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梅黛从‘劳累’中挣脱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了,阮千致一早就出去了,她由于羞涩,害臊,身体酸痛,回味,兴奋,幸福,又加上一直回想等多种精神上和身体上的经历导致她思想很烦乱,所以她一直没有起床出门。

下楼时,梅黛看见范楠寒正坐在楼下的大客厅里看电视,她一个人坐在阮家客厅仅有的单人沙发上,整个人融到沙发里,竟让梅黛觉得她格外小巧而又可怜。

正了正神,梅黛想视之为无物。未想,发现了她的范楠寒却突然对着她笑,梅黛发现:那笑还是很真诚的。心念一动,她最终决定朝范楠寒走去。

她在心里想:如果她还敢向自己示威,她就告诉范楠寒,阮千致已经是她的人了,身上盖了她梅黛的章。想到这个章,梅黛又是一阵脸红心跳。话说,想起昨天晚上的经历她还真的没办法装成一个正常人,她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

“梅黛小姐当着我的面也能走神,果然与众不同。”范楠寒的声音已不复昨日的嚣张尖锐,梅黛瞬间被扯回思绪。

“那个……抱歉。”礼貌总是没错的。

“吃些东西吧,十二点阮千致会来接你。”范楠寒从沙发上坐起身来,用一只手,很吃力的样子,梅黛直觉想去扶,却最终没有。

“接我做什么?”

“选婚纱。阮伯母这么设计可能太仓促了,可是……这些都是经过梅伯父梅伯母同意的。”范楠寒的微笑不像前两天那么冷冽,这一转变叫梅黛疑惑颇深,不过,从范楠寒的嘴里听到关于她父母的消息更叫她疑惑。

“嗄?”

“你明天和阮千致结婚,你不同意么?”范楠寒很严肃地重复,惊讶于梅黛的反应力。

“嗄?”关沫言说的是真的?梅黛懵了。有一团线在脑子里没理清楚。

范楠寒叹了口气,在心里暗惊:阮伯母说梅黛是个笨媳妇,一点也不为过。又一想,阮千致真的很喜欢她,于是,她也整理了一下思路,很耐心地说,“阮伯母在加拿大听说阮千致没办法……呃,用阮伯母的话来说就是,搞不定你。她就决定出手了……所以,她帮阮千致策划了你和他的婚礼……抱歉,我中文逻辑不好,但是,你能明白么?”

梅黛仔细认真地消化了范楠寒的话,三分钟后,她迟缓的点了点头,指着范楠寒说,“所以,你也是跑龙套的?”

范楠寒窘住,“跑龙套是?”

“就是来演戏骗我的?”

“不,不,我不是骗子。我只是,阮伯母想知道你对阮千致的爱意坚不坚定。”范楠寒着急解释。

“那你说你不放弃阮千致是假的?”梅黛警惕地问。

范楠寒却笑了,很放心地笑了,“那些事情都过去很久很久了,我想,我的悲剧……与他无关,所以,也不是他的责任,况且……呵呵,加拿大好男人很多。”

这话说得梅黛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些话却让她心里霎时一片通透:原来,原来这个最关键最要命的威胁也不是威胁……原来,都是她未来婆婆在策划‘困妻计’。

她忽然好开心,觉得一切都很美妙,她忽然觉得范楠寒也许真的就是维纳斯转世,这样的想法让她说出一句话,“你是个美丽的女孩,你会得到幸福的,这是我的真心话。”

范楠寒的笑容越扯越大,最后,她伸出手,“把第一次见面的遗憾补上?”

“第二次。第一次是在机场,你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梅黛委屈地说,还是笑着和范楠寒握手。

“那是阮伯母的安排,你没见她第一次也给了你一个下马威么?她私底下跟我说,她第一面就对你很满意。可是……她还是决定惩罚你……呵呵……希望你不要怪她。”

“嗄?”梅黛边疑惑边嘴角漾笑,她总算彻底明了:她未来婆婆就是一个超级无敌顽童!还是一个演技派的!

