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忽然敲门进了屋子,说:“肖姑娘,莫夫人,白主子叫你们过去呢!”
于是尘欢第一次如此感谢品茗的插嘴。
尘欢望着肖东喜和莫殇然携肩离开的背影,终于感觉可以放松下来。
——幸而,他此时还不知道白梅找莫殇然很肖东喜要说什么,否则,他心底崩得死死的那点心思,说不准真的会崩溃。
这一日,晚饭时,莫殇然没有回来。
熄灯时,品茗传话说莫殇然在白侯那里议事,很晚才回,要尘欢早些休息莫等。
第二日天明,尘欢睁眼时,床上另一半位置却依旧空着,冰冰冷冷地。
莫殇然一夜未归。
直到午饭用过了,才摇摇晃晃回来,她开口第一句就让尘欢的心拧在了一起一般地疼。
莫殇然也许是倦得厉害,一张脸拉得老长,冷着面孔说:“阿欢,收拾下东西吧,这边你住着还是不大合适,晚些你和肖东喜一起上路,她送你去凉城。”
凉城,离现下住着的京城,有七天的路程。快马加鞭,换马不换人的那种七天。对于尘欢来说,几乎就是远在天边。
尘欢问:“你也一起吗?”
莫殇然说:“不,我这几个月都得留在这边。”
尘欢又问:“还会接我回来吗?”
莫殇然却笑了:“接你回来做什么?”
居然是这样的笑,眼中依旧带着些宠溺和笑意的笑。
尘欢垂下眼帘,点点头。
他没有问他的另一个问题——所以,莫你送我走,是不是不要我了呢?
他没有问,他觉得自己不会喜欢莫殇然的答案的。
他不问,莫殇然自然也就不再解释,只吆喝着品茗去收拾行装,自己一头栽到了床上迷糊起来。
她几晚不曾踏实睡过,确实是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某层的第十六楼的童鞋…乃有点坏哦…别以为鱼不知道亲就素催更楼的楼主哦…
抱歉这几天在准备控制论的考试,于是就丢三落四昨天忘记发了…
我今天努力试试可不可能再码一章,不保证——要是凌晨还没更就说明我复习控制论走火入魔,的确不更了
21
21、粗心(上) ...
时间也过得很慢,慢的让人焦急。
十几驾马车,几十匹马,算得上是一个车队了。
尘欢站在白府门前,看着品茗忙。
品茗正招呼人把一包包一箱箱的衣物堆到车队最后专门用来运东西的车上,他也要跟着尘欢去的,另外还有两个护院也要一起。
余下的车里,则还有十几个白梅之前收养的,无家可归的孤儿。当年白梅在自己封地内下了法令,收养无家可归的孩子,或者照管老无所靠的年迈者,都是有银子可以找衙门领了做补贴的。但总还是有那么些的孤儿,依旧游荡在外,被白梅寻了些周正机灵地,都收到了府里一并教养。
百十来个孩子,这十几个是最大的。如今正挤在车上,兴致冲冲唧唧喳喳。白梅说,孩子们大了,要肖东喜顺带带出去,历练历练。
最大的一驾马车却还是空的,拉车的马打着响鼻,蹄子踢着地,厚重的车帘却安静地垂着。
肖东喜翻身上马,笑笑,说:“姐夫,咱该走了!”
尘欢点点头。
于是那看上去很厚重的车帘被掀起,内里还衬着一层软纱,软纱挽起,露出里面的厚毯软靠塌,另有香炉一盏,点心一碟,书册三两本。灯架上,用以照明的,竟是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低调而奢华到极致。
正是给尘欢准备的。
白府正君苏彦,总是把一切安排得无可挑剔。此时他微微笑着,递给尘欢一个檀香木匣,叮嘱他好生照顾自己。
叮嘱过后,又祝一路顺风。
匣子中。五十两一张,一共是一百张的银票,都崭新硬挺,整整齐齐地叠着。
尘欢有些局促地点点头,行礼谢过,上了车。
莫殇然居然一直没有来送,而尘欢居然也没有开口询问。
尘欢安静而顺从,一切的嘈杂,在他眼中却如默剧。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不再说苏彦去送肖东喜一行人,只说此时白梅独自个儿在书房看书。
难道得空看些闲书,白梅正看到兴起,却忽然见到莫殇然推门而入,很是吃了一惊。
她不解,算算时间,尘欢应该正要离开,去送行的不少,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分别,怎么莫殇然倒会没在那边陪着?
