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是个秘密。”
“秘密?你又有事瞒着我?”气结的声音。
“那又怎样?”秦羽悠狡黠地笑着。
“…”
小轿车向前飞驰着,抛洒下一路欢声笑语。车子上方,阳光正暖,晴光正好。
74 番外一秦宇轩篇(前篇)
相见时难别亦难(一)
“哥哥,哥哥,哥哥······”一声又一声凄婉的呼唤声萦绕于耳际,叫得痛彻心扉,绵长的尾音缠绕着我的心,绞紧。
黑暗中,一袭明黄色的锦裙飘过,裹着盈盈一握的纤腰佳人。
那张脸······
我的心蓦然绞痛,往前一扑,伸出双手,想拉住那个正向无底黑渊中坠落的影子。
手穿过那人的身子,带起了一缕轻风,空握住一片虚无。
明丽的女子无力地坠落,被一片黑暗吞没。
“哥哥,哥哥,哥哥······”哀鸣声响彻深渊,一声比一声微弱,最终只余下回音阵阵。
“羽悠!”我惊叫一声,声音有着自己也不愿承认的惊慌和情感,然后,惊醒。
睁开双眼,明亮的光线扑向我的眼睑,刺痛了我的眼。顿时,两行清泪滚滚而下。
我收回梦中徒伸的双手,从雕绘着精美花纹的床上起身。
梳洗过后,我站在铜镜前,端详着里面的倒影。
“他”穿着一袭月牙色的流云锦袍,长长的黑发只用一根银色丝带绑着,柔柔地垂到了腰间。如雪般白皙的脸上,雕琢着温柔秀雅的五官,看上去就像一个温雅俊秀的文人学士。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这是大多数人对我的评价。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君子,更不是玉。我只是一块沾满了污浊的顽石,用华美的外套遮盖了下面的丑陋。
我抚了抚跳动着生命的左胸,黯然微笑。它早已失去了原来热情的颜色,被罪恶染上了黑夜一般的颜色。我已失去了所有的蓬勃朝气,唯有它的跳动,给了我活人的气息。
我早已死去,余下的,只是填满了仇恨的行尸走肉。
“公子,轿子已备好了。”一个丫鬟朝我福了一礼,毕恭毕敬地说道。
低沉地笑了笑,我拂袖而去,走得很沉稳,也很急切。
她在冰冷的地底下已经躺了太久,而这一天,终于到来。
羽悠,请再等我一会儿,我将用仇人的鲜血来奠祭你的亡灵。然后,我会下去陪你,让你不再孤独。
相见时难别亦难(二)
初次看见羽悠时,她刚刚哇哇落地不久,躺在摇篮里,包在襁褓中的身子小小一团,只露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小脸,还有头上几根乱糟糟的乳毛。
“娘,妹妹长得好丑,和小猴子一样。”我好奇地看着这一个小小的生命,实在难以把她和妹妹之间画上等号。
“刚生出来的孩子都是这样的,长开了就漂亮了,轩儿小时候也长这模样。”娘听到我说的话,笑了,把我搂进怀里,“轩儿是哥哥了,以后要照顾好妹妹。”
“嗯,轩儿要做一个好哥哥!”年仅五岁的我仰着脖子笑着,许下了一生不变的誓言。
娘亲说的话是真的。过了一段时间,妹妹的皮肤变得粉嫩嫩的,看上去就像一个精雕细琢的粉团子。每次看到她时,我就想起了街上叫卖的诱人糕点,很想咬上一口。
我轻轻地用手指戳着她嫩滑的小脸,越戳越是起劲。她大概有些痛了,哇地一声哭了。我慌忙把手指伸到她的嘴边,她终于闭上了嘴,含住了我的手指,冲着我笑了。那一张天真稚嫩的笑脸,流露出无限的依赖和喜悦。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当她的哥哥也挺不错的。
爹娘给妹妹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秦羽悠,我喜欢叫她悠悠。
悠悠周岁的时候已经能摇摇摆摆地走路了,娇憨的模样看起来逗人得很。
抓周的时候,她满负爹娘的期望,绕过一大堆胭脂宝剑,跌跌撞撞地走到一张小小瑶琴旁,抱着它咯咯地笑着。
爹娘很欣慰地笑了,都说悠悠日后会是个大家闺秀。
可是,他们没看到,悠悠的小手又往地上一捞,抓住了一根雕着金凤凰的发簪。
小小的懵懂的我并不知道,这两件东西,预言了她的一生。
学会走路后,悠悠成为了我的小尾巴,天天跟在我身后,晃着张明亮纯粹的笑脸。我也很喜欢她,即使在后来有了私塾老师后,也让她在一旁旁听。
