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谢谢。”我接过毛巾擦头发,干燥柔软的触感顿时让皮肤轻松下来。
司机师傅猛然回过头,诧异地问:“你们俩各住各的啊?”
“我们——”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跟陌生人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解释起来似乎更让人疑惑,而默认又不太妥。
但,我们看上去真那么像情侣吗?
黎靖为了省事信口胡诌:“是,还没结婚。”
“咳,现在的小情侣不结婚也住一起了,你们这样的少啊。”师傅还聊起劲了,“北京生活成本多高啊!就算自己有房住,工作压力也大,年轻人处个朋友都忙得没时间见面,唉!”
“我们住得近。”我这回接上了。
“哦,那是挺好的。来爬个山没想到下雨了吧?”
我冲师傅摆了个傻笑,毛巾盖在头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接着闭上眼睛装死。黎靖漫不经心地看着车窗外,这场北京罕有的雨已经将窗外的景物切割成一粒一粒。
狭小的车厢终于安静下来。
直到回想起刚才钻进车里的情景,我才恍然大悟——上车时他拉着我的手。奇怪的是,我想起这一幕时的心情平静得超乎寻常,没有惊讶,没有意外,没有紧张,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就像是在回想自己早晨刷牙的姿势一样平常。他跟我一样,几乎没有意识到我们在上车时曾是手牵着手,姿态如同恋人。
出租车先将我送到再往他家驶去,我顶着雨奔进楼道。进电梯时习惯性地想擦擦身上的水,这才发觉刚才车上那条毛巾真被我带了回来。
电梯门边的数字键一格格地往上跳,终于“叮”的一声到了。我边走边从包里摸出钥匙来,抬起头,见门口站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
今天我没约人,除了施杰说过要送快递来。但这人的样子根本不像来送快递的。他见到湿淋淋的我也吃了一惊,迟疑地问:“请问,唐小雅是住这里吗?”
原来他要找的是唐唐。前阵子刚走了个把迈巴赫停在楼下蹲点的,如今来了个守在门口的?他们应该不会太熟,可能是久未联络的旧朋友之类,否则肯定知道这个时候她在公司。
唐唐没回来,我也不认识他,实在拿不准到底要不要邀请他进屋等。
此刻,我适时地打了个喷嚏。
陌生人见状立刻表示歉意:“不好意思,看来我找错地方了。”说着,他准备走。
“唐小雅现在不在。”我叫住了他,“她今天可能又要加班,比较晚回来。要不,你留个电话,我让她打给你?”
“好,谢谢。”他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的神色,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我又打了个喷嚏。
“你快进屋去休息吧,我不打扰了。谢谢啊。”他再次道了谢,这才离开。
睡得迷迷糊糊时,我感觉到一双咸猪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还好那速度和力度不像劫色倒更像劫财。确定了不是在做梦,我顿感一阵惊恐,可是头很重,花了好大力气才睁开眼睛。
“喂喂,你发烧了知道不?我弄了点姜茶,快起来喝!”唐唐在床边嚷嚷。
低头一看,身上汗湿的睡衣已经被唐唐剥了,她正在给我裹浴巾。闹了半天咸猪手是她。
“出汗了就不烧了,没事。”我一开口,听到自己浓重的鼻音都有点吃惊。
“再喝点保险。你从哪儿淋雨回来啊?要不是你手机响个不停又没人接,我还以为你在睡觉,发现不了你这副样子呢。”她折腾完了,给我盖上被子。
手机响过?万一是爸妈,知道我生了点小病也得担心半天:“谁来电话?不是我妈吧?”
“没有,是你那个跟前男友同名的新欢。”唐唐这句话简直是精辟万分,既透露了谁来过电话,又表达了她对我和黎靖目前关系的好奇。
“噢,那我一会儿回个电话。对了,今天有人来找你,你不在家,我让他留了电话。”我想起了名片的事。
唐唐眼也不眨,神色淡定地回答:“知道,看到你桌上摆着名片。刚费了我小半罐洗手液。”
“啊?名片不脏啊!”