莫殇然却抿着唇并不多话,独自在书架中抽了一本书,也找了个好位子坐下来慢慢看。
“怎么不去送送他?”直到晚些时候,苏彦终于忙完进门,见了莫殇然,忍不住问了出来。
莫殇然望望屋顶,又瞅瞅地,闷回答:“越送越舍不得,再说不过是三四个月,有什么好送的!”
苏彦摇摇头,叹:“听说你没和他解释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怕他多心…”
“怎么可能!”莫殇然却居然用着一种看傻瓜一般的目光看着苏彦,说:“这有啥好多心的?阿欢又不傻,最体贴最善解人意的,又很会照顾人,照顾自己就更不在话下了,根本不需要担心嘛!”
“…担心他还不如担心你们给我找麻烦!”
苏彦默然,白梅摇头。
都说傻瓜总是比较喜感的,因为他们总是搞不清——究竟谁才是傻瓜啊喂!
可怜莫殇然单单记住了尘欢喜人的顺从的贴心,却偏生粗心大意地忘记了这之后藏着的敏感和脆弱,现下还自以为是,觉得尘欢应该会为离开了这个闷人的大宅子暗自开心才对。
她甚至很无辜而不耐烦地催促白梅:“干嘛这么看我?不是要说过几天就要入朝晋见的,胡人使者的事情吗?”
莫殇然忙着把殇花楼报上来的,胡人的消息,一一默写下来告诉白梅。在白梅思索的时候,莫殇然却走了神。
再过三个月,最多三个月——莫殇然暗自对自己说,她一定就要推了所有烦心的事情,离了这全是是非的也去凉城找阿欢继续过日子。
大小事情,最近断断续续都一一托付给了白梅,白梅也已经基本习惯上手了,还曾答应,再过三两月,就放莫殇然好好休息。
听说苏彦的弟弟也在那边,学着自家哥哥做生意,钱也赚了不少。不知到时候托人在那边买块地,拉着阿欢一起种田会不会是个好主意——莫殇然琢磨着,她很期待那种一人相伴,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平和的种田生活。
虽然没种活过东西,必然是不大会种的,可哪怕草盛豆苗稀呢,也胜在太平。
最好再抽空造两个小人,一男一女,像白家的太平长生一对娃娃般——不,要比那俩皮猴更乖巧可爱粉雕玉琢,才好。
莫殇然想着想着,竟就那么笑了出来。
白梅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读着莫殇然眷写给她的文字,她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风雨满楼,往往是在人毫无防备的时候到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字数有多少,下章会有点多… 没办法,分不开了
PS:话说是谁答应等我写到二十章时送长评来着?
PS又PS:有懂计算机的朋友,有办法解决下某鱼的笔记本键盘有些不好用,一些键按不出来了,有些字要用软键盘鼠标点着打这一痛苦的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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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粗心(下) ...
尘欢是沉默而温顺的。
不会抱怨餐饮住宿,也不会抱怨路上颠簸。
十几日的车程,倒也太平。
可尘欢越是乖顺,肖东喜就越是不安。
肖东喜概念中的姐夫这一存在,应该是泼辣的,厉害的,可以开朗热情,也可以是冰冷疏离骄傲的,甚至可以挑剔可以有脾气,但绝对不会是寡言沉闷的。她实在是不习惯尘欢这样子的男人,不习惯到心底其实都在怀疑尘欢是不是不正常。
尘欢必然是很正常的。且不说他心底原本就不安,又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这女尊男卑的世界,又能指望一个男人有怎样刚强的性子?
要怪只乖肖东喜见识浅,最熟悉的男人只有三个。
头一个,男扮女装的皇帝安平炎轩,除了在白梅面前时,其它时候安平炎轩就是一个标准的贵妇人,除了尊贵雍华,帝王气势这八个字,再用不得其它辞藻描述。
第二个,是白梅的挂名正君苏彦,一个生意好手,当初以男子之身挤名富商榜首,做事圆滑玲珑,可越捉不到破绽,其实越让人心惊。
至于第三个人,则是这次肖东喜要送尘欢去投奔的,苏彦的弟弟苏昱。
苏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传说当初苏彦未婚先孕,本是大耻,偏这孩子胆大,众目睽睽之下拽住了白梅的衣领,一阵怒斥,义正言辞愣是逼得权倾朝野的白侯娶了他的哥哥做了正夫。
又传说,后来苏彦为他说了人家,他居然因为对方只和同僚去了次窑子,便亲自登门,将对方一个权贵之女从头到脚贬得一文不值,气得那家家主几乎吐血,婚约也就就此解除。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
苏昱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他说:“我不要嫁人,我有钱有貌也有才,哪里不如女子?我要是成亲,需得对方入赘嫁我!”