番外二
八月一号,关沫言结婚,梅黛结婚。

这么个喜庆日子与我无关,完全无关。

我憎恨这么个倒霉日子,我憎恨秦青、阮千致。

我单身。

我喝了白酒,不知道度数反正是喜酒的白酒。

我偷了一瓶,躲在酒店的厕所门口喝,我觉得自己格外猥琐。

白酒下肚是一种火烧的感觉,我喜欢这该死的感觉,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我想抽烟,于是,我接着抽烟。我不知道抽烟会让我吐。我是一个酒品极好极好的人,从来不会吐,可是,我吐了。

我不喜欢吐,吐了就清醒了。不过,我不想看到梅黛关沫言那两张喜庆的脸还要挂上为我担忧的神色,所以,我狼狈的离开。我不想见证她们的幸福,因为,我不幸福。

好吧,我承认,我自私,我虚伪。

把车开到极快。

这要命的倒霉日子还算对得起我,至少,我闯了几盏红灯后,还没有撞上任何人任何公共设施也没有被交警追得满街跑。

一路顺风到迷蓝。

外面很热,迷蓝开了冷气,依然很热。

八月一号,某酒店有两对幸福的情侣结婚摆酒席,迷蓝酒吧却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男男女女,灯红酒绿,看得我眼花。

趴到吧台上,点了一杯科罗娜,还是淡啤得我心,我愿意一点一点磨去自己的意识,一点一点喝这酒。

“美女,一个人?”

有搭讪的男人。

不过,此时此刻,我只想一个人,于是我很礼貌地对他说,“滚你丫的。”我记得,当时我微笑了。

继续喝酒。

我是个美女,从小到大都被人叫美女。我记得小时候,最疼爱我的奶奶说,小妃长得这么好看,将来一定会嫁一个好男人。

所有亲戚朋友都认为我,邵妃,会嫁一个好男人。

我很早熟。因为我爸从来不分场合地点对我进行性教育。他换了三个秘书,也换了三个老婆。他们会在他的办公室、我家客厅、任何地方苟且。

我妈带着我哥走了,是的,我有一个哥哥。只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我爸说,我妈在上海找了个男人,那男人在虹口区有两套很大的房子,积蓄颇丰。我妈在那儿的一家医院当护士。

我爸说,她很幸福。

鸠占鹊巢在我家时刻上演。于是,高中的时候,我爸为了我的前途,把我寄放到姑姑家。

我姑姑很严厉,却也管不住我。我交多少男朋友,在外面干什么事情,她从来都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是:我有两个好朋友,两个家境都很干净的好朋友。确实,这两个好朋友没少为我挡风遮雨。

我总是寂寞。

梅黛说我是缺爱。

是的,我是缺爱。可是,为什么没有人爱我。

“一个人喝酒很没劲。”又有个男人出现,不过,这男人我认识——敬理。

我不赶他。

也许,我潜意识里犯贱的希望和这男人出去开房。

他也喝酒,很猛很猛的喝。

我打算走。我是一个放肆的人,却不是荡 妇。不过,下一秒,我看到一个熟悉到骨子里的男人挽着一个女人进来时,我霎时不想动了。

他也看见了我。

他似乎想走过来,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狼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过得很惨。
于是,下一个转身,我一把抱住敬理,一手拉下他的脖子,极力地吻他。

我疯了。

我把他的嘴唇咬出了血,可是,我却很清醒,我在想,这也算是为梅黛报仇了吧。我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却占了完整的主动权,他一手把我的腰拉近,一手扶好我的脑袋,将满口的酒气送了过来。

我第一次有一种被吻得气都喘不过来的感觉。

我们去开了房,当着黎尚的面,我对敬理说,‘我喜欢你上次用的那个牌子。’我笑得邪魅,笑得张狂。我心想:姓黎的,没有谁离不开谁。

认识黎尚之前,我从来没有真心谈过一场恋爱。或许该说,从来没有真正爱上过一个人。他是个富家公子,我爱他却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和皮囊。

只因为他曾对我说,“邵妃,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可以摒弃寒冷的话,那你就跟着我吧,这样,你冷的时候可以抱着我取暖。”

结婚以后,我才知道,这句话只是他从网上抄来的。我邵妃纵横情场十几载,可是,我竟然毫无防备的就这样败在这句话上。并且,败得尸骨无存。我后来想,女人这种生物,被蒙被骗与年龄无关,与智商无关,与经验无关。女人天生就是被伤的多,爱的少。

