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度飞没想到,沈绛竟对自己有如此评价。
一时,不免有些感动。
他乃是军士出身,自然深知这句话中的深意和沉沉的信任。
“三姑娘不弃,林度飞愿意追随。”
沈绛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立即道:“你随我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于是两人一道去了书房。
这里本是沈作明所用的书房,一入内,墙壁上便挂着一条极大的疆域图。
是整个大晋疆域图。
沈作明将此图挂在书房,意在勉励自己,不可丢失大晋任何一片土地。
不过沈绛直接将林度飞拉到一旁的书桌前。
上面也摆着一张疆域图。
只不过是局部疆域。
“这是乌布沼泽地,”林度飞看了一眼,居然直接说了出来。
沈绛大惊:“你看过这幅图?”
林度飞摇摇头:“并未,只是我先前也研究过乌布沼泽地,因为此地乃是北戎人依仗的,特别是阿思兰的前锋营就驻扎在此沼泽地向东30里的地方。”
“所以你研究乌布沼泽地,是想偷袭阿思兰的前锋营?”沈绛再次露出惊色。
林度飞点头,沈绛朗然一笑:“果然,我没选错人。”
这话让林度飞大惊,他望着沈绛:“难道,三姑娘你也是同样的想法。”
沈绛点头。
她的回应让林度飞有些大惊,更多的是大喜。
他初到西北大营,便深入了解西北各处地貌地形,想要从别处突破北戎。
只是当他提出,或许可以用轻骑兵从乌布沼泽地突破时,却被其他将军一致反对。
他们认为乌布沼泽地,地形不熟,贸然进入,容易让士兵迷失。
况且若是士兵骑马入沼泽地,很容易陷入其中。
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
林度飞曾想派斥候前往探查地形,但是又被阻止,认为此乃无用之功。
他没想到,自己早已经被抛到一边的计划,此刻居然被沈绛再次提出。
一时间,他倒是如找到知己般。
林度飞当日提出此计划,并非是心血来潮,他是深入了解。
“当初我初到西北大营,不仅找当地了解过,我还亲自深入过乌布沼泽地,”林度飞神秘道。
沈绛望着他:“你居然还亲自去过乌布沼泽地?”
林度飞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虽然几位将军斥责我胆大妄为,不知所谓,但是沈侯却对我的提议颇感兴趣,甚至还派了两个斥候给我,让我亲探乌布沼泽地。”
“我也是不探不知,一探方发现,原来乌布沼泽地,并不像草原人所宣扬的那般可怕。那次我在乌布沼泽地足足有十日,发现有些地方的土壤厚实坚硬,别说轻骑骑马而过,便是重骑兵也不在话下。”
乌布沼泽地,在草原上一向有凶名。
传闻这里,可吞尽一切,不管是牛羊还是活人,只要陷入沼泽地,都不会活着出来。
对于草原人来说,牛羊便是他们的一切。
所以对于这片沼泽地,敬而远之。
可是随着时间流动,沼泽地也是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变化。
沈绛道:“你所言与我得到的资料,乃是一致。可见我们确实可以从乌布沼泽地入手,为了以防万一,我打算派一队斥候,再去查探乌布沼泽地的情况。”
她指了指桌上的疆域图,随后又拿出一卷羊皮纸,“这是我秘密得来的一幅图,上面乃是可供大军通过的路,你来看看。”
林度飞与她一块看着眼前的这块地图。
他这才发现,这条密道就在沼泽地的西南处,倒是与他之前探索的地方,有些靠近。
“三姑娘此图是从何处得来?”
