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宋醒的唇瓣蠕动了几下,没有说话。清欢就一直充满耐心地望着她,嘴角笑容一直很温柔。终于,宋醒好像确定清欢不是坏人了,但无数次的玩弄和欺骗让她不敢贸然相信面前的女人。她仔细将清欢从头到脚看了几遍,“我不敢信你,你、你是他们的人么?调教师……之类的?”
清欢还是头一次被人安上这么个名头,她有点受伤,她哪里看起来像是调教师?“我不是,你怎么会这么以为?”
“曾经,他们对我的看守松了几分,我、我好不容易避开监控逃了出去,但那只是个骗局。一路上所开的门全都是通往那个房间的,我逃了那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即使我以为成功了,也都是另外一场折磨的开始。”
听到这里,清欢大概也明白她经历了什么。她发出一声轻呼,然后柔和地望着女鬼宋醒,问她:“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这里是只有死人才能来的地方。”
宋醒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我死了?”
曾经也有鬼魂身死而不自知,但它们的反应或不敢置信或焦急或不安,却没有人会跟宋醒一样,她竟然是喜悦的!欣喜若狂!“我死了?太好了!我终于死了!我终于不用再受罪了,我死了!哈哈哈我死了……”竟是喜极而泣。
这……什么反应啊?墨泽都觉得古怪了。
清欢怜悯地望着女鬼宋醒,却不得不提醒她:“好孩子,你还没死呢。”
“什么?”宋醒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
清欢告诉她:“你只是受了太多折磨,一时间休克过去,导致魂魄到了我这儿,但事实上,你还要再活五年,五年后,你阳寿才尽。所以……对不起,我得把你送回去。”
“不!”宋醒恐惧大叫:“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死了,我死了!”
“你没有死,事实上以后五年里,你也不会死。你跳楼也好,割腕也好,甚至撞车开枪……怎样都好,你都不会死,因为你的寿命是一个定数,绝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信!我不信!”宋醒拼命摇头拒绝相信清欢的话。“我不要再受那么多罪了,求求你,你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她扑过去抱住清欢的小腿,然后立刻松开,不住地跪在地上开始扣头,每磕一个头就求清欢一次,看得清欢心酸无比。
她终究是心软的,便弯腰强硬地将宋醒扶起来:“别跪了,我答应你就是。”
宋醒面露狂喜:“真、真的吗?”
“是真的。”清欢看着她。“但是,你必须付出代价。”
“怎样都可以!”她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活着的日子更痛哭了!无休无止的接客,调教,玩弄,凌辱……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三年,她再过不下去了!
清欢道:“你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若是你愿意回去,五年后再死,你死后我会替你讨个公道,然后你可以毫无牵挂的去投胎。但是如果你选择现在死亡,没有关系,我可以替你活五年,并且在这五年里完成你的心愿。但是,作为代价,你必须跳下这条河,在里头待满一百年,才能重新投胎做人。”说完,清欢补充道,“万鬼之河,你要受的苦痛不会比活着少。”
宋醒却问:“尊严和人格会被万人践踏吗?”
清欢摇摇头:“跳下去之后,你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只剩下疯狂。但你可以放心,百年后,你自会恢复正常,我会亲自把你送去投胎。”
于是,宋醒想都没想便道:“我答应。”
清欢叹了口气,“一言为定。”
宋醒没有说话,看似柔弱的她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几步奔到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河水吞没。
生前是过着怎样的日子,让她宁肯受万鬼啮身百年折磨,也不愿在阳世再活五年?
如何才算真正毁灭一个人?伤害他,杀了他,都不算。因为人即使死了,灵魂和精神也仍然存在。真正的毁灭,是从心灵到身体的践踏和侮辱,是一次次求天不应求地不灵的心灰意冷,更是怀抱希望最后却无数次面对绝望的精神折磨。尤其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更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蹂躏女人的心灵与肉体更能轻易摧毁她们的了。
清欢还没有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身体上剧烈的疼痛。她倒抽了口气,从内而外的感受到了这具身体的破败。看起来像是受了很重的刑罚,怪不得会让宋醒还没有死就到了奈何桥。
她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才发觉自己是被关在一个只点了一盏昏黄灯光的小房间里。清欢敏锐地抬起头,果然,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着摄像头,完整而忠实地记录了宋醒的身体情况。
清欢不知道摄像头后面正在观看的人是谁,但她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此刻的确有人在欣赏她——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欣赏“宋醒”的丑态。
她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稍微活动,三点便清晰可见。这什么鬼地方?
