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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老太爷怎么就偏偏看中您了,我瞧着府上也不止一位姑娘年岁合适,六姑娘九姑娘也都合得上,不过就是一介县令的儿子,怎么就值当祝家赔出去一个嫡女去。”
“那卫珩出身于小门小户,亲父又不爱管教,据说是还溺爱的很,银钱没数儿地往身上堆,这样的门户,能教养出什么出息子弟来!”
“我可怜的臻臻哦,不过才这么点大,就被订了桩这么不如意的婚事,日后要是真出嫁了,没有娘家日日看护着,可怎么才好哦。”
祝宜臻揪着一个拼图,抬起头,微微有些困惑:“出嫁是什么?我一定要出嫁吗?”
“但凡女子,自然都是要出嫁的,只不过如今看来,奶娘情愿你一辈子不嫁,在家做一辈子快活的姑娘,也不要嫁进那样的没落虎狼地!”
小姑娘就又困惑地眨了眨眼睛:“那我可以出嫁给娘亲吗?”
“......自然是不成的。”
“那阿姐呢?”
“也不成的呢。”
“那爹爹呢?”
奶娘好笑地放下针线:“女子出嫁,是要嫁出家门的。”
祝宜臻歪了歪脑袋:“娘亲不能嫁,阿姐、爹爹、亭钰都不成对吗?”
“自然不成了。”
“噢。”
她煞有其事地想了一会儿,而后慢慢道,“那便嫁给珩哥儿吧。”
“倘若娘亲,爹爹,阿姐都不能嫁,那嫁给珩哥儿,便是最好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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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珩并不知晓在宜臻小崽子心里,自己的排名竟有这么高。
除却娘亲、爹爹、阿姐和双胎弟弟,之后便是他了。
不过就算他知晓了这件事,大概也只会一笑而过。
毕竟三四岁的小奶娃,说出来的话又有多少正经?
他三岁的时候,还觉得幼儿园的班主任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呢,为了巴结他父亲,每每分玩具分零食,永远偏着他,和其他小朋友打架了,也一味地护着他,从不教他正确的是非观。
事实上,卫珩后来的跋扈嚣张,很大程度上和单亲家庭的成长环境有关系。
父亲工作忙,虽有心关怀,却总分不出时间和精力,只能把他丢给保姆,而保姆和老师又一味地顺着,捧着,爷爷奶奶更是百依百顺,他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居然只是稍微张扬跋扈了一点,不涉黄不涉毒,遵纪守法尊重生命,当了一帮纨绔子弟的老大,反而是所有人中手最干净生活最健康的那一个,甚至最后还自己把自己给掰正了,已经算是天赋异禀很了不得。
但当然了,世界上也不是所有的小孩都有他这样的天赋。
有的小孩,就需要人来给他扭一扭,纠一纠,不然不知道天高地厚,飞扬跋扈的,越长越歪,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给玩死。
以前,卫珩是没有这种善心伸出这样的援助之手的。
但穿越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变小了心肠也跟着变软了,当这样的糟糕小孩犯到他手上时,他居然难得有了要好好教一教的念头——
“你是谁?从哪里冒出来的?大爷跟你说话你听不见吗?”
京城东街的宽阔街面中央,立着一匹枣红色小马,而马上坐着一位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头发变成几条小辫在脑后束成冠,面容精致,神情高傲,语气跋扈,手里的马鞭在半空中一甩一甩,似乎马上就要挥出去似的。
而在马的正前方,站着一个比他更小的小少年,右边耳侧躺着一条鞭痕,此刻已经变得红肿,还隐隐有血迹,让人看了都觉得疼。
小少年的面容比马上的少年更精致,神情比他更高傲,语气比他更跋扈,冷笑一声,道:“我是谁?我是你大爷。”
马上的少年勃然大怒:“你说什么?!”
卫珩抬起眼,语带嘲弄:“你还想少年羽林,封狼居胥,难不成就凭你这一匹还没断奶的马和这一根不长眼的鞭子?我劝你倒不如回家做清梦快些。”
少年彻底怒了,鞭子一挥,便又要落下——
“倘若你挥刀砍鞑子时,也能有如今欺压妇孺孩童的半分气焰,我倒是敬佩你。只怕你也只晓得在老病残弱里头耍威风,真到了北疆去,连鞑子的一根头发也而不敢碰。”
......少年的鞭子就生生停在半空,怎么也落不下去。
隔了半晌,他忽地从马背上跳下来,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你这小童,如此伶牙俐齿的,到底是哪家出来的?也说与我见识见识,看你家敢不敢动鞑子一根头发!”
