这样的人。
可大牛不是。
大牛是有野心的人。他羡慕有钱人,也嫉妒有钱人,甚至还恨他们。
凭什么人呱呱落地就能享受数不清的荣华富贵,他们出生却要为一碗饭东奔西跑,就这样还时常吃不饱?
本来生活已经够艰苦的了,偏偏相依为命的二虎还傻了。大牛没办法啊,只好肩负起了照顾这个家伙的责任,谁叫他们是朋友是兄弟呢?他们以前还对着月亮学电视里的人结拜,约好了以后谁有出息一定不忘记另外一个。
可是,大牛也只是个孩子,他也还没有长大,一时半会的照顾还可以,但谁能坚持个十几二十年都照顾这么个傻子?大牛也想生活呀,他也想好啊!
可是二虎越来越傻了,还总是惹麻烦,村里小孩要是拿石子丢他,他能把人家小孩从村东头撵到村西头,然后再一巴掌把人扇到沟里去。大牛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赔罪了,一次两次三次,次数一多,他觉得很累。他们跟其他人不一样的,他苦口婆心地劝二虎,不要这样,不要还守手,也不要骂人,可二虎却每次都委屈地说:他们骂我,还打我。
说着手朝头上指,那里还真红了一块。大牛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能打人的。”
“为、为什么?”
“因为那些孩子都有爹妈,我们要是打了他们,他们爹妈找到我们,我们就得挨打了。”
是的,他们生来卑微,和那些人相比是不一样的,他们连父母都没有,只能彼此相依偎,可这样的短暂交集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两个怕冷又没有棉被的人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大牛到了年纪后就去工地上和水泥了,他非常刻苦也非常想改善自己现在的日子,可他什么都做不到。他没有学历没有家世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他什么都没有。
而且还有个没有血缘关系却偏偏要一直照顾的傻子。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站子啊他面前告诉他说,二虎的命格非常神奇,别看他现在傻兮兮的,可只要这福运一上来,早晚守得云见月明。画里画外都透露着二虎不简单的意思。大牛一开始是不信的,后来他随手买了一张彩票丢在了桌子上,二虎刮开后,大牛惊奇的发现他竟然中奖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和倒霉透顶的大牛比起来,除了上不成初中以外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的二虎,就成了让大牛嫉妒的存在。
其实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没有人能想到,有一天在工地上大牛正开着搅拌机,却有一个人被绞了进去,等到发现的时候早跟水泥融为一体,都硬了。
工地不肯负责,工头也把错都推到了大牛身上,大牛的日子可真难过啊,他忍不住要想自己这么就在过这样的人生呢,命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啊,他i应该认命才对。
就在大牛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个神秘的人又出现了,声音淡漠听不出男女,没有情绪浮动,声线一致。
却给了大牛一个好方法。
既然你的命不好,既然二虎的命好,那你夺过来也就是了。
神秘人给了大牛一张符,告诉了他用法。
大牛被蛊惑在睡梦中杀死了二虎,还将他的皮剥了下来,从此之后,他变成了那个姓连的人,而真正的连家人,早已死在了那个晚上,大牛残酷的一条围巾的蒙杀。
他夺走了二虎的姓名,夺走了二虎的身份,连自己的生辰八字都换掉了——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那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在那之后次次逢凶化吉化险为夷的情况让大牛惊呆了,他再也不会感到心慌恐惧了,他甚至还期待再见到一个活的二虎,告诉他说,你看,我们有钱了。
但二虎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
大牛按照神秘人所说,将二虎的尸体埋在了大槐树下,槐树极阴,若将尸体埋在下面,那这具尸体的灵魂就会被困在这槐树方圆五步之内出不去。这么做无非是做了亏心事的人怕害死的人化作亡魂来报复自己编造出的故事罢了,可大牛信了。
他把二虎埋好后匆匆打理了其他事情,迅速去到了首都,开始了他堪称传奇的一生。
讲到这里清欢叹了口气:“剩下的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们都明白的,这具尸体就是二虎,缠着连爷爷的也是二虎,当年他闷死二虎之前曾经不肯让二虎睡觉,二虎是个傻子,记得的东西有限,可傻子也知道好坏,所以他死后就算恨极了连爷爷,也仍然要玩这个很幼稚的游戏,叫不许睡。”
连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这这么可能呢?”
