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颜 作者:雪藏
[内容简介]
穿越时空,她是才情罕世的绝代红颜,抬眸,人群中只看到了冷入骨髓的他。他如昂首向天的鹰王,傲然天地间却孑然一身,孤独得凄离。他守着一座醉人的城,以恬淡的笑给她一段天上人间深刻的情。
而他,如掠夺嗜杀的兽王,为一统天下而生,为称霸天下而活,邪佞霸道,却纠缠了她的前世今生。他说,“你四年不爱朕,朕等四年,四十年不爱朕,朕等四十年,四百年不爱朕,朕等四百年,四千年…生生世世,不论几番轮回,朕一定会找到你,等你爱上朕。”
然,这样霸气的人,终还是滚落一滴泪,落在她的身上,慢慢晕开。
一抹笑,一滴泪,成全了她今生的爱情。
这是缘,还是孽?
转眸间,窗外细雨如丝,窗前剪影寥落。机关算尽的人,也有无计可施的落拓。世事皆可计量,唯情难料,他爱上她,终究是她的幸,还是他的不幸?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霓裳,古痕,云楚┃配角:水墨宇,青冥,花迎归┃其它:诛颜
[第一卷满庭芳:第一章失忆]
在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哭声中我的意识终于清醒过来。咦,难道今天开斗哭大会吗?我不过小小出了个车祸,没必要哭得这么——夸张吧?
哎呀!不对!非常的不对!
我的思绪迅速回溯,靠着160的高智商(自吹自擂的口头禅)迅速把所有的事情串了起来。
我在去机场的途中出了车祸,转眼变成了植物人,虽然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灵魂出窍确有其事。然后我,准确说是我的灵魂遇到了一个叫玄机的老人,也不知道是鬼还是仙。神秘兮兮的告诉我,由于牵引官的失误,使我投错了胎,我原本应该投生在公元九百多年,结果却投到了一千多年后。
这一投错不打紧,可他翻查什么“天历”后发现,若不将我的灵魂引正,可能会影响乾坤运行(看来我还有点历史作用),因此他一直辛辛苦苦左等右等,等时机,好将我的灵魂引回一千多年前。
直到我无病无痛的在二十一世纪长到了二十三岁,他终于等到我出车祸这个绝佳良机,然后马上决定“引渡”我的灵魂回归本体。为了使我不至于太不适应,他又决定“好心”的告诉我,“回归”后我的身份,其实根本就是他做贼心虚,谋财害命之后想做点补偿。
谋财?好像是没有了。不过害命!那可是千真万确的。
姓名:李霓裳
年龄:17岁
身份:赤唐九公主
死因:坠马
死亡时间:半个时辰之前
生前描述:自幼痴傻,十岁变哑…
好了,好了,听听这是什么人生嘛?除了年龄占了点小小便宜外,哪一项不是我吃亏?古人不是很重“高雅”吗?可这名字还没有我那个粗人老爸取得好听(虽然他也是找人给取的)。
霓裳,不就是衣服嘛,还和梁羽生大侠笔下的白发魔女同名,我可不想变成她那样的白发红颜,古代还没发明染发技术呢,变白了就黑不回来了。
再说那身份,赤唐九公主?要大唐九公主才够威风啊!最好还是李世民的女儿,一赌旷世明君的风采。还有,既然是公主,铁定是没有自由的了。哪比得上我在老爸身边天地任遨游?
等等,赤唐?
那是什么东东?
欺负我没常识吗?中国历史上,有唐、后唐、南唐,可没听说有赤唐啊!(我还白糖呢)而且公元九百多年不正好是朱温灭唐,五代十国、宋辽对抗时期?
玄机眯着眼,捋了捋胡须,干咳了一声,“这个…简单说就是,历史异时空的并存,同一时间存在不同的空间,彼此间的发展既独立又存有联系,既相异又有相同之处,以后你慢慢体会就能明白。”
我明白,怎么会不明白呢?穿越文里常常提起。可是,反正是回古代,还是把我送回唐朝做个公主吧。那儿的历史我比较熟,肯定能混得好些。搞不好还能见证一下文成公主入吐蕃的盛况呢。
“那怎么能行,你以为穿梭时空那么容易?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若非你本就该是赤唐人,原也是去不了赤唐的。”玄机又捋了捋他的长胡子,一副高深莫测语重心长的模样。
不去才更好呢,留在文明昌盛、信息发达的现代我更高兴。
摇了摇头,玄机笑着说,“回去后,你才能找到你的宿命。”
宿命?什么宿命?
