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作者:浅白色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村上春树+吉本芭娜娜式的轻盈治愈小说
这是畅销书作家浅白色创作历程中最为艰辛痛苦的作品,历经四年,六易其稿
这是一个“与回忆握手言和”的故事,引发千万都市人群内心最激烈共鸣·
这是一座到处都挤满了人的城市,在这里拥有两千万的人口,你能够应付下生存的竞争压力,却对过往的无数回忆束手无策。
如果足够聪明,便能学会视而不见;而始终学不会这四个字的你我,只能别无选择的以及其笨拙的姿态负重前行。
也许,大多数人都像你我这样活着,虽不聪明,但却诚恳;虽会犯错,但却坦然面对。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与回忆和解的故事:
当我们可以直面自己身体里与生俱来的笨拙与随着血液流淌不断出现的孤独时,才能彻底谅解过去的自己。
如果这需要时间,那就请给自己一点儿时间。不聪明地活着,也没什么大不了。
在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懂得混沌,而你我宁愿清醒。
面对自身的笨拙与孤独,请努力地,令始终不聪明的你我,坦然面对。
自序 清醒有时,犹疑有时
这是我写过的最漫长、最费力的一本书:
时间长,篇幅也长。
然而,它却是我所写过的最简单的故事。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曲折离奇,仅仅是平常生活中往前走一步的距离,途中就消耗了漫长的时间。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都是如此。当你面临生死攸关的重要关头,作出选择或许只需要一秒种;但活在无限延长的平静当下,你需要花多少时间来选择开始另一段人生?遗憾的是平凡生活里没有多少惊心动魄的机会,唯有今天的太阳跟昨天差不多,明天的太阳又跟今天差不多。生活以它独有的方式为我们作出了规范:时间越紧迫你越果断,越不赶时间你反而越犹疑。
“赶时间”这三个字能让你点错难吃的食物,买错会后悔的衣服,找错不合适的工作…甚至爱错一个不靠谱的人。在这一点上,恋爱就像手机充电器,你时间不够匆匆忙忙拔下插头,它便闪闪缩缩地让你中途断线。
从小就不断有人教我们“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努力请从今日始”,“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勿谓一丝微,既绍难再白”,仿佛我们生来就该一刻不停地追着时间往前跑,仿佛只有飞快地前行,才能在同样多的时间里比别人跑得更远,看到更多风景。
然而不幸的是,你可以飞快地追上未来,却无法以同样的速度甩掉往事。纵然物理意义上你已经离开过去很远,但有些事总是紧紧贴在身后,像贴着你姓名标牌的沉重行李。
人人都会说“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只有你自己知道,余温尚存的往日从来不曾真正消失。
——所以,急什么呢?慢慢来,反正又不赶时间。
因为你曾有过回忆,所以你会心存恐惧;因为你曾有过回忆,所以你会偶尔犹豫;因为你曾有过回忆,所以你会有所保留;因为你曾有过回忆,所以你渐渐变得迟疑。
这没什么大不了。
别急于填补身边的空位。独身一人从不代表一无所有,反而证明了你过往的人生都不曾白费。如果告别一段错的过去只为了随手乱抓一个未来,那未来与过去又有何分别?当未来将要来时,你内心的犹疑、清醒、试探和退守都是时间赠与的珍贵礼物:唯有跨越它们,你才能心安地朝前走。别怕它们浪费时间,别担心自己很快就要老去,在对的人到来之前,我们必须承认自己还等得起。
否则,当初为什么不留在过去里随便将就下去?
