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鹫王的叫声实在难听至极,跟锯子锯木头似的,刺耳已极,叫完这一声,原本围成一圈的秃鹫猛然飞了起来,直往刘明这边扑了过来,竟似把原来的那些人扔在了一边,不管不顾了。
刘明吓了一跳,这些破鸟怎么跟自己仇恨这么大?杀那秃鹫王的时候可没被别的秃鹫瞅见,可是看这架势明显是不死不休,纳闷之余却不会妨碍手里的动作,老子这么强了还怕你们这些鸟?
树海与白雾间的距离不过五十来米,这段距离刘明一跃就能跃起,而这群秃鹫猛扑过来,虽然速度快,不过体型太大了,层层叠叠的堆在一起,反而影响了自己的速度,刘明拿出杀猪刀,这把普通之极的厚背刀在刘明手里却有种削铁如泥的架势,一刀劈在一只秃鹫的脖子上,一下砍成两截,刘明在这秃鹫身上蹬了一蹬,借力一个前冲,又是一刀,又削去一只秃鹫脑袋,刀光闪闪,鲜血飞溅,刘明一个人居然把这些秃鹫砍得毫无还手的力量。
刘明畅快得无以复加,这样在空中如此战斗绝对是刘明的第一次,面对这些凶速度快的家伙,刘明也没有留手,一刀紧着一刀,刀刀见血,眨眼间,十来只秃鹫已经被刘明砍断了头,化成刀下亡魂,刘明这才觉得有些力竭,又一刀砍断一只秃鹫脑袋,落在了地上,猛然哈哈大笑起来。
原先刘明只是往空中跳跃,现在在空中战斗,这种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刘明甚至觉得,如果有能借力的,自已就能一直往上飞,这种翱翔于天空,堪比飞鸟的畅快感自然难以形容。
飞翔,人类最大的梦想,刘明现在已经差不多能飞了,如果身体再一步突破,那就真正的可以在天空自由的飞翔,刘明非常期待着那天的到来。
在秃鹫群里杀了一圈,刘明当然不是没有吃亏,最明显就是身上的衣服被抓成了乞丐装,变成了一条一条的,不过刘明的身体却没有丝毫的伤口,这具身体的能力是如此的让刘明满意。
金爪秃鹫的金爪力量极大,而且锋利坚硬,就算一块石头,一抓之下也绝对会粉碎,而抓在刘明身上的时候,刘明的身体自发的变软变滑,把力给御去,金爪居然不能破掉刘明的防,惊喜已经够多,不过这个惊喜却最让刘明欢喜。
刘明现在真想拿枪朝自己身上试试,看自己能不能挡得住现代化的了弹,就算挡不住,估计问题也不会很大,刘明非常有信心。
在这个一颗子弹就能终结一条性命的时代,任你权势滔天或是富可敌国,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让一切化为乌有,刘明以前也怕,如果真有杀手去暗杀他,估计也就是一下子的事,到时候啥都没了,而现在,刘明放下了大部份的心。
心情舒畅之下,刘明下手更是不留情面,落下之后脚一用力,又是飞快的弹起,带起一只秃鹫的头,这些强大的秃鹫在刘明的眼里如土鸡瓦狗一般,不堪一击,现在唯一觉得有些挑战的,应该就是那只秃鹫王了。
兽类也是有恐惧之心的,只是看你对它们施加的程度够不够大,在刘明杀死了四十来头秃鹫之后,这些秃鹫明显有些退缩了,不再像开始的时始前赴后涌,而是四下分散开来,有些更是分得远远的发出声声哀鸣,一时间,叫声连成了一片。
刘明刀指秃鹫王,哈哈大笑道:“痛快得很,你这些鸟子鸟孙都不敢上来了,现在老子要拿你来开刀,破鸟,吃老子一刀。”也不管这秃鹫王能不能听得懂,一个纵身,划出一道残影,直往秃鹫王扑去,一刀斩向这秃鹫王的头。
刘明身体速度约一倍半音速,不过挥刀的速度却更快,一刀下去,仿佛劈开了空间,这绝对是刘明最完美的一刀,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无可挑剔。
“铛。”这一刀却被秃鹫王的尖嘴给挡住了,尖嘴直直的啄在刀尖上,发出金铁交鸣的打击声,一股冲击波从交接处散开,在空中的刘明连着翻了好几个跟头,才停了下来,把刀拿到眼前瞅了瞅,刀的前面三寸被秃鹫王的尖嘴硬生生的给啄掉了。
