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辛苦你了,小七。”
“老板,这是小七份内的事,能为老板出力是我的荣幸。再说,小七还没有机会谢谢安老板的救命之恩呢。”他低着头,满脸恭敬,语气诚恳。腰杆直直地跪在地上。
“叫我安锦吧。不用这么生疏。”出来做生意,总不能用小姐的真名,只好把现代的真名搬出来用用了。老实说,虽然我多次出来办事时见他,可是一般都戴了有面纱的蓑帽,一直没用真面目示人,可能他也为第一次见到老板尊荣激动吧。看看,垂在两边的手都抖起来了。
“小七不敢。老板既是我麦七的救命恩人,自然不能越矩。”他的语气越发恭敬。
我扶头无奈,古人就是迂腐,“那还是喊我公子吧,老板有些别扭。”
“是,小七明白。”
“对了,新铺的事怎么样了。”
“铺面、装修、工人的事都办妥了,我也按公子说的要求面向平民化这块,相信会给很多平常人家不少便利。”
“嗯,不错,也不能光顾着赚富人的钱,能让百姓穿上好衣服也不错。这是不是就叫与民同乐。”
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云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公子,这话可乱说不得,这可是当今天子该说的话,你可别吓唬我们。”
趴在地上的小七也憋笑憋得辛苦。
“是吗?小七,你快起来吧。我让你物色的大宅你去看了吗?”
他依言站起来,走到一旁立着,回话:“我去看了几所,都还不错。我想公子哪日有空闲了,一起去看了再定夺。”
“好吧,过几日我就来与你同去,今天不行,今天是本公子的生日,我们呆会要去怡春园看看,小七可想同去玩玩啊。”
“啊——怡春园,”他的脸“哗”地涨红了,不自然地拒绝:“公子,小七是读书人,不宜与公子同去。在这小七祝公子事业有成,步步高升了。”
看他那有趣样,我不禁抿嘴一笑,故意道:“小七想到哪了,我们只是去那听听小曲,感受一下花魁风采,你如何去不得,”见他的脸快要红得滴血了,我才放过他,“逗你玩玩啦,你不去我也不勉强,你忙吧,我走了。”
旁边的云影已经不客气地笑出声来了,这丫头,在我的调教下,越来越猖狂,没个样了。
出门的时候,我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过些时日,把家乡的老母接过来吧。”
麦七呆愣在原地。眼里颤巍巍地含着泪水,哽咽道:“谢公子。”
麦七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选择跟一辈子的主子。
深邃清冷的眼睛,一袭华贵的深衣衬得他尊贵无比,气势非凡。仿佛任何人冒犯他都是一种亵渎。
记得自己在一条暗巷里被抢劫的时候,因为包袱里有自己离家的时候母亲交给自己的家传玉佩,所以拼死拽着包袱不放,任由他们的拳打脚踢在身上。一声不吭。这时他像那飘逸的神子一般突然降临,冷冷地瞥了那些地痞一眼,因为他带着黑纱,顶着斗笠,再加上天色迟了,光线昏暗,眼角的血流下来迷住了自己的眼,根本看不清他的面貌,只记得他用冰冷的声音说了句:“这么多人欺负一个柔弱书生,该死。”在麦七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些人就痛苦的呻吟着倒下了。
麦七只觉得他高雅如菊,残暴如剑,那些人被留了性命,可是都被断了右胳膊。可是奇异的是向来讨厌血腥的他并不讨厌他的这一面,相反,他满心崇敬。
最后,只听他用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轻轻道:“滚。”明明声音温和动听,可是麦七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全都凝结成冰,冷得麦七打了个寒颤。
麦七从地上有些踉跄地站起来,他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被揍了鼻青脸肿的丑样,走过来,递给麦七一张绣了黑色莲花的纯白色手绢。
他盯着麦七看了半晌儿,麦七只记得自己紧张得凝神屏息,不敢丝毫动弹。只见他轻轻地笑了笑,声音出奇的温柔:“吓倒了吗?别怕,有我在,以后不会有任何人欺负你。明日你带着这张条子来惠仁街的‘锦君’店铺找我。我会让你活得不一样,总有一天站在那些家伙头上看他们如何求你。”他的语气淡淡的,可是麦七却觉得自己全身沸腾了,仿佛找到了自己信仰的神子。就是在那一刻,麦七觉得落榜不重要了,盘缠没有了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往后的一辈子自己整个人都是他的了,无论发生什么,自己跟的人便是他。
