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畔相思研入墨 作者:七月绯妖
文案
她,来自于单纯的单亲家庭,然而背后却有着惊为天人的身世。
他,来自于光鲜的高干家庭,然而背后隐藏着的却是阴暗、污秽与卑劣。
云入思:“阿池,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许你一世花好月圆。”
命运总是如此令人捉摸不透、无法掌控于心。
它在给你一场华丽甜蜜的开场戏幕后,又骤然给你演绎一场沉重的悲欢离合。
方池墨:云入思,你怎能如此残忍,骤然闯入我的生命,又轻松地全身而退?
她是他生命里的一株奇葩。
数载的默默守护,却只能看着她为别人绽放。
沈珏:“阿思,我只是你嫣然绽放的花瓣上的爱慕的露珠罢了。”
相遇,相知,相恋,错过,再相遇。
因何情到浓时情转薄,又岂料爱至深时情难收。
文文前半部分为校园恋情,后半部分为都市恋情,精彩处在后半部分哟~~
内容标签: 高干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入思、方池墨 ┃ 配角:沈珏、姚嘉木、蓝茜、谢之梦、方泽尧、祁苓 ┃ 其它:双高干、别后重逢、破镜重圆、深情专一、温情霸道

第一章 楔子

一如同以往的无数个夜晚一般,这一夜,她又再次梦见了他,他就那么一直站在瓢泼的大雨中,似尊石像般,一动也不动。
她从窗口往下看他,大雨模糊了周遭的一切,唯独见他仰着脸,倔强地望向她。他的容颜在大雨中模糊不清,任凭她怎么努力,总是看不清他的面容,只有那道雨中高挑俊朗的背影,自此成为了她对他最后的记忆。
夏日浓密的椰林里,他转头看她,低柔地唤:“小入,你看,我画的像不像?”他嘴角溢着柔软的笑容,右脸的梨涡浅浅,漂亮的眼睛里溢满笑意。她努力地想要看清他前面的画架上的东西。可是,看着看着,那画上的东西突然变成他竭斯底里的狂怒的表情,“云入思,你怎能如此残忍,骤然闯入我的生命,又想安然地全身而退?”
眉眼温柔的男子的脸,盛满怒意的男子的眼神,在她的梦中不断地交替。她从梦中惊醒,满室的漆黑,她捂着胸膛,那里心跳激烈,汗水已将睡裙的后背打湿一了片。
她打开台灯,橙黄的灯光立马将室内晕上一层薄薄的暖黄,这样的灯光让她的心跳渐渐恢复正常,她失神地看着床头柜上指针指向凌晨三点的闹钟,又是在这一刻给惊醒过来。
不知何时,门教人推开,额头教一双手温柔地覆上,擦拭着她额上的汗,坐在床沿的男子,眼里净是温柔与宠溺,“阿思,又做噩梦了?”
她抬头,看向男子,他的肩线处落了一层融融的光晕,她在那层光晕中再一次看到那张清俊绝望的脸,她的心突然变得很痛很痛,喃喃低语:“我又梦见他了。”
男子轻轻地将她揽入怀中,内心叹息,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本永远翻开的、停留在扉页的书上,白底铅字,最后那句用红笔划了下划线:
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让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偶尔想起,记忆犹新,就像当初,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三毛
此句的下端,是一行工整娟秀的字:曾经,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许你一世花好月圆;如今,池畔秋凉你怨我情绝,却未见我一网相思研入墨。

作者有话要说:新人第一次发文,求撒花、求关照。
第二章 缘起七月天
十年前。
7月未央,盛夏的午后,天空透蓝,火球似的太阳,炙烤着这个靠海的小镇,偶有海风吹来,夹着咸腥的热浪,扑入鼻息,使人感到无端的憋闷。