穿好衣服,身边那个只在黑暗中才熟悉的男人睡得很香。走出宾馆的时候,外面又是惹人厌恶的炎热,伸手挡住太阳,我突然就想:要是我能像巧克力一样被晒融了多好。

有一只强有力的手拉过我,我猛地从阳光里抽回视线,望着那个手的主人,一片黑。不过,即使只有一个轮廓,我也知道那是谁。

“黎公子雅兴。”想用力地抽回手,却被拉得更紧。

突然就想骂脏话了,于是毫无顾忌地,“你他妈给我放手。”

他没有放手,亦没有说话,只是大力地把我拉向他的车,拉进去。

我承认:我犯贱。我完全可以反抗完全可以大喊‘非礼’,我却没有。

车里开了冷气,阴森森的,我的意识却没有清醒,但是,我不会哭。我只在爱我的人面前哭,我只在看到我哭会心痛的人面前哭。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我听见我的声音,话的内容很凶,声音却很没底气,操。

“我们复婚,好不好?”黎尚的声音,我听出了恳求。

我想狂笑,我想向天狂笑。

我他妈的魅力还真是大啊,竟然让花心少爷回头。

“不好。”我打开车门,要下车。我不是想装潇洒,我不是想装大气,我是怕我会同意他的要求。

黎尚,仍然是我邵妃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唯一爱过的男人。可是,他却是我一辈子不能再碰的男人。

细数过来,他真的对我不顶好,不像阮千致对梅黛那样,捧在心里疼爱着。更多的时候,他只会带我吃喝玩乐。他一直是一个玩乐高手,他会常常教育我:妃,人的一辈子可短暂了。潇洒几秒就几秒,潇洒几时就几时。

下车,甩手把门关上,“咚”的一声。

脑子好疼,仿佛昨天晚上的白酒科罗娜全在这一刻重袭我脆弱的神经。

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我是要死了。

真的。

有一双手接住我,用力地接住我。我以为是黎尚,还想挣脱,却被一把横抱起,我还有意识。我听到有两个男人的声音:

——放开她——

——你放了她吧——

——你他妈——

妈的,狗血三角恋,两男抢一女的镜头在我身上发生。
我却来不及欣赏。

醒在宾馆,手机震得我头疼。

接起。

“妃,你在哪里?”——梅黛。

“在家,睡觉。”不想让她担心。

“那就好,担心死我了。”

“靠,我什么时候要你们担心过了!”我低吼。

沉默了一阵,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肯定觉得我特别特别可怜,肯定特别特别同情我,我他妈……怎么过得这么惨。

“姓梅的,你有话就说,想寒碜人吧?”

“还能骂人就好……是这样……我和关沫言他们要去马尔代夫……”

“去吧,去吧,蜜月这东西,一定要过好。最好都给我带个干儿子回来……”打断她,“哎呀,姓梅的,你烦死了,我要睡觉……”

“啧啧……睡吧睡吧,睡死了才好。再见再见……”

“嘟嘟嘟……”

邵妃,女强人,我,又流泪了。


番外三
邵妃

有个说话挺有味道的人说了一句挺有味道的话:我们总是老得太快,聪明得太迟。这话搁我身上真他妈讽刺得合适。

和敬理的春风一度发展成春风又度、多度……

我这样纵容自己,让自己在无数个很黑很黑的夜里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荡 妇。

这天晚上,我突然想从良,于是,我回别墅。

开着车,市郊的夏风吹得人心里滋滋的爽。有一道道傍晚的云从眼前飘过去,飘得很远,有几只鸟‘嘶嘶’的鸣过,有飞机‘轰轰’的驱过。

风吹过一阵之后便不再了。

即使我把车开得飞快,还是燥热。

我哲学的意识到: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谁是该为谁停留的。所以,吹不到风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

到了别墅,我惊奇的发现:我家房子的灯亮着,大亮着。

忽然神经的想起:有个男人也有这里的钥匙。

大门敞亮,有一股无名火从我的心底升腾起,冲进一楼大厅,那个悠闲的少爷正躺在大沙发上喝酒。

我又想笑了,于是,我真笑了,走到他面前,“滚。”