悠悠从小就很乖巧,从不哭闹,哪怕是摔了伤了,她也只是毫不在意地笑一笑,然后继续粘在我的身旁。
吃糕点的时候,她会开心地叫着“哥哥”和我共同分享;上课的时候,她静静地坐在一边玩着自己的手指等我放学;玩耍的时候,她总是牵着我的手,笑得两只眼睛眯成两弯月牙。
我看着她慢慢长大,从一个小小的婴孩长成了一个明眸善睐的女孩。看着悠悠纤长的身影,我心里总会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叹。
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身量已足的俊秀少年,懂得了四书五经,也懂得了军事谋略。
那一道岁月中渐渐成长的身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我放置在心中最深的角落。
悠悠很聪慧,无论是女红歌舞,还是琴棋书画,都或深或浅地涉猎过一些。其中,她最擅长的就是瑶琴。她的琴音很美,有缠绵悱恻的深情,有潇洒自在的悠然,有容纳一切的胸怀,意境十足,格外传神。
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才女,名声远近闻名。在众人眼中,她是一个温婉的深闺女子;但在我面前,她狡黠,她调皮,她机灵,只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为了爹娘的期望,她学会了一个大家闺秀的所有品德,唯有在我面前,她展现了真正的自我。
但是我知道,她长大了。
秦家虽大,却因文人不愿从商的傲气,而逐渐走向了衰落。外人眼中的名门大户,内里却已经空虚一片。甚至,有时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困境。
早慧的悠悠看出了家中窘境,千方百计地省钱。爱美的小姑娘放弃了美丽的衣服发簪,还在背地里靠卖绣品挣钱。为了卖给绣坊更多的绣品,她开始足不出户地在家中刺绣,连最爱的踏春都可以放弃。
我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秘密,并为此心疼不已。
我的悠悠实在太过乖巧懂事,让我所有的疼惜都只能深藏心底。
我不是一个好哥哥,虽然很疼爱她,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如此辛劳。她的好意,她的努力,不允许我从中作梗。而我,空有满腹诗书,却帮不上她半点忙。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感到万分沮丧。
然而,还不待我纠结于此,一场灾难从天而降,将我的幸福生生地阻断在记忆之中。
相见时难别亦难(三)
近三个月的滴雨未落造成了土地的大面积干旱,枯裂的土地上,连杂草都失了影子。
上天没有听到下界百姓虔诚的祈求,吝啬于将雨露抛洒于天际。饥荒,终于在人心惶惶中到来。
景城陷入了无尽的恐慌之中。哀鸿遍野一词,仍不足以描述万分之一那让人无望的景象。举目望去,到处都是衣衫褴褛苦苦乞食的流民;侧耳倾听,唯闻亲人失去的歇斯底里的哀嚎。
而这一切,仅仅只是开端。
骨子里满是浩然正气的秦家人,看不得满目的凄凉,自发地搭起了粥棚赈粮济灾起来。
然而,秦家微薄的积存经不起庞大的消耗,不到月余,就粮尽财空。我们以家底的告罄为代价,仅仅换得流民们多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却把自己赔了进去。
是的,失去了粮草的我们,也沦落为了流民。
这一切究竟值不值得?这个问题伴随着家人的一个个离去,在日后一直徘徊在我的脑海中。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当庞大的秦家只剩下寥寥几人时,自小就扎根于我心中的信念从根部动摇,支离破碎。
无法漠视他人悲惨遭遇的正气,让我们秦家付出了几乎是绝户了的惨痛代价。在流亡的路上,我就已经不是一块剔透的玉了,那上面,刻上了自私的裂痕。
我不知道的是,这条裂缝将会不断扩散,直至遍布整块玉玦。
