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是一般学者从史籍中读出的狱案故事,也有学者认为此案中欧阳修与张氏确有暧昧关系。如胡适就在《欧阳修的两次狱事》一文中说:“大概张氏一案不会出于无因。狱起时,欧公正三十九岁,他谪滁州后,即自号醉翁,外谪数年而头发皆白,此可见当日外界攻击之多了。”还有谭正壁的《恋张女欧阳修受劾》也持同样的看法,当然他们都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只是一种猜疑而已。
那么,这首差点害欧阳修坐牢的《望江南》是其本人所作的吗?有人估计此“艳词”或出自谏官钱氏,其乃吴越国钱氏之后,因欧公《五代史·吴越世家》和《归田录》中多有贬毁吴越钱氏之词,揭露其烦苛淫侈之政,所以故意作此伪词诬诋欧阳修。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说:“欧阳永叔所集歌词,自作者三之一耳,其问他人数章,群小因指为永叔,起暖昧之谤。”所谓“暧昧之谤”,即上述欧阳修的政敌以《望江南》一词诬蔑他有“盗甥(张氏)”之疑的狱案。王灼以为,许多“艳词”都并非欧阳修所作,其词集中只有三分之一是欧阳修自己的作品,其他都是好事者或群小的恶作剧。不过也有学者考证此艳词系欧公所作,储皖峰《欧阳修<忆江南>词的考证及其演变》以为:“他(欧阳修)受了‘情’的支配,便投身于情网中了。他认定着‘人生自是有情痴’,他认定着‘办得黄金须买笑’,便在人群里面肆弄他的轻狂,结下了不少风流情债。”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累官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诸要职。正直敢言,力求改革,是北宋文坛上的领袖人物,儒学大师。为文以韩愈为宗,反对浮靡的文风,倡导有内容的古文,以文章负一代盛名,其文笔对宋代文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人们从他的诗文中,看到的是一位严谨古朴的学者,正气凛然的贤臣。然而他文集中的一些词曲,却又让人们看到的是几个风流倜傥、柔媚动人的少男少女的影子。比如《南歌子》: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
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等闲妨了绣功夫,笑问双鸳鸯字怎生书?
完全是在描绘温柔多情、活泼可爱的少妇对情郎的挑逗和欢爱。再如《鹧鸪天》:学画宫眉细细长,芙蓉出水斗新妆。
只知一笑能倾国,不信相看有断肠。
双黄鹄,两鸳鸯,迢迢云水恨难忘。
早知今日长相忆,不及从初莫作双。
也在描写少女倾城倾国之美貌,及男女情人们的相思之苦。这类男欢女爱、轻柔妩媚的小词,数量还不少,有的写得浅薄庸俗,情趣低下,有的写得大胆直率,有伤大雅,与上述道貌岸然的欧阳文忠公形象简直判若两人。于是,自南宋时候起,就有人出来为之辩解,认为这些“艳词”绝非出自欧阳修的手笔,而是一些小人别有用心的托名伪作。如南宋绍兴年间,曾憷编选《乐府雅词》在其“序”中说:“欧公一代儒宗,风流自命。词章窈眇,世所矜式。当时小人或作艳曲,谬为公词,今悉删除。”《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五载,江少虞也说:“公(欧阳修)不幸,晚为险人撰淫艳数曲附之,以成其毁。”
那么,这些“艳词”是什么人所伪作的呢?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认为:“欧阳公词多有与《花间》、《阳春》相混,亦有鄙亵之语厕其中,当是仇人无名子所为也。”蔡条的《西清诗话》则直接指出,其作伪的“仇人”、“小人”是刘辉。《名臣言行录》载:欧阳修“复知贡举,为下第刘辉等所忌,以《醉蓬莱》、《望江南》诬之。”南宋末年,罗泌在整理欧阳修的词作,校订《近体乐府》时,也说:“元丰中,崔公度跋冯延巳《阳春录》,谓其问有误人《六一词》者。今柳三变词亦有杂之《平山集》中。则其浮艳者,殆亦非皆公少作也。”“公尝致意于诗,为之本义,温柔宽厚,所得深矣。今词之浅近者,前辈多谓是刘辉伪作。”
