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项链如此漂亮,不需要再加其它配件,只需配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就能更衬托它的美。我一直认为服饰的美丑,并非在于价格高低,关键在于配饰得体。
试了几套衣服后,我有点无奈地看着脖子上的项链。通常来说,每个人买东西的时候是在一个消费层次上的,也就是好马配好鞍。可现在这条项链对于我平时的衣服来说,却是太华丽了一点,过犹不及,也就是不配。套装、衬衣还是T恤,哪一样能配得上这条星河呢?平时没有人穿小礼服去上班,硬是要配,也只是显得突兀而已。除了衣服外,这条项链也不像我平时收入会买的东西,一个尾数有好多个零的项链配上只有几个零的衣服,能相配吗?
不管未来如何,这条项链一定会是我最喜欢的项链之一了。可就算如此,这条项链平时看来也不能用了。突然间觉得有点讽刺,原来这份礼物如同送礼的主人一样,也是这么得见不得光,这算不算“见物如见人”?
再次低头看向项链,它每个细节散发出来的光都让我迷醉。抬头看向镜中的自己,是因为没有化妆的关系吗?我觉得颈上星河的光辉不断扩大,而我自己却越来越暗淡无光了。
我的魅力减少了吗?我急忙摘下项链再次回到镜前,发现早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竟然有一分陌生,而且越看就越平凡起来。记得心理学家说过:心情和自信心不同时,看镜子对自己的评判都不会一样。就这条项链,竟然还会影响我的心情和自信吗?我不喜欢低落时的自己,心情是可以自己调控的,自信是自己给自己的信心,两样我都可以自己把它找回来。
最快提升自信和心情的方法就是去跳舞。

我每个星期至少会有一天来到这个舞蹈室,这里每天教的舞蹈是不一样的,课程每个月一变,有时是芭蕾,有时是new jazz,而今天的课程是探戈。
我很喜欢我的探戈舞鞋,是很贵气的金色,一条细细的皮带围绕脚踝,从脚踝延伸到脚背的金色皮带上面有细小的水晶,能显得脚很白很纤细。我腰间围绕着练习用的舞裙,是红色的透明薄纱,侧面高开叉,转动间隐隐约约的,显得腿白而修长。
探戈据说起源于情人之间的秘密舞蹈,本应该双人跳的,但这个舞蹈班并不是专业的国标舞班,所以舞步是为单人改良过的。耳边响起的曲子是最著名探戈舞曲‘Por Una Cabeza 一步之遥’,由小提琴和钢琴作的配合,那种前后矛盾而又错落有致的风格都能充分展现探戈的灵魂。
探戈是生命的激情:有着高贵的步伐、傲视一切的态度;优雅与激情、炽热与张扬混合在一起;像是欲迎还拒,又像是欲望释放…女人眉眼间是孤傲冷艳和调情放荡,像罂粟花般美丽,举手投足都是对男人的呼唤,娇艳而性感地绽放时播散着某种毒素…
随着舞步的旋转,我的胸膛开始轻微起伏,皮肤上布满细细的汗珠,几根头发微湿贴在脸颊,配合这样的音乐、这样的舞步,显得有几分情欲的味道。
我一个扭转、一扬手、一个定点,我对镜自信一笑,镜中的我目光像星星…

拥有了一条这么漂亮的项链,却不能让我的生活改变什么。我依然如往常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穿着自己的衣服,唯一的不同就是我的颈上不再喜欢戴项链了。我仍然记得第一次摸到这条项链时手中的触感,有时会下意识地摸向颈边,颈上空空的,手里也是空的,还真是不习惯。或许这个不习惯,会慢慢变成我的习惯吧。
和别的项链待遇不一样,这条项链是放在我的床头柜里。我再也没有戴过这一条项链,就算是晚上出门去玩也是如此,这条项链就静静地躺在我的床边,我的床头柜里。我在睡觉前会把抽屉拉开,拿出精美的蓝色盒子,打开它里面闪烁的是星光。拿在手上把玩,这个星河的柔光仍然会让我陷入沉思…
我原来认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句话有些做作,但现在看来,这话还真有道理。就算是有些不配,不管怎么说,这串星光仍然是属于我的。