“天机不可泄漏。”
为什么每一个神仙都喜欢用这句来搪塞呢?
算了,不问了,管它什么宿命呢。
赤唐就赤唐吧,谁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呢?
可,可那公主的生世,又傻又哑,天啊!这也忒对不起我160的IQ了吧,怎么给我找了这么个壳啊?
不过回头一想,既然又傻又哑,肯定没什么童年记忆了,也用不着琢磨她的生活习惯秉性天赋。而且她又是坠马而亡,肯定伤了头部,来一招“失忆”,应该也合情合理吧。这样一来,我也可免了伪装之苦,只做我自己就好了。
可是,可是这么一个一级傻女突然变成了一个多才多艺的聪明女,难道会没人怀疑吗?
“这个你无需担心,一切自有定数。”玄机露出一脸莫测的笑意。
既然如此,那好吧,反正灵魂“回归”已成既定事实,我也就勉强接受吧。
一想到我此刻的身份,也就不难理解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了,怎么说我也是堂堂一国公主,死了要连这排场都没有岂不可悲?就算真死透了也要气活过来。
嘿嘿,我现在就活给他们看…
好了,听了一分钟哭声,我现在已经完全能够判断那个一直握着我手,不停抽泣的女人肯定是李霓裳的亲娘了。就算是个傻女,毕竟也是自己怀胎十月的骨肉。所以哭声虽断断续续,却听得出是痛彻心扉啊。至于床边另一个很招摇的女人的哭声和说话声,多半就是来自皇后。她虽言语得体,时断时续的安慰李霓裳的娘,但哭声中却听不出半点真心。看来做皇后也够辛苦的,虽然不是自己的女儿死了,做面子也要哭得够凶。
唉,真该为我聪明的头脑,精准的分析判断致敬一分钟。在二十一世纪时我便正是靠着这些才在我老爸“众多”子女当中万般得势,这就叫做万绿丛中一点红。我可是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怎么说他林家五代之内可都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给他争面子,双料学士外加在读博士。
我动了动眼皮,睁开了眼。接下来那一幕几乎让我在心里面笑岔了气。我睁眼的瞬间竟然好死不死的对上了皇后,她见我睁眼时那表情就像活见了鬼似的,嘴都来不及闭上没两秒钟就吓晕过去了。
“快,快传太医,皇后娘娘晕倒了…”太监急急忙忙躬身跑了出去。
一群宫女太监慌慌张张的迎上来,等他们安置好皇后也就都发现我醒了。那神情一个比一个夸张,都跟看到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似的,唯有我那“母亲”是一脸的惊喜。
“快,快传太医,公主醒了,公主醒了…”最后不知道谁叫了一声,又一个太监躬身跑了出去。
太监刚出门槛,一个儒雅俊逸的男子似乎不敢置信的冲了进来,我能感觉到他似乎是很高兴我醒了过来。他轻轻走到我的近旁,温柔的看着我,笑了,笑得那么无邪,纯净,像春风一样,一下子就吹绿了我的心。
我正在揣测他与我的关系,宫女太监已跪地行礼齐声道:“参见六殿下”。哈哈,这下我可知道他是谁了,李霓裳的哥哥呗,应该还是排行第六。
谁知我一个激动,竟然脱口而出,“哥哥?”
要知道这种飘逸若仙的人物可是我从小到大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模样。
众人皆是一惊,也不知道是吃惊我一个哑巴能说话了还是吃惊我那声“哥哥”。
男子却还是温柔的笑着,点了点头,那感觉淡淡地,却很温暖,“醒了就好。”
我娘也从惊愕中镇静过来,却还是神情激动,“裳儿,你能说话了?”
