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切忽然凭空消失了。我坐在自己房间里的单人床上,正对着床的那面墙上也没有挂钟,窗外月光透过薄纱安静地流泻在书桌前。除了我之外,这间房里再无他人。
只不过是梦。
我心有余悸地抬起右臂细看,果然,刚才还疼得真切的地方现在完好无损。两年多前的淤青早已从皮肤上消逝得无影无踪。纵然那一幕仍清晰如昨,时间早已愈合了一切能看得见的伤。梦境虽迅速退去,但我已再无睡意。
这两年来,往事都历历在目,我却是第一次做刚才那个梦。
我记得当年醒来后匆匆收拾行李离开,逃到火车站才发现,最早的一班直达扬州的车都是当天夜里十二点。浓雾紧紧压迫着感官,守着行李箱在候车室坐立不安了一小时,九点钟便慌不择路地上了重庆至十堰的列车。窗外是迷蒙的大雾,窗内是肮脏的车厢;过去已成历史,未来仍是空白。辗转反侧十小时后。行至旅程的中转站,我在十堰这座无亲无故的陌生的城停留了一星期。
独自拖着行李箱钻进异乡的酒店,我至今还记得那间房的门牌号是1209。就在那间房里,我打好辞职信发回公司,打电话给父母预告归期。我在路边报刊亭买来一张不记名的电话卡,换下了手机里那个从学生时代起就用起的号码。过往那么多岁月,在异乡街头瞬间归零。
一星期后回到扬州,我已完好如初。光洁的右臂上看不到淤青存在过的痕迹,身体其余各处细小的伤口也都已悄然愈合。
在家与父母共度了一个半月,那段时间,唯一的工作便是翻译一本薄薄的英文小说。在那之后,我又离开家来到这里。
从那时起,我才明白:只要一天不与往事和解,即使身处再真实的幸福也是徒劳。尤其是在亲人面前,伪装得一切完好,害怕暴露的恐惧感却如影随形。
我还能做什么呢?无非是调整自己,让时间将过去冲刷干净。
若非这个梦,我还以为自己早已将一切梳理清楚,不该保存的都已悉数丢弃。记忆里尚有碎片残存其实无关痛痒,最诡异的反而是长长的梦中全然没有看清前男友的脸。在惊醒的前一刻,黎靖毫无逻辑地出现,那么真实、那么安静、那么心事重重地躺在枕边;我想多看他一眼,这梦却已散。
盛夏日复一日地高悬在城市上空,而我首次在未眠的半夜后站在窗前看日出。盛夏阳光并无太多铺垫,仿佛几分钟就占据了整个天空。
施杰的电话来得不早不晚,正是平时该睡醒的时间。
“嗨,试用期第二天,我来尽忠职守叫女朋友起床!”他的声音从电话那端清朗地传来。
我已换好衣服鞋袜,边聊电话边关上身后的门,朝电梯走去:“早起来了。就你这时间观念,换我叫你还差不多。”
“哟,咱俩的关系不知不觉发展得这么深入了?”他乐了。
“是啊,我马上就要深入电梯里了。除了叫起床,还有事吗?”
“姑娘,你能有点儿现代人的常识吗?电梯里早有信号了!”
“那请问现代人还有何吩咐?”
“周六你休息不?”他这才进入正题。但今天才周日,提前整整一周订约会,太不像他的性格了。
于是我心生好奇:“难道周六你生日?不对啊,这才六月底呢。”
“你就说有空没空吧!”施杰非要先得到答案,再跟我细说。
“你都知道我们每周日排休假,赶得这么合适,我怎么可能没空?”
“那我现在约定你了,周六陪我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啊?!”这么快就带我见朋友,还是在如此正式的场合?
“不想去?别啊!我已经是朋友中间唯一的光棍了,你就大发慈悲陪我去凑个热闹呗?”
既然打算彼此相处试试,那么他的朋友早见晚见都是见。何况,刚刚已经先答应了他。
“那好吧。我正要过马路,先不聊了?”
