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什么地方?洗手间?
“好,你先忙吧。不用给我回电话,明天再说。”我话音未落,听见那边传来一声短促却清晰的“喵”…
施杰匆忙回答我:“那我先挂了,晚点儿打给你。”
“呃,等一下。”我匆忙阻止他,顺手拿起收银台上书店里的固定电话拨出慧仪的号码,将听筒搁在桌上。
“有事?”施杰在耳边问。
紧接着,我透过手机明明白白地听见了一段熟悉的铃声:“Casablanca”。慧仪用这段铃声用了很多年,一直都没有换。
他们根本不是“有过”什么,而是“正在”一起。他也根本不是玩够了想安定,而是还在选择要跟谁安定。我挂断了固定电话。
“没事了,再见。”然后,挂断手机。
头脑精明、经验老到如施杰,本可以将感情游戏玩得滴水不漏、游刃有余;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技高人胆大,他犯了个如此简单的低级错误:他以为很了解我,以为我绝对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如若不然,今晚我打过去该听到的就是对方无法接通的语音提示。然后第二天一早,他会告诉我昨夜加班手机刚好没电。
他之所以挑中我,的确有一部分是因为我并不那么紧张他,让他可以在不同的人之间慢慢选择。哪怕我们真的结了婚,婚后他也是自由的。我独立,不太热情,带出去见人不算失礼,要甩开也绝不会大吵大闹。
而慧仪比我还独立。重要的是她更出色更耀眼更骄傲更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和征服欲。
果然,一个玩惯了的男人绝不会忽然变得忠诚,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会挑选适合做伴侣的女人。
如此一说,能跟慧仪一起跻身他的选择对象之列,我还真有那么点儿深感荣幸的意思。
今晚让他阴沟里翻船,我很抱歉。
没有愤怒也没有伤心,除了一丝被愚弄的不甘心之外,只有轻松。怎么说都算是失恋,我放自己一天假,不跑步,下班后直接走回家。
然而,我前脚刚进小区,施杰后脚就追来了。
车头远光灯刺得我伸手挡眼睛,他刷地把车甩在路边自己追进来拉住我。
“我给你打了好多电话。”他说。
我们面对面站在小区简陋的小花坛边,他开口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
“你女朋友知道你来找我吗?”我直视他。眼前这个男人真是好看,浓眉大眼身形修长,更要命的是有风度又有钱。摆在我们大龄女青年面前简直闪闪发光足以闪瞎我们全体的狗眼。他的好条件实在超出我们的期望太多,有时候男人只需要有八块腹肌就能在十分钟内把聪明女人变成傻子。可那又如何?面对如此迷人的男人,我还是不知不觉把自己调到了刻薄模式。他还摆出无辜被冤枉的受气表情:“我跟Elaine没什么,你不是一直都很信任我吗?”
我走近他身边,指指他的牛仔裤:“我猜你跟金田一也没什么,它就是随便留了两根猫毛在你身上?”
他果真好演技,连头都不低:“别闹了,这么黑哪儿看得见什么毛!你别瞎猜了行不?我们在公司谈事情!”
“要不要我找一根给你看?”天这么黑我当然看不见猫毛,只是碰巧记得金田一属于夏天拼命掉毛族。
而且,这借口实在蹩脚。慧仪从不做笔译,跟他有什么公事要两人在夜里抱着猫单独谈?
“丁霏,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我们晚上一起工作怎么了?”他还火了。
“可以。我就是以前不知道你们公司洗手间还有沐浴露。”
离得这么近,鼻塞都能闻出刚刚洗过澡的味道。
“我来找你就是想跟你说清楚,别越闹越过分!”
“既然没事,你这么紧张跑来干什么?”
“是我要紧张吗?是谁鬼鬼祟祟用店里的电话打来查我的行踪?”
“我打的是慧仪的电话,不是你的。”
施杰提高了声音:“你是非要逼我承认一脚踏两船才高兴是不是?”