我暗自叹息一声,古人还真是废话多,我不都已经开口说话了吗?
没办法,入乡随俗我还得全情配合,清了清嗓子,我转向身旁的美妇,哇,仔细看来,她还不是普通的漂亮,简直一个美若天仙的中年美人,虽然上了点年纪,现在又是一脸泪痕,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华贵气质。
顿了顿,我转动无辜的眼睛,以柔弱无比的声音问:“你是谁啊?”
哈哈,没想到李霓裳的音质这么好。
美妇一惊,“裳儿,你不认识娘了?”
“轰”又一颗原子弹爆炸,把所有人的眼睛都快炸爆出来了,就连宫女太监们都面面相觑。
失忆而已,没有这么难以接受吧!
“你是我娘?那我是谁?这里又是哪儿?”我继续扮无辜。
看着我娘他们的表情,我心里大呼畅快,面上却还装作柔弱无助,好像什么都不知道,“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娘惊喜的哽咽着,“没,没有,娘只是太高兴了,裳儿能醒过来就好,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我真是替我的表演天赋叫屈啊,居然就这么失去拿下个金马、金像影后奖杯的机会了。
看着满场为我动容的观众,其实主要是太监宫女,我心里高兴的直想敲锣打鼓。戏演到这份上也可以暂时谢幕了,我又看了眼床前温柔的哥哥,便假装虚弱昏睡过去了。
我睡足醒来时,早来了十几个太医候着,轮番替我号脉,望闻问切一应俱全,整整折腾了我好几个小时。
然后一致的结论是:天佑我赤唐,奇迹出现,九公主病体痊愈,然不知何故,九公主丧失记忆。
[第一卷满庭芳:第二章疑惑]
没几天工夫,我就成了宫里最忙的人。送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还个个皇亲国戚,这个叫三哥,那个叫二姐,一下子又是德妃、贤妃,诰命夫人…要是没有我娘在耳边提点,那些人我一个都叫不上来,谁晓得皇家有这么多三姑六婆的亲戚?
而且还都这么么么么热情,个个看我的眼神都像在鉴赏一件奇珍异宝似的,眼中烧着一团好奇的火,令人完全体会不到亲友间熟悉热络的自然亲切。
这几天,娘天天都来我的“景瑞宫”,既闲话家常,又向我讲解皇宫里的礼仪规矩、人情世故,赤唐国的国情民风乃至天下的诸多有趣事情,常常听得我不思吃饭睡觉。
这个娘,真是个温柔贤惠的好母亲,她与我妈完全是不同的两种类型,我妈一直是个高傲而倔强的女人,从不会委曲求全或向人示弱,更几乎让我相信她从没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而她恬静,淡雅,温和、博识…完全颠覆了我对古代宫闱女人的看法。
只是她望着我时的关怀眼神中仿佛还隐隐藏着些东西,却说不上究竟来是什么。而且她似乎并不怎么愿意说起李霓裳坠马之前是个怎样的人。
也许怕我知道自己以前是个傻女而感到自卑吧。她竟编出了一套令我乍舌的说辞,说李霓裳自幼聪明灵俐,勤奋好学,于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皆有涉猎,且颇有小成…
每每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就会洋溢着慈爱幸福的光,眼睛里满是骄傲,为自己女儿的出色感到的骄傲。这种骄傲相当真实,一点儿也不像是伪装出来的,可是,玄机不是说李霓裳自幼痴傻吗,又怎么可能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谁在说谎?可又为什么要说谎呢?
送走了娘,我坐在铜镜前冥思,有意无意的摸着头发,满脑子的问号。
我的近身婢女婵儿端着药碗进来道:“公主,药煎好了。”
我正想着问题,哪里有心思吃药,随意挥了挥手示意她放下。
“可是淑妃娘娘(李霓裳的娘)临走的时候吩咐奴婢要看着公主趁热喝。”我差点忘了,婵儿是我四个近身婢女中最死脑筋的一个,对我吃饭喝药之事都有一股执著到底的劲儿。我好几次筹划的“拒绝吃药事件”都在她的执著中宣告泡汤。
可是中药真的好苦啊!真怀念以前的日子,天大的病也只是吃一颗中药合成药丸,根本不知“苦”滋味。
捏着鼻子,我好不容易把一碗苦药喝完,婵儿这才满意的收起碗。
我问道:“婵儿,我以前是个怎样的人呢?”
