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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们俩并不在一个队,我那队的歌手自弹自唱一首通俗歌曲,只是为了博出位而换成了我填的词。彩排的时候大家挨个儿过场,我们唱完之后就看见一个身形挺拔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头发长长的,衣衫破破的,一副非主流打扮,却偏偏立刻给人可以信任依赖的感觉,十分有担当的样子。他过来直接问道:“唱得不错,谁给你们写的词?”我们的歌手指指我,他向我点点头,那时,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未想起其实是在系里上大课时见过他。然后他又对我们的歌手说:“你的吉他有几个音不太准,可以调一调。”我们听他那老到口气都以为他是来观赛的老生,那时求胜心切,我们求着他帮我们调吉他,而他果然毫无保留地给了我们指导。我还记得他讲话简单清楚,低声且和气。 就在他专心帮我们调琴的时候,听见台上有人在叫他:“傅辉,到我们了,快上来!”
我直至今日还记得当时我抬头一瞬的惊讶。台上两个金童玉女般的人物,气质卓尔不群,在我们这个工科学校中很是罕见。单看每个人都出众到极点让人叹为观止,而两个在一起就真是让人惊异了。傅辉答应一声,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他们三个人配合得非常好。在那时刚刚由一所小城镇高中毕业的我看来,简直就是专业水准了。那个叫林晓光的女孩子弹电子琴,偶尔加上模仿的鼓声,那个叫曹文的男生弹吉他。他们配了一首半摇滚的英文歌曲。两个外表那么精致的人物,却原来那么豪放洒脱,在音乐中不顾一切地痴狂。
傅辉站在台中间,静静唱歌。等到他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随着一个有些突兀却极其动人的高音轻轻抬起头,微长的刘海下一双眼睛闪着夺目的光彩,与在台下的时候完全不同;就在那一刻,在那首歌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在那样一个突兀却动人的高音里,我彻底被这个音符感动,也被台上这个人征服了。
我从没听过那首英文歌,所以忘记了旋律也没有听懂歌词,我只记住了那双眼睛。曾打算问问他这首歌的名字,但我想要等到我们终于在一起的那一天,那样这首歌将会对我们有特别的意义。可是,我还没有等到。
我一直喜欢看傅辉唱歌的样子,就是想想都很动心。他唱得极其投入,但这种投入却又不同于完全忘却自己而塑造另一个自我,相反,他是将真实的自己投入了进去。他的歌声在起始时常常温柔而低调,一如他的为人;但到高亢处时,他用全身一起嘶喊,激情令人落泪。我在第一次听他唱歌时就已经在想:何时能让我看见他在生活中如此激情的一面?
我看到了吗?我想着这个问题,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却忽然听到敲
门声。我几乎是飞奔过去开了门。是的,我希望是他,我希望他能感应到我对他的思念,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
然而门外站着的是小白。
我无法想象自己当时面上的神色,只看见小白顿了一下,然后万分委屈地说道:“你不必用这种神色吧。我不是故意的。我都开车出去了,觉得有点晕,才想起来刚才喝酒了。”
残酷的话语将我拉回了现实。我只得让他进来。
他一边进门一边念叨:“本来想打车回去,可是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车啊。想来想去,还是回来了。你要是实在讨厌我呢,就叫辆出租送我回去,然后我明早自己过来拿车。”
他走到灯光下,忽然盯着我的眼睛:“你哭了?不会吧,我有那么可怕?”
我摇摇头,晃晃手上的酒杯:“辣到了。”
那晚,我只能在厅里给小白搭了个地铺,因为他很娇气地坚持不肯睡沙发,说不够平,不舒服,然后一直瞄我的床。我跟他说:“地上最平。”
不但如此,他还把我剩下的半瓶酒全部喝掉了,所以第二天我们两个都是一直睡到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去接电话,拉了半天卧室的门却没能拉开,然后想起是被我锁了,拧开锁扣之后,我又想到之所以锁门是因为厅里还有个人,于是打算回去再穿整齐些。等我走回床边,电话已经不响了,剩下我坐在床边捂着脑袋头痛,为昨夜的红酒买单。
我的卧室里铺着很厚的地毯,当小白毫无声息出现在我身旁时,我吓了一大跳。他笑嘻嘻地问我:“昨晚睡得好吗?”
我伸手到床上想找件布更多些的衣服,遍寻而不获。他继续嬉笑着说:“看都看过了,不用亡羊补牢了。再说,你也没什么可让人看的嘛。”说完最后一句,他大笑着远远逃开了去。
等我终于翻出一件外衫追到厅里时,小白已经穿戴整齐。他随口道:“我拆了你的新牙刷用,改天赔十支给你这小气鬼。喏,这是我电话。”他指着刚刚写在他名片背后的一串号码说,然后拿着那张名片四处观望,“你的钱包呢?”