麦七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没想到他突然停下脚步,淡笑地说了句:“我就喜欢你这倔强性子。永不服输妥协才是男人。呵呵。”
他像风一般来,又像风一般走了。麦七不知道他是谁,只捏紧了手中的条子和雪白的帕子,暗暗期待明日到了那里可以再次见到他。
第二日自己果然见到了他,虽然他依然戴着蓑纱,看不到他的真面容,可是心里已经充满感激。他交给自己一个令牌,麦七看了图腾,知道是朱雀。
他递给自己时,依然云淡风轻地说:“你装好了,这便是你日后的地位。”
麦七虽然不明白其中深意,可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和云影出了店。
一路闲逛,对街上小贩卖的东西也不像第一次乔装出来那么好奇了。让云影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拿在手里添着,迎来了不小的注目,一个大男人在街上和小孩一样吃着一串冰糖葫芦确实不太正常,可是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来这里好玩的也被我玩得差不多了。
逛了一会儿肚子饿了,虽然云影自从我做饭后万般不愿意上酒楼吃饭,可是在我看来酒楼里的美食比我做的那些中餐西餐的高明多了。
强拉了她上建康城里最好的酒楼——朋聚楼。
找了包间就想上去,谁知哪冒出个小子突然出现想抢我刚刚预约好的包间。只见他和酒楼老板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什么,那老板脸色一变,转过来对我歉然道:“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了。那间包间一直是为那位爷预备的,刚才小的以为爷不来了,所以才——真是对不住了,这位爷。”
奴颜媚骨的小人。
我按他说的方向冷冷地望过去,就这样带着不屑直直看到我自以为那个纨绔子弟的瞳孔深处,可是才觉察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妖诡的瞳色后,我就知道自己错得离谱。浅紫蛊惑,银色诡异。这是双什么样的眼睛啊,暗沉如薄暮私语,明晰似萦绕周身。一袭看似普通的深色长衫,腰间却环绕着难得一见的绘了奇特图腾的镶金玉带,俊美的脸上浓黑秀逸的长眉斜扫入随意披散的长发里。一双黑耀石般深色眼眸正霸气而不失好奇地审视着我。气势高贵,而且周身带着危险气息。
我微微一愣,可是很快镇定过来,淡漠道:“四海之内皆兄弟。我相信这位公子知道先来后到,不要彼此伤了和气才好。”
刚刚拦住我们的那小子也冷着一张脸严厉地看着我们,威胁道:“我家公子何等身份,怎会轮到让位给你这小子,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免得我动手。”
我不怒反笑,突然荡出异常妖媚的笑容,冷冽地开口:“是嘛。若是我执意不让呢。我不管这位爷是什么人,俗话说,来者皆是客,不分贵贱吧。再说,朋聚,朋聚,有朋自远方来,相聚一起。如若还分贵贱,这里的生意还想不想做了。”
掌柜见我态度坚决,满脸难色,只好望向那个相貌冷峻的侍卫型人物,只见他愤愤地说“你这小子——”就要拔刀向我冲过来,我鄙夷一笑,不知好歹的家伙。
正要出手教训一下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谁知那人突然开口:“沈清,不得无理。”随即对着我笑了笑,那是怎样的笑啊,冰冷彻骨,眼眸里根本没有任何笑意,我不由全身一寒,这人气势摄人啊,不知什么来头。“刚刚这位公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如果兄台不嫌弃,不如同去喝一杯。”
我看着他,有些底气不足地轻声应:“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公子——”旁边的云影有些担心地拉我的胳膊。我对她安抚一笑。转过头来依然倔强地望着那人暗沉的黑眸。我没有注意那人的眼眸里渐渐浮起一种叫兴味的东东来。
幸好他那人还算娴熟优雅,赏心悦目,比想象中的好相处,到了包间,他喝退了那个叫沈清的,无奈云影也跟着退下了,几杯桂花酒下肚,我俩已经熟络起来,他身上的防备和冰冷也渐渐消失不见。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啊!