这“刘辉”又是怎样的人呢?刘辉原名几,字子道,后改字之道,信州铅山(今属江西)人。宋仁宗后期,他写文章“好为险怪之语,学者翕然效之,遂成风气”,人称“太学体”。欧阳修正倡导文风改革,对此深恶之。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主持进士考试,刘几前来应试,其文写得奇奇怪怪,似通非通,欧阳修在他的试卷上批上斗大一个“谬”字,毫不客气地将他刷下榜来。欧阳修排抑险怪奇涩的“太学体”,文风为之一变。嘉祐四年(1059),欧阳修再度主考,刘辉易名再试,并一改险怪文风,写得务实通畅,欧阳修读其文,大加赞赏,擢为状元。放榜后欧阳修才知,刘辉原来就是刘几。因为刘辉与欧阳修有这段瓜葛,好事者便把这作伪的“仇人”、“小人”附会为刘辉。
应该说这一附会并没有什么确凿的根据,相反从刘辉的为人来看,似乎并不会做这样鄙劣之事。据有关记载,刘辉是一位诚实磊落、宽厚仁道之人士。进士及第后,授官大理评事,曾乞归侍养祖母。在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任上,祖母没,辞官归行丧礼。回家乡后,曾置田数百亩,作为救济族人中贫困人家之义田。又建住屋设义学,接待远方前来求学的士人。由于这些善行,官府改称其乡里日义荣社,名其学馆日义荣斋。如此善良之辈,会因一次考试落第而嫌恨,而写些“猥亵之词”嫁祸于欧公吗?所以,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虽说欧公艳词是“仇人无名子所为”,但并不同意这“仇人”便是刘烊。更何况据考证,欧阳修的词集《近体乐府》编定时,欧阳修仍健在。这时刘辉如何作伪呢?
不过,欧公艳词即使不是刘辉伪作,也不排除有其他人伪作的可能。据叶梦得《石林诗话》载,欧阳修嘉祐知贡举时,为力革其浮文之弊,“凡文涉雕刻者,皆黜之”。平日一些小有名气辈“皆不预选,士论颇汹汹”,不满之情向欧公报复,“因造为丑语”。可见当时落第的一些士人都有作伪的可能。南宋末年罗泌校订的欧阳修《近体乐府》就已相当混杂,估计混有冯延巳、柳永等人的作品,由于无法断定。罗泌不敢将有疑问的作品悉行删去。据后人考订,其中其实杂有白居易、吴融、韦庄、冯延巳、柳永、张先、晏殊、黄庭坚等人的作品,达二十七首之多。欧阳修的另一本词集《醉翁琴趣外编》凡六卷,不知何人所辑,收词二○二首,比《近体乐府》多八十三首。这八十三首词作中,有数首见于词总集《花间集》、《尊前集》和《乐府雅词》,有数首分别见于冯延巳的《阳春集》和张先的《张子野词》等词集中。可见欧公词集的确有点混乱。
有学者认为,《醉翁琴趣外编》是欧阳修手辑,其中包括北宋民间流行的歌词,及冯延巳、晏殊、柳永、张先等词人的作品,当然也有自己的作品。编这样的集子是宋代士大夫的一种风尚,用来让相识的官妓和家里的家妓们习唱,以便花问尊前遣兴娱宾。其中许多作品收入之时并未标出作者姓名,许多本为无名氏之作,但经南宋书商的数次编纂,又伪制苏轼之序,便署撰人为“文忠公欧阳修永叔”,刊印以广为流传。致使许多原为北宋无名氏的作品,后人都认作是欧公所作,如《望江南》、《醉蓬莱》诸艳词都是当时民间流行的俚俗之词,而别有用心者甚至将其与欧公的“盗甥”案联系起来,进行诽谤。总之,《醉翁琴趣外编》中的七十余首艳词,均非欧阳修所作,他不过搜集编辑而已。
也有学者认为,欧公词集中可能有少数伪作,但说“庸俗”、“浮艳”者全属伪作,未免太过。其实,宋代许多文人都是既写雅诗,又作艳词,非独欧阳修为然。这也反映出他们的生活存在公、私两个部分,“志”和“情”的两个侧面。史料记载有欧阳修玩妓、赏妓,及为妓女作词等日常琐事,作为其真实生活的反映,欧阳修作些艳词也毫不为怪。其实写艳词,倒往往是词人真性情的流露,真生活的享受,何必讳言其事。此外,如确有人作艳词相诬,欧阳修的儿子、门生,岂有不辩之理?而恰恰是他们并未提出过这一问题。到南宋时有人提出怀疑,主要原因是理学逐渐盛行,士人们开始装出道貌岸然的样子,尤其是道学家将这些“艳词”视为有害儒学文明之作,而百般贬责之。当然,欧阳修这一代儒宗的形象,怎么能和这些“柔媚娇艳”的词作联系在一起呢?由此为之诡辩,实乃一厢情愿。
总之,欧公艳词间或有他人伪作,不必疑其皆伪。当然哪些应为欧公真性情的反映,哪几篇又是他人伪托,哪些是南宋书商搞错,确实已难以断定。

第四十五章