“我知道你正要过马路,你朝右边走几步!”他总是这样出人意料。
我转向右边,还没“走几步”就看见了路边车窗里施杰伸出头,离我不到十米。见我发现了他,他挂了电话朝我挥挥手,接着打开车门钻了出来。
他刚刚特意坐到副驾驶位上,后视镜里能将我出门的必经之路看得一清二楚。
“笑什么?”他替我拉开车门。
“笑你次次停路边,这回学聪明了,人在车里待着。”
待我上车,他关好门,绕到另一边钻进了驾驶位。
他发动了车。前反光镜上挂着的那只白水晶小猫晃了两晃,车厢里有股浓郁的烘焙香味。
其实再转过两个街口就到了书店,走路不过十多分钟,车程也就三四分钟。看来,他根本没打算多此一举特意来送我上班,送早餐才是目的。
我心知肚明,配合地替他开了个头:“好香啊!”
“我妈烤的曲奇,特别好吃,给你带了点儿。”他歪头示意香味的来源。
后座上有个精致的便当袋,又蕾丝又拼布,跟我们家沙发垫似的。连老妈的爱心糕点都搬了出来,看来他对终身大事还真是相当进取。
“谢谢!你要不着急去公司的话,进来请你喝杯咖啡,就当感谢你千里送早餐。”书店转眼就到,下车前,我邀请他一起进去。
“行!”他一口答应。本已开始减速靠边的车擦着路侧驶过店门口,绕进了后面的写字楼地下停车场。
“这回怎么不停外边了?”我有点儿好奇。喝杯咖啡又无须逗留太久,照他的一贯作风,断不会为了这点儿时间还来钻一趟停车场。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不做守法公民,我怕娶不到媳妇。”
“你想娶交警同志?”
“我不想交警同志当着女朋友的面再给我贴条。”
“你女朋友不会介意的,罚单又不用她付。”
“真的啊?”施杰顿时一脸懊恼,“哎呀真失策,早知道你没意见,我就果断停外边了!”

今天上午书店有事不营业。早餐后施杰去公司上班,小章一路目送挂着“CLOSE”小木牌的门严实地再次关上,这才狐疑地指指早已隔在门外的施杰的背影:“你跟‘绝对绝对不能要’一起过夜了?”
“你还挺沉得住气!刚吃人家的饼干吃得多欢,转脸就说人家是非。”我嗤之以鼻。
“吃人家的就非得嘴软?”他示威似的又抓起一片曲奇丢进嘴里。
“那你刚才又不嘴硬?”
“你就得瑟吧!”他傲然一扭头表示不屑,“你知道他家多少事?”
他这一问,倒让我有点儿感兴趣:“你知道他家多少事?说来听听。”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不会还当他是个小出版公司的太子爷吧?”
我被他的接连反问弄迷糊了:“啊?他不是大施总亲生的?”
“咳,你肥皂剧看太多了!”小章顿时失笑,“你真不知道他们家是干什么的?”
都聊到这儿了,他还故意卖关子,我瞪他一眼:“这不废话嘛!”
“他们家是卖古玩艺术品的,人家有高档会所,时不时办个展览、捐赠个国宝什么的,可不是在潘家园摆摊儿哈!施杰对古人的玩意儿不感兴趣,所以老头子就弄个公司给儿子玩儿。现在知道了吧?干这个,有钱是其次,有背景才是真的。”
他神神秘秘的神色闪得我一哆嗦:“背景?难不成我欺负了小的,老的就会静悄悄地把我大卸八块?”
“哼,‘大龄女青年惨遭杀害弃尸街头’这新闻标题听着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真不是胡说的?我上次明明看见大施总来公司开会啊。再说,施杰只是副总,公司又不是他的。”我满腹狐疑。
“你傻啊,老头子钱再多也怕儿子败家吧?他能不监管监管吗?”
他这么说也能说得通。
“唉,算了,人家没告诉我,就当不知道比较好。”
“他不说,还不是怕你图他家钱!”小章说着,熟练地两手夹起四只杯子倒扣在杯架上。
“那他图我什么啊?”
“你?图你大龄未婚,无不良嗜好,正正经经。”他一肘子撑在吧台上,半个人斜向我,“他以前那些女朋友就没一个良家妇女!”
“谢谢啊。”我索然无味地转过身,准备去做自己的事。
“别客气,你想知道几号?问我,我告诉你!”
我站住回过头:“你还给编了号?”
“别废话,就说从几号开始吧!”