黎尚睁眼看了我很久很久,然后,没有任何反应。

我推他,他仍不动,反手把我抱住。

我挣扎,却无果。

他嘴里含着酒,直接就堵上了我的嘴。他以前很爱玩这种游戏,我以前都是和他一起疯的,现在我却很反感,大致对一个人有了恨意便不会再愿意接受他任何的亲近了吧,我邵妃是这样的人,要么爱到永远不离,要么,恨到永远不见。

用尽全部力气推开他。

如果说在他面前我还想保持什么,那就是:可以放弃他的尊严。

他喝醉了,必定不会主动离开。那么,我走。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摒弃寒冷,可是,你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取暖?我开着车,挂着两行没用的泪,哭得没气质没素质没骨气。我想哭出声音,于是,我放声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人都能幸福,我却不能?

我情愿有一个像关沫言爸爸那样严苛的父亲;我情愿有一个像梅黛妈妈那样永远把她孩子的母亲;我情愿自己活得拘谨而缺乏自由……只要,有人愿意爱我。

把车停在一个路边,倚着方向盘,毫无顾忌地哭。

黎尚,我给过你那么多次的机会,我看过你一次一次的身边换伴,可是,我选择相信你。可是,你还是和我爸一样,不停的换,不停的换。

可是,你换这样多的女人,却对着我说爱我,你要我相信你什么?

敬理

王一心在酒吧找到的我,这天晚上,邵妃没出现。

我知道她回来了,我也知道她一定会来找我。

她还是那样有魅力,一如我十四岁时遇见她一样,一点也不符她的年纪。

“Jimmy,喝酒对身体不好。”王一心拿过我的杯子,笑得还是那样美丽,像蒙娜丽莎。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也是那样想的,她会是一个好妈妈。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点烟,抽上。

“前几天。”

“来找我报仇?”我问,很直接,不想和她卖关子。

“我和你没有仇。”王一心很严肃,似乎是要纠正我的想法。

“我和你有。”我笑言,毫不温柔。是她,是她,毁了我将近一生。

“抱歉。”王一心穿着一身极其有味道的衣服,显得年轻又干练。

我突然邪笑,问,“陪我一晚,我原谅你。”用手指把烟掐熄,不烫。

王一心盯着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她的表情哀伤起来,这哀伤叫我难堪难受。

拿回西装,我起身,用我自己认为很狠的声音对她说,“一辈子别让我再看见你,我原谅你。”

我的十四岁,我的初吻,我未遂的第一次,全毁在这个女人手里。这十几年来,我换无数的女朋友男朋友,我寻找不同的感觉,却再也找不回那女人带给我的感受。或许该说,除了那个女人,我似乎没有办法再爱上过任何一个人,男人,女人。可是,她是个有夫之妇,她是一个连儿子都有的女人,她说她给我的那些,都只是一不小心……我却再也没有那样的冲动。

爱情,SHIT!

忽然很想邵妃,想那个在夜里会哭的女人,想那个用身体和所有力气来离忧的女人,想那个和我同样有着伤痛的女人。我想她,想得发疯。

我打她电话,她没接。

我直接开车去她的别墅,她和她前夫的别墅,她带我去过一次,却禁止我再去。

在路上,我看到她的蓝色敞篷宝马,她倚在方向盘上,哭得撕心裂肺。

她的哭声,像是一根针管,插进我心里某个地方,一直反复的绞索,绞索着,我也想哭。我下车,走到她的座位旁,趴在车门上望着她。

后来,我发现我的脸上有一些异常。

借着车灯,我在后视镜里看到,我的脸上也有泪。

FUCK。

“人为什么要哭,为什么会哭?”我问。

邵妃止住了哭声,转过脸看我,抓住这个空档,我一把吻住了她,双手扣着她的脑袋,我觉得我是用尽了全力的。

她不爱吻我,或者说,除了那次在酒吧,她做给她的前夫看了之后,她就没有再吻过我。她不会知道的是,只有她的吻能消弭掉王一心在我脑海里唇里舌里的记忆。

我很欣喜,她没有拒绝我的吻。

她的眼泪是咸的,但是,我把它们吻得干干净净。

她打开车门,拉我进去。

她疯狂地剥掉我的衬衣,我疯狂地扯开她的裙子。

我们在车里,疯狂。

这个世界太冷,所以,我们互相取暖。

番外四
邵妃

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但是,我有一间超市,那里的员工都叫我‘黎太太’,我发过一次火之后,他们便唯唯地叫我‘邵总’。

