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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淡泊名利,晚年生活更是恬淡安然。《东轩笔录》载:“王荆公再罢政,以使相判金陵。到任,即纳节让同平章事,恳请赐允,改左仆射。未几,又求宫观,累表得会灵观使。筑第于南门外七里,去蒋山亦七里,平日乘一驴,从数僮游诸山寺。欲入城,则乘小舫,泛潮沟以行,盖未尝乘马与肩舆也。所居之地,四无人家,其宅仅蔽风雨,又不设垣墙,望之若逆旅之舍,有劝筑垣墙,辄不答。”
南宋开始,王安石变法遭到彻底否定,其新学也遭到批判。理学家朱熹虽然对王安石变法持否定态度,但对王安石的为人与志向仍称赞有加:“安石行己立朝之大节,在当世为如何,而其始见神宗也,直以汉文帝、唐太宗之不足法者为言,复以诸葛亮、魏元成之不足为者自任,此其志识之卓然,又皆秦汉以来诸儒所未闻者,而岂一时诸贤之所及哉。”陆象山对王安石的人品操守也给予高度赞扬:“英特迈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
《宋史·王安石传》论曰:“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
这一“公言”评判,在其后的几百年中成为后世所遵奉的圭臬。其中的逻辑:有如此高洁品行之人,却做出了如此害人乱世之事。实在让人无法理谕,难道真会如此矛盾吗?当然,朱熹等人也指出过王安石性格上的一些弱点:“其为人,质虽清介而器本偏侠,志虽高远而学实凡近。”还有就是王安石平素生活不拘小节,衣着不整,不修边幅和性格强拗等方面小事,这些也还是不能自圆其说。
清代至近代以来,许多学者为王安石变法翻案。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一些史学家根据列宁的定论,对王安石变法作了完全肯定的论述。这样,似乎王安石从道德人品到做事效果,都是比较完美的一个封建官僚的典型。真是如此吗?
首先在变法过程中,有些事就颇令人怀疑王安石之品行。如一天,神宗说起民间颇苦新法之事,王安石不以为然地说:“老百姓连祁寒暑雨都要怨嗟的,不必顾恤!”神宗不满道:“不能让老百姓连祁寒暑雨的怨嗟都没有吗?”安石老大不高兴,居然称病不出视政。熙宁七年,大旱引发饥荒,而各种征敛新法依然逼迫着灾民变卖田产,流离失所的灾民只能扶老携幼地向开封等城市逃荒乞生。监开封安上门的郑侠便把民众饥寒交迫的现状绘成画卷《流民图》,写了论时政得失的上疏,由于正常途径遭到梗阻,于是假称紧急公文,用马递的方式送上朝廷。神宗看了长吁短叹。夜不能寐,交给安石看后,新党以擅发马递的罪名处郑侠以杖刑。作为执政大臣,如此不顾百姓之死活,能说其品行高洁吗?
所以在当时,就有人认为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欺世盗名。熙宁二年六月,御史中丞吕诲上章弹劾参知政事王安石,指斥其有十方面的奸邪:倨傲不恭,慢上无礼;见利忘义,好名欲进;自取师氏之尊,不识上下之仪;自居政府,用情罔公;常怀忿隙,徇私报怨;卖弄威福,怙势招权;妄言圣衷,专威害政;任性专权,凌轹同列;离间宗族,勾结朋奸;商榷财利,动摇天下。《宋史·吕诲传》说:“诲性纯厚,家居力学,不妄与人交。”“诲三居言责,皆以弹奏大臣而去,一时推其鲠直。”去世时,“海内闻者痛惜之”。这样的“鲠直”大臣首先向王安石的人品操守发难,或能反映一些问题。
《邵氏闻见录》引申发挥了上述事件的一些背景故事:一天早朝,翰林学士司马光与吕诲相遇而同行,司马光问:“今日上殿将奏言何事?”吕诲举起奏章说:“我将弹劾参知政事。”司马光愕然道:“王安石素有学行,朝廷正喜于得人,奈何弹劾之?”吕诲回答:“你也这么说啊,其实王安石虽有时名,好执偏见,不通人情,轻信奸邪,喜人佞己。听他说话好像很有道理,而施于用就会出乱子。他若在一般的侍从官位置,或也可以忍容;若作为宰辅大臣,天下必受其祸!”司马光说:“未见王安石有什么不善之行迹,这样论奏恐怕不妥。”吕诲答:“皇上新即位,年富力强,朝夕与之谋议国家大事者,二三执政耳。执政苟非其人,则败政亡国啊!此乃腹心之疾,惟恐治不及时,难道可以缓后吗?”不久,官员中有传阅吕诲之奏章者,多以为说得太过。王安石变法开始,新法专务聚敛,天下骚然,台谏官奏议不能有所改变,于是有人遂叹服吕诲可谓知人。司马光最后也被迫退出朝廷,闲居洛阳。每想起此事,慨然叹曰:“吕诲有先见之明,我不及也。”
