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有多喜欢我,不去。”
她叹气:“这人放荡表皮下对你心怀挚心,你却为何不知?”
我想,是我不肯知,便听之任之,从不深究。那有违我要走的路,也有违从小的教化,老七和老十一都反复告诫过我,做人要知进退,懂取舍,知道什么东西才是自己一路的,更要知道什么东西是不能去争去觊觎的。我这么对绿袖说了,她反问:“他们因此获得了幸福吗?”
“…他们获得了安详。”一想到我还没见着老七和老十一,我如死灰般的心又活泛了些,我得想办法找着他们。我的两颗夜明珠,他们一人一颗,我计划了多时,得送出去才好。
可绿袖不依,执意要带我去见云天,我连连推却:“我背叛了他,我没脸去见他。”
“他说过,只要你回来,就比什么都重要。”
“真的?”
“是啊,他什么都对我说过。”顿一下,她补充道,“不过你大可放心,我和他认识好多年了,要爱上早就爱上了。”
“可你这么美,他怎会不动心…”
她笑得花枝乱颤:“大殿下比二殿下美,你爱的却是谁?别拿杯弓蛇影吓自己,得不偿失。”朝我挤挤眼,“女人嘛,找个把自己宠上天的人,会自在幸福,你若恰好也喜欢他,那就是完美了。二殿下独宠于你,人人都看得出来,你还不信他?”
“我…”
她点着我的额头道:“你啊,分明已把二殿下收服得服帖,自己却没胆量信了?浪子的忠诚,多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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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师娘曾经说,浪子的忠诚、政客的许诺和婊子的真心,是一码事,都不应该相信。老十一更极端些,她说,是男人的忠诚。我问绿袖:“浪子的忠诚,你敢信吗?”
她一怔:“殿下对你的忠诚,我敢信。”
“可我不敢,我惊魂未定。”云天对我说的话和做出的举动,向来虚虚实实,我不能深信。我那样深信过大师兄,他使我有错觉,坚信他的爱浓郁而坚定,最终却也使我落了空,我还能再相信什么?
“信也好,不信也罢,薛太医不妨想一想,和殿下在一起的感觉如何。若是够快乐,也值得在一起,不是吗?”绿袖顽强地当着云天的说客,“好男人会使自己的女人一辈子都过得像小女孩,天真单纯,无忧无虑。你不能否认吧,跟殿下相处,是件很有乐趣的事情。”
这话我信,只消想想师娘就明白了,她到老都保有童心,爱着芬芳的花朵、甜食、漂亮的花布以及一切精致花哨不实用的小玩意儿。所以,她比同龄人要年轻得多,幸福得多。
可尽管如此,我也不想跟了绿袖去找云天。听她说了这么多,我明确了他对我的心意,也明确了我们之间不存在有第三个人,但这不够,不足够使我回到他身边。
我对他不起,对于他和他的国家,我是背信弃义的罪人。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没能让我觉得他深爱着我并且非我不可,我不能以冒险的心态和他相守。
大师兄和我,纵然那不是爱,也是等同于爱的深情,近似骨血至亲,可也没能走到最后,我还敢信任什么?
两年多的分离,让我已了解,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把云天刻在了心底。但越是这样,我越不能谅解当日离开他的那个自己。城池归还,但亡魂已逝,于事无补。我不信彼此都能彻底忘记过往,心无芥蒂地从头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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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我们的温情,被这如刀岁月斩得七零八落,重拾太难。我无颜,也无言以对。对于感情,我是个怕了的人,以后会不会好一些,我不能预料,但现在,我只想躲开它。
可绿袖不能理解,一味要带陪我去皇宫,甚至想找人去通知云天赶来见我,我推脱不得,只得糊弄道:“久别重逢,我想穿得漂亮些去见他,不若这样,你去约了他,我们在临海轩碰面如何?那里离画舫近,菜色也挺好。”
“差人去宫中喊他出来就好,换行头就交给我了!我对各大布料店都很熟!”
