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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逐渐变暗。
唯一的光明,只有墓前那盏被凤霄放在地上的灯笼。
柔光描绘着两人站在墓前的轮廓,在细雨中黯淡。
如这时光,慢慢回溯。
余茉不仅是个美人,还有符合许多人心目中美人形象的品行,譬如蕙质兰心,怀瑾握瑜。
余父是本地名士,虽未当官,但笔下诗集文集不少,许多人慕名而来,拜在他门下,但能被余父收为入室弟子的,只有一个,他姓元名省,是余茉青梅竹马的师兄。
眼看女儿亭亭玉立,余父本有心撮合女儿与弟子的婚事,奈何元省想要出门游学,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一日余茉去外家探亲,回家途中,忽遇暴雨,河水上涨,水流湍急,余茉带着婢女,与家人失散,站在河边徒呼奈何,正好遇上同样在附近游玩的崔家子,对方眼看佳人无法渡河,就自告奋勇,来回两趟,背着余茉和她的婢女过河,余茉很感激,事后询问对方姓名,想日后再请家中长辈出面感谢,对方自称崔珩,是博陵崔家嫡支,排行第二。
听至此处,凤霄问:“假的?”
崔不去缓缓点头:“假的,对方是崔三,因少年顽皮,逃学私自外出游玩,怕传回家中被长辈责备,就谎称了二哥的名头。”
后来,余家派人去崔家致谢,正好崔二到了婚龄,崔家在为崔二物色妻子,又正好,余氏品貌俱佳,两家结亲,顺理成章。
没有背余氏过河那件事,这桩婚事,充其量也就是郎才女貌,门第相当,有了那桩佳话锦上添花,就更是金玉良缘,天作之合。
凤霄沉默片刻:“所以,这其实是一桩阴差阳错,意难平的悲剧?”
崔不去笑了:“不,虽有误会,却非悲剧。余氏过门之后,就知道那天背她过河的人,其实是崔三郎,但那天匆匆一面之缘,实在也谈不上什么一见倾心。余氏与崔二郎志趣相投,感情融洽,二人赏雪谈诗,看花论泉,足迹踏遍郊外山野,很快就成为一对人人称道的佳偶。”
……
这场雨看似没那么快停。
崔琳连撑伞都顾不上,在雨中一路狂奔。
闪电划过天际,照亮了他的脸。
他的脸色比天空还要苍白。
崔宅花厅内,正洋溢灯火通明的热闹。
崔咏面上露出方才训斥崔琳夫妇时所没有的欢快。
因为崔家最争气的儿子,四郎崔珮回来了。
“你还舍得回家,你还记得你在这里有个家吗!”虽是训人的口吻,但谁都能看出崔咏脸上并无不悦。
崔珮也笑呵呵地应和:“儿原想南下探望旧友,路过博陵附近,听说崔家要办榴花文会,这不又回来了?”
崔咏吹胡子瞪眼:“若没有文会,你当真就不回来了?”
“哪能呢!”崔珮哈哈一笑,“高堂双全,儿女俱在,我这不就回来了?”
面对爱子,崔咏高兴了一会儿,笑容却转淡:“自从袁氏病故之后,你不愿再续弦,说要游遍五岳三川,我知道,你其实是不想回这个家。”
崔珮:“阿爹……”
崔咏摆摆手:“不必多言了,回来是好事,你就多待三两个月吧,啊?”
崔四看着老父须发皆白的苍老面容,一时说不出拒绝的话。
门外脚步声骤然而至。
崔琳的身影冒冒失失闯入二人眼帘。
一身湿漉漉的他喘着气,发丝黏在脸上,说不出的狼狈。
没等崔咏沉下脸色,崔琳已惶惶然道:“他没死!他回来了!”
“三郎!”崔咏喝道,“你又发什么疯!没见你四弟回来了吗?!”
崔琳恍若未闻,兀自道:“他,就那个凤霄!您知道他刚刚给白玉改了个什么名字吗?叫余茉!余氏啊!您还记得她吗!”
在座两人陡然变色。
崔咏甚至难得失态,按住桌案想站起来,却一时腿软,复又坐了下去。
“是不是你听错了!”他厉声质问崔琳。
崔琳拼命摇头:“没有,我问了白玉好几次的,她说那个姓凤的,还特地教她是哪两个字,多余的余,茉莉的茉!”