而我更不知道的是,我手中牵着的悠悠,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并牢牢记在心里,比我记得更加深刻。
悠悠已经几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原本红润的脸,只剩下一层皮附着头骨,让人见之惊心,可我却连心疼的时间都没有,只顾着赶路,因为唯有到达一个没有被饥荒波及的城市,我们才能够得救。
在我们途经的路上,连一株草、一棵树都没有留下,唯余一片荒芜。所有能够饱腹的东西全部进了前行者的肚子里,干枯的土地上遍布着坑坑洞洞的痕迹,那是原本栽种在道路旁的树木和灌木扎根的居所。
在靠近目的地的路途中,爹娘先后撒手而去,留下最后的食物让我们撑到了城中。从那以后,他们的音容笑貌,只在梦中和记忆里回现。
干涸的眼窝里流不出一滴泪水,我和悠悠干嚎着用双手给爹娘挖了个坑埋在里面,干硬的沙土和满手的鲜血混在一起,结成了一层硬壳,包裹在我们的心上。
我带着悠悠,一步一挪地走进了县城,然后在城门口向着来路拜倒,直至晕倒在城门口。
后来,有个好心人将我们带回了他的家,把我们从阎王殿前拽回了人间。
他给我们好吃的,给我们好喝的,然而,那一双闪烁的眼睛里,却全是不堪入目的猥亵。
原来,他并非雪中送炭的好心人,而是打着不良企图的奸诈小人。他从我们凋零的面孔看出我们原本拥有上等的容貌,想要喂胖我们后,将我们分别卖入妓院和小倌馆中。
才出虎穴,又入狼窝。我握紧悠悠的手,却佯作不知,急迫地等待着身体的康复。
悠悠比我想象中更加聪明,她也看出了这个人的不怀好意,演的戏比我还要逼真。
我们的默契配合欺瞒过他的眼睛,让他误以为我们是没有见过人心险恶的羔羊。他终于松懈了对我们的看管。那天晚上,我和悠悠伺机爬上高高的围墙,翻出了禁锢着我们的庭院。
举目无亲,身无分文。接踵而来的问题将我的傲骨一分分磨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脱下了长袍,换上了店小二的粗布麻衣,弓着身子卑微地笑着为客官跑堂端茶。
悠悠很心疼我,但是为了生存,我们别无选择。但我没有想到,为了减轻我的负担,悠悠竟自甘堕落,成为一名地位低微的歌姬。
我的悠悠啊,她本该穿着最美丽的华裙,过着最舒适的生活,顶着才女的名气,用端丽的微笑迷倒众生,却为了我,自愿在肮脏的泥土里打滚。
我这个哥哥,当得十足窝囊!我狠狠地用拳头砸着墙,伤痕累累的拳头上血迹斑斑,却没有带给我半分痛楚。因为我的心,早已被痛楚掩埋!
悠悠活得很累。她的歌舞在乐坊里堪称第一,受到无数歌姬的愤恨和欺凌。她时常身上带伤,却从来没有对我抱怨过半分。所以我不知道,她的衣服下,竟是道道淤青的伤痕!
她的笑容,一天比一天灰暗,却在某一天后,亮如星辰。我知道,她已经被这个浊世打磨得失去了菱角,却在心中筑起了一道感情的高墙。她的笑容虽美,却再没了以往的单纯甜美。
我无力为她做些什么,只能在最寒冷的夜里,给予她温暖的怀抱。
悠悠为宜王的献舞,是我们命运里一次重大的转折。它为悠悠带来了一道温暖的曙光,却把我拉进了无边的黑暗。
75 秦宇轩篇(中篇)
相见时难别亦难(四)
“哥哥,宜王人真好呢!”
一日,悠悠回到我们那个小小的屋子时,一反寻常的开心。她捧着晕红的小脸,眼眸里荡漾着柔柔的眼波。
我的心顿时悬空。
悠悠的这种眼神我并不陌生,当我还是秦家少爷的时候,我曾从许多想要接近我的女子眼中见过。那是仰慕,还有一点点的憧憬。
我知道,悠悠对宜王燕晟有了好感。
少女情怀总是诗。在这青春懵懂、情感初开的岁月里,悠悠恰好碰上了宜王,并因他产生了悸动。
可是,这注定是一场无望的爱恋!宜王虽不受皇上喜爱,却也是流淌着皇家正统血脉的王爷。而悠悠,只是家破人亡的孤女,甚至只是地位卑贱的歌姬。他们的身份有如天壤之别,悠悠对他的感情必将迷失在镜花水月之中,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我决定,趁着悠悠还没有完全沉沦进那飘渺的情感时,将她拯救出来。
听悠悠说着宜王在她献舞时对她的种种好时,我犹豫着不知如何开口。虽然打定主意要帮悠悠打消这份她自己还未发现的情感,但满腹诗书的我竟然词穷。该怎么说,才能自然而然地打消她那份朦胧的情愫呢?