秃鹫王承受了刘明这一刀,而且没有后退,只是宽大的翅膀扇了几扇,就把力给御去,光看这样子,就知道这秃鹫王实力如何惊人了。
刘明吸了口气,却是没有退缩,大吼一声,“看老子的乱披风刀法。”又冲了上去,刘明哪会什么乱披风刀法,就是瞎砍,刘明可不信这秃鹫王全身都是金刚不坏,只要砍上一刀,凭刘明现在的力量,这秃鹫王就得断成好几十截。
几刀下去,这把杀猪刀就被啄成一块碎铁,刘明把剩下的刀把往秃鹫王脑袋上一扔,猛然跳开,冲锋枪的子弹声又响起,瞬间一梭子子弹打完,刘明又换成了火箭筒,轰的一声,直轰在秃鹫王的身上,一团大火球炸开,搞定收工。
“傻了吧唧的,你以为老子只会用刀?冷兵器干不过你,老子还有热兵器呢?”刘明丝毫没有什么堂堂正正决斗的那种觉悟,一炮就能解决的,干嘛非得累死累活的用刀去杀。
小白有些无语,这刘明就算堂堂正正的打,秃鹫王也不是对手,谁知道突然就换上了大家伙,看来这小子阴险得很哪。
刘明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既然两人一定要你死我活,那自然是无所不用其极了,这又不是开奥运会,要公平公正公开,对敌人尊重那是对自己的残忍,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秃鹫王被干掉,却没有如刘明所想的一般,其它秃鹫四散而逃,反而像疯了一般拼命的朝刘明扑了过来,完全是那种不要命的架势了,气势极为惊人,不过刘明哪怕这个,气势再惊人也得有相应的实力,现在刘明和秃鹫之间的差距已经相当之大,一刀在手,扑过来的秃鹫必定是断头,才一会功夫,秃鹫血就把刘明的脚下染了一大片,血腥味扑鼻。
而那边雇佣兵小队本来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却不料横着杀出一个救星来,秃鹫群突然对他们不管不顾,这些人开始有些傻眼,反映过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这些秃鹫对刘明来说不算什么,不过对这只小队却是要了老命,从一交战,队里就已经躺了两人,是被突然飞来的秃鹫活生生的把脑袋抓爆而死的,这种前所未见的大鸟对他们来说,绝对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他们心理素质却是极强,迅速围成一个圈,把重武器给拿了出来,一阵扫射,延缓了时间。
这只小队能来沉没之眼,自然是属于顶尖的雇佣兵团队,在国际上名声极为显赫,是大名鼎鼎的毒蝎子佣兵团,队长是个印地安人,叫加列,今年三十二岁,拥有许多博士学位,沉着冷静,而最厉害的却是他是异能人士,拥有惊人的心算能力。
他的心算能力不是指普通的一加一等于二,而是已经有预言术的雏形,巅峰状态下,他甚至在一颗子弹从枪膛射出后就能算出这枪能打到什么地方,拥有什么威力,与人对敌更是无往不利,别人往往没有出手,加列就能知道对手的下一次动向,有了加列这样一位异能人士,毒蝎子小队完成任务的成功率极高,曾级在埃及金字塔中偷盗出胡夫的王冠,大英博物馆十色夜明珠的失窍事件也是这位加列谋划的,被许多国家所痛恨,不过他照样活得逍遥自在。
加列的心算能力在这里起了重要的作用,秃鹫的速度是快,却快不过加列的脑袋,往往秃鹫想扑向谁,加列就会提前预警,让秃鹫无功而返,所以能撑到刘明的到来。
小白庞大的体形,以及身后数万条攒动的毒蛇,这些莫不显示着留在这里有巨大的危险,而最让加列头疼的是那个站在蛇群前面的人,他的心算能力已经在向他发出警报,千万不要招惹这个亚洲人,这人非常恐怖。
接下来这个小队就看见了更恐怖的事情,刘明一人独斗百头秃鹫,然后杀死秃鹫王,这种疯狂的战斗让他们这些见惯死亡的也觉得不可思议,这人居然能飞?或者说这根本就不是人?
