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好多年 作者:林栀蓝
ISBN:978-7-5570-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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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得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头。
在写《听说》以前,我已经写了很多个短篇。
记得这两天,有姑娘看过这本书,给我发来的消息里说,她看过的一句话,想要送给我。
“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又心有不甘的林栀蓝。
这些年来,我陆陆续续写过的故事里,有很多个,男主都有顾潮生的影子。
而事实也证明,读者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总是我写他写得最用力的那几个。
用力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是我写《听说》时几次三番差点就进行不下去,每次我写到痛苦得连自己都不忍回顾的片段,我不愿意继续这种把自己的回忆撕裂,并狠狠撒一把盐的过程。
我想过要放弃的。
但我跟自己说,如果不写,如果不说,可能我这五年空白时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远,永远都再没机会让他感同身受了。
毕竟,他不会坐下认认真真地听我哭,看我笑,更不会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跟他诉苦,对他解释。
解释什么呢?
五年前,无论我是害怕再爱他也好,还是真的想从此与他死生不复相见也好。毕竟,是我状似决绝地选择了离场。
用力的感觉,就是对回忆的殊死搏斗,与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与耗费余生的激烈对峙。
去年年底,我终于做到了。我曾对自己承诺,要在《听说》写完后,贪婪地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晚上了。
北京街头的风呼啸地吹,南方长大的我,从来都没有吹过那么冷的风。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过是想要拦一辆,能够载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车。
我想躲起来大哭一场。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怎样荒凉的地方啊。
在冷风里吹足五十分钟,用叫车软件好容易有师傅接了单,可当他问我在哪里等的时候,我四处张望,只看到22点的北京漆黑一望无际的夜,街道两旁被风一吹就拼命往下哗啦啦掉叶子的树。
空旷的夜,竟然,连妄图找到一个稍微明显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张张嘴,只得尴尬地说: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师傅无奈地说: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您另外再叫别的车载您吧?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捂着脸,穿着为了去见他而特地新买的一双细跟的单鞋,觉得自己在零下两摄氏度的气温里冻得浑身发颤。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裂生生地钝痛。
大悲无言,大笑无声。那一刻,我连哭都哭不出来。
五十分钟以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亮着“空车”招牌的出租车。
将自己塞进后座的那一刻,我颤抖着手,给闺蜜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我揉了揉冰凉冰凉的我的左脸,终于落下仓皇的泪。
我是从没见过火光的飞蛾,想朝你的方向飞,即使明知要坠毁。
坠落的时刻,我看见漫天星光,和从前你眼里的晶亮,一模一样。
回来后不久,我写了《听说》的番外。
当时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经被提上日程,而《听说》已经进入最后的出版流程。我便选择把这个番外,收录在这本书中。
我写过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恋。
就像有懂爱的人,曾为心爱之人长途跋涉,翻越山川,淌过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过的,这个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蓝的天空。
他们将其称之为,我想你时的天空。
我写的故事,也是一样。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也许有天,你会恰好读到。
也许终其一生,你也无缘参与其中。
还记得这五年空白的时光中,我常常会做的那场梦吗?
梦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电话都是我始终拨不通的一串号码。
她们说,这个梦好恐怖。
因为现实里到不了的地方,连梦里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还是跑得和以前一样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经不再有机会,像好多年前那样,能够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时光,与无言将你搁置左心房的那段岁月,在这本单薄的淡蓝色情书中,为你,双手奉上。
不为你的殷切目光,不为你的回首张望。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
【贪恋】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
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
再见
——陈奕迅《明年今日》
也许他们根本就一样,只有避开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强鼓起勇气。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阿宝回长沙时,第一个去找了傅湘。两个人在步行街逛到晚上十点半,星城的夜市很热闹。
许长歌说过,他就喜欢和某某来夜市瞎逛。阿宝说着说着八卦,冷不丁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你至于吗,许长歌人家有女朋友,你怎么还惦记着不放啊?傅湘抱怨道。
阿宝咂咂嘴,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自己没戏。我这不是已经铆足了劲跟别的男生暧昧来暧昧去了吗?我就想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阿宝噘着嘴,头却耷拉着,好让我自己死心得再彻底一点儿。
行,那我给你问问。傅湘说完立刻掏出手机打给许长歌,那边也不知许长歌说了什么,傅湘爽快地就挂断了。阿宝疑惑地看着她,她笑了,说,许长歌马上到,他就在附近。
阿宝没想到真的有这么巧,真的能这么快就见到他。她曾设想过千遍万遍许长歌大步大步朝她跑来的情形,只可惜她也清楚,他永远都不会像她憧憬的那样,冲过来给她一个熊抱。就像现在这样,他大步流星来到她面前,狠狠拍拍她的肩,义气地招呼她,什么时候到的啊,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走,吃寿司去怎么样。
他还记得她爱吃寿司,不过也对,阿宝又何尝不记得许长歌的喜好呢,他从来不吃芹菜,不碰香菜,爱吃馄饨,胃不好需要经常喝酸奶。
阿宝笑起来,拉着许长歌往前走,边走还不忘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啊?
