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作者:秋微
内容简介:
十年前,塔罗牌告诉她: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你们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一场SARS降临,他们相遇相恋在布满灾难的空城。
十年间,他们历经四次告别,一再错过。
第一次分开,在夕阳之下,她看着那对拥抱的身影,心想若爱足够的话,又怎会有怀疑
第二次分开,在这段异地恋中,她发现冷战比争吵更痛苦,索性主动告别。
第三次分开,他身陷现实低谷,但生活并没有教会她接纳与容忍。
第四次分开,十年沉浮让这两份旗鼓相当的情感,不再暴戾尖刻,各自归还彼此。他们终于懂得,好聚容易,好散才是教养。告别总会相见,哪怕是在天上。
是的,他们并未在那个新年前相遇三次,却历经了十年沉浮。不要以为决定你相爱的是两情相悦,其实我们都是受制于大时代下的小人物,更何况感情”。
世界上唯一比疾病疼痛还折磨的东西,就是那些分手后还残余在心头的未了情。所谓因缘,它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
十年,因爱而为的回归,接纳,面对和成全,是彼此为对方所做的最好的事情。
不论承认与否,生命的底里是彻底的孤独,而爱的底里,则是回归孤独,接纳孤独,面对孤独,并且成全孤独。这些因爱而为的回归,接纳,面对和成全,是一个人,此生,能为他所挚爱,可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3月14日,知名作家、主持人、跨界才女秋微的最新小说《莫失莫忘》全国首发,杨澜[微博]、戴军[微博]、李响[微博]、刘同[微博]、陈默[微博]、刘硕等众好友到场助阵。秋微称要写一部加长版的《倾城之恋》向张爱玲致敬,杨澜感慨读过《莫失莫忘》后很想重新好好谈一场恋爱。
非典型开场
早春时,我应杂志之约写一个关于“北漂”的系列采访,其中一个受访者,在我们见面聊了两次之后,有一天,他忽然来找我。
到了约好的咖啡店,他在我两米之处的对面坐下,点了一支烟,然后对着那支烟袅袅燃起的方向说:“有些话,想说出来。想了一阵子,好像只能跟陌生人说出来。”
看我未置可否,他又说:
“体检查出了肿瘤,就要去动手术了。怕家人担心,跟谁都没提。别的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这阵子,常想到一个人,就怕这些话,如果······来不及说出来。呵呵。”
这是一个让“陌生人”难以拒绝的理由,因此我安静地坐在他对面,听他讲了他和那个女孩儿的故事。
他们从认识到分开,十年。他讲完了这十年,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
结尾时,他说:“不管以后会不会跟谁在一起,我心里始终都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也不管我们以后还会不会再见。我心里都会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
这独白听起来多么耳熟,大概在我们周遭许多有聚有散的“两个人”之间出现过。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心底里交替出现了很多画面,有北野武的《玩偶》,王家卫的《花样年华》,甚至是胡兰成写的《今生今世》。
似乎“此事古难全”是一条必由之路,路上落英缤纷,一路到头,满地是不至于落寞的遗憾。
是的,遗憾。
他脸上某一个瞬间的神情很像《暗恋桃花源》里老年的江滨柳。
能拥有这种神情的人,大多都是遗憾满满,大多都是已经低眉顺耳自愿承认了冥冥之中有一些人人力难逆的力量,我们通常会把那称作是“命运”。
然而,多数人并没有江滨柳经历过的乱世可供自己把情感生涯升华成“倾城之恋”。
也不必。
“我可以把它写出来吗?”我问。
“当然可以,只是,也没什么可写的吧,呵呵,无非都是些平常事。”那男子说,嘴角抿出一个对自己释然的笑。
他走了之后,我顺手拿起桌边一本翻开的书,那一页上,是惠敏法师说的话:
“分手之后,过了很长时间,如果走路时突然闪过‘要是他过得幸福就好了’的念头,说明我也做好了要幸福起来的准备。”
嗯。这世上之事,过去了,不就都成了“平常事”吗?
况且,时光又能允许什么事过不去呢?