唐唐面带无奈地一摊手:“你拿回来的时候是不脏,我把它从企鹅君肚子里掏出来就够脏了。”
“…等等,你是说,你用掏过企鹅的手扒了我的衣服?!”我顿时觉得我又要出汗了,“你扔的时候就没看看是什么?非得扔完了再掏。”
“淡定吧你,我洗了手才来扒你的。”唐唐面带鄙夷地扔下这句话,转身去厨房给我端姜茶。
她的背影转过房间门口,只剩下拖鞋与地面之间轻软的摩擦声。我裹着被子坐起来,枕头垫在背后,那种绵软的感觉甚至让人认为生病其实也不坏。房间没来得及整理,湿乎乎的手袋躺在地板上,脏衣篮里堆着的那团衣服也像被水泡过一样,早晨刚换过垃圾袋的垃圾桶已经被擦过鼻涕的纸巾堆满了小半…不对,这才是我房间的垃圾桶,企鹅是唐唐房间的;而名片拿回来时摆在我书桌上。如果她是错将名片扔了又捡回来,那她刚才该掏的垃圾桶绝不会是企鹅。她是拿到了自己房间里才扔,扔了又反悔再掏出来的。
照这么看,唐唐跟名片的主人关系应该不简单。
“发什么呆呢,喝吧。”她保持着飘进屋的速度一屁股坐到床上,把手里的碗递给我。
碗里的姜茶还冒着热气。我心不在焉地用勺子搅着,问:“唐唐,留名片的那人是谁啊?”
“企鹅他爹。”唐唐挪了挪屁股,把腿伸进被子,背靠在我空出来的半个枕头上。
“难怪你这么矛盾,想扔了又舍不得。”
“唉,我真不知道要不要跟他见见。”唐唐居然神色落寞地叹了口气。我似乎从没见过她这种表情,记忆中最接近的一次还是去年房东来要求涨房租时。看来,初恋情人对她的杀伤力远远大于房东。而“房东”和“房租”这两种物体绝对是我们之间谈过的最伤感的话题。
见我面带难色地看着她,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此慎重的问题。她挠了挠头:“要不,不见了?”
“唉,都费了半瓶洗手液,还是给人家回个电话吧。”
“我回了。他说约我见面。”唐唐行动还挺快,早已跳过了要不要打电话这个问题,直接进入要不要赴约的纠结。
“见面怕什么,去吧。”我说着,一口喝光了碗里的姜茶,侧过身把空碗搁在床头柜上。
唐唐还是一脸惆怅:“我们都分手三年多了。我以前是觉得他肯定会回来找我,但现在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又不是银行,他存在这儿的感情爱取走就随时取走,爱存着就存着,还能有利息,还除了他谁也不能动!”
“唐唐,这一点你要明白,你去赴约绝对不是为了他。”我微微转过身正面对她,“别管他为什么想见你,对你而言,去见他只是为了解决你自己的疑问。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压在你身上这么久,不去解决,你没法重新开始。”
“这我也知道。但是,去面对面互相把当年的事情都问清楚之后呢?之后我就能对男人这种动物增加点信任感吗?”唐唐仰起头,依然犹豫不决。
这一刻,我忽然清楚地意识到:唐唐不是在逃避过去某段失败的感情,而是害怕自己还对前男友存有感情。并且,是一种对他还有感情却又不敢信任他的矛盾心情。
她怕他还想着她,她更怕他已经不想她了。
她一直想摆脱这段感情的遗留问题,但更怕彻底将它画上句号。
总之,她没忘记过他。如此看来,她对追求者的种种挑剔都只是因为无感。他是一双她一见到就想穿回家的鞋,只有当这双鞋尺码不合脚时,她才会退而求其次在橱窗前挑挑拣拣。其他的鞋无论高跟或平跟、冷色或暖色、漆皮或麂皮…都不是她想要的。她只不过是想带一双鞋回家,当最喜欢的鞋缺席,其他鞋都只是等着被挑剔的候补。即使买了一双候补,回到家也是不情不愿地扔进鞋柜,鲜少再去穿它。
大部分女人都是如此:可以妥协,却绝不甘心。
我不希望唐唐妥协之后不甘心一辈子。
“去吧。如果你清楚自己不会甘心跟别人在一起,那就去重新了解他;如果能证明他不值得你耿耿于怀这么多年,那现在彻底放下也不迟。”
“嗯。”唐唐发出一个单音节,倒头就枕在我的肩膀上。片刻,她忽然想起了些什么,问我,“你老实说,你跟黎靖在一起是不是也是同样的原因?”