“我不在乎你一脚踏几船,唯一的要求就是别让我知道。”
“你到底要怎么着?!”作者:浅白色
就冲他立马追来找我,可以断定目前他还想挽回,而且只要我们继续下去,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他会换另一个人,换一种不再让我发现的方式。我不是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明白,发生过这事他以后只会对我更好更体贴周到。只是,对方是慧仪。
“结婚,白纸黑字写下‘如有再犯净身出户’。有保障我马上原谅你。”我面无表情地扔出了这类男人最讨厌听到的答案。他完全可以纡尊降贵先妥协,哄回去了再说;可他绝对受不了自尊被女人狠狠一挫。
施杰似笑非笑地盯着我许久,那表情像是真正有怒意的前兆:“你就这点儿要求?”
“不乐意就消失。”我也盯着他,哪怕他有可能暴怒地给我一耳光。
可他不怒反笑:“你他妈拍电视剧呢?哄我哄得挺顺口啊!少跟我来这一套,想怎么样痛快说!”
“聪明。我想拜托你有多远闪多远。”
“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你就是疑心太重,被一个男人骗过就觉得所有男人都有问题!我跟你以前认识的男人不一样!”他愤然下结论。
我顿时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半个字都没提过,他怎么会知道?难道又是慧仪?他们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她不是个随便说是非的人,她跟他要亲密到何种程度才会向他透露自己朋友的往事?
他一直都知道,却选择在这种时刻说出来,攻击我,保全他自己。没错,他成功了。我们两人之中有第三者的是他,而窘迫挫败无言以对的是我。我反而成了需要羞愧难堪的那一个。记忆中那种毫无预兆被人劈头盖脸一顿打的感觉再次袭来。
我觉得自己像整个人被扒光了站在他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见我不出声,施杰语气软下来,像安抚般摸摸我的头:“我没你想的那么坏,别把我当成那种人行吗?”
我也不动,只愣愣地问他:“谁告诉你的?”
他显然没料到我有此反应,也自觉失言,便接着哄道:“不管那些了。你要信任我,行吗?谁都有过去,你的过去我不在意,我的你可不可以也别在意?”
一转眼,半小时前发生的事情立马成了“他的过去”了?
男性生物典型的避重就轻招数:温柔地睁着眼说瞎话,死不承认企图糊弄过去。
我退后一步,缓缓开口:“施杰,你不在意我在意。我告诉你,我一直就是个被人骗来骗去的傻逼小三,只要看到你,我就觉得自己特别傻逼!所以你最好迅速消失,带着你身上的猫毛给我赶紧滚蛋!”
“你有病啊这么说你自己!”他朝我吼。
“我有病才会看上你!”我也吼回去。
在小区四周巡视的保安闻声往这边走来,脚步声越来越近。
“别戳在这儿给我丢人,哪儿来的回哪儿去。”我瞪他。
丢人这两个字估计戳到了他的底线,施杰冷冷地看我一眼,脸色臭得像刚被鞋拍了似的,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
这不是什么体面的分手场景。刚刚仪态尽失地吵了一架,情绪放松下来后只觉难过得肋骨都要溶掉一般。我有生之年从没对谁这样大吼过,原来发泄之后并没有人家说的那么轻松。其实闹成这样不是全因为施杰,只是活该他倒霉。活了二十七年,我怎么就遇不到一个好男人?也许是有的,有那么一个,可惜他从来不是我的。
待保安走到跟前,只看到前一秒还中气十足地骂人、后一秒就傻站着抹泪的我。
“姑娘你没事吧?住哪个楼?要不要送你回去?”保安大叔问我。
我点点头,跟大叔一起往家走去。


☆、第七章 雾中风景

原以为保安大叔只送我到电梯口,没料到他还真的把我送到了家门前,看着我拿钥匙开门。门开了,客厅沙发上坐着三个人:房东、唐唐、企鹅。企鹅时不时过来我习惯了,可房东这又是来闹哪样?
客厅里电视也没开,他们三人听到响动,齐刷刷地朝门口看。见我这副样子身边还陪着个保安,唐唐冲过来拉着我问:“出什么事了?被人打劫?包还在啊!”
