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只方方正正的铁盒,那里面,装着三年间傅家宁从南美各地寄给我的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的图案,都是当地的风景,有漫长的海岸线,也有茂密的原始森林。其中我最爱的一张,来自阿根廷的乌斯怀亚,苍茫的海岸线上,静静地伫立着一座灯塔。背面他写着:人人都说乌斯怀亚是世界尽头,这里是通往南极时最后的补给站,这里有着世界上最迷你最遥远的小邮局,这是来自世界尽头的问候。我一切都好,勿念。
我一切都好,勿念。
这是他每一张卡片上的最后一句。
可是,他不知道,我想念他,没有哪一天不想念他。
我指腹缓缓滑过那座灯塔,乌斯怀亚,乌斯怀亚,我在心底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去到那里,仰望这座世界尽头的灯塔。
与他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那是我十五岁时,最大的,唯一的,心愿。
再见到他时,有点猝不及防。
是在医院里,他躺在床上,脚上打着石膏。
我站在病房门口,眨眨眼,再眨眨眼,生怕是自己的错觉。
母亲回头喊我:“傅寻,你愣着干嘛呢!快过来!”
我慢慢地挪到他的病床前,他瘦了很多,大概有伤在身,胡须也没怎么刮,下巴上青青的,脸上尽显倦容。我看着他的石膏腿,眸中忽然涌起大片的雾气,握紧拳头,不敢吭声。
母亲嗔怪道:“傅寻,你怎么回事呀,不知道叫人吗?真是越大越没礼貌!”
傅叔笑说:“这么多年没见,小寻怕是不认识她小叔叔咯!”
我咬着下唇,沉默着。我怕自己一出声,是哽咽的。
“嘿!小寻,好久不见。你都长这么高了。”他语调同我记忆中一样,温温柔柔的。
趁着傅叔与母亲去找医生问情况了,我在床边坐下来,摸摸他的石膏,轻轻地问:“疼吗?”
他说:“疼,怎么不疼!”
他又说:“嘿!正好呀,赚着休息一阵子!你说是不是因祸得福?”
他总是这样乐观、豁达。
后来我听母亲说,他在一次采访中出了车祸,当时伤得挺严重的,却坚决没告诉家里,直至伤好了许多,才转移回国内。
在医院住了几天,傅叔便将他接回了家里。
那些天,我一放学,便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连画室里的课都不去上了。回到家,见母亲刚好端着药从厨房里出来,我一把接过来:“我去送。”一溜烟跑上了二楼。
傅家宁正坐在轮椅里,靠在窗边埋头看一本书。我将药端给他,他皱了皱眉,捏着鼻子慢慢喝下去。
我在一旁直偷笑,原来他跟我一样怕喝中药啊!
我们说了一会话,他便有点倦了,让我扶他上床休息。他闭上眼,很快便进入了睡眠。我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床边,凝视着他。
只有这样的时刻,我才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他。
我缓缓伸出手,迟疑了下,最终慢慢地触摸到他的面孔,我的手指忍不住轻颤,这是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这无数次入我梦来的眉眼,终于,在这一刻,与我的温度相贴。
当我的嘴唇贴上他的时,我听到自己颤栗的心跳,如擂鼓般。只一秒,我便迅速直起身子,满脸通红地转身。
我的眼睛蓦然睁大,而站在门口端着一碟水果的人,也正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母亲将我拽进她的卧室,满脸惊惶:“你…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平静地说:“我知道。”
母亲一怔,继而低吼:“他是你叔叔!”
我咬了咬唇:“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傅寻!”母亲扬起手,在半空中忽又顿住,颓丧地放下来:“你现在姓傅!你的户口登记在你傅叔名下!”
我重复道:“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你…”母亲指着门口,手指发抖:“你给我出去,出去!”
我默默走出去,我并不害怕被母亲知道,我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并没有什么错,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自那晚之后,母亲便再也没让我给傅家宁送过药,也阻止一切我单独跟他在一起的机会。没过多久,他去医院拆了石膏,腿伤渐渐痊愈,他搬回了自己的公寓,之后他销假回去上班,开始了忙碌期,我见到他的机会更少了。
这天放学,公交车上,坐在我前排的两个女生一直在聊天,她们的声音不低,我断断续续听到了一些。最后,其中一个对同伴说,既然喜欢他,你就要告诉他啊!
