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食地静妃,几天工夫,人消瘦地厉害。
顺治走到她床前,边上一脸憔悴的杜鹃轻轻唤道:“娘娘,娘娘您醒醒,您睁开眼睛看看,万岁爷看你来了…万岁爷真的看您来了…”
静妃眼睑微动,似乎在很辛苦的要睁开眼睛。
顺治摆了摆手,让所有人都退出去。
自个儿坐到床边,微微俯下身去,看着眼前虚弱至极的女人。
他是第一次看到她这样地一面,褪去了人前的张牙舞爪,不再那么高高在上浑身是刺,她也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被寂寞和孤独折磨地女人。
静妃费力的睁开眼睛,声音虚
福临,你真的那么恨我吗?恨的宁愿让我默默的死去
她用手撑着身体,极力想坐起身,一股不甘心示弱的心态让她突然生出一股力量。顺治稍微犹豫片刻,出手扶了她一把。
她闭上眼睛,轻轻喘息片刻,再睁开时,眼睛里有了些精神:“你和皇贵妃走到今天,经历地大小事,我都知道。宫里边对皇贵妃有种种非议,但是我佩服你的勇气,福临,我佩服你敢于争取幸福地勇气。这种勇气,你有,我也有!”
顺治走出那座静的仿佛没有一丝生气地院子,在院门口驻足,忍着回头的欲望。
脑海中一遍遍回想她地话——
“我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盛京,那时候你还是小孩子,没有同龄的玩伴,总抱怨没有人陪你玩。那时候你非常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玩的不知道多开心…我一直忘不了这些,后来知道我要成为表弟的新娘,我很高兴,我从小就知道要嫁给表弟…”
“如果你真的曾经觉得有愧于我,就让我回到草原上,我不需要你给我恢复皇后的待遇。”
“如果你还记得当初你受到的煎熬,如果你还能想起当初你为皇贵妃和你自己争取幸福的勇气,请你高抬贵手,放我走吧。”
“福临,你已经得到幸福了,请你,也允许我幸福,好吗?”
…
…
一辆马车,载走了一段纠缠了七年的过往。
那段过往里,有初闻消息的不豫,有激烈的抗争,有无可奈何的妥协,有数不清的气急败坏的争吵,有坚持废后心愿达成的舒畅,然后有了遗忘,有了歉疚,最后——
是放手!
他终于放手,放开这段纠缠,放她离开,也放彼此自由…
顺治站在山坡上,看着那个迤逦的队伍越走越远,向着离开京城的方向走,向着蒙古草原的方向走。
心里真是百味杂陈,有解脱,有黯然,有轻松,却也充斥着另一种说不出的莫名的伤感。
“陛下——”
陈旭日趋马向前,遥望着山下越行越远的队伍,心里边不觉得感伤,大大松了口气之余,留下的只有兴奋。
布日固德心愿得偿,对冒着风险支持并默默给予了帮助的自己非常感激。他承诺,会永远视他为最好的朋友,欢迎他随时去草原做客,并且郑重做出承诺:有朝一日,自己需要帮助时,他一定义不容辞…
人还未及走远,陈旭日已经在心里盘算起来:往后有时间,倒是得往草原上走走,游风赏景是其次,友情也需要时时联络…他们俩很快就会成婚吗?都不是小儿小女了,历尽挫折的经历会坚固他们的感情,也会让他们珍惜这段得来不易的感情。应该不会大操大办吧?静妃的身份到底不能公开,从此后她会隐姓埋名,重新开始,太过张扬,既有伤朝廷颜面,对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困扰…嗯,送他们什么样的新婚礼物好呢?既不落俗套,又不失珍贵,还能让他们觉得新奇喜欢…真好,北方草原上多了一个强而有力的盟友,往后倘使经营得方,必是一大臂助…
顺治收回远眺的眼神,眼角余光扫见身畔的陈旭日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忍不住侧头打量—真的是一副陷入思考的模样,若有所思中透着严肃,与他尚存稚气的脸孔,颇不相称,倒是像个十成十的大人。
“你在想什么?”