《邵氏闻见录》又载:“神宗天资节俭,因得老宫人言,祖宗时,妃嫔、公主,月俸至微,叹其不可及。王安石独曰:‘陛下果能理财,虽以天下自奉可也。帝始有意主青苗、助役之法矣。安石之术类如此,故吕诲中丞弹章曰:‘外示朴野,中怀狡诈。’”其中,王安石劝神宗理财的这句话“虽以天下自奉可也”,完全把“天下”作为皇上的私产,皇上处理自己的私产,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了。
还有苏洵的《辨奸论》,更是将王安石比作历史上欺世盗名的奸臣王衍、卢杞。认为王安石“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实是个“阴贼险狠”之人,性情乖张,不近人情,大奸似忠,其人品之恶劣,可集历史上众奸臣之大成,断言一旦王安石当政,天下“将被其祸”。似乎苏洵比吕诲更早看清王安石之真面目,清朝有人考证,断言此文乃邵伯温伪作,近人又有论其非伪者。此谜,本书另章有叙。
此外,《宋史·王安石传》载,安石“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寻召试馆职,不就。(欧阳)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閤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其中的一些表演,已非一般人和常理所能解释,似乎有故意做秀的痕迹。苏轼在当时的奏议中,已一针见血地说:“昔王安石在仁宗、英宗朝,矫诈百端,妄窃大名,或以为可用”(《论周穜擅议配享札子》)。鲜于优更直指其“沽激要君”,即与皇帝讨价还价(《宋史·鲜于优传》)。数为当时口碑颇佳的贤能之臣。“于是吕公着、韩维,安石借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缜,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宋史·王安石传》)。还有曾公亮、范纯仁、吕诲、杨绘、刘琦、刘敛、刘恕、刘挚和苏轼、苏辙兄弟等。总之,御史、谏官论列变法非是而被罢官贬黜者,不计其数,其中也有许多正直敢言者。
而王安石信任重用者,许多都是奸臣小人。如邓绾为人鲜廉寡耻,趋附新党就为升官发财,其乡人笑骂他,他却声称:“笑骂由他,好官我自为之。”官员王岩叟曾列举其变法派集团中的小人:曾布“强悍而险刻”,邓绾“善柔而阴谗”,薛向“剥下附上”,韩绛“苛佞”,李定“藏奸包慝”,蔡确“狂诞轻狡”,章悖“阿谀辩巧”,程昉(宦官)“暴横凶忍,荼毒一方”,吕惠卿“奸邪之才,又冠其党”。还有练亨甫、吕嘉问等,不一而足。安石引荐这些人担任要职,支持其有关活动,乃至主持变法的重要方面。以致许多人都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主要就是“排斥君子,任用小人,败坏政纲”的结果。以后大奸臣蔡京(其弟弟蔡卞还是王安石的女婿)一伙,从总的政治倾向上看,仍属于变法派,其继承着王安石变法的敛财路线,直到北宋亡国。
如何解释上述现象呢?如果说王安石是“君子”,那为什么要与这么多“小人”为伍?如果说其变法是一件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好事,那为什么主要是依靠一些“奸臣小人”在操作呢?总之,王安石是“君子”还是“小人”,你能分辨吗?
《辨奸论》是谁写的在宋代攻击王安石个人品行方面的文论,影响最大的,就数苏洵的这篇《辨奸论》。然而到清代,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是时人伪作,信者不少。到“文革”尊法批儒运动中,王安石变为法家,该文的“伪作”观点便成定论。“文革”结束,这一问题才又被提起重新讨论,真、伪二派观点针锋相对。你想参与评判吗?