这天正值农历初十,海水退潮,沙滩现出海面的下午两点钟,一天中太阳最毒辣的时刻,也是挖沙虫的绝佳时刻。但是今天的天气实在是酷热难当,东渔镇上平时勤奋挖沙虫的渔民,都顶不住烈日的烘烤,暂歇在家纳凉。
因此,此时的沙滩上人烟稀少。这时,一个头戴斗笠,全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的身影,从岸边的椰林里走出来。外形上看还是个孩子,装扮却像镇上所有以打渔、捡螺、挖沙虫的妇人般,斗笠下围着厚实的毛巾,这样的装束与此时炎热的天气是如此的自相矛盾,却又是当地渔家人的特色,因此,见惯也不怪。只见他一手手持特制的长柄铁锄,一手提着铁桶,往离岸边约一两公里的沙滩上走去,那一带是沙虫集中的地区。
那人一边走一边用铁锄敲打沙滩面,突然,似乎是有发现情况,他停了下来,右手挥下铁锄,以极快的速度往下挖,很快地,便挖成一个大约半尺深的深坑。只见他把铁锄丢弃在一旁,右胳膊探入挖出的洞中,停止动作片刻后,便从洞中抓出一条肥嘟嘟的沙虫来,然后将沙虫扔到旁边的铁桶里。他挖沙虫的手法是如此的娴熟、如此眼明手快,因此,一个下午下来,提桶里满是肥嫩嫩的沙虫。
待到潮水上涨,天色已接近夕阳西下,海滩上的人变多了起来,大多都是来旅游、游泳的外地人。他提着满桶的战利品,走回岸边,在一块草地上坐下。摘下头上的斗笠,把围着大半张脸的毛巾取下,原来,藏在毛巾下的是一张少女的脸,像所有在海滩边长大的孩子一般,脸上的肤色因常年吹着海风,以及日晒,皮肤是麦子的颜色,在夕阳的余光中,闪着健康的光泽。
云入思取下腰间挂着的水壶,喝了一口,便往后倒躺在草地上,扯过身旁一只狗尾巴草,衔在嘴角,想到明天一早沙虫换来的学费又将多一笔,嘴角高兴地上扬。
远处的西边的海滩上,不时地传来游人的嬉闹声。这个中国最南端的岛屿上的东边的小镇,本来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镇,但自某会址落户以后,就名声鹤起了,很多游客慕名而来。每年的节假日,便是东渔镇最热闹的时候,这个曾经从未涉足外界,未被尘世事打扰的古朴的小镇,拥有绵延的海岸线,碧蓝的大海,柔细的沙滩,因此,吸引着数不清的游人纷至沓来。
会址落地的好处就是政府对小镇环境、配套设施的巨资投入。很快地,没几年,通往外界的笔直的柏油马路修起了,几家星级酒店的落地建成与营业,给这个渔家小镇注入了些许现代气息。旅游业给东渔镇带来了商业和机遇,不少祖祖辈辈以打渔为生的渔家人,纷纷开店做起了生意,彻彻底底地从渔民当起了小老板。就连一直靠出海打渔谋生的沈林伯伯,也颇有点商业头脑,在镇上租了家门面,出售起了岛服。巨大的商机也吸引了外地商人,离海较近的岸边的酒楼老板大多来自于外地。
入思感叹着小镇短短几年的惊人变化,却又无比怀念原先那个人烟稀少,恍如世外桃源的小镇来。许是这半个月来太劳累,她躺着躺着,便迷糊地进入了梦乡,梦里,自己身边桶里的沙虫在镇上最大的那家海鲜大酒店卖了个好价钱,顺利的凑齐了学费,踏入高中的校门,陷入这样美的梦境的少女的脸是愉悦的。
突然,远处的吵闹声打断了她的梦,她蓦地起身,第一时间看向身侧,还好,桶还在,她懊恼起自己的大意来,居然睡着了,辛辛苦苦一个下午的成果,容不得半点马虎。远处的吵嚷声越发地厉害,有人从西边那边的海滩跑过来,向着岸边的店家跑,边跑边嚷着:“有小孩落水了。”
她向刚刚挖过沙虫的海滩望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涨潮了,落潮时现出来的海滩已经被海水吞没。天空变得黑沉沉的,如打翻了墨水般,显然,一场夏季暴雨即将来临,海里的浪也突然地变得凶猛了起来。
她急忙提起身旁的桶,帽子、毛巾也顾不上拿,迅速地往西边奔去。海滩上围了很多人,但是没有一个人下去救人。眼见落水者被海浪越推越远,她焦急地看向海面,又看看手里的铁桶。正犹豫间,便看到一个飞奔过来的白色身影,还没来得及看清面目,只听“扑通!”一声,只见那团白色的影子已经跃入海里,向目标游去。
“墨哥哥!”
