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丫鬟便是代替问玉,刚刚提拔起来的,很得秋曼雁的信任。只是这一回,她却摇着头退后了一步,没接过那些金银。
“怎么,连你也不帮我了?要知道你不帮忙,我们也只有死路一条。”秋曼雁面容狰狞,恶狠狠地说着,谁知那丫鬟却是笑了。
“看见你这样穷途末路,叔叔九泉之下也要笑了。”
丫鬟的笑容太过阴森,把秋曼雁吓得不轻:“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那丫鬟上前一步,清丽的面容这一刻变得犹如恶鬼,阴测测地笑着:“就是那个替你留了种,却又被你追杀的那个可怜男人的家人。”
“叔叔本事不大,却一直尽心尽力照顾着几个年纪小的弟妹。可惜因为被你杀了,他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娘亲被人辗转卖进了红楼,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后来有了我,没几年就病死了。”
丫鬟的笑容越发冷了:“这一切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可是你在这里锦衣玉食,利用完叔叔就一脚踹开了,让我娘和其他人都像活在地狱里,这不公平。”
她看着秋曼雁保养得极好的脸蛋,以及一双没有瑕疵的白皙双手,拿起一把钗子,缓缓向前:“那些信是我叫人送来的,便是叫你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尝试一下叔叔死去之前的滋味。”
“你可知道自己为何没有男人,却突然怀有身孕?”
丫鬟转眼又笑得天真可人,手里的钗子几乎要落在秋曼雁的脸颊上,轻轻说道:“皇宫里有一种秘药,能让女人的脉象瞧着像是怀了身孕一样,是我无意中救下一个红楼里快病死的哑婆子送的。她可能以前是宫里伺候的人,那又如何?”
“那个药的滋味,是不是很好?你明明没怀着身子,所有的郎中却看不出来,喝下那落胎的虎狼之药,是不是觉得身子骨越发不舒服了?”
她的声音越来越柔和,含着笑意道:“那是因为我在药里添了一个药引,叫你这身子以后再也不能伺候男人了,是不是很有意思?不止不能伺候,那隐秘的地方还会慢慢溃烂,最后蔓延到身体其他地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一年两年,一点点地侵蚀,却药石无救…”
“不,不!”秋曼雁瞪大眼,听着丫鬟的话,整个人呆掉了,想到以后漂亮的脸蛋会被侵蚀,最后人不人鬼不鬼的,便恨不得把这丫头撕碎!
“真是好狠的心!”
丫鬟笑了:“说起狠毒,谁能比得上你?别说吕氏的死,跟你没关系,这又骗得了谁?”
“那男人已经死了,你弄死我,自己也逃不掉,值得吗?”秋曼雁从来不是轻易放弃的人,蛊惑着她道:“只要救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即使我想要你的命,也可以吗?”丫鬟不为所动,她要报仇,就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离开。
她知道得太多了,赵胜也不可能放过自己。
但是那又如何,一家人因为这个自私的女人家破人亡,丫鬟好不容易逃出了红楼,但是身子骨早就被折磨得犹如老妪,外面看着年轻鲜嫩,其实内里早已腐朽破碎。
造成一切的罪魁祸首却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有一个有权有势的夫君,坐在正室的位子上,膝下还有两个懂事又有出息的儿子,过不久可能儿孙满堂,一辈子享福。
反观他们,死的死,残的残,她的娘亲被卖入红楼,几个年幼的弟弟更是被卖去富人家做小厮娈童,不是被一卷草席扔在了乱葬岗,尸骨无存,就是给转了几次手,卖到了煤窖,无声无息不知道累死在哪个角落。
这都是丫鬟逃出来后辗转打听的,又如何能对秋曼雁不恨?
她眯起眼,缓缓开口:“夫人,最后我再送你一份大礼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从周公的怀抱里艰难地挣脱出来,求别再呼唤T T
第七十二章沦落尘
第七十二章沦落尘
秋曼雁闻言,惊慌失措,张口就要呼救。
只是一阵晕眩涌起,她死命咬着自己的下唇,让自己清醒一点:“你给我下了药?”