就这样,苏昱如今年近二十,却依旧未嫁。
自然也是无人敢娶的,谁愿意在明知找不到便宜的情况下,上面讨臊呢?
换言之,肖东喜熟悉的第三个男人,其实是一个老处男。
在另一个世界,有一句人人都赞同的话。
据说这句话是这样的:因为欲求不满,老处女都是有些变态的。
据说,根据上面那个发生在男尊女卑世界里的据说,女尊男卑世界有一个推论,也是成立的。
这个推论是——苏昱也是外表平静,心理变态的。
不信?
这一点,由苏昱和尘欢说的第一句话就可以得知。
尘欢那时从车上下来,虽然疲倦,却依旧很客气规矩地弯身行了个万福礼。
而后苏昱打量了他几眼,吐出两个字:“废物。”
肖东喜叹气,她就知道苏昱这张嘴是越来越毒了。
可这也过分变态了不是?
就算不知道尘欢是个玻璃心,就算真的很不喜欢尘欢,也不该在第一面就如此打击人的。
不过尘欢倒似乎依旧平静,只是答了一句:“叨扰了。”
肖东喜又叹气,她就知道尘欢肯定是这样无动于衷的表现。
苏昱回答:“知道就好!”
肖东喜继续叹气。
肖东喜难道会叹如此多的气,她甚至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会气遏而死。
于是肖东喜一面在心底抱怨莫殇然做的坏决定,一面找了借口,骑了马逃命一般快地逃了,很不负责地留下看上去很淡定的尘欢一行人。
尘欢其实不是不紧张,其实他也想逃,只是没机会。于是他只好留下来,天天应了苏昱的邀请,一起吃饭起居闲谈,忍受苏昱时不时地挑剔。
当苏昱第四次指责尘欢饮茶时,翘起的小指很风尘味很难看时,尘欢终于忍不住了。
他问:“苏公子,究竟是什么,使您看我这样不顺眼?”
苏昱其实没有因为什么,特别觉得尘欢不顺眼。他只是本来就不喜欢莫殇然,因此对莫殇然的男人就没什么好印象。
虽然来时他有点小兴奋还特地亲自去迎,盼着是个特立独行能和自己聊得来的,但显然他失望了。再加上,尘欢的样子,实在是太垂眉顺目了,看上去就很好欺负,像只小兔子。这让苏昱忍不住想要挑衅,他的古怪心思里,一直盼着尘欢能拍着桌子和自己吵架,才好。
不过苏昱当然不会说,那是因为他看尘欢的举止里确实有不合适的地方,想要指点一二,让尘欢以后和别人交往时不会被人暗地里笑。
更不会说,凭他那一点旁观者的清醒和敏感,他觉得尘欢和莫殇然的相处很有问题,总想敲打敲打,让尘欢注意些,上进些,别老这么被动。
苏昱只是扣了茶盅,想了想,回答:“你嫁给了莫殇然。莫姐姐是个好人,她值得最好的,可你显然不是。”
“何以见得?”尘欢的手指悄悄掐住了衣角,又问。
“你知道莫姐姐是做什么的吗?知道她和你相遇之前是以什么为生的吗?她这次把你送来,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你每天吃的用的都是她的,可你又能为她解多少忧愁?你甚至还做不到完全信任她,对吧?”愈说愈激动,苏昱忍不住站了起来,逼到尘欢面前,瞪视了一会儿尘欢水汪汪的无辜又惊慌的大眼,转身漠然下了结论:“…你不适合她,她早晚会为娶了我后悔。”
尘欢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您说的对,我不适合她,她会后悔的。”
苏昱显然没想到尘欢是这样的反应,他以为这个空有一双漂亮眼睛的男人会被他说哭,说得歇斯底里,却不想对方依旧可以如此平静。惊了一下,他扭头去看尘欢。
“我不适合她,是我强求了。”尘欢端正地坐在那里,双手交叠在膝上,垂着眼帘,唇角微微勾起,语气中居然带了几分轻松的解脱感。
许多个日夜之前,莫殇然曾经对尘欢说:“我会用行动,来证明我不悔的誓言。”
许多个日夜之前,尘欢曾经主动迎合着莫殇然,在心底发誓倾尽一切也决不放手。
但是现在,莫殇然的行动琢磨不透,尘欢也想要放弃了。
“我不适合她。”尘欢说。
所谓世事无常?
