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去哪家餐馆呢?这时候食堂肯定是没菜了。”
他忍受不了般地停下脚步,转身,“你话真——”,‘多’字还没说出口,那个低头走路的冒失鬼便迎面撞了上来,还好这次他是站着的,不然下巴又要遭殃。
“呀——”突然迎面撞上一堵墙,而且是人肉墙,她的鼻子遭殃,“你突然停下来怎么不通知一下呀?”她手捂着鼻子抱怨道。
他双手握着她的两肩,撑开两人的距离,一脸的无奈,“有你这么走路不看路的人么?”
“我怎么不看路了,我一直仔细瞧着脚下的路,山上说不定有蛇呢。”她嚷嚷,这一说话,他看到有红色的液体从她捂着鼻子的手指缝里流淌下来,滴在她鹅黄色的毛衣上。
“你流血了!我看看。”他紧张地拉开她的手,果真,鼻子上、嘴唇上都是血迹,右边鼻孔里正有血液不断里流出来。他赶忙从裤兜里掏出一方手帕,捂着她的鼻子,扶着她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叫她自己就着手帕捂着,仰着头。他从包里拿出一瓶水,倒点水到右手掌心,也不敢多倒,怕凉着她,左手撩开她脑后的头发,右手就着水轻轻拍打她的后脖颈,这一系列的动作他似乎做的甚是熟悉。她感觉脖子后面一阵的濡湿,但因有他手掌的温度,并不觉得凉。
她看着他紧张的模样,曾经在她面前露出的紧张情绪,又一次地出现在此刻。一如三年前那般,她神情怔怔地,安慰他:“阿池,没事的,从小到大,我都习惯了。”
“习惯?什么叫做已经习惯了?这是在流血,你以为在流鼻涕吗?你妈妈都不带你去治疗的吗?”他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恼怒,为她这般的淡定,也为他为何这般的紧张,为何在替她止血的动作上是那么的熟练,他从未流过鼻血,周边熟悉的人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紧张与恼怒,让他忽略了她亲昵地称呼他——阿池。
“鼻子老是出血,还有一种情况,你——”他想起什么来,声音都有些变了。
“真的没事,小时候去阿珏家玩躲猫猫,鼻子被门打到,从此鼻子如果稍微撞击到,也会流血,医生说这是鼻毛细血管脆弱,只要平时稍微注意就好了。”
“真的?”他还是不相信。
“真的,你看我不是平安地长到这般大了么,蹦蹦跳跳的,一顿吃好几大碗!”她笑起来,眉眼弯弯,为他的关心与紧张。
“嗯,是很能吃,见识过了。”他指的是上次吃饭的事情。
她听得耳根一热,很不好意思地哼哼两声。
“阿珏是谁?” 突然他没头没脑地问了句。
她一愣,才想起,他真的是将那年的暑假忘记得干干净净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现在,不是吗?想到这里,突然又笑了:“阿珏是我的邻居,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好朋友。”
“是他把你鼻子弄成这样的?”声音里含着几分冷。
“也不能怪他的,他不知道我躲在门后,他推开门时,力道太大,结果门就撞到我的鼻子上了。你没见到,那时候,我鼻子流血不止,生生将胸前的衣襟给染红了,小伙伴们都吓哭了。后来听沈林伯伯说,是阿珏哭着嚷着:‘呜呜,阿思要死了,阿思要死了!”跑去通知大人的,我妈看到我这样子,差点就晕过去了。可是直到沈林伯伯抱我去镇卫生所,止血上药,从头到尾我一点都不哭。那时候我那么小,就那么勇敢了呢,呵呵。”
他小心地查看她的鼻子,血终于止住了,松了口气,没好气地说道:“你是吓傻了,忘记哭了。”
“才不是呢,阿珏一路哇哇哭,还是我安慰他的呢,你不知道,当时他那害怕我死掉的模样有多好笑。”
他再一次无语,也只有她才会将这种流血事件如此轻描淡写。
“不过,后来才明白,他是真的很害怕失去我,不是为了祸是他闯的而害怕内疚。”她依然在自顾自说。他看了看天色,不得不打断她:“现在感觉好点了嘛?是要继续坐下来休息,还是下山去吃饭?”