她太友好了,我再拒绝就不像话了:“好啊好啊,你帮我挑自然好极。”
半个时辰后,我借口说要去内室试衣,以羞涩为由,将绿袖拦在了门外。其后,我从后门逃之夭夭。
从销金窟出来的人,对逃脱都有一套,在极短时间内对地形了然于心是第一要诀,像我这种武功平平的人,怎会不钻研它?于是我瞥见了后门所在,于是我趁乱逃跑了。
我找了间僻静馆子,花了一点碎银子,找小二买了他的旧衣服和帽子穿戴齐整,对着镜子捣鼓了半晌,确定无人能认出我,才敢出店门。
师父说过,起事后官府会查明林军底细,销金窟必然不保,便事先就遣散了众人,连房屋都卖给了他人。我再回销金窟是没有必要的,可我仍想看看我的故园,那里寄放了我的诸多好时日,有师父师娘,有大师兄,有老七和老十一,以及疼爱我的师兄姊们。
人海茫茫,要打探两个下落不明的人谈何容易,销金窟是惟一的可能。可当我回到旧地时,才深切地懂得什么叫物是人非,那里已变成了一座绸缎庄,出入的都是商贾,门口有家丁看守着,笑容可掬地迎来送往。
师父说过,为防止官府追究,被遣散的人一律不得向别人透露行踪。但如今已可解禁了吧,我凑上前去问:“我从前住在这儿…”
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被我问话的家丁看着我:“主人家买下这处园子已有两年多了,小的对它的前身并不清楚。”
倒是另一名家丁接茬了:“咦,前几日不也有位后生哥来过吗,也说从前住这儿。”
我喜道:“他长什么样?是不是虎头虎脑,长得很结实,下巴上有颗小黑痣?”
直觉告诉我,会是老七。销金窟被遣散的多是园丁和厨子,年岁都不小,后生嘛,也就只有老七了。
“对对对,我也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后生哥。几乎每个月都会来问的,说是如果有位圆脸爱笑,长得很好看的姑娘问起留园的从前,就告诉她,在那家卖梅花糕的老字号去找他。”
喔,这里被称为留园了。多贴切,它留住了我的记忆,竟还留下了寻访老七的线索。这家伙挺机智的嘛,那家老字号是卖甜品的,梅花糕并不出名,但味道绝佳。我们在无意间发现了,都乐不可支,手里一有点小钱,就去买来吃。
老字号在七弯八扭的巷子深处,知道的人不多,但于我是熟门轻路,很快摸上门去。几年了,它还在,生意一如既往地平平,但仍在营业。呜,我希望我爱吃的店铺都门庭若市,财源滚滚,这样他们才能一直开下去,我也就能一直吃下去。
我向伙计打听老七,他笑了:“哦,你是找漆捕头吧?他啊,每天傍晚都来找掌柜的喝酒,你稍等一会儿就好。”
捕头?我家老七竟跑到衙门里谋了公差。可我听师父说过,这些年他的酬金不少,小钱发给他零花,大头由师娘代为保管,起事前连本带利都给了他。照说那笔钱让他开个店做做买卖,或是购几处房产,当个富贵闲人都绰绰有余,他何必还让自己过得辛劳?不行,待见着面了,我要数落他。
我急不可耐地等到了傍晚,才听到门外传来老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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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刚想迎上去,却忍不住想逗他,躲在门后学师父说话:“小七啊,你又偷酒喝了!当心为师三年不派你执行任务!”
这是我捉弄他的小把戏,屡试不爽。他回回上当,我次次得逞。可这回他愣住了,笑声戛然而止,忽地大叫:“小靴子,你给我死出来!”