我们都惯于草率地决定“忘掉过去”,避而不谈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其实对自己坦白并没有多难,只需要告诉自己:我并不聪明,曾经作过不少错误的决定,也许活到老仍然还会犯错。可那又怎么样呢?既然不聪明,就留给自己一点儿时间慢慢看清楚。
或许,慢下来会让我看到许多美好的东西都不复美好,许多真实的东西都不复真实。这世上有许多事物是不能深究的,又或许大智若愚方能幸福,看得太清楚辛苦的只有自己。可就是有像你我这样的笨人,总也学不会视而不见,无论真相是好是坏,但求活得透彻心安。
于我而言,别人眼中的自己幸不幸福早已无关紧要。
——何必非要向别人证明自己过得好呢?人生是自己的,看清楚,慢慢来,反正我也不赶时间。
所以,这本书是一个关于与回忆和解的故事:当你可以直面自己身体里与生俱来的笨拙与孤独,你便能够彻底谅解过去的自己。大多数人都像我们这样活着,虽不聪明,但诚恳;虽会犯错,但坦然。
不聪明地活着,也没什么大不了。
如果你需要时间,那就给自己一点时间。
在这世界上,聪明人懂得混沌,而你我宁愿清醒。
谨以此书献给每一个有回忆的你,愿浓雾散去后便是风景。
☆、第一章 雾中机场
有人的旅程是将告别延长,有人的旅程却是将等待缩短。
在海拔九千米的高空中,没有雾,没有风景,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密闭的机舱。
下午四点半,雾还没有散。透过候机大厅的玻璃窗,只看到眼前被分割出一格一格的茫然。停机坪里浮动着一些模模糊糊的黑点,或许是车辆,或许是谁的背影。一场大雾让玻璃都变得形同虚设。
我的归期本来是昨夜,却被浓雾阻隔了眼前真实的世界。整个航站楼犹如一座没有吊桥的城堡,不到护城河干涸,谁也无法离开。
——因为雾,我从不喜欢重庆的春天。
昨天深夜曾有一辆大巴将我们载离江北机场,放在商务酒店门口。黑压压的人群手持住宿卡鱼贯而入,抱怨声此起彼伏,连回音都被浓雾吞得一干二净。当然,来的路上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团团浓密的记忆朝我挤压过来。
我记得两年前拖着大箱子离开时,这座城市正静默在雾里。清晨的街灯只能照出脚下的一小片空间,过了一条马路再回过头,想看看我曾经生活了一整年的那扇窗口,却只看到一片白而浓稠的茫然。
当年,我是趁黎靖熟睡时偷偷离开的——带着匆忙收拾的行李和手臂上新鲜的淤青。自那时至今,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当年离去时大雾包裹住车厢,窗外一团团潮湿的白絮捂紧了我的双眼。最初的几小时,我一度惊恐地怀疑火车其实并未往前走,车轮与轨道之间有节奏的敲打声不过是幻觉。跳窗的冲动紧紧攫住我的意识,我死命揪住身下肮脏的白床单,克制这种逃亡即将失败的恐惧感。当火车终于驶出雾的辖区,我感觉到自己的脖子早已被汗珠灼得发痒。
然而,事实上黎靖并没有来找我。或许是愧疚,或许是无所谓,总之,我的离开就像他早已预见的情节一般。直到现在我都存有疑惑:那天清晨他是真的在熟睡,还是早已醒来,装作并不知晓,只因了解了我已决意要走,挽留或阻止只会让结局更难堪。
现在,两年后的此刻,我仅仅只是不得不来重庆出差几天,却又被大雾困在这里。
雾到底跟我有什么仇?
我强行把自己从回忆中拽回现实,开始环顾四周,试图找到某个能转移注意力的目标。可大厅里全是跟我一样急着登机的旅人,看他们还不如看自己。
既然被雾困住已成事实,做点什么总比傻等好。我坐在候机大厅的角落,埋头打开膝上的电脑玩“植物大战僵尸”。
低着头,除了电脑屏幕外,只能看到对面罗列着一双双脚、各种各样或干净舒服或滑稽可笑的鞋袜和裤管。偶尔还有行李箱跟着一双双正在走动的脚经过我面前。重庆怎么有这么多小腿白皙细长的女孩,裙摆飘过我眼前,漂亮的高跟鞋摇摇欲坠,对着电话大声说笑,像向日葵一样明亮挺拔又美丽。
我终于忍不住,抬头想看看面前这双小腿的主人。
再不看,又该走远了。
我迅速直起身,膝盖上的电脑却“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四脚朝天。顾不得看美女,只得慌乱地蹲下来抢救电脑。它倒是真坚强,这么一摔还能若无其事地亮着,铁桶僵尸趁火打劫吃了我一颗豌豆。
捡起电脑左拍拍右拍拍,确认它不是回光返照,这才又放心地搁回膝盖上。正在此时,右边伸来一只手,递给我一个很眼熟的手袋。
等等,我捡电脑的时候又把包掉地上了?