你问某某啊。傅湘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好送她上车,你说巧不巧。哈哈哈。
许长歌笑得真开心,柔情蜜意都写在脸上了。阿宝却鼻子一酸,她别过头假装去看傅湘,眼眶一下就红了。
阿宝跟许长歌认识很多年了,到底多少年她自己都记不清。反正从阿宝丁点儿大的时候开始,上学放学就总有许长歌跟着。只不过那些年的阿宝还没开窍,所以即使身边有这么个多少妹子虎视眈眈的少年,她都没发觉。
直到前年夏天,许长歌拉她去吃馄饨,吃到一半他接了个电话,然后火急火燎地丢下阿宝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和桌上剩下的半碗馄饨,才忽然察觉少年有了在乎的人,自己已然退居二线。
要是换在从前,许长歌是多体贴的人啊,怎么可能为了别的姑娘的一通电话,就让他的好妹子大晚上的一个人摸黑回家。
但这个时候才后悔,显然已经迟了点儿。
那天许长歌走后不久,阿宝收到一条短信。他跟她说,你赶紧回家,天太晚了。
阿宝习惯性地追问他,你干吗呢?
跟你未来嫂子约会呢,人家好不容易才答应跟我,回去我领你吃糖。许长歌还在短信末尾发了一个嘚瑟的笑脸。
这时,街边的小铺子里正巧在放一首歌。没头没尾的,阿宝听清了其中一句:“就算不甘心输给你/都不得不下台/他喜欢的是你…”
说不上来是突然醒悟,还是心生嫉妒。反正她一下子被戳中泪点,埋头到臂弯里就开始哭。
明明是她相识十几年的少年,为什么一下子成了跟别人牵手的少年。从今往后,她就不能再死皮赖脸地缠着他一块儿玩,更不能不识趣地霸占他一天又一天。
她最恨的是,许长歌竟然没跟她提过自己心有所属的事情,就这么让她还没开始比赛,已输得没了边。
那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三,许长歌上课的时候给阿宝传字条,让她放学等他一起走。
你今晚没约?阿宝回道。
对啊,晚上我们去吃火锅吧,我好久没吃火锅了。
可是我有约啊。那是阿宝第一次拒绝许长歌。
从前…太多个从前里,许长歌都是阿宝最好的死党加闺密,因为也没有什么更黏的朋友,所以许长歌去哪里,吃什么,玩什么,买什么,逛哪条街,看什么电影,差不多都是由阿宝作陪。许长歌好像也懒得再交一个同性朋友似的,什么都叫阿宝一道。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
连许长歌都感觉到了吧。
就像他几次三番为了他的某某拒绝阿宝那样,他也得到了第一张写着“NO”的字条。他忍不住好奇阿宝是要去赴谁的约,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干脆给某某发了个短信,晚上我送你去补习班吧,反正我也没事。
放学铃一响,阿宝就拎着一早收拾好的书包,头一个冲出了教室。她要给许长歌一个“我很忙”的假象,虽然是假的,她也要演得逼真些。
阿宝在学校门口等到了比她高一届的学长。学长约她好几次了,但不开窍的阿宝实在对各种男生的约没什么兴趣…直到,她感觉自己的心偏向许长歌了的那一天。
每天跟许长歌腻在一起也不是办法,他都有女朋友了,自己总不能巴望着去当第三者吧。
还是找个替补队员转移一下注意力,搞不好哪天就被转正了呢。阿宝这么想着,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有点儿酸溜溜。
学长说我们先去吃东西,阿宝问他吃什么,学长问你喜欢吃什么,阿宝突然就不吭声了。学长凑过来写满了好脾气的脸问她怎么了,阿宝突然恶作剧一般大声吼他,你神经病!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你喜欢我。
学长被她训斥得一脸委屈,阿宝忽然小声说,我们去吃隔壁街的牛肉面。
牛肉面她和许长歌一起吃过几百次了,许长歌不爱吃饭,就喜欢各种小吃和零食。每次早上起得早,许长歌就会先点一碗牛肉面,边吃边等阿宝下楼。那样的场景再简单不过,却是最令阿宝心动的。她每次看到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就好像他永远都会在那里,永远不会离开一样。
老板远远地看见阿宝就招呼她说今天怎么晚上也来了。阿宝说是啊,早上都吃不上了,起得太晚。
她没好意思说其实是许长歌都好多天没等过她了。
学长吃得很开心,边吃边问她等下去哪里。她看看表,说,要不我们去看电影。学长更开心了,连连点头说好啊,碗里的牛肉面被他吸溜得飞快。