“我?”我承认自己对这个问题有些吃惊,“我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而且,我想他跟我一样,纯粹是需要一个不会让他回忆起过去的朋友。”
除此之外,我对过去从来不曾念念不忘。只是那些往事像一团雾紧紧包裹着我的某段人生,如果将它们从脑海中抹去,我也完全遗失了某一部分的自己。时间虽然从不倒退,但它永远是完整的。我受回忆困扰,仅仅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人生的某一段,无法抛弃,也无从否认。
失去记忆也许能获得轻松,但同时也带来了残缺。想要活得完整就必须容忍往事的存在,只是我还没找到合适的方式与它们和解。
唐唐回房间休息后,我从枕头后翻出手机来给老妈发短信。今天我们还没通过电话,免得她打来听到我的鼻音又要担心。
以前在家住时爸妈都把我当男孩,从不多担心紧张;现在离了家反而每天都要通过电话才能安心。奇怪的是,我的感觉也自然而然地很同步。或许,只要自己关心的人在身边,即使不多交流也有幸福感;离得远了才会更多地想保持彼此间的亲密关联。
手机屏幕上闪着三个未接来电提示,全都是黎靖。
发完短信给他回电话,响了才一声他就接起来,劈头就问:“你没感冒吧?”他的声音听起来倒是和平时一样,没有任何异常。
“没事,下午是睡得太死才没听见电话响。”
“都变声了还没事呢?”
“哎,”我正要回答,忽然感觉到鼻子又像被软木塞堵严实了,于是只好抽出一张纸进行了一遍擤鼻涕全过程,才能对着电话说完下半句,“我们一起淋的雨,你怎么会一点事儿没有啊?”
听到我跟感冒搏斗的现场直播,他还得意起来了:“我身体好。你平时都不锻炼吧?”
“哪儿啊,我天天都走着上班。”
“你家到书店走路才十几分钟,那不算锻炼。”
“怎么才算?”
“爬山啊。”
听他不假思索说出这么个答案,我忍不住笑起来:“还爬山?”
他也笑了:“下回我带伞。”
“饶了我吧,非要锻炼的话,我宁愿绕着小区跑圈儿。”
“还是别,你们小区里可以行车,一个人跑步不是太安全。”
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他倒认真地提起建议来,很有种把我当做未成年人来关怀提醒的意思。
“你平时也是这么管女儿的?”
他似乎有点意外我突然这么问,停了大约一秒才回答:“以前是什么都管着她,现在她不跟我一起住,想管也很少有机会了。”
“她跟妈妈住一起?”我忍不住接着问。
“我是想她跟我,但她想跟她妈妈。也对,一个女孩在妈身边长大始终要好一点。八岁说小也不小了,过不了几年就是青春期,万一她有什么事不方便跟我说,自己又不会处理,很容易心理或者行为出现偏差。只要女儿过得好,我能经常去看她就很不错了。”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主动谈起自己的私事。
“你这个爸爸当得也算是伟大了。对了,上次听你说要给她买‘苹果’,买了吗?”我歪着头夹住手机,腾出手来放平身后的枕头,整个人又钻进了被子里。
我想我们或许会一直聊到睡着。
“买了,可是还在我家搁着。”他笑了笑,“她妈不让她玩这个。”
听他说到这里好像有点无奈,我岔开话题:“反正搁着也是搁着,不如你自己先玩。玩切瓜吧,适合你。”
“怎么不推荐植物大战僵尸?”他还记得江北机场看见我抱着电脑狠打僵尸那一幕呢。
“喂,我是好心安抚你受伤的心灵,玩不玩就随你了。”
“好吧,既然你都推荐了,我就试试。”
“那你切瓜去吧,排毒减压。”我翻了个身侧卧着防止鼻塞,左脸颊贴着枕头,右脸颊贴着电话。床头灯散发着温暖的柠檬色光线,身上的被子轻而柔软,因为感冒而变得迟钝的大脑此刻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官延迟——我所能感知到的这些细微事物似乎比平时更缓慢、更微妙、更生动。
就连话筒那端黎靖的声音也像柔和地被放大、变清晰:“不急,你要不要早点休息?”
