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褪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对儿招子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他说了一个词,“我们”,瞬间仿佛把二人的关系拉得近了。但宋子诚知道这个女人的防御力很强。漂亮女人的防御力往往会走极端,要么就是千疮百孔、是个男人都能上她床的;要么就是核电站级别的。蓝衫显然属于后者。宋子诚知道,她现在不可能仅仅为了“看星星”就轻易陪他去荒郊野外,所以他赶紧又说道,“不过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
第二天,宋子诚把蓝衫送他的烟灰缸摆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作为富二代,他并非游手好闲。但他现在没有在家族公司做事,而是自己出去开了个公司做风投。新公司刚起步就弄得有声有色,不过好像也没什么人关心他赚不赚钱——反正赚不赚都要回来继承家业的。
真正游手好闲的是坛子。此人由于智商上的局限,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家人对他唯一的企盼就是少惹事。
坛子经常出入于宋子诚的办公室。今天他在诚哥的办公室里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烟灰缸。这倒并不是他的观察能力有多入微,而是那个烟灰缸实在不符合诚哥的审美。边儿上镶了三大圈钻石,诚哥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东西了?
坛子把那个干干净净的烟灰缸抛向空中,然后稳稳接住。如是再三。
宋子诚正在处理文件,一抬头看到他这么玩儿,便怒道,“放下!”
坛子吓一跳,一失手没接住,烟灰缸落下来重重砸在他脚上。
“哎呦喂,疼死我了!脚趾头掉了!”他抱着脚靠在沙发上哀嚎。
宋子诚并不关心坛子的脚趾头掉没掉,他只关心烟灰缸有没有磕坏。坛子看到诚哥看小情人儿一样看着那骚包的烟灰缸,他不理解,“诚哥,这是谁送你的?”
宋子诚不答。
坛子问道,“不会是蓝大美女吧?”见诚哥沉默,他一拍大腿,“还真是!诚哥,有门儿啊?”
“你给我闭嘴,”宋子诚说着,把那烟灰缸摆回到茶几上,然后斜了坛子一眼,“以后不要碰它。”
坛子点头如捣蒜。
从宋子诚那出来,坛子很高兴,他又有新的约女神出来吃饭的理由了。
要不说男人贱呢,明知道苏落并不喜欢他,难得给他点好颜色的时候,也都是跟宋子诚有关。但是没办法,坛子就是喜欢,就是好这口,就是想亲近她。
所以坛子就约了苏落吃饭,然后把“蓝衫送给诚哥烟灰缸”这一事件扩展成一段不低于二十分钟的有声故事说给苏落听了。
苏落的脸色很不好。
坛子问道,“落落,你觉得她给诚哥烟灰缸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苏落冷冷一哼,“当然是希望宋子诚一抽烟就能想起她,这个女人倒是高明。”
坛子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原来是这个意思,女人的心思就是麻烦。不过我看诚哥跟她…嗯,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着说着,看到苏落的脸色渐渐暗淡,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小了。
坛子鼓足勇气,问道,“落落,天底下好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在诚哥这里吊着呢…”
苏落一言不发,眼圈红红,像是要落泪。
坛子看得心疼死了。
男人都喜欢痴情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的心在别的男人身上。她越是痴心不改,越是叫人无法自拔。
吃完了饭,苏落自己开车回家。刚坐在车上时,她发了一条微博: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回到家时,这条微博已经有了不少转发和回复。其中有一条评论,留言ID的头像是一只大脸猫,备注名字只有一个字:“他”。
他说:请努力挽回你的前男友,你一定能做到的,加油![握拳] [握拳] [握拳]
苏落低头,笑得婉转多情,她手指滑动,回复道:我当真了哦![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不过要晚一点啦,我在奋力码。大家等不了就先睡,明早看也是一样的,反正新章又不会长脚跑掉~
第36章 乡愁
蓝衫没想到会在美容院遇到苏落,这姑娘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至少比前两次遇见她时的那种落魄强,看来应该是想通了。
嗯,就是嘛,挺漂亮一姑娘,气质也好,犯不着在一个男人身上吊死。
蓝衫朝她打了个招呼,“好巧。”
苏落摇头向她淡笑,“不巧,我故意来这里等你的。”
蓝衫莫名其妙,不知道来者何意,她笑答,“如果你要买车,打个电话就行啦。”
“我目前并不打算换车。我来是想和你聊聊。”
蓝衫更觉奇怪了,除了买车这个话题,她不认为她和苏落之间能有别的可聊。她有些为难地看着苏落,说道,“我要做spa,不太习惯有除了按摩师之外的人在场。”
苏落笑如春风,“没关系,正好我也要做护理,等一下你做完了,我们去对面咖啡厅坐下来说话吧。”
蓝衫只得点头。
她做完spa出来,看到苏落已经在等她了。两人一同去了对面的咖啡厅。
在蓝衫看来,苏落这个人吧,属于那种没什么坏心眼但也绝对不好伺候的姑娘,估计是被男人们惯出来的,总之是能远离就远离。她又不买她的车,所以她才懒得伺候她。
于是蓝衫说道,“苏女士,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请直说。”
苏落的坐姿很端正,姿态很优雅。看在人眼里特别舒服,服务生把咖啡端过来放在她面前时,还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她看着蓝衫,一派真诚,“我来只是想好心提醒你一下,不要对宋子诚抱有什么幻想,他这个人不是你能压得住的。”
蓝衫终于明白了。可不是嘛,她跟苏落到目前为止唯一的联系也就是都认识宋子诚了,所以苏落找她聊天还能是为什么?蓝衫觉得很荒谬,她见苏落还想说话,连忙朝她摆了一下手,打断她,“喂喂喂,你完全误会了,宋总他只是我的老板,就这么简单。”
苏落淡淡一笑,“大家都是女人,你不用急着否定什么。”
一句话给人宣判了,蓝衫特烦这种无敌自信的调调,她扶了一下太阳穴,看着她,“然后呢?姑娘你折腾来折腾去不就是对我们老板旧情难忘吗?那就赶紧把人追回来呀!你管我干嘛呀?我对我们老板真的没别的意思!”