“找我的钱包干什么?你要搞清楚状况,现在是你欠我钱。”不过我还是把钱包递了给他。
他很认真地将他的名片放进我钱包的暗格里,一边还嘱咐:“别弄丢了,这可比你那牙刷值钱多了。”
我“切——”地一声:“放心,你家就是开银行的,我拿着你的电话号码也取不出现金。”
他没再与我理论,一边起身出门一边继续嘱咐:“我下午有事,现在必须走了。打电话给我啊。”
我扯住他,到底一个屋檐下住了一晚,觉得亲近不少,到厨房里飞快配了一个简单的三明治递给他:“都已经中午了,不吃东西不行。”
他正一手拎着外套一手翻出车钥匙,两只手都不得闲,于是俯下身来就着我的手吃了一口,我只好把手举高些。正等着他说“谢谢”,可是他说:“我不吃生洋葱。”
我已经对他的挑剔习以为常,没脾气地把洋葱拿出来,想扔又不舍得,于是自己吃掉,这回真是辣得流泪了。他拿胳膊肘推推我的手:“你也吃点,别这么辣着。”
于是我们两人就那么站在门口,房门大开着,分吃一个沙丁鱼加生菜的三明治。
吃到一半他看看厅里的挂钟:“再不想走也得走了,记得打电话给我。”
我没出声。萍水相逢打什么电话,我们俩明明不像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哪有朋友可做。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昨晚多谢收留,小生感激不尽。”
我想起他说过的“姐姐宽容则个”,忍不住笑道:“你人小小,讲话却还有点古意。”没想他惨笑连连:“那是没办法,工作熏陶。”
他急匆匆而去,我关严门户,回去补觉。
可是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
这个才第二次碰到的人,已经可以留宿,可以调笑,可以穿着睡衣相对而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尴尬,仿佛两个人天生就有些亲和力。为什么跟傅辉就不可以?
第二次面对面地见傅辉,是在我去做家教的路上。虽然我跟他同系,也已经开始注意他,可是全系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不可能有勇气去坐到他附近,所以从第一次听他唱歌而沉迷之后,一直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找到。那次我借了自行车骑往家教那户人家,刚出校门口车链子就掉了,于是我只好到路边,找个小树枝拨来拨去,弄得满头是汗也没修好。时间越来越紧,到后来实在不行只能下手,满指油污却还是搞不定。眼看越来越晚,我也越来越着急,手却变得越来越笨了。
然后我就听见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忍不住抬头一望,看见傅辉刚好路过这里,正跨站在自行车上捏住车闸回头看向这边。看见了我,他就折回来,把自己的车子推到我跟前:“你要是有事就先骑我的吧,我来看看你这辆怎么了。我是去打球,不是什么要紧事。”我尴尬地搓搓乌黑的十指站起来,想要推脱却又担心误了跟人约好的家教时间,于是只得道声谢就接了他的车子。
刚要走,他又叫住我,转过身去让我打开他的背包。我小心翼翼尽量避着自己手上的油污打开他的背包,看见一套崭新的球衣,我愣在那里没反应过来,他不耐烦地催道:“快擦擦手,不然怎么出门。”我吓了一跳:“这怎么行。”他更加不耐烦,转过身来,一边叨咕了一句“女人真麻烦”,一边扯起自己的衣服:“这件今天就换了,你擦在这件上吧。”
我还是摇摇头:“机油洗不掉的。”他皱眉摇头,显是被我烦得不行,指指前面路口:“右首有一家便利店,有湿巾卖。”我道谢离去,心头却还是如小鹿乱撞,从看到他停下的那一刻起。
那天晚上回去还自行车,我在他楼下踯躅很久,不好意思像其他人那样直接对着窗口叫名字,可是又没有别的联系方式。后来还是被本班的男生看到过来问我,才帮着带了个信。
然后傅辉下来,把我的车钥匙递给我,说:“已经弄好了,不过还是容易坏,最好换条链子。”我说:“我是借别人的,就是去家教的时候用。”他“哦”了一声,连想都没想接着说:“那,我的就不用还了,反正你用得着。”
我呆了一呆,还没想好该怎么反应,他已经转身回去了。走进了楼门口还能听到远远的歌声传过来。
我很是受宠若惊了一阵,心内也有些窃喜,到后来渐渐明白他的为人,知道了他待朋友常常如此。可是,被他触动过的心弦却已经乱了,无法再复原。到他问我愿不愿加入他们乐队作词的时候,我当场就答应了。
从一开始,他就把我当做一个很好的朋友对待,一直对我好,不要求回报。他可以在冬夜天寒时随手把抱在怀中正捂着的手炉给我,也可以在我晚上家教时费一个小时的来回去接我,而在我实验做不出时,他陪我一条线一条线地查了几百条线,甚至于在我偶然贪玩晚归进不了宿舍门时,他也陪我在通宵教室熬夜。他在学校里人缘特别好,于是人前人后到处宣传我是他的死党,所以对我好的人也就多了起来。我第一次乘火车回江南探亲的时候,他十分不放心地特地托了人在路上照顾我。
不过,也并不都是温馨的回忆。冬天时我在校内的湖上学溜冰,胆子小,一直要人扶着,所以也就一直不能娴熟。傅辉是冰上的好手,全校闻名,我当然要去求教他,他二话不说,带我到冰上去,手往前一掼就把我扔到地上,然后说:“要学溜冰,先学摔跤,不肯摔怎么能学得会?”我哀哀爬起的时候,他已经扬长而去,还留了一句:“往前摔不疼。”