“去吃饭,不过作为赔罪,这顿得你请我。”她赖皮般贼贼地笑。
看她那窃喜的模样,他嘴角不禁上扬,无声地笑了。脱下外套,给她披上。
“不用,我不冷的。”她看着他只着单薄的衬衣,拒绝道。
“难道你想带着胸前的血迹招摇过市吗?”
她这才看到,衣服胸襟上有几滴血迹,这样去吃饭确实不太妥当,回去寝室换又很不顺路。可是她也不愿他因为她冷到。突然灵光一现:“有了。”说着,低头去翻包包。
“不能低头,找什么,我帮你找。”他阻止她低下头的动作,并拿过她的包包。
“丝巾。”
她的包很大,立面装的东西杂七杂八的,却不是女孩子包里常装的化妆品、雨伞、小玩意之类的,反倒是几本花花绿绿的本子,长长短短的画笔与颜料、画纸,好不容易才从包底下翻出一条青绿色的老式长条丝巾。
“你看看你的包,哪有一点女孩子的样?连围巾都这么的老土?”
“丝巾是我妈妈的,我不觉得土呀。”
他无奈地将丝巾拿出来,待将丝巾挂到她脖子上,而后手僵住了,怎么系?
“我来就好了。”
“你不能低头。”
“哎呀,没事的。”说着三两下就将丝巾打了个单蝴蝶结,手将稍微长一点的尾部,往一边一拉,恰好遮住了胸前的血迹。
“怎么样这样一搭,还行吧?”
他看了看,“嗯,还行,没想到看起来土不拉几的丝巾,这样一搭,还挺顺眼的。”
“那是啊,这可是我妈妈的丝巾,加上我的心灵手巧。”某女又一次将她的自恋发挥得淋漓尽致。
两人下山,来到学校南门左侧的粥店时,已经接近晚上八点了。方池墨也不问她喜欢什么口味,直接就给她点了生滚菜松猪肝粥,他自己则点了碗牛肉面。
入思一脸郁闷地看着端上来的猪肝粥,苦皱眉头,不满道:“哎,师兄,我才发现你这人不止抠门,还专制。”
他用筷子搅着碗里鲜香四溢的牛肉面,瞥了一眼对面那盯着他碗里的面差点没淌口水的某女,淡淡地说:“点什么就吃什么,怎么那么多话?”
“我不喜欢猪肝,非常不喜欢。”某女继续抗议,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不喜欢也得吃,猪肝补血。”另一某男自动忽略掉她的表情,口气不容推辞。
“我这血不用补的,每次流鼻血我都不补的,就像那什么每月必来的废血一样的。”
“咳咳——咳咳——”方池墨听她这一口无遮拦的话,石化片刻,消化这番话后,猛地咳嗽起来。
入思真的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但此刻故装镇定,似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般,将茶杯递给他。也不看他的表情,将头埋得低低地,痛苦地吃粥。
方池墨喝了口茶,缓过来后,看对面那颗快埋进碗里的头颅,手里的勺子在碗里挑挑拣拣,他无奈道:“你是打算将头也当粥吃掉么?”
她闻言,抬起头来,“嘿嘿。”地干笑两声,继续将碗里的猪肝拨到一旁,只舀粥喝。
他再一次无奈,将面碗推到她前面,“将猪肝挑给我吃。”
“可是,碗里的东西我吃过了,你——”她犹豫地看着他。
“叫你挑就挑,你话怎么总是这么多?”
她将碗里的猪肝挑给他,在吃的过程中,发现碗里有漏网之鱼,也挑给他。她看着他照样夹起来,送进嘴里。心里想起,吴哓哓说他有洁癖,看来传闻果真是不可信的。
她看着对面低头喝粥的人,觉得她还可以再得寸进尺一下的,于是开口,“那个,师兄,中国是礼仪之邦,向来讲究以礼还礼——”
“你想说什么?”方池墨再次无奈地看着她。
“哈哈,师兄,你表情能不要那么谨慎好不?好像我要把你卖了似的,我只不过是想请你吃顿饭,以还你今天请我吃饭的礼罢了。”她好笑道。
“不用了。”简洁的拒绝。
她想,既然一都做了,那就二不休吧,“你不用觉着不好意思,就这么说定了,后天的下午你没课吧,那后天下午的六点我请你在C区食堂吃晚饭吧!”