第三十三章:第一次与第一次

今天做了一件连自己都在震惊的事情,因为我居然下厨了,而且下厨的原因是因为男人!
吃过我亲手做过饭的人极少,就算我那帮死党也没有吃过,于曼甚至不知道我会做饭。我不喜欢邀请别人上我家做客,家是我单独的隐私空间。不过如果要是有人来到我家,参观完后一定会对我家的厨房大肆赞赏。理由是:干净,相当的干净而且整齐得不得了,厨房用具全跟新的一样。是因为我很爱干净吗?要想知道理由,打开我家的冰箱就可以了解了。里面很空,相当的空,你绝对找不到能做一餐饭用的菜。
是不是奇怪我的厨艺是从哪学来的?厨艺绝对不可能是二三天就能练习出来的东西,二三天学炒几道菜还行,可是切菜的刀工和做菜的熟练程度不可能三五天就能形成的吧?我会做菜,要归功于我在法国的留学生活。我当时生活并不富裕,不可能天天下馆子,在学校吃食堂还能接受,可是那些东西能天天吃吗?
现在什么都有的时候,总觉得没有什么是想吃的,可是到很多东西没有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越来越想吃那件没有的东西。冬瓜、丝瓜、空心菜这种在中国到处可见的东西,在法国一般超市里根本没有,要想吃只能去特别的超市里买。特别的意思也就是说,这类东西会很贵,而且也不是每个城市都会有卖的。在我还没有去巴黎前,我换过几个小城市。当我第一次见到丝瓜时,已经是我来法国四个月后换到第二个城市的时候了。
难以想象我看到丝瓜是一种多么亲切的感觉,我甚至有亲吻它的冲动。可我无限喜悦的心情,在见到丝瓜的单价时飞得无影无踪。我到现在闭上眼睛,还能清楚地看到那白纸黑字的价格条:4欧每根。我当时都有砸店的冲动了,什么鬼丝瓜要40人民币一根!!刚开始留学的共同毛病,就是什么东西还会直接换算成人民币。我很想吃,但想想还是放下了。后来打工赚钱,慢慢习惯了当地的生活,我买过更贵的东西。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心理震撼的打击,丝瓜我就再也没有买过了。
说了一堆废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当时没有足够的钱。那要想吃好吃的,能怎么办?只能自己做。这一点是我很快就认清的事实,想省钱又想吃好,只能自己做。
我确实不会做饭,也没有人教我,那就只好在网上去找菜谱。我看了上百道菜谱后,终于找出十几道看上去我能做的,材料也不用太多的菜。我每次做菜前,都会在电脑前选选菜谱,然后我厨房的柜子上贴满了各式各样菜的做法。
我原来以为自己是天生不会做菜的命,可没有想到自己做菜还蛮好吃的。菜谱是大师总结出来的经验,而我又不笨,照着做还能做错吗?我又并非不细心的人。后来越做越熟练,菜的难度也可以不断加深。后来又认识了很多朋友,其它国家的菜我也会做一些。
不过自从我回国后,就再也不愿意做饭了,会做可不代表我喜欢做。我很高兴天天在外面吃,不用买菜、不用洗、不用炒菜、不用洗碗,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今天这个阵仗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我把头发挽起来,随意地用发夹固定。我穿着围裙,这围裙还是我在超市里新买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家里有什么。在厨房里忙上忙下,觉得自己很像新婚后的小媳妇。下班后去买菜,大包小包地提回家,准备一切,然后开始做饭。只不过我的做饭对象不是我的老公,而是唐凌。
在唐凌送我项链的第二个星期四,我和他一起看电视时,镜头有一幕有几道菜的镜头。唐凌随意地跟我说:“这几道菜我都很喜欢吃。”
而我不小心脱口了一句话就是:“是吗?这几道菜我以前都会做,确实蛮好吃的。”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什么叫祸从口出,就是当时的情景。唐凌很意外,挑眉看向我说道:“你会做饭?”
当时想改悔已经来不及了,而且这种事也没有必要骗他,于是我承认了。
“真的吗?”唐凌带笑地看着我。
我明白他笑的意思,这大概是所有人认识我后都会有的感觉,那就是:像我这样的女人一定不会做菜。也许我就是属于脑门上写着大大的“闲妻凉母”的那种女人,别说五谷不分了,能把油盐酱醋弄清楚就不错了。
“小瞧我,要不哪天做给你吃!”我马上有些不服气了,虽然我没有打算当好女人,可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出门像贵妇,在家像主妇,床上像荡妇”是我的目标。以前看心理学家分析说,这样的女人以后结婚会深得老公的心。我没有想过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男人,但我可不想独身一辈子。如果嫁了,与其夫妻不合同床异梦,还不如尽可能的让老公满意些。而且有些事,会做可以不做;但需要你做的时候你不会就很惨了。如果偶尔做饭能增加点所谓的情趣,我为什么不做呢?只要别天天让我泡在黄汤里就行了。增加情趣这样的事情,一定会有回报的,我也不喜欢做无意义的事情。
“真的?”唐凌还是有点不信。
“下星期做给你吃如何?”我突然下了一个决定,不如做一餐饭给唐凌吃吧,算是那份礼物的回报。唐凌第一次送礼物给我,我也做一样第一次的事情送给他吧。
“你说真的吗?”唐凌正色问。
“你想吃吗?”我也确定地问一次,不然一厢情愿是很傻的事。
唐凌想了一下,最后还是说:“想。”
“那我下星期早点过来,如何?”我和唐凌每次见面,都是在各自用餐之后,大概9点左右。
“好啊,我在这里等你。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胃药就行了。”我说得很正经,一点也不像玩笑。
唐凌一怔,随后大笑起来,搂着我亲了一下,说道:“好。”
“不怕,真的敢吃?”我记得有一个朋友形容过我,说是一看我就像做饭会把厨房烧起来的那种女人。
“有你陪我,怕什么?”唐凌把我的手拿了起来,亲了一下说道:“这么漂亮的手做菜应该是能让人期待的。”
于是,这就是我今天在厨房里忙上忙下的理由。