卫珩冷冷地凝视着他。
片刻,在少年还未反应过来之时,伸出脚,狠狠地踹在了他的腿骨之上。
“啊——”
——至于场面究竟如何会发展到如此境地,还得从半个时辰前说起。
第9章
收到宜臻小崽子费了天大的劲儿送来的蜜饯枣子的第二日,卫珩意料之中地没有接到小姑娘要来“拜访”的帖子。
据平誉探来的消息,祝七姑娘被捉回去后,就被疾风骤雨地训了一顿,而后被祝二太太亲自打了手板禁了足,年节前,怕是都只能呆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摆弄拼图和玩偶了。
但除了不能去寻珩哥儿顽让宜臻有些沮丧,她倒是在院子里待的还欢喜的。
小孩子的禁足说是说禁足,其实也不过就是拘着少出门罢了,冬日里本就天寒,往年其实也都是这样过的。
且因了卫珩送她的那些新奇玩具,亭钰亭盛,还有六姐姐她们,日日都要来寻宜臻,围着她打转。竹篱居一个不过从主院里隔出来的小偏院,这几日竟比没禁足的时候还热闹些。
祝二太太每日里过来,都能见着一个奶娃娃趾高气扬地站在罗汉床中央发号施令,分派着手里的玩具,那满脸稚气又故作正经的模样,让人只觉着滑稽。
祝二太太好笑之余,又免不了愁肠百结。
阖府上下,也就宜臻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娃娃对自己的婚事还乐见其成,只晓得顽儿,见天地疯跑,一个错眼,就胆大妄为地溜到了自己个儿未婚夫处。
幸而是那卫珩还有点数,知晓过来知会一声,这才把消息锁在了竹篱居内。
不然,真是要成个笑柄子被人念上好几载了。
想到老爷昨夜里跟她说的话,祝二太太沉沉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心里头肯定是不甘心的,宜臻也是我的骨血,你当我又如何好受呢?但婚事既已定下,又如何能轻易退了去,让全天下的人都戳着祝家的脊梁骨骂......大哥是没儿子的,日后也不会有儿子了,父亲的爵位......你自己想想罢。”
想想,如何想想呢?
老爷在大寒天里跪了好几个时辰,才换回来老太爷一个承诺,若不是为了亭钰,祝二太太便是拼了命去,当年也不会应下了这桩门不对等的婚事。
看着屋内还在罗汉床上懵懂欢喜的小姑娘,祝二太太终究还是没说什么,沉着眉,不声不张地转身离开了。
......
作为让祝二太太闹心的源头,卫珩自然是不知道这一桩子事的。
不过就算他知道了,想必也不会放在心里。
既然没收着宜臻小崽子的帖子,他今日照例上了街去“巡视”。
今日雪下得大了些,街面上的人并不多,且临近年关,许多铺子也都接连关门了。
卫珩行至一半便觉无趣,也没再继续逛,抬脚进了旁边儿的茶楼。
说来也怪,哪怕是寒冬腊月,临近年节,这间茶楼里的客流量仍然不小,一楼大堂早已坐满了人,二楼雅间更不必说,店家伙计出来陪笑着招呼道:“公子,那一小角处还有一二小几空着,不知您可否......”
