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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桃花,他在心中嘀咕,他家的花园里应该也种过桃花,他怎么就从来没有觉得桃花这么好看呢?再走了几步,他又忍不住回过头看,蓝天白云,绿树红花,越看越好看。
她是早已忘记了的,可是他却一直记得,开在学校长廊边的那树桃花,他们曾一同驻足观赏。
再后来,他初三的时候,有一次打完篮球,去小卖部买冷饮,听到几个女孩在讨论着什么,隐约听到“天才少女”、“高中部”、“美国”几个词,他猛然停住脚,脑子从来没转得那么快过,僵硬地转过头,问她们:“你们在说谁?”
她离开美国的前一天,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去找她。他骑着摩托车载她飞驰在熟悉的街道上,她环住他的腰,他甚至能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他忽然想到小学的时候,体育课上,他和她做搭档,用绳子将两个人单脚绑住往前走。他们两个人毫无默契,通常是一开始就一齐扑倒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大家抵达终点。
不是什么值得回忆的事,却一件一件涌上他的心头。
他在郊外的湖边停下来,他替她摘下头盔,她的头发被压得扁扁的,她恶狠狠地瞪他,他却很难才能忍住不去将她抱在怀里。
不就是美国吗,他在心中不屑地对自己说,一万五千公里,比起夸父同太阳的距离,实在不值一提。
他升高中的时候,并没有在市一中继续念下去,而是去了一所名声一般的私立学校。他家里人倒无所谓,只是很好奇,他英语那么烂,怎么忽然铁了心要出国。他才不会解释,要是让他们知道他只是为了一个女生,他又要被嘲笑了!
他念的是国际班,就是为了出国做准备的,有专门的老师教托福和SAT,他和许玲珑就是在这里认识的。那时候,他可真是在玩命地背单词,卧室里贴的全都是单词,早晚刷牙的时候,他含着满口泡沫往镜子里一看,是自己用中性笔写的一个大大的“mirror”。
许玲珑那时候和他就是同桌了,他们一整个班的富二代,除了他,全都排在她身后等着献殷勤。看他这么努力,许玲珑还以为他是个牛人,好奇地问他:“你这么努力,是想要申Top 10吗?”
Top 10,顾大少在心底泪流满面,能进前一百名的学校就不错了。
他的第一次托福成绩出来,许玲珑旁敲侧击问了好久才知道他的分数,然后目瞪口呆,委婉地问:“那你是想申请去哪里呢?”
“去旧金山,不行就加州,再不行,好歹也得在美国。”他振振有词。
“为什么?”
那天之后,许玲珑就知道了“姜河”这个名字。起初她不信,以为他是编故事诓她,因为像顾辛烈这样生在豪门世家的少爷她见过太多了,他们放肆挥霍着青春和金钱,他们谈情,却从来不说爱。
顾辛烈耸耸肩,趴在桌子上,折了一架纸飞机,往窗外抛出。飞机在空中打了一个旋,正好一阵风起,将它送走。
一到国外放假的时候,就算是春假和秋假,他也都会每天放学后去姜河家楼下转一圈,明知道碰到她的几率小得可以忽略,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试一试。
大概是他的诚意感动了上天,第二年的冬天,他真的在篮球场遇到了她。她大概是在加州待惯了,都忘了国内的冬天有多冷,她缩着脖子,脸色惨白,哆哆嗦嗦地叫他:“顾辛烈!”
他刚刚结束一个三步上篮,笑着同队友击掌,听到叫声猛地回过头,看到了站在网栏之外的她。
他和每一个普通的少年一样,骑着自行车送她回家。他从一个下坡路驶下去,似乎听到了她清脆的笑声,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梦。
他站在她家的楼道口,冲她扬了扬下巴,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然后他又独自站了许久,等到夕阳完全落下,他才抬脚离开。
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他早已经习惯了,在她的身后,等着她回过头来。
有一年他过生日,朋友们为他庆祝,包下了整间KTV,他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玩骰子,被朋友抓住,说他作为寿星,不唱一首歌就不准回家。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他也不愿意扫兴,拿起话筒,当前放的正好是陈奕迅的《岁月如歌》。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犹如看得见晨曦,才能欢天喜地……”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了她的身影,站在桃花树下,大声笑话他:“顾二蠢,你怎么那么笨呢!”
一曲歌毕,余音绕梁,朋友们大声拍手叫好,说最后的颤音竟然真的唱出了哭腔。没有人知道,那是因为在那一刻,他想起了她。笨的人明明是她好不好,他那么好,那么爱她,她却一点也看不到。
申请学校的时候,他家族里的人提出动用家里的资源帮他申请,给他写推荐信,送他进常青藤。却被他一口拒绝,倒也说不出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只是认为,如果他这样做,应该会被她瞧不起的。
高中结束前,他收到了来自波士顿的录取通知书,学院以设计见长,他很知足。下午打球的时候,他一个人独霸全场,把对手搞得嗷嗷叫苦。许玲珑不解地问他:“波士顿和旧金山还隔得远呢,你这么高兴做什么?”