陈旭日在他叫第二声的时候,才回过神,挠挠脸腮。
心思回到跟前,瞬间转过许多个念头,暗暗提醒自己:不论如何,静妃是皇帝的后妃,后妃离开另嫁,而且是以这样一种莫名的方式,怎么样都不是一件可以被知道的事。事实上,目前为止,知道静妃离开的,知道今早上那辆从行宫里出来的马车上载着静妃的,只有皇帝,吴良辅和自己三个。
原本在静妃身边侍候的普通宫人,除了跟着主子一道往草原去的杜鹃和恩和,只怕都逃不过被秘密封口的命运…
心思电转,陈旭日脸上却及时浮上淡淡的微笑,“回皇上的话,刚刚想到了一些佛法教义。”
“嗯?佛法教义?”顺治一提缰绳,控制着马掉转方向,缓步慢行,“说来听听。”
“佛说人生是无常的,无我的,痛苦的。造成痛苦的根源,在于人自身的欲望和行为。要想摆脱这种痛苦,只有通过修悟,彻底转变自己世俗的欲望和认识,才能超出生死轮回的报应获得解脱…小臣的理解是,给别人自在,自己方能自在。人生天地间,阻碍有几多,自在就有几多,就好似人常说的,毒蛇出没处,其近必有解毒之草…想的又多又杂的,也没有正经的思路,陛下随便听听罢。”
顺治有些惊讶,也大感兴趣,问道:“你前边那段话,是佛宗的基本教义,难得你能说的头头是道。你也信佛?平时常看些佛经?”
“嗯,很有些兴趣。近来常常觉得,不论出家在家,都应该有兼承一颗修持之心,有一颗禅心…”陈旭日既是顺着顺治的兴趣说了些凑趣的话,也在其中加入一点个人的浅见,末了补充道:“其实,这都是因为以前那位老师傅的指引——”
两个人正说着话,吴良辅上前几步,指着远处往这边疾驰的人马道:“万岁爷,有人来了,您请看,好像…”太后亲自带人过来了。
孝庄冷着一张脸,连车驾都来及预备,骑在马上,匆匆率人赶来拦截。
顺治俟她驰到跟前处,才带马迎上去,道:“母后这是来接儿臣的?儿臣早起,突然起了兴致,出来吹吹风。有劳母后惦记了。”
孝庄连人带马冲上坡顶,胸脯起伏数次,才压下心底的波澜,肃声问道:“人呢?”
“人?什么人?”
“都这会儿了你还跟我这儿胡闹?”孝庄瞪了他一眼,真真是恨铁不成钢。她千想万想,怎么样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皇帝亲手放走了静妃,得着信以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胡闹!”气的她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低了嗓子怒斥道:“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顺治在马上恭敬的弯了弯身道:“儿臣知道,这事儿臣负全责,母后且请放宽心。”
“福临!”
…
…
顺治十五年九月十六日,议政王贝勒大臣等遵旨议定理藩院大辟条例。
其中规定:凡平人与蒙古王、贝勒福晋通奸者,福晋处斩,奸夫凌迟,其兄弟外绞;另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处斩:私掘蒙古贝子等坟墓、截杀来降人众之为首者、劫夺死罪人犯为首者、公行抢夺他人财物、临阵败走、与逃人通谋给马遣行、挟仇行害放火烧死人畜,故意杀人…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六章 红狐狸
月的北京,正是乍暖还寒时候。
一会儿寒流来袭,天气冷的要死,屋里得放火盆暖着。一会儿天气转好,不冷不热的凉爽天,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十月是打猎的好季节,过冬前的猎物最是肥美。南苑开始举行数次小规的狩猎活动。
骑射是满人立国之根本,他们将围猎活动作为军队训练的一种特别方式,从上到下,对狩猎俱是十分热衷。南苑位处京师,无论占地的规模,还是猎物的丰富,都无法与东北的围场相比较,但是做为小范围的跃马弯弓还是活动得开。
陈旭日是第一次参加,此时他骑马已然似模似样。
他于骑射一道上只能说初初入门,这有赖于两位好师傅的指导。布日固德已然离京远上,另一位少年师傅费扬古倒是策马跟在他身边。
草长树茂,周围时不时传来兴奋的呼声喊声,间杂着马匹的嘶鸣声,弓箭离弦的声音,猎物的奔跑声…听着就觉得十分带劲,恨不能立刻催马上前,参与其中,大展威风。
陈旭日情绪被带动起来了,却是很有自知之明,忍着没往前冲。他呀,马儿跑动时,腾出一只手来,稍微做些动作勉强倒也使得,谈到弯弓猎取奔跑中的活物,却是远远不及。
望望左右,别人已经分散着进入林中狩猎,不由得有些心急,催促道:“小师傅,不用在意我,我呀,就是凑个热闹,骑马在边上溜达溜达,就我现在这两手本事,离骑马打猎还差的远哪。你别管我了,快去显显真本事,我这还等着你多打点猎物回来,一道沾个光,混点好东西来吃。”
今日里参与狩猎的,大半是各家府里的少爷,以未成年十多岁的居多。
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最强。无不憋着劲想要射个大地野物。至不济。也些收获显摆一下本事。空手而回最是丢脸。