“夫人不必喊人,奴婢进来前告诉外面的侍卫,夫人正发脾气,到处扔东西撒气呢,里面什么大动静,都不必闯进来,没得让夫人不高兴了。”
丫鬟看着秋曼雁再也支持不住,软绵绵地倒在地上,不由笑了:“夫人醒来,就能看到我送给你的大礼了。”
秋曼雁渐渐听不见她的声音,眼皮沉重,慢慢在不甘中合上眼。
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她醒来,看见的是赵胜暴怒的脸。
一张脸又青又白,眼底是嗜血的疯狂,眼看着要将自己千刀万剐,看得秋曼雁一阵心惊胆战。
她想要开口,可是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丁点的声音,不由急了。
等秋曼雁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不着一缕,拥着薄被,身上的衣裳胡乱扔在了榻下,可见脱掉的时候有多着急。
她忽然瞥见腰上的一条手臂,黝黑的肤色,粗糙的皮肤,指甲上还沾着灰泥,脏得叫人厌恶。
秋曼雁僵直着身子,慢慢转过头,一口气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险些窒息。
她的身边竟然躺着一个男人,还是一个邋遢的男人。或许刚来的时候稍微刷洗了一下,脸上洗干净了,露出一张粗犷的容貌,长得还有几分阳刚之气。
头发却乱糟糟的,身上也是没有穿任何衣物,秋曼雁稍稍一动,自己的脚碰到男人的腿上,也是不着一缕。
她不由急了,这个样子两人躺在床榻上,又被赵胜看见,自己浑身是嘴都解释不清楚。
秋曼雁只能拼命摇头,哀求地看向赵胜,希望他发现自己的不妥。
赵胜是听闻丫鬟来禀报,说夫人突然把她赶了出来,不知是不是身子不爽利。原本他是不屑看的,可是那丫鬟又说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便忍不住偷偷过来一瞧。
这一看,就让赵胜几乎要气炸了。
床榻上他名义上的夫人,正跟一个陌生健壮的男人睡在一起,两人没穿衣服,只盖着一张薄被,脸颊绯红,一副刚刚办完事正惬意的摸样,叫赵胜简直恨不得把秋曼雁杀了。
这个女人背叛了自己,还以为选的是什么上好的货色,到头来竟然是府上的马夫!
难不成觉得马夫身子健壮,能满足得了她?
赵胜双眼赤红,瞪着拼命摇头的秋曼雁,压着怒气缓缓开口:“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个人就是你的奸、夫,叫你有了腹中孽种的野男人?”
秋曼雁只能再三摇头,两眼含着一泡泪,泪珠儿从眼角缓缓滑落,楚楚可怜。
以前赵胜见了,只恨不得把人揽在怀里好好安抚一番。如今野男人就躺在秋曼雁的身边,她再怎么装可怜,都不能抹杀掉这个事实!
要不是家丑不能外扬,他巴不得将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绑起来在街道上走一转,叫人瞧瞧她的脸皮到底有多厚,竟然会在郡公府,自己的眼皮底下做出这样的龌蹉事来!
幸好那丫鬟懵懵懂懂的,却是个对他忠心的,特意叫护院向自己禀报,要不然赵胜还不知道秋曼雁的野男人居然是马夫。
是了,秋曼雁每次出行,必然叫这个马夫驾车。上回去香山拜佛,身边除了董嬷嬷和问玉,也就这个马夫。
所以两人一道出去,却是在庙里做出这样的龌蹉事来?
在清幽之地,神佛面前,他们也好意思?
想到董嬷嬷的欺瞒,赵胜冷笑了:“把那半死不活的老嬷嬷扔到后山去,至于这男人…”
说不定刚才太激烈,又或是许久不见太尽兴了,这男人睡得跟死猪一样,至今还没醒转过来。
秋曼雁抱着被子,踉跄着起身,跪在赵胜的面前,含泪抱住他的腿似是哀求着。
见她哭得梨花带雨,赵胜一瞬间只觉得恶心。以前怎么会觉得秋曼雁哭得好看,如此楚楚可怜,叫人怜惜?
他还真是瞎了眼!
薄被扯走后,露出榻上那男人光溜、溜的健壮身子,赵胜一脚踢开秋曼雁,自己动手用绳索将男人绑了起来。
男人这才惊醒过来,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看见暴怒中的赵胜,又见到地上赤、裸着身子的秋曼雁,如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急忙解释:“郡公爷,这是误会…啊——”
一声惨叫响起,赵胜手里拿着短匕首,狠狠刺入马夫的。
马夫痛得脸色惨白,身下汩汩鲜血,眨眼间就晕死过去。
赵胜用帕子擦干净双手,对上秋曼雁惊恐的眼神,勾了勾嘴角:“我倒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满足不了你,所以才找这么个破落的东西伺候你吗?”