保安大叔替我答:“没事没事,跟男朋友吵架。安全到家就行,那我下去了啊!”说罢抬手做了个再见的姿势。
“谢谢您啊!”唐唐目送大叔走了后,一把拽我进屋,“砰”地关上门,“富二代欺负你?”还未搭话,眼见房东脸上写满了怜悯之情。我立即懂了她断章取义自行脑补的内容,不外乎是“瞧这穷闺女企图嫁富二代不成还被人欺负了,真可怜”。
“我把施杰甩了,他不乐意,在楼下吵了一架。”我抽抽鼻子,昂首答道。
“甩得好!我支持你!”唐唐把我拖到沙发里坐下,抓过纸巾塞到我怀里。
企鹅相当令人感动地给我倒了杯水。
房东见状站了起来:“哟,晚了,你们休息,我先回去了!”说着还瞟了一眼企鹅。
唐唐当即影后附体地跟着站起来,挽住她胳膊甜蜜蜜地送到门口:“陆阿姨,您回家路上小心啊!下回再来坐!”
企鹅被房东的目光扫射得不太自在,知道这是“阻止房客乱搞男女关系随便留人过夜”的信号,立即一同起身告辞。婚前同居本不是什么违法犯纪的事,估计房东是怕在不涨租的情况下,又多搬进一个常住人口,参与蹂躏压迫她心爱的精装修小公寓。
送走房东后,她一个箭步扑回沙发里,开始对我进行诱供:“你跟富二代到底什么情况?”“你先告诉我房东来干吗?又涨租?”我把刚擦过鼻涕的纸团扔进垃圾桶,好歹整理干净仪容准备迎接新一轮打击。
“这回还真不是!她说上来看看,其实是想让我们给留意小区里头有没有谁家卖房子。有我们留意就不用付中介费。”
“哇,上回要涨租的时候她才说过什么有难处,孩子还要上大学。转眼又要买房子?”我惊叹。
“说是想搬过来住,这儿交通方便。卖了现在住的搬过来。你信吗?”
“想搬过来信,卖房子不信。”我言简意赅地表明态度。
唐唐一脸得意地点点头:“还是我们家小聪聪灵敏,马上就说这儿离地铁还有段距离,找地铁边的更方便。”
“哎哟,都叫上小聪聪了?”我端起杯子喝“小聪聪”倒的水,是温的。如今个个男人都细心成这样,得有多好的运气才能分辨出谁好谁坏?几个月前我还在替唐唐惋惜,此时内心充满了对她的羡慕嫉妒恨。找个好看的男人容易,找个好男人实在太难。
“你看不见房东大婶儿那眼神?好像我留男朋友过夜,她就会被抓去浸猪笼似的!”
“要是她搬来咱小区,搞不好天天早晨上班都能见到她买菜。噢买糕的!”
“别扯房东了,快说你跟富二代是怎么吵架的!”唐唐猛摇我的手臂。
我们俩就这样坐在沙发上聊到了凌晨。
次日清晨醒在一个异常舒服的物体旁边,又软又弹,这枕头肯定不是我的。迷迷糊糊睁开眼之前,我感觉到自己保持侧卧姿势,右脸紧贴着那个舒服得难以置信的枕头。无意识地多蹭了两下,顿时脑后一重,我的头被人一巴掌推歪了六十度——如果不是头还牢牢地长在脖子上,用“扔”这个动词来形容会更贴切。
继而唐唐在耳边怒吼:“死开!那是我的咪咪!”
啊?我的瞌睡被她一推又一吼彻底赶跑了,迅速神志清醒地坐起来:“不可能吧?”
“五百!”唐唐摊开手伸到我面前。
“这么贵?”我满怀惊恐地跳下床,企图逃离现场。
“蹭一下三百,看你熟人打个折。”听她这么说我放心了,看来我只是早晨醒来的时候蹭了两蹭,昨夜并没有枕着它睡。
于是,我无比怀念地问:“包月还能再打折吗?”