所谓小几,便是茶楼大堂的东南角,用帘子隔开了的几方需要跪坐着用膳的小桌案。
案与案之间隔得几近,若是相邻的两位客人都膀大腰粗些,背就要贴在一起了。
是卫珩几乎不能接受的距离感。
他的视线落在一楼大堂的东南角,蹙蹙眉,在听了平誉说的话后,到底还是委曲求全地点了头。
“说来,这轩雅居,前年还是东街街面儿上最不起眼的一间成衣坊,看铺面的是个老裁缝,因年岁高了,手脚眼睛都不利索,制出来的成衣总有些毛病,不过借着地段儿糊弄糊弄人,专宰外来客罢了。去岁年节前,老裁缝老没了,铺子便传给了儿子,他小儿倒也有些本事,娶了隔壁点心铺掌柜的大姑娘,两家一合计,竟将铺面一合,开了这么间茶馆出来。这茶馆茶水点心倒是也一般,独独请了位极有本事的说书先生,一段周栾传连说了十几日,竟仍是日日满座。奴才有幸听过一次,那可真是好哇!一说起青封关守站,真真儿就在眼前发生似的,当下有个屠夫,直接就起了身,说要应了招募去戍守边关去,把那北蛮子打的个落荒而逃才甘心,啧啧。”
平誉慷慨激昂地说了一长串儿,在主子面前都有些失了分寸,显然也是对这位说书先生追捧至极。
但更显然的是,卫珩并没有因为他的话对这位说书先生产生多少兴趣。
他前世活在千年后的现代,电视电影无一不全,也不是没听过单田芳大师的经典评书,甭管那说书先生口技有多么高超,他都不可能像这时代的平民百姓一样,会觉得自己“长了见识,大开眼界”。
之所以选择留下来,也不过就是想了解了解大宣京城的风土人情和俗世生活罢了。
而听评书,观察周身其他听众的反应,便是极有用的一个法子。
一般人总会觉得,成年人穿越成古代的一个婴儿,已经有了成熟的心智和判断接受能力,一定会比身边其他孩童更了解这时代的规矩定例,也更能适应生活。
但其实这中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区。
真正的孩童,在接触到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时,会好奇,会询问,会不断地接受新鲜的知识,所以成日里都是问题,就像祝宜臻一样,喋喋不休,烦人的不得了。
但像卫珩这样的,前世生活三十年,已经养成了基本的生活习惯和人生见识,在遇见很多事时,下意识就会用自己以往的经验去定义,然后忽视过去。
譬如说山竹,宜臻在第一次瞧见山竹时,便好奇地问了橘堇这是什么,此后一辈子,记得的都是橘堇告诉她的名字。
但卫珩,在看见这水果的第一眼便已经知道是什么了,很容易就忽视了过去,若不是送果子的人主动提及,他怕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知道原来山竹在宣朝不叫山竹,而被称为“莽吉柿”。
过去几年,卫珩没少因为时代代沟而闹出乌龙和麻烦。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把前世记忆和现世记忆隔开,努力去了解、适应这朝代的日常生活,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真真正正的宣朝顺平年间的七品小官之子。
......
这茶馆的茶水点心果然一般的很。
卫珩只寥寥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倚着窗户,漫不经心地听着台子上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念词。
这位说书先生姓何,又生了满面的麻子,因为被人笑称是何麻子。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说书功力。
“......却说那马儿仰面嘶吼,竟是把背上的鞑子给生生抖落了下去,迈蹄子朝撒周栾将军欢儿奔去了。周栾将军那时已经满身是血,见着这景儿,大笑道:贼者,天道不助也!那鞑子怒而转身,一瞧,周栾将军是半丝儿踪迹不见......”
何麻子声如洪钟,语言竟有韵律,手上惊木拍的恰到好处,除却卫珩,平誉和观言都已是全神贯注,沉浸在周栾将军誓守青封关的情节之中,陈连沏茶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据平誉所说,这段儿也是何麻子自己作的,面上是评书,其实倒不如说是真在讲故事了。
周栾这个人物,卫珩之前便听过。
是当今皇上亲弟肃王的独子,十四便随军去了北边,从一个赞画做起,如今不过弱冠,便已经被封为副帅,因了骁勇善战,独自带兵守住了青封关,所以世人都尊敬地称他一声周将军。
青封关大捷,成功地为死气沉沉的大宣带来几分人气。
整个京城都沉浸在欢欣鼓舞之中,一派纸醉金迷,丝毫不知京外的天灾地动和流民叛军。
在卫珩看来,大宣已是从内里根子底开始腐烂,即便是守住了北境,也是活不长久了。
一个朝代的没落,绝非一日之功,大宣的颓势,早在先帝成丰年间便出现了端倪。
如今不过是日积月累忽而爆发的结果罢了。
他放下茶杯,对何麻子的故事也没了多少兴趣,倚窗望着窗外的街景,大雪洋洋洒洒。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也不知这一场鹅毛大雪之后,路上会出现多少冻死骨。
正当他想的入神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不轻不重的少年音,带着几分不屑和愤懑:“什么骁勇善战,一个赞画出身的副帅,有何了不得的,青封关大捷,不过就是靠了底下的黑虎军罢了,若是季连将军还在,早早便把鞑子打的落荒而逃,哪还有一个副帅狐假虎威的份儿!”
