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哪里话,谁人不生病?谁又没有需要帮忙的时候?”秦天道。
老人满脸笑容,“小姑娘年纪不大,性子倒是爽利,难得难得。”
秦天谢了老人出来,回去便开始煎药,又让海富用热毛巾帮庄信彦擦身子散热,等到药煎好了,又和海富一起喂了他喝下,这会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了。
秦天见海富面露倦色,又见这里没有别的事情了,就道:“你先回去睡吧。”
海富也不推辞,只是说:“有什么事再叫我。”便出去了。
海富走后,秦天坐在一边也困得要命,可是庄信彦的烧还没退,又不敢睡死了。她不时地起身去摸他的额头,想了想,又用冷毛巾给他敷额头。见他双唇干裂,想起发烧的病人要多喝白开水,又倒了杯水进来。
躺着不好喝水,秦天想将他扶起来靠坐着,刚掀开被子,却发现他赤裸着上身,这才想起,一定是海富给他擦完身子后偷懒没有给他穿上衣服!
如今他烧得昏昏沉沉,叫也不清醒,穿衣服实在不方便,秦天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双手抱着他腋下使劲地往上搂,可是他的身子实在太沉,一下没搂起来,她自己反而跌倒在他身上,她趴在他裸露的胸膛上,听到他轻轻地“嗯”了一声,脸立刻烧起来,手忙脚乱地爬起
她偷偷地瞧了他一眼,见他双目紧闭并没有醒过来,这才稍稍安心。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浅麦色,或许是因为常年不太出门的缘故,有些偏白,乌黑的长发散乱在四周,浓密的睫毛轻微的颤动,他的肩膀宽阔,胸肌紧实,身上因为喝药的缘故发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皮肤又因为发烧而泛出一片绯红色,胸前裸露的两点悄悄地挺立着,因为这汗珠,也因为这红色,变得不知有多么诱人…
秦天看着看着,便觉得嘴唇发干,连忙拉起被子盖住他的身子。囧得一塌糊涂。
这时庄信彦或许是因为太口渴,舔了舔嘴唇,秦天看到,想了想,便只托起他的头,让他靠在她的肩头上,然后用小勺子一勺一勺地喂他喝水,
期间,庄信彦醒过来一次,他睁开眼睛,看着秦天近在咫尺的脸,她秀美的侧脸,她低垂的睫毛,她喂他水时小心翼翼地动作,专注而认真的神情,每当她看向他的时候他就闭上眼睛,等她转移开目光后又睁开眼,就这么悄悄地看了她好一阵,直到他支持不住的时候才沉沉地睡过去,心中却觉无比安宁。
喂完水后,秦天也倦得不得了,实在忍不住,趴在他床边睡着了,过了一会,又自然醒过来,继续喂他水,如此反复几次后,庄信彦才退烧。
清晨的阳光透出窗棂照射在庄信彦的脸上。
雨过天晴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明快,一下子将庄信彦从睡梦中唤醒过来。他睁开眼睛,第一个感觉是…手好麻…
他皱了皱眉头,转头看去,这才明白自己的手为什么这么麻,原来秦天不知什么时候枕着他的手臂睡着了。他知道她清醒的时候一定不会这么接近自己,一定是睡着了以后才这样的。
虽然手麻得这么难受,可是他仍然不舍的叫醒她,她难得这么亲近他,就算让他的手这么一直麻下去,他也愿意。
他想起她昨晚彻夜不眠地照顾自己,他虽然昏沉,但多少还有感觉,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关心自己怎会感觉不出来?秦天对他的关心比任何一个丫头都真挚,都用心,除了娘和月姨海富便只有她最关心他。
一想起这些,他的心就变得酸软无比,就像是吃了蜜糖那样甜,这种感觉真好,让他整个人都似轻飘飘地飞起来一般,如果她一辈子在他身边,他是不是一辈子都会拥有这种感觉?
他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粉嫩嫩的脸颊,柔软的,光滑的触感,他不自禁地笑起来,忽然觉得很开心,很开心。
她会一辈子留在他的身边,成为他最重要的人,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
庄信彦越想越开心,越想心越甜。
他看到她动了动眼睛像是要醒过来的样子,连忙将头转向里面,他知道他现在的样子很失态,他不想让她看到他这个样子。
“宋伯伯,你看我带了什么来了!”秦天端着一只砂锅笑嘻嘻地走进老伯的屋子,经过几次的接触,秦天已经知道老伯姓宋,他的仆人姓周。
宋老暂时还不能下床,可是听到秦天的声音立刻笑出来,“秦天,你带了什么来啊!”自从那天秦天将他送回来后,连着两天她都给他送吃的东西。
秦天端着砂锅走到他床边,双眼闪闪,笑嘻嘻,精灵可爱的样子:“你猜!”