忽然间,另一个声音响在我耳畔,小寻,喜欢呢,就要说出来。
我心里一震,在下一站立即下车。我站在路边给傅家宁打电话,他正好在家。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他的公寓。
我到的时候,他正在阳台上给那些花花草草浇水,他扭头跟我打了声招呼,又专注在植物上。
“傅家宁,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我闭着眼,大声地说。
然后,我听到重物坠落的声音,是他手里的铁皮花洒。
再然后,是长长久久的沉默。
我在那难熬的沉默里缓缓睁开眼,对上他乌黑深邃的眼眸。那眸中,是我从未见过的凝重。
过了许久,他慢慢走到我身边,艰涩地开口:“小寻,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仰头望着他:“知道。是你对我说的,喜欢,就要说出来。”
他闭了闭眼,双手掩面。
良久,他的声音从指缝间低低的泄露出来:“噢,该死的!”
我站在他面前,等待着他的宣判,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心也一点一点沉下去。
他终于肯面对我,他说:“小寻,我也喜欢你,可是,那是亲人间的、朋友间的喜欢。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他公寓的。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正是这个城市的梅雨季节,雨说来就来,淅淅沥沥的,空气一股子黏湿味道。
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母亲却没有睡,她见了我,劈头盖脸将一个东西砸在我脚下。我扫了一眼,然后脸色剧变。那是我的日记本。
“你偷看我的日记?”我叫道。
“是,我看了,全看了!”母亲也提高声音,怒意中带着颤抖:“傅寻,你怎么这么不知羞耻,啊!”
她的话彻底刺激了我,我吼道:“我怎么了我?我不过是喜欢上一个人,我做错了什么!我就是喜欢他,我爱他!”
母亲气的浑身发抖,一个巴掌甩过来:“你不要脸!”
从小到大,她冷落过我,呵斥过我,却从未打过我。我摸着火辣辣的脸颊,眼泪掉下来,难听的话也脱口而出:“你没有资格骂我,这些年,我姓过季,姓过周,现在姓傅,可是我却连自己的亲爸爸是谁都不知道!你不是喜欢反反复复结婚嘛,这次你怎么不跟傅叔离婚了!快离啊,你离了婚,我跟傅家宁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说完,我就捂着脸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我这一转身,是最后一次见到我母亲。
第二天一早,我在画室的角落里被傅家宁摇醒。
我哭了一晚上,眼睛红肿着,眯眼看着他蹲在我面前,神色凝重地望了我许久,而后伸手缓缓拥抱住我。
直至我站在殡仪馆里,看到白布下那两具面目全非的身体,我才明白过来,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为什么要拥抱我。
我伸手扶住墙壁,一阵剧烈的昏眩朝我袭击过来。我转身,紧紧揪住傅家宁的手指,仰头无声地望着他,希望他告诉我,这冰冷房间里寂静躺着的人,只是两个陌生人,不是我母亲,不是他哥哥。
可是,他凝重哀伤的神色已回答我一切。
这不是幻觉,不是南柯一梦。
母亲与傅叔,深夜里开着车寻找哭着跑出去的我,那时候雨愈下愈大, 在跨江大桥上,与一辆失控的大货车相撞,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他们再也没有醒过来。
我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直至痛意传来,可那点痛,不及心里的千分之一。
我一屁股跌坐在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进来,而后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家仁,儿子啊…”
是傅叔的父母来了。我没想到,第一次见到他们,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忽然,我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听到傅母歇斯底里的声音:“都是你们这对母女!害人精!害了我儿子…”
我的脸颊上被她抓了几道痕,我却一声不吭,也不反抗,让她发泄。她说得没错,我就是害人精!