“不信的话你问问啊。”清欢说,“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人总是会变得不是吗?尤其是某些人,最终都会面目全非的。”
“你们家亏欠二虎的太多了,所以才让你们父子俩守灵,希望能借此去掉一些二虎的怨气,毕竟那样死去实在是太疼了啊,就算是魂体,也能看到被剥皮的自己。那种感觉……”清欢都无法想象。“总之暂时就先这样,其他的只能慢慢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虎怨念极深,想要立刻消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微微笑了一下,问连:“后悔问我了吗?”
如果他没问,她就不会说,这样的话就能维持一个虚假的平衡,至少连会过得快乐一点,他的父母也是。
在连家人的印象里,连爷爷应该是个很爱家很疼孩子的人,是的,面对自己的家人的时候,他的确是个好人。可之于二虎,他又是什么样的人呢,神秘人的引诱是一方面,可他自己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别人将刀子给了他,是他自己选择的杀人。
所以说什么驱鬼难是假的,清欢就是想让那个糟老头再吃点苦头,然后放二虎的灵魂去投胎。他这些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顶多就是压住连爷爷让他不能走路,其次就是撑眼皮不让睡觉——虽然说有几次想杀人,奈何都没有成功。
这就比较尴尬了。
二虎的尸骨被捡出来,连和父亲以连家人的身份为这个真正姓连却被偷走人生和性命的人守灵。清欢每日都会过来点燃一根引魂香,希望能够让二虎快些去投胎。这一世过得够不好的了,下辈子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的。
在乡下待了七天,七天后大槐树被砍伐掉,院子也推平了——大牛也好,二虎也好,他们谁都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回到首都后,清欢就发现二虎不见了,而连爷爷已经清醒过来,只是多年不走路,双腿的肌肉早已萎缩,整个人的精神也极其不好,看起来油尽灯枯的,似乎下一秒就能立刻死掉。
清欢没有怜悯他——谁去怜悯二虎呢?
大牛也没有多少时日好活了,他也会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偷得这一世人生又有什么用,来生二虎只会比现在好,可他却不一样了,到时候他会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更别提是扬名立万了。
家财万贯,却不得花,这可能就是对大牛最可怕的诅咒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彻底享受一下自己的成功,就又被打落到了谷底。这一次他不会再爬起来,因为这里,是地狱。
连爷爷果然没能活多久,当天夜里就死了,连来找清欢的时候眼眶红红的,她见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
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会死去,可与此同时,也会有无数的新生命诞生,但连爷爷……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真的是很想知道啊。
第721章 第七十七碗汤(七)
第七十七碗汤(七)
清欢没有安慰连,因为她觉得根本没什么好安慰的。连爷爷是死了,可他比二虎多活了几十年呢,他欠二虎的也该还了,不然下辈子也别想好过。人人都在抱怨这一世有多难走,可是如果不能再努力一点,再乐观一点,悲剧就不会离开。
知足太难了。
她跟连提出要离开,连却把她留了下来,让她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走,清欢这才想起来还有那对新婚夫妻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这都一个多月了吧,那家人竟然没出事,也没来找她?
怎么可能?明明……那天的婚礼上,趴在新郎背上的女鬼已经濒临崩溃了,这么长的时间早就应该出事了才对。她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主动请连帮忙,让她去那户人家走一遭,或者见一面也可以。
连对她很好,这么点小请求根本不算什么,恰好晚上有一场宴会,那家人会出席,于是连邀请了清欢,只不过清欢没有能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给二虎裹了尸骨后,她自己是不嫌弃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脱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欢看起来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干干净净,通透得很。她跟寻常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无法用一般的标准来衡量。对她来说,什么高跟鞋晚礼服……这都是啥?