见他好奇,沈绛轻笑:“从何处来,我虽不便告知,却也可以告诉你,这张图很可能成为我们的杀手锏。”
两人详谈一番,虽然林度飞对于沈绛发现这片沼泽地的战略意图,格外开心。
但他觉得,若只是这般,并不能轻易打败阿思兰。
北戎前哨营虽只有一万人,却各个都是精兵,擅骑射,常能以速胜。
大晋骑兵与其交手,屡屡会吃亏。
先前赤融伯颜能设计斩杀沈作明,也多亏了这支前锋营。
他们是日常战斗第一线的精兵,因此林度飞心中对他们格外忌惮。
“我听闻阿思兰此人,颇为好色。”沈绛颇为好奇。
林度飞不屑道:“这些异族蛮人,视女子如衣物,先前多次骚扰我边境,掳掠大晋女子,特别是这个阿思兰,我听闻他特别喜欢大晋女子,经常会抢劫商队,更会特地劫掠那些无辜的良家女子。”
沈绛突然举起手,问道:“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
林度飞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弄得面红耳赤。
他轻声嘟囔:“三姑娘,女子柔荑,岂能亲自示人。”
就连林度飞都琢磨不透,这位三姑娘的性子。
瞧她模样,便是勋贵世家教养出来的大家闺秀,可是她的性子洒脱疏朗,更是不拘小节,就比方说刚才这句话,寻常女子岂好意思问的出。
她却不,大胆直白,想说便说。
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就如当日她要留在军营那般。
沈绛听他的话,笑话道:“原来你也是个老古板。”
不过她也并未纠结这话,而是说道:“你觉得这双手,像是拿过刀的手吗?”
“不像。”林度飞如实说道。
沈绛的手掌摊在半空中,纤细粉白,指尖素素,如春日里刚冒尖儿的青葱,这双手实在是过分好看。
它应该持书、抚琴、贴花黄。
而不是拿刀。
但是林度飞见过她拿刀的样子,挥刀无情,肃杀冷漠。
沈绛笑了起来:“我自幼时,便一直不明白为何先生要让我一直学武,又一直保护这双手,他说我的手不该粗、不该糙。”
或许姚寒山当年并无旁的想法,只是不愿她不用于别的世家少女。
可是如今这反倒成了沈绛的一大利器。
“你说阿思兰会喜欢我的模样吗?”沈绛轻声一笑。
林度飞震惊,却领会到了沈绛的意图。
阿思兰喜欢‘打猎’,他将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视作猎物,因此沈绛便打算假扮这猎物。
再好的猎手,终有一天也会被猎物啄了眼睛。
他摇头不赞同道:“三姑娘,您乃千金之躯,岂可如此冒险。”
沈绛莞尔一笑:“我说过我要杀了阿思兰,所以我这一场战功,便是阿思兰的人头。”
这次她是猎手,阿思兰是猎物。
第150章
时值夏日, 北地酷热。
头顶上悬挂的烈日,夺目灼烈,笼罩千里。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场, 头顶是湛蓝无边的天空, 天与地在目光所及的遥远处, 交汇成一条线。
一队马队走在草原的大道上,看起来像是商队。
为首骑在马上的, 是彪悍而又高壮的护卫们,车队中间则是排列整齐的大车,看起来是用来装货的, 而商队的两侧,还有好些骑着快马的护卫。
他们不停的左右张望,首尾警戒。
显然是在防备有来犯者。砸
草原风大, 狂风一卷,泥土飞扬,迷得人眼睛疼。
原来越往里面走, 才发现这里并非全都是草场,也有黄沙覆盖的沙丘。
反而最为肥沃的草场, 都靠近着大晋。
更何况大晋还有丰富的矿藏,这些年来, 北戎人无时无刻不再觊觎这块宝地。
他们已经沿着草原走了好几日,即将要步入黄土覆盖的地方,难免有些担忧。
草原与荒漠的交接地,乃是一片流沙覆盖, 这里气候干旱恶劣, 常年不见雨水, 寸草不生, 入目便是一片黄沙。
他们虽还未至这片流沙地,却已经提高警惕。
只听马车外面,一个粗犷的声音喊道:“大家快点,尽量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水源旁扎营。”
几天下来,他们一直都在水源处扎营。
一天跑下来,人乏马累,要想让马匹休息好,便得保证充足的饮用水。