我感觉到身后有人,转头,唐凌正一脸笑意地看着我。
“看什么?孔子云‘君子远庖厨’,你站在那做什么?”我不喜欢他看到我做饭的模样,感觉很不像平时的我。今天为了做这饭,我的妆淡到了极点。我最讨厌做饭的一点就是,那炒菜的油烟会扑到我的脸上,总让我感觉脸上覆盖了一层菜油做的面膜。我总会在脑子里幻想那层油膜和我脸上的化妆品起上什么化学反应,到时就成了“油彩”,想起来就恶心,所以做饭时我是不喜欢化妆的。我等会炒完菜,做的第一件事情,一定是去洗脸。唐凌要是愿意等,我连澡都想洗了。
“看看你用不用帮忙,不过出乎意料,看你的架势不错,看来担心是多余的。”
“我很久都没有做了,不一定会好吃,你还是做好心理准备,胃药记得拿出来。”
唐凌闻言轻笑。
“你不走?还要过一阵子菜才能好呢。”
“难得见你这个样子,想多看几眼。”唐凌根本没打算动,看我的眼神很温柔。
“是不是很贤慧?很像好女人?”不能唐凌夸我,我就开始自夸起来。唐凌的眼神温柔得都快出水了,难不成‘要抓男人的心先得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这么正确吗?
“应该说,这样的你女人味十足。”
“我平时女人味也很足啊。”我不解,我一向走女人化路线,怎么可能缺少女人味?
“今天才到‘十足’啊。”
我笑了,看来女人会做饭确实是会让男人心里加分啊。
“你先出去吧,到时都是油烟。我做好了再叫你。”
唐凌点头,在转身走前亲了我一下,不是亲嘴,还是很温柔地亲在了我的脸上。亲脸是传达某种疼爱吗?