始终觉得,情感生涯是一生最好的修行,能安放好情感,就能安放好人生。
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
“心”克放得下任何时代的变故,反而,并非是所有的时代都容得下“心”的增损,哪怕,有时候只是那么回头时的一念,那一路颠沛,也可以自成千古。
男子告诉我的故事,让我在那天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把它写下来,用“我”的心情。不管有多少“真事隐去”或“假语村言”,每一个在路上的人,都难免一两场狭路相逢:此生,总有一个人让你心怀惦念,让你因他才内心重获柔软,让你在念及他的时候最终清楚地明白,原来,“爱人如己”才是最终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
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
当回忆时,心里仍旧生出温暖,那终究是一场“善缘”。
因着那些心生善念,让人懂得,唯有爱让我们即成“你我”,“我们”从此是宇宙中的一体,即使不再相遇,也永远不会分开。

等看到许友伦,是在微信的“朋友圈”里。
确切地说,那也不算是“看到他”,只不过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发了他的照片。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想,嗯,我们,是真的结束了。
照片上的许友伦脸上挂着人到中年后由地心引力制造出的沉着劲儿,他微笑着,像很多时候那样。
他微笑的样子我多么熟悉,甚而,或许它会反复出现的次数太多,不觉中已成了一个茧,长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这真让人惆怅:最终,留在心底的,只是一个茧,而并非那个初初的、鲜活的笑容。
岁月让笑容化成了茧,我又怎忍心责怪内心因此时隐时现出一些悲戚?
这个笑容化茧的过程,十年。
在正常热人生中,十年的时间,不短,也不长,只不过,刚好占满了整个青春岁月——如果,我可以用“刚好”这个词。
在那个刚好属于青春的十年里,许友伦和我,我们分手过四次。
或许最后一次的告别在我看来特别确定,所以,等再看到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时,出现在我心底的,竟然都还是他跟我之间的那些“好”。
“永诀”让我把许友伦存在在心里的样子化成了一轮明月。所有那些我们曾以诸多方式给过对方的伤害或伤怀,反而逐一淡化。仿佛,在被我自行神化过的那些“好”的映衬之下,那些伤害或伤怀,统统月朗星稀了。
是啊,我不会为他失去他而后悔,后悔是对往前走的否定,而又有谁能阻止流逝中无法逆转的“往前走”?
我也终是没有力气去恨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恨他,就等于否定了青春,就等于否定了过去十年的自己——那个,在磕磕绊绊的生存中,为一点儿幻想中的爱苦苦挣扎的我自己。
在终于相信不再会有牵扯时,就没有了过往数次分手后的那些折磨。好像一颗长在身体里的结石,与它同在的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绵绵的疼。分明是疼,久了,也染上了瘾,好像需仰仗那份疼证明些什么。等到终于下决心割舍,剧痛之后则是终于失去隐疾的平静和松弛。
为此,我甚至开始相信“天意”的存在。
很多人的人生中,大概都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人,让我们相信“天意”的存在。若那些让人奋力纠缠的过程,只是证明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天意就成了最后的告慰:所谓因缘,它们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可以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潜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段的生命带血带泪地渐行渐远,然后用告别之后的时光,去缓释那些一定有过的遗憾。