崔咏沉默半晌,忽然望向崔珮:“当年是你回来说,他死了。”
崔珮苦笑:“当初我去孙大夫那里,是想让孙大夫尽力救他的,可等我过去的时候,孙大夫说,那孩子已经救不回来,断了气,那孩子临死前求他,说自己本来就不被崔家承认,死了也是随意下葬,不可能进祖坟,倒不如在外面随意埋了,落个无牵无挂,孙大夫心软,就答应了,我亲眼还见过那孩子的坟堆,连墓碑,都是我后来给他立的。”
崔琳急得打断他:“可除了他,谁会知道余茉!余家三代单传,到余氏那里就只有一女了,凤霄一定是假名!”
“你慌什么!”崔咏大怒,“就算他还活着,那也是你的亲生儿子,你怕他回来找你报仇吗!”
崔琳顿时脸色煞白,呆呆站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崔咏喘过一口气,勉强定下心神。
“他姓凤,余家没有姓凤的亲戚,博陵也没有姓凤的人家,不过余氏当年有个师兄,会不会是他?”
他望向崔珮,似想要个答案。
崔珮看着平日果决的父亲,第一次产生对方也老了的感觉,不由暗暗叹了口气,说出崔咏最不想听到的话。
“我没见过那个年轻人,如果他是当年那个孩子,长相一定跟三郎,或余氏有些相似的吧?”
崔咏抿着唇,半天没说话。
崔琳的脸色更白了。
崔珮了然:“这么说,他的确是……?姓名可以假托,当不得真。不管他是否还活着,既然知道余茉,又故意泄露给三哥,必然也知道当年的事,父亲,将人请回来吧。”
他叹了口气:“不管是道歉认错,还是请罪,总要把话说明白。”
“爹……”崔琳弱弱道,“我不想见他,我真不想见他!”
胡须颤动了许久,崔咏终于开口:“四郎,你马上将你大哥也喊过来,还有,派人出去寻那两人,务必将他们带回来!”
……
绵绵细雨落在墓石上,将朴素简陋的墓碑晕染打湿,似墓主一生流不出的泪。
不知何时,灯笼被雨水打灭。
无星无月的夜,虽已入夏,却有些寒意。
他们出来时没有带伞,崔不去也没有回去的打算,任凭头发肩膀,沾上雨珠。
故事既然已经开了头,总得将它讲完。
一个前半生甜蜜,后半生凄凉的故事。
崔不去:“好景不长,崔二偶感风寒,一病不起,很快就撒手人寰,留下余氏,无子守寡。崔家并不要求她为崔二守节,余家也心疼女儿,想接余氏回去再嫁,但余氏自己不愿意,她跟崔二鹣鲽情深,宁可为他守一辈子,也不可能遇见再好的人。但,就在崔二夫妇相和,人人称羡时,却有个人,窥视这一切,暗暗嫉妒不平。”
凤霄何等聪明,一下便能猜出:“崔三郎,崔琳。”
崔不去:“不错。”
崔琳自那一面,就被余氏的美貌才情吸引,他深恨自己当初报了二哥的名字,否则后来所有幸福,还有余氏这个人,都会属于他。他后来也娶了妻,但夫妻性情并不投契,这让他积郁在心,看见二哥二嫂恩爱有加,更是难受异常。
可,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就算再难受,余氏也不属于他。
谁知二哥英年早逝,撇下余氏一人,余氏自愿守寡,一年里多半待在从前夫妻二人经常居住的崔家别庄里写诗画画,缅怀亡夫。
崔三心里那把不甘心的火越烧越旺,终于有一日,趁着酒劲,悄悄去了别庄,让人借故引开余氏身边的人,将她给奸污了。
他想得很美好,余氏既不愿再嫁,安置在别庄里,以后也可常来常往,再说一开始认识余氏的原本就是他,反倒是崔二抢了本该属于他的女人。
凤霄挑眉:“崔三既然如此喜欢余氏,为什么当年两家议亲的时候,他没有出面反对?”