最后不知谁先提起的,说是冥冥之中注定我们很有缘份,不如就此结为兄弟。其实一开始这个错误的结拜多有玩笑的成分。那时的我们都没有当真。
我豪迈地喝了一大口酒,笑道:“我叫安锦。今年15了。你呢?”因为不想让他叫我小子,也因为天生的防备,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上年幼或者更多。每个人都有秘密,我想他对我也同样保留吧。
他也抬碗敬了我一杯,声音虽然冰冷,可是眼中已渐有笑意。“我是司马琅邪。比你大上5岁,以后我是兄长,你是弟弟吧。”
“好啊。司马大哥,不错不错。呵呵。”喝了半晌儿,我俩都有些微醉。
“贤弟,于酒为证,你我从今以后便是兄弟。”
第1卷 第8章 青楼行
那次饭我们吃了足足3个时辰,走出朋聚楼的时候,天色微微昏暗下来,夜幕降临,街上似乎更加热闹起来。经夜晚的凉风一吹我俩的酒意都清醒过来,彼此有些尴尬。
良久,他才沉稳问道:“不知贤弟要去哪?”
我淡淡一笑,“听人说怡春园的花魁美若天仙,我正想去一饱眼福呢。”
他的眼眸涤荡出层层笑意,“是吗?我也正有此意呢。不如我们去听着那绝代佳人的小曲继续喝个尽兴怎么样?”
“英雄所见略同。走吧。”
旁边似乎有人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云影悄悄拉我的衣角轻声说:“公子,时候不早了…”
令人讨厌的沈清也异口同声地对司马琅邪说道。
我俩相视一笑,把他俩的话全都忽略不计。齐肩向目的地走去。
走了一段,终于看到传说中的青楼了。而且是这个建康城里最大的青楼——怡春园。我发现这些青楼啊都是叫春呀红的,到哪个朝代都这样,真是难得的共通。说真的,我早就想来见识见识了,可是一直被那些开店的事拌住了,根本没有时间。才到门口就有一干佳丽美眉在那招揽路过的公子老爷们了,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更经典,更让人销魂,嘿嘿,在现代看穿越文都说来古代一定得上青楼里瞧瞧才不虚此行的。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玩的地方了,而且我非常好奇那些花魁名妓到底有什么魅力,迷得古代的达官贵人们团团转,就连现在大家长也有一个夫人是个名妓。就是正得宠的五娘。
虽说传言说她能得宠的一部分原因是她长得像我娘。
这也就很能理解她和五弟为什么想尽办法给尾萤难堪,恨不得杀死她了。
女人的嫉妒心可以毁灭一座城。要不怎么说,蛇蝎美人。
和这个刚认的大哥一同风姿绰约地踏进怡春园大门,风光无限,引来不少侧目,这都是沾了他这个帅哥的光。跟在后面的云影几次欲提醒我,我知道她要说一个女孩家怎么能进这种地方,我真想敲破她的头告诉她我现在可是商人安锦,货真价实的美男子。不经意一瞥,看到沈清的眉头不自觉地一蹙,瞳色更深。什么啊,这个时代的男人不来青楼才是怪胎。当然,除了我家的乖乖男——小七。
很快老鸨就风情万种地迎上来,“哎哟,几位爷,快点进来,我们这的姑娘可全都是貌美如花,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啊。”
我被她身上浓厚的香味冲得头有些晕,定了定神,朗声道:“我们兄弟俩今个是冲着你们新来的花魁来的,”随手扔给她一锭银子,“我们可是贵客,快点带我们去见那个传言里的美人吧。”我暧昧一笑,有些色迷迷的望着她。
她果然明了地娇媚一笑,不过在她那张老脸上几乎把浓妆上的粉挤成一团了,我笑得讪讪,向旁边一瞄,司马琅邪的眉头也不耐地一皱。
“这位爷,不是奴家不想满足你的要求,只是这事我都做不了主啊,我那姑娘啊,羞于见人,硬是摆了擂,赢的爷才能进闺房一见。”她故作无奈地叹气。
我心中不屑。又是固定的老戏码。无聊。
却听到旁边的司马琅邪淡淡一笑,轻声道:“是吗?妈妈何不引荐一下,我和贤弟可是很有诚意的。”说着一使眼色,默不作声的沈清也给了这位大婶一锭白银。
大婶心中欢喜,可勉强不表现出来,领着我们到了里间的大厅,这时我才察觉到今天来的人怎么这么多啊,不是一般的拥挤。