我残忍地打碎了他那一脸的得瑟:“留着给他自己写回忆录吧。”
“面对残酷的现实吧!你已经是五号了!”他贼心不死地补充。
正待回嘴,透过玻璃门,见李姐来了。难得一见的是,她先生居然陪着她来店里。今天有本杂志采访李姐,来店里拍照,所以上午不营业。他们两人并肩进门,先生又帮她拉门又替她拎包,甚至连李姐刚从脸上取下来的太阳镜,他都立马接过去帮她收好。这种时候趁机当着外人扮演好老公,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男人出轨了还想回头,无论怎么做在我们女人面前都只落得个不顺眼:若无其事显得无耻,大献殷勤又贱得很。看他仪表堂堂,可一举一动都像足了极力讨好主人的男宠。前男友说我刻薄,此刻我自己才体会到这一点。
而小章何等玲珑,眼疾嘴快地热情问候,将他领到桌边坐下,麻利地煮咖啡伺候着。
李姐根本未在意我们两人对她先生的态度怎样,径直来我这儿拿走这月的销售数据,研究店中央展示架上的书本位置该如何调整。
咖啡机的声音低低地传来,李姐头也不回地顺口吩咐:“小章,做杯卡布。拉花漂亮点儿,一会儿给人拍照用。”
“好嘞,马上。”小章忙不迭地答应。
“快一点儿,他们差不多该来了。”
“行,十分钟!”
“五分钟。”李姐干脆地将他的时间预算砍了一半。
这三个字的意思,是人就能听明白——小章正忙着她先生那杯蓝山,五分钟的时限明显是冲这个来的。
小章不吱声了,默默地干活。
屋里一共四个人,我们仨各忙各的。李姐的先生独自坐在桌前,无事可做又无人搭话,似乎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而李姐又一直和颜悦色,那不冷不热的姿态恐怕比不理不睬更让他难以招架。
几分钟后,编辑等人来了,开始热闹地换衣服化妆拍照采访。冷板凳先生依旧跟在老婆身边充当助理,拎衣服递水,体贴周到无微不至。小章和我干脆什么也不管,只顾一起凑在吧台后边看热闹。大约一个半小时,店长临时助理先生的手机响了。他匆匆聊完电话要早走。李姐淡淡地说了句“那你先去吧”,此后连脸都没扭过来一下。她说得平静温和,绝无半点儿不满的情绪,只是,同样也不带感情。
小章一只手竖在嘴边,偷偷对我说:“啧啧,二比零。”
“二比零是我们看到的,看不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我悄声回应。
“这招太狠了,又不生气又不高兴的。”
“看见了吧,对男人最大的惩罚就是不再在意他们,比吵架撒泼有用多了!”
“对女人还不是一样?男人一淡定,女人就抓狂。”
“那你淡定一个我看。”
“你暗恋我,我就淡定给你看!”
“谁稀罕你淡定?”
“说得跟我稀罕你暗恋似的!”话题进行到此,我们例行互瞪一秒,当即恢复友好邦交,继续讨论下一个话题,连过渡都不带的。这类对话在我们之间一天要发生好几次,大概彼此都已以此为乐。
同样,这次他一如既往地说对了。男人一淡定,女人就抓狂。在黎靖和我身上也未能免俗。小章一颗玲珑剔透的大脑总能反射出我自己都不乐意承认的事实,斗嘴说笑之间让人一惊。男女之间不冷不热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能忍,二是无感。
这一刻我竟没有再想到黎靖,只是真心替前男友的前妻觉得悲哀——他跟我在一起三年多,上班在同一家公司,下班在同一间公寓,朝夕相对,我都不曾觉察他在故乡早有太太;而另一个女人居然这么久才发现我的存在,可见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如此不冷不热,不咸不淡,不足以构成怀疑,又远远算不上幸福。我能想象到她在这段婚姻里憋屈多年一朝暴发的心情,或许我还应该庆幸她只是打了我一顿泄愤,而不是直接拎把西瓜刀冲上门。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离婚了。拖了两年,必定彼此怨恨过,也努力补救过,再也拖不下去才到如此结局。这样想来,谁又更无辜呢?我并非唯一的受害者,而她才是名正言顺受到伤害的那一个。众生皆苦,走得过去就已经值得感恩。里尔克有一句诗:“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挫败也好、屈辱也罢,我还安然活着,未曾被任何东西击倒。
这就够了。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恋爱中的种种盲目和苦恼,非要等到你完全不再爱对方之后,才会突然拨开云雾看得清楚释然。关于那段感情,我的脑海中回忆尚存,余温却已消逝得干干净净。
所谓与往事和解,大概就是如此。我一直在等这一刻的不期而至,而当它真的到来时,没有轻松,只有平静。
唯一遗憾的是,当我与往事真正彻底告别,可以像一个全新的人一样去爱时,我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
当晚跑完步回来,唐唐已经四脚朝天摊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嘿,你运动回来啦?路上风景好吗?”她抬起一截手臂跟断枝似的晃荡两下,旋即又搭回沙发上。
“你旅行回来了,外面风景好吗?”我挤在她身边坐下,学着她问。
她吃力地挪了挪腿,好歹把自己的脚丫子从我屁股边移开:“看姐这样儿像没玩够吗?”