三菜一汤,有模有样地摆在了桌上。我做菜首先不会讲究好吃,我一定最注重的是好看。长得丑的菜我一律不会做,而且我也无法忍受自己做出来的菜不漂亮,这不知道是不是跟我爱美的天性有关系。而且所有的菜我都是跟菜谱上学来的,菜谱里的搭配已经很讲究了。所以我通常不做菜,可是一旦做起来讲究特别多,至少配菜我搭配得很好,装盘也很漂亮。唐凌看到的时候,眼里露出欣赏。
“你很厉害嘛,宝贝。”
“尝尝看?”
“嗯,好吃。”唐凌夹了其中一道菜,点头称赞道。
我笑了,心情立马变得很好。很简单的一句话,听上去竟然让我这么有成就感。
“这个呢?”我夹了另一道菜递到唐凌嘴边。
“你已经很久没有喂过我了。”唐凌笑着把我筷子上的食物吃了进去。
“记这么清楚,我现在不在伺候你嘛。”通常我都是靠在唐凌怀里撒娇,都是他拿东西伺候我。
“都在当劳力,能记不住嘛。”
“你要抱怨吗?”我挑眉,作势要威胁他。
“不敢,你是我的宝贝,快吃吧。”

晚上,他搂我入睡时说道:“真没想到有一天你会做饭给我吃。”
“我也没有想到你会送这么贵的礼物啊。”
“那项链你怎么不戴?”
“戴来做菜?太可惜了,我可宝贝它了。”
“那我呢?”
“当然了,爱屋及乌嘛。我宝贝那条项链,当然也会顺便宝贝你啊。”我理所当然。
唐凌大笑,我在他胸膛里感觉到一震一震。
“我第一次做菜给男人吃,对象是你,你听了有没有感动一下?”我继续打趣。
“有,怎么表示一下?”
我眼睛转了转,看向他,故意像是什么也想不出来一样问道:“你能做什么?”
“很多,比如说:这个。”他的吻覆了上来,很热情。

第三十四章:谁讨谁的欢心

韩漠算是我遇上过的男人里最特别的人,特别在什么地方呢?特别的就是他从来就有自己的一套处事原则,而这个原则就是我不管做什么对他来讲都无法改变。说好听一点就是我行我素,说白就是很有自我,说难听点呢?…算了,还是留点口德,我一向很注意形象的。说他木吧也不是;说他没情趣也不对…;他不是没有开化的男人,我从来不觉得他是木头,应该做什么他全知道,可他真的能不受女性魅力的影响。这是我在试验多次后,最新得出来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有点打击我做为女人的自尊心。
关于男女人际交往恋爱交往的书我看了不少,如果心理学家没有分析错的话,大多数的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女人有女人味的,不然怎么会有“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说法呢。女人之所以被比喻为水,就是因为女人可以娇滴滴的,可以柔柔的。据分析大多数的男人是喜欢女人向自己撒娇的,因为这会比较容易满足男人的自信心。书里多次提出再干练的女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也会有温柔的一面呢。那么谁来告诉我,遇上韩漠这样软硬不吃的男人时,应该怎么办?
星期天,我爬在床上睡懒觉,我身边的人动了下,然后很快就起来了。不用看时间,我也知道韩漠起来的时候一定不超过9点,通常是8点左右,不管睡得多晚,他都不会起得太晚。我根本不想睁眼睛,翻了个身继续睡觉。如果是唐凌,他肯定会很温柔地在我额头上或者是裸露的肩上亲一下才会起床,要不就会再搂着我睡个几分钟再起,可如果是韩漠,想都别想。幸好他知道我有懒床的毛病,如果没有事就会自己起来做自己的事;如果有什么计划的话,他会准备好一切后算准时间叫我起床。
“凯若,起来了。”今天是属于有计划的日子。
“困!”我不是故意的,眼睛确实睁不开。
“你已经睡了很久了。”
“可还是困啊,再让我睡会。”
“昨天不是说好出去玩吗?”
“啊…改了吧,让我多睡一会。”就算我困得不行,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犹豫了一下。对于韩漠而言,他最不喜欢定好的事情像这样随意改变。虽然人的性格有很多种,我可以理解韩漠这样的人,可是我真的不觉得改一个出游计划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重要的事情。在重要的事上,我从来没有马虎过,这种小事就随便了吧,只不过韩漠不是我。
“不是说好了吗?”
“改一下嘛,下次去。我真的很困。”
韩漠那边没有吭声,不会这样就不爽了吧?我努力睁开眼睛往他那看。
“唰”厚厚的窗帘立马被拉开了一部分。
“啊!”我轻叫了一声,马上翻身把头埋在枕头里。怎么现在的感觉我这么像吸血鬼?我睡觉时绝对讨厌见光,更何况是刚刚起的时候突然见到强光。
“你拉上窗帘!”命令语气。韩漠一定知道,一旦窗帘打开,我肯定睡不了多久就会清醒。
韩漠那边仍然没有吭声。
埋在枕头里仍然也能感觉到光亮,于是我只好换个语气说道:“韩漠,拉上窗帘嘛!”
韩漠那边继续没有吭声。
我叹气,我就说过,这家伙软硬不吃,都不知道说什么会让他改变主意。以前,不管是唐凌还是别的男人,通常我娇声说两句,这种小事肯定会听我的,不就是多睡一下嘛。不过韩漠绝对是韩漠。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这样太打击我的女性魅力了,我决定今天怎么样也要想个方法让韩漠改变主意。
“韩漠,人家想多睡一会儿嘛!”语气更娇了。