我顺着围观的大多数人的目光看去,发现中间的台上有个丫环一样的人物在交代什么。有人已经议论起连丫头都这么美,那主人还得了。
哼,这种竞赛型玩意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正想打道回府。
司马琅邪已经含笑看着我,不缓不急地说:“贤弟,可有兴趣一探美人芳影,了了今日眼福,一起喝几杯。”
我在心里鄙夷了下,俗,色狼。是你自己有兴趣,不是我有兴趣吧。可是正常男人都应该对美女有兴趣吧。
想罢我勉强笑笑,我知道很难看,装作很兴奋道:“不错不错。得到美人垂涎,可是人生一大幸事。不如大哥去吧。”
“这怎么行,好事兄弟要一起分享啊,不如同去吧。”
“一起去啊,那个…”我有点结巴,“好吧好吧。好兄弟讲义气!”我豁出去了,管它怎样了,只要不出洋相就行。
我们在这正说着,台上已经变得歌舞升平了,许多貌美的舞娘甩着长长的水袖随着乐师的音乐舞动,蝶步翩跹,身形在光芒中显得迷离,那些男人都一副沉迷的蠢样,开玩笑,现代那么发达的舞台效果,加上精湛的舞艺,比这些强百倍,如果我还露出花痴样,那么也太对不起父老乡亲了。
旁边旁若无人的司马琅邪也有些嘲弄地看着疯狂的人群。想必早已看惯了这种状况。
最后今晚的主角在厚厚的碧玉珠帘后缄默地弹奏了一曲。
此曲只应天上有啊。我想说一句。咳咳,虽然有些夸张了。和名曲《春江花月夜》还差很远。可是来到古代后我确实没有听到比这更美的乐音了。
时而高亢昂扬,时而低叙浅吟。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不愧为花魁。
更让我奇怪的是,一般花魁都不会随意抛头露面,可是这个听说鲜卑来的异域女子想来没有江南女子那般矫揉做作。很快缓缓从层层纱帘间走出来。
那是怎样的美貌啊,倾国倾城便是这般吧。当她走出来那刻,我便看得呆了。愣愣的忘了言语。想必周围的人也是这样吧。司马琅邪的神情也有些呆愣,目光变得古怪。
一袭简单的白色长袖拖地长裙,明明那么寡淡的颜色,那么淡若无痕的装扮,却更衬得她的绝美容颜。两腮杏红,艳若桃花,碧玉般的皓腕上戴着一只罕见的镶玉金镯,眼神如秋水般荡漾,如桃花般勾人魂魄。只是她的面容一直浅浅的,似乎对众人惊艳憧憬的表情全部在乎,不以为意。
淡如雏菊的笑容也若即若离。
绝色啊绝色,我竟然有些莫名的兴奋。呸呸呸,老子可是美女一个,可不能随便动心,可是那嘴里簌簌流出来的不明物又是什么东东啊!惭愧惭愧…我迅速抹了嘴角的口水…
第1卷 第9章 闯观
如果说在男人中三哥是阳刚之帅,桓温是纨绔之态,魔童是绝美之颜,司马琅邪是高贵之势。在女人中二姐是娴舒之美,自己因为还没发育完只能算碧玉之秀,那么这位花魁因为多了异域风情而变得妖冶之邪。
不过,我喜欢。我一扫刚才的没精打采,眼神冒出兴味来。司马大哥的建议还不错嘛,有这样的美人在一旁抚琴作下酒菜,肯定毕生难忘。
司马琅邪看着刚刚还一副很无聊的样子的安锦不知为何一下子变得神采奕奕。不知道为什么有种错觉,虽然刚才露面的花魁美得让人忘了呼吸,自己也呆了片刻不知言语。可是远远没有刚结拜的这位贤弟给自己的趣味更强。就像现在自己就开始期待这位小弟弟将要给自己带来的惊奇了。
我正在等待周围花魁有什么新鲜的玩意拿出来比了,就觉察到左边司马琅邪灼灼的目光。我迷惑地望着他,他朝我浅浅地笑了笑,如沐春风,我不幸地闪神了。
正好这时台上的美人冷声道:“规则很简单,右边侧房一的楼到三楼分别请了几个好友在里面品茶,只要各位在诗歌方面的造诣可以打动我的几位好友,就可以见到旦呓了。好了,各位,我在三楼的左边房间里等着闯关成功的公子。具体的,妈妈会告诉各位,旦呓告退。”
原来她叫旦呓。真好听。
我们和众人涌到一楼右边的侧房,很好奇里面呆的是什么神秘人。
这时大婶发话了:“安静,安静。让各位爷等急了,真是对不住。”扬出几个安抚人心的媚笑:“我先介绍一下。一楼的这位是整个建康众所周知的才女——木晚烟。想必各位都知道她的来历了。现在规则很容易,只须各位当众弹奏高唱一曲,如果能把木才女引出小楼阁,便通过了这一关。准备好了吗?每个公子交上5两银子就可以开始了。”