方池墨眉毛微敛,继续吃碗里的东西,不答应也没拒绝。
喝完粥,方池墨送她回寝室,路上经过校园超市时,她想起什么似的走进去。方池墨无奈,跟在她身后。她往文具区走去,弯腰在一排排的货架上挑着。
方池墨看到她手里的已经被挑出来的几本花花绿绿的本子,她似乎觉得还不够一般,继续挑着。于是他皱眉,“云入思,你至于学习那么拼命吗?买那么多本子,又不是小学生抄课本。”
她也不搭理他,继续挑着,方池墨见她挑的认真,也不再说话,身子倚在一旁的货架上,掏出手机把玩。
“师兄,走了。”她终于直起身子,怀里抱着十本八本笔记本子。
收银处的老板娘似乎对她挺熟,见到她,喜笑颜开,“同学呀,又来买本子啊,下周还会进新货,我特意叮嘱了的,进的那一批跟这一批封皮不一样。”
“那真的是谢谢您啦!下周我一定来的。”她高兴道。
走在校园昏黄的路灯下,方池墨终于忍不住,“云入思,你买那么多本子做什么?”
“喜欢呀!”
“喜欢?”
“是呀,我喜欢收集本子的,各种各样封皮的本子。”
“收集?我只听说有收集邮票,收集钱币、古董什么的,倒没见过收集本子的。”方池墨一脸的疑惑。
“嗯,收集本子,却不写字。”她抬头看他,眼睛黑而亮。三年前,也是这般的夜晚,在昏黄的灯光下,他也曾这般疑惑地问她,她记得那时她告诉他:“我喜欢它们有着华丽的外表,洁白的内心。虽然收集的时间不同,可是无论你在哪个时期打开它们,它们仍然是像当初那样,洁白如新,从未变过。”
这个夜晚,她再次清晰地重复着那晚的话,内心却甚是感伤,此情此景,人还是那人,只是正如她多年来收集的那些本子般,无任何笔墨,仍似当初那般洁白如新,他对她的记忆尚且不是如此呢?
第二十二章 不知情入骨
周二早上,因为天气的转冷,504几人比平时起来晚了些,第一节是《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属于基础课,因此七八个班级集中在A大的大礼堂上课。大礼堂属于阶梯教室,大门正对着讲台,设置在礼堂的最高阶梯上。因此,迟到早退者,讲台上的人,一目了然。
授课的是A大搞行政出了名的老教授,姓乌,上课抓堂点名是出了名的,痛恨缺席者,更痛恨迟到者,长久下来,“巫婆”的名声便鹤起了,A大新生无一不是谈巫色变,所以晚起了的几人挤在阳台匆匆忙忙洗簌。
“哎,这谁的手帕啊?还是男士的!”吴哓哓满口泡沫,口气不清地问道。
入思不得不佩服吴哓哓的观察力,在如此匆忙混乱的状况下都能发现新情况。
其他人没人顾得上头顶上方正晾着的手帕,抓起书包,早餐都顾不得上吃,匆匆忙忙地上课去了。
她们是踩着上课铃声踏进教室的,寻了后头靠右边的空的位置坐下,屁股一着凳子,巫婆点名的声音便响起。入思看着阶梯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感叹着:“巫婆的魄力可真大呀,满堂座无虚席。”
“错,是淫威。”吴哓哓在旁边纠正道。
“你们俩竟敢在巫婆的眼皮底下开小差!”尹楠小声提醒。
“错,是眼皮之上,她看我们时还得仰望呢。”蓝茜纠正道。
“噗哧——”后面的某位同学闻言,发出笑声。
入思闻言回头,发现坐在她们后头的居然是沈溪樊,大三的沈溪樊居然上大一的基础课,这种挂科补考可的行为可不光彩啊。
沈溪樊居然还笑着无声地跟她打招呼,眼睛却一刻不离蓝茜的背影。
吴哓哓也发现了,一脸的惊艳、花痴状,胳膊捅捅入思,无声地问:“谁啊?”