其实答应帮助宋醒,也有清欢的部分私心。她隐隐感觉到有几个世界,每当她选择某个男人发生关系或是共度一生的世界,似乎总有人跟着她。只是她不敢确定那人到底是谁——有些世界她已记得不大清楚了。
谁知道这人是从哪里跟上的她,又是何来历。女鬼齐钰的世界她竟然发现了自己和荆少游的墓,清欢曾经回到过生前的世界,那个时候她是知道的,荆少游娶了她的牌位,死后也是选择两人合葬,可他们又怎么会葬在玉墓之中,还藏的那么深?竟选在一座地下陵墓下面,说其中没有什么计划,清欢是不信的。
之前的几个世界,她通过实验确定的确有人在跟随自己,彼岸花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从这个世界开始,她要继续实验,看看那人到底是通过什么追随的她。
女鬼宋醒本应死在五年后,也应该五年后再到奈何桥,这期间奈何桥上会有其他鬼魂出现,是是非非虚虚实实,她却提前附在宋醒身上,甚至在来这里之前,清欢都没有掐指算或是读过生死簿上宋醒的生平。
她权且当自己是个新手,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然后看看,那人还找不找得到她,又会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也就是说,宋醒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清欢一无所知,她没有问,也没有算。
就好像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清欢,对孟婆一职一无所知,仍旧渺小而弱小。
只是不会再任人欺凌。
因为灯光太暗吗,所以清欢试图让自己看清楚屋子里的摆设,但当她迈开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脚上戴着镣铐,这一动不要紧,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千疮百孔,竟是直接扑倒在地。
很快她就听到了男人低沉玩味的笑声。抬头一看,桌上竟有扬声器。清欢伸手拽了拽脚镣——即使不动用力量,她也可以将锁弄开,但敌暗我明,还是韬光养晦比较好。
扬声器里男人又说话了:“小贱人,怎么样,这滋味儿好不好受啊,嗯?你倒是命大,竟然还能醒过来,本少爷还以为你要归西了呢!”话里话外透着恶意和惋惜,但很快又道:“不过你放心,本少爷最近时间多得很,可以陪你好好玩玩。”
邪恶的笑声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是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并不是清欢害怕,但侧面告诉了清欢,这男人折磨宋醒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至于宋醒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充满恐惧。
想来他这么说,也是想看到宋醒充满恐惧的面孔吧?
清欢却不如他的意:“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男人似乎没想到她又开始反抗了,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的棱角已经被磨平了,没想到还是这样够味儿,怎么,这次逃命让你骨子里的倔强又出来了么?可惜啊可惜,即使你再犟,他也不会再信你了。”
他?
清欢捕捉到这个字。她眼底有一瞬间流光闪过,随即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笑容。她见过宋醒的脸,不能否认,宋醒绝对是个美人,而且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
清欢手中被塞进一个高脚杯,她看了看那液体,闻到美酒香气,顺势饮入腹中。男人一直笑吟吟地望着她,“没什么酒量还敢喝这么快。”
清欢露出一个笑容,分外狡黠。她顺手扔掉了高脚杯,高脚杯瞬间分裂成几块碎片,然后,就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清欢抓起了地上的玻璃片,速度快的惊人,直接锁住了他的喉咙,然后将玻璃片抵在他咽喉处,笑了一笑:“不好意思了。”
毫不留情。
她心中有着宋醒对这个男人的全部记忆。
第366章 第三十三碗汤(三&四)
谁知男人却笑出声:“摆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样子,你敢杀人么,嗯?”