我红着脸接过包,转头匆忙道谢。
右边那个人搭在手臂上的外套口袋里伸出一截登机牌,上面姓名栏赫然印着:黎靖。
我的心脏几乎停跳了一秒,彻底抬起头,却看见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眼前这个陌生人从发梢到眉眼没有一丝似曾相识之感,身上的灰衬衫不挺括也不软塌,质地温和谦厚得恰到好处——真没有一点与我所认识的那个黎靖相似。惊魂未定的我又看了一眼那张伸出头来的登机牌,那两个汉字清清楚楚。我并没看错。
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荒诞的事情莫过于此。
他显然是被我盯得不好意思了,礼貌地笑了笑然后坐下。
这不过是在公众场合一次再普通不过的举手之劳,如果你愿意,每天可以发生好几十次,每次发生过后转身就可以认不出对方。当然,前提是对方没有恰巧跟你的前男友同名同姓的话。
如果他刚才对我掉在地上的包视而不见,我根本没机会遇到这么诡异的情景。所以说,每一次助人为乐背后总有可能潜藏狗血暗涌。而且,生活一旦真狗血起来,只要随便洒那么一两滴,肥皂剧什么的立刻全都变浮云。
这他妈就是人生。
我心不在焉地低下头继续打僵尸。这回打得惨不忍睹,磁力菇隔着老远袖手旁观昏昏欲睡;大蒜干脆投敌叛国了,大概是我种得乱七八糟,它们居然站在大门口为僵尸们提供指路服务,引领敌人集中火力进攻。僵尸啃掉了我的坚果墙,毫不留情一路吃过去,豌豆杨桃向日葵阵亡如山倒,最后铁蹄居然还踏上了我家西瓜地,直捣大门口…直到除草机出马剿平叛乱压出一排僵尸饼,我才发现旁边那个叫黎靖的陌生人在看我。
准确地说,他是在饶有兴味地看我愤然敲击屏幕垂死挣扎保卫家园。
这有什么好看的?我忍住了脱口而出的冲动,却没来得及把目光从他那里收回来。这下我们两人刚好你看我、我看你,配上游戏那滑稽的音乐声,屏幕上所有的植物都跟着节奏摇头摆尾。这虽然算不上大眼瞪小眼,但总有那么几分尴尬的意思。
“想不到苹果也挺禁摔的。”他打破了尴尬,很自然地指了指我的电脑。
闹了半天,他是在纳闷我的电脑怎么没摔坏呢。
他这句话疑问不像疑问,讨论又不似讨论,很明显没什么搭讪经验。我只好随口回答:“呃,运气吧。”
“前几天我女儿说想要个iPad,我还担心买回来一天她就摔坏了。”
原来他关注的还真是我手上这个小平板。他看上去顶多三十出头,女儿应该年纪还小。
“不会吧,好不容易到手的,怎么也要爱惜点。”我笑笑。
他弯起嘴角微笑,却是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好几秒钟我才醒悟过来——我这不刚刚摔过它一回吗?它简直是美貌轻盈滑溜易摔倒。
——此时此刻,已经暗下去的屏幕上还隐约倒映着我们两个陌生人的笑容。
我恍然记起,当年在那间宽敞的厨房里黎靖低头切着一只紫得发亮的茄子,我在一旁洗米,手上那盆混浊的淘米水不期然地映出两张脸。我们停下手上的活对着一盆水做鬼脸,笑得前仰后合。水面漾起一阵阵圆形的波纹,从中心慢慢扩散开来。然而,混浊的白色水面像幻影一样从眼前退去,记忆中那张面孔被替换成了一个跟他拥有同样名字的陌生人,映在眼前平如镜面的液晶屏上。
一时间,我不知道如何去反复确认,右边座位上这个黎靖究竟是不是我的幻觉。
大概我们两人都不善于跟陌生人闲聊,即使是在这被雾重重围困的孤堡里,想与人说说话打发时间也那么缺乏技巧。我们显然都有继续聊两句的意思,却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脸上的笑容按照自然规律都该收了,依然没想好下一句该怎么开口。
“不知道雾什么时候会散。”黎靖很明显想找点话题打破尴尬,却又起了个无趣的头。
“没办法了,从昨晚等到现在,也不差多等一会儿。”
他问:“你坐的也是CA4139?”
我点点头。这不废话吗?我们都戳在同一个登机口边上等着呢。
“其实,差不多时间的航班有不少,你怎么选了这一班?”他又问。
这个话题总算有趣点儿了,我将电脑塞进包里,专心跟他聊天:“因为国航的空姐不爱理人,路上安静呗。你呢?”