还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才失常呢?
苏昱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他期待的,并不是这个反应。
若是他自己被人如此攻击,没理的,他自然是要拍案反驳的,有理的,他也自然是要争强好胜,暗地里咬牙也要把所有不足补上的。
——可是,苏昱苏小公子啊,你咋就忘了尘欢他不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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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本章小修。特别感谢无名氏童鞋。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会有一种名为情敌的生物出现。
PS:外接键盘要放在哪里?腿上?笔记本前?笔记本键盘上?笔记本键盘左边or右边?在哪边都好别扭的说…
23
23、失心(上) ...
坚持追求得不到的,不容易,放弃已经拥有的,也一样不容易。
尘欢确实想到了放弃,可是他舍不得。他忆起莫殇然的温柔,莫殇然的笑,莫殇然偶尔讲起的冷笑话,还有莫殇然的拥抱,亲吻…
于是苏昱不再说话刺激尘欢的时候,尘欢开始反复对自己说,自己和莫殇然还是合适的,虽然有些小摩擦,但还是互相喜欢的。否则,当初莫殇然为什么独独会娶了自己?
对方似乎只是因为不喜欢自己,才把话说得如此难听,未必是自己真的很差劲,尘欢琢磨着,为自己开脱。
但是到了最后,他不得不泄气地承认,他该气的不是苏昱的刁钻为难,相较之下,他更该恨自己的不争气多一些。
苏昱的话确实过头了,他本没有立场说这样的话,评判别人的感情。但尘欢他也确实不知道莫殇然是做什么的,
他想,自己真的是和莫殇然不大合拍相洽的,否则为何对方要送自己远离至此,而不愿日夜相伴?
他现在这个样子,有什么资格开口说爱呢?他连对方到底是为了什么送走自己…都不知道。
要说莫殇然送走尘欢,原因其实很复杂。
直接原因,是白梅如此建议并要求——带着建议口气但不容人拒绝的要求。
白梅当然不是容不下尘欢或者什么,只是莫殇然和自己相交甚好是大家都知道的,如今便难免有人试图通过讨莫殇然欢心来巴结白梅。这些都还好说,只是最近又有人开始往尘欢头上算计,才让白梅有了警惕。毕竟尘欢和莫殇然、苏彦等人不一样,虽然偶尔也有些小精明,更多的却还是单纯的不知这些官场世事的。
间接原因,是最近胡人使者进京,朝堂不太平,江湖也不太平。
白梅在朝廷中没少折腾风雨,莫殇然在江湖上也不曾老实过几天,这一闹,多少就有些不安心,心力憔悴感觉人在身边顾不上,还颇有压力的感觉。这一点,莫殇然有点羡慕白梅和安平炎轩的默契,几年摩擦下来,如今这两人之间总是很契合地互相合作,人后甜甜蜜蜜,人前义正言辞,都是铁手腕狠作风,黑白红脸换着唱,当真是并肩齐力,不像自己和尘欢。
尘欢是要莫殇然花心思时间哄着宠着的,否则一不留神那个男人的眼眶就会泛红,语气就会发闷。
被人依赖的感觉是很好的么,但并不是所有时候都觉得好。依赖有时候对对方来讲是一种信任的体现,有点时候却是负担的代名词。尤其在本身就很累的时候,被依赖的那一方难免就希望可以摆脱一阵,轻松一下。哪怕其实还有点舍不得,却也就舍得了。
当然其实还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根本原因。
那就是——莫殇然想要个孩子,一个她和尘欢的孩子。可是大夫说,尘欢从那个地方出来,只怕…最后虽然也峰回路转般,给了些食补药补的调理法子,但莫殇然不想在白梅府里大张旗鼓地鼓捣这些。白梅这边人多口杂,总是容易有麻烦。而且,大夫还叮嘱说,最好其间也少些房事,可若两人在一起却少了那个,只怕尘欢难免又要多心。
于是,分离一阵子势在必行。
莫殇然特别叮嘱了苏彦,带了话给苏昱嘱咐,按照食补的单子,多多和尘欢一起进餐,也帮忙盯着些让尘欢把该吃的都多吃些。那男人总是吃得很少,还有光扒白饭不动菜的习惯,吃饭是需要有人盯着一起,才好让人放心些不至于担心这个大男人会把自己饿到。当然,莫殇然认为,比起跟着的小侍品茗,苏昱是自家人,自然托付给他,自然就更安心。
她一直坚信,苏昱虽然偶尔冲动嘴毒,但却从不会耽误正经事。
何况只是多加陪伴,外加一起吃饭,不算大事。——反正,既是食补,对男人都有些好处,苏昱一起跟着吃吃,也不要紧。
所以,这样安排,没什么漏洞,是可以安心的了吧?