听说儿子要带清欢去参加宴会,连母兴高采烈地带清欢去做头发挑衣服,清欢被她带着逛街逛到头昏眼花说不出话,两只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连母却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连及时出现将她拯救,她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抓鬼途中,也会死在这次逛街里。真可怕,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竟然比她这个在山里长大能徒步几十里山路的人还有精力。
在住进连家之后,清欢才逐渐变得比较像个女孩子,在这之前她连内衣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穿过,现在知道了也不怎么在乎,反正这胸平的跟后背差不多,衣服多穿两件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发,也难怪刚出山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长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这条裙子……
连的眼睛里充满赞叹,他看清欢的眼神一向很温柔,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过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难以言喻的情感在里面。清欢不解七情六欲,也没当回事,连母却很了解儿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不会因为清欢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觉得这姑娘聪明伶俐又有本事,还不失天真质朴,实在是招人喜欢得很,儿子对她动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欢很适合穿白色,她皮肤白皙身段纤细,这条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双漂亮的腿,藕节般的胳膊水嫩诱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衬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见时那个邋遢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丫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好像有点别扭,下楼的时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这鞋跟太高了……我觉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点。”连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绅士地将她领下楼来,然后赞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会不会说话啊儿子,难道平时就不漂亮?”连母白了自家傻儿子一眼,取过一条钻石项链给清欢戴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说这条裙子适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养,总在山上可不行。”
清欢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头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为难道:“这样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背着你去抓。”
啊……这么温柔动听的话,哪个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欢脸红了一下,她当然也有一颗少女心,连长得好看对她也好,真的是无可挑剔,她动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而且他们师门也没有要求说不能结婚,只不过……清欢想到自己的命格,还是望而却步。师父说过,她命中注定孤独终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这条驱鬼之路,她是只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连对自己的好感,清欢也始终注意保持着距离。她干笑了一声:“那可不行,这种事很危险的,我自己来就可以。”
连笑了一笑没有说话,牵起她的手——清欢吓得连忙甩开,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没有生气,只是有几分失落,清欢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连母笑呵呵的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出门了,万事小心,安全为上记住了吗?”
后面这一句是对着清欢叮咛的,小姑娘在家里住了有些日子了,连母对清欢已经很了解,知道这姑娘为了救人救鬼什么都敢干,说白了就是责任心太重,又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清欢自己也总说身为修道之人这些是宿命,可连母却觉得,人都要学会爱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确很珍贵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值钱了吗?
小姑娘还喜欢把命运挂嘴边,连母早就想说她了,十几岁的孩子,成日老气横秋的,真不知道她师父是什么样的王八蛋,教出来的孩子这么好,又这么叫人心疼。
远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老头正蹲在河堤上抽旱烟顺便跟几个同龄老太太吹牛逼,这时候突然打了个大喷嚏,连着三个。
连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清欢心想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了。她有几分心动,又有几分遗憾,师父年轻时据说也是英俊潇洒的一枚大好青年,听说还遇到过喜欢的人,也在一起了,但结局却并不美好。这条路上实在是容不得有爱人的存在,时间长了,爱人便会离你而去,即使不离去,也会在日复一日的危险中失了性命。
连的到来让宴会的主人受宠若惊,他事先就知道这位先生不太喜欢这种人多的地方,但这次竟然亲自来了还携带了女伴,真是让人惊喜。他问候过连,却在看到清欢的脸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清欢被他这表情看得往后一退,吓了一跳。
这人有病吧。
“你、你是——”宴会主人激动不已,上前一步竟然是想握住清欢的手,被连一把挡住。
看到连不悦的眼神,宴会主人才意识到自己冲动下的无礼举动,不过这会儿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内心的狂喜让他心中泛起千层波涛:“那个、那个,这位小姐,麻烦您在这里不要动,千万不要动!我去去就来!去去就来!”
说完也不等人回答,撒腿就跑,活像后头有什么东西追他一样。
清欢看着他的背影,眨了眨眼,问:“你们山下的人都好奇怪,看到我跟看到鬼一样。”
连被她的形容逗笑了:“这人平时不这样的,很稳重的一位先生。”
稳重?