宋仁宗嘉祐后期,王安石由三司度支判官迁知制诰,其在官场上的声誉日隆。当时只任秘书省试校书郎的苏洵,却在极为冲动愤慨的情绪下写就《辨奸论》,文章为士大夫不能“辨奸”而发。而其所说之“大奸”,就指王安石。全文围绕着“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展开讨论,先提出晋、唐时两位奸人:王衍、卢杞,作为开场白,希望人们冷静地观察,然后能见微而知着,终不使坏人逞奸,以维护社会之正道。
让我们来读一段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它不点名地影射王安石: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伯)夷、(叔)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语言,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夷狄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未形之恶,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当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之患,必然无疑者。
苏洵在其中谈了三个问题:一是指责王安石为人表里不一,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自比颜孟复出,实际上“阴贼险狠与人异趣”。二是认为王安石做人不近人情,面垢不洗,衣垢不浣,“囚首丧面而谈诗书”,而“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三是指出王安石恶未形而名盖世,这样治君贤相会“举而用之”,从而必为天下之患害。文章最后表示,希望自己的话不要应验。其言不中,人们仅仅以为他的话说过了头;其言不幸而中,他虽然“获知言之名”,“天下将被其祸”。
文章问世后,张方平的《文安先生墓表》,苏轼的《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邵伯温的《邵氏闻见录》,朱熹的《五朝名臣言行录》等书,包括苏洵的《嘉祐集》,都载其全文或摘录。此外,方勺的《泊宅编》,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叶梦得的《石林避暑录话》等,也均记载有苏洵写此文的有关情况,颇为可信,没人怀疑。
然而到了清代,李绂的《穆堂初稿·书(辨奸论)后》提出质疑,认为张方平的《墓表》与苏轼的《谢书》,包括《邵氏闻见录》中的这篇文章,都是邵伯温为攻击王安石变法而创作的“赝品”。他以这样的逻辑进行论证:马贵与《经籍考》列苏洵《嘉祐集》为十五卷,而世传所刻多至二十卷,书名也不同,有的又增附录二卷,意必有他人赝作阑人其中。近访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张镗翻刻巡案御史澧南王公家藏本,确为十五卷,其中独无所谓《辨奸论》之文,可证此文为邵伯温伪作。
有学者指出,上述论证是不可信的。欧阳修《苏允明墓志铭》就说:苏洵“有《文集》二十卷。”曾巩《苏允明哀词》也说:“明允所为《文集》有二十卷行于世。”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还是说:“所著《文集》二十卷”。可见苏洵最早的文集就已为二十集,后来有人编的十五卷本,定有不少遗漏。其实,除十五卷本以外各种版本,包括南宋绍兴年间刊刻的十六卷本等,都收有《辨奸论》。
李绂还以为,《辨奸论》一文始见于《邵氏闻见录》,该书编于绍兴二年。到绍兴十七年,婺州州学教授沈斐编苏洵文集,才载有张方平的《墓表》和苏轼的《谢书》。由此认定“三文皆赝作”,“疑《墓表》与《辨奸》皆邵氏于事后补作也”。尤其是《墓表》中有如此表述:“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李绂驳论道。荆公命相制辞在熙宁二年(1069),而苏洵卒于治平三年(1066),“皆非其所及闻也”。
有学者指出,北宋时张方平《乐全集》卷三十九所载《墓表》中就已引用了《辨奸论》全文。而《墓表》中“其命相制”四字“显有鲁鱼之讹”,因为它与上下文不合。一是时间不合,上下文内容都是载嘉祐元年之事,二是所引“其命相制”词开头语,与现存王安石命相制词显然不同。苏轼的《谢书》见《东坡集》卷二十九。此文集是苏轼亲手编定,在苏东坡生前就已行于世。所以认为《辨奸论》首见于《邵氏闻见录》是说不通的。
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也旁征博引,详加考证地断定《辨奸论》是伪作。最早记载苏洵作此文的方勺《泊宅编》谓,嘉祐元年某天,欧阳修在翰苑请客,宴罢客去,独苏洵少留。洵问欧公:“刚才囚首丧面者何人?”公答:“就是王安石,你不闻他的大名吗?”洵说:“我看此人若得志立朝,异时必乱天下,明主亦为其诳惑。欧公为何与他交友?”苏洵退而作《辨奸论》行于世。当时安石方作馆职,而苏洵犹布衣。蔡上翔辨说:士大夫一起吃饭,居然终席不交一言。饭后才问主人,同坐者为谁?既不交一言,应为首次见面,退而作《辨奸》,对此人能追索既往,又逆推将来,怎么会知道得如此之详?对刚认识的人,怎么会攻击其丑恶到如此极端的程度呢?
现代学者也有认为,王安石刚到京任职,苏洵与其接触不多,怎么会一见面就咬定王安石是坏人,并预见到若干年后天下将“被其祸”呢?王安石当时已名重天下,苏洵为什么会一反众议,一眼就看出王安石是“大奸臣”呢?