“领头的,咱们天黑之前,能赶到吗?”有个人担忧道。
粗犷声音喊道:“大伙加把劲儿,肯定能的。今晚我给大家煮羊肉吃。”
一听有羊肉吃,车队里的所有人都来了精神。
商队在外,最是艰苦,难得的时候,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或许是因为这一顿羊肉的承诺,有人竟欢快的唱起了歌,西北的汉子,常年行走在草原、沙漠之上,早已经学会了各种长调民谣。
悠长而高昂的歌声,直冲云霄。
唯有马车里坐着的人一直沉默,直到她轻轻掀开车帘,柔嫩手掌搭在车窗边上,一阵清风吹进马车里,吹拂着她蒙在脸颊上的轻薄面纱。
掩在面纱后的脸孔,淡然冷漠,只一双清丽至极的眼眸望向远方。
又过了会儿,车窗边的手掌缩了回去。
车帘再次落下。
就在众人一心往前赶路时,西北方向突然腾起漫天尘土。
几乎是在变故出现的瞬间,商队里的护卫们,纷纷举起了自己的刀,呼啸着提醒整个商队警备,在他们准备投入到战斗之中时,商队其他人,也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
草原上有马贼,但是能护卫这样大商队的人,都是长年游走在草原。
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战斗。
只是很快,在对方靠近的时候,突然有护卫恐惧吼道:“是北戎人,不好,是北戎骑兵。”
相较于一般的马贼,北戎骑兵更加训练有素,凶悍勇猛。
护卫队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心生退意。
商队的货物即便重要,可钱财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性命。
命若是丢在了这里,可就什么都没了。
“撤,撤,快撤。”终于,有人高呼了出声,也是将所有人的心声都喊了出来。
这下就连商人都顾不上自己的货物,赶紧丢下东西就跑。
骑马的还好,瞬间便能跑出去老远。
就是苦了那些驾车的,还有看管货物的仆从,只能不停的靠自己双脚逃命。
身后的沙尘卷起,越来越近,马蹄声砸在草原上,声势震天。
很快,便有马背上的骑兵,搭弓射箭,对准慌忙逃窜的人群,连铁箭急射而出的利啸声,都被掩盖在此刻铺天盖地的逃命声中。
这一箭直接射中了一匹马的马腿,奔跑着的马直接摔了出去。
连带着马背上的人,跌落下来。
没人敢回头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身后便是地狱。
一旦落马,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果然,北戎骑兵到了落马者的身侧,直接拔出腰间弯腰,利落的当头一刀。
脖子轻易被斩断,鲜血喷射而出。
这样的血腥屠杀,并未停止,仍然还在继续当中。
马车里的沈绛终于掀开车帘,对正在驾车的清明吩咐:“清明,快,你立即斩断缰绳逃跑。”
“不行,三姑娘,我得陪在你身边。”清明勒着缰绳,还在拼命往前赶车。
沈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就见北戎骑兵当中,为首的男人格外显眼,他身着一身华贵衣袍,上面绣着的金丝,在阳光下折射着耀眼光芒。
那是阿思兰。
沈绛离的虽远,却还是能勉强分辨得出他的身形。
特别是这些北戎骑兵并不想要,直接抢劫货物,他们像是在捕猎般,不急不忙,慢条斯理的将人群驱赶到包围圈。
像极了那天在城门前,他们释放那群奴隶。
任由奴隶们挣扎着跑向城门,又在最后给上致命一刀。
这些人骨子里的野蛮、弑杀、冷酷、残忍,从来都是这样赤裸裸。
此刻的草原上,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平和,凄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有临死前绝望的哀嚎声、求饶声,还有不甘心的咒骂声。
可是他们叫的声音越大,这些北戎骑兵叫喊声,便越发兴奋。
他们疯狂的往前冲,血液刺激着他们,让他们渴望看见更多的鲜血。