他摇头,笑她不懂:“我至少靠着自己的努力,离她又近了一大步。”
结果上天眷顾他,阴差阳错,竟然将她送到他的面前。后来他回想起来,如果他靠着家里的势力去了旧金山,反而才是真真正正错过了她。
所以命运这东西,真的是谁也说不准的。
再然后,他们短暂地相爱,又再一次长久地分离。
他站在黄昏的渔人码头,凝视着他此生最爱的女孩。她的头发被海风高高吹起,他心痛得无以复加。他对她说:“不要难过,不要回头。愿你所愿,终能实现。”
他乘坐当晚的飞机回到波士顿,看着这座他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点点滴滴,全是同她的回忆。他站在家门口,钥匙就放在包里,他却不愿意进去,在台阶上坐了一整夜。波士顿星光微弱,其实他知道,她做的决定是对的,她不能昧着良心,将江海独自抛弃在病房,心安理得地和自己恩恩爱爱。
就算那只是一个陌生人她也做不到,更何况,那个人是江海。
虽然在一个极短的瞬间,他想过要问她,问她是否真的爱过自己,住在她心底的那个人,又究竟是谁。
他觉得自己像个不懂事的小孩,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他怎么能逼她,他怎么忍心再让她难过。
那一年新年夜,许玲珑来找他一起去跨年。他想起姜河还在的时候,笑着同自己约定,在美国的最后一年,一定要去时代广场跨年,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
他们约定过许多许多事,只是已经没有机会一起去实现了。
那天晚上,他和许玲珑在院子里喝酒,彻夜不眠。他忽然跟许玲珑提到姜河:“你知道吗,刚刚和她分开的时候,我甚至恨不得世界末日来临,地球毁灭,因为只有到那时候,我们才可以假装忘掉所有的道德、承诺、责任,我才可以回到她的身边,握住她的手,抱住她,告诉她,跟我走。”
他没有办法忘记,她喜欢将脸贴上他的胸膛,她踮起脚才能吻上他的唇,她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她躺在床上,将脚心踩上他的肚皮,伸手穿过他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
多少次从梦中醒来,听到她在叫他的名字。她是他的毒药,却连饮鸩止渴的机会都不给他。
她对他多么不公平,从来就没有公平过。
可是再不好过,他也就这样过来了。他从手机里调出他们唯一一张合照,她穿着正装,头发盘起来,同他印象里的小姑娘大相径庭,他伸出手,去触摸屏幕上她的笑容。
不知道再次看到她的笑容,要等到何时。
他离开美国之前,去了一趟旧金山,他坐在她家门口等她回来,看着夕阳一点一点下沉。当时他想,如果今天等不到她,不知道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用告别,就可以假装不曾分别。
可最后他还是等到了她,她低着头,一边用钥匙开门,一边问他几点的飞机。
她非要给他做晚饭,结果翻箱倒柜也只找到一袋速冻水饺。她端着热气腾腾的饺子放在桌子上,他握着筷子,一口也吃不下。可是为了不让她难过,他还是硬着头皮慢慢地吃了下去。
在离开的时候他提着行李,忽然回头往她的家望了一眼。那一刻他忽然想,这里这样好,可是却与他无关了,她将同旁人在一起,在这个国家,度过她的漫漫余生。
一想到这里,他就心痛得无法呼吸。
她停下来,疑惑地看着他:“怎么了?”
“没什么,”他若有若无地笑,“你的屋子收拾得很整齐。”
她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姜河了,短短一年,她已经成熟了不少。
最后离开的时候,他将波士顿的房屋钥匙交给她,他在临行前买下来的,那里埋葬着他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门前的桃花开了,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喝威士忌,花瓣落在他的手心里,他想到当初自己问她,为什么要种桃花,她说是因为一首她喜欢的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如今想来,竟是字字诛心,一语成谶。
他不知道还能再同她说什么,最后只能开口:“抱歉……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给你一个家。”
那一年她生日,他为她弹了一曲《我不愿让你一个人》,她被感动得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他吓得束手无策,连忙跟她说:“这还不是生日礼物呢,生日礼物还没送呢……”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不要了,感动太多,不要一次用光,我们慢慢来。”
其实那是他亲手为她做的一件白色婚纱,他忙忙碌碌大半年,只希望送给她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那时候,她和他一样,笃定地相信他们还有无数个明天。
回国以后,他自己创业开公司,尽量让自己忙碌一点,就能少一点时间去想她。回国第一年的中秋,他去参加一个饭局,推开门,正好看到许玲珑抬起头。
她笑着对他说:“是你。”
一旁的朋友好奇地问:“原来你们认识啊?”
“是啊,”他说,“同学呢。”
扳起手指算,三年高中加四年大学,她回国的时候还是麻烦他开车送的,他帮她将行李提到安检处,她笑着跟他说再见,可这才没多久呢,竟然就真的再见了。
说来他和许玲珑比他和姜河要有缘得多,他和姜河,一直是他一个人在拼命地扯着一条快要断的线。
因为做的同一个行业,他和许玲珑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的公司缺人,面试的时候才发现投简历的人是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无可奈何。
“我们相识多年,你至少不会拖欠我工资。”她给了他一个笑脸。
第四年的春节,十二点倒数计时,满城烟花,许玲珑第一个给他打电话,她笑着对他说:“新年快乐!”
“顾辛烈,”她在电话里认真地问他,“你还在等她吗?”
“不等了。”他淡淡地说,“愿赌服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