婵儿愣了愣,“奴婢听说公主以前很有才情的…”
“听说?”我截断婵儿的话,“怎么是听说呢?”
“回公主,奴婢以前不是在‘景瑞宫’伺候公主的,是这次公主病好后才调来的。所以奴婢只是听说,公主是个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的才女。”婵儿的语气中分明有些躲闪的意味。
“那谁是以前伺候过我的?”
“回公主,现在‘景瑞宫’里执事的人都是公主坠马昏迷后从别的宫新调来的。以前的人都…都因为保护公主不力被陛下治了罪,流放边疆了。”
“所有的人都治了罪被流放了?”这种处罚也太过严重了吧。
“据奴婢所知,确实是所有的人都治了罪的。”
李霓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是痴傻还是聪明?若非痴傻,玄机为什么要这么说?若真痴傻,又为何宫内会盛传她颇具才情呢?
而且为什么出事之后,皇上会将景瑞宫里所有的宫女太监治罪,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保护不周?
算了,这个问题太过复杂,以后再想吧。倘若李霓裳真是个颇具才情的才女,对我而言可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那你知不知道在宫里我和谁关系比较好?”假如李霓裳在宫里有交心的朋友的话,那这个人应该会对她以前的情况比较清楚。
“回公主,奴婢不知。”但是婵儿飘忽不定的眼神却告诉我她定然知道些什么。
“真的不知?”我加重了语气,佯装发怒,“你是不是也想本公主治你的罪?”
婵儿吓得立马跪下,俯首道:“公主恕罪,奴婢是真的不知,因为公主以前并不常住在宫里,而是住在别苑,一年只回‘景瑞宫’一两次,往常也只有皇上与淑妃娘娘常去看公主。”
李霓裳这么奇怪?身为公主却不住在宫里,怪不得那些三姑六婆用看国宝的眼神看我呢,敢情有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李霓裳。
“是个什么别苑?”
“公主恕罪呀,这个奴婢是真的不知道了。”婵儿卷缩着颤巍巍的身子不敢抬头。
叹了口气,算了,估计这种事情,她一个小小的宫女也不可能知道太多。只是我对于以前的李霓裳却兴起了无比浓厚的兴趣。
我让婵儿出去,唤言儿进来,近身婢女言儿主要负责我的梳妆穿戴,没有她帮我,我肯定无法拆下头上的发髻。说实话,古人的头发虽然弄得很有艺术观赏性,可在生活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不便,怪不得再好看也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复古潮流中的一支呢。
轻抚垂下的青丝,我忽然想起了刚醒那天见到的那个“哥哥”,禁不住就嗤笑出声,那天我还真是糗大了。
我当时还奇怪呢,为何当我叫那个飘逸的男子“哥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吃惊不已的表情,还以为他们吃惊一个哑巴会说话了。原来问题的结症在于他根本不是我的哥哥,而是我的未婚夫——赤唐北方邻国“和国”的六皇子,水墨宇。
言儿很快就进来了。她的手很巧,往往是随意拨弄一下,我头上那看似繁杂无比的发髻就自然散开了。
想起水墨宇,我便提起了关于他的话题。
言儿似乎很崇拜水墨宇,神采飞扬,口沫横飞的描述着他,“六殿下待人温善谦和,文质彬彬,又满腹经纶,诗词曲画更是冠绝天下,无人能敌…”
“行了,行了,先替我把头发梳直了吧。”不适时制止,我怕“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就要出来了。不过自从得知水墨宇竟有如此出色后,身为他未婚妻的我心里也是大唱颂歌,只是可惜自从那天见过之后这么多天就再没见到他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我问言儿。
“他?公主是说谁呀?”
凭我这些天的观察,言儿什么都好,乖巧听话,可就是常常会犯迷糊。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的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满庭芳:第三章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我老爸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