回答我的是一个飞来的枕头。嗯,这回是货真价实的枕头。
昨夜在沙发上聊完上半场后,各自洗澡再到我的房间接着聊下半场,然后就这么睡着了。对话快结束时,我们两人都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我能记住的最后话题,是她极力支持我约慧仪出来揭露施杰的“真面目”。
但,此后接连几天,慧仪都没有接听我的电话。不管什么时候尝试打过去总是只听见一片忙音,大概我的号码已经被她屏蔽。
可能对她而言,我就是一个夹在施杰和她之间的第三者。毕竟,从那只情侣吊饰出现的时间判断,她跟他在一起早在我之前。不难猜到她现在怎么想:她有一个朋友,从前是别人的第三者,后来终于成了她的第三者。第一次,我还能以一无所知四个字来为自己辩解;而第二次呢?第二次还是一无所知?我能看懂施杰是个怎样的人,却猜不到他会玩这种复数恋爱游戏?我能看透他选择我的原因,却忘了防备他同时也在选择别人?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到自己总在恋爱中失败的原因:愚蠢。
唐唐说得对,我只是在失望时随手抓住了一个近在眼前的救生圈。很不幸,连这随手一抓都没有抓对。感情从不公平,付出得再多也有可能颗粒无收;它有时又很公平,当你草率对它,它便会草率对你。心存侥幸就如同千里之堤下微小的蚁穴,总有一天要崩塌,只是迟或早。我有什么理由抱怨施杰?根本就是自己作错了决定。
小章也是对的。我根本不应该跟施杰开始。
他们都没看错。
就连慧仪,她或许也没看错——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只能不断失去感情、失去朋友、失去信任、失去期盼的人。
只有黎靖说错了。
如此愚蠢的我,并不值得更好的人。
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反而感觉平静。既然没有能力去了解他人,也就不必再等待什么“他人”。我有一份简单的工作,一间可暂时栖身的房间,几个还在身边的朋友,还有值得保存的回忆。我已经拥有得足够多。有些东西并非力所能及,何必奢求?
黎靖,你自始至终都明智,只有对我的祝福太虚伪。
因为你早知道,我有一天会明白:哪里有什么真正的星辰?纵然萤火虫在黑夜熠熠生辉,五天之后也荡然无存。留不住的总会消逝,而记忆将永存为铁证。往事历历在目,若不放下,如何能在别处随手乱抓一个未来?
是我慌不择路,是我太累又太蠢,不愿再与记忆抗衡。
我早该对自己承认,如此草率地和另一个人开始只是妄想获得安定。须知出入感情从无捷径,跑得越快只会摔得越重。既然过尽千帆皆不是,那就不要再找;既然想留的留不住,那就不要忘记。要记住些什么是我一个人的事,无须再依赖他人,依赖一段所谓稳定的关系。
一个抗拒过去的人,不可能有未来。
这星期的休息日,我去爬山了。
这个季节这个时间登山的确不轻松。皮肤被太阳蒸出微小的汗珠,一颗颗抱成团沿着额角缓缓溜下来,困在太阳镜镜架下逐渐累积,最后突围而出划过脸颊。颈部早已灼得发痒,一张纸巾下去立刻有透明的水印迅速扩散,整张纸变成了软绵绵、皱巴巴的一团。衣服紧贴着身体,湿了又干;双肩背包如被阳光烤透了一般。我没有登山杖,也没有人同行,自己慢慢地往山顶走。途中遇到卖冰水的小摊便停下来休息喝水,趁着停下不再走的冲动占据大脑之前继续前行。
从山顶往下俯瞰,整座城市清晰又遥远地浮在那里。暮春时所见的那层略带橙色的薄薄的沙尘淡去,视线所及之处都裸露着原本的颜色,直接而刺眼。鼻腔吸入的空气燥热而干枯,没有泥土味道,也没有草香。记忆中曾在这里见到过的一切都已不再一样。时间早已向前走出很远,只剩我还记得:曾经站在这里的是两个人。
风若有若无地拂过耳边,我沿着上次的路去找索道站。
架在半空中那滚烫的蓝色吊椅仿佛从未经历过暮春时的那场雨,依旧面无表情地来来去去。在这脚下没有陆地、身旁没有回忆的时刻,我看到前面一对情侣举着相机在拍某张未知的风景。
所有企图留住某一瞬间的行为都是美好又荒诞的;爱是如此庞大的谜题,即便记录下它发生过的每一个线索,也有可能猜不中结局。
我身上晒得泛红的皮肤经过四五天才完全恢复原状。
在此期间,小章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弧线状的变化:惋惜地观望我两眼摇头走开——善意地向我推荐他的晒后修护乳——惊奇地观察我的复原进程——星星眼冲上来求推荐防晒用品。
第五天上午,我刚踏进店门,他就冲我直招手。
同事两年多,第一次享受这么热情的欢迎仪式,我有点儿受宠若惊:“淡定,嫩草。淡定!”“哎,姐你过来看!昨天晚上我就用了你说的那面膜,今天是不是皮肤特别好?”他起劲地向我展示白嫩水润零毛孔的脸。
“你的皮肤已经够好了,再好我们女人都别活了。”我搁下包去换衣服。他一心情大好就会省略姓名直接叫“姐”,上次见到此情此景还是几星期前。
换过衣服已经是两分钟后,小章还保持着刚才的表情没变。
我打开电脑,从包里找出本书准备开始打发还没有客人的空余时间。小章无声无息地挪到我的面前,隔着收银台趴在对面问我:“哎,最近怎么不见你男朋友?吵架了?