“嗯,我还是早点睡吧,不然明天一天都得抱着纸巾过。”
“那你好好休息,晚安。”
“晚安。”
睡意席卷上来,我甚至忘了起来关灯。
☆、第二章 往事微温
这场感冒延续了将近十天。好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都比较闲,没有客人时还能抱着电脑做做翻译。
施杰收到公司比稿中选的结果后激动得连电话都不打,抱着一大束花飞车冲到店里,来给我送新鲜出炉的合约,临走时还在街边收获了一张罚单。
看他那顶价格不菲的黑色礼帽下面爬满小汗珠的额头,严重堵塞的鼻子让我想笑都笑不出声,差点憋坏。
末了我送他出门口,他从雨刮器下抽出那张新鲜的罚单,摇摇头:“唉,一不小心又是二百。”
“不只,加上花有三四百了吧?”我笑他乐极生悲。
施杰顿时一愣:“我那花…”刚说三个字就立刻打住了,典型的欲言又止。
“花挺好看的。怎么了?”
“那花,我是说,你觉得啊——那花看着真像买的?”他挠挠头。
我小小吃了一惊:“不然哪来的?”
“我一枝一枝摘下来的!绝对不是花店里的那些温室花,全部产自我家花园。”
“我说这些花怎么看着有点不一样呢。”刚才那束香雪兰的确是有点与众不同:花瓣没有被洒上水滴,枝叶也没被修得一干二净,不似花店那些笔挺挺的花朵。卖相并不那么美,但一朵朵都开得生机勃勃。
施杰笑了起来:“都是我妈没事儿在院子里种的。还有香槟玫瑰和月季,等开花了再给你摘点儿。隔壁邻居看到我们家月季,还以为是粉玫瑰呢,哈哈。”
在寸土寸金的帝都能有屋前有花园住的,看来眼前这位青年才俊毫无疑问是个富二代。我对富二代没有多少好感,好在施杰看上去还算是个努力工作的富二代。
“谢谢。一会儿你走了我就把花插好,说不定还能养活呢。”
“香雪兰怕干又怕涝,我妈把它们搁屋里伺候了一冬天,前俩月才从盆里移到地上的。而且还没根,你就别想着水培了。”他从兜里掏出车钥匙,开了锁,转头又补充,“大不了这花谢了我再给你摘点别的。”
看他坐进车里关好门,我挥了挥手:“不用那么麻烦,今天谢谢你了。路上小心。”
中午与唐唐相约吃饭提起施杰家的花园,她嗤之以鼻:“淡定吧你,住别墅可苦逼了,进个城都得堵半天。而且花园有什么了不起的!果园他有吗?”
唐唐家在三河,家里果园菜园一大片,光玉米地就有好几亩。他们家在领地中央建了栋小别墅,名副其实的地主。
“姐,这儿可是帝都。”我夹了一片木耳放进嘴里。
唐唐吐掉果汁吸管,腾出嘴来悠然发言:“北京从市区到市郊折腾一趟的时间早够我回老家了。就这交通状况,估计还不如我回老家快呢。”
“唐唐,你家果园都有什么啊?”我长这么大还没亲眼见过果园呢。
“梨啊、桃啊、杏啊、李子什么的。除了水果之外,还有小麦、花生、棉花、玉米、豆子…”
“你简直是地主婆。”我这句话绝对发自真心。
哪知道唐唐摇了摇头,甚是得意地反驳:“我就是地主,不是婆。”
“唉,算了,本来想着施杰还行,能介绍给你,看来你不感兴趣。”我放弃了向她推销施杰的念头,埋头喝我的果醋。
“那你自己要不要考虑考虑?比你那个离婚男人年轻吧?而且还没孩子。”唐唐反而推到我身上来。
“还是别了,我又不是地主,肯定镇不住富二代。”我说着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喂,你跟企鹅哥见面是什么情况?”