最后是傅家宁将他母亲拉开,然后对站在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傅父说:“爸爸,你带妈妈先回家吧。哥哥的…后事,我会处理好的…”
我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一只手按在我肩膀上,然后将我整个人揽进了他的怀里,他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畔响起:“这是一场意外…你别太自责了…”
我在他怀里不停地摇头,恨不得死去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傅叔与母亲的葬礼结束后,我就搬去了学校宿舍。
傅家宁对我说,我可以继续住在这栋房子里。但我拒绝了。那几天,我每个深夜都从噩梦中醒过来,我躺在床上,耳边不停响起那一晚我与母亲的争吵声,回荡在空荡荡的房子里。
他没有勉强我,亲自开车将我送去了学校,帮我办理好一切手续。离开时,他将一张银行卡交给我,那是傅叔生前以我的名义为我存下的学习基金。
我拿着那张卡,眼眶发酸,心里的难过如暗夜里的潮水。
再见到傅家宁,是在一个月之后,他是来同我告别的,他接了新的工作任务,这一次是外派非洲。
“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他离开时,将一张名片放在我手心里。
我没有对他说再见,也没有说任何话,就那样默默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他的身影渐渐走远,直至消失不见,我身体仿佛松懈了一般,软软地倚到栏杆上,看着手心里他的电话号码,久久地望着,最后,我将它丢到空中,随风飘走。
我知道,我不会给他打电话。
我也不会再见他。
我决定忘记他。
忘记这段还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感情。
我没有再联系傅家宁,他却依旧从世界各地给我寄来明信片。依旧是寥寥数语,我匆匆扫一眼,便将它们都扔进那个铁皮盒里,再不见天日。很多次,我将那个铁皮盒里的东西统统倒出来,打火机的火苗已碰触到它们,却在最后一瞬间,又被我扑灭。
我一次一次对自己说,我只是很喜欢那些明信片上的风光图案而已。
仅此而已。
在这样的催眠里,十七岁的春天,我交往了第一个男朋友。他是画室里请来的人像模特,我拿着画笔,怔怔地望着他发呆,视线停留的太久,他朝我望过来。
那堂课结束后,他走到我的画架前,惊讶地看着我空白的画纸,然后忍不住笑了。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而结束,也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这段感情,仅维持了两个月。
那之后,我交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全是画室里的人像模特,每一段感情,总不会超过两个月。
画室里跟我关系最好的宋嘉嘉有一次整理她的画时,忽然对我打趣,哎,傅寻,你有没有发觉,你的这些男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你是不是有恋眼癖啊?
我心里一颤。
她又说,别怪姐们没提醒你啊,你这样,是玩弄感情!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她一语成谶。
我交往的最后一个男朋友,是个玩的很疯的男孩子,抽烟、喝酒、飙车、与人打架,用宋嘉嘉的话来说,整个一小混混。在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晚,他失控地抱住我,撕扯我的衣服。在厮打中,我用美工刀狠狠地刺入了他的身体…
我被关在警局的第三天,透过铁栏杆,我看到疾步而来的傅家宁。
阔别整整两年,我们竟在这样的情景下重逢。
我坐在地上,仰头望着与我近在咫尺的那个人,我直直望进他乌黑深邃的眼眸,眼泪汹涌而落。
我知道,这一生,我都没有办法忘记这个人。
他早已如烙印,融进我的骨血里。
那个男生醒来后,我就被傅家宁保释出去了。
他将我带回了他的公寓,我们这么久没见,我其实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却最终也只是彼此静默地坐在沙发上。
最后,他指了指浴室:“你先去洗个澡,好好休息。”
我洗完澡出来,发现他在阳台上浇花,那些花草长得很好,他不在的时候,是他同事帮他打理。
我倚在门上,边擦头发,视线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
他忽然回过头:“你想吃…”他的话顿住,眼睛忽然瞪大,神色惊恐。下一秒,他扔下铁皮桶,走过来拽起我的左手腕,声音微抖:“你…”
我一愣,而后挣扎着想挣脱他,他却不放,视线胶在我手腕上交错狰狞已经痊愈的一道道伤口上。
我垂下眼眸。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那些伤痕,良久,他放下我的手腕,沙哑着声音说:“对不起,小寻,对不起…”他喃喃地重复着。
见他那样,我心里比他更难受,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他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其实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儿,我常年失眠,噩梦缠绕,心里那样想念一个人,却必须逼迫自己忘记。难熬的时刻,我没有办法,才用美工刀划过皮肤,让身体的疼痛来掩盖心里的痛。但我从未想过要自杀,真的。
但是医生一口咬定我有严重的自残与自杀倾向。她最后对傅家宁说,如果可能,让我休学一年,带我离开这座城市,去到一个新环境。
看到他那样自责与担忧的表情,我决定顺从他的意见。
十八岁的初夏,我跟着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往非洲。
飞机起飞时,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忽然想起初遇他那一年的寒冬,他带我去遥远的北国,我打开车窗,伸出手心去接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时,满心满眼的欢喜。
眨眼间,岁月倏忽而过。