卫珩淡淡一扬眉。
季连大将军。
那是比周栾更了不得的武将,三入北蛮腹地,在北蛮有黑煞之城,领军十余年,把北境的疆域拓宽了不知多少。
只可惜久经沙场,身上落下了不少伤病,不惑之年便因伤病不幸离世了。
如今周栾手底下的黑虎将,就是季连大将军一手带起来的,战场经验丰富,阵型多变,个个都是兵中精锐。
周栾借黑虎将之能狐假虎威这话,虽刻薄了些,卫珩却也是有几分赞同的。
他微微偏头,看清了说话的少年。
十一二岁的年纪,面容俊朗,身着利落的朱衣,还配了小甲和短剑,面上带着几分肆意和醉意,明显是吃多了酒。
这东南角,案几本就隔得极近,除却卫珩,自然也有其他人听见了这愤愤不平的少年音。
有人便大笑起来,道:“毛还未长齐的娃娃,口气倒是大的很,说周栾将军没本事,你又如何?”
“我何至于和他比!我若要比,也该和季连虎帅,骠骑楚霸比,少年羽林,封狼居胥,那才是武将之尊,一个权贵出身的赞画,你问西北有谁瞧的上眼的!”
他这话口气一下更大了。
周遭听见的人都忍不住转头,本想嗤笑嘲弄一番,结果见发话的不过是个面嫩的少年娃,便只当他是在吹牛,哈哈大笑,没了和他争辩的意欲。
唯有卫珩看出点端倪。
这少年衣着乍一瞧普通,但腰上那块玉佩可不是凡物。
更遑论案几上摆着的佩剑,连剑鞘都是难得的皮质,内行人一眼就可瞧出其工艺精巧。
能配得起这玉佩和宝剑的少年,来头绝不一般。
卫珩的目光很淡,不带丝毫侵略性,但少年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一抬头,还带着醉意和愤懑的视线一下就和他对上了。
他拧着眉,叱声问:“小童,你瞧什么?”
卫珩收回视线,正好小二端了餐盘来:“公子,您要的缕子脍到了,请慢用。”
缕子脍是用鲫鱼肉、鲤鱼子和菊苗做的一道咸式点心,卖相乍一看不错,算是这茶楼的招牌了。
那少年见卫珩不理睬他,心下也恼了,冷哼一声,只冲小二道:“我点的缕子脍呢?如何还没到?”
小二微微一愣。
这缕子脍虽是他们茶楼的照片,价格却有些高,一道点心花费的银两都够寻常人吃一旬的酒了,因而少有人点。
今日也不过就卫珩这么一位。
怎的又冒出一份缕子脍来?
“这位公子,您暂且等......”
“等什么等?我比他先来,怎的他的缕子脍先上了,我的却还没到?你们这茶楼莫非还见碟下菜不成!”
“公子......”
“这便先给他罢。”
小二着急忙慌的话被卫珩打断,“若是后厨只备了一份,我的便不要了。”
他说这话时,微微抬眸,视线落在前方的少年身上,语气很淡,表情也没什么波澜。
甚至眼底还带着淡淡的怜悯和宽和。
看在季连赫眼里,一位稚童对他露出这样的神情,便是极大的挑衅和不屑。
自父兄出事后,周身人人都拿这种眼神瞧他,仿佛他是什么被丢到马厩里活不下去的小可怜,需要小心翼翼待着。
他本就吃多了酒,脑子不甚清醒,又见着这熟悉的眼神,心底一下就冒起了火。
但还没等他把这火发出来,就见眼前的小少年站起了身,丢了块银子给小二:“不用结了。”
而后转身离开。
再没看他一眼。
第10章
卫珩从头至尾就没有把这桩子事放在心上过。
尽管在旁人眼里,他比那赤甲少年更年幼,更懵懂,更容易意气用事。
但以心理年龄来论,他看季连赫,就跟看小孩儿似的。
十来岁的年纪,正处于孩童和少年的过渡时期。
年轻气盛,满身棱角,对周遭一切都瞧不上的很,一言不合就竖起尖刺,准备进攻。
这样的人生阶段,他自己也不是没经历过。
正是因为经历过,所以才难得对这种冒犯产生了几分宽容,轻轻带过,懒得深究。
更何况,这位少年的身份背景,卫珩虽然不敢全然肯定,也到底猜出了几分。
对周栾如此愤恨,又对季连将军和黑虎军如此推崇,衣着配饰中可见身份不低,却仅仅因了一段评书,就与茶馆茶客争的面红耳赤,想来必定是与季连将军脱不了干系的。
京城毕竟不是霁县,他卫珩也不再是前世里那个可以仗着背景无法无天的太子爷,真要惹出什么争端,怕是没那么容易善了。