很多人都觉得他酷酷的,是个典型的摇滚青年的样子。可是对我来说,他却是一个热心诚恳,执著理想,只不过个性偏强的人。我无比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在这之前,我从没有跟男生有过这么多接触,也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甚至一度以为这就是恋爱了;然而,这份感情,却始终是分不出性别的那一种,或者是像兄妹一样。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他生怕自己走错一点点。学校里开我们玩笑的人自然多得很,他全当一句也没有听见。于是,要跨过那个界限就变得举步维艰,而我偏偏又不擅长或者是不十分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做太多人为的努力。
我辗转反侧地细思这些往事,直到催稿的电话过来,才赶紧收拾心情,开始了新的忙碌的一天。
工作永远做不完。日子却还是一天天这样过去。傅辉再也没有出现,自芳也连续数日都没有找我,以我对她的了解,她要么是恋爱了,要么就是看到了迹象而打算给我留点时间恋爱。根据近来情形,多半是后者。
我正盘算着拉她出来海吃一顿,重申决不重色轻友的立场,却忽然接到肖梅的电话。她告诉我傅辉的首张唱片发行仪式安排在下周三,问我打不打算出席。我一向不在公开场合将自己和自己扮演的那个写东西的文人联系起来,免得坏了我那些读者的胃口,所以我照例是拒绝的。肖梅没有勉强我,但她坚持要我出席晚上的庆功宴,说合作至今,总要跟大家见一面的,只要不向闲杂人等去招摇名号就是了。我骇然笑道:“我哪里有什么名号,是你们抬举了。好吧,下周三晚上八点,我一定到。”
挂了电话,我想,总是瞒不过去了。早晚,他都是要知道的。好在是发行仪式过后,覆水难收,他纵是再刚烈执拗,一个人也没有办法。那么,他会不会感激我,抑或恼怒我?他从未在明处生过我的气,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常常很怕,怕他动怒,怕他不悦,怕他哪怕有一点点的负面情绪。
宴会安排在一家酒店的餐厅,我在路上堵车,到的时候已经觥筹交错。厅内人声喧哗,装满各种食物的小车散布在各处,来来往往到处是侍者,要么托着饮料,要么托着残杯。一支现场乐队在一侧演奏着流行的传统音乐。满场都是中规中矩的模样,一派歌舞升平。可是,这样的气氛,是傅辉所不喜欢的吧。他一向不喜欢应酬,虽然他朋友众多,三教九流都有。他骨子里的叛逆,会允许他乐于应付这样一种场面吗?我不会。我来时便是特地吃饱了才来的,进去后挑了一个角落坐下,再不肯起来。
路过的侍者殷勤奉上饮料托盘,我一口气拿了三杯红酒和一杯苏打水,然后静坐一旁喝酒,再没有人打扰。其实我心里很忐忑,因我知道终于要与他正面相见,而我却甚至还吃不准他是喜是怒。我也明知,这样缩在角落喝酒也一样是躲不过,但我的懒惰本能却让我继续像鸵鸟一样躲避。
果然,肖梅的笑声很快就划破了我的平静:“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傅辉刚刚还问起你,我差点以为你要到结束才出现了。”
我急忙赔笑站起:“不是故意的,路上堵车了。”心里还是有点喜悦,他一定是已经打听出了他的词作者的真名。
肖梅拉着我的手,向着一个方向张望,然后转头对我说道:“傅辉和我们张总正在聊天,等他们说完我再带你过去吧。”说完她似乎觉得降低了我的优先级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解释道:“你可不知道这事儿有多巧,你们推荐的这个傅辉正是我们张总当年的老上级的儿子,按我们张总的话说,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就跟自己儿子一样亲。前几年听说他来了A城,我们张总可是硬生生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没想到他这次阴差阳错自己送上门来了。我们张总也是上周去录音室找人时才碰巧遇见,当场就拍板出片了。哎呀,他们爷俩那是说不完的话,经常把我们全都晾在一边儿,体谅体谅啊。”她带着歉意看着我,我急忙笑道:“哪里哪里,太客气了。”
肖梅去往别处应酬,我重新坐下来,端起杯里的残酒一饮而尽。以前林晓光和曹文也曾提过傅辉出身官宦,但他自己从来不说,我也从没留意。原来我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救他于落难,原来那只是我的意淫,他从来都不需要我。
我端起另一杯酒,正要饮下时,一只手拦住了我的酒杯。我无限惊喜抬起头,看见一双微微泛着紫光的水色双眸,如烟似梦,美得似万千少女那一点心尖肉。我呆了一瞬才回过神来,定睛再看时,却不是傅辉。我毫不掩饰脸上的失望,那人开言道:“为什么你每次看到我都这么颓丧?这就是你不打电话给我的理由吗?”