清欢心想,宋醒也许不敢,她就说不定了。可她只是把下巴搁在了男人的肩头,咬了咬他的耳垂,满不在乎道:“那谁知道呢。”
男人的脖子很快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清欢眼尖地发现男人要反击,但她的动作和反应都更快一些,赶在男人动手之前便抬腿踢中他的膝盖,迫使他跪下来,然后抓过挂在壁上的皮质软绳将男人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绳子专为情趣而生,不会捆疼,但却很难挣脱,清欢边打结边跟男人闲话家常:“你知道吗,我曾经学过一种打结的方法,叫做渔人结,一旦拉紧就很难解开,越是质地柔软的绳子就能绑得越紧,恭喜你,成为我的第一个试验品。”说着,狠狠地将绳子扯紧,男人闷哼一声。
清欢绑完他之后,随手拿起桌子上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然后靠近窗边看了看,那里倒是没什么人,可是想逃出去肯定不容易。她需要点时间来理清宋醒的记忆,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做。
男人一开始把她带到这里来估计是想继续折磨她的,清欢左右看了看,也没找到什么药物,倒是桌上有奶油蛋糕和水果——至于这些食物本来要用作什么,清欢懒得想,她吃了些果腹,接着把架在蛛网前的摄像机拖了过来。
那蛛网是用白色的软绳做成的,上下左右四个角落分别有手扣,如果被固定在上面,就如同被蜘蛛网黏住的小飞虫,插翅难逃。
“你本来是想跟我玩那个的,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伸手捏起男人的下巴,见对方眼神怨毒,轻笑惋惜:“可惜我没工夫让你玩,但是如果反过来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做什么?!”男人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没有想做什么,我要逃走,但手头又不能沾人命,所以必须有个护身符才行,你说是不是?”清欢拿起一瓶润滑剂对着男人晃了晃。“我陪你玩了三年,现在也该轮到你陪我玩了吧?”
她不是不能心狠,对待这个男人不需要柔情和怜悯。将宋醒置于那种地步羞辱折磨,如今她只是稍稍还个手,又不是要他的命,更没有让他夜以继日的接客,难道还不够仁慈么?
两个小时后,男人被绑在蛛网上,浑身上下青紫遍布,早已没了力气。他脸上有着羞恼和不敢置信,从来都是他调教玩弄别人,曾几何时自己竟然也成了被别人玩弄的对象?令他惊讶的是,宋醒被他教的很好,不仅将他加诸在她身上的那些还了回来,甚至手段更甚!
清欢把录影带取出来放入大衣口袋,看着虚弱不已的男人,对他笑了笑:“感觉不错吧?我是个女人尚且能为你带来这样的欢乐,你不妨试着去找个男人。就像……三年前你跟我说过的那样,没尝过男人的xx就不知道男人的好。”说完,她将男人身上的磁卡还有车钥匙以及钱包等等都拿了出来,取出自己能用到的,同时当着男人的面,用玻璃片剜出了自己肩头植入的芯片。
那是怎样一种痛?可清欢全程面不改色,好像身体上的疼痛并不算什么。她做完这一切后,又过来要问男人的账户密码,男人本不想给,但两个小时的折磨让他深深意识到清欢的手段比起自己来只强不弱,得到密码后,清欢迅速离去。
推开门的前一秒她不忘友情提醒男人,拍了拍自己的口袋:“别忘记,我这儿还有刚才咱们俩的‘激情视频’呢,如果你敢泄露我的行踪,我保证,你会在三天内成为帝国最红的人。”
男人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可清欢把他绑的死紧,他根本没法解开那见都没见过的绳结。也就是说,如果他想解脱就必须有人进来救他,可他是什么身份?魅色的幕后老板!人人见了都要点头哈腰的魅爷!从来只有他收拾别人的份儿,可今天竟然阴沟里翻船被个女人收拾了!这会儿要是有人进来,看到他堂堂魅爷被绑在蛛网上浑身青紫交加还被爆了菊,满脸潮红,他这脸还往哪儿搁?最重要的,也是男人不想承认的一点,去他妈的他竟然在那女人手里得到了xx!