宋老很是开心,“这么香,一定是吃的东西!”
“你猜对了!”秦天笑着将砂锅放在床边的小几上,揭开盖子让他看,“是香喷喷的猪骨汤!”
“猪骨汤?”宋老看了一眼
这时仆人周伯已经拿了碗筷过来,秦天接过,一边给宋老盛汤,一边笑着说:“所谓以形补形,宋伯伯你伤了骨头,当然要喝猪骨汤来补补了!”
等宋伯接过以后又盛了一碗给周伯。
周伯面容白净,身形高大,笑起来眼睛眯眯的,很和气的样子。
“怎么,我也有啊!”
秦天笑:“有,都有,见者有份!”
周伯笑着喝了一口,立刻赞道:“真香,比我做的好多了!”
秦天笑了笑,可不就是如此,那天庄信彦病好之后,她来向宋伯道谢,正好见到他们在吃中饭,那个饭菜,各种惨不忍睹,吃的也不好。秦天知道这一定是他们家境不宽裕的缘故,反正庄家钱有多,伙食方面庄信彦从不管她,于是她每天做了什么菜都给他们送一份过来。举手之劳而已。
那边宋老也喝得眉开眼笑,连连点头。
“宋伯,怎么不见你的家人啊,你的儿女呢?”秦天好奇地问,每次来都只看见他和周伯两个。
“你伯伯这一辈子没有儿女福气,本来有个女儿,后来也得病去了。”宋老像是想起了往事,脸色黯然。
“宋伯伯,你也不要伤心,宋小姐能成为你的女儿一定很幸福。”秦天安慰,经过几次的接触,秦天发现宋伯是个很睿智,很和蔼的老人。
宋伯摇摇头,“我以前太忙,都没时间陪她,想陪她的时候,她却病了,没多久就走了。”短短的几句话便道尽他的心酸。
他本来并不喜欢在人面前流露情绪,可是眼前的这个丫头,有一颗及其温暖的心,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去相信她,信赖她,让人不自禁地就会流露出最真实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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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你怎么来了?
人世间总是有那么多不受人的控制的悲欢离别,忽然面临的时候,只有被动的接受,心中的辛酸苦楚,如果不是有相似经历的,就无法感受理解。
秦天看着面前的宋老,他面容清瘦,本来祥和的眉目此时却带着淡淡的悲楚,秦天想起自己的身世,心中微微一酸,可没过多久,又露出笑脸来,“宋伯伯,我听说人死之后是另外一个世界,说不定宋小姐去后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里,开始她崭新的生活,这个时候她或许就在那个世界里想你了,她在想,我走了以后父亲是不是会难过,有没有好好地照顾自己,有没有吃饱饭,睡好觉?”
秦天看着他笑了笑,轻声说:“我想她一定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你,她在那个世界过得很好,让你不用为她担心。”
谁说不是呢?她都能穿越过来了,谁知道宋小姐死后是不是穿越到别的世界去了…
宋老回过头看着秦天,略微浑浊的双眼有些湿润,过了一会,笑了笑,和蔼地说:“老夫听到过各种各样的安慰,就属你这个小姑娘的安慰最为古灵精怪!”
“才不是安慰,我说的是真的。”
“好,好…老夫相信你就是了”宋老看着秦天,眼中隐有泪光,像是要得到她的肯定,‘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吗?”
秦天很郑重地点头:“是的,宋小姐在那个世界里一定也很想念你,担心你。宋伯伯就当她远嫁了,虽然看不见她,但是你一定要相信,她现在一定幸福快乐!”
宋老出了会神,然后长长吁出一口气,回过头看着秦天笑了两声,神色更为柔和,“小姑娘,谢谢你了。”
周伯站在一旁悄悄抹了一把眼泪。老爷为着小姐的死伤心了十几年,自责了十几年,一个人过着隐居的清寡生活,希望这个小姑娘的话真的能让他放下心结。
宋老将手中的汤喝完后,又问秦天,“你家公子又上山了?”