战斗结束得相当的快,百头秃鹫虽然多,对刘明来说也就是百刀的事情,而挥出这百刀不超过十分钟,遍地尸体,羽毛横飞,鲜血的刺激已经让刘明变得兴奋起来,有点走火入魔的意思,杀完这些秃鹫,刘明目光一转,发红的眼睛盯上了那几个人,舔了舔舌头,刘明笑了起来,却不知道这一笑在那些人眼里是如此的恐怖。
刘明这时真没有什么意思,现在刘明虽然兴奋,不过脑子却是清醒得很,你让他出手杀人他还没那种想法,不过小白却表现得极不友好了,随着小白的轻啸,蛇群攒动,上万条蛇就把这些人给围住了,如果不是刘明在这里,那就不是围住,而直接让群蛇疯拥而上了,加列的心算再厉害,能算出上万条蛇往哪扑,却也没地方可能躲。
被几万条蛇层层围住这滋味绝对不太好受,胆小的直接就能昏过去,这些人虽然不胆小,不过脸色发白,再加是蛇腥味扑鼻而来,又不敢用手去蒙住鼻子,生怕自己一个举动引起什么误会。
加列作为一个队长,这时候站了出来,放手上的枪轻轻放下,然后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嘴里念了几句鸟语,不过刘明听不懂,加列又换了几种语言,最后又用中文问道:“中国人?”
这就是多掌握几门外语的好处了,刘明一听这不太标准的中文,先是楞了楞,然后下意识点头:“对,中国人,你们也是来做任务的?”
加列一听,苦笑不已,以为自己都够变态了,谁知道在这里还能遇上另一个变态,看眼前这人不光自身实力惊人,还有蛇群相助,如果早知道这样,加列肯定不会来这里,这不疯了么。
“朋友你好,我叫加列,是这支小队的队长,中国有句俗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朋友,我们无怨无仇,这次我们毒蝎子退出这次任务的争夺,朋友能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么?”这加列不光懂许多种语言,而且对这些语言的了解都很深,什么叫高智商的犯罪人才,这加列就是。
杀还是不杀?刘明有些为难,要杀了别人当然不会知道,不过刘明自己没杀过人,平白无故的杀人确实不是他所愿的,平头老百姓做多了,杀人这事还是很有负罪感的,可是不杀,他们都看见自己的能力了,要是被他们说出去,岂不惹来一身麻烦?纠结啊,刘明很纠结。
第375章 大收获
一个神秘莫测的人,一条庞大如山的巨蛇,几万条吐着信子跃跃欲试的蛇群,站在蛇群中间的毒蝎子小队成员随着刘明的沉吟,心越来越沉,指节因为用力握枪显得有些发白,只要刘明摇一下头,这些人肯定就会不顾一切的把枪朝刘明扫射,跑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临死前能拉上一个垫背的最好,虽然连他们都不太相信有这个可能。
如今中国对世界影响力越大越大,在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人当然不可能没有听说过中国,不过他们肯定不会关心经济政治这些方面,而是通过别人口口相传,从而获知这个遥远神秘的国度里的人有许多不可思议的力量,比如金刚不坏啦,比如遁地啦,开始肯定都不相信,传得久了,就半信半疑,而现在却是亲眼看见刘明飞上天跟秃鹫战斗,把这些秃鹫像砍瓜切菜般的摞倒,这就不由得他们不相信了,眼前这人就是西方的超人。
另外百米长的小白是什么概念?现在它的头接近六米,足有两层楼般高,光眼睛都比一个人的脑袋大,就那么趴伏在地上,瞅着人就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这是一种足以让人绝望的压力,如果换一个地方,这些人早就跪在那里高喊蛇神了,而刘明,却能控制这蛇神,人怎么能和神斗?