梅黛关沫言每天都会打电话来报告情况,她们抢着说自己的幸福,我则喜庆地祝福她们。她们不知道我内心想的是:关机,关一辈子机。

黎尚不再缠着我了,我觉得我应该很庆幸,或许他有新欢了。我是一个好面子的人,我要尊严,我要走得干脆走得高贵走得让他一辈子想念。即使我还是会犯贱的想他,发疯的想他。我装也要装过得幸福。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为了完成这三件事:出生、交 配、死亡。我曾经以为,寂寞是一个人的事情,可是,和敬理的数个没有灯光的黑夜,我发现,寂寞原来可以与两个人有关。

敬理这号人,我很头疼。我心知他不是一个比黎尚好多少的男人,却乐于与他缠绵。我想,我大概骨子里就是一个贱人,就是那种贱到极致饥不择食的那种。不过,我觉得这样也不错,成年人,玩一玩肤浅颓废的游戏,很充实。

“妃,我们在一起吧。”敬理从身后抱着我,我们赤诚相贴。我记得有一个英国籍的美国作家写过一段话,人与人之间的某种身体关联如果与爱情无关,那么,那种关联与动物之间的交 配无异。

“不。”我说,极快,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我只想做动物,不想做人。

“为什么?”

“我不喜欢同性恋。”扯过空调被,围在身上,离开他的禁锢,起身。

唔,不过这段以身体维系的关联,似乎要断开了。我想做夏娃,做一个出于饥饿的本能偷吃禁果的夏娃。

空调被被人毫不温柔地扯下,我也被顺势带回了床上。

敬理欺身而上,我原本以为夜太黑所以我才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那只是我唯心的看法:没有纯粹的黑夜,只有刻意蒙蔽的双眼。

敬理的眼睛原来长得这么好看。他有一双在夜里都很容易捕捉到的眼球——很亮。我伸出被压着的手,很想去触摸那双瞳孔。

里面的内容让我心惊:占有、渴望、失望、爱情?

“你爱我?”我问,听着他厚重的呼吸。这个时候的夜晚,整个世界都沉浸到无声的静谧里,我听着自己的声音,觉得像来自天外。

“我……”他的话融在他的吻里,可我还是从他的唇舌里感受到了他的答案。

我挣开他的脸,他的身体,“我不爱你。”

我不爱你。
因为我的心里如此深刻的住着一个人,即使他背叛我,即使他这么轻易就放弃我。我还是忘不了他。而且,即使我忘了他,我也不会爱你。

爱情这东西,折寿,我玩不起。

敬理很强行地扳过我,很强行的进入我,很强行的要我。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不服输想要征服的眼睛——和若干年前的黎尚何其像。我笑着看他,“没用的,这招很多男人试过,我还吃得起。”

他果然停下,离开。

他走了,旁边的床位空空的,凉凉的。

这个世界真正安静了。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孤独。

可是我笑着,因为我对自己说过:邵妃,下次流泪的时候一定要笑着,笑着。

敬理

她说她不爱我。

我意料之中。

她不会知道的是,这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表白。即使是对王一心,我也没有说过爱。可是,她那么干脆而又未经思考的拒绝了我。

我丧失了和她缠绵的兴趣。爱情是不完整的,因为,没有那个能给你完整爱情的人,因为你以为那个能给你的人其实根本不爱你。

这一段时间,我承认,我很感性,我变得他妈的爱回忆。

我想起在美国的日子,想起王一心给我讲的关于C城关于梦宛如的故事。

我活到三十一岁,第一次,想要尝试一下真正的爱情。我第一次想要牵着一个人的手,也许是吃饭,也许是散步,也许只是牵着。我如此希望那个人是邵妃。

她还爱着她的前夫,那个在她不断受伤的心上又捅上很多刀的人。遇见邵妃,我深刻的意识到:每个人心里都有深深浅浅的许多道疤,只要阳光一照入心底,那些疤就会狰狞的露出来,再被牵扯到时,便是鲜血淋漓。那鲜血淋漓不只是视觉的崩溃,还是感觉上的欲死不休。所以,每个人都在有意的,无意的,掩饰着那些深的,浅的,痛的,不痛的疤,不轻易让别人看见,也为了,不轻易让自己看见。