“我就是随手订的。”他笑了笑,“不像你们女孩子,无论选什么都一定有个理由。”
“这也不一定。跟你说实话吧,我也是随手订的。但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就一定会说个理由出来。女人其实也常常不经考虑随便作选择,只是比较善于事后找借口而已。”
“嗯…那你为什么来重庆?”
“这个不随便,我是来出差的。”说着,我们两个都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左脸颊有一个单酒窝,皮肤虽然没有精心护理过的痕迹,但也不粗糙。直到他发现我又在盯着他看,我才迅速移开目光,看向玻璃窗外。我第一次如此关注一个陌生男性,仅仅因为他与我的前男友同名?
难道这两年来,我从来没有走出过重庆的雾?我一直不愿意再与任何异性建立超越友谊的关系,不愿意以此为目的结识任何人。我以为那是平静和随缘,是成熟的标志之一,其实只是一种退避的本能。
雾居然渐渐散了。依稀的阳光穿透玻璃,在大厅里点燃一阵小小的骚动。
不过片刻,广播也开始响起来。重新播着每一班航班的登机口、预计登机时间。
经历了一天等待,我的焦虑早已平静下来。可以回家的时刻总会到来的,无论焦急与否。倒是窗外那几缕穿透薄雾的阳光实在太美,如果错过这一刻,必将是遗憾。我抓起手机想拍下来,可惜无论怎么拍都拍不出它的全貌,照片上只留下扁平又暗淡的光影。
回过头,只见黎靖也看着窗外,对身边旅人们的喧嚣置若罔闻。
“很美吧?”我问。
“你知不知道薄暮和黄昏、日落的区别?”他转回头来反问我。
“薄暮是在黄昏之后,日落之前。对吗?”
“薄暮时,太阳在地平线下6度以上,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景象。”
“它这么短,难怪会被认为是黄昏或者日落的一部分。”
“不短了,每天都有。”他脸上又浮现出那个浅浅的单酒窝。
是啊,每天都有。
活了二十七年,第一次站在异乡仔细凝视天边的薄暮,窗内困着回忆,窗外就是归期。
雾在黄昏来临之时散尽,可以开始登机了。这一段延误仿佛是离开的回忆途中凭空多出来的一截时光,不存在于记忆里,不存在于未来中,也不应存于现实世界。
我们也握着登机牌融入登机口排队的人群,一前一后,像任何两个偶然相遇的同路旅人一样。我没有再刻意回头跟他交谈,他也没有再与我说话。
飞机上,我们的座位相隔得很远,远到完全看不见彼此的所在。起飞大约二十分钟后,空姐推着手推车来派发晚餐,锡纸饭盒软而烫手,保鲜盒里饱满的蔬果卷着冰箱的气息而来,两者在胃里互相侵略,最终将湮没在同样的温度之中。机舱外的云层被晚霞染上不同层次的紫红,我始终觉得在机场度过的这一天像梦境一样,感觉真实却并不可信。
机舱里难得的安静。我闭上眼睛。邻座的女孩一直在看杂志,一页页纸翻过的声音有节奏地响响停停。两小时二十五分钟的飞行,有人睡了,有人醒着,有人的旅程是将告别延长,有人的旅程却是将等待缩短。在海拔九千米的高空中,没有雾,没有风景,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密闭的机舱。
直到下机后再次见到黎靖,我才确定这一切并不是幻觉。
他穿着那件灰色的伦敦雾站在行李大厅的传送带前,像一个模糊在明亮背景里的剪影,分外扎眼。我没有托运行李,提着随身的小旅行包直奔出口。还没经过他身边,他已回头看到了我,竟像老熟人一样跟我打招呼:
“你住哪里?”
“东边。你呢?”
“朝阳公园。”
看来是我太谨慎了?他对此事倒是胸无城府,一张口就告诉我具体目的地,而我说的只不过是地图上有指向的一大片,大到打车兜一圈都得小半天。
也对,何必对一个并无恶意的陌生人如此戒备?