崔不去翘起嘴角:“因为当时崔家已经为他物色了一门更好的亲事,对方是范阳卢氏嫡支的长房次女,门第比余家更高,对崔三来说,更加面上有光,一念之差,让他后悔终生。”
凤霄哂道:“倒也是意料之中。”
余氏平素温柔,那一晚却死命挣扎,事后也不肯当崔三的禁脔,甚至刚烈决绝,直接在崔咏面前将此事道出。
崔咏大惊,当即便召来崔三对质,将人打得半死,若非妻子苦苦哀求,差点就要把崔三逐出门庭。
但这件事,毕竟是天大的丑事,如果传扬出去,非但崔家百年名声不保,就连余氏必然也要被世人非议,到时候余氏就算再不愿意,也得离开崔家,可这样一来,她就不再是崔二的遗孀。
为了百年之后还能与崔二做一对黄泉夫妻,余氏对崔咏道,此事她愿意忍下来,只当没发生过,但是她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崔三。
崔咏答应了,他同意余氏往后一直居住在别庄,又派强壮仆妇守卫左右,再不让歹人有接近的机会,而崔三也被拘在崔家宅子里,不准踏出半步,形同软禁。
但那一夜之后,余氏发现,自己竟然珠胎暗结,怀了身孕。
孩子是谁的,不言自明。
凤霄:“那孩子,就是你?”
崔不去嗯了一声:“是我。”
他平静得几近淡然,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雨落在他头顶,肩膀,冰凉冰凉,连心也是冷的。
天地之间,一切都变得模糊。
唯有身边那声叹息,无比清晰。
但,向来风流不羁,从不将任何闲事放在心上的凤府主,又怎会发出这样的叹息?
崔不去笑了笑,定然是自己听错了。
“我还有许多疑问。”凤霄也不摇他的扇子了,在风雨中摇扇子,无疑很蠢。
崔不去淡淡道:“我知道,因为故事,还远远未完。”
作者有话要说:ps,前面第 9 章“阿爷”的称呼,其实就是爹,魏晋南北朝时阿爷、阿耶,都是称呼父亲,为了方便记忆,把前面的也统一成爹了,免得大家记不住。
明天就是蛐蛐的经历和名字由来了,昨天有几个可爱猜到是蛐蛐娘是老二的妻子,不过当时不可能剧透,所以没给聪明的你们发红包~


第101章
对余氏而言,她与崔二相爱甚笃,却年纪轻轻就阴阳相隔,后半生再长,于她而言也不过是怀念亡夫,可那天夜里的丑事竟是延续到现实的噩梦,竟还有了一个孽种。
晴天霹雳之后,她从此日夜难安,一时觉得对不住亡夫,想要喝药将孽种除了,一时又觉得孩子是无辜的,纵然有那样一个生父,可并非自己所能选择。
此时余家又传来噩耗,余父来别庄看女儿的途中摔了一跤,本想着不大严重,谁知夜里却起了变化,病情转重。
余氏一听,再也顾不得其它,赶忙带上人奔回娘家,守在老父病榻之前,她甚至不敢将这件事告知父亲,生怕余父要去找崔家算账,急怒交加之下身体反而更加不妙。
但掌上明珠的守护没能令余父病愈,他毕竟年事已高,那一跤摔了脑袋,撑不了多久便走了,余母强忍悲痛打理后事,很快也一病不起。
余家几代单传,到余茉这里,只有她一个女儿,余茉外家身在外地,纵是有心,也帮不上多少忙,更不可能与崔家相抗衡,余茉不欲令母亲病上加病,就一直将此事瞒了下来。
“寻常女子,遇到这等事情,无非悲恸哭号,又或死心认命,任凭夫家摆布,余氏一个寻常弱质女子,从未在江湖上飘荡过,连遭几番打击,竟还有如此坚韧心性,实在难得。”
凤霄抬头看了看天,雨势已经转小,绵绵细雨减为飞针沾衣,但崔不去肩膀后背已湿了一片。
自然,凤霄也没好到哪里去,换作平日,他恐怕早就皱着眉头回去沐浴更衣了,但今夜,他竟还能耐得下性子站在这里,连他自己也觉不可思议。
他没有催促崔不去回去,因为他知道,崔不去今日来此,不单单是给他讲一段往事,更是对墓主人的一个交代。
而且,凤霄也很好奇接下去的故事。
他既猜错了开头,说明后面必也有他想不到的变故。
崔不去淡漠道:“她的确心性坚韧,不过世事未必如人所愿。”
余父的死,让余茉失去至亲,也让她下定决心,要留下这个孩子。
这样一来,起码她在这世上,还能多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
余茉毕竟是崔家寡妇,不可能瞒着所有人将孩子生下来,于是她找到崔咏,一五一十陈明此事。
崔咏本以为拘了崔三,事情就算了结了,谁知还有这样一个后续,当即惊得说不出话来。