我看得到邵妃的疤,她看不到我的疤。
因为我想,她不想。
因为我爱她,她不爱我。

敬理在生意场上从来没有像在情场上这样失意过。

我决定一段时间不去找她。我在心里当然期待她会来找我,她会想念我的身体,想念我给她的温柔。我以为,她起码也会有生理上的煎熬。哪怕只是那种煎熬,我也会有作为男人的成就感。

我遣散了我所有的男性朋友、女性朋友,我好整以暇等待她来找我。

我把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我满怀希望的等待她打电话给我。

我不去迷蓝,不给她偶遇我的机会,我要她自愿的,上门来找我。

我不喜欢赌博。

可是,我赌了。

不过,我输了。

我看不到她受煎熬的样子。
我只看到办公室里的我专心不了工作,时刻翻看手机,片刻都不能安宁的样子。
我只看到我颓然的脸。
我只看到寂寞的我。

我只看到我自己在受煎熬。

古罗马皇帝Marcus Aurelius在《Meditation》里写道:Through not observing what is in the mind of another a man has seldom been to be unhappy;but those who do not observe the movements of there own minds must of necessity be unhappy。(如果一个人不能看清别人的灵魂,那也没什么不妥;而很少留心自己内心动机的人,却注定不幸)。

我看不清邵妃的灵魂,我却看得清自己的内心动机——

——我想去找她,我发了疯的想去找她。

番外五
邵妃

我醉生梦死,我花天酒地,我只过与酒有关的日子。

我每天准时准点接听梅黛和关沫言的电话,我听着她们的幸福,我把自己想象成她们,我空想着幸福的感觉。

我与陌生男人调情,我用不停变换的面孔来遮掩心里愈来愈大的空洞,可是,我不和他们开房,我不和他们动手动脚,我虽颓废,我不堕落。做不了天使,我也不会做恶魔。

我常想,这个世界上的人,悲伤的和快乐的分为两半。比如,有梅黛和关沫言那样幸福的人,也有像我这样,或者比我还不幸的人。可是,人都得活着,不为别的,只为活着。

老天也许很无聊,他也许张着眼睛看着底下这些人,看着他们挣扎,看着他们执着,看着他们落泪,看着他们笑得张狂,他看着,他也很寂寞。

Life is a bitch,until you die(生活就是个折磨,至死方休)。

敬理在迷蓝找到我,他以为我醉了,可是我没。

看到他,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了一点点的存在感。

或许,他真的需要我,需要我的身体,需要我的配合。

“是不是找不到比我技术更好的?”我清醒得很,清醒得很。我记得我昨天看到黎尚的新闻,我记得他又结婚了,我记得他过得很好,我记得。

敬理的样子变得好可怕,比他想要强行要我时还可怕。

“好,我们马上去开房。”我放下手中的酒瓶,拉着他,走出酒吧。

出了迷蓝,我才发现:外面很热很热。

我想脱掉衣服,被敬理按住。

“你不喜欢我这样么?我们去车里怎么样?”我笑着,笑得很快乐。我望着黑黑的天幕,好想好想飞。于是,我挣开敬理的怀抱,张开双手,起飞。

老天,你想收了我么?

敬理的力气很大,因为他只是轻轻一拽,我便倒入他怀里了。我‘咯咯’地笑,我附在他耳边说,“我没找你的这段时间也没找别的男人。”

我不知道这句话说完之后敬理的感受是什么,我只知道,在迷蓝的门口,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把我按在他怀里,他吻我。

我张大眼睛看着他。

他的黑眼睛闭上了,我看到他眼角有液体流出来。

我退开他的怀抱,问他,“你哭了?”