与此同时,岸边响起一个尖利的女声,一个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孩向这边跑来。
入思怔怔地看着女孩,她从未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女孩子,一看就是城里娇生惯养的花朵,皮肤雪白,头发黑亮,柔软地披着,一张脸因急速的奔跑,显得格外的惨白,焦急地看向那个奋力往海里游去的人。
在她失神间,突然便听到众人兴奋地大呼:“救上来了!”这时才看到救上来的是一个小男孩,那个救人者却在将孩子推上岸后,又朝海里游去,她这才注意到,落水者不止一人,还有一女子在海面上挣扎着。此时,海浪越来越大,她看着海面上沉沉浮浮的俩人,手不自觉地拽紧了铁桶提手。她看着那人在一排排的海浪中,一点一点靠近了落水女子,抓住了女子的肩膀,继而抱住了女子,往岸边游。此时,已有几个胆大的年轻人下到海里,但是也不敢往深了走,待到那人将落水女子往岸边推,他们伸手去拽女子,不料此时又有一番大浪打来,几个不谙水性的人顿时被浪击倒,其中有俩人慌忙往岸边爬,只余一人仍坚持地抓住女子的手,往岸边拖。
众人慌忙齐力把两人拉了上来,手忙脚乱后,大呼庆幸人救上来的时候,突听那蓝衣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众人才惊觉,救人的年轻人没上岸。入思心一惊,望向海面,那人已经被浪往海里推出了十几米远,他仍试图往岸边游,无奈浪实在是太大。被浪打得随水沉浮,显然,两次入海救人,与浪搏击,他已经用尽了浑身的力气,在水中挣扎的他,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眼看着就要被海水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入思迅速脱掉外衣和外裤,只余背心和短裤,把手里的桶往哭泣的蓝衣女孩手里一塞,“帮我看着!”便跳入海中。
在海边长大,她从小喜欢游泳,然而纵使练就了一身好水性,海浪实在太大,天空一声巨雷响过后,倾盆大雨便下了下来,巨大的雨帘,使得能见度非常的低。大雨模糊了她的眼,散乱的头发随着海水的波动,披得她一脸,不时地遮挡她的视线,她也不管,仍奋力地向那人的方向游去。
在一次次的海浪袭来,一次次的努力中,她终于游到那人身边,抓住了他的手臂,返身就要往岸边游。那人却拼命地挣脱她的手,并试图将她往岸边的方向推,他的举动令入思大吃一惊,雨势很大,她听不清他说的话,唯有见到一双格外幽深而坚毅的眼睛,她大致明白了他的意思:让她赶快往回游,不要管他。她又可气又可笑,怔仲间,一个巨浪袭来,将两个人硬生生地掀翻,一瞬间,便不见了他的影子。入思又惊又急,在浪中摸索着。
然而,他像是被巨浪吞没了般,许久都未寻到他。多年的海边生活经验告诉她,此时她应该赶快回到岸边,否则,被海浪卷走的,不仅仅是他一人。然而,想起那双坚毅的眼睛,她不知哪来的毅力与勇气,往更深的地方游去,好在游了没多远,便再一次看到了他,此时的他真的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她往他的方向游去,又抓住了他的手。像是怕他挣扎,她大声地喊,“听我的,我水性好!”,也不管他有没有听到,只管扯着他往回游。
此时,附近店里的谙水性的人已经赶来,随即,一名男子也纵身入海,与入思一起将那人往岸边拉,合众人之力将人救上岸边。
夏天的阵雨,来的快,也去的快,天色已暗下来,之前救上来的女子和男孩,已经被众人抬去镇上的诊所。被救上来的人脸色惨白,嘴唇发紫,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岸边的蓝衣女孩见状又是一阵的大哭,手足无措地。入思不耐地看了女孩一眼,吩咐旁边人将那人平躺,然后跪在那人的右边,俯□子就口对口地为他进行人工呼吸,并不停地按压他的胸口,大约四五分钟后,那人口里吐出了水。
入思这才发现,这个人只不过是个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孩子。只是脸色苍白,头发微长,胡乱地贴在脸上,辨认不出具体长相。
方池墨睁开眼,似醒非醒,迷糊中便看到了一双明澈的眼睛,含着焦急与惊喜。来不及细看,那女孩便被人推开。
蓝衣女孩本来就对入思如此亲密的行为不喜,看到他睁开眼睛,便借势着扑到他身边的机会,推了入思一把,嘴里高兴地叫着,“墨哥哥,你醒了,太好了,吓死我了!”
众人不禁心里责怪这个女孩如此不懂事,如此对待救她哥哥的救命恩人。入思她倒不以为然,她迅速起身,环视了周边,却不见铁桶。于是,一把抓住蓝衣女孩的胳膊,满心焦急地问,
“我的桶呢?”
女孩”啊!”了一声,“我看到桶里都是虫子,太恶心了,就丢掉了…”
“丢掉了?”