入思看了看蓝茜,发现蓝茜此时毫无擦觉背后的“狼眼”,她瞪了吴哓哓一眼,转头正襟危坐。吴哓哓觉得无趣,便噤了声,也专心听讲了起来。
方池墨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脖子,抬腕看表,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将赶工了一下午的作品收好,从画社出来,夜色早已浓烈。这才突然想起前天那丫头的约,此时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于是匆匆往学校C区食堂赶,在南、北两个门口都未见到人,食堂里就餐的同学已经很少,他走了一圈依然没发现人。他懊恼自己如疯子般地在这里乱转,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她早该不在这里了。他从食堂北门出来,正欲离开。
“方池墨,你可算来了!”他闻言一震,望去,橙黄的路灯下,女孩一身的暖黄,融入朦胧的光晕里,手里提着饭盒,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暖黄的灯光将她周身的黑暗隔了开来,她就这么笑意盈盈地立在那一团温暖的光中。
他久久地看着她,这一刻,或许他和她都尚不知晓,这样的一副景致,自此永永远远的刻在了他的脑里。任往后时光的流逝淡去了过往的种种记忆,唯独这幅景致,唯独她的笑,她的弯弯的眉,黝黑灵动的眼睛,在他有限的记忆里不曾磨灭半分。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他走到她跟前,道歉。
“呵呵,我是不是得庆幸我这一个半小时没白等嘞,换来方池墨一个和颜悦色的姿态还真是值呢。”说完,咯咯地笑得愉快。
他也不计较她的揶揄,问道,“吃饭了吗?”
“没呢,不是等你的嘛!”她呵呵地笑着,毫不因为等了一个多小时而生怨气。将手里的饭盒打开,“已经凉了,去食堂热一下吧!”
他跟着她进食堂,她似乎跟食堂的师傅关系很好,在她甜甜的笑容下,食堂师傅二话没说,便将饭盒拿去微波炉热,然后关切地叮嘱,“同学,这么晚才吃饭,对胃可不好的,下次可不能这样了啊。”
她笑眯眯地接过师傅手里的饭盒,“谢谢师傅的关心,下次不会了。”
他想起每次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样子,似乎跟谁都能说上话,一副善良无害的模样。
他想了想,还是问出口:“你跟谁都这么好?连向来以臭脸着称的食堂师傅对你都服服帖帖?”
两人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她带了两个饭盒,此时正将一个饭盒里的饭菜拨到另一个饭盒里,并将饭多的饭盒推到他跟前。然后笑嘻嘻地说道:“这个小胖师傅人很好的,每次给我打菜都打的超多,经常惹排在我后头的同学异议。”
“为什么?”他好奇。
“我长的人见人爱呗。”她毫不思索地回答。
方池墨这下可真是见识到这个女孩的自恋功夫了,于是,不语,低头吃饭。
“哈哈,跟你开玩笑的呐,其实是有一次我从他的窗口经过的时候,看到他在那边焦急地喊着路过的同学,但是没有一人搭理他,我就走过去问他是否需要帮忙,他很高兴,让我帮他从碗柜里拿几个碗给他,然后我就拿给他咯。没想到他倒是记住了我,每回给我额外的照顾,可见,善人自有善报。”她又咯咯地乐得不可支。
他被她的笑容感染,也不禁笑了起来。
入思看到他笑,表情不禁怔怔,然后开心道,“对嘛,师兄,你就应该时常这么笑的,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呐。”
方池墨被她直白的这么一夸,不觉一赧,别过了头,耳根热了起来。
自从上次公共课遇见沈溪繁沈公子后,接连一个月,只要是大一的公共基础课程,沈公子总会出现在她们的视界内。后来入思琢磨出了,沈公子并非是学习不好而补考,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为着蓝茜来的。
话说,蓝茜也真够淡定兼铁心肠的,面对沈公子如此强烈的追求,仍无动于衷。而沈公子最近个人行为真的收敛了许多,个人生活作风变得极为正派,似绝缘体般,视身边的桃花、蝴蝶不见,一门心思扑在蓝美人身上。从最开始的鲜花、礼物、邀请吃饭、看电影等狂轰乱炸似的手法到这一个月来的默默守候,可谓用心良苦。而蓝茜呢,见到沈公子,一律以礼貌微笑、委婉拒绝来相对待。
吴哓哓内心一直无比期待着蓝茜能够赴沈公子的约,顺带捎上她们几个,能够慰籍慰籍她这饱受食堂饭菜摧残的胃口。
504室内经常上演的一幕是,某某女亦步亦趋地跟在某女身后:“蓝茜,刚刚沈公子托我捎话给你…. ”
“不行。”
“蓝茜,刚刚沈公子打电话找你… …. ”
“不去。”
最后某某女狂吼:“蓝茜,你这铁石心肠的女人!!!!”