若论骑射地真本事。费扬古实是其中拔尖地。不过他没有丁点张扬之心。更无意逞能。闻言回头笑着道:“不急。时间足够充裕。咱们总不会落地两手空空。既然得你叫我一声小师傅。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呀。平时练箭。对着地是固定地子。这会儿才是动真格地。你别在一边只瞧着别人尽兴。自个儿动手射上几箭试试。我在一旁盯着。有些姿势也能趁机给你提点提点。”
陈旭日轻催马蹬。驭马向前小跑着跟上他。“那感情好。呵呵。我也正有些手痒。”
“刀箭无眼。注意着些。别被误伤…”
陈旭日嘴里答应着。分出一部分注意力控马。一边用眼睛往四下寻摸。开始寻找猎物。
草丛间偶尔跳起受惊地野兔。连蹦带跳一溜小跑找隐蔽地安全之地藏身。陈旭日数次举弓。都不得不遗憾地放下。不行。兔子跑地太快了。他又骑在马背上。很难找到准到。也试着射出了一箭。离目标太远。不是射兔子。根本就是吓兔子呢。
“开弓靠弦,虽有一定之规,同样因人而异。最要紧是根据自个儿的身体和使力习惯,找到最恰当地推弓勾弦之点…”
费扬古给他做示范,“你看,要这样做——”拉满弓,眼睛微微眯起,突然松弦,箭矢刺破空气,正正钉在一只灰色野兔的脖子上,力道不减,直把它钉到了地上去。
陈旭日受教,开始试着左一箭,右一箭的往外射,总不得目标,而费扬古那边,只偶尔动动手,就已经收获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心里渐渐也有些着急。
“哈哈,射中了!”
终于,有一箭射中了一只野兔子的屁股,许是力尽的关系,许是未中伤要害,野兔未能毙命,挣扎着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旭日当然不肯放弃好容易射中地猎物,策马跟着追下去。
“等等——”费扬古突然叫出声。
前面树丛中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
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遇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火狐狸也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地夹祅,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火狐狸也不比白狐狸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地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认不得。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地,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发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地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倒是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地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一些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两件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
”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一边犹不死心的往四下里张望。
眼角余光,突然瞅见一个火红的影子往这边跑来,“啊,火狐狸?”他有些惊喜的叫出声。果然是一只红色的狐狸,瞅见他们,拐了个弯,斜刺里插进去继续往前跑。
声音未落,费扬古已经一踢马腹,往那边追过去了。未几,从火狐狸跑过来的方向,传出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孩童颇清脆的声音叫道:“往那边去了,快追…”
费扬古取箭在手,马儿奔驰中,已经瞄准了猎物。陈旭日落后他一个马身,看得清楚,这回他极其认真,动作虽是从容流畅,可是弓满欲发的瞬间,那种含而不吐的压迫感,竟如洪流将泻泰岳立崩,能把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伺机良久,终于弦动。
当他被身后的马蹄声引得回头张望,再回过头来时,费扬古已经把猎物拾到手中,反复检视一番,脸上露出了十分的欢喜道:“狐皮没有受损。”
陈旭日接过手一瞧,果然好箭法,箭是从红狐狸的双眼间射入,只流出不多一点血渍,皮毛丝毫无损。
“喂,那是我的猎物——”
追过来的一行人中,一个十岁左右很是精神的少年有些不满的叫道:“我们找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只红狐狸,我答应要送给三阿哥…”
陈旭日轻声问费场古:“他是谁?”