对此清欢不予置评,她转了转眼珠,“我看见他们了!诶???”奇怪……
“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连也看到了那对刚结婚不久的新婚夫妻,他们非常亲密,一直十指紧扣,男人将蛋糕喂入妻子口中,女人露出幸福的笑,悄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两人笑在了一起,周围散发着粉红甜蜜的味道。
看着都让人感到快乐。
如果有一天,他也能跟这个男人一样结婚的话,肯定会对自己的妻子很好很好的。想到这里,连不由自主地看向清欢,面对这么一副动人的画面,清欢却没有丝毫感触,她的眼神很奇怪,奇怪的像是在看什么诡异的东西。“清欢?”
“好奇怪啊,新郎背上的那个女鬼没有了。”
“这不好吗?兴许是被驱走了?”
“不可能,她的怨气那么重,导致她死后化作怨灵,那天你在教堂里也看到了,这个男人一家都被压制的死死的,怎么可能会消失?而且如果是被驱走的话肯定会留有痕迹,但我感受不到任何气息。”
“等等——”连看她往那两人走去,赶紧将人拦住:“你做什么去?”
“我去问问啊。”理所当然的回答。
连:“……”他就知道,这姑娘总是在聪明的同时透出些傻气来,“你就这样去问,不怕人家打你?”
“不怕,他们打不过我。”山里最凶狠的野兽看到她都要逃,更何况是人。
连:“……”他很不优雅地抹了把脸,“不如这样,我们想别的办法,你直接上去问的话,他们什么都不会说的。”
“为什么?我是想帮忙啊?”清欢觉得无法理解,她又不是坏人,她是来帮忙的啊。
第722章 第七十七碗汤(八)
第七十七碗汤(八)
“他说的没错,你直接过去问,人家什么都不会跟你说的。”
清欢一回头,发现是那天穿黑衬衫的青年,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杯红酒,笑吟吟地看他,一双邪气的桃花眼随时随地都散发着魅力,这不是错觉,他真的在勾引她。
所以她很自然地往连身后躲去,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人给她一种很危险的感觉,总之就是不想接近,也许是对方身上的气息和她不和吧。连就不一样了,温暖柔和,令人如沐春风,这两个相比较,正常人都知道怎么选。
可有的时候坏男人才最有魅力,看着清欢离自己远远的,男人叹了口气:“小姑娘,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离我那么远做什么?”
清欢对他做了个鬼脸:“你往后我就往前。”
连淡淡地道:“真是令人惊讶,你竟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小宴会上。”
“世事难料啊,我本来没打算来的。”黑衬衫男人摊了摊手,“可惜有人给我的养父母打了个电话说看到一个姑娘可能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女儿,我离这里最近,所以立刻就过来了。”
清欢好想说这种解释好清新脱俗啊,她真是第一次听到呢。结果下一秒黑衬衫男人就对她笑了:“果然,上次见面我就觉得像,可惜当时你穿得太邋遢,看不大清楚脸,现在洗干净了,果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所以说????
连也懵了,“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不是段家亲生的儿子而是领养的,这一点你知道吧?”黑衬衫喝了口红酒,似乎很不满意这酒的味道,“我的养父母本来有个女儿,可是因为某些原因丢了,所以他们才领养了我。但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喏,就是你身边这个小姑娘。要是没记错,你应该刚好满十八岁不久吧?”
这倒是,但……“师父才不会做拐卖小孩的事,他是从人贩子手里把我救走的!”老头不好归不好,清欢容不得别人诋毁一点,“你不要那么阴阳怪气的说话,听着很欠打。”
黑衬衫很遗憾地叹了口气:“你应该叫我一声哥哥才对。”
“我才不要。”
就在这时,宴会的主人领着一对气质出众的中年夫妻过来了,那贵妇人一看到清欢就落了眼泪:“是我的女儿,老段,这肯定是我们的女儿啊!”