经过几次的接触,宋老已经知道秦天和庄信彦的关系,也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
秦天又给宋老盛了一碗,“是啊,我家公子做事很认真,那天病刚好,我让他在家里休息一天,让海富将茶叶采下山就是,可是他偏不听,不但不肯休息,还硬挺着要上山,每天采了茶叶回来就不停地制茶,反复地尝试,其实有些制出来的,我喝着已经很香了,可是他还不满意,总认为并不是最好的状态!”
“看来你家公子是个执着的人,难得啊…”说着宋老接过汤,皱眉,“怎么又给我一碗,我都喝不下了!”
“两碗汤算什么,喝得下的,我煲了整整一个半时辰,当然要多喝一点。”秦天将眼前这个和蔼可亲,身世可怜的老人当成自己的长辈般对待,语气中自然而然地多了一些亲昵和随意。
宋老怔了怔,竟然也没拒绝,又端起碗喝了起来。
周伯在旁边惊讶地直瞪眼,要知道,老爷往日里可是说一不二的人,自己想让他多吃点东西,好话说尽都没用,没想到这秦天随便一句话就能让他改变心意。心中不由地有点酸溜溜的
“人家小姑娘说一句比我说一百句都管用。”周伯嘟噜一句。
宋伯听到,瞪了他一眼,“你做的有人家小姑娘做的好吃吗?”
周伯顿时无语,心中却嘀咕:我又不是厨子,能将饭做熟已经很不错了,谁叫你不肯带厨子来!
秦天在一旁捂着嘴笑,笑完后又接起宋伯的话说:“我家公子虽有些缺陷,但是他也有着很多优点。”
“什么优点?”宋伯笑问
“最大的优点就是很孝顺,”秦天笑着说,“他还很聪明,很有主意,遇事沉着冷静,还有心肠也好。”
“别的我不知道,心肠好这点我很同意。”宋老摸着胡子笑道。他想起那天他脱下衣服帮自己遮雨的情形,换作是以前,一点都不奇怪,多的是人愿意这么做,可是今日,他只是一个山野村夫而已,可是那位公子依然毫不犹豫地这么做,可见他确实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公子,就如眼前的小丫头一般。
秦天看着宋伯床头上的书本,双眼忽的一亮,“宋伯,我家公子也会读书写字的,等他空闲你也有闲情的时候,我将他带过来,你和他说说话好不好?我家公子其实希望和人接触,却总是放不开,你们志同道合,或许能说得上话!”
宋老点头答应:“你带他来就是了,老夫什么时候都空闲。”
秦天笑了笑,正准备说些感谢的话,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再喊:“庄大公子,庄大公子在吗?”
秦天怔了怔,对宋老说:“宋伯伯,好像有人在找我家公子,我回去看看。”
宋老对她挥挥手示意她快去,秦天出了宋家,便见自家院子前停着一辆非常气派华贵的马车,有不少小孩牵着狗围着马车嘻嘻哈哈地看热闹,一名身穿灰色长袍的男子正在敲自家的院门。
“你是谁啊?”秦天满心疑惑地走过去。
敲门的那人回过头来,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材高大魁梧,眼睛下有一道疤,秦天觉得很眼熟,可是一时没想起在哪里见过。
她看了看旁边的马车,车窗紧闭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人,又问:“你们找庄公子做什么?”
这时,紧闭的车窗帘下忽然伸出一手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将用金线绣着流云图案的窗帘掀开,露出一张英气勃勃的俊朗面孔。
“我找庄大公子就是想问问,说好了一起来的,他怎么就这样把我给抛下了呢?”
浓眉大眼,铜色的肌肤,桀骜的笑容,可不就是庄信彦故意抛下的谢霆君?
他怎么来了?
