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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猫有猫道,鼠有鼠洞,说不准的不说,看不准的不讲,讲出来的话都是过了好几遍脑子的,确定不会引起火来烧到自己的话。
于是贾政勉强自己卖弄文学就变了个样,个个说的口花舌灿,唾沫横飞,但中心意思就只有一个。
“薛家大爷进了宴客的地方就和朋友们坐在一块喝酒聊天,讲的都是些生意上的事儿,奴婢听了两句,薛大爷口才好,一些个有趣的笑话儿逗的大家眉开眼笑的,很是热闹呢。”
“贾二爷到了前院就和朋友们在一块儿谈论诗词歌赋,奴婢也不懂这个,不过看贾二爷那个样儿应该就是戏文里说的口若悬河,后来贾二爷他们又联了诗对了对子,奴婢也不懂但听得连诗都连上了,对子也对上了,外头也说贾二爷是个爱读书会读书的人,想来大家都这么说总有些凭据吧!”
瞧瞧这话说的,都是些别人说的,反正没她们什么事儿,反正她们当奴婢的都不懂诗词歌赋任谁来也说不出个不对来。
女人爱俏,爱才,特别是一直被教育与“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理念的王家,王家两个姑娘比对了一下自家丫鬟打探出来的消息,两个人都更倾向于贾政。
毕竟在这个皇权利至上的古代封建社会,商人地位低下,还有三代不入仕的规矩,就算薛家是皇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而贾家就不同了,虽说贾家现在爵位的是侯爵,贾政作为嫡次子也没有承爵的希望,但下一任袭爵的仍然是贾政的嫡亲大哥,只要贾代善和贾史氏不死,贾政一家就仍然会住在侯府里。
而这样一来,一个侯府的二老爷哪里会缺什么钱财之物的?光外头的孝敬,下面人的巴结,这腰包哪里还能不鼓的。
况且王家现在势微,能嫁入侯爵伯就很不错了,更何况贾政现在年幼就传出了喜爱读书的名声,想来将来也能给妻子挣下一个诰命,那可是风光无限的事情。
再加上贾代善贾史氏不喜长子,偏疼幼子的传闻她们也不是没听说过,如此说来,将来更进一步是贾政袭了爵位也未可知呢。
而薛家,就算财富多于贾家又怎么样,要是得罪了权贵之家,再多钱也没有用,人家随便给你按个罪名,说不定家产就成了别人家的了,有钱也要有命花才是。
于是乎,知道贾政年龄大于薛昌,知道自己肯定十有八~九是要嫁给贾政的王家大姑娘安心了,知道自己未来的夫婿是个好的,她这满脑子的就只剩下偷着乐这回事了。
而另一个院子里的王二姑娘就不爽了,在再一次摔了一地的碎瓷片之后,王二姑娘也摔瓷片把灵感摔出来了。
哼,她从来都是看中了什么都会想方设法的抢过来,她信的从来都不是命,所以这一回也不会有例外,嫁入侯府的一定会是她王红丽。
当然了,贾赦安排在王家的人可不是吃干饭的,不一会儿,王红梅所住的梅园就匆匆忙忙的跑进一个人来。
“大姑娘,大姑娘,,”一个作小丫鬟打扮的人冲进了王红梅的闺房,把正在偷着乐的王红梅吓了好大一跳。
“小乐你这是怎么了?急急忙忙的干什么呢?”王红梅正美着呢,结果就让人给打扰了,王红梅十分不满的说道,不过因着心情很好倒没有发脾气,只是口气不是很好。
“~~呼~~呼~~不好了,大姑娘,,”小乐还是很着急气都没喘均就说道。
“什么不好了,我好着呢,咋咋呼呼干什么?等让红丽知道了告诉母亲去我可救不了你。”王红梅没好气的说道。