“耿聚忠…”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七章 耿聚忠
聚忠不识陈旭日,与费扬古倒是见过几回。面对面脸上立时便收起不满之色,跳下马,似模似样的拱手揖了一礼。
费扬古一扯陈旭日,俩人也即翻身下马。
费扬古冷静下来,略微思忖,大概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毫不犹豫的递出红狐,语带歉意道:“真对不住了,刚才一直在找红狐,突然见到,一时手痒…”
耿聚忠却不伸手接,只伸长了脖子,略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已经毙命的猎物。尚且残留着一点稚气的脸上渐渐浮起惊讶的神色,拍手赞道:“好,好箭法,好准头!”他既黑且亮的眼睛眨了眨,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一路追着过来,有好几次出手的机会,都没下手…依我的本事,就是射中了,这块毛皮也给我毁了。”
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
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得好皮毛,多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身将门,如今勉强也算得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摇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得,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得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十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里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不爱出风头,却有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是手握重兵地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得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得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对他倒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红狐。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边的,又被邀来参与今日的狩猎,也当有些来头,好奇道:“这位是…”
费扬古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两下里见过礼。客气地寒暄几句。陈旭日就指着红狐问:“刚才好像听你说。这只狐狸要送给三阿哥?”
耿聚忠今年九岁。比他还小了一岁。这会儿亲眼见识了闻名已久地传说中地神奇少年。虽是极力压抑。仍时不时拿眼睛扫过来打量。闻言点点头。笑着道:“我跟三阿哥在一块读书。今儿得了圣喻特别恩准。可以来南苑参加狩猎。三阿哥却不能来。他有些闷闷地…我答应这次来一定好好表现。顺便给他猎只红色地狐狸拿回去做礼物…”
费扬古又把猎物送过来。坚持要他收下。“既是答应了三阿哥。这只狐狸也是你先发现地。我们不好贪功。快些拿着。待会儿回去。找个懂得处理毛皮地人帮着处理处理。这般红地没有杂色地狐狸毛皮不算常见。送给三阿哥。三阿哥肯定高兴。”
陈旭日看看费扬古。帮腔道:“是啊。往后天冷了。这狐狸毛正用得上。这是打猎得来地。也是朋友之间送地礼物。意义不是下边进贡上来地那些能比地。三阿哥必喜欢地紧。”
耿聚忠还是不肯收。连连摇手道:“是我自己本事不济。回去如实说就是。三阿哥根本也没指望我这回真地就能猎到一只红狐。他说我能不空手而回。他就替我高兴啦。往后有地是机会。哪天我真地靠自己地本事猎到红狐。再送给三阿哥也不迟。”
他笑声爽朗,听其言,观其行,为人也算一派落落大方,陈旭日对他初次见面的印象还不错。
“听起来,三阿哥和耿聚忠地交情很不错?”
两下里分手后,陈旭日问费扬古。一边在心里寻思:这是单纯的一块读书的友情,还是三阿哥有意为之?耿聚忠属于“三藩”的嫡系,个中真意,不免奈人寻味。
经过了四阿哥册立太子的风波,三阿哥毕竟是曾经被人抬到台面上,成为另一个立储的热门人选,又被认到坤宁宫孝惠皇后名下。现在陈旭日也摸不清,这会儿的少年玄~,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思,会不会甘心做一个与皇位无缘的皇子?旁人不晓得,他却是从曾经的历史上,做了六十一年皇
熙本人地性格推算,三阿哥似乎不像是个甘居人下有孝庄在一旁推波助澜,未必就不会生出别的心思来…
思量一遭,又觉得自己有些草木皆兵了。不管怎么说,历史已经改变了,三阿哥这会儿还只是个五岁的孩子,一个五岁的孩子,再怎么样,也致生许多带着算计地心思,那样岂不是多智近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