遗憾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感到遗憾,至少代表着没有了恨,也说明,内心中,期待和恐惧在某段停歇时一度达成和解。只是,要如何安静地放置,则又是另一方未知的苦行。
许友伦是我生命中让我相信天意的那个人,或许,在他出现的那一天,就已经有过清楚的征兆,只是我当时麻木懵懂,须要生生耗尽命中的十年,才换来这样的相信。代价则是,一部分的呼吸,不知觉,在岁月里,被磨成了叹息。
十年前,我跟许友伦的第一次见面像是一个纯粹的偶发事件,且当时的情景看不出会有后续。
那是2002年初冬,我二十五岁。
我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进了一家很小的私人公司,虽然那几乎不能算是一份“正式职业”,但已是我当时能在北京找到的最好的工作。
那家公司对外宣称是“奢侈品公关公司”,实际上也就是协助高档消费品品牌卡发布会,业务内容包括租场地、安排设备公司、请礼仪小姐之类的,不需要太多专业技能。
那个公司的老板是个女的,姓陈,叫陈伶依,她让我们叫她Chloe,
Chloe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精力充沛,思维敏捷,特别会跟比她强的人撒娇。公司的业务主要靠她四处给不同的客户或示弱或哭穷换来的,所以经营很不稳定,忽忙忽闲。全公司一共就个人,分工特别不明确,有事的时候一哄而上,没事的时候就一哄而散。
我起初去这家公司应聘是因为实习期间在一个杂志社,我帮他们做版面的时候刚好看了他们给Chloe做的访问。她北漂的励志故事也别符合我对首都最初的向往,以为北京的职场到处都是充满平等博爱的机会和挑战。
等真的进了公司之后,才发现“故事”只能用来读,不能真的走进故事去生活。很多词都可以有“故事版”和“现实版”两种解释:故事中的“聪明”在现实中就是“自以为是”;故事中的“机会”在现实中可能只是靠给回扣支撑着的“交易”;故事中的“追求完美”到了现实中就是“矫情”和对他人过分苛责。
故事没错,有问题的是我当时还不具备透过故事看人生的经验。
工作本身跟我的想象相差太远。
但,我也不该抱怨太多,毕竟以我当时的资历,那是我面试了是一个地方之后找到的唯一一份在四环内坐办公室还能拿到工资的工作。
并且,凭良心说,Chloe也对我不薄。虽然她平时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无规律可循,但我真遇上困难,她也不会袖手旁观。我在进公司不久后跟学生男友分手,他手扶着门框对我连续囔出几个“滚”,羞辱我是他能抓到的平复内心愤懑的唯一桥段。因我彼时寄宿在他租的地下室时,我的无家可归是他屡试不爽的撒手锏。
Chloe看我在座位上哭得很狼狈,没假劝慰,只慷概地允许我可以暂时借住办公室的储藏室。
这份慷概,对于一个既没存款也没姿色的落魄女文青来说,绝对是应当被歌颂为“雪中送炭”的义举。
我心里对此相当感激,当晚就在储藏室摊开了仓皇带出来的半旧的行囊。
等隔天站在她面前不知如何开口称谢时,她只是眼皮都没全抬起来地对我说了句:
“问题解决了就赶紧好好工作吧!”
又说:“你争点气儿!要不努力工作多挣点儿钱租个像样儿的地儿,要不就再找个像样儿点儿的男人带你过点儿像样儿的生活!”
她的热情从不往下走,也好,倒省却了许多肉麻。
我吸了口凉气退下。
她说的这两种可能,在我当时的想象中,都有点儿遥不可及。
周围没有太多人注意到我的窘境。
我认识的人就不多,上学时候就是同学,毕业以后就是公司这几个同事。我跟我的同事们除了正常干活和中午不得不一起吃饭之外就没有别的来往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他们亲近,我除了容貌平平,没什么特别的技能和值得称道的上进心之外,也不会当一个内心趋炎附势、表面讨人喜欢的小人。
请注意,不是“不想”,是“不会”。我试过,不止一次地试过,结果是东施效颦,当我企图扮演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人”时,我和被我逢迎的人都会立刻产生一种很“费油”的局促感。
唉,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同时拥有超级普通的外表和超级清高的内心更糟糕的情况?