秋曼雁只能摇头,几次张开嘴都发不出声音。赵胜还以为她是默认了,心虚了,才不敢出声:“念在这些年的情谊,我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你好自为之吧。”
他说罢,将秋曼雁捆在椅子上,然后将旁边盆子里的水泼在马夫的脸上,叫马夫再次醒转过来,却疼得眼前发黑,一个劲地求饶:“郡公爷,饶命,饶命啊…”
“饶命?放心,我自然不会让你就这么容易死了。”赵胜在他胸口划了几道血痕,冰凉的刀刃慢慢从他各处游过:“夫人喜欢他的哪里,这里,还是那里?”
秋曼雁吓得浑身哆嗦,眼看着马夫惨叫着被赵胜切下几片肉,扔到了窗外,便如坠冰窖。
她倒是忘了,赵胜看着温和,到底不是个善茬。
看见赵胜一步步向自己走来,秋曼雁登时两眼一翻,吓晕了过去。
赵胜见状,顿觉无趣,用被子将秋曼雁浑身包得严严实实,挥挥手叫来护院:“这丫鬟不听话,居然敢偷夫人的东西,叫街口的牙婆立刻发卖了。”
护院不疑有他,抱起薄被包裹的人去找牙婆,街口的牙婆不做贵人的生意,却是个吝啬精明的主。
见秋曼雁年纪不小,却保养得不错,几个钱打发掉护院,转手就将她卖去红楼的一楼。
红楼分了四层,四楼是花魁住的地方,不是人人都能去的,没千百金也别想见花魁一面。
三楼是清倌住的地方,只等着初、夜卖个好价钱,仅仅偶尔出来弹琴唱曲。
二楼那是有些姿色的姑娘住的,平常接待达官贵人和不少富商。
至于一楼,那就是赤脚贩夫几十百来个大钱就能快活一回的地方。
年纪大了没多少姿色的,又或是得罪了贵人的,都扔在了这里。难得有了新鲜货,却是难得的好货色,身段皮肤都是极好的。
秋曼雁一去,立刻成了抢手货,一天接待三十个男人都算少的,喜得一楼的主管每天数着大钱,嘴巴都咧到耳根去了。
她却被人用黑布蒙住双眼,因为曾用双手的指甲去挠那些恩客,索性被粗鲁的男人扭断了,反正要快活也用不着双手不是?
秋曼雁开始极力反抗,手断了,那就用嘴去撕咬,用双脚去踢打。最后主管便饿了她三天,又下了迷香,这才叫秋曼雁渐渐消停了,绝望了,认命了。
那些出身底层的人,哪里见过郡公夫人,一个个只道是哪家贵人的小妾,年老色衰又犯了错,被人辗转卖到这里来。一楼不缺这样的人,也不算少见,反正价钱便宜,大家乐得只管享受不多问。
秋曼雁几次嘟嚷着说自己是贵夫人,都被众人嗤笑着,只道她是得了失心疯,胡言乱语。
不管是疯了还是傻了,反正能赚钱就行,能卖进来的都不可能再出去了,就算是皇帝身边的女人也是一样,主管叫人把秋曼雁看牢了,每天只管数着大把大把的大钱偷着乐。
赵胜对外只道是秋曼雁身子骨越发弱了,一个急病夜里便去了。
祭堂上,赵玄曦跪在下面,安初兰在旁边红了眼圈,喃喃道:“母亲怎的就这样去了,明明之前看着还好…”
赵玄曦也觉得秋曼雁死的蹊跷,但是他有种感觉,追查这件事只怕要惹祸上身。
赵胜对他的态度越发冷淡了,赵玄曦心里打着鼓,实在摸不着头脑。
赵玄轩特意向圣人请示,获得几天的允许回来祭拜秋曼雁,风尘仆仆的,一进来便哭倒在棺木跟前。
要是往常,赵胜必然是心疼的,早就叫人把他扶起来了。如今却是不闻不问,冷眼瞧着,叫赵玄曦心底更是觉得古怪。
赵玄轩敏锐地感觉到赵胜对自己的态度不同,不着痕迹地瞥了赵玄曦一眼。几天不见,这位大哥终于开窍了,懂得离间之术,叫赵胜对他冷淡了?
不等赵玄轩想明白,赵胜却开口了:“等过了头七,曦儿便搬出去吧。”
赵玄曦愣了,赵胜这是要分府?
只是赵胜人还没死呢,这么早分府实在奇怪不说,赵玄曦搬出去,那就证明赵胜不打算让他来继承郡公府了!
开什么玩笑,赵玄轩不在京里,肯定不能继承。连赵玄曦都不能继承,难不成赵胜回心转意,要补偿那个离家许久的大哥赵玄凌?
赵玄轩也懵了,赵玄曦看来没得到赵胜的欢心,还让赵胜更加厌恶了,反倒便宜了赵玄凌!