然而上天并不给我这次机会。它早已安排好命运的轨道,不允许我们脱离半分。
宜王看上了献舞的悠悠,派人来下聘礼,要纳悠悠为妾!
妾!
这个字扯痛了我的心。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妾的地位极其低下,甚至可以随意转赠他人!她们得时时看着丈夫的脸色行事,曲意奉承,以丈夫为天,还要忍受宜王妃子的排斥欺凌!得不到宠爱的妾,比之丫鬟尚且不如,即使在屋子的角落里死去,都不会有人注意!
妾!我捧在掌心上的悠悠,怎么可以为妾!
虽然知道宜王势大,我这个小人物的意见完全不放在他的眼里,悠悠最终还是会成为他的妾,但我仍然想做那不自量力挡车的螳螂。
我不许,可悠悠却应了。
她笑着对我说:“哥哥,你终于不用当小二了,悠悠看着心疼。”
只为了这个理由,她答应宜王为妾!
不是为了自己还未弄清的懵懂爱恋,不是为了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为了我这个没有用的哥哥!
这无力的感觉让我痛恨!
就在这一刻,我的心里,有一棵幼苗破土而出,疯狂抽芽长叶,紧紧地缠绕住我的心。它,叫做野心!
在叶芽生长的声音里,我知道,过去淡泊名利的我已经死亡,现在站着的,是一个渴望着权利的重生的我!
悠悠心疼地用手帕擦了擦我的脸:“哥哥,你别哭,悠悠这是要去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了呢!”
我这才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我的泪,已不受控制地溢出眼眶。
我抓住悠悠的手,强颜欢笑道:“悠悠,一切······小心!”
我知道我不用多说什么,因为悠悠是那么聪慧,不用人提醒,也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更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在成为歌姬的那段时间里,她已经被别人逼着长大了。
“无论什么时候,哥哥都站在你这边。受了什么委屈,不要自己憋着,要跟哥哥说,知道么?”我抚摸着她的头,痛苦如同一层层波浪,将我的心吞没。
彼时的我还不知道,那深切入骨的痛苦中,还掺夹着某种情绪。
“嗯,我会的!”悠悠朝我微笑,两只眼睛笑成了两弯月牙,就像小时候一样。
翌日,悠悠坐上了一顶精致的花轿,从宜王府的后门入了王府。这就是妾的待遇!
我目送着她消失在门口,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入肉里。
隔了两日,我被宜王收入府中,当了他的幕僚。
相见时难别亦难(五)
成为幕僚后,我的才能终于有了施展之地。但是,这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然而,在宜王府中,悠悠势弱,我唯有尽展才能得到宜王重用,才能帮助悠悠更好地立足于府中不受人欺负。
为此,我竭尽所能地像一只开屏孔雀一样,想要让宜王看到我的才华。
所幸我学的不仅仅只有四书五经,还有计策谋略。在我献上了几条有用的策略后,宜王对我嘉奖有加,并渐渐提拔了我。在幕僚中,我终于得到了一席之位。
虽然共处宜王府中,但我从未见过悠悠。王府中的女眷偏居一角,不允许任何男子擅入。唯有通过丫鬟们偶尔的闲谈,我才能知晓悠悠的处境。
她很受宠。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安心了不少。宜王的宠爱在身,别人再怎么嫉妒,也无法明目张胆地对付她。至于背后的暗箭,我相信悠悠会应对得很好。
我一直很相信她,一直。
我一面心酸一面欣慰地看着悠悠痛苦而又坚定地成长起来,就像凤凰涅槃般,焕发出更美丽的风采。
虽然逐渐被宜王重用,但是身为幕僚,我在各国和平相处之际却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
直到乱世降临。
乱世出英雄。这次战乱,给了我和身为武将的宜王一个绝妙的机会。宜王可因此拥兵,我可因此显赫!