这简直就是耻辱!
宋醒,有种你就别让老子抓住你,否则我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魅爷想什么清欢才不在意呢,她刚离开房间,就被门口的人叫停了脚步。他们看着她身上属于魅爷的大衣,眼神有点不满。在宋醒的记忆里,这里的人,无论男女都可以任意玩弄她,门口的这两个保镖自然也是如此。在“魅色”里,别的人是不被当成人看,而宋醒,宋醒就像是条狗。
或者说还不如狗,这里养的狗都比宋醒过得好。
而宋醒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盾牌,然后在失去利用价值之后,被无情的抛弃了。
清欢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双手环胸将门带上。魅爷折磨人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旁观,所以保镖们只能在门外等,而这里的隔音效果非常好。“怎么,要拦我?爷还在里头,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他授意的,如果不信,你们可以进去问他呀。”
她吃准了保镖们不敢去吵醒喜怒无常的魅爷,所以故意这么说。果然,保镖们面面相觑,将路让开。清欢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直接用魅爷的磁卡刷开了贵宾专用电梯。
电梯一下去就是地下停车场,她拿到了魅爷的车钥匙,但这车她不能开太远,因为里头有定位,很快就会被找上。
刚找到跑车所在,清欢就被一个女人拦住,她仔细一看才发现正是那个在她被男人抱起来的时候瞪她的女人。此刻女人正眯着眼睛盯着她:“爷让你出来的?”
“不然呢?你以为我有那个本事自己出来?”清欢笑着问。
“那你也不能走!”女人伸手来拽清欢手腕。“必须等到爷出了房间亲自说他让你走才行!”
清欢轻巧躲开,让女人扑了个空。“是吗?可我还偏偏要走了。你要是不服气,尽管有胆子进房间就成,何必在我面前吆五喝六。”
女人脸上闪过一抹难堪,同时还有几分恐惧,可能也是害怕忤逆魅爷的命令。但她隐隐的觉得不可能,宋醒这小贱人都在魅色带了三年了,爷给过的逃生机会全都是在耍着她玩,从没有放她出来见阳光的,这一次怎么可能是真的?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仅此而已,没有丝毫证据。
清欢没有时间跟她纠缠,直接抬腿踢了过去,正中小腹,女人穿着一条真丝短裙,清欢这一脚可不轻,登时就疼的爬不起来了。清欢几步走过去,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平时你不是很喜欢踢我掐我么,怎么了,今天战斗力这么低?”她还没穿鞋呢。
见女人仍然满眼怨毒,清欢懒得搭理她,宋醒在魅色里属于最底层,人人都能践踏她。就连和她差不多的女人都觉得比宋醒高贵,要从欺辱宋醒来寻找自己的优越感。清欢一个手刀劈下去,女人立刻翻着白眼晕了,于是她顺势脱下女人的裙子跟鞋子套在了自己身上,虽然还是没有内衣穿,但让清欢穿别人穿过的内衣,她暂时还没有这么重口味。
虽然这条真丝短裙堪堪只能遮住屁股,但清欢已经很感恩了,有总比没有强。她迅速穿上魅爷的大衣,钻进了车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两个小时后,终于恢复了点力气把蛛网拽断又自己磨掉绳子穿上衣服的魅爷终于脸色铁青地出现在了地下停车场,但他的车子也好,小玩物也好,都失去了踪影。
女人是被一盆凉水泼醒的,她警觉自己被绑在了柱子上,而魅爷正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鞭子,老神在在的看着她。女人恐惧不已,连忙求饶,顺便将清欢供了出来,表明自己是想阻止宋醒离开,是为了魅爷才这么做的。
可魅爷却狠狠一鞭子抽在她腰腹处,那里被清欢踹了一脚后就疼得要命,这一鞭子更是让她感觉五脏六腑都有火在烧。
魅爷勾起一抹没什么真心的笑:“那你为什么没有拦住她呢?”