“父亲,还请三思!”他忍不住开口去劝,赵玄曦继承,好歹还会照顾自己这个亲弟弟一二。但是赵玄凌就不一样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总是隔着一层,而且秋曼雁当初做了这个郡公夫人,到底用的什么手段,赵玄轩也能猜得出来,必定不是那么光彩,才逼死了赵玄凌的生母吕氏。
赵玄凌不出手落井下石就算了,必定不可能帮衬自己!
赵玄轩还等着过两年事情一了,就回京里来的,怎能不着急?
没有京里的人着力,在圣人面前说好话,在贵人跟前周旋,自己猴年马月能回来?
“我已经决定了,”赵胜凉凉地瞥了眼底下的两个儿子,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是自己的骨肉。
吕氏他是知道的,名门贵女,绝不会做出这样的龌蹉事来。倒是自己眼瞎,当年居然看上秋曼雁这么个出身低微的小玩意,为了攀上自己,倒是不择手段,都敢动到子嗣上面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第七十三章海棠色
第七十三章海棠色
赵玄凌根本没去祭堂,对他来说,秋曼雁由始至终不过是从妾扶正的,到头来还是妾,没必要去拜祭。
唐子嫣倒是去上了香,很快就回来了。
祭堂上赵玄曦和赵玄轩的脸色十分不好,她也听闻赵胜要分府,第一个要分出去的便是赵玄曦,看来是铁了心不让他继承郡公府了。
赵玄轩不在京中,唯一的继承人,就成了赵玄凌。
虽然赵玄凌也不稀罕就是了,不过能让他们以为唾手可得的东西像到嘴的鸭子一样飞了,唐子嫣也觉得很解气。
夜里,唐子嫣坐在偏厅,抿着茶看向跪在底下的丫鬟,赫然正是秋曼雁身边的那一位。
“没想到,你真的如愿了。”
这个丫鬟,是她偶然碰上的,求着自己进郡公府,说是跟秋曼雁有仇。
唐子嫣起初是不信的,但是看着丫鬟身边不能说话,却是被人割掉了舌头的弟弟,心生怜惜,到底还是借着安初兰收拾异己,招揽自己人进府的时候,叫丫鬟去试一试了。
这丫鬟实在聪慧伶俐,长得只算是清秀,低眉顺眼的,嘴巴又会说话,安初兰一眼就看中了,留下来。
至于哑巴弟弟,丫鬟安排在府外的一条巷子里,租了一个小间,帮忙送信,吓唬秋曼雁。
她却是借着讨好管事婆子,又贿赂了好几个人,辗转到了秋曼雁的院子里做了一个粗使丫鬟,做着粗活,却想尽法子在秋曼雁面前冒头。
几次混了个面熟,趁机怂恿对赵玄轩上了心的问玉,到底叫问玉如愿做了赵玄轩的姨娘,秋曼雁跟前的丫鬟便缺了,不少人削尖了脑袋往里头挤,丫鬟却依旧不紧不慢做着自己手里的事。
果真这副摸样,到底进了秋曼雁的眼,这才能潜入她的身边。
在到秋曼雁身边之前,丫鬟已经悄悄下药,叫她以为怀了身孕,急切地叫董嬷嬷买药,这才有了后续的事,一切都如同丫鬟预料的一样进行着。
就是赵胜把秋曼雁发卖掉,也是怒火攻心,必定不想再看见她,也是不闻不问,想着把人打发得远远的,好好吃苦头,才能打消自己心头之恨。
但是丫鬟比他想得更多更狠,买通了那个牙婆,将秋曼雁卖到了她以前的地方,也尝尝那样绝望的滋味。
红楼一层那样龌蹉的地方,只怕喜欢秋曼雁这样的好货色的。一天几十个男人,还不能求死,以前养尊处优的生活有多好,如今感觉就有多悲惨和凄凉。那一层的主管不是个好东西,只顾着赚钱,从来不管那些姑娘们的死活。
就算病了累了,也不能歇息,做到死为止,不能再榨出一点价值来,才会被毫不留情地抛弃。
丫鬟趴伏在地上,一向挺直的腰身弯了下去,这是臣服的姿态。
她由衷的感激唐子嫣,虽然唐子嫣或许只是一时兴起,到底是救了自己和弟弟。要不然逃出红楼的丫鬟,到底还是会被捉回去,但是进了郡公府就不一样了。
“我已经叫人消了你在红楼的户籍,带着你的弟弟离开吧。”这丫鬟出手狠戾,居然真的能将秋曼雁从云端扯下来,倒是出乎唐子嫣预料之外。
她原本也是想着跟这丫鬟有着一样的目标,便默许了丫鬟的作为,倒没想到丫鬟做的比自己想象中要出色干脆得多,样样刺中赵胜的底线,叫秋曼雁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打落在泥尘里。
丫鬟认认真真给唐子嫣叩了三个响头,没有扭捏,接过霍嬷嬷递来的荷包,带着弟弟很快就离开了京中。