他一把横抱起我,我伸手帮他拭去他眼角的泪,“一定很苦。”我又笑,笑得不明所以。事实上,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

我想,我是潜意识里做着一件很下意识的事情:哭也要笑着哭。所以,我笑得越厉害,应该是哭得越厉害吧。只是,我真的长进了,因为我可以只流泪,而且笑。

“放我下来。”我对敬理说。

“不放。”他说。

我挣,拼命地挣,我用手挠他光着的手臂,我狠命地,用力地,挠。

我想,他一定会流血。

因为,他把我放下来了。

我跑,跑得很快,跑到我的跑车里。

今晚,它敞篷。

所以,敬理跳了进来。

“你醉了,不能开车。”他想抢我的方向盘。

“那你下车。”

我狠绝地看着他,他何必这么执着于和我折腾呢?我何必执着于让他执着呢?没有结果的东西,即使是花,我也要毁掉。

“你开。”他放开握着我的手,没有收回搁在我身上的视线。

我试了千百遍开快车,我喜欢开快车,我喜欢看老天敢折腾我到什么程度,我喜欢挑战它。

我开了千百遍快车,千百遍遇上绿灯直行。

不过,今天,我的好运气到头。

风还没来得及吹扬起我的头发,我就把车开向了一辆叫后八轮的大车。

有那么一个词叫电光火石。

有那么一种感受,叫做亲眼见证悲剧。

有那么一种心痛,叫做欲罢不能,生不如死。

我后悔了。

你这是存心要我欠你。

敬理

我抱着她,保护了她。
我笑着,因为我看到她惊恐的表情,那是为了我才惊恐的表情。

“以后……别开快车。”我觉得我不会死,因为我很懂得保护自己,我大概只是受了一些轻伤而已。

只是,头很沉,我感觉到了温热的液体流到我的脸上——那是血。

“妃,吻我。”

她照做,她吻我,我的嘴里有她的泪,她为我而流的泪。

我能体会若干年前,梦宛如为了那位将军死去的场景,人生中一定有一个人,值得你为她去死,如果没有,那是还没遇到。

或许,不是为她去死,只是不想她死。

我后来想,如果是让不懂保护自己的她那样死去,我会不会万念俱灰,我会不会比失去任何东西都难过?

答案是肯定的。

说得生理一些,我再也找不到那样契合我身体的人——男人,女人。

说得理性一些,她很配我,很适合我,任何一个方面。

说得感性一些,我爱她,在这个世界上,她让我有相依为命的感觉。

她吻了我很久,直到我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我问她,“你愿意爱我么?”

她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我懂这句话的意思,是《诗经》里的话,是牵手一辈子的意思。我问她,“你欠我的。”

她说,“你真阴险,用死来设计我。”

我说,“我以后会更阴险,我用生来设计你。”

她说,“我等着,你也等着。”

我说,“其实,我真的没事,就流了一点点血。”是真的,我就只流了一点点血。

她说,“这场景很好,我喜欢这样生离死别。”

我笑了,嘴角还有血顺着我的笑容漫了进来。

我说,“如果你陪我到八十岁,我会让你看到生离死别,而生离死别前,我们要好好享受享受生活。”

她也笑了,在蓝色红色的救护车灯照耀下,我看见,挂着那样笑容的她美得不可方物。

我猜,那是她真正的笑容。

我猜,她算是为了我笑。

我猜,她算是接受了我。

我猜,这场豪赌,我还是赢了。

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我和妃都已鬓鬂白发的时候,我问她当初为什么会接受我,因为我不相信一场小伤,一场小事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执念。

她躺在那张被岁月磨去了原色的躺椅上,夜风吹起她的白发,她说,“也许,我也是一个赌鬼。”

我呵呵笑,握着她苍老的手,“我猜,不止这些?”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但是,很久以后,我听见她几十年不变的好听声音说,“男人的泪比男人的血更可信吧,我尝了,你的泪是苦的。我听人家说,只有从心里流出来的泪才是苦的……”

我握她的手愈紧,两只像枯枝一样的东西缠绕得那么完美那么和谐。

“还说这些干嘛呢?我的几十年生活都赌赢了啊……”

我看着她,看着她褶皱布满的眼角挤出温润的泪,她的嘴角挂着一如当年的笑容。我接过一滴,伸舌,尝住。

“很甜。”

“骗人,泪没有甜的。”妃愈老愈爱撒娇,她是一个可爱的老太太。

“那好,它是苦的。”

“必须是。它是从我心坎里流出来的。”

“可是,它真的是甜的,不信,你尝尝。”

“……”

晚光是橙色的,均匀地洒在银发上,一切都被染成温暖的橘色。

我想,这该是幸福的颜色吧。

暖进心底。

可是,那滴泪真的是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