苏轼与王安石乌台诗案苏轼和王安石都是大宋王朝的风云人物、文学大家。在政坛上他们是相互对立的政敌,在文坛上却又有些惺惺相惜。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苏东坡遭际了变法派官员的残酷迫害,乌台诗案后被贬谪黄州。然而就是在遭贬谪的日子里,东坡却道经金陵去谒见了安石,据说两人握手言欢,同游唱和。两人关系到底如何?确令后人颇为难解。
元丰二年(1079)六月十八日,御史皇甫遵奉令到湖州缉拿知州苏轼。苏轼这时刚由徐州改任湖州,上任还不到两个月,就遭到一场凶狠的暴风雨袭击。堂堂一位太守,正坐公堂办事,就被两个狱卒像驱逐鸡犬一样,逮到城外的船上,押送汴京。
苏东坡这次受到四个变法派官员的弹劾: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之等人先后四次上书,罪证是别人为苏东坡所刻的一部诗集,诸御史择其要害部分汇编成册,在神宗面前大进谗言,而导火线还在于苏轼到湖州上任后所上的《谢表》。罪名便是在“谢表”和“诗文”中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对新法肆意诋毁,无所忌惮。此案牵涉到东坡的许多作品,也牵涉到一些朋友,其后都受到不同的惩处。
在苏东坡的作品中,确有一些是攻击和嘲讽王安石变法的。然而反对王安石变法,早在熙宁变法开始之初,苏轼就已表明了态度。写出《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先后两次,极论新法之不便,对新法进行了比较激烈而又全面的攻击。如要求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反对青苗法、均输法、免役法和农田水利法等,以为“王安石不知人,不可大用”。借口批评商鞅,指责王安石“怀诈挟术,以欺其君”,诋毁新党中“新进小生”是“小人招权”,并把新法比作毒药。实行后“四海骚然,行路怨咨”,所以“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不已,则乱亡随之”,就是说新法将会招致国家的败亡。因此,他劝神宗不要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提出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徐徐求进,积十年之功,何事不立。
苏东坡与反对变法的官员司马光、欧阳修、张方平、曾巩、刘挚、刘恕、孙觉等人交往日深,成为反对派阵营中敢于从正面出击而直面敌人的一员勇将。如在送官员刘恕的诗中,东坡就直接攻击王安石,把他比作曹操、张汤,而把与王安石绝交的刘恕比作孔融、汲黯,褒贬反差强烈。在王安石提出科举新法,神宗下诏讨论时,东坡又独持异论,公开加以反对。开封府考试进士,苏轼主考,又发策问影射王安石变法独断专行,将败坏国事。后来司马光曾回忆说,与新党作战,苏轼最为勇敢。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与其父苏洵写《辨奸论》,对他有一定影响。
王安石在这种情况下,也给苏轼以牙还牙般的回击。范缜曾推荐东坡担任谏官,如果推荐成功,那将对变法派十分不利。王安石就通过他担任御史的姻家谢景温,弹劾苏东坡在回四川奔父丧之时,多占船位,贩卖私盐和苏木。王安石下令淮南、江南、湖北、成都诸路转运司,严加调查,搜集证据,并逮捕篙工水卒,进行刑讯穷治。但由于这是个莫须有的罪名,所以调查很久,结果一无所获。苏轼对这种诬陷没有进行任何辩解,但已感到在京压力的沉重,处境的困难,就坚决请求外补,朝廷批准他通判杭州。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苏轼抵达杭州上任。三年后移知密州(治今山东诸城),再过三年,改知徐州。其间,王安石曾于熙宁七年罢相,次年复相,由于变法派内部倾轧,年余又再次罢相,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退居半山园。总之,在乌台诗案发生的时候,王安石已不在中枢执政。然而当政的变法派还是对东坡的讥嘲心存宿怨,决心要除掉苏轼,便上书攻击苏东坡包藏祸心,讪上骂下,嘲讽新法,“无尊君之义,亏大忠之节”,甚至要求将苏东坡正法,以正风俗民心。