好吧,这话说明了两个大问题,一是王红丽爱管她这个大姐还喜欢告状,二是,王薛氏喜欢王红丽多过王红梅,若是王红丽告状说小乐这个丫鬟不规矩的话,王红梅却没有自信也没有办法说服王薛氏,由此可见王红梅对王薛氏和王红丽是不满的,很大很大的不满。
“姑娘,你让她们都先下去吧,这儿由奴婢和小悦小欢侍候您吧!”小乐朝王红梅使了个眼色说道。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王嬷嬷,您看着她们一些,今天前院来的都是贵客可别出去乱晃坏了府里的规矩。”王红梅也不傻,见小乐这么说话,八成是有什么重大发现了。
“姑娘,刚才奴婢不小心听见二姑娘那边有计划了。”小乐凑到王红梅的耳边轻轻的说道。
“刚才奴婢想去找二姑娘院子里的小绿说话,听小绿说刚才二姑娘在房间又摔了不少瓷器,据说为的就是听说贾家二爷文才好这回事。”
“上次夫人身边的苏嬷嬷不是说很可能会是大姑娘嫁去贾府吗?奴婢刚才特意和小绿打听了一下,听说后来二姑娘就不生气了,还心情很好的说要去给夫人做糕点呢。”
“哼,我就知道她见不得我好,又是做糕点,每次她要是有什么坏主意了不是先做了娘喜欢的如意糕去讨娘的喜欢,,,”王红梅气急败坏的说道。
以前的一些小事也就算了,她担心让王红丽这一使坏,原本属于她很大好姻缘就没了,又被她抢走了。
“大姑娘,后面还有呢,您先听奴婢说完,”怕王红梅陷入自己的思绪听不见她的话小乐忙打断她说道:“后来奴婢又见二姑娘身边的人福儿喜儿几个好像怕人看见似的,遮遮掩掩,鬼鬼祟祟的出去了。”
“奴婢后来远远的见喜儿去了前院那边,福儿却是在花园的荷花池边撒了东西,大姑娘您看,这是奴婢在她走了之后偷偷去捡的。”
小乐拿出了几颗珍珠,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小小的一粒,颜色也不好已经发了黄,扔在地上若不仔细找很难分辨出来地上在东西。
“她这是要干嘛?又要干什么?每次有什么好的东西都要抢过去,这次连我的婚事也要抢么?”王红梅听到这里就忍不住了,被抢了这么多年,她就算再没什么性子,心机也被抢出火来了,更别说现在还是她很满意的亲事了,简直是触了她的逆鳞了。
小乐忙捂着王红梅的嘴巴,焦急的说道:“姑娘,快小声些。”
“我小声干什么,又没做什么亏心事我还怕她了。”王红梅向来倚仗小乐,见她这样也就嚷嚷了两声,声音也变小了很多。
“姑娘,咱们现在怎么办?”这时候听了一路的小欢小悦终于在小乐的示意下说话了。
“不行,我不能让她的计划得逞,这一次她休想再抢走我的东西。”王红梅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如我们就像戏文里说的那样,将计就计,咱们先偷偷看她们有什么计划,然后破坏她?”小乐提议道。
“好就这么办,小欢小悦你们俩一个去前院注意喜儿有什么行动,一个去看着我的“好妹妹”看她要去哪里。”好妹妹三个字被咬的好销~魂~
事情在贾赦的插手之下,王红丽的计划自然是不能成功了,喜儿好不容易找了机会引着贾政过了后院。
结果贾政却发现王家两个姑娘在荷花池边说话,看的出来王大姑娘正在求着王二姑娘什么事情。
结果呢,那个表现的温柔贤淑的王家二姑娘把大姑娘推下了水,而发出尖叫的自然是小乐同志了,小乐同志真的是个好同志,她充分的表现出了忠心护主的小丫鬟是如何忠心的。
在同行的小悦下水救人之后,小乐状似气愤的说道:“二姑娘,我们姑娘好歹也是您的姐姐,您这次让喜儿约了贾家二爷过来是为什么?难道您不知道他将来是我们姑娘的夫婿您是要避嫌的吗?您从小就喜欢抢我们姑娘的东西,这次竟然连婚事您都要抢吗?”