“不要犹豫了,快走。”沈绛立即吼道。
清明回头看了她一眼,终于不再犹豫,他割断了缰绳,翻身上马,直接奔离原地。
而马车则因失去的马匹,立即翻倒在地上。
好在沈绛提前做好了准备。
她翻身滚出马车,冷静望着远处。
风声呼啸,阿思兰望着不远处的那架马车,显然是因为赶车的人,弃车而逃,这才致使马车翻倒在了地上。
可是他的目光却落在了滚出马车的少女身上。
只见少女一身红衣装扮,乌黑长发被梳成了部落少女的发饰,额上戴着金色发饰,在阳光下璀璨异常。
只是她薄纱蒙面,遮住了容貌。
那一身鲜艳而华美的红裙,在青绿色的草原上,显得格外灿烂耀眼。
明明头顶的阳光正烈,可是金黄色的光线倾泻而下,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整个人周遭仿佛被晕染上了一层薄薄光晕。
恍惚间,她犹如从天而降的仙女。
是上天送给草原的明珠。
阿思兰本就是好色之人,如今美色在前,他如何能不动心,于是他立即拍马上前。
他所骑黑色骏马,高大而威武,在瞬间马蹄便踩到了她的面前。
沈绛茫然抬头望着他,唯一露在面纱之外的那双清澈黑眸,露出一丝惊慌。
阿思兰骑在马背上,正要吩咐此女摘下面纱。
他一向喜欢汉女,要不然也不会几次三番,不顾危险,也要到汉人边境抢掠女子。
谁知一阵风吹过之后,沈绛脸上的面纱被吹落。
露出一张堪比神女的绝美面孔。
阿思兰痴痴的望着眼前这幅面孔,突然觉得,有些呆住。
他身边不仅有妻妾,更还有许多伺候的女奴。
可是不管是谁,都比不上眼前少女的分毫,她的黑眸像是天上星辰,灿烂明亮,她的嘴唇连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都赶不上。
即便她正跌坐在地上,却依旧透着优雅高贵。
就像是天山之颠的雪莲,圣洁高雅,遥不可及,可越是这样圣洁,却越发激起人骨子里的独占欲,想要将她彻底的占为己有。
那种渴望,此刻正在血脉中沸腾叫嚣,无法压抑。
阿思兰恨不得身侧立即就有一张床,他要将她扔在上面,听着她娇嫩无助的哭喊声,撕碎裹在她身躯上这些繁复衣裳。
光是这种想法,便如同一股热流般,令阿思兰整个人血脉贲张。
于是阿思兰再不迟疑,直接下马,就要将沈绛抱起来。
沈绛自然不会任由他抱自己,拼命挣扎起来,可是她的拳头落在阿思兰的身上,不仅丝毫不痛,反而让他升起了一丝情趣。
他喜欢小野猫般的女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征服,才能驯养。
北戎人喜欢养鹰,特别是少年人,都以亲手熬夜为乐趣。
因为在熬鹰时,他们享受的便是这种征服感。
“你放过我,”沈绛厉声喊道,可是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恰到好处的惊慌。
阿思兰常年跟大晋军队打交道,他是北戎贵族,听得懂汉语。
他嘴角勾起:“你从此以后,便是我的女人了。”
对于对方如此自信的话,沈绛心底冷笑。
只是此刻她并不会露出这种冷漠,反而犹如第一次面对杀戮和这些蛮人般,开始挣扎起来。
阿思兰一身蛮力,轻易将她抱上马之后,整个人骑了上来。
他将沈绛圈在怀中。
闻着身后人身上传来的膻腥味,沈绛强忍着欲呕的冲动。
阿思兰以指为哨,竟将本来要追赶那些商人的骑兵,又唤了回来,他吩咐道:“将这些货物带回去。”
“这些人呢?”士兵指着被抓来的人。
沈绛望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忍不住开口:“不要杀他们。”
阿思兰听到她颤声说出的话,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他侧头望着,跪在不远处的人,他并不在乎这些人的性命。
在他看来,这些人跟那些牛羊,没有区别。
可他却转头望着沈绛,故意贴近:“为了你,我可以不杀他们。”
他说着拗口的汉话,似乎想要拉近与沈绛之间的关系。
沈绛只在心底再次冷笑一声。
阿思兰命令士兵,将抢来的大车全部带走,因为此处距离他所在的前锋营,还有段距离,战马并不能长时间支撑两人的重量。