那天放的是《风声》,阿宝看得很认真,开场时还吃得开心的爆米花慢慢地都开始无法下咽了。剧情太环环相扣,阿宝屏住呼吸想看看周迅到底是不是“老鬼”,却发现学长的脸越凑越近,快要贴到她的脸上来。
她惊讶地一扭头,学长的嘴巴就对上了她的。她下意识地往后闪避,却被学长狠狠扣住了肩。这一刻她再也忍不住那种没得半点儿甜蜜、反倒胃气上涌的感觉,她使劲咬了一口学长的嘴唇,然后趁他吃痛的机会,噌地向外跑去。
电影还没有看完,但她再也没心思顾及剧情的后续,她满脑子都是一个念头,她的初吻没有了。本来她还想把这个留给许长歌呢,竟然被那个浑蛋学长半天不到就给抢去了。
虽然,虽然许长歌搞不好根本不稀罕。
但是他怎么能这样啊。阿宝心里难过却又觉得是自找的,活该透了。她咬着牙,跟自己说绝对不能为这个浑蛋哭。
从那之后,学长再没得到过接近阿宝的机会,他写来的各种信也被阿宝一一退回了。直到七夕情人节,当天傍晚放学后,阿宝收到他托人送来的花,刚准备下楼就看到对面楼的灯突然全黑了,三秒后又一起亮了。亮起来的几十盏灯刚好拼成她的名字。
学长笔直地站在楼下,喊着她的名字。旁边还有一群起哄的人。阿宝简直怀疑自己看错了,那一群人里怎么会有许长歌?!
她揉揉眼睛,悲哀地确定真的是许长歌。他没有去赴某某的约会,却站在这里,替别人加油打气。阿宝气鼓鼓地冲下楼,拉着许长歌的胳膊质问他,你干吗?
你说呢?许长歌笑嘻嘻的。
你浑蛋!!阿宝话一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但话已经说了也收不回来。她只好继续装得理直气壮,你知道我喜不喜欢他啊你就来帮倒忙,你给我赶紧走,走走走!
我这不是准备喊你去吃上回没吃成的火锅嘛,听大家说有人要跟你告白,我就来凑个热闹。许长歌说,你不喜欢,拒绝不就完了,走,火锅!
阿宝望着许长歌调皮的小眼神,一下就被逗乐了。她喜滋滋地想着,又可以像往年一样,就连情人节也能跟许长歌气势汹汹地去轧马路。
单身多好啊,要是许长歌也能一直单身就好了。阿宝想,她觉得自己又犯病了。
你们家某某呢?火锅城里,许长歌正对着菜单一个个地打钩,就听阿宝冷不丁地问道。
她有事,不能陪我过了。许长歌说,哎,鱼丸我点了3份,土豆4份,够吧?
嗯…阿宝迷迷糊糊地应着,这才明白,自己果然又是替补,还是替补,只能是替补。她又想起那首歌了,那首催人泪下的悲伤的歌。
“为何力求完美/仍然被人嫌弃/即使花过无穷力气/但你挥挥手不必喘气/就已得到他/没半点儿反击余地…”
阿宝一点儿都不想做什么替补,她想光明正大地和许长歌一块儿过情人节,想厚着脸皮跟他要一朵玫瑰花,然后把准备好要送他的巧克力从背包里掏出来递给他,和他一人咬一口。但这些什么时候能轮到她。
上菜了,许长歌拿筷子敲了一下她的头,让她把胳膊拿开好放盘子。随后问道,你什么时候勾搭的学长啊?
神经病!阿宝白他一眼。
不喜欢?那你喜欢什么样的?这个时候的许长歌,表情真的很三八。
阿宝想了想,冲他笑着说,要不你帮我介绍?
好好好,我兄弟一直对你印象不错,你也知道,要不你考虑一下他。许长歌忽然提议。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兄弟这个词阿宝觉得特别好笑,禁不住嘲讽了一句,他还没我们熟,也算兄弟?
许长歌讨好地嬉皮笑脸,那肯定啊,谁能跟你比。
这轻飘飘的一句,却似一记猛拳,准确无误地击中阿宝的胸口,令她感到无比钝痛。什么兄弟,谁要做你兄弟。我倒是想跟你在一起,可惜你又不愿意。
后来阿宝根本没有劳驾许长歌的意思,单枪匹马就搞定了许长歌口中所谓的好兄弟。
男生是白羊座的,人很热情,阿宝拉他一起去打篮球,她一开始还装得像模像样,到真正投篮就一个都不准了。似是预料之中的,他笑得很阳光,说,来,我教你。
阿宝跟他一来二去,很快就混得烂熟。每天放学他们都会在一块儿打打篮球。很久后阿宝看过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她记得特别清楚,意思是说,如果你很想很想接近一个人,你肯定能有办法做到。
阿宝觉得说得真对。
可是她又不明白了,为什么她已经和许长歌那么接近,却又迟迟无法再进一步。后来傅湘点评这一段的时候说,那还不简单,你跟许长歌之间,你连一点儿自信都没有,别说还想耍点儿小心机征服他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
可是许长歌不是说过吗,他喜欢没心机的女孩子。
阿宝跟篮球兄打了半个月篮球,对方终于在篮球场中间给她用蜡烛摆了一颗心。她大晚上接到短信赴约时心里就隐约有准备了,但是来到现场还是忍不住惊讶一番。说起来,这和学长的点灯告白法也太异曲同工了。难道她阿宝就不值得一点儿新鲜的玩意儿?