这个“糟糕的情况”让我注定在职场上不会有什么大出息——除了职场失利,在别的什么场也不曾的得意过。
因此我渐渐习惯工作之后就尽快逃离人群,避免跟同事们交集。我认识其他人的机会又十分有限,于是我成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儿孤僻的人。
对这个局面,我倒没什么不自在,如果孤寂能让我避免去体验各种我不擅长的事,那我宁可孤寂。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个商住两用的公寓里,除了被划分成办公区和会议室的三个房间之外,还有一间大概十几平米的储藏室和一间十几平米的厨房。
那个储藏室比我前男友租的地下室还大一些,我住进来之后又省却了路上的成本,因此我对重新找住处态度消极。Chloe以前就常常在半夜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打电话让我帮她处理公务,我住进储藏室方便了她不规则的发号施令,大概她也乐得有这样的一个便利,所以对我迟迟不找新住处也听之任之。
Chloe请了一个阿姨,小纪,每天中午帮我们做午饭。
午饭是我一天当众难得的欢乐时光。除了小纪阿姨做饭的手艺确实不错之外,还有那种藏在饭里进入身体的烟火气,不知为什么,那会让我感觉格外踏实。我想我的人生不会有什么特别远大的志向,因为在心底里,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种牵肠挂肚的烟火气。
我好喜欢这个词,“牵肠挂肚”。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国的文化可以像中文一样能用最坐实的脏器表达出如此空灵的诗意。
于我,如果每一种气息都有一个方向的话,想必“志向”是冲天的,“烟火”是朝地的,“牵肠挂肚”则跟其他空灵诗意的词一样,另属于不受失控拘束的未知维度。
后来,许友伦有一次评价说我是他认识的女人中最擅长“安静”的。我知道,那仅仅是因为我迷恋烟火气,令我习惯等待在它附近,或顺服于它的方向,并非出于值得称道的修养。
我的工作内容,除了平面设计之外,还要兼做Chloe的私人助理,长时间疲于应对各种没规律可循的杂务和Chloe没规律可循的情绪化,并负责在她需要的时候随时给她买咖啡,买外卖,以及帮她遛狗。
Chloe养了一条雪纳瑞,一个星期里总有两三天Chloe会把那只狗带到办公室,她一忙起来,伺候狗就成了我的工作。
那时的Chloe是那样一种人,流行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在流行面前像是一个无条件忠于主人的宠物,透着一种瞬间低能的简单,让人又嫌恶又同情。
雪纳瑞当时很流行。我猜Chloe也未必真有多喜欢,她只是喜欢入时的感觉。等过几年,大街上再看见雪纳瑞,基本上不用问就能猜出它们大概的年纪。但Chloe没赶上自家宠物“过时”,那是后话。
那雪纳瑞名叫“露露”,有时候Chloe也会连名带姓的叫它“陈白露”。我怀疑Chloe根本没看过《日出》,否则怎么会用这么一个没得善终的可怜交际花的名字命名自己的狗。
每当有人问这狗为什么叫“陈白露”时,Chloe都回答:“它随我姓,我姓陈吖。”
我心中暗自撇撇嘴嘲笑:这叫什么答案啊!牵强附会!
我对Chloe的不理解除了她对公司抽风式的管理和给狗起的名字,还有她对吃喝的各色要求。自我搬进办公室之后,给她置办吃喝成了最令我紧张的一项工作。
有一个夜晚,Chloe在快下班的时候从她的办公室走出来,路过我的座位时,她说她现在要去打网球,两个多小时之后还会回来,吩咐我计算好时间赶在她回来之前到国贸的一家茶餐厅给她买一份烧鹅饭回来,临出门时又面无表情地回头对我说了句:“记住,左腿。”就走了。
Chloe平常对我们惜言如金。她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知道在什么情况以什么姿态示人。如果听到她忽然用吴侬普通话在办公室长时间地打电话并伴有娇笑时,基本就能断定,那是有生意快要上门了。而对处于下线的我们,她则始终是言简意赅,不苟言笑,以最大程度审字,以最精炼的简单句和标准北方口音布置任务。
Chloe布置给我的任务除了少部分跟工作有关之外,其他多数的都跟她对衣食住行的“标准化”要求。