入思的声音蓦地提高,不可置信中夹着惊痛的愤怒,那可是她耐着酷暑,晒着烈日,辛辛苦苦挖了一个下午,等着卖钱筹齐学费的沙虫,在这个娇生惯养的女孩眼中,居然当是恶心的虫子给丢弃了!!
“阿墨!”
入思正想开口斥责,一个与方池墨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挤入了人群,蹲到他身边,焦急地质问蓝衣女孩,“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好好地跟阿墨在写生吗?”
蓝衣女孩心虚地瞧了入思一眼,低头不语,似乎此时才意识到入思是她的墨哥哥的救命恩人。在旁边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叙述中,谢之年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仔细看了一眼方池墨有无伤到,便吩咐与他一起赶来的酒店保安模样的人员将仍处于半迷糊状态中的方池墨送回酒店。然后责备了蓝衣女孩几句,蓝衣女孩一脸的不高兴,跺了跺脚,便跑开,跟上方池墨他们,回了酒店。
谢之年看着女孩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妹妹,从小惯坏了。转而走到入思跟前,诚挚地道谢,“很感谢你救了阿墨一命,我妹妹不懂事,她将你的东西弄丢了,我们会赔偿给你的,还有,为了报答你对阿墨的救命之恩,我们还会…”
“不需要!”入思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弯腰捡起地上早已经被雨水淋透,夹着沙泥的衣服,朝东边的岸边走去。
谢之年愣了好一阵,在他之前的生活境遇里,还从未有人对他如此的冷漠过,尤其是女孩,等到想起应该问她的名字的时候,她的身影已经没入了黑夜中。
夜晚的东渔镇,因为刚刚下过一阵雨,夜空并无闪烁的繁星,天穹如墨一般。入思郁闷无比地回到镇上,路灯已经亮起,散发着柔黄的光,暴雨过后的街上满是还来不及清扫的残枝落叶,空气中有下过雨后的泥土潮湿而清新的气息,以往她总喜欢用力地想要将这种气息吸进自己的肺里,然而今天的她显然注意力并不在这上面,救人使得她一个下午的辛勤劳作的成果付之东流,这样的代价让她着实心痛。
由于镇中心离海边有一定的距离,又因为未发生死亡事故,因此,刚刚在海边发生的事情并未影响到这个小镇。这个曾经在默默无闻中度过千百年的美丽的渔村小镇,此时热闹非凡,镇上的大大小小的餐馆前停满了私家轿车,店内通火辉煌。有些早已吃完晚饭的人们,已经出来散步,亦或是老人推着小车带孙子出来逗乐,亦或是花甲年纪的老伴侣携手漫步,游人在镇上的餐馆酒足饭饱之后,悠闲地逛着。一切都这么的和谐,与安宁。
入思一身犹如落汤鸡般湿漉漉地,不禁引起路人的好奇目光,她也不去管,一心只想着丢失了的那一桶肥嘟嘟的沙虫,心痛无比。盘算着明天落潮时,再去挖一回。
“阿思!”正在她梦游一般想着心事,朝家走的时候,背后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她驻足,望向声音的来源,一个男孩怀里抱着个篮球,朝她跑来。
她看着走到她跟前的男孩,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已经有些许棱角分明的轮廓,朝着她咧嘴开心的打招呼,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层次分明的短发,穿着热带男孩惯有的穿着,运动短裤、背心、露出健壮的胳膊、腿,许是刚刚运动完毕,黝黑的皮肤上闪着细密的光泽。
男孩自然也看到了她的狼狈样,吃惊地问:“怎么搞的?出什么事了?”