有学者指出,张方平在《文安先生墓表》中说:“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先生独不往,作《辨奸论》一篇。”安石母死于嘉祐八年(1063),《辨奸论》即作于这一年。而文中的基本观点,苏洵早在嘉祐元年以前就已雏形,且向欧阳修表露过。如张方平也记:“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欧阳修亦已善之,劝先生与之游,而安石亦愿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天下患。’”这正是后来写《辨奸论》所要阐述的主要看法。人们在交往中,主人请客同桌吃饭,其中有某人不熟,主人又忘了介绍,散席后才向主人打听,这也是完全可能的事,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
再比较一下苏氏父子与王安石这一时期的有关著述,我们也可发现两者的政治主张有很大的不同,矛盾也由此进一步加深。如王安石《上仁宗皇帝书》中认为,天下“患在不知法度”,“患在治财无道耳”。而苏洵《上皇帝书》却说:“法不足以制天下”,同时“赋敛之不轻,民之不聊生”,而财政拮据是“费出之无节”造成的。苏洵上书,名震京师,而王安石“独不嘉之”。其他作诗相诋之类事,不一而足,可见其交恶,由来已久。到嘉祐六年,王安石与苏轼兄弟之矛盾也露出端倪,如苏轼应制科试所作的《进策》,就有明显反驳王安石观点的一些看法。所以王安石对苏轼兄弟的文章也大为不满,曾对人说:苏轼的制策“全类战国文章,若安石为考官,必黜之”(邵博《闻见后录》)。特别是对苏辙,因其极言治政之得失,得罪了某些权贵,把苏辙置于“下等”,任他为商州军事推官。而王安石作为知制诰,甚至不肯撰词,结果苏辙未能赴任。可见,在嘉祐末年,苏洵作《辨奸论》之际,苏、王交恶几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同时,苏洵写《辨奸论》也并非“一反众议”,当时对王安石称颂有加者不少,其名声确实颇盛,然而抱反感的士大夫也有一些。如张方平就不满意王安石凡事“皆欲纷更”。鲜于侁也曾对人说:“是人若用,必坏乱天下。”李师中说得更清楚:“今鄞县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乱天下,必斯人也。”(俱见《宋史》本传)这和苏洵的观点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且还要早于《辨奸论》若干年。
蔡上翔还说:“《辨奸》为一人私书,初传于世,亦诡秘莫测。”现代学者也有认为,苏洵既然肯定王安石一旦立朝执政,必为天下之大患,那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同道,以期防患于未然,而偏偏秘而不宣,待自己死后许多年,王安石变法已成事实,才由别人将该文传布出来呢?所以其流传情况也相当可疑。
有学者指出,从叶梦得《石林避暑录话》有关此文的流传经过记载考察,《辨奸论》的流传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写出后密献张方平,而不以示欧阳修,知道的人不多。此时苏洵地位低下,王安石名声日隆,两者无法抗衡,所以是处在“秘而不宣”的状况。二是元丰至北宋末年,张方平将它载入《墓表》,同意苏洵的预言。此时王安石虽然罢相,但神宗、哲宗、徽宗都支持新法,而苏轼兄弟都因反对变法而接连被入狱、贬谪,甚至远流岭南,朝廷禁毁三苏文集,处境相当艰难,基本上没有机会张扬《辨奸论》。三是南宋初年,当时舆论倾向多把北宋之亡归罪于王安石变法,苏氏父子得到表彰,这时《辨奸论》才可能得到广泛流传。所以说该文的流传情况合情合理,并不“诡秘莫测”。
20世纪中国大陆的宋史研究权威中,邓广铭先生始终认为《辨奸论》是伪作,他在《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修订本)中明确指出:《邵氏闻见录》“尤其卑鄙恶劣的则是假冒苏洵之名炮制了一篇《辨奸论》”,“邵伯温还假冒张方平之名而炮制了一篇苏洵的《墓表》。把《辨奸论》全文录入。”这一权威的结论可信吗?
王雱的智力与为人王雱(1044~1076),字符泽,王安石之子。据说他是王安石变法时的得力助手,曾参与新法的策划和制定,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也起过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时人对其为人与智力及有关方面的描述和评价或睿智神奇。或尖刻贬损,或骇人听闻,令人大惑不解。
《宋史·王安石传》后附有王雱的简传,说他“性敏甚,未冠,已著书数万言”。十三岁的时候,听到军人谈论西北边境之事,曾说:“此地应采用安抚的办法去保有。如果让西夏得到此地,则敌强而边患不止矣。”后朝廷派王韶开熙河,安石也力主同意其策略,就是听了儿子的这番话。其描写,简直就是一神童。王安石也曾题诗:“斯文实有奇,天岂偶生材。”盛赞其儿子的才华。
治平四年(1067)举进士,授旌德县尉。“作策三十余篇,极论天下事”,可以说对当时社会作了相当的研究,才能如此驰骋笔端。“又作《老子训传》及《佛书义解》,亦数万言”,看来对道家、佛学都有相当的造诣。王安石欲扩大其影响而引起朝廷的重用,就将儿子所作策文及注《道德经》镂版鬻于市,说明其学问还有一定的市场效应。皇上召见,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之职。乃至学校科举新法改革时,《三经新义》中二经《诗义》与《书义》,受诏撰写,又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书成,迁龙图阁直学士,以病辞不拜”。可见其对儒家经典也是熟能生巧,而可另辟新义。三十岁不到,已俨然一学问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