“烧鹅吃左腿”是Chloe对食物无数要求中的一条。我在她丢下这个要求之后慌忙地奔赴那家茶餐厅,希望在晚饭高峰到来之前能为她抢下她要的左腿。
等我慌乱赶到店里,上一拨左腿已售罄,店家摆出一副“腿香不怕巷子深”的矜持脸色,跟我说新一拨大约要一个小时之后才出炉。我不知道我生活的这个城市里那么多跟Chloe一样的矫情之徒。为免于受到指责,就向店家表示了等待心情之坚决。
我找了个角落的座位坐下,从包里拿出一本书。那阵子,只要出门,我的包里总会带一两本书,用以打发无聊的时光。
那天我带的是简·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记不得那是看第几遍了。就像我不愿意相信奥斯汀小姐本人的爱情生活乏善可陈一样,我情缘在文字虚拟的世界里冒充成感情充沛的人,仿佛这样一来,就可以在现时现世中心安理得地逃避。
十几分钟之后,我被整个茶餐厅弥散着饭菜香撩动起食欲,现实就是这么的强悍,它才不管你自我催眠成一个什么水晶心肝儿玻璃

莫失莫忘3
人,哪怕只是最粗浅的饿,都会让一个内心清高到三层楼以上的人迅速跌入欲望的地下室。我只好跟爱德华暂别,心里暗自后悔出门的时候没有先吃两口中午的剩菜。
彼时是晚饭时段,进来的人渐渐多起来,领位顾不得客气地让我从坐着的地方挪开,把位子让给堂食的客人。
我端着《理智与情感》,尴尬地想找个不碍事的地方站着,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起初,我还以为是错觉或是错听——我不认为会有人叫我——所以没有理会。那个叫我名字的声音固执地又响了两声,我才顺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望去,看见靠窗的座位上有人正站起来冲我热情的挥手。
挥手的是朱莉,我大学同学。
朱莉是个漂亮姑娘,北京人。上学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家境优裕,爸爸是高干,妈妈是个中学老师,几年前过世了。朱莉是家中的独女,用今天的词儿说,她是“官二代”。但她家教严格,没什么特别的恶习,人又长的好看,在学校也被众人追捧。一个长期被爱又生长在富足环境里的女孩儿没什么机会让自己置身竞争的氛围里蹉跎,所以朱莉身上始终保持着一种原始的单纯的热情。或许因为她从小到大“得到”的过程不难,她反而不是一个凡事志在必得的人。
在我的记忆中,她既没有过度的物质追求也懒得有太多的精神探索,始终个性开朗,待人不错。我们保持着两三个星期发几条短信,半年见一回面的频率,且是朱莉主动的时候多。
女人之间关系紧密原因通常不外乎以下三种:嫉妒而起的,由于竞争关系维系的难舍难分;骄傲而起的,需要互相衬托演变出的情同手足;害怕孤独而起的,由长期彼此陪伴形成的形影不离。
而朱莉和我,这三种关系都不存在,所以来往一直不算紧密。我不知道如果那天不是偶遇,我会不会见到朱莉,如果不见到朱莉,又怎么才能认识许友伦。
想到这,忍不住一声叹息。
有的人,就是会出现。
命中注定,就是会出现。
没有道理,躲也躲不过的,就是会出现。
在许友伦还没出现但就快要出现的那个傍晚,我正处于自己最熟悉的常态之中:孤僻、疲惫、麻木、饿。没有任何特别的征兆向我发出一点点的启示,让我知道,在时光的不远处,有一个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人正赶来相逢。
我走过去跟朱莉打招呼,她对面还坐着另一个女孩儿,她帮我们互相介绍说:“这是林小枝,我同学。小枝,这是Vivivan,我姐们儿,她会算塔罗牌,正帮我算呢。她算的特准!”
朱莉说完问我跟谁一起来的,听说我是自己一个人,就拽我坐在她旁边,我知道她一贯很少讲虚礼,所以也没太过客气,就在她旁边坐下来。
朱莉刚要抽牌。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我点了什么吃的,我慌称还没来得及点,她就麻利地叫服务员送上菜单。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按照以往的经验,每次和朱莉一起吃饭都是她结账,而且她付钱的时候总是十分自然,不会给人任何居高临下地给予的压力。我天性并非是一个计较的人,但,以我当时的收支情况,又没有能力顺应天性,拮据造就的计较,比计较本身多了一层酸溜溜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