霎时间,我的心高高提起,几至不能呼吸,飞奔出门,和久违的我的兄弟抱住,一任汹涌的泪水迅速地在脸庞奔走。
他没哭,但眼角泛着泪光,脸被惊喜所映亮,手搁在我的肩上,却只无言。
心潮狂翻,万千感慨,却不知拣了哪句来话说从头。我渴望向他倾诉分别后的所有,但我竟已失语。
可我知道他会明白,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是最为要好的两个。
与他重逢令我感到无比亲近和熨贴,我人生中最幸福的回忆中,都有他在,直至今天,他仍在。
我的人生已经过几度巨变,但他没有变,从来没有改变,依然如昨地听我差遣,任劳任怨。
我家老七有着最宽厚的肩膀和笑容,从没对我说过半句重话,也从没让我失望过。我问:“变聪明了啊?竟听出是我。”
他捧出梅花糕给我:“只知道呆坐,却忘了吃东西,来。”他替我拿着它,我就着他的手吃着热乎乎的食物,“怎么听出来的?”
“我一直都听得出来啊,除了最开始的几次。”
“啊?”
他笑得很开心:“是啊,我哄你的。你以为我上当了,但上当的是你。”
我作势要打他,他也不躲,任由我捶着他的胸膛,嘿嘿笑:“人人都喜欢逗你玩,我也是。”
“老实人竟也学了坏,逗我玩很有乐趣吗?”我黑着脸。
他还在笑:“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要逗你,可能你比较容易上当,逗起来有成就感?”
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说着他又看了看我的脸,“我嘛,就是觉得你一笑就像天放晴了,看得人心情好,就多逗逗你笑笑呗。”
我真气愤:“你装上当装得可真像!”
他很谦虚:“没你装师父说话像。”
“那你也没上当。”
“很简单,师父没那么多闲功夫盯着我。”
我们并肩坐在长条椅上,你一块我一块地分享着美食,似乎分离从不存在,我还是销金窟的小靴子,他则是那个进步最快的后起之秀。而大师兄,仍是被我仰望的、被我以为会仰望一生的伟岸男子。
那些年,我堪堪是个小姑娘,还来不及与云天相识,来不及和命中的辛苦遭逢相识。
我总是记得的,从前在原野和山谷中玩耍,黄昏时,老七来接我归家,拉我的手走过小路,天边有明艳的晚霞。他的武功比我好太多,沿途中,我想要哪朵花,他就跃上枝头帮我摘下哪朵花。蝴蝶和蜻蜓更是装了满兜。
有个雨后的傍晚,我们还看到了彩虹,欢呼着向它跑去,然后在开满紫云英的田梗上,和大师兄相遇。他刚从西北归来,手中拎着我爱吃的零食,至今我还记得,就在那一天,他在山上给我搭了一只秋千,它陪伴我度过了许许多多静寂的诗书时光。
我凝望着我的老七,仿佛重又见着了童年时的我们,在很深的夕阳里,吹着很响的口哨,勾肩搭背快快活活地朝前走。
朝着我们的前方走去。
我们谁也不会去想,未来会碰见什么,会不会有离别,有变故,有伤痛,有沧桑。
寒来暑往,我和他懵懵懂懂一同朝前走,渐渐成长,渐渐经受朝暮晨昏,快乐与哀愁。
可我终究是要离开他了,离开我受人爱戴的漆捕头。他说拿到酬金时,师父就看穿了他的想法:“小七啊,不得开镖局。”
“为什么?”他想开的正是镖局。
开镖局太危险,是拿命换钱。他是个有钱人了,何苦来哉?师父不屑回答他:“让你别开就别开,除非你忘恩负义,不再把我当师父。”
“徒弟不敢!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师命难违,徒弟不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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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们,今天更了10章哦!
评论,评论在哪里???呜呜呜,在零下九度的北京写着文,我实在很需要热情的评论!!
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师父乐呵呵:“这才听话嘛,要是小靴子在,准得怂恿你当个土地主,土老财,娶八房姨太,终日欣赏她们争风吃醋,热热闹闹,永不寂寞。”
老七赔笑:“呵呵,小靴子最恨男人花心了,我看这更像师父的主意。”
师父瞪他:“胡说!我是小靴子最敬爱的师父!我只有你师娘一个,跟花心有关联吗?”