尹楠终于看不下去了,拍拍正吼的某某女的肩膀:“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入思则狂笑不已,“哓哓,你什么时候成了沈公子的跑腿了?”
“就是,为了一顿两顿饭,将姐妹往火坑里推。”尹楠一脸的鄙视。
“什么嘛,人家沈公子挺好的,虽然之前花花公子了点,但最近为了我们蓝茜改邪归正了,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吴哓哓一脸的义正严词,为沈公子开脱的样。
“好啦,你们也别争论了,感情的东西不是说谁好就喜欢谁的,这要看个人的缘分,是吧,蓝茜?”入思打断了她俩的争论,转而问一直默不作声的蓝茜。
“嗯,入思讲的对,相信大家心里都会有个对未来另一半的标准,亦或者,现在我们每个人心里已经都有在意的人了,哓哓,尹楠,你们不也一样么?”蓝茜问道。
吴哓哓咂咂舌,“哪有——”
“还不承认?我都好几次撞见了啊,那男生应该是C大的吧?”入思一脸戏谑地看着吴哓哓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某某女仍然死鸭子嘴硬。
“嗯,原来A市的人与普通的男性朋友逛街都是手牵手的呀?还真是特别呢,哦?”蓝茜一脸坏笑。
“什么呀?什么牵手——”
“你就装吧,可劲地装吧。”尹楠一脸的鄙夷之态。
三人转身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也不理她。
过了好一会了,吴哓哓终于憋不住了,“说就说,也没啥好遮遮掩掩的。”
三人很有默契的转过身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原来,正如她们所猜测那般,她们几次撞见与吴哓哓携手逛街的男生是吴哓哓的男朋友,C大大二学生,两人从小在家属大院长大,青梅竹马般的情感促使两人在吴哓哓考上大学后在一起。从小知根知底的情感,单纯、简单,入思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沈珏,那个从小与她一起捡螺、挖沙虫、满小镇、满海港跑的男孩,如今已经长成剑眉星目、轮廓分明、身材高大的大男孩。
“入思不也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沈珏吗?什么时候也如我们这般修成正果?”入思的思绪被吴哓哓打断。
“是呀,沈珏长得好,各方面条件优异,心又细。”尹楠很赞同般地说道。
她抬头,发现三人都认真地看着她,蓝茜的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情绪,似紧张又似期待。
她又想起了方池墨,沈珏和方池墨的音容在她脑中流转,她茫然地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每天都看到他,还是每天都想看到他?”
众人倒,期待许久的答案居然是这么一句比儿科还儿科的话,而且还把问题抛给她们。
作者有话要说:煞风景的PS:亲们,看文要留下脚印喔,提出建议才有助于作者进步哟,不过如果您真的实在懒得打字的话,也可以看霸王文,我不介意的,呵呵......
第二十三章 单恋积成殇
入思双手合掌,态度无比真诚地,“我是真心在咨询你们的呐。”
“从初中开始,我就一直默默地关注一个比我高一届的男生,一个长相俊秀、成绩优异、各项全能优越的男生。他是那么的耀眼,耀眼的如天上的太阳般,遥远得触不可及,夺目得使人不敢正视。”
尹楠看了看其他三人,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她继续说下去,“我只能默默地将这段情愫埋在心里,这六年来,我总是对自己说,尹楠,他是天上的太阳,你那么急切地想仰望他,会付出流泪的代价的。可是我不管,我仍然是紧随他的步伐,从初中、高中直至追随他来到A市,来到A大。我那么努力跟上他的步伐,这是这六年来我唯一的目标,可是,待最终我跟着他的步伐考进了A大,我仍然无法与他站在同一平行线上,我只能在背后望着他的背影,一如从前般,入思,你说这样的情感叫做喜欢吗?”
宿舍里很静,只有尹楠平静的声音在徐徐回荡,“感情这样的东西,并不是定律,很难用条条框框去界定它哪样是喜欢,哪样是爱,不同的人对待感情的态度不一样,感受也不一样。古人流行青梅竹马,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的男女,就似亲人般的感情,到了婚嫁年龄自然而然就在一起,就比如哓哓他们。而像我这种暗恋了六年的情感,至今仍仅仅是我的单相思,不在一起的情感,谁又能否定这不是爱情呢?难道我没为此付出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