听到余氏表示想生下孩子,崔咏自然一力反对,因为如果余氏现在怀孕生子,别人都知道孩子不是崔二的,即使崔咏明白那也是崔氏的血脉,可叔嫂乱伦,何等丑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暴露于人前。
但余氏也有足够说服崔咏的理由,她说,如果她没有这个孩子,将来也得从崔氏过继一子,延续崔二这一房的香火,与此如此,倒不如她自己暗中生下这孩子,对外假称从崔氏远房过继,再记在崔二名下,这样就两全其美。
余氏坚决不肯舍弃孩子,她说的话,又的确还算可行,崔咏思虑良久,终于答应了她,余氏便在别庄长住下来,崔咏又派了可靠的人过去服侍。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余氏守寡怀孕的消息,依旧悄悄流传出去,最终传入崔三的妻子卢氏耳中。
卢氏本也出身高门,如何能容忍丈夫给自己的这番侮辱,当即勃然大怒。
她知道,往后关于孩子的身世,但凡有一丁点风声泄露,就是打在他们三房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她既为崔三之妻,必然也会跟着受辱,所以,卢氏暗中调换了给余茉的安胎药,余茉不察,差点小产,幸而命大,及时发现,但也因为如此,她身体受损,连带腹中胎儿,也先天不足,以致余氏生产时分外艰难,生下孩子之后便缠绵病榻。
冷风吹来,崔不去咳嗽两声。
“我幼时,身体便不好,不愿说话,反应迟缓,总爱独坐半天,谁都不理,一度被以为神智有碍,可能还是哑巴。”
凤霄沉吟道:“你的身世本就见不得光,身体若不好,很难活到成年,所谓给崔二延续香火,就无多大用处。所以,崔咏肯定会后悔。”
崔不去笑道:“不错,他后悔了。”
崔不去的存在,需要动用崔家的力量去压制那些流言蜚语,需要为他费心捏造一个崔氏旁支的身份,还要安抚卢氏,以免她去娘家告状,引起崔、卢两家不和,更何况这孩子天生病弱,费心劳力去做这些事情,到头来还不一定有结果。
可要是,他死了,那一切就都迎刃而解,崔氏的耻辱,也就不复存在。
崔咏起了杀心。
解决一个孩子很简单,甚至根本不需要他出手,他所需要面对的障碍只有余氏一人。
余氏虽在病中,却也能察觉孩子处境不妙,她将其带在身边,日夜不离,但凡给孩子吃的东西,她都要先尝一口,眼看自己身边的人被逐渐换掉,余氏心知自己可能保不住孩子了,便拖着病体去找一个人。
她不找崔咏,也不找崔家大郎,找的是崔家庶出的四郎,崔珮。
余氏向崔珮托孤,言道自己时日无多,求他照料崔不去。
崔珮心有不忍,便答应下来。
没过多久,余氏便随先夫而去,崔珮当时还未婚,又怕自己经常出门游学,无法护住孩子周全,便抱着崔不去找上崔咏,以余氏临终所托,求父亲饶过这孩子一命,哪怕将他送得远远,隐姓埋名。
四个儿子之中,崔咏最喜欢的就是这庶出的幼子,虽也觉得他妇人之仁,但在对方苦苦哀求之下,终于答应留下这孩子的性命,条件是将他记在崔氏家仆名下,以崔家下人的身份长大,决不可告知其身份。
几年过去,当初的风波逐渐平息,崔家的小辈们慢慢长大,他们虽然不知道当年的恩怨,却知道崔家有个孩子,养在崔家仆人家中,长辈闲谈间却偶有提及,可提起他时,神色古怪,言辞闪烁,仿佛有许多未尽之言,有好奇者向长辈问起,还会招来一顿训斥。
久而久之,他们便知道,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身上有很多秘密,崔家长辈也并不喜欢他。
孩子们是懵懂的,却也是敏锐的,他们察觉揣测长辈的心思,便可尽情在那幼童身上恶作剧,给他起各种各样的外号,阿草阿花,阿猫阿狗,用以顽皮取乐,将各种稀奇古怪的虫子往他身上扔,在他饭里掺香灰泥土,甚至施以拳脚。
那孩子明明身体不好,却非是挣扎着活下来,三天两头病倒,拖着残躯与崔家下人一道做事,偏偏就是死不了,他知道受了欺负告状也无用,唯一能保护他的崔珮时常出门,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护着他,渐渐地也学会避开还击,但免不了,一个月下来,总会被欺负上几次。
风寒发烧是常有的事,小命虽总被阎罗王丢回来,身体还是越发孱弱。