“…这才会…想入非非啊…”在师父祭出他的必杀技前,老七已抱头鼠窜。
既当不了镖头,又不想当地主,闲不住的老七就找到了官府,自告奋勇当了个编外捕快。他功夫好,又助人为乐,协助衙门破了不少案子,在街坊百姓中口碑很好,人称七爷。七爷的功绩很受知府大人的赏识,他报批上去,经层层审阅后,七爷的闲职变成了正职,名正言顺地为民服务。
当然,老七不在乎这些,但这是一种认可和荣耀,他因此对朝廷的评价很高:“连我这种江湖草莽都肯收编,真是不拘一格降人才啊!”
他不知道,当今皇子殿下们就爱跟江湖草莽混在一起玩。我笑:“在官场上混的人说话都挺有水平嘛,既肯定了皇族开明,又肯定了自己是人才。你啊,给点甜头就歌功颂德。”
“没错,做人要知足,有吃有喝有活干,生活多好!”
生活多好,活着多好。我是想过不活了,但扪心自问,此时还不到一了百了的地步。我有吃有喝,但还没干过活,不能死;我还有想见的人,不能死。
对这人生,我竟仍有念想和余勇。
“老十一呢?”
老七垂下眼:“分别那天,她说她要回南方,她打听到她失散多年的娘亲在那边。她说等安定下来就和我们联络,但一去杳无音讯,我找了很久,还没找着。”
“老十一这人死犟,做事全凭自己的主张。她若不想联络我们,我们就找不着她,还是等她自己出现吧。但你放心,我走了以后,一定会再回来找你玩。”
第十七章: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他转脸望着远方:“我这人就喜欢吃吃京城的小食,喝喝酒。我哪里都不去,你要找我,总是找得着的。”
“我知道。”我掏出夜明珠给他,“若是我几年之内还没回来,你又娶亲了的话,这个就当贺礼了。”
老七会遇上怎样的女子呢?她最好婉静眉眼意态柔顺好吗?如此才会衬得起他,才懂得体贴他。我家老七值得好生活,且是最被世人艳羡的那一种,妻贤境顺,富足美满。
他的眼中有波光飞逝:“我娶亲,你会不来吗?”
“随叫随到。”
我把手放在老七手中,和他握了一会儿,轻轻抽开。就算人生常有孤寂和苍寒,至少还有一个人,永远会让我找得到。从孩童到少年,再到将来,他从来都会是让我深信不疑的那个人。
朔风初静,衰草织烟,我安心地和他告别,向我要去的地方走去。从此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走了这么远,已无人再为我掌一盏灯。我的大师兄,再不会在灯火阑珊处,回头向我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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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感谢紫蔷薇、FAY、JEAN,盼,以及一贯支持我的亲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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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文我觉得很开心,能得到你们的支持,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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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的亲亲们,就在这里看好了,多多留下你们的评论,我会送五本。
谢谢。
第十八章:故园无此声(1)
十六岁的初夏,我回到雷公山南麓的槐树湾。
六岁时我曾经住在这里,以小女鬼的身份结识了温厚善良的小姐弟小翠姐和阿牛哥。十年后,我发现那是我人生中最甜美的时光,有亲切的玩伴,有慈和的师娘,有对我百依百顺的老七,有每次归家都会给我捎回小玩意小零食的大师兄。
那时的我,还未经世事人情。生命没有一丝一毫凌乱的阴影,没有崩溃过,也没有爱上哪个人,只是一个初具人形、腹中空空的淘气小女鬼,日子都用来混水摸鱼,山山水水、吃吃睡睡。
事隔多年,我回到槐树湾。
九岁前,销金窟每年都会迁徙,我和师兄姊都像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但在我心目中,槐树湾是故乡般的所在,我终是要倦鸟知返。
毕竟地处偏远,槐树湾仍保留了旧时风貌,屋舍俨然,鸡犬相闻。大灾的乌云已散去,在田间劳作的人们脸上都有欣悦的笑容,孩童们在原野和山谷里恣情奔跑吵闹,好似就算城头变幻了大王旗,也与他们无关。
我很容易就打听到了阿牛哥和小翠姐的下落,小翠姐嫁得早,夫婿也是槐树湾村民,孩子已五岁了。阿牛哥去年春上订了亲,是他远房的表妹,说是后年就嫁过来。我没有和他们相认,既然决意将往事清空,我更乐意开始崭新的生活,至于那些不可爱的事,一样也不需要再提起。
但他们竟然对十年前的小女鬼记忆犹新,不住地盯着我看:“我小时候认识一个小鬼,她会法术,还会腾云驾雾呢,你长得和她很像!”