我跟他相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聚少离多,总是在告别。而唯有在非洲的这一年,是我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属于我们的记忆最多。
刚去的时候,他不放心我,每次有任务,能带上我就尽量带上我一起,我会帮他做一点事情。他跟他的同事们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小朋友。
穿梭在这块贫瘠炎热的土地上,经历的越多,见到的越多,便越会觉得自身那点痛苦在这大千世界里,并不算什么。
我终于明白傅家宁为什么非要把我带到这片黄土地上来。
来年的夏天,我跟他去了东非马赛马拉大草原,去报道动物大迁徙。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动物大迁徙的影像,悲壮的奇观。而当亲眼所见时,那种震撼,无法言喻。
晚上,我们坐在辽阔的草原上,夜空中有繁星点点,在这片草原上,却并没有觉得浪漫,反而有一种荒凉的怅然。他递给我一罐啤酒,与我碰杯。
我静静地喝完那罐啤酒,忽然问了他我一直想问的问题:“傅家宁,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愣了愣,而后轻轻笑了,回答我说:“我满世界的跑,任何人嫁给我,都不会幸福的。”
不,不是的。如果是我,我愿意陪着你,满世界的跑。
但我什么都没说,自十六岁那年夏天后,我再也没有说过喜欢他。
“我想回家了。”我说。
“好。”他没有问为什么。
这一年来,他对我很好,若家人,若朋友,也有一丝内疚,唯独,没有爱情。
但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就好了。这一点,在警局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了。
我回到学校复课,但没有继续学画画,我想念新闻系。也许,等几年后,我可以站在傅家宁的身边,与他并肩,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也很快乐。有梦想,有期待,再难熬的日子,都能挺过去。
期间傅家宁回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见到我这样的状态,终于放下心来。
没多久,他主动申请去了中东。临走前,他将公寓的钥匙交给我,让我帮他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这么多年,这么多次的告别,我第一次为他送行。
在他进安检的时候,忽然又转身,快步朝我走过来,我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哪知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嘴唇覆在我的嘴唇上。那个吻很短暂,像幻觉。在我的震惊中,他已经转身离去。
我呆呆地摸着自己的嘴唇,思维彻底短路。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个傍晚,机场大厅里的所有旅客,都好奇地看着一个姑娘,她蹲在地上,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一定不会像个傻瓜一样摸着自己的嘴唇发呆,我一定一秒钟都不会错过,他离开的背影。
他出事的消息传来时,我刚拿到C大新闻系录取通知书。我给他打电话,想要分享这个喜讯,我还想问他那个忍了很久的问题,傅家宁,你是不是也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可一连三天,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最后我找去他的单位,得到的却是他的噩耗。
包括他在内的记者三人,在阿富汗的一场战火中,全部遇难,尸骨无存。
我站在那里,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声音与画面全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万念俱灰。
二十三岁那年,我从C大新闻系毕业后,进入他所在的电视台,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三年后,我因工作去到了阿富汗,我站在当年他出事的那片土地上,这里已是一片废墟。夕阳斜照,我在那片废墟里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掬起一小捧尘土,装进一只素色小布袋里,扎紧,系了一个蝴蝶结。我将布袋贴在胸口,闭上眼,泪水滚滚而落。
家宁,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再次与你重逢。
往后很多年,我带着那只贴胸而藏的布袋,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草原、湖泊、高山、森林、沙漠、海洋,几乎走遍全世界,唯有一个地方,我始终没有踏足,那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那是十五岁那年,我想要跟他一起去到的世界尽头。
这一生,再也无法抵达。

2.莫失莫忘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腾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记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将罚我搞卫生的老班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子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并无不同。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没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几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甚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