“没事,被雨淋了一下。” 入思显然没心情搭理男孩,淡淡地应了声。
“淋雨?下雨了,你不会躲雨的吗?”男孩显然不相信,口气中含有一丝的责备。
她犹自沉浸在那桶丢失了的沙虫的心痛中,沉默着,不作声。
第三章 情若覆流年
沈珏知道她的脾气,她不想说的话,再怎么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于是转移话题。
“阿思,我今天跟我爸去了市里进货,逛了书店,给你买了些颜料和纸。”
“阿珏,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要再给我买东西,我自己能解决,我一直有在攒钱的!”入思听到沈珏又再给她买东西,不悦地说道。
“我这不是怕你太辛苦吗?而且,今天是你的生日。”男孩急着辩到。
“阿珏,这是我的事,”入思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很是认真地说道,“你老是这样,被我妈妈知道,她会不高兴的。”
沈珏的爸爸沈富贵是镇上首屈一指的“富豪”,因为头脑聪明,在会址未落入东渔镇之前,便做起了鱼贩生意,镇上大多数渔民打上来的鱼,都经他的手,再卖到市里的大酒店、餐馆。东渔镇出名后,他便在镇上盖了五层的楼房,底层自己开了家海鲜大排档,其余四层做起了旅馆,生意红红火火,一夜之间,变成了东渔镇上的暴发户。
沈珏的母亲,是个福薄的女人,前半生,跟着丈夫起早贪黑地做鱼贩生意,前几年,突然地得了病,被病痛折磨了两年,终究没能熬过来,带着对儿子与丈夫的不舍,走了。
因为两家是邻里,入思与沈珏从小一块长大,一块下海捡螺、淘螃蟹、挖沙虫,小学、初中一直同班,感情无比要好。除了沈珏的堂大伯——沈林伯伯一直对她们母女照顾有加之外,沈珏家的照顾便是其二。
早些年,沈家婶婶还在世的时候,两家人来往频繁,倒也不见得有什么。沈家婶婶过世之后,那些捕风捉影的谣言便起了来,闲言碎语中不外乎一个意思:沈福贵一直便对她的母亲云玲有意思,之前碍于沈家婶婶,现在沈家婶婶不在了,沈福贵就更肆无忌惮了。
15岁的入思对那些流言多多少少是懂的,可她并不相信,一是对象是她母亲,十五年来独自一人拉扯她长大不说,二是沈福贵虽有着生意人的铜臭味,但是一直待她也如亲生女儿般,人品还算是正人君子,毕竟沈林伯伯如此的善良宽厚,作为堂弟的沈富贵也会不差到哪里去。况且他还是颇有爱心之人,去年就捐赠建了镇上的小学、中学的图书馆。
母亲云玲面对流言蜚语,却完全不这么看,她是个外表温顺,实则自尊心极强的人,为了辟谣,刻意与沈家疏离了起来。所以,沈珏这样隔三差五地为入思买这买那,这在往常是稀松平常的事,如今却遭到了云玲的婉言拒绝。
沈珏也知其中的原因,便沉默了下来,俩人不发一语地往家的方向走。
一会便到了沈家门口,沈家之前的那栋小平房已经被拆掉,取而代之的是一栋三层的小洋楼。小楼外观十分的洋气,棕红色琉璃坡屋顶,淡黄色面砖,顶层四个角装着球型的灯,在夜晚中,散发着朦胧的光。围墙有两米高,镂空的铁艺大门,漆着黑色的油漆。春节时门口摆着的两大盆年桔,还没撤掉,碧绿的叶子中夹着零星的青黄的桔子。入思随手摘了两个桔子,想着回去当佐料。
说起用桔子当佐料,是当地人的饮食习惯,青黄的桔子,一年四季都有结果,当地人家院子里或者是阳台上,总会栽种一两株桔子树。平日里的餐桌上,只要是有鸡、鸭、鱼肉,在制作蘸酱的时候,将大蒜、生姜捣碎,加入花生油、酱油、味精调好,最后一道程序便是要滴入些许的桔子汁,这样的蘸酱鲜咸中夹着点酸甜,是当地人喜好的味道。
在道别之时沈珏开口道:“吃完饭,我来找你。”
她点头,往自家院子走去,两家的距离仅仅隔着一条小道,推门进入院子,院子里很干净,完全没有暴风雨过后的残枝败叶,想来,母亲已经打扫过了。院子不大,中间通往屋子的是条鹅卵石子路,这还是小的时候,跟着沈林伯伯与母亲到海边捡的鹅卵石,花费了两天的时间铺好的。
母亲喜好养花,路的左边满是热带花草,有爬上墙角的三角梅,笔直的槟榔,散尾葵、绿萝…空气中散着淡淡的花香,想来是鸡蛋花了。石子路的右边,则搭着瓜架子,刚结出来的苦瓜,小小的,皱巴巴的,很是不好看。那颗番石榴树结了满树的果实,沉甸甸的压弯了腰。路的尽头是间老式的瓦房,很典型的当地民宅的特征,屋檐很宽,有四根柱子支撑着,形成一条长廊,墙面和柱子表面都贴着青灰色的瓷砖,窗棱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看上去非常的古朴,纵使十几年过去了,图案还是栩栩如生。此时的屋子大门敞开着,投射出暖黄的灯光。
入思轻手轻脚地进屋,母亲云玲已从沈林的铺子回来,在厨房忙着,屋子里满是饭菜的香味,她嗅出了空气中有她最喜爱的清蒸鱼的味道。茶几上放着个十二寸大小的蛋糕,茶几旁靠着一个长方形盒子,沈林正坐在沙发上看着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