他连崔家的族学都上不了,只能借着扫地的时候躲在屋外墙角听个只言片语,谁也看不见他用茅草芦苇在地上的一笔一划,在沙地上用手指默写出来的《春秋》与《左传》。
偶尔崔珮回家时,便是他的好日子,崔珮会带他去孙大夫那里调理,会带他去别庄祭拜他早逝的生母,告诉他从前的事情,崔珮不是没想过带他一起出门,但崔咏绝不同意,崔珮没法为了出身隐秘的侄儿反抗父亲,而他的身体也经不起长途跋涉的折腾。
更多的崔家人,不像小孩儿那般心性幼稚地欺负他,却更会以或奇异、或轻蔑的目光在他身上扫视,当着他的面说这孩子命真硬,居然活到九岁,一直都死不了。
他的吃穿用度与崔家下人并无不同,崔咏没有刻意折磨他,却在刻意冷落他,他知道崔咏也很疑惑,疑惑为何他身体不好,又经历三番几次磋磨,居然还平安活下来。
因为他并不是世人眼中的愚钝痴儿,他也懂得保护自己,用计避祸,努力生存下来。
只是他还太小,头顶这片天空限制了他,兜兜转转,摸索蹒跚,只为寻找一条活路。
崔珮告诉他,其实他有名字,祖父为他起名崔阶,希望他如脚下阶石,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往前走。
他知道,崔阶二字的含义,肯定不是如此。
不管如何,这个名字,不要也罢。
他宁可叫阿猫阿狗,也不叫崔阶。
九岁那年,他病得很重,比以前都重,却孤零零躺在床上无人管,幸好崔珮及时回来,背着他去找孙大夫。
那年还是周朝当政,崔珮因才学出众,得天子青眼,入京陛见,所以将他暂托孙大夫那里照看。
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他求孙大夫放他走,对外就当他病死埋了,左右崔家早就盼着他死。
只要他不在,压在崔家众人心上的巨石就没了,他们会为之长长松一口气。
他知道,崔三的妻子卢氏一直想要自己死,崔三明明知情,却选择袖手,他避开了一次两次,未必避得开三次四次,祖父崔咏也许还有一丝心软,卢氏跟崔三,却绝不会。
他必须走,哪怕死在外面,也是海阔天空。
孙大夫对他的身世略知一二,经不起他的哀求,终于答应为他瞒天过海,又为他赶制药丸以便随身携带,送他盘缠衣物,将他送上南下的商队马车。
崔不去淡淡地说,凤霄默默地听。
平铺直叙的话语里没有任何夸张,却又藏着无数惊心动魄。
凤霄见过比崔不去更惨的人,可他们都没有活到成年,他也见过心志坚韧不逊崔不去的人,可那些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崔不去所经历那些磨难的十之一二。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
圣贤之书人人会背,可又多少人能坚持到最后?
多少人行至半途,疲惫交加,放弃自我?
“孙大夫既然怜悯你,为何不将你带在身边?”凤霄问道。
崔不去淡道:“孙大夫也有家眷亲朋在本地,怎么可能为了我,与崔家作对?尽人事,听天命,已是他最大的善意,这份情,我领了。”
凤霄:“所以,你给自己改名崔不去,意思是此生不回崔家?”
崔不去摇摇头,握拳抵唇,低声咳嗽:“余氏生下我,本是将我当作崔二的血脉,我用崔姓,乃是圆了她所愿。至于不去,他们人人,都想我死,都在等我何时去死——”
他唇角笑意愈深,“我偏偏不去死,我偏偏要活着,哪怕病得再痛,活得再苦,这一口气,也会在。”
他望墓碑,凤霄却在后面望他。
似有一把火,从心头燃起,无以名状,无从言语。
许久,凤霄移开视线:“那你当时南下,是要去哪里?”
崔不去:“寻一处安身立命之地。”
世道纷乱,他一个孩子,纵是再老道警醒,也很容易遇上歹人,孙大夫考虑周全,让可靠的商队带着他,也多几分保障,但商队到了目的地,卸载货物,交易商品之后,总要踏上归程,他不可能永远都有人庇护。
商队行首看中他的机灵,想留他帮忙打下手,他左右权衡,也觉得自己孤身一人,性命难保,便答应了,从此跟着商队四处奔波,在行首身边学会清点算账,察言观色,认的字更多,打交道的人更多,身体却并未因此强壮,早年隐疾随着年纪增长,却越发严重,行首爱他之才,惜他之遇,膝下又无子女,便将他当养子培养,还为他延聘名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