“不管你,我就要睡。”耍赖的语气。

“5555,多睡一会儿都不行啊!”装做哭腔。

“反正我就不起了!”我真的是没见过这种人,气死我了!‘如果你是男人,身边有个将撒娇进行到底的女人,你会完全不动心?’我一直觉得这句话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可现在还真有说不的。难不成,真的是我的级别还没有练习到家吗?从和韩漠在一起后,我的女性魅力一直受到了严峻地考验。
我伸手把韩漠的枕头也扯了过来,盖在我的头上,索性当起驼鸟。事到如今,说什么我也不起了。
“还不起?”韩漠终于说话了。
这回换我不答话了。
“真的不去了?”
我继续不答话。
“不去也得起。”韩漠坐到了床上,看来他也打算跟我打持久仗了。
他打算用怀柔政策吗?我不解他坐在床边的意思,其实我是属于吃软不吃硬的那一种,如果他温柔地哄我起床,我说不定就同意了。他打算哄我吗?
一阵风,我感觉到我身子突然一凉,身子一轻,我身上的毯子被掀开了。我再度失算,他竟然这么做!
“你就不怕我着凉啊!”我难以相信,转身过来看着他,现在还开着空调呢,他知道不知道怜香惜玉啊!
“快点起就不会了。”
现在他要我起我就起,那不是太没有面子了,绝对不认输,不然以后不是永远没有改变的可能了?于是我翻身继续装睡,区别就是原来挡太阳的那个枕头,被我转移抱在怀里,我还真有点冷,于是我蜷成一团。
我现在几乎是全裸,韩漠的手游走在我的背和腿上,他的体温一向比我高,他这样摸着我很舒服。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有些搞笑的小短文《如何赢得他(她)的心》
其中,如何赢得女人的心呢?
赞美她,拥抱她,亲吻她,爱护她,轻抚她,挑逗她,安慰她,保护她,为她大方砸钞票,请她到浪漫的地方吃光晚餐,买东西送她,倾听她,照顾她,支持她,陪着她一直到世界的尽头…
那么,如何赢得男人的心?!!!!!
只有一句,就是:把衣服脱光光…
可我现在是光的,仍然没有用,那应该怎么办?如果说撒娇和脱光是女人很有用的两样武器,这两种分别属于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勾引都没有任何作用时,女人应该怎么办?应该说韩漠的定力好,还是应该说我的魅力不足?
韩漠这样做,我倒不会认为是因为我在韩漠心里一点也不重要,判断一个人对自己的情绝对是靠他平时的表现得出来的,而不是靠一两句讨好的话或者是行为。韩漠这样做绝对是他性格上的因素比较多,当然也不排除我对他来说还不足够重要这一点。
韩漠真的是太自我了,这点上比我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是这样,那他这一点一定得改,不然我保证,很快就没有以后这一说了。我倔他比我更胜,如果我们不磨合一下,结果就可以预见了。
“你就真这么舍得我凉在这里?”我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让步的话一切好商量。
三秒,他的手在我身上停了,感觉他在犹豫。空调吹得我真有点冷了,我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于是挪了一下,用脚把被子勾了回来。
“我们需要谈谈。”我翻身起来,先摆好了枕头,然后靠在了床边,盖上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