“这样吧。”刘明沉吟半天,终于开口了,“我也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要给我做一件事。”刘明始终熬不过自己的良心,终于还是没有杀人的想法。
加列先是松了口气,又苦着脸道:“我们只是一只雇佣兵,如果连您都做不好的事情,我们恐怕…”
刘明挥了挥手:“就是这个任务,下边太大了,我一时间半会找不到那架失事飞机,我要你们下去,给我找到,找到了我自己就放了你们,而且你们没的选择,要么现在你们动手,看能不能杀了我,要么就给我下去找。”
物尽其用嘛,刘明虽然要放了这些人,但是能借下这群人的力量也是不错的选择,他们经验丰富,说不定真能找到呢。
加列回头跟他的队员商量了几句,然后道:“我怎么能相信你,如果找到了你还不放了我们呢?我们没有反抗的余地。”说这话的时候加列心里满是苦涩,曾几何时,大名鼎鼎的毒蝎子连反抗的余地都没了。
“正如你所说,你没的反抗的余地,只能赌,赌我会不会信守诺言,给你们一分钟时间考虑,如果答案是否,那就别怪我了。”这种随意主宰别人命运的快感实在是让刘明非常的爽,果然,实力才是王道啊。
这些人见惯生死,却并不代表他们不怕死,如果不答应,马上死,答应了还能多活几天,说不定刘明真信守诺言,放了他们呢,人都有侥幸的心理,所以很自然,只能答应下来。
刘明把他们分开,一人一路,又让小白叫了蛇跟着他们,每人身后跟了两条蛇,这些蛇都是异蛇,实力不错,做为监视肯定是绰绰有余。
“怎么不把这些人弄死?”小白等这群人走了后,不解的问刘明,小白杀人丝毫不会觉得手软的。
刘明指了指天上:“人在做,天在看,我又不是什么丧心病狂的杀手,杀人是简单,难的是怎么过心里这一关啊,我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小白,你不懂。”
说完这些,刘明把地上的鸟尸一只只收进了玉佩,这些秃鹫能长如此巨大,自然有着不凡之处,何况刘明只割了鸟头,身上的羽毛或是金爪都是完好无损的,等弄回去说不定可能弄几件羽绒服穿穿,或者烤鸟肉吃应该也不错。
眼见再没有拉下什么,刘明指了指那两具地上的尸体,“让蛇把他们吃了吧,葬身蛇腹总比暴尸荒野来得强点。”然后蛇群一涌而过,瞬间沦为两具白骨,刘明感叹,人要是死就是这么简单。
收拾情怀,刘明又再次到了树海之下,然后蛇群在小白的命令下四散开来,每十里或是七八里一条蛇,有什么时候发现就可以在蛇间快速传递消息,这样一层层的找下去,刘明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整个沉没之眼对他来说就再没有秘密可言。
一条蛇的力量极小,不过上万条蛇就不一样了,在小白的梳理下,蛇群井井有条,慢慢往下,最先特别慢,但是等蛇群把沉没之眼铺开后,速度就开始加快,第二天的下午,红儿被蛇群找到,随之第三天,刘明已经深入树海下一千二百米,经过蛇群反馈来的消息,刘明知道这沉没之眼果然是由一棵巨树构成,这一千二百米以下的枝干已经跟铁木樟的主干差不多大了,可是却还不是尽头,然后等到了一千五百米后,终于到地面了,随之传来消息,失事飞机被找到了。
沉没之眼的地面长满了野草,没有一棵树的存在,这些野草有的高几十米,缠在这棵巨树上,这棵巨树在这里仿佛就是一个王,统领着整个沉没之眼,不许其他树木存在,就算是野草,也必须依附着它而生存。
这些杂草里面当然存在着许多动物,高达五米左右的巨象,象牙长长的伸出约半米长,在草丛里奔跑,觅食,长颈鹿,梅花鹿,野山羊群这些动物都形成了规模,啃着丰富多汁的草根,有时候捡起落在地上的核桃果子来啃实,很有点野生动物园的意思。
不过这里最多的却是一些鼠类,每只老鼠都重达三四斤,可能是没有天敌,这里老鼠巨多,地上到处都是老鼠打的洞,刘明从树上走过,往往就能听见这些老鼠走动时沙沙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
除了这些,刘明居然在地面上发现了好几株人参,个头相当大,也不知道生长了有多少年了,对于这种东西,刘明当然不会客气,直接移栽到了玉佩里,上次在岩浆下面,玉佩里的人参付之一炬,这次正好补充点,刘明相信以玉佩里灵气的滋润,这些人参很快就会变成灵果,又是一笔小财。
怪不得人们爱探险呢,像人参这些东西,除非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有机会碰上外,别的地根本没有这种植物的影子,只要你有实力,去个什么万丈深渊啥的,里面的无主之物自然就是你的,只有在外面走动,奇遇的可能性才有,在家里呆着就能有奇遇,那是作梦。
碰见了人参这个意外之喜,刘明又得陇望蜀,想着是不是这里还有灵芝啥的,而且现在任务有了着落,刘明反而不太着急了起来,一边和小白慢悠悠的往地点赶,一边看着地面有啥奇怪的东西,还别说,倒还真弄着几样好玩意。