“什么男朋友?”我抬起脸茫然地看着他。
他顿觉情况不太妙,装作没说过话默默退回吧台后边。
我刚要低头看书,又见他再次蹿过来。“章健强,你到底干吗呢?”我毫不留情地给他的好心情兜头浇下一勺冷水。
他一听这三个字立马严肃了:“停!不想跟你说话,爷今天不接客!”
宣布“不接客”五分钟后,小章面带优雅笑容捧着菜单朝刚刚进门的两位女顾客走去。那两个女孩从暑假开始就常来,我第一次见到她们时,其中一个正在看我翻译过的旧作。短短两三个星期,她们已经成了常客。
平时大都是聊天喝咖啡或者一起看书上网,今天有点儿不同,书本纸笔装备齐全,有那么点儿来查资料准备论文的架势。再一留意又发觉不是:上次看我那本小说的短发姑娘从包里拿出来的是一本类似五线谱的练习纸和一支美工笔;她的同伴则抱着上网本坐在对面。她们不时小声讨论,刚好能听见声音却听不到内容。
方才决定不跟我说话的小章瞬间破了功,如往常一样借着咖啡机的声响压低了音量跟我嘀咕:“我咖啡你蛋糕,一起去观察观察呗?”
“好,你先上。”观察客人向来是我们工作时间除斗嘴之外的第二爱好,我也很欣赏这个提议。
“我赌画画,学建筑的。”他悠然开口。
“又赌?”
“别废话,你就说来不来吧!”
“我赌练字,学文科的。”
“文科范围太大,缩小!”
“学语言的,哪国语言都算。”
“行,你就准备扫地吧!”他一脸胜券在握的表情弄好咖啡端着托盘昂首阔步地走了过去。接下来两分钟内,小章标准搭讪程序将启动,他会以让对方感到相当愉悦的方式取得决定我们胜负的一切资料。
不,这次还不到两分钟,他就端着空托盘,一脸败色地折回来。
“一个月!”现在换我胜券在握,相当惬意地端着蛋糕跟他擦肩而过。
他不情不愿地伸出一根手指头迎面截住我的胳膊:“一星期。”
“半个月。”
“十天。”
“成交!”
小章这才松开手,放我去满足好奇心。
走到桌边,果然见到短发姑娘在练字。那练字本比五线谱多了几条斜线,原来是练圆体英文的练习纸。用国产美工笔代替标准的斜杆G尖蘸水笔练字不算太好的选择,但也已经算是装备齐全——很多人用的还是铅笔和四根横线的英语抄写本。她果然在练习那天我在书签背面看到的铜版体。
不得不感叹,现在的小姑娘比我们那时候的爱好高尚多了。我们课余时间基本消耗在小说和美剧上,而她暑假都练书法。还是英文书法!字帖摊开着,她的练习内容正是亚历山大·波普的一段诗。速度虽慢但落笔流畅、字体干净,笔画朴素、少带装饰;笔尖落纸时朝右,写满整行后基线与腰线仍清晰可见。
“真漂亮。”我忍不住赞美。
她抬起头露出个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容:“真的?我才练没多久。”
“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现场看人写铜版体。很难吧?”
“还好。我在学校经常要做点儿海报什么的,练练这个有好处。”她笑笑。
坐在她对面的高个子女孩插嘴道:“那是,人家有名师指导啊!说不定练着练着就老师练成老公了。”
我弯腰放下蛋糕,小小的白瓷碟倾斜着触碰到木桌面。
短发女生辩解似的急忙澄清:“你别乱说,老师有女朋友的。”
蛋糕碟底发出轻微得不易觉察的碰撞声,在桌中央平稳着陆。高个子像听到什么大新闻般惊讶:“女朋友?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是黎老师,黎靖?他也会喜欢活的女人?我还以为他只爱弗吉尼亚·伍尔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