苏东坡确有一些嘲讽新法的作品,表达了对某些问题的个人感慨和内心牢骚,其中往往夹杂着对人民的某些同情,及忧国忧民之情怀。而有些加在东坡身上的罪名,纯属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诬陷。如东坡《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中有“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一句,诸御史指斥为反对农田水利法。东坡《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中有“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宰相王琏居然在神宗面前挑拨道:“陛下飞龙在天,苏轼以为不知己,反欲求地下的蛰龙,非造反而何?”可以说纯粹在捕风捉影,枉加罪名。
苏东坡从七月十八号入狱,到十二月二十八日,五个多月的时间里,不断受到审问和各种重刑折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变法派也只是为了加给苏轼一个“讥讽朝政”的罪名。最后,苏轼写了长达两万多字的“供状”,承认了有关罪名,表示“甘服朝典”。由于写作而惹出这样的大祸,这是东坡所始料不及的。期间,诗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屡次想自杀以结束生命。那么为什么神宗这时要惩治苏轼呢?当然对苏轼这样有影响的官员以文字攻击新法,他不无恼怒,但问题是苏轼反对新法的态度早已表明,嘲讽王安石的诗作也早已有过,为什么过了八九年,神宗才严惩苏轼?
同时,又是什么原因最后使神宗宽恕了苏东坡?据说此案也惊动了内宫,由于文才与名声,宫中上下也早知苏轼之名。尤其是仁宗曹皇后在病重之际还想到此事,神宗原想为了祖母病情的好转而进行一次大赦,曹太后却说:“当初仁宗主持科举,回宫曾高兴地说:‘吾今又为子孙得到太平宰相两人。’就指苏轼兄弟。现在你难道要把他杀掉吗?不需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轼足矣。”神宗只得听命。
或说众臣的救助与说情,也起了相当的作用。大臣张方平、范镇曾上书援救。弟弟苏辙为恳求神宗免哥哥一死,上书乞纳在身官职,以赎兄之罪。变法派官员中也有不同态度者,如宰相吴充就对神宗说:“曹操尚能容忍祢衡,陛下为什么不能容一苏轼呢?”王安石的弟弟、中书舍人王安礼也劝神宗不要杀苏轼。据说,连王安石也说了句“岂有盛世而杀才士乎”的话,传到神宗的耳中,才最后决定宽恕苏轼。
或说还是太祖誓碑起了一定作用,神宗不敢开本朝杀士大夫的先例,怕被后人指责。此外,神宗也颇赏识东坡的才华。据说苏轼在狱中自感凶多吉少,便作《寄子由》二首以嘱托后事,其第二首写道: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忘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人间未了因。
其兄弟诀别之深情,使人读了凄然泪下,神宗读后也大动恻隐之心,加上本来并无杀意,所以最后的处分是:责受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这场冤狱虽然结束了,但苏轼于其中所受的迫害与侮辱应是无法忘怀的。甚或后世士大夫提起这件诗案,都会谈虎色变。由于它是王安石变法所引发的,那么苏轼与王安石是否进一步势不两立了呢?历史的回答却是否定的。
元丰三年(1080)二月,苏东坡抵达黄州,过起谪居生活。这个富有理想、富有才华、更富事业心的知识分子,在困厄中艰难度日,其文学创作还走出了一个小高潮。四年后,神宗下诏:“苏轼量移汝州(今河南临汝)。”苏轼只得别离黄州,坐船上路。经过江州、高安诸地,道过金陵,通过几个朋友的斡旋与安排,在那里会见了王安石。
