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
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但一个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个则抄了支铁叉。
——你叫赤空拳的温文如何应付这场面。
看来,温文确是应付不了。
所以他打没两下,左颧已着了一记。
这一下并没有把他打倒,但眼镜却飞到了地上。
这就糟了。
温文是个大近视。
他常年戴惯了眼镜。
——一个常时间戴着眼镜的人,骤然失去了眼镜。对他而言,就不止是失去清晰的视力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连战斗力、反抗本能和自信都一齐“失掉了”。
这一记,简亘就打掉了温文的信心。
眼看巴冷刀和铁叉一齐砸到。温文失心丧魂的大叫了一声:
“救我!”
5、恶死
温文大叫“救我”的时候,那两名打手都笑了。
一名挺着个啤酒肚的,只唇角掀了掀,没真的笑出来。
一名有两只又大又黑又深又皱皮眼袋的家比,则哈哈笑了出声。
不管笑出声或没笑出声的,他们在这一刹感觉都是一样:
“轻松!”
——一个四眼笨瓜蛋,一旦眼镜给打掉了,居然便开声喊起救命来,可见已毫无战志,而且也“好打有限”了。
要知道,出来“江湖上混的”,不到生死关头,还真耻于开口向人叫“救命”哩!
看来,这小个子真不经打。
找到这样的对手,两人自然感到轻松高兴。
这两名“打手”,名字非常平凡:
一个叫伍永。
一个名霍文。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所以名字也很平凡,在平凡的家庭长大,在平凡的环境里成大,因为太平凡了、他们都想做一些不平凡的事。
对他们这些人而言,不平凡的事,就是口袋里大把钞票:只要手里有的是钞票别人就会看得起他。
为了这个“不平凡的梦”,伍水加了帮会,参加了打劫,也参与了帮会械斗。
结果,惹了大祸。
按照道理,伍水不是死定了,就是得要坐半辈子的牢。
“幸好”,他投靠了毛念行。
有毛念行撑腰,谁都不敢惹(抓)伍永。
于是,他就重获“新生”。
他可不认为他的“新生”是另一种形式的“堕落”,但他却因而对毛合行更死心塌地,效忠尽忠——因为毛念行是他的靠山:靠山一旦倒了,就算他没给砸死,也必给活埋。
毛念行深明这种道理。
所以他特别喜欢收容这类“走投无路”的人。
——因为已经“走投无路”的人,亡命江湖,只有为还要他们那一条命的人卖命。
伍永也是一例。
霍文也是一例。
霍文好赌。
他要不平凡,不是靠本领,而是想凭运从赌台上赢回来。
结果呢?
——结果当然是跟绝大多数这样想法的人下场一模一样:
1、输光。
2、借钱,再赌。
3、再输清光,还欠一屁股赌债。
这就“大件事”了:
全世界的“高利贷”(港称“大耳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他们追债,确有一手。
霍文知道自己再不不钱,就得陈尸荒郊,或尸沉海底。
所以他向毛念行求情。
毛念行就是这些“大耳窿”的“老大”,他们的“本钱”就是从毛念行那儿“拨”出来的。
所以毛念行的话,他们会听。
从此霍文也成了毛念行手下的“大耳窿”之一,他追债还钱,还特别卖力——以致他的“同事”认为他以前给人追债已追得有点“心理变态”之故。
他对无法还钱的人割耳、切指、斩趾、划脸、割舌、乃至杀人全家,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连他身边那些心狠手辣的同党都觉得:“有无必要得那么血腥啊!?”
他却引以为荣。仿佛是为自己报仇雪恨一般。
毛念行也极喜欢用这种人。
目为这种人已得罪全人类,要是不为他卖命就得丢掉性命。
这种人已别无选择。
霍文就是这种人。
结果,伍水和霍文并没有因而“不平凡”的起来,内内外外只得了两个绰号:
“狗屎”
“垃圾”
——狗屎和垃圾。
尽管,两人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高人一等”,威风过人,但在人们心目中,他们只是:“恶死”。
——大家都暗自期待:看他们终有一日,如何“恶”报而“死”哩。
他们希望“不凡”的结果,却变成人人心中的“狗屎”与“垃圾”
也许。他们心目中或为认为;能做毛氏企业手下的“狗屎”、“垃圾”,也是堆“较不凡”的“狗屎”及“垃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