对于曾经最闹腾最叛逆的时候都懂得拿捏分寸的卫珩来说,人在没有掌握足够的底牌和底气时,就要学会收敛锋芒,低调度日。
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最忌风头太盛。
......话虽是这么说的。
但卫珩到底还是傲气太过。
三十来年的成长经历,已经造就了他待人处事的基本风格,你让他后退一步把冒犯轻轻带过,可以,让他卑躬屈膝给人赔小心,不可能。
一个成年人,除非刻意伪装,否则是如何都不可能使自己表现出来的宽容和淡定符合一个七岁稚童的姿态的。
在季连赫眼睛里头,卫珩这样与年纪不符的风轻云淡和波澜不惊,基本已经与嘲笑轻蔑划了等同。
他甚至还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表兄。
和自己一般无二的年纪,然而少年老成高高在上,日常里总怜悯又清凌凌地瞧着他,那眼神实在让人不舒服的很。
却偏偏书念的极好,于政事上又总有几分见解,不论是夫子还是长辈,都对他交口称赞,道他“聪慧绝伦,竟还能保持心思纯善,实属难得”。
季连赫自打从娘胎里生出来,就被周遭人拿来与这位表兄比较,天长日久的,早已成为水火不容的宿敌。
所以今日吃醉了酒,在这邻座小童身上又见着这熟悉的、万事万物都不放在眼里的高傲神情,竟情不自禁就把卫珩的身影和自己那表兄重叠了起来,新仇旧恨加一块儿,怒气一下就涌上了脑门。
但卫珩连季连赫都不曾见过,更遑论他那位神秘的表兄。
饶他是个神算子,也算不到这层关系。
且卫小少爷第二个没料到的是,自己与这位少年的缘分还远不止茶馆的一份缕子脍。
出了茶馆,在街面儿上走了不过半刻钟,正打算打道回府之时,他一个转身,就好巧不巧与一匹红鬃小马迎面对上了。
马匹身量虽小,四肢却健壮的很,皮毛油光发亮,马蹄钉质地不俗,一眼便知是马中良驹。
而马上坐着的人,更巧得很,正是刚才在茶楼里在线发酒疯的暴躁少年。
四目相对,从这少年的神气铜铃眼中,卫珩分明瞧见了一丝“好哇,小爷可总算是逮到你了”的兴奋与喜悦。
寒冬腊月,鹅毛雪还在洋洋洒洒地落着,北风呼呼吹着,几乎要把头顶的皮暖帽都给扫落在地。
但事实上,扫落了卫珩暖帽的,并非北风。
而是——
红鬃马的蹄子高高扬起,落下来时几乎就要踩着他的脑袋,伴随着急促的长嘶声,几乎下一秒就是胸裂血流的狼藉场面。
而卫珩一避未避,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
望向对方的眼神也是淡淡的,波澜不惊。
这让季连赫瞬间有种自己的挑衅和恐吓全都成小娃娃过家家的荒唐感觉。
他轻哼一声,俯视着马前的幼童,眯眯眼,忽然就抬起手,马鞭高高扬起,在半空中转出一道凌厉的弧线,破风声呼啸而过,在他自己都未反应过来之前,马鞭就已经狠狠地朝卫珩的脸挥去。
“啪!”
整条街面儿上,甭管是挑着背篓匆匆前行的菜贩子,还是冷清铺面前倒着泔水的伙计,甚至是街角处切豆腐的扎巾少妇,都朝着这块儿投来惊异的目光。
积雪还未扫尽的青石板路中央,站着一位身量三尺多的锦衣幼童,暖帽掉落在地,脑门上剃着的小髻也已经散落下来,右耳前侧的脸颊处浮着一道醒目的鞭痕,因了面容的精致和昳丽,这红肿伤痕和滚落的血珠便显得分外骇人。
马上的少年似乎也没料到自己这一鞭,竟会真挥到人家脸上。
且若非这小童动作敏捷地避了避,鞭子只怕就要正中他天灵盖,那可就不止是区区一道疤痕的事儿了。
他慌了慌神,却强撑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跋扈的嗓音里还带着几分颤:“你是谁?从哪里冒出来的?大爷跟你说话你听不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