女人体如筛糠,魅爷却觉得颇有意思。没想到那女人性子里竟然还有这么野的一面,不仅骗过了他的手下,还出手狠辣直接将怀疑的人打晕,甚至抢走了衣服跟鞋子……呵,三年了,他竟然没看出来,宋醒还有这么一面。
是因为之前那场折磨让她骨子里的倔强觉醒了?总之,现在他觉得宋醒很有意思,所以务必要找到她毫发无损的带回来。而在这之前,他需要一个人好好的出出今天的气。
这个看到他的磁卡还敢怀疑追下去,自作主张拦住宋醒,却又没能真的把宋醒抓住还被宋醒摆了一道的女人,留着没什么用了。
清欢把车开到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就下了车,为了接济穷苦大众,她没有关车门,顺手还把钥匙留在了车上。
然后她用了十分钟时间花掉从魅爷钱包里找到的现金买了衣服换上,顺便把魅爷精致昂贵的手工大衣随手丢进了垃圾堆。
再然后她买了一个包包,同一时间从魅爷的三个户头分别转走了三十万联邦币,整个包都撑满了。
这个世界属于君主立宪的现代世界,但是现在的国王陛下地位并不高,议会才是真正决策的地方,而国家的军事力量则掌握在上将冷觉手中。为了拉拢冷觉,国王陛下亲自将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儿赐给了对方,两人很快就要结婚了,那将是普天同庆的大事。
也正因为婚期在即,这段时间首都戒备森严,清欢避开了有摄像头的地方,宋醒的这张脸太显眼,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等到她成功销声匿迹之后,魅爷的人也找到了服装店,回去后把清欢的行踪报告上去,魅爷反倒笑了,宋醒越是这样聪明机智,他对她的兴趣就越大。所以他挥挥手,表示不在乎那几十万联邦币,反而让手下抓紧时间回见把人给找到。
那可是小公主亲自送到这儿来的人,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她跑了。
一个城市里,最乱的地方必然是最容易掩藏行踪的地方。联邦政府首都的贫民区位于首都的西南角,这里很大,鱼龙混杂,很多人出现了又消失了,他们的生死政府根本不会理会。这阵子查的严,他们安分了些,但仍然有人打架斗殴,兜售毒品,卖淫……充斥着高危险人群的地方也是凶杀现场最频繁的一处。
清欢在这里租了一间地下室,大概有十平米吧,除了床马桶还有燃气就满了,而且阴暗潮湿。收钱的房东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用色迷迷的目光看了清欢好久,甚至还试图揩油。
清欢一开始没在意,房东便以为她是个好欺负的女人,这里的女人哪有正经的?于是在清欢洗澡的时候他偷窥,谁知却被清欢狠狠地揍了一顿。房东有点理解不能,他一四十岁的壮年汉子,身高一百八体重也是一百八,但他却被一个纤细瘦弱的女人揍趴在地上起不来?!
简直太玄幻了。
好处就是被揍过一顿后房东的态度好了许多,清欢暂时不能随意出去走动,宋醒的身体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纵欲过度是其一,魅色里的人不管她愿不愿意,会无间断的给她下药,这样的话她的身体会产生反应,可以接客。总得来说,里子已经被掏空了。更别提她身上那么多伤痕了,刀伤鞭伤咬上抓伤还有数不清的骨折脱臼……清欢也受过这样的罪,她知道宋醒的日子有多么难过。
再加上之前取出追踪芯片的伤口……苍白的许久没有见过太阳的身体,如果不是里头清欢的灵魂极其坚韧,怎么可能逃得出来。
也是直到把房东揍得心服口服后清欢才松了口气。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慢慢调理宋醒的身体,在这段时间里,她需要食物药物还有其他东西,房东是个很好的人选。
她的钱也是为此准备的,清欢可没想过去打工。她不准备动用自己的力量,就只能从日常食谱和锻炼开始改变。想把一具空虚的身体变得健康,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她想起她会炼丹,但是条件又不允许,蒸炒炸煮煎炖炝……没见过这样炼丹的,再说了,这个世界丹药的存在不被允许。
所以最后清欢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食谱加锻炼。贫民区里的人是被整个联邦政府放弃的,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派点宪兵来巡逻,只要不闹得太大,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欢用化妆品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外表,让她看起来平平无奇,顶多算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女人。贫民区不需要身份证这种东西,这里的无名氏数不胜数,警察也不会来盘查。