“啪,啪啪,,”很好,小乐同志成功的激怒了王红丽,就是这几巴掌光听声音都很疼。
同时,贾政也觉得王红丽的这一巴掌也打到了自己的脸上,原来外表贤淑的女子在背后竟然是这个样子。
贾政这会儿正站在一个死角处,他狠狠地瞪了一眼把他引来这边的喜儿一眼转身走了。
原本他还打算听贾母的话,娶王红丽为妻,现在,他还是和贾母再说道说道吧。
好吧,假正经就是假正经,他本就不喜欢那个端着一张脸的王红丽,要不是贾母说了娶个颜色不好的妻子大不了多纳几个有颜色很妾这样的话,让他娶王红丽那是连考虑都没考虑过的事,这下好了,更不用他考虑了。
结果不用说了,在被抢那么多年之后,王家大姑娘王红梅终于赢得了第一局,就是冷的也有够呛就是了。
过程其实还挺简单的,有小乐这个贾赦训练出来的人,王红丽要赢得这一局面还挺难的,谁让喜儿也是贾赦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来晚了,梅雨又写着写着睡着了,实在是太累了嘤嘤嘤~~~~
还有,要说一句,王家的下人都是人才~~~~
第39章
039武举人
在看过了王家的热闹之后,等着贾赦的自然还要“防走失”的事儿了,说起来这也算是贾赦穿越以来最,最,最受打击的事情了。
要知道他一开始想的多好啊,只要他的铺子里卖了这个“防走失”,那是可以想象那滚滚而来的白花花的银子啊!
可惜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忒骨感,早在元宵节当天晚上他一脚就踢到铁板上去了。
是啊,他是成功的替爱新觉罗永绶找回了他的儿子元泽,但是,可但是,贾赦一回到贾府他就想哭了啊。
当时贾赦给贾敏四个外加胤祥五个小包子都吃了“防走失”,结果呢,胤祥被胤禛带回皇宫去了就不说了。
贾赦一回贾府就闻到了好甜好甜,甜腻的让贾赦发麻的味道,贾赦这才意识到,“防走失”有个大短板,天大的短板,他要从这一锅的包子里分辨出谁是谁啊?
贾赦充分的意识到,要是他将防走失给卖出去了,那每到节假日,那整个京城可能就变成了一个大锅,锅里蒸着那些涂了花露水的香喷喷的小包子。
估且不论那些当父母的如何从那一大锅新鲜出锅的包子里找到自己家的那一只,但那时候绝对会是贾赦的苦难日。
因为,可能因为是贾赦提练出来的,所以,贾赦的鼻子对这种香味不会像别人一样,不多久就没有作用了,所以说,贾赦很好的诠释了“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的话,让我们为他点蜡,哦诺基亚!
贾赦在苦思解决办法无果之后最终放弃了,实在是他不想折磨自己的鼻子,钱再重要还是比不过自己过日子过的舒心。
当然,为了结交上层人物,贾赦还是把“防走失”加工了一下,最终结果就是,大人小孩都有用,女人防狼,小孩防坏人。
其实也很简单,经过加工之后,花露水和药丸子起的化学作用已经不是浓烈的香味了,味道已经甜腻变成了淡雅。
而且各种香味都有,贾赦现在把花露水当成香水在卖了,别说,生意还挺好的,至少目前贪新鲜的人已经让贾赦赚了好一笔了。
而特制的药丸子,没有一定的人脉关系还真买不到,都被贾赦用来攀关系了。
这种药丸子还真的可以叫做防狼药了,只要身上抹了和药丸子配套的花露水,在遇见危险的时候吃下药丸子,片刻时间就会散发强烈的迷幻效果。
当然了,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这种药丸子做些什么说不得的坏事,贾赦特意加大了药效,在吃了药丸之后自己也会晕倒。
而且迷幻效果时间长达一个时辰,晕倒的时间也会长达一个时辰,最重要的是,这一个时辰内任何接近一丈之内的人也会被迷晕。
也就是说,只要吃了药丸子之后的一个时辰都是安全的,但若是一个女人却不敢轻易用。
因为你不能肯定在你晕过去的一个时辰内会不会发生些别的事情,若是有对你心怀恶意的人,在你晕倒之后用绳索或者是鱼网什么把你给拖走了怎么办?或者敌对之人一箭射过来了结你了,你哭也没地方哭去。
因为限制太多也就最大程度的限制了某些女人或男人利用这种药丸来害人或者是用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了。
当然了,若是要害人自然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事,若是有人相互配合以自己为饵做些见不得人的事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贾赦送出去的药丸是有限的,而且在送出药丸的时候都会做一个记录。
当然了这么麻烦的事,贾赦当然可以不要去做,问题是这是封建的皇权社会,一个不留神说不定小命就没了。