她其实一心求死,跟秋曼雁同归于尽的。只是唐子嫣说的对,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弟弟在。即便她的身子骨已经开始衰败,但是能跟弟弟在一起轻松惬意的生活,即使是一天,也足够了。
丫鬟买了马车,两人慢悠悠地上路,只想着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依水而筑,过着平淡充实的生活。
弟弟突然从马车的小柜子里翻出一个锦盒,递给了她。丫鬟看着里面的两根百年人参,以及一个补身的方子,不由红了眼圈,向着京中的方向,结结实实又扣了一个响头。
送走了丫鬟,唐子嫣打着哈欠回房,被赵玄凌一把搂住了。
她笑了笑,以为着赵玄凌道:“这丫鬟倒是厉害,不必我们出手,就已经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的。”
“知人善用,这才是本事,没必要事事都脏了自己的手。”赵玄凌抚着她的脸颊,低声说着。
即使在战场上,他再武艺高超,再兵法超群,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杀敌殆尽的。知人善用,才能事半功倍。
唐子嫣伸手贴住他的手背,脸颊蹭了蹭:“赵玄曦不是郡公爷的亲子,赵玄轩又被赶出了京中,将军就成了唯一的继承人。”
她不知道赵玄凌如此不喜赵胜,会不会愿意接手这个继承人的事。
“为什么不?”赵玄凌却是笑了,赵玄曦和赵玄轩这些年来眼巴巴盯着继承人的位置,到头来谁也没得到,反而便宜了他。
能让他们两人添堵,叫赵胜不痛快,赵玄凌为何不做?
他的柱国将军称号,子嗣不能继承,但郡公却是可以的。平白得来一个爵位,何乐而不为?
赵玄凌从来不是清高孤傲的人,为了心里那股气,就白白拒绝了这样的好事,实在不划算。
唐子嫣倒没想到他如此能屈能伸,不由好笑:“将军想明白就好,我也觉得就这么拒绝,实在太可惜了。”
果真赵胜向圣人提出,让赵玄凌继承郡公府。
不少人都哗然,说是郡公爷觉得对柱国将军有愧疚,这才会让赵玄凌来继承。
只是圣人不缺眼睛,隐约能猜出郡公府的龌蹉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免得赵胜太难堪,二话不说就允了。
赵胜吁了口气,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整个人倒是轻松了下来。
养着一个不是自己的儿子已经够憋屈了,再让他们继承郡公府,以后他下了阴曹地府,还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
赵玄曦彻底懵了,安初兰也傻眼了,没想到赵胜这么干脆,直接把郡公府送给了赵玄凌。
圣人也允了,圣旨都下来了,赵玄曦只能立刻找地方搬出郡公府,安初兰也是忙得脚不沾地,夜里却对着赵玄曦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好不容易得了郡公府的掌家权,这才没几天,自己才收拾妥当,准备大展身手的时候,赵胜居然让分府!
安初兰觉得实在委屈,不知道郡公爷到底受了什么刺激。按理说秋曼雁突然去了,赵胜应该对赵玄曦更慈爱一些,不该是这样的反应啊。
赵玄曦却是叹气,董嬷嬷护主不力,说是秋曼雁一死,也跟着去了,他想找个能问的人都没有。
秋曼雁死的蹊跷,其中必然有什么不能说的事,要不然赵胜怎会瞒下来?
越是遮遮掩掩,越是不平常,他叹了口气:“别哭了,赶紧收拾了,我们这几天就搬走吧。大件的东西回头送回去,先把贴身的东西都是收拾停当了。”
安初兰越想越是伤心,足足哭了一夜,惹得赵玄曦也有些心烦。他原本继承人的位置是自己的,铁板钉钉的事,突然没了,便宜了别人,其实更是憋屈。
索性丢下安初兰,他径直出去喝酒消愁了。
谁知道这一喝,倒是喝出事来了。
等赵玄曦第二天昏着头,把一个女人带回家来了,安初兰险些没晕过去。
那女人叫海棠,穿着一身暗紫的衣裳,身段曼妙,一张脸妆容精致,二十出头,瞧着就像是不安分的。
安初兰绷着脸,皱眉道:“母亲才去世,孝期没过,你就敢胡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