秦天疑惑间,他已经从车上跳下来。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落下来的位置刚好在离秦天不远处。
秦天连退两步,皱着眉头打量着他,他今日穿着一件宝蓝色的夹金暗绣锦袍,春季的阳光明媚灿烂,温和地洒照在他身上,将他直缀上的暗绣映得金光闪烁,色泽纯粹鲜亮,而他另半边身子却被马车的阴影遮成了昏暗的墨蓝色,袍子上的纹路便如暗刻上去的珐琅点翠般迤逦。
见秦天正在打量他,谢霆君微微一笑,眉宇之间豪气顿显,那是区别于庄信彦的高洁冷峻的另一种写意风流。
“谢公子,你怎么来了,你这么知道我们在这里?”秦天很是奇怪,他们出来的还算隐秘,他从何处都到的消息,而且又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谢霆君背负着双手,抬起头,微微一笑,笑容间流露出一种傲气,
“我这人说话算话,既然说了要陪同你们前来,就不会食言,至于我为什么知道你们在这里…”谢霆君低下头稍稍接近秦天一步,深邃的双眼如同无边的暗夜,“只要我有心要知道,就总有办法知道的。”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说完笑了笑,有种神秘的意味。
说起说话算话,秦天也没话说了,真要计较起来,确实是他们家公子食言在先…
她瞧了瞧正自微微笑着谢霆君,心中暗想,他为什么一定要跟着来呢?难道…
秦天想起中秋那晚他对她说过的话,难道是为了自己…
随即又摇头,应该不会,在大家的眼中自己也不过是个小丫头,他需要为自己这么劳师动众?而且他们只见过数面,自己一没有作诗,二没有跳舞,根本就没有显示出穿越女的与众不同啊…
一定是自己想多了,那晚上的话说不定他也只是随口说说。
“我家公子上山去了还…”秦天话还没说完,就被谢霆君笑着打断:“我赶了这么久的路,又渴又累,我好歹也是你家公子的朋友,远道而来看望你家公子,你就不请我进去坐坐?”
被他这么一说,秦天还真找不到理由拒绝了…
另一边,庄信彦和海富采摘了茶叶后正赶着下山。
因为制茶都需要最新鲜的茶叶,当天采,当天就要制作,否则就影响茶叶的品质,所以每天海富都要上山采摘新鲜的茶叶。
“少爷,我就不懂了,你干嘛要跟着我一起上山来,日头大,山路又不好走,看你累得满头大汗的…”海富实在不解,采摘茶叶他一个人足够了,少爷何必跟着上来自讨苦吃。
庄信彦看明白他的意思,却不出声。只是努力地跟上海富的脚步,他喘着气,背上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浸湿,风一吹,凉飕飕的,却不以为苦。
为什么?之前他只顾着躲着人,整天躲在院子里看书习字,平日里也没什么病痛,只当自己的身体好,可没想到,一出来就显了原形,就这么爬一趟山,淋一次雨便大病了一场,别说和海富相比,就算和秦天相比似乎也有不如。
将来自己要照顾妻儿,要承担起茶行的责任,这么弱的身体怎么行!要练身体,非得要炼出壮健的身体出来不可!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和海富说的,要是让他知道,岂不是被他笑死!
庄信彦板着一张脸不理他,继续赶路。
两人很快下了山,进了村庄,远远的,便看见停在门口的豪华马车。
海富皱了皱眉,奇道:“咦?是谁来了?”
第100章 你必须听我的!
院门大开,进去大门便可见一名宽肩厚背,衣着华贵的男子背对着门口坐在堂屋里,秦天正给那名男子奉上茶,那名男子抬起头不知对她说了句什么,秦天微微笑了笑,脸上的小酒窝便浅浅淡淡地溢了出来。
庄信彦停下脚步,脸色沉了沉。虽然只得一个背影,但是他已经知道来者是谁,除了那个对秦天有着特别心思的谢霆君,还会有谁?
背负在身后的双手不由地握紧了拳,
打他女人的主意竟然直接追上门来了,哼…
庄信彦抬起头,抿紧嘴唇,看着谢霆君的目光变得阴沉无比。
海富在一边瞧着主子的脸色便知他现在很不痛快,对这狗皮膏药似的谢霆君也是厌憎之极,这人,怎么甩都甩不脱呢?
“秦天,这是谁来了?”海富提高了声音故意喊道。
听到声音,秦天和谢霆君同时回过头来。
谢霆君见到庄信彦后,面上显出一种惊喜交加的神色,立刻站起身一边拱手,一边走出来:“总算是见到庄公子了,谢某在城中听说庄兄已经提早动身,谢某牢记着与庄兄的约定,连忙赶了过来,庄公子见到谢某是否很惊喜呢?”