她被送上马车,在上车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
那是清明逃跑时的方向。
清明会将她已经成功被阿思兰抓走的消息带回去。
他们是夜深的时候,才回到了前锋营,他们带回来的大批劫掠货物,显然是引起了营里所有士兵的欢呼。
北戎的士兵不像大晋那般,纪律严明。
大晋的士兵会保护商队的安全,而他们只会抢掠商队。
或许是这一天太晚了,阿思兰居然只是让人将沈绛关在了帐篷里,并未对她做什么。
因为有北戎侍女在,沈绛也没溜出去打探消息。
只是安静待在帐篷里面。
外面喧闹声一直不断,终于到了安静的时候,已至深夜。
沈绛害怕阿思兰半夜袭击自己,连衣裳都没脱掉,靠在床边睡着了。
天色微亮,外面已经嘈杂。
有人掀开了帐帘,沈绛几乎是在瞬间惊醒。
她望向对方,就见一个北戎侍女蹑手蹑脚的进来。
沈绛望了一眼对方,再次闭上眼睛。
她要做的事情,必须得养精蓄锐。
侍女见她闭着眼睛,也不敢打扰,再次退出。
这次沈绛倒是睡足了,因为她知道阿思兰白日应该不会过来。
谁知这几日下来,阿思兰居然都没出现。
沈绛皱眉,她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是说阿思兰已经识破了她的身份,故意晾着她?
可是想想又不可能,她刚到仰天关没多久。
又是个女子,北戎人不至于消息这么灵通。
不过沈绛也知道,此事急不得,只要她按兵不动,阿思兰早晚会来。
果然,三日之后,阿思兰回来了。
原来他是带人去见赤融伯颜,只是他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回来,他就先到了沈绛的帐篷,见她换了一身北戎少女的装扮,明明是娇嫩细腻的南地少女,穿上这样英气的打扮,也多了几分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阿思兰感兴趣的问道。
眼前的少女,他能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出身不低,并非是一般女子。
至于她为何会跟着商队一同出现,阿思兰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只是,他要将这个少女占为己有。
沈绛恶狠狠的望着他,并不开口。
可她不说话,阿思兰反而越发感兴趣,他盯着一双贪婪的眸子,说道:“你若是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会将北戎最珍贵的珠宝送到你,我会让你成为草原上尊贵的女人。”
像沈绛这样被抢来的女子,在北戎贵族眼中,顶多就是个女奴。
北戎贵族之间相互通婚,他们所要娶的女子,都是有着丰富嫁妆的,无数的牛羊。
阿思兰虽已有了夫人,却依旧愿意宠爱眼前女子。
沈绛冷笑,北地蛮人,居然还拿金银珠宝诱哄她。
真当她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不过沈绛依旧不说话,倒是阿思兰没在意,只是拍拍手,很快就有侍女端着东西进来,果然是华服钗裙、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当她将视线落在最后一个侍女,端着的盘子上时,吃惊的瞪大双眼。
“你应该认识吧,这是你们中原的好东西。”
阿思兰也察觉到了她的变化。
而沈绛所看见的,居然是朱颜阁的口脂。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她的口脂,居然被北戎贵族女子,都喜欢用。
沈绛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好在她很快收敛表情。
阿思兰似乎还颇有些耐心,居然干起了对沈绛以礼相待的事情。
他甚至还带着沈绛到外面去骑马,所有人都知道,阿思兰将军在商队里抢来了一个绝色女子,而且他十分宠爱此女,甚至有意迎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