好个赚钱的方法。这种擂台醉翁之意不在酒吧。见花魁是假,赚钱是真。有谁知道哪些幕后人会不会真的走出来啊。可是出于对花魁的狂热依然有不少人争先恐后地交了银子,排队比赛。
我倒不急,让奴仆上了上好的茶和糕点,在一旁的雕花木桌上坐下,招呼了云影一起坐着品茶,闭目养神起来。司马琅邪也正有此意,也悠闲地坐了下来。那个臭小子沈清不知道为什么打死也不同坐,规规矩矩地立在一旁,封建制度的万恶之渊啊。司马琅邪冷冷地坐在那,并不在意沈清。
不过,这个木晚烟是谁啊。不用我问,就有几个看客小声议论纷纷了。
“木大才女,可是当年打败了年少轻狂的金科状元李久才扬名建康的。据说当年那个状元来到怡春园玩乐,不屑当时木晚烟的才名,出言挑衅,于是两人在这里让当时的客人见证下举行了比赛。结果,木晚烟胜了。听说当年那个自负的金科状元从此收敛不羁的性情,不热衷官场,隐身于哪里去了,再也没人见过他。”
他们说的津津有味,我也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还有这么一段传奇啊。这个木晚烟,还真是货真价实的才女,厉害厉害,佩服佩服。
一盏茶的功夫还没到,一直拥簇在前面的人群不知不觉都退去了,不少人失意地边摇头边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叹息。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转头看了司马琅邪一眼,问道:“不知大哥乐器擅长什么,或者擅长唱什么曲子之类的。”
只见他笑了笑,说:“平日里常常吹箫。歌并不擅长。怎么,贤弟想到怎么做了吗?”
“既然我说了好兄弟讲义气,也说好一起闯关了,那我们不如来个琴箫二重奏,我来唱曲行了。只是不知道大哥的箫能否配合。”
他的眸色深了深,淡定道:“我自当尽力。”
“那走吧。”我喝了口凉茶,起身。
沈清已经应他主子的意早早交了闯关的银两。
我看了看胜了的休息台,有十几位书生公子样的坐在那饮茶。其实其中并没有任何人的歌曲把传说中的才女引了出来。只是生怕没有人过第一关以下的没了看头,那木才女对那些还不错的曲子就在里面淡淡说了句“过了”便可以了。所以我现在依然没有看到过她的真面目。
在现代我学过古筝,不知道能不能过关。走过去,在摆好琴的台子前席地而坐。随手试了试音。这时司马琅邪也从容地从衣袖里掏出一杆碧玉青箫来。
我准备好,用眼神询问他,他会意地点点头。我便开始唱起来。
虽然不适应声音变成了男声,可是那带有磁性的低沉男声还是很有魅惑力的。看了这群呆了的人便明白了。
据那天在场的某个男子介绍,那日的闯关,有两个英俊少年,不,其中一个堪称绝世少年,另一个周身都萦绕着高贵之气,也没有丝毫逊色。
第一关,只见那绝世少年席地而坐抚琴,伴随着一股如清泉般动听的琴声和突生的高昂饱满的箫声响起,少年淡淡地唱道:
东风夜放花千树,
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
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
笑意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在那配合得天衣无缝的琴箫声和歌声中看到在奢华富丽的元宵之夜里,一个不同凡俗、自甘寂寞的高洁女子,她站在热闹场面之外,孤立于灯火阑珊处,独自享受清新雅致的境界,却又有难觅知音的孤傲之感。
就在在座的所有人还沉浸其中难以自拔的时候,突然从侧房的珠帘里走出来一个女子,虽然一脸泪痕,可是依然难掩她沉鱼落雁之貌,华丽无双。她便是木晚烟。可是她全不顾众人的目光和揣测,急急地走到那位绝世少年面前,动容道:“人生无常,得一知己难寻。晚烟谢谢公子让我找到了心中一直以来的抑郁之结。从今以后,晚烟便云游四海,寻觅人生知己了。现在公子请上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