谢霆君的话语中句句带刺,可是面上却像是见到好友似的欢欣,秦天不禁在心中暗叹,果然是在生意场上游走惯了的人物,笑里藏刀四个字被他演绎得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海富悄悄走到秦天身边,使了个眼色,悄声问:“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的,我也正奇怪了!”秦天轻声回答。
“真是讨厌!”海富嘀咕一句,抬头见谢霆君的长随站在对面面色沉沉地看着自己,海富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瞪了对方一眼!
这时,秦天已经走到庄信彦身边,将对方的话写给他看,本以为以庄信彦那种性格,脸上一定会挂不住,最糟的状况是立刻甩脸子给对方看,她甚至还在想着待会用什么话来打圆场。
没想到,庄信彦看清是谢霆君后,先是面显惊讶之色,等秦天在小本子上将谢霆君的话写给他看的时候,却是淡淡一笑,既不羞恼,也不惭愧,面色要多自然便有多自然。
“谢公子真是热心,我与谢公子约好四月初,可是庄某临时有事,又打听到了具体地点,便提早了行程,我已经安排人通知谢公子,应该是那个奴才偷懒,竟然到现在还有告诉公子这件事。只是公子竟然知道我们已经到达,还连日赶来,这份盛情真是叫庄某感激于心。”
他写完后,抬头看向谢公子,淡淡地笑着,神情中可看不出半丝感激之色。
可秦天却差点忍不住笑了,这庄信彦这笑里藏刀的功夫也不输给谢霆君。
谢霆君明知道对方是在嘲讽他的别有用心,也当做不明白,只是笑:“庄公子客气,谢某只是见这春光明媚,本来就想出来踏青,正好听到庄公子来到这里的消息,便寻了过来。”说着,他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又看了看旁边满树的槐花,深吸了一口气,感叹道:“这乡间的风景真是好啊,谢某总算是没来错地方!”
回头间却见庄信彦和秦天已经走进屋内,秦天忙着打来水,拧着毛巾给庄信彦擦脸擦手,又泡了茶过来给他喝,庄信彦将谢霆君撂在一边,慢条斯理地接受着秦天的伺候,时不时还抬起头看着她笑一笑,笑得秦天头皮发麻,然后,他又从秦天的手中接过杯子,杯子中冒出腾腾的雾气,他稍稍抬起眼,看了一眼谢霆君,雾气中,他的目光有着一丝冷然,像是在说:看清楚了没有,这是我的女人,少打主意!
谢霆君哪会不明白他的意思,心中更觉有趣,女人还是要抢起来才带劲,就像之前万花楼的花魁,一个做米生意的少东家竟然敢和他来争,结果,他少使手段,便打得对方落花流水,那种赢的感觉,比得到花魁更让他痛快。
如今他一个天聋也想跟他谢霆君争女人,别说现在秦天只是他的通房,就算是他的妾室,他想要,也一样要弄到手!非得让他在自己面前写个“输”字不可!
谢霆君拥有万贯家财,因为年轻,血气方刚,桀骜气盛,心高气傲,不管是在生意上,还是在女人上,从来不是肯轻易善罢甘休的人。哪怕出尽手段也非得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可!
若不是他对庄家多少有些顾忌,只怕早就使手段迫得他们家将秦天送过来,又何必如此费尽心思地找机会接近自己喜欢的女人?
庄信彦见他面色不变,像是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心中很是不喜,又在纸上写下:“前面镇上才有客店,谢公子如果想早点休息,现在就要动身了,否则去晚了,客店就要打样了!”
就如同谢霆君顾忌庄家,庄信彦又何尝不顾忌谢家,都是杨城的大富之家,没有必要还是不要轻易得罪得好。是以庄信彦心中虽然气恼,神情间却还客气。
谢霆君抬起头哈哈一笑,“庄公子不必为谢某担心,谢某料到不会只在这里呆一两天,早已经在此地租下了房子,对了,就在离你们这里不远的地方!这段日子,我们可是成为邻居了!”
庄信彦脸色微变,可随即又回复自然,
他离得这么近,自己要是白天上山,岂不是给他亲近自己女人的机会?庄信彦立即打定主意,从明天开始,不管去哪里,都要将秦天带在身边。
“只是,屋子虽然租好了…”谢霆君走回来在庄信彦的对面坐下,笑得大大方方,“可因为赶得急,中午的饭还来不及准备,不知可否让谢某和长随在这里叨扰一顿?”说完看向庄信彦身边的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