“见面不就是见面呗。”唐唐一脸退避三舍的表情,拿着那支吸管随手捣啊捣,杯子里的柠檬片都快被捣出渣了。
我给她夹了个虾仁:“那就退朝吧,什么时候想起下文再如实禀报。”
刚刚夹起来,唐唐就一口从我筷子上把那颗虾仁咬走,含含糊糊地吐出四个字:“谢主隆恩!”
饭吃得差不多了,我按响桌上的服务铃:“小唐子啊,朕也得回御书房了,跪安吧。”
唐唐一口果汁差点喷出来:“呸,御书房是给你接客用的吗?”
我正要回嘴,忽见一边站着来埋单的服务员憋笑憋得脸都要抽了。
走出餐厅大门,唐唐满足地摸摸肚子:“饱死姐了。这家店还不错嘛,中午二人套餐四十九,能吃成这样。喂,明天还来吧?”
“只要你不嫌远。”我笑答。从唐唐工作的地方走过来要十几分钟,她以往天天都在楼里吃饭,这是头一回中午跑来找我,居然还说明天再来。
“吃饱了走路回去还能减减肥,挺好的。”唐唐不假思索地作出这个英明的结论。
路边的人行红绿灯上红色小人一闪一闪,我们站在斑马线尽头,等着面前川流而至的车辆被信号灯截停在路中央。才不过十几秒钟,等待过马路的人群像忽然发出芽的盆栽一般出现在四周。此时,每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到二十厘米,有人目光茫然,有人若有所思,总之他们目不斜视,只盯着自己要去的方向。也有跟我们一样两三人相约一起吃饭归来的,他们旁若无人地聊天,亦不去关注其他的一切。
在这越来越拥挤的城市,每个人拥有的世界依然只是自己所认知的那一部分。所有人都只感觉到自己的空间被挤得越来越小,就像完整的街道被无数行人分割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马路对面就是我工作的书店,唐唐跟我在门口分开。
临进门时,她忽然从背后叫住我:“喂,明天一起吃晚饭吧?”
“我们刚刚约了明天午饭,现在又约晚饭?”我纳闷她多此一举。
唐唐居然有点不好意思,手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呃,我吃饭的时候一直想跟你说来着,但是聊着聊着又忘了。怎么样,来不来嘛?”
“好啊,反正也没人约我。”我顺口答道。
“还有…带个朋友一起来吧。富二代还是离婚男人都随便你。”
“朋友?”我似乎有点弄明白唐唐为什么不好意思了,“你不是要跟企鹅吃晚饭,顺便拉上我吧?”
意料之中,唐唐没有否认:“又不是只请他一个人,还有你跟你朋友嘛。”
“好,就当帮你考察一下企鹅!”我一口答应。
可是唐唐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她让我带朋友,这明显看起来就是个四人约会。我不带就落单,带了又有种不言自明的意思。到底要不要问问黎靖?我们两人之间关系虽近,但如果要带出去与朋友聚会,不免又有暗示之嫌。
这个问题还没彻底消化,推开店门,就看到黎靖又一本书、一杯咖啡地坐在了窗边的老位置上。
李姐出去吃饭还没回来,小章正跟一个来熟了的顾客起劲地聊着漫画书。
对,唐唐只说带朋友去,我还有搬救兵的余地。
趁那顾客低头翻手里刚挑好的漫画,我凑过去打岔:“欸,小章,你明天晚上有事没?”
“没事,怎么啦?你要有事我明天可以在这儿看着,没问题。”
“不是,唐唐明天约我吃晚饭,你也去吧?反正你们俩也挺熟的。”
他用一种探索真相的眼神盯着我几秒钟,才问:“你——是想让我冒充你男朋友呢,还是冒充唐唐的男朋友?”
我大惊:“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他点头:“这不废话嘛。看你那样子明显有阴谋。”
“唉,那意思就是不去喽?”阴谋败露的我叹了口气。
小章这家伙还不忘踩上两脚:“我不行,我这么嫩,配你们俩谁都有点夸张。那边那个还可以。”他偷偷指了指正在看书的黎靖。
我都懒得计较他嫌我们年纪大,泄了气地趴在收银台后:“能约他我找你干吗?”
“干吗不约啊?怕人误会?管他呢,问问又不会掉块肉。要是他答应了,那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小章低声在我耳边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