于是我补充道:“我去大望路。”
“这么近?”他语气中仿佛有点隐约的惊喜,“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拼车回去。”
“也好,比地铁省事。”我居然欣然答应跟一个陌生男人拼车。
传送带慢悠悠地一圈圈往外转,他终于弯下腰将转到面前的箱子提了下来,那是个没有任何装饰的深棕色大箱子,贴在拉杆边的行李条就像黑桌布上的白筷子一样显眼。他伸手时我才看仔细——这人的衬衫袖口居然有一对方形的银色袖扣,精致素净却不抢眼。坐经济舱提皮质箱子穿伦敦雾还有对袖扣,简直一副家道中落沦为平民的贵族末裔或是80年代英国海归的样板。真不知道他是刻意往怀旧了收拾,还是纯属个人喜好比较特别。
出租车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交谈,气氛还算融洽。很庆幸黎靖没有跟我进行自我介绍环节,更没有互换电话。大家心里都清楚:只需善待彼此同路的缘分,人生际遇就是如此,并非事事都要有目的才可以过得开心。
他甚至不知道,我知道他叫黎靖。
说是拼车,结果成了他送我。到了家门口,他让出租车将我放下,挥挥手就关上车门绝尘而去,二百度近视的我下车前甚至没看清楚计价器上的数字。或许他一开始就是好意顺路送我回来,怕让我误会才提议拼车。有个这么好风度的父亲,他女儿该有多幸福。至少,长大后不会被年轻男人的花言巧语、小恩小惠轻易骗去。
成长过程中有个好母亲,便能学会如何爱别人;如果有个好父亲,则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我两者都有,大概因为自身太愚钝,两样都只懂了皮毛。以前总以为所有人都会像我的父母一样坦荡诚恳,没料到那只是自己天真。
头顶的黑夜疲软地瘫倒在满街灯光背后,这漫长的一天总算走到了尾声。
上楼进屋,迎接我的是室友唐唐那一脸黑泥面膜。
她头顶包着干发帽,黄得像一颗鲜柠檬,黑糊糊涂满了泥的脸冲着我笑:“哟,终于回来啦?”她这造型实在喜剧。
我放下旅行袋换拖鞋:“我几天没回来,你一个人在家孤单寂寞冷了吧?”
唐唐把我全身上下连带行李打量了一遍,开始控诉:“丁霏同学,你在外边风流快活让我独守空闺也就算了,居然还不给我带礼物?!”
“急什么?少不了你这吃货的。”我弯腰拉开行李袋,递给她一个纸袋。
她接过那一袋子特产翻了翻,刚翻出一大包泡椒凤爪,忽然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洗手间洗脸。
唐唐大名叫唐小雅,听起来很像“唐小丫”,所以,谁叫她全名她就跟谁急。唐唐在投资公司工作,人美嘴甜胸大有脑性格豪爽追求者众多。她的美简直是所有女人的励志教材:她从不减肥,一直徘徊在超过标准体重三五公斤的范围内,谁见了她都会深刻地意识到“瘦子比较漂亮”这句话绝对是谬论。
我们合租两年,彼此都从没动过要换个室友相处的念头。都说女人之间的友谊很微妙:亲密起来可以共用一支唇膏;一旦争吵翻脸,理由甚至不需要涉及男人,一件衣服、一双袜子、一盒面霜,甚至电表上的几个数字都会变成关系破裂的导火线。唐唐跟我性格迥异,却鲜少彼此忍让迁就,因为根本无此需要。我们互不勉强,相处愉快。
眼下她已飞速洗干净了脸上的面膜,坐在我身边专心致志地拆着零食包装袋,还不忘先递给我一只凤爪。
我忽然想起一件小事:“喂,我刚才在楼下好像又看到张明磊的车了。不确定是不是,我也没好意思走近细看。”张明磊是前不久刚被唐唐踢出局的男友发展对象。
唐唐戴着透明的一次性手套,吃着东西含含糊糊地答:“管他呢。”
“真不后悔把他踹了?”我挪动屁股,往唐唐身边挤了挤。
“后悔?后悔我就不会坐在这儿了。”唐唐嗤之以鼻。
看来我刚才没认错,楼下那辆迈巴赫里坐着的还真是那悲催的张明磊。
张明磊是她的客户之一,长得不差谈吐也不俗,前段时间天天下班后在唐唐他们公司楼下蹲点,就算约不到唐唐吃饭也要坚持送她回家,日复一日的努力,差点就把她拐走了。有一次唐唐下班出来,撞见张明磊跟一个女孩为了停车位吵得面红耳赤,当机立断将他踹了,理由是“小气是男人最致命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