莫殇然觉得自己还是安心的。
只是偶尔会念叨着一点:不知道,阿欢会不会水土不服,本来就已很瘦了可不要再瘦下去,不知道最近和苏昱以前吃饭,长胖些没有?
——一直念叨到苏昱给苏彦和白梅分别写了家书共两封,托人送来。
“要不要看?”白梅有些淘气地把信在莫殇然直勾勾的眼前晃了晃。
莫殇然脸色微红,眼中也有些渴求和焦急,却偏偏还要摆出一副不在意的架子来,说:“有什么打紧的,知不知道还不就那样!”
“那么,用饭吧。”白梅说,收起了。
莫殇然磨牙,重重地应声:“嗯,先用饭吧,之后把信给我…”
糖醋小排、清蒸鲈鱼、清炒鸡毛菜,鸡块莲藕汤、荷叶粥。
还有软软香香,晶莹剔透的米饭许些。
饭菜算不上极其丰盛,但也绝不简陋。
可是桌子上有两幅碗筷,却只坐着苏昱一人。此时这苏昱瞪着眼睛,就是不肯下筷吃饭。
一旁侍候的小厮抱琴不由有些纠结起来,终于看不下去自家主子发呆,迫不得已上前,另拿了筷子开始替他布菜,顺带压低了声音劝说不知在想些什么的苏昱。
“主子,莫家夫君说不大舒服,不用饭了,别等了,趁热用吧…”
“…主子!本来就最近事多,休息得不大好,今早还咳嗽来着,可别又等饭菜凉了才吃,不然要犯胃病的。”
“主子?”
可是平日里苏昱最爱吃的排骨都夹到了他的碗里,苏昱还是没有动作,只是抬眼淡淡地瞥了眼抱琴,说:“下去吧,告诉厨房再做一份一样的,送去尘欢房里。我这边不用你伺候。”
抱琴跟了苏昱足有三年,却依旧被那凉凉的眼神一瞥所惊,有点紧张的向后退了半步。可是他并不肯离开,抿了抿唇仍要坚持:“早就告诉厨房去做了,主子您就安心让抱琴侍候吧。上次主子赶了抱琴出去,竟把饭菜倒在窗外还哄人说都吃干净了…也不知是谁夜半胃疼起来吃不住,抱琴不想再熬一夜的药了。”
其实,熬药是无妨的。
只是苏昱一向待他是好的,他也就不愿放着苏昱不管。平日夜里时常听见苏昱躲在房里一个人抽咽,早上去收拾床铺也常常见了枕上有泪痕…抱琴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下人,却总是会不自觉地把比自己还大的主子,当成一个孩子般来怜惜,难免要多关心一些。
“抱琴…”也许是抱琴目光中的什么东西打动了苏昱,他的目光柔和了一些,言语中多了点软弱:“让我自己呆一会儿罢,我哪有那么金贵?”
“主子用了饭菜,抱琴就走。”
苏昱有些不甘心地拿起筷子,犹豫了一会儿,戳了戳排骨,却依旧觉得没有食欲。头晕晕的,还有些恶心感,勉强夹起东西来才要咬,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
“哈哈,我看到了什么?是小昱又在撒娇不吃饭要人哄么?”
苏昱撂下了筷子。
走来的男人一身单色紫袍,除了头上一支簪发的骨簪,再无装饰,身上带着的一丝清雅,却在他开口说话时消失殆尽。
这个人,名紫清,无姓,传说自由便无父母,是乞丐们带大的,到了七八岁年纪,多亏先前的殇花楼一个阁主路过遇见,瞧他人剔透玲珑,说话也伶俐讨喜,才得以被收养。紫清果然不曾辜负了机遇,曾也是跟着莫殇然做事的,殇花楼阁主之一,深得宠信。只是如今却是半隐退的状态,只打理些边角的生意,与苏昱相交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