“没晒黑嘛。”我递给她一个装满咖啡的纸杯,“知道你今晚回来,给你也带了一杯。”
她接过杯子举在眼前转了一圈:“咦,又是这家的咖啡?没你们店里的好喝啊,干吗老买它?”噢,黎靖也说过同样的话。
“你留着改天跟小章说,他指不定能高兴个一天半天的。”
“看在爱妃这么有心,朕收下了!”唐唐像虫一样弯着身体蠕动几下,光靠背蹭沙发坐起来喝了口咖啡。
她这起身的姿势看得我叹为观止:“你的前脚和后脚都还好吧?”
“又游泳又潜水累的,酸死了。”
“企鹅接你了吗?”
“他敢不接!”唐唐的脖子看来不酸,还能活动自如地迅速扭向我,“别聊我,赶紧交代,你跟富二代什么情况?”
说到施杰,我还真想起一件事,唐唐可以帮忙。
“你等我几分钟,洗完澡后,需要你帮我作个重要决定!”我放下自己手中那杯咖啡,一溜烟闪进了洗手间。
待我洗完澡,回房换上一件香槟色单肩小礼服,再提着两双鞋出来,唐唐猛地掐了一下我的胳膊:“哎哟,疼,不是幻觉!”
“我才疼呢,你掐的那是我的胳膊!”我差点儿没咆哮。
“淡定吧你,人家夸你美呢!”
“穿这件真可以?”我抬起手上那两双款式略有差异的白高跟鞋,“你说哪双鞋好点儿?”“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干吗呢?我这两天还不结婚!”
“你结婚我肯定不能穿两年前的旧礼服,是施杰的朋友结婚。”这条裙子只在两年前公司年会穿过一次,这两年完全没有穿这类衣服的需要,所以它已经是我最新的一件礼服。根据唐唐的反应判断,穿它应该不算失礼。
她直接爬起来,推得我转了一圈,双手交叉抱胸,上下打量之后,连连摇头:“看你这架势,是要跟富二代来真的?”
“有什么不好吗?”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没什么不好。”
“干脆就穿这双简单的,嗯。”我将拎着鞋的两只手抬到面前比较了几秒钟,发现作决定也不是太难,“好,收拾睡觉!”
周六上午十点,我收拾完毕后,把双脚塞进那双白色细高跟鞋,重新适应了好几秒钟才敢往外迈步。肩膀也觉得空荡荡的,手上只抓着一只书本大小的手袋。许多昔日熟悉的事物,都以一种难以计量的速度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记忆虽熟悉,触感却已陌生。当今天的我装进往日的躯壳中,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另一个不同的人。
施杰在楼下等我。他见到我时的惊讶神情一点儿也不像刻意夸张,待我走到面前,他背转身跟我并肩站着,略微弯起右臂伸到我面前。
如此绅士的举动,我当然乐意遵从,便用左手挽住了他:“走吧?”