一窝小沙獾,里面有三只沙獾,还有一只母的,重十来斤,这沙獾一家子是刘明在一个小丘的洞里堵着的,费了半天劲才把它们弄起玉佩,这些家伙们一进玉佩,赶紧在龙山底下开了个洞,看来是准备把那里当成家了,玉佩里虽然只有火焰果一种果子,不过应该能满足它们的食物需求。
刘明还抓了两只犰狳,本来刘明还以为这玩意是穿山甲呢,不过后来一看这犰狳嘴,跟猪嘴差不多,才想起这种动物,这种犰狳味极鲜美,是名副其实的野味,也是擅长打洞,刘明这个吃货当然不能放过,这两只犰狳一公一母,正是一家,正好被刘明抓到,然后扔进玉佩,准备以后等这犰狳下崽子后后可以吃上肉了,而且玉佩是挺单调的,加点动物进去也很有好处。
豪猪刘明也抓了几只,对于野味,刘明虽说研究不深,不过却知道这豪猪别看浑身是刺,其实是一种经济价值非常高的野兽,书上说这豪猪肉质细腻,味道鲜美之极,刘明当然不会放过了,这豪猪也是杂食性动物,玉佩里正好合适它呆。
獐子,锦鸡,狍子,野兔,这些小动物一只只遭到刘明的狠手,只要刘明瞅见就肯定不放过,既能吃还能养,等以后玉佩里多了,说不定还能组成一个动物园呢,刘明乐滋滋的想,以后招待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也不用像以前似的,除了海里的就是水里的,现在玉佩里海陆空差不多都有,吃的可谓丰盛之极。
刘明越抓越兴奋,这些小动物别看个小,身子可灵活极了,若非刘明这种超人,徒手想抓住还真不容易,最后刘明干脆连大的动物都不放过,看见啥抓啥,野猪,黑熊,白鹿,山羊,雪鸡,一路走来,鸡飞狗跳,而刘明的玉佩里慢慢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动物种类变得极多,不过这些都是刘明认为能吃的,像一些豹子刘明可就没抓,一是不知道它们能不能吃,二是要放在玉佩里把刘明抓来的动物都吃了,那刘明才叫冤呢。
一番扫荡,等刘明来到飞机失事地点,嘴都快合不扰了,这一趟刚果之行,抛开任务,刘明可以说所获不菲,几万斤巨型核桃,外加这些可口的野兽,而且自身实力增长,还能吃东西了,可以说皆大欢喜,等再把任务做完,白花花的银子就到手,还有啥比这更让刘明欢乐的呢,爽极了。
这架飞机早已经坠毁,从空中掉下来外加在树枝间碰撞,零件跌得七零八落,依稀只能看见飞机的轮廓,这是一架直升机,可能是由于有浓重的油味,让野兽不敢接近,所以飞机现场倒没有别的痕迹,刘明使用暴力把烧得漆黑快化的飞机弄开,里面就传来连尸臭的味都没传来,早被烧成了灰了,在这堆残骸里找了半天,就找到了这次任务的目标,一枚印章,这枚印章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所做,一点事都没有,一个大胡子老头的头像刻在印章的正面,估计就是这个叫切威尔的倒霉蛋,印章背面刻的字刘明不认识,也不关心,既然任务完成,那就可以回家了,刘明松了口气,十亿美金到手,扣去给唐刚的一亿,刘明有钱了,修路的事也有了结果,这对刘明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沉没之眼肯定还有许多秘密,比如这树怎么能长这么大,比如为什么下面有这些动物,比如下面为什么一直都是亮着的,不过刘明把这些疑惑都埋在了心里,要把这谜底解开刘明估计需要花大理的时间,而刘明可没有时间在这里磨矶,所以一找到印章,赶紧让小白把蛇群撤走,至于那队雇佣兵,刘明也没有通知他们,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这异国他乡的,谁都不认识谁,以后也可能再无交际,就算他们把这里的事情说出去,估计别的人也当成是笑话在听,所以刘明放下心事,开始往回赶。
回去肯定比来的时候快,等到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刘明给唐刚去了个国际长途,那边唐刚听到是刘明,明显松了口气,再一听刘明说任务完成,更是高兴,连忙联系雇主,效率极快,就通知刘明出了刚果森林后去柴维尔的撒拉哈卡大酒店直接把那印章给雇主,雇主确认后,就会打钱了。
“你就不怕别人不让我走?”这可是十亿美金,七十来亿人民币呢,就算是亿万富翁,面对这些钱也得心动,万一那雇主出尔反而,不给钱,把刘明给毙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唐刚呵呵直乐:“兄弟你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那人要是爽快给钱便罢,如果不给钱估计后悔的肯定是他,再说我怕什么,又不是我在跟别人交易,我只是中间人。”
刘明无语,这唐刚到是干脆的紧,可能在他心里到是巴不得刘明在国外大闹一场才好呢,交上这种损友,刘明只能自认倒霉,不过刘明却丝毫不担心,如果那人真觉得自己一个人好欺负,那么刘明不介意告诉他花儿为什么这么红?那都是鲜血给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