声音这般熟悉,我再看了他一瞬,恍然道:“小白,你今天打扮得真古怪。”
“没办法,给你捧场嘛。这是我公认最受欢迎的造型,为了你又特地穿起来。但是好像不怎么受你欢迎。”
“呵,哪里,我是看呆了。”我由衷地说道,“不过这种有色的隐形眼镜对眼睛健康不好,你还是少带吧。”
他在我对面坐下,隔一会儿才柔声答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关心。”我叹口气,还是忍不住说出口:“我只是心疼那副眼镜。多少人此刻正饥寒交迫,你却把心思花在如何打扮自己上。你这一副眼镜足够一个贫家子一年学费。女孩子也就算了,天性爱美,可男人的魅力不是靠这些的。”说到此处,我忽然心头一动,又联想到他曾提过有时会化妆,于是我犹疑着问道,“你…嗯,不会…是…gay吧?”他本来凝神听我说话,脸上一副痴痴的表情,此刻一下怔住。我急忙解释:“我没有丝毫偏见,那是你的私事。”
小白仰头哈哈大笑,垂下眼来盯住我时,仍是满面的笑容。我知自己问得唐突,便不再说话。他玩味地看着我,挑起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将一双紫紫的烟眸微眯起来:“今天的晚宴十点结束,我原本就打算带你再赶一场,给你庆功,到时你可以试试。”
我听得出他话中的暧昧,却知是自己问错在先,所以也没有出言回击,只是低头品酒。忽听得周围有些动静,小白低低的声音传过来:“走的时候再来找你。”我抬起头,正看见他起身离去,周围一帮人扛着摄像机的、拿着话筒采访机的将他拦围在距离我座位两三张桌的位置。想来他不但美貌多金,名头也不小,我正思忖着不知他是哪个名流世家的贵公子,听见小白隐隐约约的声音:“我们到宽敞些的地方好好谈谈好不好,这里太狭窄说不开话。”然后一帮人簇拥着他离去。他临走前看了我一眼,正好对上我的目光,他的眼光顿时温暖很多。可我总觉他面色苍白,有点让人担心。他在我眼中是一个美丽而脆弱的生灵,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如何去应付这许多人,与这样的浊世红尘?
第四章
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信乐团 《One Night in 北京》.
我目送着小白离去,正替他担心,听见一个等待了六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久不见。”我一把抓紧酒杯,猛地侧头,看见傅辉站在我桌旁。他依然俊朗如往昔,面上依然是无喜无怒的淡然。
我微微笑,由心底深处本能泛上来的喜悦裹满了全身,我指指对面的位置:“坐下慢慢说吧。”
傅辉一边坐下,一边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并且十分难得地笑了一下。我痴痴望着他,只想让此刻变成永恒,让每一个我跟他相处的瞬间,让每一个有他笑容的时刻。
我听见自己应付了一句:“我没帮到你,是你老爸帮了你。”
傅辉面上的笑容转苦, 像他这样叛逆到有点愤世嫉俗的人,一向讨厌这些弄虚作假和靠人际关系上位的事情。我立时后悔失言,何必把这些说到明处。我急忙补充:“其实还是靠你自己,谁也比不上你那嗓子。”说着,我又欣赏地看他一眼,想起无数个陶醉在他歌声中的时刻。
他依然苦笑:“不用安慰我,现在嗓子已经不如以前了。”
我笑笑:“是因为那天晚上唱坏了吗?”傅辉喜欢节奏强烈的摇滚,而我则经常看些旧连续剧并且对其中一些音乐印象深刻。有次我过生日,刚刚因为有门课没考好而心情很差,傅辉一反常态,抱一把吉他坐在我对面,我点一首他就唱一首,把我想听的那些深沉缓慢的老歌轮唱一遍,直到深夜。可是第二天他嗓子就哑了。
他知我所指,笑笑转开话题:“你好吗?”
“我很好。”
“为什么突然决定回国了?”
“厌倦了。你知道我这个人很容易就觉得厌倦,只有故乡,厌倦了也没有办法。就跟父母一样,再吵架也还是血亲。”
傅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你结婚了吗?”他突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