“你跟平时很不一样,真漂亮。”他毫不修饰地坦然赞美。
“谢谢。你也跟平时不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新郎。”我说的是实话,他今天衬衫、西装、领结一样不缺,差个腰封就真像新郎了。修身的一粒扣黑西装简单无任何装饰,但整个分割裁剪的翻领相当别致;袖口的四粒黑袖扣颇有复古意味;白底细灰格子衬衫拼接纯白的领口,黑领结如点睛之笔,衬得他一身质地精良的礼服精致得体又不抢眼。
“新郎和伴娘?”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我,面带笑意。
“噢,伴娘。”
“嘿,你这样穿才是对主人最大的尊重,漂亮但不喧宾夺主。看我们两个多般配!”
“新郎和伴娘般配?这问题大了。”
“管他呢。有这样的伴娘,谁还要新娘?”
他打开副驾驶那一侧车门,直接抬起被我挽着的右臂,右手托着我的手站在身后扶我上车;左手还挡在我的头顶,直到我坐定,他才关上门自己绕到驾驶位。今天,他举手投足仿佛都被一样叫“风度”的东西完全主宰了,可见男人对女人的尊重很多时候的确是从衣服开始的。早在18世纪,德文郡公爵夫人就曾说过,衣服是女性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这句话直到今天仍然可称为真理。至少第一印象必然如此:你穿得轻松随意,男人便与你相处得轻松随意;你穿得隆重高贵,他便顿时骑士附体般待你如王妃;你穿得滑稽不合时,他便当你是圣诞树,高兴了逗弄取乐,不高兴了面露鄙夷…而你不穿衣服,他大概有10%的概率事后能记住你的样子,除非你真的美貌非常。
我并无批判之意,只是忽然感到有些什么东西正从自己身体里醒来。过了两年完全不在意旁人眼光的生活,此刻终于略微体会到种种封闭或寂静之感不外乎作茧自缚,我并非独自存在于某个无人打扰的角落:我仍然需要在意一些什么,仍然需要拥有一些什么。
再一次偏过头看看坐在左侧的施杰,他看起来那么美好,像是我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完美的补偿。
但,若无失去,何来补偿?
我所错失的那个人纵然远不如他耀眼,但是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补偿。我可以理智地选择,可以做对的事,但这一切不是退而求其次。继续生活下去总会遇见某个人,开始某段关系,施杰就像是途中必然经过的风景,纵然不是他,也会有别人。“过去”是一种无法抛弃又不能留守的存在,这一次,我宁愿带着它前行。
行至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礼宾上前替我们开门,代为停车。宴会厅门口立着一道鲜花拱门,红毯顺着步行楼梯铺下,几乎要延伸到大堂。婚宴告示牌上写着两个陌生的名字:黄睿、孙芸。
在门口礼簿上签完到进入大厅,我抬头问施杰:“新郎和新娘哪个是你的朋友?”
他笑了笑:“差不多都算。新娘你也认识。”
孙芸?我不记得有朋友叫这个名字。
见到我疑惑的表情,他又伸出胳膊示意我挽住:“走吧,一会儿你见到就知道了。”
这是场纯西式的婚宴。宴会大厅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纱幔,厅中央铺着绸桌布的大长桌上,那几座银色烛台美轮美奂。厅四周如画展般摆满了陈列婚纱照的木画架。
照片上的那对男女我的确认识——新娘是云清,新郎是那夜在书店见过的、和她牵着手的男人。
原来她真名叫孙芸。早在进门时就该想到,我所认识的人中只知笔名不知真名的唯有她一个。今天居然是黎靖前妻的婚礼,他会不会来?毕竟是前妻再嫁,他为避尴尬也许不会来;但女儿一定会到,他亦有可能陪女儿来…我顿时陷入一股莫名的紧张,好一阵才想起今天自己戴的是他送的耳环。不行,万一意外撞见,还是取下来为好。
施杰跟云清共同的朋友不少,而今天到场的不乏他们公司的同事,他此刻正跟在场的其他宾客寒暄。我匆匆说了声去洗手间就离开了大厅。
洗手间的镜子照出我此刻的样子——香槟色单肩礼服裹住身体,蓬松的发髻简单地盘在脑后,脸上精心修饰过的淡妆盖不住略显紧张的神情,耳垂上挂着两只圆润饱满的绿松石耳环。我摘下耳环收好,心不在焉地打开水龙头又关上,从手袋里掏出唇膏又装进去,终究还是转身钻进隔间插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