三个月后,她坐在自己的小床上看着信号不好的电视机里欢天喜地的宣扬着上将冷觉与公主的世纪婚礼,看到那两人互相交换戒指然后亲吻并在神的面前许下一生一世忠诚的誓言。
清欢猛地觉得心头一阵剧痛。她捂住心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身体还没有死透,即使宋醒已经跳下了忘川河,她的爱情和记忆还是留在这具身体里。她因为看到冷觉而痛,甚至痛的不知该如何诉说。
清欢不习惯这种来自爱情的疼痛,她在床上坐了会儿,很快就把属于宋醒的痛觉压抑住——宋醒已跳下忘川河,如今这具身体的使用权属于她,而她不会为冷觉感到疼痛。
现在宋醒的身体好转了些,虽然仍然内空,但至少不会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了,双腿也比较有力气。如果当初换做是现在状态的清欢,凭借短暂的爆发力至少能把房东那头蠢猪揍成半身不遂,结果只是让他鼻青脸肿一个星期,真是便宜了他。
想到这儿,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时间,对电视机里的婚礼直播没什么兴趣,她又不是真正的宋醒。
等到百年后宋醒从忘川河里爬出来,自然不会再为冷觉心动或是心痛。虽然只和宋醒见了一次面,但从这具身体的记忆,清欢知道,宋醒不是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她只是不知道真相,如果她得知了真相,如果她得知,冷觉根本不值得她爱,她会立刻快刀斩乱麻。
而在这之前,清欢要把这具身体的灵敏度再提高一些。她每天晚上都打坐吐纳,只有招式是不够的,力量速度都缺一不可。
就这样,清欢在贫民区的地下室整整待了两年,才算是勉强满意。
人类的身体当然不能和她幻化出来的比。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如果不是她能吃苦,宋醒现在的身体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因为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所以清欢决定离开贫民区。她对房东说要走的时候,两年相处下来,色狼房东竟然还对她真有了几分舍不得,清欢瞧着他的眼泪,心想,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给你的小费吧?这两年,她的钱除了必需品之外,基本上是全花在这胖子身上了。
房东嘿嘿直笑,清欢留下够用的,顺手把剩下的几万联邦币给了房东,算是答谢他这两年来的跑腿。
两年里有一次魅爷的人还真就来了贫民区盘查,那会儿,待在地下室的清欢都已经准备好打一架了,谁知胖子房东竟然矢口否认说没有见过她。这份人情清欢记着呢,人情债钱偿,还有比这更适合的么?
房东看着清欢走的时候,也是真有几分落寞。贫民区就是这样,无数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想做什么。她的眼神和气质都和整个贫民区格格不入,在贫民区的这两年,她这样年轻美丽,却能安于地下室两年,没有出卖身体,也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就只是待了两年。
胖子摇摇头,把钱藏了起来,地下室空了,他又可以再招租了,只是这一次,肯定不会再有像清欢这样出手大方的租客了。
离开贫民区,一是因为时间差不多了,二也是因为清欢找到了混入上将庄园的办法——他们家正要招聘一批新的下人,年纪要求在二十五岁以下,五官端正,学历没有要求。
贫民区虽然肮脏混乱,但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不少,清欢看了看手头的id卡,嘴角露出一抹笑。她特意化了妆,又换了普通的衣服,看起来格外淳朴。
成功进入庄园后,管家上下打量了她们一眼,挑到这儿了,基本上都是家世清白没有污点的,剩下只要看五官跟气质就行。
公主殿下不喜欢太过美丽的,所以漂亮的几个不能要,气质出众的也不行。剩下的几个,太普通的自然不行,得留个清秀的,能让人看得顺眼,又不至于令人惊艳。虽然管家觉得公主殿下这个要求纯粹是多此一举,上将根本不在乎女人的容貌气质,他不近女色,公主真是操了太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