回忆会美化一个人,不,一只鬼。腾云驾雾?我若有这等本领,就能去执行刺杀敌寇任务了,尽管云天说,杀人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小翠姐笑言:“阿牛啊,小女鬼早就去投胎做人了,你可别乱说话!人家马姑娘会不高兴的!”
他们还记得我,我高兴着哪。对了,如今我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就改姓马了,大名马小野,小野马是也。你姓路我就姓马,骑在你头上作威作福,翻身草民把歌唱。
第十八章:故园无此声(2)
将小翠姐家的瓦房租了一间住下,我的钱财有限,总不能坐吃山空吧,又不会种田,就开了个小诊所,替乡邻治治病。万事开头难,一开始乏人问津,但自我治好了村西肖员外的风寒后,来问药的人慢慢地多了起来。
活广告比什么都有效,我的生意称不上门庭若市,但谋生是不成问题的。在乡下吃住都极便宜,瓜果蔬菜从不间断,小翠姐隔三差五会送些小食过来。十年过去了,她的手艺更好了,会做的花样越来越多,继白糖切糕后,我迷上了栗子酥和香蕉松饼,天天都想吃。
雷公山一带人口不多,病人自然就更少了,不忙时,我就到山上去采药,仍像六岁时,读读诗,晒晒太阳。只要有阳光,我就觉得生活还大有希望,还值得我卖把力气;如果是雨天,我就会想起大师兄;如果在落雪,我仍会想起他。
无法挣脱挥之不去的空荡感,让我一再地想起过往的路途中,我们对彼此极尽所能的支撑、爱恋和珍爱。
但命运已不再给我们相守的机会。
我理解不了,但只得接受。像他放弃复国接受庸常,像我接受童稚时代永不再来。
他是我命中的浓墨重彩,将来,他会和怎样的女子在一起?过怎样的人生?我将不再知道,却愿意祝福他们安好。
我和他走不下去的路,有别人陪他走下去,若能使他不孤单,就该说一声感激。
我不让自己想起云天,因为我会难过,但我一向不忍心让自己不好过。
我仅有一部医书,全凭自学,医术不算昌明,当不了神医自然出不了名,出不了名就不会被外界的人知晓,有迹可寻。谢广陵能做到的事,我也要做到,她让自己逃得那么远,隐姓埋名,不让爱人找到,我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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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故园无此声(3)
另外,惭愧地说,我并未悬壶济世分文不取,该收的钱还是得收,几个铜板几只鸡蛋都好,总之不做大善人,使声名远播。
而且山民很朴实,你若治好了他和家人的病,却不收钱,他会良心难安,过意不去。
欠人情是很痛苦的,大师兄老以为他欠了我的情,拼命补偿我,把自己委屈得好惨,我不想再这样了,倒不如随便收取一点,两全其美。
既不是神医又不是大善人,只做山沟里的赤脚医生,不会有人不远千里慕名而来,把我的消息带去了京城。天下之大,云天的爪牙也找不着此处,因此我很自在。
有个下午,小翠姐的孩子宝头肠胃不适,我就去给他扎了几针。小翠姐在旁边筛着糯米,不时和我闲话着:“马姑娘,一晃你来我们村也有几个月了,会走吗?”
“不啊,我哪里也不去。”我笑,“我想住一辈子,跟你做邻居,顿顿都有好吃的,才不舍得走呢。”
宝头附议:“对对对,我娘做的菜肯定比御厨还棒!香啊!”
他是个黑眼睛的小家伙,有阿牛哥当年的神韵,和我很亲。我摸摸他的小脸道:“别乱动,当心痛!那御厨做的东西啊,哪有你娘做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