贾赦相当珍惜自己这条多出来的生命,一点也没有不想活的长久点的想法,想他现在,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了。
武功上来说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手了,地位不是顶级但也算是权贵,钱虽然比不过国库,但也绝对不少。
过习惯了现在这种他吩咐一声,别人跑断腿,锦衣玉食的生活,就算是让他穿回现代去他肯定是要不习惯的。
更别说,穿不穿的回去还两说呢,在头顶着贾府未来要被抄的大山,贾赦当然要多结点人脉了。
话又说回来,贾赦办完这些事情之后又启程回去金陵参加武举了。
这次和贾赦交好的人,除了刘向荣和况天佑之外还多了一人,那就是本次乡试的第二名莫昂,一个爱武成痴整日里缠着贾赦要比武的人。
说起他就不得不说一下这次乡试很结果了,贾赦自然还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他葵花宝典第八层接近第九层的功力暂时来说木有敌手。
这次乡试虽然和上次县试一样,但都增加了难度,上次只不过是地面上有些小障碍物,只要有真功夫又运气不太差被人连累的人基本上都能够出线。
但这次就不同人,就说这次第一场的的骑射吧,考试场地更大,箭靶也从原来还算是醒目的颜色换成了绿色。
还被放在了位置最刁钻的地方,而且还都有树木草丛的地方,箭靶除了一点红心之外,一眼看去,都和着周围的颜色成了一体了。
再来就是地面的事情了,官方有规定,是不能落马的,偏偏这次还在地上布置了各种层出不穷的陷阱。
好家伙,有一个小伙子就是因为掉到陷阱里去了,那结果,全身多处骨折也就不说了,就是脸上让马给踩了好几脚,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惨不忍睹,
艾玛,让贾赦来说他就特想用熊大熊二的声音来说:艾玛简直忒惨聊!
贾赦都想着是不是要给他介绍介绍自家的无瑕膏了,好歹也让自家的产品飞出京城,奔向世界不是。
不过贾赦最终没去管这件闲事,无瑕膏其实早就名声在外了,只不过只在有钱或有权人之间流传,看那人的穿着配戴家里条件也不差,肯定有办法打听到。
话说回来,虽然这次骑射考试难度增加了不是一点两点,但贾赦还是轻轻松松的过了,顺利的得了第一名。
第二名就是先前提过的嗜武成痴的莫昂,第三名还是大家的老朋友况天佑,刘向荣这次只考到了第二十二名。
而这一次的乡试,贾赦除了收获第一名的成绩之外还收到了刘向荣和莫昂的投诚。
莫昂和刘向荣都是是孤家寡人一个,只是莫昂曾经有一个师傅,虽然在三年前去世了,莫昂来参加武举也是因为听说能撑到会试,殿试的人都是武林高手,他想和高手们比试比试。
之所以向贾赦投诚当然是因为贾赦明则无意,实则有意的诱惑。
贾赦在和况天佑刘向荣聊天的时候“无意中”透露了自己有一个厉害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师傅,可惜师傅云游四海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面了。
而莫昂就那么刚好的听到了,之前莫昂就因为贾赦武功厉害一直缠着他要比试,缠着缠着两人就变成了朋友。
而这次“那么恰巧”的又听见了这件事情,莫昂就说了,只要贾赦能教他更高深的武功他就拜贾赦为师。
古代人,拜师不是随便拜的,收徒弟也不是随便收的,所谓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之外,师排在了第三位,可想而知了师傅的重要性了。
俗话说的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把师父当成父亲来敬重,而古人重孝道,一个不孝的人人品绝对会受人质疑,而一个有名的孝子却绝对会是一个高大上到会让千万人敬重的。
再者这是一个皇权社会,而皇权社会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连坐,师徒关系绝对是在连坐之例的。
所以说,收徒弟不能随便收,因为徒弟代表的是半个儿子,而这半个儿子有的时候的危害比同是半子的女婿还大。
当然了,拜师也绝对不能随便拜,要是一个不好拜了一个看起来道貌岸然面若嫡仙实际上人面曾心的人为师,要是告个反,叛个国投个敌什么的,那作为他的徒弟,绝对是在连坐之例的。
话题转回来,对古人来说,这就足以说明一个人的绝心和诚心了。
但是对于贾赦来说,没那么简单,要知道对于贾赦这个从那个发誓当做大白菜的年代穿越过来的人来说,要是就这么简单的就信了一个人的话,那简直就是太搞笑了。
话题又转回来了,这不是贾赦有金手指外加全大腿吗?经过贾赦的考虑以及考验,莫昂顺利的成了贾赦的人?