宜王请缨出战,带着府里一干幕僚奔赴向命如草芥的沙场。
在出征前,我看到了悠悠。她流着泪和宜王作别,那梨花带雨的姿态看得我的心都痛了。
悠悠从小就是个坚强的孩子,我只有在那次饥荒亲人一个个离去时才看过她的眼泪。而如今,她依旧坚强,却学会了为了爱人的安危哭泣。
在宜王转身的刹那,我看见悠悠的目光转向了我。她的眼还泛着红,但是眼神却透着温暖的微笑和坚定的信任。
我微微笑了。这,才是我熟悉的悠悠。她担心我,却从不表现出来,只会用眼神告诉我:我相信你,所以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我回了悠悠一个自信的眼神,然后带着她的信任,来到了属于我的战场。
战场上,人命比蝼蚁强悍不了多少。无论是一支长箭,一把利剑,还是一根长矛,只要□心窝子里,就是一条人命。
我原以为,饥荒时见到的那一幕幕惨象已是人间地狱,但见识过沙场的腥风血雨后,我才知道,原来地狱长这般模样。
经过一场战役的洗礼后,残肢断臂遍布整个战场,满地的黄沙都成了猩红的血色,就像幽冥里开出的一片片曼珠沙华。那妖异的颜色,一入眼,就跟随在你的梦里,让你在梦中的血海中挣扎。
我果然适合当文人而非武将,稳在帐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才是适合我做的事。
我们这些幕僚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分析敌我情况、制定战略······我们绞尽脑汁,为宜王出谋划策。这是我们表现的最佳机会,没有人愿意错过。
战争持续了很久很久。在这一段时间里,我努力适应和了解了周围的环境,并因此制定了更加周全的计谋。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抚着自己的左胸微笑。看吧,我的心又狠了一分。现在看到有人死在面前,即使是朝夕相处的同伴,我也不会动容了呢。
那些在我的诡计下死去的敌人,用他们充满怨毒的血,染黑了我的心。
最后一场战役,结束得很快,悄无声息。
我军的一队士兵使了苦肉计,气息奄奄地混入了敌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在他们的伙食里下大量迷药。然后在敌军倒下后,里应外合,内外一起放一把大火,将整个森林化为灰烬。
陷入沉眠的敌军在睡梦中化作焦炭,在不知不觉中沉默着走向了死亡。仍残余的那些士兵,杀光我军的那些士兵后,也在火中活活烧死了。
一大片森林和敌军,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从这个世上消失。
这是我献的计策,连那些士兵也是我亲自挑选的。
当胜利的号角吹响时,我军没有任何人欢呼,唯有沉默在寂静中蔓延。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带上了无法消除的恐惧。
为了胜利,我不惜牺牲了自己的同伴,不惜让周围居住的人生活更加艰难——这片森林,是许多人生存的倚仗,它福泽了附近的百姓。
为了权,我如此狠得下心来。我想,或许我连人都不是了,至少人类还会有最起码的慈悲怜悯。而我,在别人身上,再也找不到这种感触。
宜王带着我们凯旋而归,受到皇帝的赞赏,手中握着的权利也大大增加。
宜王回了府,要嘉奖我这个功臣。
我垂首半晌,说:“宜王殿下,微臣只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羽悠成为您的侧妃?”
听完我的请求,宜王高深莫测地看了我一阵,摆了摆手让我出了书房。
第二天,悠悠被宜王扶为侧妃,我也成为了宜王的心腹,他的左臂右膀。
76 秦宇轩篇(后篇)
相见时难别亦难(六)
一次大胜无法阻止他国侵占我国领土的妄想,战火依旧连绵。
为了抵挡企图践踏我国疆土的铁蹄,宜王再次上了战场。
此番战役,宜王格外重视我的策略。他时常爽朗地笑着说:“宇轩,你真是我的智囊!”
我只是笑着,谦虚地说:“属下虽不才,但为主上分忧,是理所应当的。主上没有嫌弃属下的计谋,属下已不胜感激!”
宜王大笑。
宜王长得很俊朗,看起来像个没有城府的赤诚君子。但是,那仅仅只是看起来而已。他的心机城府,不知有多么深沉。
在看到我的一个个阴谋诡计后,他仍能大力提拔我,甚至把我当做心腹。光是这点,就值得我警惕了。
唯有毒蛇之王,才敢驱策像我这样的毒蛇。
战火延绵了几年,终于在各国国君谁也奈何不了谁的疲惫中停息。在这段时间里,我成为幕僚中的第一人,宜王跟前的红人。
成为宜王的心腹后,我开始接触宜王的地下势力。
宜王隐藏得太好,没有人察觉到他的暗中势力已向整个朝廷和江湖都伸出了分枝,不容小觑。他的野心,不言而喻。
就在战乱刚息的时候,京中传来消息:皇帝劳累过度,病倒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