这是元丰七年(1084)的七月,艳阳高照,气候颇热。苏东坡在朋友的陪同下,上蒋山谒见王安石,已经六十四岁的王安石也热情接待了这位比他小十六岁的后辈。有的说是王安石野服乘驴到船上与苏轼相见,然后相游蒋山。十四年来,两人各处异地,未曾一晤。朝廷政坛也已今非昔比,主要是两人在政坛中的地位都已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两位过去曾经相互对立的政敌,如今抛却了从前的不愉快,开始握手言欢。东坡与安石同游数日,共览江山之胜,尽论文章学术,互作诗词唱和,甚或谈佛说禅,气氛相当融洽。
王安石对苏轼当然不无成见,不过也看好东坡的文学天才,爱读苏轼的诗文。如对东坡所作《钱氏表忠观碑》一文,认为“绝似西汉”,“直须与子长驰骋上下”。在读到东坡的诗句“峰多巧障日,江远欲浮天”时,抚几而叹:“老夫平生作诗,无此一句。”读完苏轼在黄州所作《胜相院藏经记》后,称赞道:“子瞻,人中龙也!”所以在文坛上,王安石也是当时最了解苏轼的天份,并能给予高度评价的人物之一。
苏轼反对新法,对王安石的一些诗文也时有揶揄,如安石《字说》谓:“坡者,土之皮也。”苏轼以“滑者,水之骨也”相讥。但通过十几年来的观察,对王安石的个人人品,尤其是安石在文章学术方面的成就,还是能实事求是地给予肯定,曾说:“王氏之文未必不佳。”当他读到王安石的词《桂枝香·金陵怀古》,也赞叹道:“此老乃野狐精也。”所以两人在文章学术方面应是同路人,仍有相当多的共同语言。当时王安石大病初愈,就舍宅作寺,又约苏轼卜居秦淮河边,东坡也不无感激地在和安石的《北山》诗中说: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看来此次会见,两人在感情上有所沟通。王安石曾叹道:“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东坡在离开金陵后,曾写给王安石两封信。王安石也给东坡回了信,劝他“跋涉自爱”。但两人是否已尽释前嫌了呢?似乎也未必。王安石谢世后,由苏轼替朝廷撰写“制词”《王安石赠太傅》,南宋还是有人以为:“此虽褒词,然其言皆有微意。”尤其是制词中对王安石变法诸事避而不谈,说明苏轼对此问题采取了保留的态度。苏轼又作“制词”《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对吕惠卿是持谴责和否定的态度,有人以为也“都是把王安石包括在内加以指斥的。”不过,元祐更化时,司马光欲全废新法,而苏东坡却又主张对新法“较量利害,参用所长”,如对免役法如何存利去害,与司马光争得面红耳赤。
总之,苏、王两人的关系,确实极为微妙,迷雾不少,令人无法看透。
史官为何以曹彬为“宋良将第一”
曹彬(931~999),字国华,真定灵寿(今河北正定)人。曹彬曾在后汉、后周为将,赵匡胤掌握禁军时,见曹彬为人中立不倚,不是公事,曹彬决不会登门造访,至于社交宴游,更是很少参与,因此对他很器重。宋太祖即位后,曾对曹彬说:“我过去总想和你亲近,你为何却老是疏远我呢?”曹彬说:“我为前朝旧臣,又是前朝近亲,忠于职守,常恐自己一不小心就获罪,哪里还敢随便结交呢?”随即,太祖升迁他为官省使,与王全斌、郭进率领骑兵进攻河东乐平县,招降了敌方将领王超、侯霸荣等一千八百多人,并且俘虏了敌方一千多人。不久敌方又派遣考进等率兵接战,曹彬率部连续三次击败了对方。干德初(963),辽州刚刚平定,河东召请契丹六万骑兵前来攻取平晋,曹彬与李继勋等率领将士严阵以待,大获全胜。
曹彬干德二年(964)冬天,讨伐蜀国,曹彬为都监。当地郡县被攻克后,将领们都打算用屠城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私愤,只有曹彬下令部下不得滥杀无辜,因此曹彬所到之处,民众都心悦诚服。太祖得知后,下诏褒奖了他。两川平定后,其他将领昼夜宴饮,纪律松散,部下士卒到处抢夺,蜀人为此特别苦垴。于是顷刻之间,蜀人在全师雄的率领下,拥兵十万,与宋王朝的军队对峙。曹彬与刘光毅率部在新繁击败了对方,蜀地最终才平定下来。战争结束后,许多将领大都夺取美女及金银珠宝,只有曹彬的车厢中全是书籍。等到返回京师,太祖认为曹彬廉洁谨慎,于是封他为宣徽南院使、义成军节度使。曹彬入见太祖,辞让说:“征伐蜀地的将士都违法犯纪了,唯独我受到奖赏,恐怕不能服众。”太祖说:“你有大功,而不夸功,应当受到奖赏,不应该辞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