苏落继续说道,“一个女人,二流大学本科学历,北漂,无本地户口。职业是销售。最大的优势是美貌,但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你还能美貌几年?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才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不信你不急。”
蓝衫听得心头火气,刚要说话,苏落又开口了:“但是请相信我,你选错对象了。宋子诚这个人很复杂,他——”
砰!
蓝衫重重一拍桌子,打断了她。周围不少人被声响惊到,纷纷向这边望来,苏落觉得失礼,责备地看了一眼蓝衫。
蓝衫接着苏落的话,说道,“但宋子诚是一个曾经甩过苏落的男人,连您这样的女人他都敢甩,所以他肯定看不上我这样的,你想说的是不是这个?我帮你说完了,我可以走了吧?”
苏落无奈道,“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是为你好。”
蓝衫点头,“我当然信。不过我也劝你一句,被宋子诚甩一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你满脑子都是‘没男人就活不下去’‘婚姻就是女人最大的胜利’这类奇葩思想,我劝你赶紧找个高帅富嫁掉。啊,说我二十八了?难道你不到二十八岁?别在我面前装嫩,老子看眼神都能看出年龄来。还有,你是我爹呀还是我妈呀?我用不着你这么为我操心!”
眼看着苏落的脸一点一点黑掉,蓝衫得意地一挥手,“拜拜您呐!”
然后就走了。
回去之后,蓝衫直接在乔风家的地毯上滚了几圈,这才心情好点。她躺在地毯上,望着天花板,渐渐冷静下来,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为什么发那么大火:苏落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她说的一大部分是实话。
一个北漂,在这样一个两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像是茫茫红尘中的一粒沙,渺小卑微,微不足道。既举目无亲,亦没房没车没男朋友,做的还是累死累活有点受歧视的工作。
不被具体的有形的东西抓住,那么她的精神就没有着落,灵魂就无处安放。
所以她在这个城市待了十年了,已经习惯了汇聚八方的食物,说出的普通话都染上了地道的京腔…但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却始终像是一个客人。
这是漂泊的代价。
蓝衫躺在地毯上发呆时,乔风端着一个玻璃碗走过来。玻璃碗里堆满了一粒粒洗摘干净的无籽马奶葡萄,小指肚那样大小,浅绿色。他盘腿坐在她旁边,捏起一颗葡萄,喂到她唇边。
蓝衫张开嘴巴,舌尖一卷,把葡萄吃进嘴里,嚼几下,感叹,“真甜。”
“嗯。”乔风点点头,他自己也吃了一颗。然后又喂蓝衫。
他一颗一颗地投喂,蓝衫一颗一颗地吃,边吃边说道,“乔风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们家的东西都这么好吃呢?米饭好吃,水果好吃,连咸鸭蛋都好吃!是不是你们家风水好呀?”
乔风摇头道,“不是,是因为我家的东西都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
“我不信!连咸鸭蛋都是?”
“是。”
“对哦,你爷爷可以养鸭子,然后做咸鸭蛋。那水蜜桃也是?葡萄也是?猕猴桃也是?开心果也是?”
他点点头,“都是。”
蓝衫翻了个大白眼,“扯!你爷爷是开QQ农场的吗?”
乔风怔了一下,随即摇头,“不是。”
“这就对嘛,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家吃的都是特供呢,吹牛也要有吹牛的思路。”
乔风张了张嘴,刚要答话,看到蓝衫又张大嘴巴求投喂:“啊——”
他捏了颗葡萄放进她嘴里,然后问道,“你今天怎么了?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别提了,遇到一个神经病。”想到苏落的话,蓝衫又有点忧郁,她翻了个身,侧对着乔风,拄着脸看他。她说道,“小风风,我要是回了家,你会不会想我呀?”
乔风摇头答道,“不会。”
蓝衫有点失落,“哦。”
他又补充道,“反正第二天就能看到。”
蓝衫解释道,“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回老家。”
乔风愣愣地看着她,他抿了抿嘴,“你,你要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
她躺回去,惆怅地看着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许就不回来了吧。大概逢年过节会来你这里打打秋风,讨一两袋大米什么的,哈哈。”
他沉吟半晌,拧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要回去?这里不好吗?”
蓝衫叹了口气,“你不懂。”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乡,心里总是没着落的。
乔风便不再说话,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
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有点闷,不是乔风他们家的门,但又很响,应该是隔壁的。
果然,过了一会儿,楼道里有人喊,“蓝衫在不在?”
蓝衫起身跑过去开门,看到是送快递的。她签收之后,拿着快递又走回到乔风家的客厅。
乔风看到蓝衫撕开快递,取出一张大红喜帖来,看完之后,她笑得阴森冷冽,“今天是神经病集体刷存在感的日子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算16号的双更,17号晚上会继续更新哒。
第37章 误解
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咪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头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回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嘛呢?”
“吃饭呐,别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擦得嘞,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别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嘛,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坐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别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别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着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着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额…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随便来。”
尼玛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蛋疼,但其实他才是闲得蛋疼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