清欢被她抱了个满怀挣脱不开差点被捂死,这狗血又戏剧化的神展开让她接受不了:“等等,这位女士……”
“什么女士!叫妈妈!”
中年男人也满脸喜悦,只是他是个性格内敛的人,只是笑,没有像妻子那般激动,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高兴成什么样子,要是可以他现在都已经上天了。丢失十几年的小宝贝终于找了回来,他简直想要立刻告诉所有人!
这对夫妻就连怀疑都不怀疑的?连看了下段家夫妇,又看了眼清欢,没话说了——她跟段夫人长得太像了,偏偏眉眼间又有段先生的影子,叫人看了就觉得有血缘关系。可是接触到清欢求救的眼神连立刻心软道:“段伯父,段伯母,事情还没确定,清欢不一定就是你们的女儿——”
话没说完就被段夫人打断:“咱们两家关系这么好,可是女儿丢掉的这件事你们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专门来骗我,今天这场宴会是老陈办的,他跟段家合作这么多年,不可能骗我们,她跟我长得那么像,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女儿呢?”
清欢奋力终于从段夫人的怀抱逃出来,见她又想抱,吓得立刻抓紧了连的衣角:“你别过来!我根本不认识你,你认错人啦!”
“怎么会?”段夫人立刻泫然欲泣,“你这孩子……你不想要爸爸妈妈了吗?妈妈知道这些年你受苦了,我们一直都在找你……”
清欢被她悲伤的眼神弄得难受极了,她又想去安慰,又怕被认错,而且都这些年了,她真的不觉得当个孤儿有什么值得自卑或者不好的。师父含辛茹苦把她养大,虽然臭不要脸又不着调,可他是无可替代的。“你看我一眼就说我是你女儿,我觉得你真的有可能认错人了……”
“要不这样吧。”黑衬衫提出一个方案,“做个亲子鉴定不就知道了?”
这倒是个好方法,可是……清欢哎呀一声,“我忘了今天来做什么的了!”这些都是小事可以待会儿再说,可是那对小夫妻……诶,那对小夫妻呢?!眼角余光似乎看到他们出了客厅,清欢连忙拔腿追了上去,顺便逃离这令人尴尬的场景,“我先走了,回见!”
连对段家夫妇鞠了一躬,“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我会联系你们的。”
黑衬衫笑出声:“爸妈,你们不要急,妹妹找到了就是好事,我跟上去看看,绝对不会把人弄丢的,倒是爸,你得控制一下妈,你看小姑娘给吓的。”
说完也跟了上去,留下段家夫妇焦急又喜悦,害怕又不安,生怕清欢这一走就再也见不着了。
清欢还以为那对小夫妻出了客厅是要出事,既然这么长时间都平安,那就说明他们命中注定要被救,都这样了,今天要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清欢会觉得自己有愧师门。可她拔腿追出来后,那对小夫妻藏在了花园里,开始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不要、不要……”
“好疼啊……你不要咬我嘛……”
然后是男人粗喘的声音,“老婆,老婆我想吃你……”
清欢瞪大了眼,怎么回事?这人难道是被女鬼附身想吃人了?一般的恶鬼是不吃人的,只有真正堕落无法回头的鬼才会为了力量吃人肉,因为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变强,才能继续存活下去。
但那天见到的女鬼虽然厉害,也不至于在短短一个月内凶到这个地步啊?
不管怎样,先救人再说。可她刚起身要冲过去,后头就伸来一双手臂,一只揽住她的腰,一只捂住她的嘴,灼热的气息在她耳畔化作密语:“别过去打扰他们。”
是黑衬衫。清欢瞪大眼开始挣扎,可她今天穿的裙子很容易走光,所以动作幅度不敢太大,再加上不方便的鞋子……
连慢了一步,又不好意思出声打扰,便掰开黑衬衫的手将清欢抢回来,在她耳边轻声道:“没关系的,不要吵到他们。”
“???他都要吃人了……”救人要紧哪!
结果两个男人听到她这句话都愣了,半晌忍笑忍的很辛苦,清欢羞恼交加,“有什么好笑的,你们不救人总不能不让我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