当然了,贾赦并没有收他为徒,而是更为时髦的‘代师传艺’,于是贾小赦有了一个师弟了,一个年龄比他大了五岁的师弟。
而刘向荣的情况却比较复杂了,因为这里面又涉及了复仇这种狗血剧里的狗血情节。
刘向荣的父亲原来是一个举人,没有考上进士后就在一家私塾里面教书,只不过就因为刘父偶然的一次撞破了一起小叔和大嫂通女干的事情,全家就遭了灭门之灾。
要不是刘向荣被家里的忠仆,与刘父从小一起长大的齐管家用自家孩子以命换命的救了他,刘家可能就真的死绝了。
而齐管家因为为了救他亲手害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在刘向荣成年的那一年就自尽了,如今刘向荣是真真正正的形单影只了。
刘向荣向贾赦投诚就更简单了,因为对他来说,就算他考中了武进士,当了武官要想报仇仍旧需要很长的时间。
而贾赦就不同了,贾赦本身是权贵人物,又与当朝恭亲王府的世子永绶交好,要是贾赦有心帮他,他报仇就简单快捷多了。
说起来早在刘向荣接近贾赦的时候就已经带了目的了,虽然也有欣赏他的成分在,但更多的目的还是为了报仇。
之前没有表露出来是因为他不了解贾赦,而现在,经过两个月的了解,知道贾赦人脉关系之后,刘向荣这才向贾赦弟了投名状。
只不过刘向荣的投名状却让贾赦在哭笑不得的同时又森森的为自己的运气点赞。
为什么呢?因为刘向荣所谓的投名状其实是一个消息,一个人的消息,一个对贾赦很有用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实在是被盗文打击的没办法了,百度一下十三页的盗文啊,梅雨已经哭晕有厕所了,为了防盗,梅雨会放一个防盗章节,大家放心,就算是买了也绝不会让大家吃亏,到时候换正文的时候绝对只多不少,另外,有投了霸王票的亲,我现在手机更文不方便就不一一感谢了,等过几天我有时间去网吧的时候再贴名单,群么大家,么么哒
第40章
040
话说刘向荣这人运气还是比较好的,为了解贾赦的为人,刘向荣这次去京城可是把他的银钱都花的差不多了。
若是贾赦不值得他投靠,那他就得再去做做“劫富济贫”的事情来养活自己了,否则就他现在剩下的几十两银子压根就不能花到找到下一个投靠的人物。
所以才说刘向荣的运气好,本来他在荣国府附近打听的贾赦的为人根本就是个纨绔子弟,空长的了一副好相貌根本没什么能力,就连几年前的救驾都被说成了是运气好的缘故。
不过因为打听来的人和刘向荣见到的贾赦根本就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以刘向荣很怀疑贾赦是为了藏拙,毕竟传闻中贾母史氏偏疼次子人尽皆知。
贾赦开的铺子什么的,虽然无瑕膏很出名但都是在上层中流传,刘向荣一个外来人能打听的人自然也就是荣宁街边上的走足贩子。
自然,按照大多数人的想法,要想打听一个人的事情自然是会在他家附近,或者是认识他的人多的地方打听。
刘向荣自然也属于正常人的范围内,所以刘向荣在荣宁街打听到的消息,除了早先贾史氏特意为之的贾家下人流传出去的无能纨绔的名声之外再没有别的了。
毕竟荣宁街上住的人大多数都是贾氏族人,少数的则是是一些依附于荣宁二府的人。
而史氏作为荣府的女主人,这些人自然是看贾史氏的脸色行事,他们知道贾史氏因为贾赦被贾代善训斥了好几次之后,贾史氏和贾赦的关系就很僵了,所以说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话。
这也算是贾史氏的故意为之了,贾史氏根本就不用做,她只要稍微表示一下贾赦的不孝顺,顽劣不争气,贾政的勤奋学习,孝顺能干,就有大把的会看她脸色的人去帮她做事了。
依附于贾府生活的人都是些不求上进,不努力工作只想着贾府富贵只要漏一点出来就够他们吃喝一辈子了。
这样的人自然看的也不远,注重的都是眼前利益,当然了,他们要是眼光长远的自然也不会满足于目前这种靠荣宁二府偶尔的接济过日子了。
而之前也说了,刘向荣运气很好,他在荣宁街没打探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刘向荣就天天在荣宁街附近的街道转悠,就为了跟踪看看贾赦的行为。