这次竟然又有许长歌的份儿,蜡烛是他批来的。于是他理所应当地站在一旁,笑吟吟地观望着这一切。
白羊座的男生就是这样,你只能等他自己送上门,如果你先开口,他保准对你就没兴趣了。这一点是傅湘传授她的星座秘籍第六条。
阿宝俯下身,在一群还在看热闹的同学面前一个一个地吹熄了蜡烛。她最后被推推搡搡地离开了球场,身边的男主角拉着她的手,她第一次和男生牵手,可惜啊,又不是他。
但不管怎么说,篮球男都成了阿宝的正牌男友,从此她每天早上起床都会收到morning call,出门的时候会发现有人等在楼下,中饭时间有人督促自己去饭堂,放学以后也有人送她回家了。
从前许长歌的位置,忽然就有人来顶替了。她虽然觉得总归有些不一样,但到底还是很久都没有去找许长歌了。
许长歌也似乎很有默契,没有找她。
只有在周末篮球男没有主动出现时,她很想去逛街买衣服,翻开电话簿,想打给许长歌,但是每次刚拨过去,又主动挂断了。
一个人去也没什么吧,她这么想着,就自己拎着包出门了。
在文庙坪卖糖油粑粑的那个摊位前,她正排队,被人拍了一下。她扭头看,竟然是许长歌的大脸。
你怎么在这儿?她眼中的惊喜统统表露无遗。
本来想喊你一起,但…许长歌吞吞吐吐,但言下之意阿宝还是听懂了。和她的顾忌显然一样。
那你买什么了吗?阿宝说着下意识地要去检查许长歌手中的购物袋。他也就随意地递给她,有啊,上次你说没抢到的限量版挂历我也看见了,顺便捎给你。
这你都记得!阿宝惊喜地接过来,这一刻她多想什么都不管,就干脆跟他告白算了。她看着许长歌温柔微笑的样子,几乎都要脱口而出。
可是下一秒她就想到还有个某某。
还有个恐怕和她一样认真喜欢着许长歌的女生,她不能这么卑劣,不顾别人的心意。何况,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轮到阿宝,有像今天这样的偶遇,还有许长歌刚才同样惊喜的神情,她已经觉得有点儿眩晕。
跟篮球男在一起的第五个周末,阿宝跟他约好晚上去寿司店。他迟到了几分钟,来的时候气喘吁吁。
出门的时候正好来了个送快递的,就晚了一步。他解释说。
什么快递啊?阿宝随口问道。
是一个朋友送的一件T恤。篮球男指了指自己的背包说,图案是自己画的。
他口气看似随意,但阿宝大概太理智,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男生还是女生送你的啊?阿宝边点单边问。
篮球男没说话,阿宝立时因为他遮遮掩掩的态度强势了三分,她伸手说,给我看看。
他还是没吭声,阿宝就自己把包拎了过来,打开,果然是件T恤,上面一只飞鸟的图案,挺好看的,很简单的款。
没什么好看的。篮球男说着想要收起来,点东西吃啊,你饿了吧。
阿宝盯着他看,看了好一会儿,忽然笑了。她说,T恤大小挺合适的吧?
怎么了?他疑惑得很。
没怎么,你自己吃吧。阿宝说完利索地起身,看也没看被她丢下的男主角一眼,就出了寿司店。在街角,她找了家牛肉面摊,点了一碗,坐下,大口大口吃起来。
这期间她收到了很多很多的短信。
有篮球男发来的。
你怎么了,真的没什么,你别乱想啊。
你不相信我吗?
你接电话啊,我跟你解释。
真的没什么,就是一件衣服,你想到哪里去了。
你接电话行吗?不管有什么误会我们都应该一起解决不是吗?
还有许长歌发来的。
你和他怎么了?
别瞎想,快给他回个电话。
他很着急,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了。
你别闹了。
最后四个字尖锐得像一把刀。阿宝赌气地把手机关了。不管是谁的短信,就算是许长歌,现在也站在男主角的那一方。自己从头到尾都是错的,喜欢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是错的,和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更是错。
但天知道,她也不想这样。她分明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可是为什么连说都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别人捷足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